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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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导演死拉活拽让我去现场,他说,你是编剧,更明白哪个情节应该如何?既然是时装剧,少不了俊男美女,个个养眼,拍戏的间隔里,我听到他们打情骂俏的,女孩子比着谁穿得好,男人们很酷地站在那,天生一副风流相,我是靠卖剧本为生的人,长得一般,看到他们就觉得自己矮了下去,但我发现有一个女孩子一直不和他们在一起,她和我一样,喜欢在角落里端着杯可乐喝。

就这样,我认识了颜素心。

她比所有女孩子都美丽,天生就是一个模特料子一样,她的衣服我看得出来,应该是法国的高级时装,走近了她,淡淡的香水飘逸而来,是CD中最贵的那种吧?我笑着说,可乐不能喝太多的,会上火的。

她笑了,然后说,谢谢。

两个在片场都寂寞的人慢慢地聊着,十天以后,拍摄任务基本完成,她要回上海,说上海的公司很忙的。我吃惊地看着她,没想到她还有公司。她说,一个做时装设计的小公司,她从小喜欢设计时装,所以,最终选择了走这条路,本来,她是想去读剑桥的。

我怀疑地看着她,你去读剑桥?我想,我只要到剑桥看看就满足了,我喜欢英国那种唯美的风格,还有康河,因为徐志摩和林徽因让我迷恋的不得了,我说了自己的英国情结,她笑着,好啊,有时间我们一起去英国吧。

因了她这句话,心,软软地一动,我说也要去上海,去看一个朋友,不如我们一起走吧。

我看出她的高兴,她说好啊好啊,这样,买了两张海南飞上海的机票,我跟着她回了上海。

我撒了谎,因为我只是舍不得她。

爱情就像飞机落地一样,缓缓地降落在我的心里,只是我每每看到颜素心倾城绝世的容颜,都有一种自卑感,我,能配得上她吗?

上海我哪里有什么朋友?我住到和平饭店,一个人看着黄浦江,等待着颜素心的电话,颜素心说要约我吃饭。

一直等到很晚,电话响了时,我已经换过三次衣服洗过四次脸,第一次,我发现自己如此紧张而不安。颜素心来找我,走,我们去吃西餐好不好。

北京路上一个极雅致的西餐店,颜素心要了七分熟的牛排和脆香可口的法国鹅肝,我只要了新西兰羊扒,对于西餐我不太喜欢,而颜素心游刃有余,她好像生活特别欧化,连学校都要去念剑桥,我想问她是哪里人有什么样的家庭,又觉得太突兀,中国人再富,也逃脱不了那种暴发户形象,离贵族还差太远。但颜素心给我的印象是贵族的,也许是她会装吧?我想,毕竟,演艺圈和模特界是声色犬马的,我能要求她如何?

在上海待了一周,她每天陪着我,去看上海那些旧房子,我们一起去了张爱玲住过的地方,还有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故居,颜素心说,陆小曼是个幸福的女人,只是她不知道惜福,其实爱情来了就要珍惜,徐志摩为她付出了一切,甚至是生命。

累了的时候,我们一起在淮海路上一家咖啡馆喝咖啡,她点卡布其诺,我要一杯蓝山,慢慢地把一个下午的时光耗过去。我总担心耽误了她的工作,她说,没有比和一个谈得来的朋友喝下午茶更美妙的事情。透过落地玻璃窗,淮海路上的人显得营营役役的,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因为那时颜素心望着窗外,我望着她精致的有些不真实的脸,手心里隐隐地透出汗来,我爱上了她,而她好像浑然不知,只把我当作朋友。

我们走在一起几乎一样高,和我在一起时,她总是穿休闲衣服,这样就能穿平底鞋了,我理解她的良苦用心,心一下子就特别柔软。

走的时候她来送我,我给了她北京的地址,一个小四合院,父母留给我的,北京现在不多了,我邀请她有机会来北京,我会很欢迎很高兴很激动。我用了三个“很”字,她笑了笑,递过她细长而软的手,我很快就会去。

她也用了一个很字,我们都笑了。

我没想到很快是这么快。

五天之后,我正在屋里给一个哥们写一个清朝的戏,我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的瞬间,我几乎有点傻,回来的五天,我和朋友吃了个饭,朋友说我有点傻,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还有,我做了几十个梦,梦的内容全一样,那就是颜素心来了,我们在北京的秋天里去看那些银杏树的落叶,后海那边有一片,美丽得让人惊艳,好多搞摄影的都去过。

第81节:我没看到的第55张爱情牌(2)

颜素心笑笑,我想是不是来得太快了?

我接过她的包,一下牵了她的手,我觉得过了五亿年一样。

我们就那样恋爱了,我开着玩笑问颜素心,怎么会看上我这个土豆一样的男人?你看,要钱没多少,人长得又一般,个子才一米七五?颜素心笑着说,因为你和别的男人不一样,没有那种虚华,片场里,你是最安静的男人。还有,看过你写的剧本,有很多地方打动了我,你写过:爱一个人心会醉,而爱情好像出牌,每出一张牌必有它的道理。我想你和我回上海一定有你的道理,我来北京也有我的道理,这是我们两个第一次出的牌,一定有不错的牌局。

在那个小四合院里,颜素心住了十天,那十天我们足不出户,每天在炉子上煲汤,我们最爱喝的是一种荷叶莲子煲,里面放些桂圆和红枣,非常好喝,我写字的时候颜素心就呆在一边看书,很老的一些书,川端康成的作品,还有我推荐给她的杜拉斯的《情人》,后来我写字间隙看她时,她总是红了眼圈,但不忘了把手边的话梅糖放进嘴里。

这是我曾设想过千万次的爱情生活,有一个美丽的女子红袖添香夜读书,屋里弥漫着粥的味道,金黄色的小米在锅里沸腾着,像一粒粒沸腾着的心。我指着那跳着舞的小米说,颜素心,那些全是我。

我们按照爱情的路线出着牌,一步步走近着,颜素心离开北京时,我吻了她。

再去上海时,我明目张胆地说,想你了,就来看你了。她听了,使劲拧了我一下,我说疼,她就笑,疼才是真的啊。

这次,没有住旅馆,她带我去她自己的屋子,那天她开了一辆宝马车,黄色的,长发飘飘的漂亮女子开着一辆这样的车子很扎眼的,我也被人注视着,有些不舒服,没想到她住的房子更让我感觉汗颜,一套240平米的复式结构的大房子,楼上楼下全是那种德国进口的木地板,很豪华的装修,我无法想像她一个女孩子住这样好的房子,在寸土寸金的上海?况且,推开窗就能看到东方明珠?

她带我去巴黎春天,说我的衣服太单薄了,那时快冬天了,我带了几千块钱,没想到只是杯水车薪,到了巴黎春天,本想给她买件衣服,看到她看中的衣服,每一件都是过万的,而她几乎毫不犹豫地就刷卡了,为我买了两件毛衣,我没有去看价格,怕触目惊心。我父母只是中学教师,从小教育我要节约过日子,我自以为已经是花钱如流水,在颜素心面前,却是小巫见大巫。

一个女孩子,哪里来那么多钱?

从开始的宝马车到豪宅再到刷卡时的一掷千金,种种行为让我怀疑,我的一个朋友曾说,现在,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住到你一生都无法买到的房子里面不是件难事。

原来果然如此。

我心情黯淡下来。她的阳台上养了很多名贵的花,全是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只在角落里我看到一盆要枯干的兰花,我为它浇了水,那时颜素心正接一个电话,说自己的时装发布会的事,正拉着赞助,要几十万,她笑着讲,几十万对你吴老板来说不是九牛一毛呢?

到底是商人。我想,商人重利轻离别,我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让他给我打电话,说让我速回北京,在这豪宅里,我找不到自己了。

我的电话响了时,我和朋友演练着刚才的话,颜素心在一边听着,说完了,我尴尬地笑着,你看,多不巧,我要走了,有时间我……下面的话我没说,和这样的女子在一起,我感觉到窒息。没了纸牌,我出完了自己所有纸牌。

我有很多故事没有告诉你呢,颜素心站在我面前,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我打断她,够了,你所有的一切还有你的锦衣玉食说明了一切,再告诉我你太滥的过去会让我更难过。

她沉默了好一会,然后问我,你,就是这样看我的?

我没有再解释,提了包打了车去机场。这次,我在上海停留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去时路和来时路一样,但心情,天地迥然。

五年以后,我终于来到英国,在爱丁堡在康河牛津剑桥留下自己的足迹,我想起和颜素心说要一起来英国,那么遥远那么遥远,远到只像一个梦的影子一样,在伦敦的雾里,我常常会一个人走在那些我想像过的桥上,看着远处的大笨钟,偶尔会浮现颜素心的影子,甚至想不起她的具体样子,也许爱一个人太深了总会忘记她的样子?

偶尔我也在咖啡馆里喝一杯咖啡,看一份当天的英国报纸,当颜素心的照片出现在我眼帘时,我以为是梦。

是时装发布会的广告,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把发布会开到英国来。

买了票坐到角落里,看着风姿万种的模特演绎着一种概念,那个概念是秋天,到处是明黄黄的颜色,看到我眼泪快流出来,那样的秋天在我记忆中是有的,外面的银杏树叶落着,屋里有荷叶红枣莲子粥,金黄色的小米沸腾着。

颜素心出来时闪光灯和掌声雷动,有人问她这组时装的灵感来源,她说,来源于五年前一个秋天的小屋,那时,她和自己的爱人正煮着金黄色的爱情靓汤。

第二天,报纸上高度评价了她的发布会,说她是既年轻前卫又与古典结合的一个设计师,然后有她的简介,父亲是香港商业巨子,她是独女,从小喜欢设计,一个人四处跑,去过二十多个国家,是个国际化的时装设计师,而父亲一直默默支持着自己的女儿。但颜素心的恋情却一直是空白,有很多跑八卦的记者没有发现她的任何珠丝马迹,每次问,她都淡淡地笑,爱情像出牌,没有找到出牌对手,怎么可以随意出呢?

而她的第55张爱情牌我没有看到,错过了。因为很多时候,爱情是不按照牌理出牌的。

第82节:终于傻到想结婚(1)

终于傻到想结婚

董家禾说,准备什么,他随手变出一支玫瑰来,然后双腿跪下,我爱你,请你嫁给我。我立刻点头,好好好,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求婚,我终于不再去求别人了,还不赶快答应下来,我又不傻。

兰蝶对我说,一个人一生中得有三个男人,一是你爱的,二是爱你的,三是和你结婚的,如果让你选择,你选择哪个?她总是从流行杂志中看来这些破问题,然后测测我有多傻,我说这有什么意思,我想找个最爱的,然后再找一个人为我殉了情,最后嫁个傻瓜陪伴我一生,总之一句话,我一个也不想落下。

兰蝶说我太贪婪,哪像她呀,她只爱一个人,还是暗恋,我们公司的主管董家禾,人高高瘦瘦的,冷着个脸,好像谁欠他二百斤粮食一样,兰蝶第一次来找我时便迷上了他,然后对我说,我可不可以爱他?

我说当然可以,就像我爱上林风扬,然后直接走到他面前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林风扬被我吓坏了。一向男追女,这下出来个女追男,有什么不可以?看到他和乔丹一样篮球场上飞奔我就心跳,恋爱宝典上说,女人一心跳就证明爱上了,我心跳了,然后爱闻他身上的汗味,于是做了他的校园恋人,毕业后都留在北京,他在中关村给一家IT公司做软件,每天发十条短信息给我,这是我爱的一个男人,按照兰蝶的说法万里长征我只走了第一步,刚经历了一个男人而已。其实我只是嘴里说说而已,我真恨不得明天就嫁给林风扬算了,但这小子不求婚我怎么办?他就愿意这么混下去,难道还要我去求他不成吗?我跪下来说:亲爱的林风扬请你娶我吧!天啊,难道我嫁不出去了?他除了会打篮球会点电脑什么的也没有什么吧?但我为什么对他这么着迷,好像离了他就活不下去?

我问过兰蝶,兰蝶说,贱。一言以蔽之,上一辈子我欠他的。

就像兰蝶暗恋上董家禾,董家禾有什么好,一天冷着个脸,衣服永远没有一个褶子,而且喜欢用点香水,好像多小资。这种人,假得不得了,但他很细心,大家一起去张家口坝上草原玩,事无巨细全是他想起的,从一包纸巾到一包榨菜,还提醒我多穿点,好像我妈一样,哪像林风扬那么潇洒,总是嚼着口香糖看NBA,和我说着世界的风云变换,让我崇拜得不得了。那时至少有十个以上的女孩子追求他,我得了手,你说,林风扬得有多帅?

那天我到底只穿了裙子,夜里冻得我直发抖,大家围在一起吃烤羊腿时我只剩下哆嗦,是董家禾脱下了衣服给我披上,我发现这个工作起来很狂的人居然也非常温柔,我把这件事告诉兰蝶,兰蝶说,董家禾爱上了你!

我说你胡说什么,我如一个假小子,短发、牛仔裤,从来不淑女,他爱也是你这样的职业女性,穿Only时装,擦CD的粉底,哪像我,一盒大宝就完了!兰蝶叹息一声说,你还不信吗?男人只有爱上一个女人才会这么细心!

第83节:终于傻到想结婚(2)

我说我不信,因为我只爱林风扬,虽然林风扬招蜂引蝶,到现在为止还有三个女孩子对他不死心,如果不是我看他紧,谁知他会怎么样?

为了让兰蝶不再单相思,我约董家禾吃饭,然后问他,你记不记得我们有个客户个子高高长头发总穿黑色职业装。

董家禾脱口而出兰蝶的名字。

这就好办了,因为至少,他对她有如此深的印像,假如他根本不知道她是谁,我还得给他们介绍,那样我不成了媒婆?

她爱上你了。我说,然后吃他买给我的冰淇淋,一共三个,哈根达斯,花了他一百五十,反正他红包拿的比我多,凭什么我不吃他喝他?

董家禾说你先停停你的冰淇淋,和我说说谁爱上了我?

兰蝶啊,我说,我的密友,不然为什么总把他们公司的业务给你做?暗恋你啊,我真不明白你有什么好暗恋?为了解脱她的相思之苦,所以,我要替她说出来,请你给她一个机会,你不妨试着接触她,既漂亮又淑女,多好啊。

董家禾忽然握住我的手,你喜欢给别人做媒?

我点头,忽又摇头,你才喜欢给别人做媒!我是看见她暗恋心疼。

你不心疼我?

心疼你?我笑着,开始吃第三个冰淇淋,真甜啊,为什么?我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因为我暗恋你啊。

啊——我把嘴里的冰淇淋喷出来,饶命啊,你别拿我开这种玩笑,虽然我在你手下混,但也不至于让你当作小品来演吧。

是真的,董家禾说,你不知道你有多可爱,虽然有时候你那么任性不讲理,但是我喜欢。

我浑身发起抖来,然后说,别闹了,我快结婚了,因为除了林风扬,我谁也不爱了。

真是不幸言中,爱我的人出现了,我爱的人居然还不想结婚,我跑去中关村,打开林风扬的小屋子,却看到一幕戏剧性的场面,林风扬和一个长得像章子怡的女孩子搂在一起,难道是在演戏吗?林风扬又不是演员,这个我爱的人,为什么,改不掉花花公子的肠子?我哭着跑出来,然后打电话叫出兰蝶来,搂住她放声大哭。

兰蝶说,世界末日了吗死丫头?我这么暗恋人家都还活着,我说我已经被林风扬抛弃,还有,我把你暗恋的事告诉了董家禾,我没告诉兰蝶董家禾暗恋我的事,我还没有傻到把不应该说的话全说了。

兰蝶开始和董家禾约会,当然是兰蝶主动,这个年头,仿佛女人嫁不出去了一样,为什么,主动的总会是我们?

林风扬跑来请求我原谅,他说是那女孩子主动,他情难自禁,我淡淡地说,我再想想吧。因为爱情是女人一生的事业,一步走错就是过河的卒子,无路可退,万劫不复。就是他现在求婚,我都要考虑考虑是否嫁他,因为男人不怕不爱,就怕花心。

兰蝶和董家禾进展很快,我总是开兰蝶的玩笑,你们应该谢谢我这个大媒的,两个人站在一起郎才女貌的,而我像一只孤独的小鸭子,每天在夜色中一个人醉酒到天亮,爱情没有了,我还能去做什么?

没想到董家禾约我吃冰淇淋。我说嘻嘻,兰蝶不错吧?他给我买了三个冰淇淋,我说不够不够,他又买了三个,我说还是不够不够,然后我低头一直吃,吃到第十个的时候,我嘴麻了起来,而且不知吃的是什么,我边吃边流眼泪,董家禾递给我纸巾,一张接一张,我吃累了也哭累了,拍了拍肩膀说,哥们,我要回家睡觉了。

兰蝶很快就和董家禾订婚了,她趴在我耳朵上说,管它谁和谁求婚,只要能得到他,我就是高兴的。

我心里有点酸酸的,虽然不爱董家禾,但我喜欢他买的冰淇淋,还有他给我的“心相印”纸巾。

公司放大假,兰蝶和董家禾出去旅游,他们都说叫上我,我说不去不去,不做你们的电灯泡。

兰蝶说,去吧去吧,算我们谢你的大媒,董家禾说,去吧去吧,我请你吃冰淇淋。

我忽然想哭,这个男人,一直知道我爱吃冰淇淋,我从小就爱吃冰淇淋,无论春夏秋冬都爱吃,和林风扬谈了三年恋爱,他不知道我爱吃冰淇淋,也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一次冰淇淋,而和董家禾认识一年,他知道我爱吃冰淇淋,而且给我买冰淇淋吃。

在路上,无论到哪里,董家禾总是举着几个冰淇淋笑笑地出现,然后放在我手上,兰蝶是不吃冰淇淋的,她说怕闹肚子,大秋天的吃什么冰淇淋,我吃了一路冰淇淋,我不闹肚子。

我们到达的那个景点没有冰淇淋,而转眼间董家禾就不见了,我和兰蝶在那里默默无言地站着,谁也不说话,各怀着心事,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无话可说了呢,这真是个奇怪的事情,因为我们在一起总像两只鸭子。当董家禾提着一兜子冰淇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明白了,董家禾就是我们的症结所在,兰蝶看着一兜子直流水的冰淇淋说,米兰,你应该明白了吧,董家禾爱上的人是谁了,你们不用装了,最应该和董家禾结婚的是你。

那次旅行只一半我们就回来了,因为和董家禾结婚的人换了人,我即将成为董家禾的新娘,因为我无法不吃他的冰淇淋,看到冰淇淋我就想流眼泪,那眼泪说明了一切,这个细节就是爱情。

后来我对董家禾说,我还有一个男人没经历,就是要结婚的那个傻瓜还没有出现,我找到了我爱的,又找到了爱我的,这才两个人啊,董家禾拍了拍我的小脑袋说,傻瓜,我就是第三个啊,这叫合二为一。

但我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啊。

董家禾说,准备什么,他随手变出一支玫瑰来,然后双腿跪下,我爱你,请你嫁给我。

我立刻点头,好好好,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求婚,我终于不再去求别人了,还不赶快答应下来,我又不傻。

十天之后,我嫁给董家禾,董家禾说,女人一犯傻就结婚,我说我傻吗?那么我愿意做个傻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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