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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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还活着 作者:席绢

【内容简介】

这世道,活下来的女人必是剽悍的。

如果非要找一个女人来传香火,那麽——

「就她给我生吧!」

虽然这女人乾巴巴的风情全无又灰头土脸;

但从她砸人石头不手软的劲道来看,倒是挺有力气,

下手也狠,应该有很丰富的打架经验;

而且她年轻,代表着能生。

不过,在两人愉快(?)合作生孩子之前,他得先弄清楚她是谁,

又是谁家短命男人的遗孀……

明明她是打定主意当一辈子寡妇的,可偏偏就是有人硬要诈屍,不好好死着……

她当然知道男女之情就是那麽一回事——

搂搂抱抱、纠纠缠缠,最後滚一个被窝,接着崽子就一个个从娘胎里爬出来了……

但——她,并不是真正和他有过婚约的那个女孩……

这件事,他,知道吗?

【楔子】

乱世

「阿婆,你吃吗?」一个灰头土脸得看不清面目的小女孩,抖着一只枯瘦如柴的手臂,将紧紧抓握在手中的一块幼嫩树根递到老妇面前。

「死了……都死了……哈哈哈……年轻的都熬不下去的死了,遗下我这个半截人土的活下来作啥?都死了……都死了啊……哈哈……呜呜呜……」又哭又笑的声音,有气无力地从沙哑至极的喉咙里刮出来,那种粗砺,听得人耳膜都要生疼。

「阿婆,你别哭啊,再哭也没眼泪可以流出来……啊,不对,有眼泪能流出来的话也太浪费啦,咱已经两天没找到一口水喝,你可别再把身体里的水给流出来了,会死的。」小女孩劝说的声音微弱乏力,必须非常靠近才能让对方听到一点点声音。没办法,饿成这样,无论如何都得省点力气。

像她这样努力简省的人,看到阿婆如此毫无意义的浪费,真是忍不住要生气;可一想到生气也是要费力的,就不愿生气了,于是继续劝道:「哭有什么用呢?哭不来老天下雨,哭不来可以填肚子的树根嫩草,也哭不活你那些死掉的家人啊。你孙女儿死了当然很可怜,但是你怎么不往好处想呢?她得的是疫病,同行的人没敢抢她的尸体去吃,我们才能顺利把她给埋了。还有啊,我们把她埋在那个很深的坑里,倒了很多土,且把地踩得很夯实,野兽刨不着,别人也不会知道那儿埋了人,不会有人偷尸体去吃的。再说啦,我们在坟头已做了记号,以后有机会还能回来收敛她的尸骨,不会让她一直当孤魂野鬼的……」

「哇哇哇……我苦命的囡囡啊,怎么就这样撑不下去啊,祖母还没将你送嫁到秦家,你这样死去,变成无主孤魂,可怎么办啊我苦命的囡囡啊……」凄厉的悲嚎持续着。

「阿婆……」小女孩实在想象不出这个跟她一样快要饿死的老婆婆,怎么还有办法发出这样大的哭声,明明已经两天没一丁点东西入肚了。

「不该是这样的……这世道……不该是这样的……老天爷啊,您何时才肯大发慈悲啊,老天爷您开开眼啊,怎么就让我钱家这样绝后啦,我钱家几辈子的积善,怎么会是这样的下场啊,呜呜呜……」老妇扑在地上惨痛哭嚎,枯瘦双手对着干硬的泥土抓挠拍打,像是在对这世间的一切控诉着什么。

「唉。」小女孩没辙地叹气,觉得这阿婆愈劝愈哭得没完没了,她还是不要劝下去好了。虽然在她看来,阿婆哭成这样实在很奇怪,对老天爷抱怨或祈求什么的更奇怪。这世道本来就是这样了,有什么好哭的?哭又没有用。

从她出生到现在,她所认知的世界就是这样——满目疮痍的大地、衣不蔽体的流民,每天每天都会看到路边倒着许多饿死的尸体,那些尸体因为枯痩得找不到皮与骨之间应该有的肉,所以幸运地躲过被分食的命运,那些稍稍有点肉的尸体,早被人趁新鲜时给拆吃掉了。

对她来说,这世道原本就是这样子的。既是理所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悲痛伤心,所以她不会像阿婆那样觉得这一切都是错的、都是不应该存在的。

阿婆总是哭哭笑笑地说着不可思议的梦话,说四十年前世道不是这样的,那时地里有粮,人人劳作,天天都有食物吃,就算是穷人也能一天吃上一顿饭,甚至是最卑微的乞丐,都至少三两天能混上一顿吃食……

她不知道什么叫卑微的乞丐,不过当她听说乞丐就是什么也不用做,只要坐在一边装出可怜样,就会有人平白给一口饭吃时,简直要嫉妒坏了!

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好光景?!

这世上怎么会有平白给人食物的傻瓜?!

如果不是阿婆乱说骗她的,那就是她真的没生对好时候,才会连当乞丐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她现在有点相信阿婆说的那些离奇的梦话了。如果阿婆梦话里的世道是真的曾经存在,那么,他们现在这个世道,就确实叫做乱世没错。他们现在的生活叫颠沛流离,他们的性命比一根杂草还不如——也是,杂草至少还能吃呢,而她们这样浑身上下没一两肉的,连那些敢吃人肉的人都懒得抓她们去吃掉……

阿婆是个好心人,有着对她来说很奇怪的善良。如果有人敢偷她的东西,即使只是一口水,她也会与那人生死相搏,不死不休。可是,阿婆被她偷过食物,却是唯一没把她往死里打,甚至还把自己已经够少的食物分一口给她,让她没有饿死在上一个冬天的好人。

这样的世道,好人是一种非常不应该的存在;她没见过别个好人,阿婆是仅有的一个,所以当阿婆的孙女病死之后,她才会紧紧跟着阿婆。什么报恩不报恩的她不懂,她只是觉得不应该让阿婆就这样哭到死,就算阿婆没亲人了,至少还活着。既然老天没让死,那就好好活到终于饿死的那天才对啊;大家都活得不好,却也没想死的,阿婆应该合群一点,不能因为自己老了就不珍惜活着。

她安静而苦恼地看着阿婆哭瘫在地上,直到泪水哭干了,直到哭到再也使不出半分力气去发出一点声音,这片荒凉的地界,终于又回复只有灰茫茫的天、干裂的大地,一望无际的荒凉,充满死亡气息的窒息般宁静。

她实在饿极了,忍不住咬了手上的树根一口,然后任那苦涩至极的味道虐待着味觉;她勇敢地咀嚼,任由那苦得堪比胆汁的味道折磨她全身感官,就是不肯草草吞下,只为了逼出一点口水来让自己稍稍解渴。

收效甚微,但到底心里有些自欺欺人地觉得喉咙已没有干得那样厉害了。好不容易将嘴里的树根嚼得烂烂的,才依依不舍地吞下肚,让已经两天没进帐的胃袋有一点点补给,虽然那么一口树根并不能提供她多少力气,也无法使身体变得有力气一点,更无法让她在抬头或起身时不要头昏眼花。

幸好,这是她从出生以来就过惯了的生活、习惯了的饥馑,并不会觉得自己的命有多苦——反正每个人都活成这样,也就没有什么好抱怨了。

不过啊……

她看着哭昏在地上的阿婆,想着阿婆说过的那些梦话,就算嘴里没有口水可以吞,她还是忍不住干咽了喉咙好几下,以致肚子更饿了,却不敢将目光放在手上紧握着的那块树根,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把它吃掉。不行,这是要给阿婆吃的。她将头抬得高高的,望向灰扑扑的天空,渴望地喃喃自语——

「就算是骗人的梦话,如果能过上每天都有一顿饭吃的日子,该有多好啊。我好手好脚的,就不去羡慕乞丐了……到底每天能吃上一顿,总比三天混上一顿好上太多了……哎,一天一顿饭耶,真是神仙日子呢……」

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大概永远不会有改变的一天,不过幻想一下又没有关系……虽然愈想愈饿,且肚子凶狠地鸣叫起来。小女孩抱着肚子在地上蜷成一团,但就算被虐成这样了,她还是坚持想象着满满一大碗糟糠饭应该长成什么样子,或者一大块又硬又扎实的苦菜窝窝头应该会是什么样子,又或者只要一根水嫩的树根,有点甜甜的更好,喔,这个想法太奢侈了!赶紧换个实际的,那树根只要不要那么苦就好了……

好饿、好饿啊……

如果在饿死之前,能吃上一碗盛得满满尖尖的糟糠饭,这辈子应该就算活得值了吧?

水女孩蜷在哭昏的阿婆身边,也不知道是睡了还是晕了,反正,她是带着最幸福的幻想沉入黑甜乡的——即使她出生至今都没吃过一碗象样的米饭或看过任何被安放在碗里的干净规整粮食,但一两年来听着阿婆的梦话,自己也就能自发地去想象了。

想象着一碗好吃的饭、一块苦菜窝窝头、一根有甜汁的树根什么的……

而这一切,都只存在阿婆梦话里的承平世道,但现在,是乱世。

小女孩不明白什么叫乱世,但她知道这是个连一块最苦的树根也几乎要吃不上的世道。

连观音土都得去抢才有得吃的世道,叫乱世;天天都有人在饿死的世道,叫乱世。

【第一章】

起落有致的马蹄声重重踩踏在坑坑巴巴的黄土路上,扬起满天飞尘,惊得方才堪堪恢复一点生机的半枯树枝上的几只乌鸦呱呱直叫,掮着翅膀飞上天空,警觉地看着声音张扬的来处。

三三两两在新犁开的田地上耕种的农人,皆不由自主地趴下身体躲在田地里,借着一小堆一小堆草垛的遮掩,惊怯戒慎地看着唯一一条黄土路上那群像风一般飞驰而过的数匹健马与人影,眼中除了害怕,更多的是艳羡。

在这个连蝗虫田鼠都已经抓不着、黄鼠狼以及野狗也看不到一只、什么家禽家畜都全灭了的乱世世道,能看到那么大那么精神的家伙——而且还是好几匹,实在是稀奇得不得了,就像是看到金银财宝在路上跑!

「那、那是啥?是老人家说过的牛吗?」直到那群骑着快马的健儿已经远到连黑点都看不到,一名年轻农人神魂不属地喃喃道。

他身边另一名农夫摇头,双眼也满是梦幻——

「不是牛,牛跑不快的。我爹以前说过,牛有长角,刚刚跑过去的那些没有长角,所以不是牛……」

「不是牛,那是什么?」他们这些出生于寸草不生的乱世年轻人,就算还知道怎么务农,却已不认得那些家禽家畜理应长成什么模样了。

「那是马。我太爷爷以前是给畜牲治病的,很有见识,家里藏了一本医书,上头有图的。我觉得刚才那个一定是马,就是富贵得不得了的人家才用得起的畜牲,听说连县太爷那样的富贵人都买不起一匹呢!」

这时又有另一农夫躬着身体小心地挪过来,加入了谈话。

「可不是。听村长说咱上头又有皇帝了,所以就有县太爷了。去年县太爷来上任时,整家子二十几口人,都是自个儿走过来的,听说草鞋都走坏了十来双;虽然买不起马,却也真的算是财大气粗了。要我,可舍不得这样糟蹋好东西,赤着脚走路不就好了,这样草鞋还能留着过年时穿呢。」

「哎呀,竟是用走的?这也太寒酸了,怎么跟老人家说过的戏文不一样?戏文里说县太爷都是乘轿子的咧!」

「去去去,哪儿寒酸了!你是没看过,县太爷那二十来□家人,连同脚夫十来个,人人挑着的担子里装得满满的衣物粮食,那粮食还是大米与白面,重得那几个挑担的兵丁脚夫都直喘粗气。人家可财大气粗了!你见过那么多粮食衣物吗?」

众人一听到县太爷家有那么多粮食与衣物,都羡慕得张大嘴巴,一时都没了声音。对于这些从出生以来就刨着树根草叶裹腹的人来说,大米或白面这样高贵的物品,他们这辈子就没机会见识过。

如今好不容易能把荒田给重新犁开,种下的也不过是最粗劣好成活的苦根菜以及黍菽之类的粗粮。而,能够安心地在地里种上粮食,不必再四处逃亡颠沛流离,已经够他们心满意足地早晚叩谢老天爷疼爱了,哪里敢奢望其它,想都不敢想呢。

闲话完了大事,农夫们便又辛勤地投入农事,为着他们的肚皮努力干活。

九匹健马奔驰在唯一的黄土路上,沿途路过不少正在开荒的田野,见过无数次那些正在耕作的农人听见马蹄声就连忙抛下手边农活,趴倒在地躲起来。这是乱世里的求生之道——遇见强人,首先就要将自己隐藏起来,省得一条小命莫名其妙地交代了去。待目送健马远离之后,农人们就会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地闲话起来。正是这群人沿路习惯了的景象,没人放在心上。

日正当中,这群提供了新鲜话题给农人们的大汉寻到了一条有水的小溪,决定在这里吃些干粮、补充饮水,也让马儿休息片刻再上路。

虽然大伙儿并不在乎连续几天几夜的马不停蹄,反正身体禁受得住;然而此时并非战时,能获得稍微舒适点的憩息,自然很好。

「头儿,虽然已经快到地头了,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您绝对是白走一趟了。」一名长相粗犷、胡须拉杂的大汉以洪亮的嗓门说道。

「不管有没有白走,这一趟总是必须要走的。这是我老爹临终前一再交代的,我也应了他,所以一定得做到。若没走这一趟就敢回乡祭祖,我可没脸祭告他老人家。」

被称作头儿的年轻人也是长得高头大马,浑身上下散发着肃杀之气,从他笔挺的站姿可以看得出必是出身军旅,即使此刻他穿着最平常的黑色麻布衣,看起来就跟一般家境尚可的平民没两样,却也没人真会将他当成无害的一般人看待。

「嘿!我说啊,明明咱穿得像个地主老爷似的,怎么那些老百姓偏偏还是叫咱们军爷?老子当过几年的匪、几年的军爷,现在只想让人叫一声地主老爷呢!」另一名男子狂灌了一大壶水后,拿衣袖一抹嘴,不伦不类地装出老爷作派说道。

这年头,谁人身上的衣服没缀上几个补丁?如果能穿上干净平整的衣服,就算是旧衣,也能让人高看一眼,认定是出自殷实人家。普通一些的小地主还舍不得将没补丁的衣服放在日常穿呢,都留着过年过节穿出来一下就妥善收好,没人像他们这样不当一回事地糟蹋,几日快马奔波下来,衣料上好几处都快被磨破了。

他们这一行九人,虽然连日来被沿路的黄土风沙给扑得灰头土脸,但因为身上穿着没半片补丁的麻布衣裳,就算夜间向农家借宿,也能得到热烈的欢迎与招待。

「咱这回论功行赏,大伙儿可不就都成了地主老爷了吗!可惜头儿半点不急,不赶着回家乡抢地,将祖宅方圆几千几百里都划拉到自家名下,若是等朝廷派人下来重新丈量土地人口什么的,到时可就没有大便宜可以占了。想要地,就得花钱买哩!」一个眉眼机灵的汉子说到这个就跌足叹声连连。

「吴用,你家乡的好地儿早都给你占了去,跟着你姓吴了,这会子又在叹气个鬼呢!」众人忍不住拿鄙视的目光嘘他。

「我帮头儿叹气不行啊?咱们这么多年来在战场上浴血挣命,图的不就是这个?只要不死,只要胜了,只要新朝建立了,咱是粗人,也不想着手握兵权去朝堂上跟人掰腕子分地盘比官位,就想着回家乡给自己的家族立起来,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不是吗?可头儿竟然半分不着急,就算他老人家自个儿暂时脱不开身回去占地,派些亲信过去行事也是可以的嘛,偏偏头儿什么也不肯做,忙完了大将军的事,就片刻不停地往凉山这边跑来,只为了要去接他那不知道还有没有活在世间的媳妇儿。我说老大,就算您那个从出生就订下婚约的媳妇儿幸运地活到现在,处境也是难说得很。好一些的正经嫁人生子去了,惨一些的就……不好说了啊。」

一句「不好说」,让其他汉子皆噤口不语。乱世中的女人能活成什么样,大家都清楚得很。四十几年的战乱,先有外蛮人侵肆意屠戮,又有无数盗匪自立为王鱼肉一方。国破家亡,什么都败坏殆尽,被屠杀的人命足以筑起尸山、填满血海。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无足轻重,道德、礼教、良善……以及贞洁或气节什么的,都已经不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

那些几千年来在承平时期建立起来的一切规范与世俗常理,在这四十年里,随着最后一批受过正经教育的文人的老去与死亡,经过两代人的断层,一切都轻易地崩溃成灰,再无人在意,更没有人了解。

也没有什么好叹息的,他们这些年轻人原本就生存在这样的世道,一切本视若寻常。就见那名头儿脸色没有变化半点,语气更没有丝毫不忿或勉强,说道:

「如果死了,就找到尸骨收敛进我秦家祖坟,总不能让她当了孤魂野鬼。生前受苦也就罢了,毕竟生在乱世,谁也没办法。可死后若仍孤苦伶丁,就是我的不对了,名分一场,我必须负责。」被称作头儿的人姓秦,叫秦勉,此次带着亲信兼程赶赴东北边的凉山,就是为了寻找自出生起即被爷爷订下的未婚妻。生见人,死见尸,不管娶不娶得着,总要寻出个结果给先祖们一个交代。

「可是头儿,我们担心的不是您未婚妻死了,担心的是她活着啊……如果她活着,还活得……不太好的话,您会坚持娶她吗?」机灵的那个汉子很小心地问着。

「如果她活得不好,又没个依靠,我是得娶她的。」秦勉完全明白亲信们不敢说出口的言下之意指的是什么。不过他实在不明白他们这些人为什么会满脸不情愿,要娶妻的人是他又不是他们,就算他名义上的未婚妻为了活命做起皮肉生意,甚至生了一屋子不同父亲的孩子,也不是什么无法原谅的事。这样的乱世,要活下来,总是得不择手段的,谁又敢说自己能在这样的世间活得清清白白的?

「这怎么可以!如果那女人没能为您守住清白,您就不能娶她!就算头儿您想娶,我想天威大将军是一定会反对的。头儿您可以不在意我们这些下属的反对,但是天威大将军的话,您可不能不听呢!」

「对对,大将军的话得听!」一个口舌不利索的连忙点头应和。

「别逗了你们,这世道还讲什么清白!能活着就是老天保佑了。我们原也只是山野村夫,上不得台面的角色,现在也不过才当了几天小官,就当自己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穷讲究起来了,还非黄花大闺女不娶呢,哪来那么大的脸!」秦勉受不了地丢了个白眼过去。

哪知道他的亲信们却是不接受他如此妄自菲薄的。一人道: 「别人咱不管,我们这样的粗人也是不敢想娶个清白闺女,就想娶个能持家的就好。可头儿您不同啊!您可是个将军呢!大将军给您请功,说这回功劳大了,一定封个将军的!」

「切!封赏还没下来,你们就帮我封了将军,作梦果然比较快。」秦勉连白眼都懒得翻了,抓了一把草料去喂爱马。

「才不是作梦!大将军这次回京时就说了,一定给您讨个将军的!大将军从来说话算话。还有,大将军一定不会同意头儿您娶个上不了台面的村妇的!」

「是啊是啊,大将军一定不会同意的!」众人连忙点头,一时都心安起来。天威大将军是秦勉的上司,一直非常器重秦勉,从秦勉还是个不入流的杂工兵丁时,就看好他的勇武与狠劲而收在身边,从亲随开始一路提拔到今天镇武将军的职位,赫赫战功从来没有被人吞去,全都如实上报,该他得的赏格半点没有折扣,正是天威大将军一路护航的结果。

可以说,天威大将军不只是秦勉的上司,还是他的伯乐与恩人。如果天威大将军想干涉秦勉的婚事,秦勉是无法拒绝的。不是因为屈于上司的权势,而是基于对恩人的敬重。

「所以我才趁大将军被召回京师时,赶紧跑来凉山不是吗?同不同意又怎样,反正我找到人就立马娶了,大将军到时也只能骂两句,还能怎地?」秦勉勾唇微笑,原本看起来刚毅严谨的面容,竟一下子显得狡猾,有种诡计得逞般的得意洋洋。

「啊!原来如此。头儿您就是想趁大将军没空分神管您,来个先斩后奏把这事儿给办了!大将军一定会生气的!他以前说过会帮您挑个好女人,大将军是国公府出身,听说在前朝时也是当大官的世家呢,家里好女一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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