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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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答反问:“城主,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含笑不语,我又说:“当初为什么你要拒绝合欢?”

莫珩一怔,笑意渐敛,松了手,再度坐回桌边,我也坐了回去,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希望城主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这也是合欢想问的,这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

莫珩沉吟道:“我给你的答案,你能接受么?”

我说:“只要是城主说的,我应该可以接受。”

他抬头看我,轻笑一声:“胭脂,你真是个较真的姑娘……你们夫人说合欢喜欢我很多年,我却感受不到,我甚至记不得谁是合欢。但那日在启城城府的花园里,我却闻到经过我身边那个小姑娘身上的淡淡糯米香,后来中午吃的糯米糍和你身上的气味一样,我想那一定是你做的。而你说的合欢,我只记得在秋收宴上她身上的香味最突出,只是太浓郁了,并不适合我。”

我皱起眉:“我并不是不擦花香,只是整日在厨房忙活,不想嗅觉被其他气味干扰。”

莫珩说:“这就是了,其实我的鼻子有些敏感,闻不得脂粉味,还好你只是叫胭脂。”

原来合欢的幸福竟是葬送在她特制的花香上,我还记得那天清晨,我为合欢整理妆容,她捧着一盒百合香粉轻轻嗅着告诉我,从收集到打磨再假如药材一同制成粉末,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她平日舍不得用,就是在等今天,还叫我拿着粉盒不停对她吹气,以保证她的身上可以均匀吸收香气。

那天早上我打了十八个喷嚏,揉着鼻子看着眉飞色舞的合欢,她说不管秋收宴上有多少女人有多少花香,她的百合香粉都能脱颖而出。

她果然脱颖而出了,只是料不到会是这个结局。

卷一 天启篇 〇七

我告诉莫珩,我需要时间考虑,他爽快的答应了,看来婚姻大事都是需要时间考虑的,因为说不准考虑考虑着就同意了。

回了房,我先找了连伯,连伯说我顶着一个哭丧脸准时被人告白了吧。

我问:“被人告白不是该小脸绯红,喜不自胜么?”

连伯问我从哪得来的看法,我说是街边买的小黄书里说的。

连伯说:“被喜欢的人告白是那样的,你又不喜欢莫城主。”

他一针见血了,我半响缓不过神。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我是喜欢莫城主的,那时候合欢一说起他,我就心跳加速,不过我好像总会喜欢合欢喜欢的人和物……”

连伯说:“所以现在合欢去了,你就没有参照物了。”

他又一针见血了,我想我得找找自己的感觉。

我问连伯,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心情,连伯说就像我说的那样,小脸绯红,心跳加速,双眼熠熠生辉,手脚颤抖……我立刻把他打住,并且陷入沉思。

我可以很肯定很负责任的告诉自己,我对莫珩没这些反应,但也不否认在见到帅气逼人的莫珩时,精神难免振奋。当我将这个看法告诉连伯后,连伯表示我们的前途很堪忧,我问为什么,他说要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有长相又是城管的男人,在同一个女人身上遭受到两次拒绝,多半是会想不开的,不是撕了对方就是和对方一起死。

我问,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要么毁了她,要么同归于尽。

连伯拍着我的肩膀说,孺子可教。

我立刻表示很慌张,拉着连伯的袖子问怎么办。

连伯分析道,若是落荒而逃,我们没那个轻功,若是客气请辞,莫珩恐怕不会轻易罢休,若是条件交换,除了肉体也没有其它更有价值的……

我更慌了,表示不愿意肉偿,连伯一拍脑门,告诉我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我可以帮莫珩完成一件心愿,就当做抚慰他心灵的表示。

三天后,当我将连伯的建议告诉莫珩时,莫珩着实愣了很久,脸上的失落久久不能退去,沉默的望着我,仿佛只要望着我就能让我把方才的建议忘了。

莫珩说:“我好像还没有什么心愿未了。”

我一想也是,他都是城管了,一呼百应,若有未了的心愿,还愁没人去做么。

我说:“那什么……”

他突然插话道:“但如果胭脂姑娘不嫌弃,能不能帮我走一趟云州城,找一个人问一句话?”

我眨眨眼,搞不清楚找一个人问一句话为何非要我去,以莫珩的能力,就算是找十个人问十句话也是信手拈来的简单,我想,这应该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

见我犹豫,莫珩又说:“这个人你也见过,他叫别云辛。”

我登时一愣:“他和你不是朋友么?”

莫珩说:“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有些话才不方便问出口。”

连朋友都不能说出口却要假他人之口的话,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我说:“这个恐怕……”

莫珩又将我打断:“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有三,别云辛和他的弟弟别云州,还有莫珩的妹妹莫媛。

莫媛本是养女,是作为莫珩的童养媳带进城府的,从小就被教导的知书达理,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有人都以为莫媛会是将来的城主夫人,直到莫媛十六岁那年随莫珩头一次外出参加启城的秋收宴,一眼就看中了风度翩翩的别云辛。

莫珩疼惜莫媛,回了天启城便下了礼聘。不出一个月,莫媛就坐上了云州城抬来的花轿,心花怒放的嫁去了异地。

又过了一个月,莫媛捎来一封信,信里婉转透露到她的痛苦。大抵就是她原本爱上的是别云辛,但不想嫁过去洞房花烛后第二天才发现身边的丈夫叫别云州,接着日日见到别云辛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不得不对别云州夜夜承欢,内心痛苦万分终于酿成心病,不忍对外人提起,更不忍质问别云辛,只好写书一封送回娘家求助。

算算日子,莫媛已经嫁过去两年了,莫珩派去的心理医生都被莫媛遣了回来,因为莫媛自小就是按照城府夫人的教育制度被养大的,很早就养成了多疑且不能轻信旁人的性子,虽说心理医生都有职业道德,但遇到莫媛这样的心病也难掩八卦的心理,所以至今没能有人让莫媛敞开心扉。

按照莫珩的意思是,他信任我,相信他的妹妹应该会和他心有灵犀也信任于我,再加上大家都是女孩子,说起话来更加贴心,也更容易开导。最关键的是,我是启城灭城后唯一一个坚/挺的活下来的女人,可见心理素质多么强大。

说到启城,我便不得不问:“莫珩,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惊讶地看着我:“你还是头一次叫我的名字。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说:“哦,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纯属我个人好奇,我就是想知道在启城最危难的时刻,其它三城为何按兵不动,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城走向毁灭,你们晚上睡得着么?”

莫珩面无表情的审视了我好一会儿,眼里透不出他的想法,我只能凭空猜测。我想他可能是觉得我大不敬想杀我灭口,但又考虑到尚有求于我,所以还在是现在掐死我还是等我回来再掐死我的思想中交战着。

最后他说:“胭脂,你知道什么是国家么。维系国家的是政治,不是恻隐之心。”

我说:“我不懂政治,我也没有恻隐之心,只是觉得三国为了自己而牺牲了启城,是很不人道的,那不仅是一个城,里面还有很多生命。”

莫珩笑笑:“你真是个好姑娘,胭脂。”

我也笑笑,皮笑肉不笑。

莫珩拉着我坐下,极有耐心的跟我说了天启城的背景。天启、明日、云州一向是互相赖以生存的,邦交友好,没有人敢打破这个平衡,因为一旦有一家倒台了,势必会牵扯另外两家,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的就是这回事。所以启城遭难时,只要有一家决定袖手旁观,另外两家为了维系三国的平和,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能说启城太不会选时候出事了。

我问莫珩,当初提议袖手旁观的是谁。

莫珩说,是云州城的别云辛。

我开始讨厌别云辛,理由很简单。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咱们一起加点赋税吧,最近缺钱花”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会花钱的城管,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城府的美女不够睡了,咱们引进点外国妞儿吧”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好色的城管。

不管别云辛是贪财的还是好色的,那都是身为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应有的态度。因为若是当权者既不贪财也不好色,那他或许就会贪图人命,就像别云辛对启城的态度。而且不管怎么看,别云辛都像一个喜欢带头闹事的人。

我告诉连伯我的这番想法,还有接下来的去处。

连伯表示担心,劝我不要去。他认为我一定会报复别云辛,我说如果有能力,我或许会报复,但我没有能力,所以一切都是枉然。

连伯说:“一个女人若想报复一个男人,总会做到的。”

我不接话,反问:“连伯,依你看,什么才是合格的当权者?”

连伯说:“像别云辛那样,在他治下从未加过一分赋税,也没强抢过民女,至今未婚,一心向政,爱民如子。”

我又问:“那咱们启城的城主呢,他就不合格么?”

连伯说:“咱们城主太优柔寡断了,他的仁慈不会延续国家的生命,只会加速灭亡。”

也许连伯是对的,作为当权者,别云辛是出色的,可是作为一个人,我是瞧不起他的。

记得来天启城前,我心里装着两个问题,一个是莫珩为什么不选合欢,一个是莫珩为什么不救启城,现在都得到了解释,我也要离开天启城了,很想尽早赶到云州城,想问问别云辛若他能预见启城的惨淡下场,是否还会坚持当初的提议。

我相信,我很快就能知道答案,但我却不知道当我知道答案后会怎么做。

连伯说,一个连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事都没把握的女人,是最可怕的女人。

临行前,莫珩将莫媛的所有生活习性巨细无靡的跟我说了一遍,我这才想起问他:“莫珩,你说叫我去见一个人去问一句话,就是莫媛么?你要我问什么?”

莫珩沉吟良久后说:“不,我是希望你能开导莫媛,倘若不能也不便强求。至于那个人,我是想你借由照顾莫媛之便,见一见别云辛,帮莫媛问一句,他对莫媛是否没有半点情意……若是没有,我希望你能转达给莫媛,让她早点死了这条心。”

我想莫珩的意思是让莫媛早点死心便能早点解脱出来,但是按照莫珩的叙述,莫媛应该是个世间少见的死心眼姑娘,否则也不会为了昔日的一见钟情要死要活了两年。别云辛和别云州是双生兄弟,莫媛既然能爱上别云辛的脸,相信别云州的脸也是一样可以用的,到底她是如何分辨两兄弟的不同还非要分出个高下呢?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其中一个消失,没有了复制品,莫媛也许就不会苦于不能两者兼得了。

我说:“莫珩,你有没有想过,莫媛最大的苦恼就是为什么她爱上的不是一个人,或者是为什么她不能两个都嫁?要是别云辛告诉我,他也是爱着莫媛的,莫媛会不会被逼疯?要是别云辛心里根本没有莫媛,你让莫媛死心的同时,会不会也逼死她的人?为什么不让莫媛永远生活在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境界中,那样她或许能为了一个问不出口的答案坚持活下去,要知道,人只有有希望和有遗憾才有活下去的动力。咱们还是不要抹杀这一切吧?”

莫珩考虑了半响,说:“你说的有理,可是据人汇报,莫媛她已经快不行了,她只是想在有生之年得到一个答案。”

我说:“哦,那咱们是该圆了她的梦。”

莫珩皱着眉,一副痛苦状,叹了口气,说:“圆了莫媛的心愿,这就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等你回来,咱们便成亲。”

然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白而修长的手指,令人着迷。

我说:“你有一双好看的手。”接着我低头看向我的,粗糙,干燥,指甲还有裂痕。

他没有答我,只是微笑,唇角有浅浅的酒窝。

可惜这样美好的一张脸,我却没有独占的欲望。

我说:“莫珩你是想补偿我么?也犯不着赔上自己的一辈子。”

莫珩沉默了会儿,说:“本来只是想试试你,没别的意思。”

我:“……”

故事说到这里,我看向面无表情的勾刑:“勾刑,你觉得这个故事的可信性有多高?”

勾刑一脸犹豫:“这就是你恢复的记忆?”

我点点头,想到合欢,想到别云辛,想到传说中的胭脂就是自己,五味杂陈真是言语难以诉说。

我说:“恢复这段记忆时,我为合欢感到伤感,还为自己曾经的作为感到不耻,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对别云辛,如果他也是别云州那样的人,我那时是有多狠心才下的去手啊。”

勾刑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伸出一只手,冰凉的手指轻轻托起我的下颌,皱着眉看着我纠结的脸:“站在别云州的立场上,也许你当初是做错了,可站在胭脂的立场上,你是个了不起的姑娘。”

我微微一震,一把抓住他的手,握在手心里看:“勾刑,你的手长得真好,这么好看的手,倒不像是乞丐的手,在当乞丐之前,你是做什么的?”

勾刑反握住我的,似笑非笑道:“这只手以前曾经握着一个女人走了很久。”

我呆呆看他,脑中一片空白:“那后来呢?”

勾刑轻声道:“后来,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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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嗯。。。其实我最喜欢勾刑。。。

卷一 天启篇 〇八

我茫然地看着勾刑,心想,连曾经握在手心里走了很久的女人也会忘记,那一定是段很值得失忆的往事。

我说:“要不你想想吧,想到了告诉我,我很愿意和人分享故事的。”

勾刑似笑非笑的望着我:“知道了太多你会有压力的。”

我眨眨眼:“咱们是朋友,你总憋在心里也会有压力的,不如说出来,让我帮你分担。”

勾刑半响不语,只是瞅着我笑,我被他瞅的发毛,只好也回望着他,不认输的正视他的双眼,那双眼睛就像两潭漩涡,漆黑不见底,仿佛要将人吸进去一般,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有人这么看过我。可转念一想,我和勾刑早就认识,觉得眼熟也是应该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双颊阵阵发烫,真是愁人。

正当这么纳闷时,却听勾刑说了句话我没听清,接着眼前一花,天旋地转之后,我已经被勾刑压在他和地面中间,他的面颊贴着我面颊,那触感……分明不是人的。

我疑惑的望着他的侧脸,顺着鬓角的纹理望去,之间一道似是粘合过的缝隙,尚无暇细想为什么我才说替他分担压力就被迫承受他的重力进展如此迅速。

勾刑也没给我细想的机会,他站起身又顺手将我拉起的同时,一手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一把剑,反手刺向身后,但听“啊”的一声,一个黑衣蒙面人已经倒在我们眼前。接着挑开那人的面罩,是一张不认识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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