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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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寻张了张嘴,还是没能说出一句话来。

周笙笙笑了两声,摸摸自己的脸:“老这么变来变去的,我都快不记得我以前长什么样子了。”

“我记得。塌鼻子单眼皮黄皮肤薄嘴唇,不会比你上一张脸好到哪里去——”郑寻话没说完,就被周笙笙手里的毛巾狠狠一抽,疼得倒吸一口凉气,“我说你,就是这么对待你亲爱的敬爱的房东的?”

“是,我就是这么对待我傻逼的白痴的房东的。”她把罗密欧搂在怀里,渐渐发觉视线模糊起来,最后也不与郑寻置气了,只说,“今晚的晚餐只能你来做了,我又看不清了。”

郑寻弯唇温和万分地一声一声笑起来:“呵呵,早知今日,何必刚才呢?”

他把毛巾往肩上姿态优雅地一搭:“我告诉你,要是今晚你没跪在地上抱着小爷的大腿哭喊爸爸我错了,你能吃上一口饭我都叫你一声妈。”

周笙笙眼神一眯,同样弯起唇角:“我等你,儿子。”

半小时后,在客厅里抱着只盆子吃蛋炒饭的周笙笙无视于半跪在地上抱着大腿叫妈的人,一个人吃得很欢快。

郑寻抱着她的大腿一个劲喊:“妈,妈我错了,你好歹留点给我,家里没干粮了,这是最后一只鸡蛋啊!”

他一边深情喊着,一边咬牙切齿恨不能把这女人给弄死。万万没想到她就是视力模糊到堪比八百度近视,也依然横劈一脚就能把他打趴下。

会变脸,会打架,这他妈分明就是变相怪杰啊卧槽!

第2章 魔鬼医生

郑寻最终还是吃到了饭。

也许是他咬牙切齿地抱着周笙笙的大腿,恨不能一口啃下去的样子让周笙笙产生了些许怜悯之情,但更关键的是他那句威胁。

“周笙笙,你是不是不想让我给你办身份证了?”

周笙笙考虑了两秒钟,把还剩三分之一蛋炒饭的盆子递给他:“行,你吃吧。”

那盆子颇有些惨不忍睹,炒蛋都被挑完了,只剩下残余的一小堆米饭,油亮亮的。

“操,亏你还是个女的,这么能吃也不怕嫁不出去!”郑寻扒拉两口饭,又回过神来,“哦,对,你本来也嫁不出去,不用考虑这么多。哪个男的愿意娶个三天两头变脸的女人啊?”

周笙笙从他手里把饭盆子夺过来,往一旁摇着尾巴的罗密欧跟前一放,冷着脸走了。客厅里只剩下和狗抢饭吃的郑寻,和他惨绝人寰的哭天抢地。

郑寻在酒吧当调酒师,调酒师是好听点的叫法,其实就是个酒保。他和周笙笙自小就混在一块儿,以至于后来周笙笙要离开小镇了,随口问他一句:“要不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他把行李一收,背着背包就跟她走了。

后来周笙笙怀疑地问他:“我说你是不是喜欢我啊,这么想跟我浪迹天涯?”

那一阵她刚好顶着张六十岁老奶奶的脸,郑寻眯起眼睛看她半天:“大姐,你脸上的皱纹都快比我老二上的还多了,我是有多丧心病狂才会想跟你一起浪?就算我想,我家老二也不会同意的!”

不用多想,那一天郑寻的身体创伤程度一定高于他老二上的皱纹程度。

因为周笙笙那张每逢下雨天就改变的面孔,两人一直不敢在同一个地方久留,每隔几个月就换个地方住。眼下来北市也不过一个多月,这个地方雨水不多,倒是能住得久一点。

郑寻连夜做了张假身份出来,往周笙笙跟前一递:“你可以跪着叫一声郑大爷你真帅,我也许能勉为其难考虑一下不计前嫌地原谅你。”

周笙笙拿过身份证做了个要踹死他的动作,郑寻嗖的一下身手矫捷地闪回了自己的房间,却没看见门外的人弯起了嘴角,难得露出了笑容。

郑寻是个技术宅,主业调酒师,副业办证。对于周笙笙这种时不时就变张脸的人来说,身份证是需要时常更替的,郑寻也是因为这个才学会了这门技术活。

听着他在房间里骂骂咧咧的,周笙笙倚在门边,轻声说了句:“谢了啊,不计前嫌宽宏大量的郑大爷。”

屋内的声音倏地没了,郑寻跟见鬼似的把门拉开,却发现周笙笙已经回她的房间去了。

***

每逢变脸,眼睛都会发炎,还模模糊糊伴随高度近视,这已成铁律。

柜子上的滴眼液只剩下瓶底一层,周笙笙戴上隐形,在周一一大清早去医院开消炎药,顺带买新的滴眼液。

郑寻还在睡,经过他的房门口时,周笙笙听见了他响亮的鼾声。

不知道为什么,有的人醒着的时候人模人样,睡着了就成了头猪——这大概是科学家迄今为止未曾解开的难题之一。

她放轻了脚步,离开前顺带拉开冰箱门看了看,存粮已然告罄,只剩下占去半壁江山的红酒白酒啤酒鸡尾酒——这都是郑寻那个“空手道”趁职务之便从酒吧里“顺”回来的。

她盘算着,回来的时候还得去一趟菜市。

周一的医院拥挤得一塌糊涂,周笙笙开了眼药水和消炎药,坐在拥堵的走廊里等着领药处叫到她的名字。

因为眼睛发炎的缘故,隐形总像是戴不稳,还有异物感。她忍不住一揉再揉,结果有人经过她面前的时候撞到她的手肘,手背重重擦过眼睛,隐形掉在了地上。

她赶忙弯腰去捡,匆忙跑到走廊尽头的厕所里清洗镜片。

洗手的水槽就在男女厕所中间,她小心翼翼地把清洗完的镜片往右眼上戴时,冷不丁被人抓住了手腕。

那手是斜斜地从左边伸来的,闪电般迅疾地扣住了她。那只隐形还轻飘飘地立在食指上,手腕处被人握住又很快松开。

皮肤很白。这是周笙笙的第一个念头。

那只手纤细修长,指节分明,仿佛玉雕出来的一样,在头顶白炽灯的照耀下隐隐泛着好看的光泽。

她顺着那只手看上去,猝不及防跌进了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眸中。

在她面前,一位穿白大褂的医生神情冷淡地看着她,眉头微皱:“你不知道自来水里有细菌,不能用来冲洗隐形眼镜吗?”

“我——”她语塞,睁着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么短暂的对视,医生从她通红的眼睛里又发现了新的端倪。

“眼睛发炎?”

“……对。”她莫名其妙矮人一截,心虚地点头。

却见那医生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不悦的神情更加明显。他用更冷的声音质问她:“你不知道眼睛发炎的时候不能戴隐形?自来水里有细菌,附着在镜片上容易引发角膜炎,看你这样子眼睛本身就发炎了,身体的粘膜系统正脆弱,真想成瞎子的话,倒不如把角膜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周笙笙一愣,这人说话语气怎么这么冲啊?

她正准备说话,走廊上忽然传来护士呼喊的声音:“陆医生,您好了吗?这儿有个紧急病人需要处理!”

白大褂就在她的注目之下冷着脸转身走了,完全不等她说句什么,只丢下一句毫无感情色彩的:“不用谢。”

???

周笙笙满头雾水,她什么时候流露出半点感激之情了吗?现在的医生都已经狂拽酷炫到要与太阳肩并肩的程度了?还有他临走时那个看到脏东西的眼神是几个意思?

操之。

***

周笙笙还是把隐形戴上了,其一是因为视线太模糊,其二是因为那个医生的态度叫人极其想跟他反着干。

而反着干的后果就是,第二天早上睁开眼时,她发现自己的右眼肿成了核桃。

还真叫白大褂给说对了!

这下她连隐形也没法戴了,只能顶着模模糊糊的视线又一次上医院。在眼科挂号排号老半天,好不容易轮到周笙笙了,她听见护士开门叫她的名字。

“哪位是周笙笙?”

“我。我是周笙笙。”她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双目蕴泪地朝办公室里走。

“是眼睛发炎了吧?”护士笑着朝她点点头,“快进去吧,陆医生在里面。”

陆医生……周笙笙疑惑地想着,这称呼好像有点耳熟啊。

她就这样视线模糊地走进办公室,隐约看见办公桌后坐着个白大褂,朦胧美让他显得身姿颀长,挺拔好看。

“坐。”白大褂吩咐她。

她依言坐在了他对面,察觉到他好像直勾勾地盯着她,却一直没说话。一时间,她手脚都有些局促。

难道是这张脸太漂亮,把医生的魂都勾走了……

她面上微红,觉得病人就该有病人的样子,于是小声说:“医生,我昨天眼睛有点发炎,后来隐形眼镜掉地上了,我用自来水冲了冲又戴上了,没想到今天就——”

“我昨天说什么了?”白大褂忽然打断她,声音清清冷冷的,像是把刀子。

周笙笙身体一僵,来不及反应。这声音,这态度——

“自来水里有细菌,不能用来冲洗隐形眼镜。眼睛发炎时黏膜系统很脆弱,更加不能戴隐形,特别是有细菌的隐形。”办公桌后的人一字一句重复着昨日说过的话,末了轻描淡写扫一眼护士拿来的排号单,“周笙笙对吧?挂完眼科,我建议你再去耳科看看。”

周笙笙简直像是被雷劈了。

如果此时有配乐,大概只有《哪吒传奇》的主题曲能够代表她的心声:是他,就是他,是他,就是他……

哪怕没戴隐形的她压根还看不清眼前的白大褂,她也再清楚不过记起了这位和太阳肩并肩的医生,没想到他今天比昨天还要冲,这根本不是要上天的节奏,分明是要日天。

周笙笙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坐在那里攥着拳头一声不吭。

他虽然很冲,但她其实很清楚确实是自己做错了事,不听医生话的人是她,如今受人奚落也只能干巴巴坐着,聆听教诲。

短暂的沉默后,桌后的人很快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戴上口罩和消毒手套,俯身托起她的下巴:“抬头。”

胶质手套触到她的下巴,医生的语气很不好,但力道很轻。

他凑得太近了,近到视线模糊的她也看清了那张脸。

干净利落的短发,出类拔萃的五官,皮肤好到会叫青春期的痘痘少女捶胸顿足,而那双近在咫尺与她对视的黑眸,她竟一时间找不到可以描绘它们的词语。

就好像因为她眼睛发炎的缘故,全世界都笼上了一层薄雾,可唯有这样一双眼睛像是黑夜里的小小灯盏,散发着熨帖温润的光辉,驱散所有朦胧晦暗。

她情不自禁看呆了。

下一刻,医生松了手,简短有力地说:“再有下次,捐角膜吧。”

“……”

周笙笙攥着拳头一言不发,她刚才是犯什么病了,居然觉得他的眼睛温柔又明亮?

医生回到桌后,动作利索地写好处方单,低头疾书时还不忘叮嘱:“这世界上到处都是看不见光明的人,你要真不想要你的眼睛,趁早说。”

“我就是一时大意!”她终于忍不住反驳了。

医生抬头冷静地看着她,半晌点头:“那我劝你,从今天开始好好保护自己的眼睛——”

这句听着还像人话,她气消了一点。

下半句——“毕竟还有个角膜受赠者等着你,不为自己打算,也该为他人着想,你说是吧?”

你说是吧?是你个鬼啊!

周笙笙涨得满脸通红,从他手里一把抓过处方单,夺门而出。

第3章 明亮的眼

脸一变,身份和工作也得跟着变,这就是为什么周笙笙从来没有任何一份工作能做到三个月的缘故。

也因为学历不够,身份多变,她找的工作都属于社会底层——端过盘子洗过碗,站过柜台扫过地,最离谱的一次是跟郑寻一起街头卖艺。

郑寻那时候迷上了摇滚,从酒吧顺了把吉他外加一只音响出来,跟她一起站在天桥上摆了个地摊。结果唱了半天,来往的人走到摊子前面都自觉加快脚步撒丫子开跑,唯一停下来的是只流浪的金毛,后来被他们带回家,取了个金发帅哥的名字:罗密欧。

周笙笙胡思乱想着,最后停在市中心一家咖啡馆门口,仔细看了看玻璃上的招聘广告,又对着自己的倒影扒拉了一下刘海,觉得这次的形象还真挺端正,应该能进这种小资的地方。

她深吸一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一切出乎意料的顺利。店长是个二十八九的青年,店内还有三个店员,一男两女,都是年轻人。周笙笙长了一张讨喜的娃娃脸,有些紧张地攥着背包带子,这模样反倒叫店长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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