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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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笙南焦急如焚:“恬昊那兔崽子,打探到简简在古镇,立马飞过来。简简给我打了个电话,之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恬昊也在找她。我人手不够,你赶紧再找点人帮忙。”

恬简思维方式与常人不同,是个天才,记忆力超于常人,但同时也是个傻妞,极易被骗。应曲和不担心她迷路,担心她被有歹心的人骗走。

——

古镇的夜晚街道一片静谧。

灯笼透出昏暗的光,勉强照亮西米脚下的青石板路。经过一条深巷拐角,特色小酒吧引起她的注意,门口是一方小小锦鲤池,中间是突突地小喷泉,造型美观漂亮。

酒吧的木制窗格敞开,泄出幽静的蓝光,轻轻地吉他和着民谣歌声传出来。

比赛初捷,西米内心也很激动,但当这种兴奋与激动无人分享的时候,就变成了憋闷,甚至有点压抑。

胜利的兴奋无人分享,这样的孤独真可怕。

从前她还能在微博发泄情绪,可眨眼间粉丝破十万,导致她不敢再随便发微博了。

走进酒吧,扫了一圈。

从各地过来旅行的文艺男女相对而坐,角落里有一个白色身影趴在那里,喝得酩酊大醉,因为醉酒,坐起身不停地用双手拍桌:“老应老应我要吃啤酒虾,啤酒虾,啤酒虾!!”

恬简?

西米走过去发现的确是她,周围也没什么人陪着,恬简看见是她,毫不犹豫扑进她怀里:“米米,米米…你怎么变成了两个,三个,十个…唔…”

恬简软趴趴地倒在西米怀里,身上酒精味刺鼻。

恬简在她怀里嘀咕,不一会开始抽泣:“我爱哥哥,也爱老应,我不想他们吵架,不想…他们要吵架,哥哥要打人,老应总是被哥哥欺负,呜呜呜呜,米米我好难过,好难过,我不想回家,不想回家…”

听着恬简哭诉,西米断断续续理了个前因后果。

恬简与应笙南结婚,哥哥恬昊完全不知情,两人结婚到现在,婚礼没办,他们这段婚姻不受家人支持。

西米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抱着她脑袋摸摸:“不如,你再跟你哥哥淡淡?”

恬简的声音一抽一抽,几乎背过气去。

西米除了给她顺气儿,什么也做不了。

好容易憋了两句话打算安慰恬简,她的手腕忽然被一只从天而降的手擒住。她被人拽起来,又被扔出去,导致她猛地摔进一个结实的怀抱。

男人顺手扶稳她,低声问她:“没事吧?”

这道低沉男音被酒吧嘈杂的环境衬托的异常清透。

西米抬头,看见应曲和那张脸,整颗心都沉下来。回过身看刚才行为粗鲁的男人。

男人下颌搁在恬简头顶,将她紧紧拥在怀里,继而又低头贴着恬简耳朵说话,神态温柔,很难将他与“粗鲁”两字联系在一起。他身上衬衣被汗水浸透,冷暗的灯光下,立体的五官与应曲和神似。

西米觉得他很眼熟,好像见过?

她看了好一会,确定见过。

一年前的他还留有胡渣,是个帅气大叔。虽然现在他唇周胡渣被清理干净,显年轻不少,但英俊的五官没有变化。

西米带着疑惑叫了声:“大…叔?”

应笙南扭过头看清是西米,脸上没有太多惊讶。他抱着恬简走过来,对她说:“终于又见面了,这里太吵,我们出去说。”

西米太震惊了。

一年前来棠西古镇旅游,在老板娘客栈认识了一群人,其中就有应笙南。她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只记得自己叫他大叔。西米对他印象还蛮深刻,很会做饭的一枚大叔,总嚷着要把她介绍给二弟当媳妇儿。

西米偷偷觑了眼应曲和,忽然觉得缘分很奇妙。

坐上汽车,她盯着应家兄弟两感慨道:“太有缘了,大叔你是应笙南,应先生的大哥!简简的丈夫!”

应笙南低头看怀里,目光宠溺。他摸了摸恬简滚烫的脸颊,碍于应曲和,没告诉西米真相。

应曲和之所以知道西米的微博,是因为他的介绍。应曲和之所以住老板娘的客栈,也是他的推荐。

西米与应曲和在网络相识,有一部分跟他有关。西米与应曲和在客栈相遇,客观原因上,也有他的因素。

西米想起一年前那段旅游时光,莫名感慨:“一年前,有你,还有你三弟,一个媒婆姐姐,一个小姑娘,一个姓肖的教授,一对老夫妻,那段日子真的好开心啊。你三弟和那位媒婆姐姐现在怎么样了?那小姑娘是不是长很大了?”

应笙南说:“嗯,我三弟左奕已经和乔姗结婚,雯雯小姑娘,白血病,走了。”

虽然已经忘记了那个小姑娘的名字,但西米仍然记得小姑娘那双乌黑的大眼睛。没想到小姑娘已经…

西米发现车子的路线不是往客栈走,而是开出了古镇往县城方向去。

“这是要去哪儿?”她问。

坐在副驾的应曲和说:“恬简的大哥在客栈,所以我们的车不能回,马上抵达县城酒店,今晚你跟我们一起住酒店,明早再回。”

到了酒店,助理帮他们办理好入住手续,应曲和亲自领西米去房间,她的房间在走廊最末尾一间,房间门牌号666。

应曲和利用门卡替西米刷开房门,发现小丫头盯着门牌号杵着不动,脸色发白。低声问她:“门牌号有问题?”

原因西米难以启齿,摇摇头。

应曲和长臂一伸,替她推开门。

西米硬着头皮进去。

应曲和对她道了一声晚安,便轻轻地拉上了门。

身后的门被关上,西米顿时觉得压抑,房间内仿佛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她。

经常外出住店的人常说,酒店最末尾的房间“不干净”,酒店666这个门牌号,是连接地府的媒介。

西米忽生一股寒意,脱掉鞋便钻进被窝。

大概因为白天太累,神经过于紧绷,一挨枕头便迷迷糊糊睡了,没一会遭遇“睡眠瘫痪”,俗称“鬼压床”,醒来后彻底没了瞌睡,恐惧感一涌而上。

厕所传来水声,西米有点小崩溃,鞋也顾不得穿,跑出了房间。

应曲和端着餐盘上楼,刚从电梯出来,看见小丫头一脸慌张从房间跑出来。

“怎么了?”应曲和的目光落在她一双赤脚上。

西米窘迫地卷了卷脚趾,“老…老鼠…”

“先跟我来,吃点东西,待会换间房。”应曲和转身将她往自己房间带。

西米光脚跟着应曲和进了房,在玄关处,应曲和拎了一双拖鞋给她。西米穿上走了几步,感慨男人的拖鞋大如船,脚也大如船。

应曲和将餐盘搁在餐桌上,将一杯牛奶,一份奶昔三明治递给她:“比赛辛苦了,吃点东西。”

“我吃了你怎么办?”西米确实饿了。

应曲和当着她的面脱掉西装外套,搭在衣架上,白衬衣扎在西装裤里,男人结实的胸膛、窄腰立现。

“我吃过了,替你做的。”

“…??”西米好像抓到了重点。

应先生…替她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应笙南在《无法恋爱综合症》里就跟西米认识,这里提一下,没看过的不影响阅读,么么哒。

昨天在评论看到一个小段子,我觉得蛮有意思的,两道菜的拟人化:@求不虐:

看到老曲说的话不经脑补了起来:)

金汤烩野菌: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远离朕,朕难道是什么洪水猛兽不成?

松鼠黄鱼:不不当然不是!草民只是唯恐待在此地会打扰皇上的兴緻。

金汤烩野菌:无妨,朕特许你留下。

松鼠黄鱼:谢皇上恩典(QAQ谁快带我走…)

金汤烩野菌:(你待在这里才能衬托朕的高贵不凡,怎么能让你走呢:))】

第14章

应曲和挂好衣服,转身看见西米低头望着三明治发愣。

看她短发蓬松,一根呆毛直立,有冲动伸手过去揉揉。

为了不使她尴尬,应曲和去将客厅窗帘拉开,县城灯火一览无余。

西米偷偷觑着他,仅是一个清隽背影,已足够让她脸颊红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让她觉得紧张,直到应曲和打开电视机,有了点其它声音,紧张气氛才逐渐褪散。

西米咬了一口奶昔三明治,味道难得的不腻歪。

脑补应曲和做食物的画面,一定比美食道更苏,心底甜滋滋地一片柔软,整个人此时像浸在糖水里的豆腐。

客厅服务电话响起,应曲和拿起听筒低低“喂”了一声。

声音透过空气飘过来,递进西米的耳朵,清冽的声音让人感觉舒服。

“嗯,好。”

应曲和微微蹙眉,“没关系,我们会想办法,我也会本着事实投诉你们。”

啪一声挂断电话。

语气里分明有愤怒,可他眼神却平淡如水,毫无波澜起伏。他扭过头告诉西米:“酒店没有剩余客房,今晚你睡我的房间,我去你的房间。”

应曲和走到玄关处,取下西装外套:“节目组的通知你应该看见了?下一场是传统组与网红组百进五十的比赛,地点在锦阳,离下期比赛还有一周时间,节目组不会安排食宿,所以今晚你早点休息,明天早起回客栈收拾,随我们一道回锦阳,一路上有个照应。”

他想到什么,又顿了一下说:“同路去锦阳的话,恬简应该会很开心。”

西米见他要走,看着空荡荡的房间立马慌张起来。仿佛纯爷们一走,阳气也会跟着离开,房间又会莫名变得阴森。

“怎么了?”应曲和拎着外套问她。

西米难以启齿,拽着他衣服道:“我…今天比赛初捷,想庆祝一下。”

“你想怎么庆祝?”应曲和低头看她,一脸紧张。

西米低头对手指,支支吾吾说不出怎么庆祝。

小丫头明显心里有事儿,她不愿意说,应曲和也没问,点头答应:“好,陪你庆祝,我让人开瓶红酒。”

“等等!”西米忽然抬头,说:“四瓶玉米酒,一只烧鹅,就这么庆祝吧!”

应曲和浓眉一皱,“玉米酒?”

“对,玉米酒,棠西古镇特产,这里的烧鹅也很不错。”提及烈酒和烧鹅,西米眼底直冒精光,不由自主的吞了口唾沫。

二十分钟后。

服务员送上来四罐玉米酒,古朴陶瓷罐酒罐包装,一方红纸贴于罐身,用毛笔书写:棠西玉米酒。烧鹅用新鲜荷叶包裹着,已出炉便锁住了香味。

拔开酒塞,烈酒里混合着玉米的醇香蔓延开。

味道过于刺鼻,应曲和嫌弃地别过头。

西米却抱着酒罐贪婪地吸允起酒香,发出感慨:“这酒太香了!味道很正啊!”

她当着应曲和的面“咕隆”喝下一大口。应曲和一脸担忧望着西米,小丫头喝完一口烈酒一点事儿也没有,扯下一只鹅腿递给他:“应先生,你尝尝,这里的烧鹅味道很正宗,外酥里嫩,肉质处理的相当不错。”

应曲和接过鸭腿,小啃一口,的确不错,皮酥而不焦,肉质细腻,吃一口还好,再吃第二口却未免有些油腻。

西米好像知道他的感觉,递过来一罐烈酒:“喏,吃烧鹅怎么能没有玉米酒?解油腻。”

应曲和不喜中国烈酒,偏爱钻研红酒。

见西米饮酒如饮水,他以为这酒不烈,学着西米抱着酒罐喝了一大口。这一口下去,如烈火着喉,滚烫直入胸腔,呛得他心肺几乎炸裂,扶着墙开始猛咳。

西米吓坏了,擦擦油腻的手跳过来给他顺背,教育他:“喝烈酒怎么能这么喝?很辣吧?喏,再吃一口烧鹅,缓一缓就好了。”

应曲和咳完一阵,扭过头看西米。

一双眼睛里布满红血丝,布了一层湿润气息,双颊开始泛红。西米看得有些怔然,好像刚毅的男人忽然脱下面具,向她暴露了最柔软的一面,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像被暴雨淋湿的小狼狗,柔弱地模样让她很想抱一把。

男人也察觉到自己异样,忙撇过头,背过身去又一阵轻咳,烈酒不仅灼烧了他的心肺,似乎也灼烧了他的脑神经。

这是他喝一瓶红酒也体会不到的感觉。

一阵滚辣过后,舌尖居然有淳朴的自然风味残留,那种醇厚的味道让应曲和在遭受烈酒滚喉的痛苦后,还想再尝一口。

应曲和忽然转身,西米一张脸撞在他胸口,她下意识往后一退。

“那酒,再给我尝尝。”

西米将酒罐子抱紧,不给他:“你都这样了,能行吗?别逞强啊。你们城里人喜欢喝洋酒,喝不惯这种烈酒我也能理解,可也不能为了面子再糟蹋自己吧?不能喝就别喝,我不笑话你。”

应曲和目光复杂,从她怀里将那酒罐拎出来,“所以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拿酒当水喝的?”

西米咧嘴一笑,“我从小喜欢去爷爷酒窖偷酒喝,这中国粮食酒,越喝越香,会上瘾的,下烧鹅还能解油腻。”

“嗯,的确会上瘾。”应曲和抱起酒罐,仰头又喝一口,潇洒的姿态犹如马背上的游侠,溢出的酒水从嘴角滑至脖颈,最后集聚在性感的锁骨凹陷处。

应曲和试图再尝试一次那种烈酒过后、舌尖残存的醇厚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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