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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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拉米苏里,有着初恋的味道。
他说过,爱你,就给你吃提拉米苏。是套用的哈根达斯里的广告词,虽然俗,但我爱听。一个人爱到另一个人到极致,什么俗事都做得出来,比如学着为一个女人煮饭,或者,给她买内衣,这些,他全做过。
但剩下我自己的日子,很多时候只是写字一个人出去旅行,冰箱里是空的,方便面的袋子扔得到处都是,窗帘是拉着的,我慢慢变成一条寄生在电脑上的虫子,不知日月,偶然出去买东西,忽然看到提拉米苏。
只那四个字,便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一下买了好多,没有了爱,也要自己学会疼爱,至少,有提拉米苏的糯甜和温暖。
微波炉里热了一袋三元的牛奶,取出还有余温的提拉米苏,拉开窗帘关上电脑,找了最爱的蔡琴放在CD里,满屋子有了人气,忽然一下子快乐起来,只是一个刹那。
原来,一个人的提拉米苏也是快乐的。
我吃了好几个。听蔡琴到困乏,第一次,没有失眠,早早地睡了,梦里,没有人曾经来过。
女友打来电话说,失恋了还好吧?不要和自己纠缠,再瘦下去就难看了。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枯黄的头发黯淡的眼神,吐了一下舌头,说了三个字:不值得。
活着,还是稍微有一点自私来得快乐。男男女女的缘分,无非是分了合合了分吧,于是半夜出去做了个头发,烫了离子烫,然后又染了最流行的酒红,进门就摸到了最爱的提拉米苏,这种日子,怎么着也是快乐的。
有的时候,放弃和喜剧形式分手的爱情,不要死去活来,就让它云淡风轻,就让它在日子中慢慢风干吧,因为那些有提拉米苏的日子,总应该是甜的。
香水爱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07:23 字数:907
很少有女人不喜欢香水,也许因为香水的精致和浪漫恰是女性特有的气质。
有时不单单是喜欢香水,还喜欢那奇型怪状的样子、那稀奇古怪的瓶子、那精灵般的虚空。漫长的日子,被香水点染和熏醉过的女人一定是迷人的。香水,早已由物质上升到精神,成为女人们演绎柔情的另一种方式。
居然有香水叫“毒药”,且有五颜六色的“毒药”,绿毒药、紫毒药……听起来又恐怖又迷人。又有叫“天使”和“魔鬼”的,女人本来就是天使和魔鬼的化身,在腕上喷洒一些,在颈上喷洒一些,怎能让男人不意乱情迷?香水本身就是撩人魂魄、动人心弦的。那扑朔迷离的香气真可以三日浇梁,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抗拒气质高雅的“香水女人”。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粗糙了,缺少这种十分精致的东西吧?
近来男人们也偶尔使用香水,那种“古龙”气味经久不散。人们是活得越来越精致了,但是不论到了什么年代,男人使用香水都有些矫情,仿佛香水天生是女人的伴侣,只有在女人的脉搏上才会散发出那种虚幻的浪漫情调。
朋友从香港回来,送我一瓶新鲜木材清香味的夏奈尔5号,这是个经久不衰的牌子。可惜的是我记性太差,出门前总忘记抹上一点,偶尔有什么聚会才会喷上一些,看来想成为淑女还要慢慢习惯。精致和粗糙是距离很远的,而在改变的过程中,香水也许会助我们一臂之力?
所以,每每他来,我会习惯性地洒上香水,他总是把唇轻轻地贴在我耳边说,你的屋里,全是香香的妖气。我妖气重重地问,你,喜欢吗?
那时,他会尽情地用力吻我,因为他说,真喜欢这淡淡的香水味道,象是你的味道,我怀疑,人们发明了香水就是让女人迷惑男人的。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后来送给我的一瓶香水叫一生之水,他说,只为这个名字,就一下子喜欢香水了。
而他更不知道,我不仅仅习惯了香水的味道,我还习惯了爱情的味道,所以,当他离开,我几乎只记得那些甜蜜而惆怅的爱情味道,而想起香水来,总是黯然。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吧,象爱情,也象香水,当激情慢慢散尽时,有的,只是对当时的感觉和记忆,而那些迷人的香水,曾经的魂绕三日,渐渐淡到了无痕,留下的,是那些空空的瓶子,告诉我,这里,有过香水,也有过爱情。
把爱情种成一支莲花
更新时间2009-7-3 15:07:39 字数:1099
那年,她十八岁,疯狂地爱上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她的老师,所有的暗恋缘于初相见的一个刹那,她喜欢的就是这种儒雅的男人,风度翩翩气质忧郁,就这样陷入暗恋中不能自拔。
于是把自己的暗恋比喻成一朵百合,静静地开放着,只能静静地开着,因为老师已经为人夫,所以,更多的时候她享受到的是爱情的苦涩。
再后来,她与大学里的学长爱了,轰轰烈烈,两个人死去活来,恨不得一刻也不离开,恨不能把两个人的灵魂与肉体合二为一,她以为,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恋爱呢,有亲吻有拥抱有山盟海誓亦有甜蜜与心酸,更多的时候,她与他缠mian在一起,说着生生世世的永恒,她以为,她的爱情就是一朵盛开的牡丹,那样鲜艳夺目,那样灿烂光华,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在毕业的时候他忽然提出了分手,为了留在北京而娶了一个高干子女,从此后,她觉得自己看透了爱情。
以后几年,她基本上是以蔑视爱情的态度来对待感情的,没有真心付出,亦不会觉得爱情的惊心动魄,慢慢地大了,终于找了一个爱她的男人嫁了,没了爱情,她以为,嫁给谁都一样的。
就这样过着凡俗的日子。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他们过得是烟火弥漫的日子,一起贷款买车买房,给孩子找好的幼儿园,吵架、拌嘴、嚷嚷离婚……所有柴米夫妻应该做的事情他们全做了,日子一天天过了下去,转眼,她快三十五岁了,那天有一个热恋中女孩子问她假如把爱情比喻成一朵花她会比喻什么?她忽然很黯然,在她少女时期,她曾经觉得爱情是一朵幽咽清新的百合,一个人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在她最爱的时候,她觉得爱情是一朵牡丹,但现在,她对那个正热恋的女孩子说,爱情是一朵莲花,只能是一朵莲花吧,有它的苦涩,也有它的清香。
是啊,结婚八年,她终于懂得了,真正的爱情不是那些死去活来和山盟海誓,而是在平常日子的一碗饭一捆菜里,在他上楼的脚步声,在一起攒钱买房的那些日子里,还在,在两个人吵闹里那份无聊里。
她总以为不是很爱自己的丈夫,但那天灯下看杨绛的《我们仨》,她知道自己错了,原来,爱就是平常日子中的细水长流,就是与自己爱的人一起把柴米油盐过成一朵莲花。
爱情可不就是一朵莲花嘛。看起来妖艳无比,却是那般清水出芙蓉,即使再繁杂的日子,也要有一颗这样的心,出污泥而不染,污泥是你与他相濡以沫的日子,不染就是那慢慢沉淀下来的感情,也许不是那样热辣辣的情话,但却足以用它的清灵与美丽打动粗糙的生活。
因为每一朵莲花,都有它的苦涩与甘甜。就象在秋天,你去挖莲花下面,必有一根藕,那就是爱情的果实了。
所以,每一个喜欢把爱情种成一支莲花的人,最终必将有欣喜的收获,那是爱情赠予我们最美丽的礼物。
恨更需要动感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07:57 字数:1137
恨其实也很难。当时爱是真爱,如今恨也是真恨,恨,说明还在爱着,抱怨她的负心与不好,但毕竟还有个主人公,还有个她,如果一切都忘记了,不记得她是谁了,就再也没有恨了。
旧电影中,女主人公被男人骗,咬了银牙:我恨你,一辈子恨你。说是这样说,恨一辈子的人太少,谁抵得住流金岁月?慢慢就消散了,好象台上演出生死恨,但一个半小时后结束了,男女主角相伴着吃宵夜,要最好吃的鱼肠粉,打闹着,完全不是台上的死去活来。
有本小说里说过一句最俗的话,“除了想自己之外,他想她最多了。”想必这就是爱了,最新一期的《读者》有文章写男女情事,女人背了老男人和年轻男人私奔,老男人恨她入骨,但每个月,还托人给她捎烟去——知道她爱抽烟,那是六十年代,商品紧缺,她仍然抽他的烟,这个细节让人流泪,后来他临死前,只一个要求,见她一面,他以为他还是那个扎着红头绳的俏女子,却看到满面风尘的她,旧棉袄,粗布裤,和往常老太太一样,头发后面扎了一个卡子,落魄而难看,他以为的恨,却原来一江春水向东流,他可爱而脆弱的心,自己独自的想念,演变成一种坏习惯而已,他真的恨她吗?真的恨吗?
——其实也不是,只是他忘不掉过去而已。
恨的时候,自己的心都在疼,因为爱过她,所以,更恨她。爱和恨相辅相成,有多爱,就有多恨!电影《蓝》里的朱丽,在得知车祸死去丈夫居然瞒着她有外遇时,她一直没有哭,一直很坚定很凛洌地对待这件事情,甚至看不出她脸上的任何表情,比诺什演得真是好,那种不动声色让人分外的崇敬,原来什么都可以是身外之物,甚至恨。
到最后,电影镜头里,是她一张模糊的脸,有夜色,有雨,可能还有眼泪,她说过,什么事最后不过是一件事。她还恨吗?恨得过时间的长度吗?那真是一个好电影,一个最孤单的女人,在丈夫死后才知道一切隐情,她甚至把房子留给了丈夫的情人——只因为她怀了丈夫的孩子。她居然不嫉妒她的情敌,或许也嫉妒过,可是终于放下了,或许是不爱了,因爱才会生妒,恐惧,敏感,多疑,失去自尊,风声鹤戾,草木皆兵,不爱,不会有嫉妒了,亦不会有恨了。
有人写诗,所有的器官都怕悲伤。这些器官里,心最怕,心碎了,刚才是春天,转眼就落叶,一片片凋零,黄色的心,在秋天里悲伤,这是诗人的恨,只写出有时候。然而真的恨是在精神里,在梦里,不经意的,以为忘记了,但忽然梦到,还是在恨,清晨醒来,一片落发,都老了,原来。
胃不好,怕动怒生气,一直疼,亦怕忧郁,所以,不敢恨。
恨什么恨?人生这么短,短得来不及珍惜,刹那间就过去了,才是少年,才觉得青春年少,刷拉一下,已经白了发,还说恨?来不及了,还是好好的生活下去,温暖总比恨好,就象蓝里的朱丽,最后终于流了眼泪,我知道,她,重生了。
盗版女小资
更新时间2009-7-3 15:08:14 字数:1151
我的女友从三年前开始称自己是小资女人。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有了一份还算果腹的工作,就千辛万苦地奔小资去了。吃冰淇淋要吃哈根达斯,出门要打的,看戏要看歌剧,吓得我再也不敢约她去看周星星的电影,你看,你家都看歌剧了我还停留在搞笑上,显得我特别弱智,但有什么办法,我天生弱智,喜欢做一些弱智的事情,常常被她不耻,我喜欢在街头大排档吃火辣辣的麻辣小龙虾,喜欢穿得很随意在街上看一些恶俗的东西。
女友说我天生是农民形象。好象她们家往上倒三代是贵族一样,我爷爷好歹也是一私塾先生,谁不知她爷爷是从湖南做土匪开始的?哎,但现在人家是女小资,张口闭口都是English,夹杂着各种单词对着我狂喷,好象是一海归派,前两年还穿着很笔挺的宝姿,去年是改成特别柔软的那种衣服,而今年变成了皱皱巴巴的,她说有钱人全穿得这样,好象全是摺子,显得特别有档次,要是还穿得有板有眼,人家准说你是伪小资。
我说那我就是准小资,因为十年前我的衣服就全是摺子,我妈为这骂过我N次之多,还有女友的家俱,讲究原木的,全是从宜家那买来的,没少花银子,她妈有一次来说,“怎么这家俱没上大漆就卖给你了,傻吧你,从前你小时候你爸手工打的家俱全是这种!”
我女友说她老妈没文化,手上戴着大黄金戒指,而且还爱吃肉,喜欢听河北邦子,她一脸悲哀地跟我说,“这种形象,回家吓吓乡亲们还可以,在我这,真是丢尽了丑啊。”
但我和她老妈特别谈得来,炖了红烧肉她就给我打电话,我们在一起吃得很爽。那时女友正一小口一小口吃着法国生鱼片。
我们很少一起逛街,因为我爱去夜市这些据她说农民爱去的地方,她只去专卖店,我们俩个的不同在于,她只看不买,因为她买不起,而我每次都小有收获,她着我说,我怎么会和你这种人成了朋友?太不小资了。
女友言必称小资,谈男友也要从国外回来的,男友的衣服至少穿阿玛尼,去旅游总张口就是欧洲、丽江,丽江被她说烂了以后又改成了凤凰小城,至于新马泰人家根本不提,哪象我,有个新马泰就屁颠屁颠地去了,一点档次也没有。
但我有一次逮着女友半夜起来偷吃排骨,那天我睡意不好,一直梦想着如何嫁给百万富翁直接进入有钱人阶段,那时我也小资小资,省得总被别人说成农民,但见有人悄悄起来,我看着女友以为她半夜去听柴可夫斯基或者去看村上春树的小说,没想到她直奔厨房而去,然后,我听到极香的咀嚼之声。
第二天,我发现红烧排骨少了三块。
我没说什么,因为怕她会不好意思,小资们脸皮薄,我是农民,不怕什么,下次再买了红烧排骨,我总是很委婉地让她,吃吧吃吧,小资们现在流行吃这个了。
果然她大快朵颐没完没了,我只吃了一块,倒成小资了,因为再吃没了。
我心里恨恨地想,哼,什么小资,纯粹是盗版!
忘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08:37 字数:1776
早年刘德华唱过《忘情水》——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生不流泪,真性情,真单纯,真适合在卡拉ok里抒情。
忘情真难。初恋的人最难,还年少,还无知,所以死去活来,所以说,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谁知道忘记有多远?说总是这样说,在798的旧红砖墙上,也写着,千万不要忘记阶段斗争,那天我在冬天里走,一边走一边念,我身边的八零后问得我不知如何做答:什么是阶段斗争?
千万不要忘记,千万不要忘记——当年他也曾这样提醒过自己,记得他黑缎一样的发,记得她的细腰,记得她眼边的痣,还记得他这样刻骨铭心,为她失眠自杀,在他年轻的心里,清晨的微风中,如何的心动,那迷茫和心跳,只有自己知道。
是真的呀。
真的想她念她,她的样子,眉毛如何俏,眼睛如何凄,嘴唇如何薄……反正她是这样的好。
到底忘了。
只记得这眼前人,自己贤慧的妻,低眉顺眼,过着喜洋洋的日子——却原来爱情只是一场浓墨重彩的戏,自己浓烈地上演,不停地说,不停地要,不停地索,过分透支了爱情,到后来,山河飘渺,只剩下一把瘦瘦的记忆,这样瘦,记不得几个刹那了。
忘情水是时间搀了风尘,一步步把所有全模糊掉了。
只有她没有忘记,她是街上的花痴疯子,为一个男人疯,但凡不疯,忘情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她天天还念着他的名字,风祥,风祥。我们全知道那个男子叫做风祥,只因她天天涂了胭脂街上跑,把头发别上一朵大丽花,美得妖艳而壮观,四五十岁了,也不显老,见了年轻男子便说,风祥,你喜欢我吗?
那些男子轻薄她:我喜欢你。
更有轻薄的,摸她的脸,她居然脸红,然后小声说:风祥,你穿着我给你做的小肚兜吗?
真是痴。
好多人笑她,笑这如此花痴一样的女子,只有她没有忘情。所以,疯,也几乎是最好的结果。
后来也见到过她的风祥,很一般的男子,中等个,有些许的胖,小肚腩,在酒场上谈笑风生,亦有人提起疯了她,他不在意,再提,他有些怒:那是她愿意自己疯。
这是忘情的恶果,别人并不领情。
更有暗恋的人,收集一个人的垃圾,他扔掉的鞋垫照片胶水,他印在杂志上的照片,他的声音被偷偷录下来……这是一个人的战争,这样的忘情,只能自己知道,忘情到忘我,但是菜叶子变了色,老掉了魂,也只有自己知道,这样的忘情,只有苦了自己。半夜惊醒,喊着他的名字,傻事,是痴情女子才做得出来的,那枕上的旧蓝布印花也知道,因为接过她的泪水,后来又风干了,一点一滴,渗到缝子里。
也记得秋夜如水,月色阑珊,天气渐渐转凉,锦绣院子里有电影在放,太老的电影,没有几个人看,秋千架上,晃来荡去,忽然记得他说过电影,说过《两个人的车站》,那灯光,明了暗暗了明,如今也是这样,中秋的夜,明晃晃的大月亮,真是亮,亮到人的眼睛都有了泪光——原来十多年已经过去,刹那间的光阴,不过是那银幕上一瞬,多忘情的时光,也会过去。
想当年,她看他的眼神,是秋日阳光,日头短了,但阳光正艳,是一生中最好的眼神了,还没看,脸先红了,如今眼神里有了凉意,是赵荣琛那句唱——原来是秋风起扫叶这声,可真美,沦落到红尘里,就是忘记。
忘情的人太少,情亦最伤人,忘记的人太多,把一锅水煮沸,再落下去,就不是原来的温暖,水最开时,也只是那一刻呀。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忘情到和长江水一样滔滔,也真算是情到深处水寂寞了。
也只有沈殿霞那么傻,在情没了还一句句问曾经的男人:到底,你有没有爱过我?
看似多乐观的女人也是情痴,秋官游戏似的答:爱过呀。
她刹那间满眼泪水。
而她并不知道,他是游戏于她,根本不曾用真心,所以,忘情的人亦心死,从此后她一个人,漫长终生,到死。
死了还不心甘,还不曾忘情,她依旧说:我要见他。
这才是:终日两相思,为君憔悴尽,但民间亦有说法,如果你得不到一个人,就是爱得还不足够……
那么,爱一个人什么时候算足够?没有尽头。爱这个事情,最没有限度,迢迢无期,爱上一个人,如果忘情,那么,就是无期,这一个人的徒刑,慢慢去受,如果得不到回应,亦不要抱怨,因为你爱过一场,就算是没有辜负自己,也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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