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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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下一刻,有只修长好看的大手轻飘飘落在她的头顶,迟疑片刻,仍是揉了揉她的小卷发。

“不管你是想说笑话逗我开心,还是真的无动于衷觉得很无聊——”他懒懒地收回了手,插进大衣口袋里,声音里没有了先前的沉重,“多谢了,周安安。”

他转身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周笙笙不明就里追了上去:“谢我什么?”

她并没有安慰他,更没有回应他的袒露心声啊!

可是月光下,那个挺拔的背影是如此轻松地走在前面,陆嘉川好像是轻轻笑了两声,然后语气轻快地说:“谢你在我说话的时候没有释放话唠技能影响我,没有把我烦死。”

“你说清楚了,我到底哪里话唠了?我刚才不是还安安静静听你倒了半天苦水吗?说实在的,我以前还真没被人说过话唠,高冷倒是听过!我从小就被大家誉为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少女,所以你不说清楚你为什么说我话唠,我是不会轻易苟同你这愚蠢的观点的!”

她还在迈着小短腿呼哧呼哧追上陆医生的脚步时,前面的男人倏地一停,回过头来望着她,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

“就凭你刚才说的这么一堆话。”

“我……”她盯着他,本想反驳,可为了表示自己不话唠,所以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哪知道医生还是笑了,就这么懒懒散散站在那里,斜斜地看她一眼:“虽然话唠了点,也还算不讨人厌。”

“什么叫做还算不讨人厌?”他能不能不要用这种好像在夸她的语气说出这种其实并没有夸她的话来?

可是医生不说话了,扬长而去。

周笙笙气呼呼地跟上他的脚步,又开始一路唠唠叨叨,可是明明说着抱怨的话,嘴角却不知不觉扬了起来,眉梢眼角都是温柔的笑意。

她并没有察觉到医生对她的态度似乎也有所改变,她曾以为他只有在对待25床时才会那样温柔,那样令人欣羡,可是眼下,他其实也正在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她。人嘛,总是这样迟钝,有时候很敏感,有时候却又连摆在眼前的事情也会忽略掉。

大概,只有天上的月亮看得到。

第24章 公主之鞋

周笙笙回到家里时,郑寻已经从酒吧回来了。

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见开门声,头也不回地问了句:“回来了?”

“嗯,回来了。”周笙笙毫无形象地把小高跟拔下来,往地上随手一扔,走到沙发边上推了推郑寻,累到一头扎在靠枕上。

身侧一向聒噪的人没什么动静。

她觉得有些奇怪,抬头看了眼,这才发现郑寻手里拿着个木雕,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看着,于是又坐起身来:“这什么东西?”

她伸手去拿,哪知道郑寻忽然把手缩了回去,顺手将木雕放进外衣口袋里:“没什么。酒吧里一个奇怪的女人送的。”

“没什么干嘛不让我看?”周笙笙凑过去一脸八卦,“诶,有人追你?”

“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那肯定是在追你了,要不然干嘛送你东西?还木雕呢,该不是亲手雕的吧?雕了个啥,给我看看!”

“看个屌!”郑寻推开她,不让她伸手来口袋里掏木雕。

周笙笙的手在半空中一顿,似笑非笑:“哦,所以,她给你雕了个屌?”

“……神经病!”郑寻板着脸,拉了拉裤腰带,“老子又不是没有那玩意儿,要她雕来干什么?全世界最大最强最威风的镇裤之宝已经在这里了,木屌算个屁!”

周笙笙被镇裤之宝震在原地,而他骂骂咧咧地走了,却在厕所里对着镜子失神半天。

事实上,有个奇怪的小姑娘连着好多天来酒吧喝果汁,起初他以为她是迷上了乐队里的哪个狂浪不羁摇滚男,还笑嘻嘻地凑过去问她:“看上哪个跟哥哥说,一百块把电话号码卖给你。”

那小姑娘没吭声,从包里掏出一百块乖乖放到他手心。

酒吧里总有些女人会喜欢摇滚青年的调调,但这是郑寻赚得最顺利的一次外快。他凑过来看着台上那群声嘶力竭的长发披头四,语气轻快地问:“想要谁的电话号码?”

一片嘈杂的乐声之中,那个毫不起眼的小姑娘伸出纤细的食指,方向直指他的胸口。

他一愣,片刻后,听见她小声说:“你的。”

那样喧哗的地方,灯红酒绿,光怪陆离,偏那个留着齐肩发的年轻女孩脂粉未施,格格不入地喝着果汁。可她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他,一派天真地要着他的号码。

他骂了句艹,把钱塞回她手心,凶巴巴地指着酒吧大门:“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回去读你的书,听爸妈的话,找学校里的男同学陪你过家家!”

然后他拎着她,毫不费力把她逮出了门。

却没想到隔天,第三天,第四天……那个小姑娘每天都来。平心而论,她长着平凡无奇的五官,疏眉淡眼,真没什么令人记忆深刻之处。

可她就是这样执着地望着他,一次一次把一百块送进他手心,小声说:“你的电话号码。”

他觉得生气,觉得无语,觉得麻烦死了,可每天把她逮出去的时候,其实也有点好奇。像他这样一事无成的混混,竟然也有了吸引小姑娘的魅力?!

尤其小姑娘被他拎到了门口,还会笑嘻嘻地望着他,眼睛里闪烁着愉快的光芒,拽着衣角说一句:“明天见!”

见见见,见你个鬼啊,每天跑来就为被拎出门赶走,这是得了什么病?

*-*

郑寻拿着漱口杯,对着镜子出神,直到身后忽然响起周笙笙的声音。

“谈场恋爱吧,郑寻。”

他倏地回过神来,从镜子里看着那个女人,凶巴巴地吼了一句:“放什么狗屁?”

门口的人弯着唇角望着他,慢慢地说了句:“颠沛流离那么多年,你也该安定下来了,总陪着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跑,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

“你也有你的人生,漂泊终归不是好事,如果遇到喜欢的人,那就留下来吧。”那个女人温温柔柔地笑着,总也不正经无厘头的表情在这一刻消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眼底一片透彻的亮光,“十五岁那年我帮了你,而你还了我八年。可是人生还有多少个八年?”

他觉得喉头发紧,仍然凶巴巴地说:“我要真走了,没人给你搞身份证,没人帮你善后,你以为你能好端端活着?”

“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呢?”那女人没心没肺地笑着,蹲下身去抱着那只他们一同捡来的金毛。她身躯瘦小,一蹲下就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不知道为什么,郑寻的心脏也跟着她一起,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片刻后,他听见她饱含笑意地说:“但我还不想走。这座城市很好,我还想多待一阵子,我喜欢那家咖啡店,喜欢这张脸,喜欢店长小金东东丸子,喜欢……”

没有说出口的是,她好像也喜欢着那个坏脾气的陆医生。

*-*

一整天的疲倦化作睡意袭来,周笙笙很快洗漱完毕,对着镜子里那张脸感慨半天,然后爬上床睡觉了。

天知道下一次下雨过后,要等多久才能等来一张和现在这张一样漂亮的脸。这对于这看脸的世界来说实在太重要。

为了对得起这张脸,她忍痛抽出一张双十一抢购的面膜,敷着敷着就迷迷糊糊打起盹来,直到枕头边上的手机嗡的一下震动起来。她一下子惊醒了,转身去拿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来自【火山医生】的短信:“5387****31736。”

她研究了半天,都没有看出这一串密码在暗示什么,于是回复了三个问号:“???”

半分钟后,医生言简意赅的短信抵达:“欠你的债。”

“什么债?”她一头雾水。

可医生没有再回她。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第二天傍晚揭晓。那时候周笙笙正在店里打麻将,店长作为旁观者总是比她这个当事人还容易跳脚,抓耳挠腮恨不能把肢体语言发挥到极致。

不知怎么回事,大概是周笙笙以周安安的身份从他的“前女友”那里要回了他的传家宝手镯,他这阵子对她特别好。在店里用餐的时候会在她的米饭下面埋很多红烧肉,打麻将的时候又开始帮她作弊,就连员工咖啡也要给她多加两勺糖,差点没把她甜到齁死。

有那么一些时候,周笙笙总是好笑地觉得,好像不管她怎么改头换面,这家咖啡店都遗世独立地存在着,店里的人一如既往接纳她,毫无保留对她友善又温柔。

麻将打着打着,她忽然接到快递小哥的电话:“你好,请问是周安安吗?”

“对,我是。请问你哪位?”

“我申通快递的,你到底在哪个位置啊???”小哥的声音特别急促,噼里啪啦跟倒豆子似的,照着包裹上的那串字念道,“北市景顺大道二段第三个红绿灯口。第三个红绿灯口是什么东西?卧槽你是交警吗?收件地址还有这么写的???我在这儿都找了三圈了,没看见有交警执勤的啊!”

“……”周笙笙一头雾水,“可我没有快递啊——”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她记起来了。昨晚,某医生貌似发过一串疑似快递单号的数字过来。

“那你等等,我现在过来拿啊。”她扔下麻将桌,嘱咐店长先帮她打着。

十分钟后,她骑着自行车在那个红绿灯口见到了风中凌乱的快递小哥。小哥含泪把快递送到她手里,抹了把泪:“小姐姐,求你下次填单子的时候尽量找个能避风的地方行吗?”

她一边心虚地道歉,一边签收了包裹,满头黑线。

所以陆嘉川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就把收件地址写在了前两次送她回来分别的路口……

她摇摇那只包得很好的盒子,沉甸甸的,晃起来有闷闷的声音,到底是什么呢?

一路又载着快递回到店里,正好看见店长被一群人虐哭,泪眼汪汪地掏口袋给大家看,表示自己真的没钱了。她哈哈笑着钻进更衣室,拆开了快递。

黑色的包装袋撕开以后,是一只粉红色颇有少女心的盒子,外表画着精致的花纹,是那种光是看着都觉得少女气息扑面而来的图案。

她似有预感,慢慢地掀开盖子,眼前出现了一双浅粉色的系带小高跟。

粉粉嫩嫩的色彩,简单漂亮的形状,那双鞋摆在一团纯白色的丝带之中,被头顶的灯光一照,仿佛闪耀着光芒。

她拿起盒子里的那张卡片,上面的字迹干净清隽,竟不像是出自传说中“处方单写成天书”的医生之手。

上书一行小字:

致话唠周安安小姐,这是债务之一。

落款是三个好看得不像话的字:陆嘉川。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捧着那只盒子在原地傻笑了好一阵,最后坐在椅子上,轻轻拿出了那双鞋,小心翼翼地穿上。

镜子里的年轻女人像是童话里的灰姑娘,因为穿上玻璃鞋而光彩照人。

她傻笑着看了半天,然后才想起什么,掏出手机给陆嘉川发信息:“陆医生,快递已经收到了,谢谢你的鞋子。可是为什么是债务之一?难道还有债务之二?”

几分钟后,短信姗姗来迟。

“有的。债务之二,因为你这段时间以来的唠叨,我的耳朵忍辱负重,不堪折辱,请转告你的耳朵也做好准备,还债的时候就要来了:)。”

满怀恶意的微笑表情,像是坏脾气医生的专属符号。

第25章 奔向他吧

周笙笙在更衣室待了十分钟,出神地望着镜子,慢慢地回想起了一些很久远的事。

在她两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听说母亲长得很漂亮,不堪忍受小镇的乏味生活,因此抛下了丈夫,也抛下了两岁大的女儿,从此远走高飞,杳无音信。

没有母亲的孩子是没有爱美的权利的。父亲一个人养家糊口,也不懂得女儿家爱美的心情,虽说对她很好,但若非必要,从来不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也许是这样家庭的孩子更早熟,周笙笙懂事得早,小小年纪就懂得不与人比吃比穿。她从小到大向父亲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花钱去镇上那家跆拳道馆学习拳脚功夫。

她学得比谁都刻苦,比谁都投入,一个动作可以翻来覆去练上几百遍。

郑寻曾经问过她:“你练那么起劲干什么?本来就不够美了,还真想变成没人要的男人婆?”

那时候她还不曾变脸,只揍了郑寻一顿,末了不屑地说:“没人要又怎么样?谁规定了女孩子就一定要找个人要?你不过就比我多了根把,哪里来那么多的优越感?”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选择练好拳脚的唯一原因,不过是为了能在面对镇上那群欺负人的小王八蛋时,有足够的本事让他们闭嘴。

事情的起因是十二岁那年的生日,父亲送了她一双红色的小皮鞋。那是周笙笙在童年拥有的最接近于“公主”这个词的东西。说起来大概每个女孩子小时候都曾梦想当个公主,她当然也不例外。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只敢偷偷羡慕别的漂亮女孩子,周笙笙养成了不向父亲开口要衣服的习惯。如果不是袖子和裤脚短太多,如果不是鞋子已然开缝,她可以一直穿着那些泛白的旧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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