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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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顶多是自我迷恋,不到病态的程度,可那个水池边看着自己影像不能自拔的美少年,终于一头栽到水里,化做一株寂寞的水仙。我曾看过油画中的美少年,惊为天人,超乎寻常的美丽,所以,难免自恋。

宋代杭州西湖边小青佛舍女诗人冯小青,为自己的影像迷恋不已,终于发展成病态,一声声地唤着自己小青小青,画成自画像后,终于随画像而去,她爱自己,爱到了死。

但多数女子或男子迷恋自己到不了死的程度,如果有了爱情,她们更愿意迷恋爱情本身,或者爱情对岸的男子。

电影《女人就是女人》中,卡利娜是轻浮而艳荡的,她在镜子前搔首弄姿,她肤浅善变,水性扬花,得意洋洋,她好象有这个资本,因为太美,所以,把男人视为掌中之物,镜子里的她,如此狂妄又如此空洞,她的腰肢好象细柳,丰乳肥臀,眼光潋艳,她的身体在镜子里慢慢地开出一朵花来,这朵花,又妖媚又动人,可是,不会太长久。

镜子中的男人也是自恋的,镜子是如此物质,如此具体,张国荣在《阿飞正传》里对着镜子跳舞,他的臀部异常性感,他的眼神如此自恋,那个镜头我永远难忘。

还有我欣赏的男子,我有一日说看到了他的照片。

他马上问,我忘记什么场景,是不是献丑了。

看,他多关心自己的形象,我回他:白衬衣,白衬衣,风日洒然。所有人都关心自己的形象,这多么可爱,因为自恋,才可以爱别人吧。

还记得电影《佛里达》,伤心绝望的佛里达离开了朝三暮四不停和女人上chuang的丈夫里维拉,一个人对着镜子剪头发,音乐响起,如此倔强如此铿锵的音乐,让人心碎如冰。剪刀的声音,喀嚓喀嚓,伸展着爱情的暴力和无奈,我永远忘不了镜子中佛里达的脸,也忘不了那段让人心碎的音乐,镜子,你知道这个墨西哥画家的爱情和忧伤吗?她如此爱,又如此绝望,最后,长长的头发剪掉了,佛里达一头短发,那样无奈的在镜子前,眼角是悲哀的,眼梢是冰冷的。

我看过很多画家的自画像,那也是自恋的镜子。他们在自画像里怀疑,否定,肯定,自恋,茫然,再一意孤行地勇往直前,他们画的是他们自己,也解剖的是他们自己,他们最了解自己,也最不了解自己。镜子是通向他们自己的通道,这条道上,常常有爱情和未知,在未知中他们成长,在否定中进步,在进步中,绝望。

在1940年的巴黎,大师毕加索曾经给美国的一个女作家鲁特德斯坦因画了一副像,鲁特德斯坦因说,这不像我。

而大师毕加索说:总有一天你会像的。

这话过去十几年之后,鲁特德斯坦因对海明威说:你们是迷惘的一代。当她再看毕加索为她画的画像时,她终于发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毕加索画了很多挣扎和光阴,一笔笔,全叙述清了交代清了,她以后的岁月,必将如此。

就像她必须是影响一代人的女作家一样,她必须有一副影像代表她自己。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女作家杜拉斯,她有一副在镜子前的照片,散落,无谓,茫然,或者,有说不上的惆怅和无所谓,我很难形容她的表情,她老了,但依然坚硬,好象男人一样的眼睛,夹着一支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是我心中的杜拉斯,一点也不委婉,一点也不屈服,总想强奸这个世界,总想把爱情毁灭掉一次又一次,她从来不是一朵花,而是一株风中的野草,张扬着精神世界的强大与空洞,镜子里的她,前卫绝望,放肆坚硬。

我呢,我呢。

我有时会在阳台上照镜子,很长时间的照镜子。

我注意到我的脸部表情由僵硬到软化,我数着自己的睫毛,总也数不清,我的眼角有淡淡的鱼尾纹了——尽管我用韩国买来的最好的眼霜。我喜欢这些岁月的痕迹,我的眼里有了污浊,它不似青葱岁月里的明媚了,我看到了光阴把我的眼神沉淀出一把瘦骨,又坚硬又脆弱,我找到自己,又迷失自己,发现秘密,又把秘密丢失。

这样的午后总带着逃亡的味道,我在镜子里,奔跑着,喜悦着,又惆怅着,这个镜子中的人,我会爱到死,也会,厌倦到死。

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

更新时间2009-7-3 14:42:15 字数:1730

 我坐在黑暗中,在看一场旧电影,旧到快让人忘记了里面曾经炫目的金童玉女,那是我去一个旧唱片店里淘来的,我一眼就看到了他,他在那张碟的封面上,依然那样风日洒然的美着,近乎玉貌朱颜。

我近乎疯狂地迷恋过他。如同现在的孩子们迷恋周杰伦,不过,和周比,他的确是倾城的,因为倾城,所以,和他在一起的玉女也有几分黯淡。

是三浦友和。

那时我真是小,才十岁吧,可是,就知道了喜欢这样有眉有目的男子,知道买他的“画张”然后偷偷藏起来,我假装也买山口百惠的,假装也买他们的合影,可是,我主要是为了看他。

那几乎是天性,好色的天性。我曾经为此感觉到自己的无聊,到现在我却为此感觉到自己是这样敏感而脆弱。

这张旧碟,是我曾经看过的。

《淤泥中的纯情》,远远不如《绝唱》和《伊豆的舞女》,我却迷恋里面的三浦友和,他足够坏,因为又帅,近乎让女孩子痴迷,难怪作为外交官的女儿真美会爱上这个叫次郎的坏男人,没有原因,就是无缘无故的爱上。

我喜欢这种爱上。因为有纯粹的盲目性,没有原因的爱,多好啊,就是喜欢,就一见钟情了,就是无缘无故,天生一根筋的女人都会这样,我为什么说出理由来?去他的理由吧,我就是爱你,就是爱!

真美是这样的傻瓜,就一直跟着这个打架斗殴举止粗俗的流氓,三浦友和是第一次出演这样的人物,我看得心酸,因为他长了一张好男人的脸,所以,当他游戏似地抬起真美的脸问:你真爱我?真的想和我结婚啊?真美傻傻地点着头,我的心酸就开始了。

十七岁啊,十七岁时我就这样迷恋过一张脸啊。

我天天跟着他,下了晚自习跟在他单车后面,他有一张太完美的脸,那么似三浦友和,我曾经对自己发誓非他不嫁,甚至在月光下写了一万遍他的名字,他有很俗的名字,全中国有一千万人叫这个名字,可只有他叫是对的,简直正确的体无完肤。

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喜欢。我的喜欢,是一条寂寞的青藤,慢慢地在心里爬着,我以为,它会爬上青春的屋顶,所以,我一意孤行的喜欢,不管他喜欢不喜欢,我就喜欢。这一点,多么像傻傻的真美。

在一个下晚自习的夜晚,它下大雨,他骑得飞快,我飞速地追着,脚下一滑,裁倒了,然后,我感觉眼角疼疼的,我伸手去摸,有粘粘的东西,很腥,是血。

我独自去了医院的急诊室,值班的大夫简单给我缝了四针,然后就走了。我继续行走在风雨中,他或许知道我的跌倒,因为我喊了他的名字,可是,他没有停下来,甚至,没有回一下头。

这让我在以后的岁月中右眼脚总有一个月亮型的小疤痕。

谁也不知道这小疤痕的秘密。

后来,我渐渐失去他的消息,后来,我青春里的东西越来越多,我渐渐知道,你最初喜欢的那个人,只是一个小小的起点,仅此而已。

真美把前途、名声、家庭、地位、金钱全抛弃了,她如一只飞蛾,在最后,他和她临终的时候,他看着她,温柔地说:叫你不要跟着我,你看……此时,我的眼泪滚滚而落,只是这轻轻寡淡的一句话,让我在这个冰凉的秋夜里涕泪狂流,他至死也没有说爱她,可是,他的心软了,心疼了,“你看,叫你不要跟着我。”

如果,如果真美如我一样,有了疤痕就回头,她不会这样死掉,不知为什么就为爱死掉了,也许以后还会遇到好多好男人,是的,好多。

也许她会和我一样,一边给自己涂着指甲油一边想约谁吃饭,然后戴上个眼镜,为自己遮挡一下这淡淡的疤痕。

什么都会过去,包括这要死要活的爱。

包括这个流泪的夜晚,我抚mo着自己的疤痕,这是暗恋带给我的,我不能忘,怎可忘。

还好,我没有一意孤行地爱下去,因为,太盛大的爱太用力的爱一定是苦的,一定只是自己的,这爱情,未必有男人可以承担得下来。

他能说一句“你看,叫你不要跟着我”就不错了。

所以,我暗自庆幸那个雨夜,如果不跌倒,我不会知道有多疼,不知道有多疼,我就还会傻下去。

青春里总要傻一次。

后来,我遇到了我青春里的三浦友和,我们在苏宁电器里擦身而过,他沧桑得不像样子,而我提着一把俗绿的芹菜,到这时,我真的笑了,爱情和生活有时真的是两回事,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爱情和生活相比,小菜一碟。

布,我的姐妹

更新时间2009-7-3 14:42:35 字数:1747

 我喜欢布。喜欢到了近乎神经质的程度。

这个喜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敢确定,可能是七八岁,或者更晚一些?我叔叔从越南带回一块色彩艳丽的布,可母亲认为我穿不合适,于是自己做了条裙子。我非常耿耿于怀,于是盼望长大,长大的唯一愿望是穿这块有热带雨林图案的布。

迷恋上买布是上大学的时候。

因为要做一个小隔帘,希望有一个自我的小世界,我便到石家庄的花布市场去看,这次,我彻底迷恋上了那些布。麻的,棉的,甚至俏丽的化纤我也不讨厌,可我更喜欢棉,棉有一种亲近和贴心的温暖,是自家姐妹,什么都可以容忍,什么都不嫌,棉是低调的,是温存的,是羞涩的。

我一下认同了棉。

因为手里的钱有限,我只买了一块蓝色碎花的棉布。

可我也喜欢那些白底红花的棉布,我也喜欢蓝色小格子的,红色小格子的,我也喜欢那缠绕着常青藤的棉布。

我近乎贪婪地摸着那棉布,好象摸着久远的故事、失散太久的亲人,好象我从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下子回到宁静与最初。

后来,我逛石家庄最多的不是书店和音像店,我更醉心于到棉布市场,也不一定要买,看一眼就够了。

有一块绿色的棉布分外让我难忘。

那是一种旧绿,因为旧,很少有人看到它的好,而上面,居然还是艳丽的红,红配绿是最忍受不了的颜色,可是,我却看出它的好来,那旧绿太孤单了,所以,要配上这红吧。

是一块布头,扔在角落里,只有不到一米,我买了下来,四块钱。仅仅四块钱。如果不是我买下来,那个人说,我明天就会把它做了孩子的尿布。

一针一线,我用它缝了一个靠垫,然后一直抱着它,从石家庄抱到廊坊,多少年来,没有扔掉。

如今我看到它老了旧了,更苍绿了,更暗红了,可是,我却更喜欢了,那上面,有我的体温么有我的光阴么?

后来有了钱,我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家里的所有东西几乎全是布艺的,沙发是蓝色的,有鲜红的靠背,是我一针一针缝的,装信的小袋子,是有蜡染的布做的,上面,绣了我的名字。台布,是一块明亮的黄棉布,有黑色的花儿点缀着,神秘而雅致。最让人惊叹的是我的床,铺了一张蓝色的大印花布,是藏蓝,是蜡染,是我亲手在染缸里一点点染成的一朵朵小花!

而那上面,铺了一块小它一半的布,那布是从布艺市场淘来的,旧的被面,艳红的底子,暗蓝的花,缠枝莲的枝枝蔓蔓,不,这还不算完,还有凤凰,还有牡丹,要多艳丽就有多艳丽,要多烟火就有多烟火。

我几乎被这刺激的颜色燃烧起来,床上东一本西一本是我的书,康丁斯基的《论艺术的原理》,章怡和的《伶人往事》,还有画家《夏加尔》,还有一本科学论述《比光速还快》,我愿意在这颜色里读书,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在看夏俊娜的画时,我有一种看到布的感觉,非常的前世,于是,我总是会在夏俊娜这个女画家的画前发呆。

这些布让我感觉家的温暖,我去外地,一定要去的是布艺市场去找那些等待我了太久的布。

去丽江,满街头的布让我晕眩了,我买了又买,终于背不动了。在西藏,我看到那披肩和整块的刺绣,几乎要惊艳、要惊叫,旅行回来,我带的最多的一定是布!那些布让我感觉脚踏实地,非常有成就感。

记忆最深的是去越南和尼泊尔。

那异域风情的布让我开始颤抖,我知道钱带的太少了,我会把所有的钱变成布,变成多姿多彩的裙子、包、帽子,它们都是用那么好看的布做的!

即使家里到处是布,我仍然还感觉到不够,把窗帘也换成了大块的布,抽象的几何图案,好象是毕加索的画,另一个屋子里的窗帘完全用牛仔布,连卖给我的人也张大了嘴巴说,别人都用来做这裤子,你用来做窗帘?

不可以吗?

谁说牛仔布只能做裤子?我还用它做了围裙,做了信箱,做了沙发罩!

我为布的痴情让家里的布成了灾,它们静静地躺在我的箱子里,等待着有一天我会用到它们,我最喜欢的一块布是一块藏青色的布,上面游着一条条小鱼,我把它铺在了茶几上,那些小鱼,好象有了生命,来回地游着动着,好象告诉我,它们实在是很高兴。

在北京的798,我曾遇到一个女诗人,名字叫棉布,这名字让我感觉到欣喜,原来,这世上还有更喜欢布的人,索性把自己也叫做棉布,我想,只要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呢?

烟火气

更新时间2009-7-3 14:42:52 字数:1348

 烟火气是喜人的,带着喜气洋洋。西门庆与瓶儿有了官哥之后,越来越像夫妻了,他醉酒回来之后,瓶儿接过衣服,西门庆问:官哥睡了没有?如果睡了,叫他睡吧,休要沉动着,只怕唬醒他。写得如此琐碎家常,非常暧人。瓶儿死了,他抱着她大哭,让人忘记情与欲,完全是烟火夫妻的感觉。

有女友以为遇到爱情,向我诉说,我问,他说爱你什么?

她说,说倾慕我的才情,又说我气质绝然,再有,说我画得好,总而言之,他说离不开我,愿意与我做精神之伴侣。

我付之一笑。

这算什么?没有半丝烟火气。

他与她玩暧mei,说思她念她,他与她半夜说电话,一说三个小时,她发烧了,他不曾问一句,她没有钱了,他亦没有说帮助一下,他的爱,停留在口头上,仅此而已。

还有女友,亦是搞艺术之人,遇到男人,死缠烂打,一天八个电话,问的问题与艺术不沾边,你吃了吗吃的什么?你今天穿什么衣服?你今天要多喝水,天气太冷了,别穿丝袜子了,你千万别喝酒啊,胃不好……女友学起来,一脸的不屑,这样絮絮叨叨,好象我妈转世。

结果呢?

结果谈艺术的全完了,结果吃喝拉撒的修成了正果,一年之后,第二个女友生了孩子,然后和夫君开起夫妻店,生活美丽爱情如意,攒钱过日子,从此成为小神仙。

烟火气是爱情里多么重要的因素。你爱我?用你的嘴么?我觉得用你的心更好,用心的爱情是有心疼,爱情里有了心疼,那就是牵着骨头连着筋了,那就是,血水相连了。

潘金莲和西门庆,调情的成分就多,烟火气就少,所以,她只能抱着琵琶唱:“好教我提起来,又是疼他,又是那恨他。”想必也是一肚子气,他没有把热好的酒给金莲吃,倒想着给瓶儿吃,这想着,就是烟火吧。

看《钢琴别恋》,荷莉享达演的爱达,森尼尔演的柏因,我喜欢荷莉享达,因为有深的眼神。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烟火细节。

她为他弹钢琴,他要看她的玉腿,于是,趴到桌子底下。

他看到的,是露了洞的黑色网袜子。

那袜子上,有一个洞。

他摸着那个洞,我感觉很心酸,爱达的眼里看似平静,可是,眼睛里分明有东西。是的,谁,能注意到这个洞呢?

这个洞,是这样破,裸露着,显露着她的破败底线,她没有袜子,过着不富足的生活,虽然表面上看着如此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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