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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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过头,讪笑地看着乐璃。

乐璃瞪圆眼睛,冲他吼:“你干嘛欺负我们慕慕?你有气儿冲我来,别往我慕慕身上撒好嘛!不就是钱嘛,等结束了这一趟,回了家,我还你就行了。”

沈涛揉着后脑勺,也学着弟弟那副委屈的模样,可怜巴巴望着她。

乐璃凶狠狠地:“别用这么委屈的眼神看着我,惊悚!”

说完,转过脸去看沈慕,她揉着男人的后脑勺,哄小孩的语气问:“慕慕,怎么样?疼不疼啊?”

沈慕黑漆漆的眼珠子水汲汲地,看她的眼神楚楚可怜。

他点点头,表示疼。

“不疼不疼,离哥给你揉揉。”她拉着沈慕去沙发上坐下,仔细给他揉后脑勺。

同样被拍了脑袋的沈涛:“???”我日,他感觉自己在这对儿狗男女面前,已经彻底失去了人权!

他揉着后脑勺嘀咕了一声:“呵,我看,沈慕别扮演你的保镖了,扮演被你包养的小白脸挺合适。”

本来是讽刺的话,乐璃却说:“可以啊涛涛,你这主意真不错,身为富婆,怎么可以没有小奶狗呢?”

沈涛:“…”

本来以为沈慕会很有尊严的拒绝,却没想到那厮却红着脸说:“都听离哥的。”

沈涛:“…”他想找块板砖敲晕自己。

夜里,沈涛抱着枕头,独自睡在小房间,听见隔壁传来引人遐想的声音。

沈涛用嘴撕咬着被子,泪眼汪汪。

当初他们三人一起进非洲的时候,说好一起做条狗,那两个混蛋,居然凑成了一对儿!

坟蛋!

隔壁房间,沈慕正帮乐璃按摩,男人手上没轻重,乐璃疼得直“哎哟”。

见她叫得这么凄惨,沈慕手上动作轻了些。

乐璃下巴磕在枕头上,问他:“慕慕,那个香港富豪的资料,你看过了吗?你怎么看?”

“嗯。”沈慕替她捏着肩膀,说:“我查过香港那边的资料,这人自称富豪,却查不到他任何信息。”

“对,我找朋友查过这个人。不仅中国香港,就连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也没有这个富豪的资料,我怀疑——”她打了个哈欠,才又说:“我怀疑这人是和我们一样,挂羊头卖狗肉。”

“不排除这个可能。”

沈慕给乐璃按摩的时候发现,她身上的肌肤偏黑,常裸露的地方很糙,甚至在她肩胛骨处,有一块疤。

为了掩盖皮肤的粗糙,白天她往胳膊和腿上都涂抹了粉底液,这才塑造出了白皙质感的肌肤。

他皱了皱眉,手指在她伤口处点了一下,问:“离哥,你这里…”

“哦,以前在叙利亚工作的时候,被□□碎片弹伤的。”乐璃漫不经心道。

大概是心疼她,沈慕鼻子发酸,眼睛湿了。

乐璃当然没注意到大男孩的反应,因为太累,趴在床上睡着了。

沈慕替她盖上被子,老老实实躺在了她身边,开始充当今日份儿的抱枕。

果然没一会儿,熟睡的女孩就抱紧了他,蜷缩在他怀里,像一只温顺的猫咪。

他睁眼望着天花板,呆呆地想,离哥是什么时候看上他的呢?离哥是真的喜欢他吧?离哥一定是真的喜欢他吧?

既然离哥喜欢他,那他也勉为其难喜欢她吧。

虽然离哥卸了妆的样子并不好看,虽然离哥有点糙,有点彪悍,脾气暴躁…虽然离哥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儿优点,可他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这样的离哥。

大概因为她是离哥吧,她和其它女人都不同。

等等…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离哥的??

沈慕不再纠结,也伸手捞紧乐璃,在她额头“吧唧”亲了口,下颌在她发顶蹭了蹭,唇角弯弯,心满意足。

香港富豪在酒店呆了整整一天,没出门。

到了晚上,才去了酒店三楼的赌场。

乐璃带着沈慕和沈涛也去了三楼瞎逛,发现这个赌场很大,不少外国游客在这里豪赌,一掷千金。

乐璃挽着沈慕胳膊,漫不经心地到了那位香港富豪的牌桌前围观。

他们玩的是二十一点,香港富豪手气不佳,连输了几百万。

香港富豪是个胖子,姓刘。连输了几把后,刘富豪额间浸满汗珠,用粤语骂了一声,还想再下注,旁边的保镖却凑到他耳边说了什么。

他脸色一变,忍痛扔了牌。

为了吸引这位刘富豪的注意,乐璃拉着沈慕坐下,让沈慕替她赌牌。她在旁看着,胳膊漫不经心搭在沈慕肩头,动作暧昧。

沈慕从没打过牌,却连赢三把。

刘富豪忍不住过来围观,紧紧盯着沈慕抓起来的牌。沈慕赢了牌,他比自己赢了牌还激动。

刘富豪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小心翼翼问沈慕:“小兄弟,你也是中国人吧?帮我玩一把不?赢了钱,对半分,输了算我的。”

沈慕看了眼乐璃。

乐璃微笑点头,红唇几乎贴着他的面颊说:“慕慕,看来你已经出色到,走哪儿都有人惦记你了。”

女人滚热的气息喷溅在他面颊上,导致他心跳加速,为了保持富婆的小奶狗人设,只能佯装坐怀不乱,甚至用手搂住她的腰身,暧昧得贴着她耳廓低声说话。

沈涛看着两人的暧昧互动,羞得没眼看,他弟搂着乐璃,那眼神简直就像个小禽兽。

啧啧。

沈慕松开乐璃,她起身,坐到另一张椅子上,对着刘富豪指了指自己让出来的空位。

刘富豪搓搓手,毫不犹豫地坐下去,开始和沈慕一起赌牌。

沈慕手气好,没多久,就帮刘富豪连本带利赢回来了。

刘富豪也不恋战,见好就收。

他遵守承诺要给沈慕分钱,却被乐璃拒绝,她道:“呦,我们家慕慕像缺钱的主儿吗?”

刘富豪大概看出这对儿到底怎么回事儿了,不像是情侣,明摆着是小白脸和金主。

乐璃叹了声气说:“钱我们就不要了,难得在这里遇上同胞,一起去喝一杯?”

“好,我做东。”刘富豪豪气干云答应下来,他身边的保镖却皱了眉,但也没说什么。

喝酒的时候,乐璃腻在沈慕怀里,说:“慕慕,你说咱们这趟到底能不能找到靠谱的巫医啊?爹地的生意大不如前,我的生意也一再出事,不请一道附身符,我这心啊,真是不踏实。”

刘富豪闻言:“你们是来马赞拉,请附身符的?”

“那可不。”乐璃唉声叹气:“刘先生,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们迷信,我们听说马赞拉有巫医会黑魔法,能制作出保人生意顺畅的附身符,这种符千金难求。我来这里已经好些天了,先前联系了一个中间人,不知道怎么就消失了,真是晦气。”

刘富豪看了眼站在不远处接电话的保镖,往乐璃手里塞了一张名片。等他的保镖转回身,他立刻正襟危坐,佯装什么也没做过。

乐璃觉得不对劲儿,迅速把名片塞进了沈慕衣兜。

等回到酒店房间,乐璃打开名片看了眼,发现这张名片很古怪。

上面没有姓名地址,只有一串电话号码。

乐璃拨通了这个手机,那边很快接通,她喂了几声,那边却静悄悄地,没有回应。

挂断电话后没几秒,那个电话号码发来了一条短信,让他们输入介绍人名字。

乐璃输入刘富豪的名字,没一会儿,有了回信。

短信内容简短,是马赞拉一个村落的地址,发信人让他们到这个地址,就可以求到他们想要的附身符。

沈涛看着短信,莫名觉得诡异,他指着每条短信末尾的一个符号说:“离哥,这个符号是什么意思?”

乐璃仔细看,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沈慕把这个符号截图,用谷歌识图搜了一下这个图案,弹出很多相关的帖子。

他将帖子的内容总结了一下,说:“在马赞拉,有好些接近原始的部落,其中一个部落很神秘,二十年前,这个部落的村民离奇死亡,小孩被开肠破肚,成人身首异处,头颅被挂在了一颗枯树上。当地人说,这个部落受到了诅咒,枉死的人变成了恶灵,而这个符号,则是一个巫师镇压这些恶灵留下的符咒。”

“这不瞎扯淡吗?这世上哪儿有鬼?”沈涛听得毛骨悚然,故意大声说话,掩饰自己的害怕。

沈慕继续往把帖子往下翻,突然瞪大了眼睛,不说话了。

沈涛和乐璃异口同声问他:“怎么了?”

沈慕吞了口唾沫,颤颤道:“刚才我们收到的地址,就是这个部落的地址。”

三个人面面相觑,居然都有点忐忑不安,房间突然就静谧的可怕。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有人敲门,响声急促。

沈慕去开了门,外面是工作人员和几名黑人警察。

工作人员冲他们鞠躬说:“抱歉打扰了,由于这层楼发生了命案,警方需要你们配合调查。”

“命案?”沈慕不解。

乐璃也出来,扫了眼几名警察,问:“什么命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工作人员解释说:“你们今天晚上跟刘先生一起喝过酒吧?”

“嗯,怎么了?”

乐璃下意识察觉到了什么。

刘富豪死了,死在了房间内,头颅被割,吊在了门框上,内脏全被掏了个干净。而他的保镖,不知所踪了。

第37章 杀小孩的记者04

刘富豪的套间就在他们对门,他们所站位置,可以看见里面的血流出来,浸湿了地毯。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在走廊里蔓延,乐璃不由地皱了皱眉。

警察给他们三人做了笔录,通过走廊监控,排除了他们三人的嫌疑。

乐璃他们身上随时带着录像装备,他们刚才跟警方去楼下大厅,经过凶案房间时,乐璃特意停了一下,拍摄到了房间里面的画面。

等他们录完口供回房,房间已经被锁上,地毯也焕然一新。

他们把视频通过电脑放出来,在闪过凶案房间门口时,乐璃按下了暂停键。

从拍摄画面里,清楚可以看见里面的大量血迹,尸体已经被警察带走了。在当地警局,乐璃有一个警察线人,通过那名警察,她得知了一些关于凶案的状况。

刘富豪住的房间在顶层,因为是豪华套间,顶层只有两间房。

通过走廊和电梯的监控得知,刘富豪和他的保镖只上楼,没有下楼。刘富豪的尸体就在房间,可那个保镖却凭空消失了。

乐璃坐在沈涛和沈慕的中间,她拿手抵着下颌,若有所思:“这应该不是一起密室杀人案,杀刘富豪的应该是那个保镖,可是他杀人之后,人又去了哪儿?”

她百思不得其解。

沈慕想了一会儿说:“这里是22楼,他从窗户爬下楼,应该不大可能,往下行需要时间,很容易被发现。那么——”

他看着乐璃,突然顿住。

沈涛是个不喜欢动脑的,他追问:“那么什么?凶手到底去了哪儿?”

乐璃说:“他可能是往上爬,藏在了楼顶。”

沈涛“嗤”了一声,觉得不太可能:“不可能,这个建筑没有天台,他又不是蜘蛛侠,能滋滋吐丝,攀上楼顶。而且刚才咱们下去录口供的时候,人家警察可说了,他们警察也是特意爬上楼顶搜过的,没人。他总不可能趁着咱们下楼,翻到了咱们房间藏身吧?切…”

他话音刚落,沈慕和乐璃几乎同时往两个房间看了眼。乐璃和沈慕的视线,几乎同时落在了沈涛那间房的房门上。

他们搬进来后,有个习惯,为了以防紧急事件发生,晚上睡觉不会关门。一旦出事,关键时刻大家也好有个帮衬。

可是沈涛那间房,门却被关上了,显然,不是沈涛自己关的。

沈涛下意识头皮一麻,往乐璃身后缩,吞了口唾沫,叫了声:“离…哥,我饿,咱们下楼吃夜宵好不好?”

沈慕也下意识抱紧了乐璃的胳膊,身体在发颤。

乐璃屏住呼吸,反应极快:“你这是什么毛病?晚上吃夜宵这个习惯可不好啊。好吧,我也饿了,一起去吧。”

她一边说话,一边冲沈慕打手势,收拾电脑和摄影器材。

三人小心翼翼收拾着东西。

好在他们的背包都放在客厅,收拾得很快。沈涛和沈慕背着包先出包间,乐璃走到门口想起来忘记拿爱马仕包包,立刻又返回客厅取包。

等她取了包,前脚刚踏出门口,身后有人抓住了她的假发,一刀刺过去。

他拽住女人头发,原本设想当她身体朝后倾倒时,立刻用刀刺穿她的脖颈,继而切断。

没想到,女人的身体并没有朝后倾倒。他抓的是个假发,他刺了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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