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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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气也不是,恼也不是,心里又怦怦跳了两下--他说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他已经看出来,自己对他这番感情了?可是,她根本还什么都没敢表示啊。

左震解下大衣围巾,交给身后的唐海,「天太冷,先喝杯酒暖暖身子。锦绣,你也来吧。」

一行人上了楼,还是左震常要的那个包厢。因为他常来,向英东吩咐下去给他留着,即使他没在,这间包厢也是空着的。

锦绣忙着在一边点炭炉,架壶烫酒,交代菜色。左震靠在椅子里,看她一双手端盆、倒水、拧毛巾,用热水把杯子一一筛过,往酒壶里加进姜片和桂皮。她的袖子是浅杏黄的,卷了起来,露出一截凝霜欺雪的皓腕,戴着细细的一个刻丝铰金镯子。不知道怎么的,一样是端水煮酒这样简单的事情,锦绣做起来,就是有种特别优雅而娴静的味道,每个手势都宛若行云流水,让人觉得说不出的舒服。

所以,她在百乐门这么久了,左震也亲眼看着她对客人温存笼络,却总是不觉得她像个舞女。

向英东接过锦绣递来的热毛巾擦擦手和脸,没注意到锦绣偷偷注视他的眼光,顺手把毛巾扔回水盆里,向左震抱怨:「那姓邢的也忒不识抬举,三番四次和他谈,他却总有理由推三阻四。拖了这么久,连地皮都还搞不定,我看,到明年跑马场的建设案也动不了工。」

左震微微皱眉。「跑马场规划牵涉的方面太多,资金投人又十分巨大,万一有闪失,风险可不小。」

「所以我才这么重视,」向英东叹了一口气,「砸下去的钱已经不小了,越迟开工,就损失越大。这一次,我是志在必得。沈同康那小子在广州和洋人合办的跑马场,一年下来纯利是二百万。在上海建跑马场,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这么一块肥肉,多少人在盯着。」左震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腰背,「我估计,邢老板背后必定有人捣鬼。」

向英东瞇起了眼睛,沉吟着道:「你的意思是说……沈金荣?」

「也许是,但不能确定。」左震转过身,「沈金荣固然不老实,谢宝生最近也蠢蠢欲动,狂得很。听说大哥参选华商会董事,他也想来轧一脚。按理说,单凭他们的实力,应该还不至于敢和我们叫板。」

向英东看着他,「我和大哥也谈过这件事,他不大赞成我投资跑马场,说一来压住的资金庞大,有风险不好收手;二来那一大片地皮是几股势力争夺的焦点,他不愿意我去当这个众矢之的。」

左震淡淡笑了,「但你已经决定的事,怕大哥也劝不动你吧。」

「不错,我要赌一赌。」向英东收起吊儿郎当随随便便的神色,「赌赢了,我就是明年上海滩最大的赢家。」

左震拿起炉上的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酒,锦绣递给他几颗罗汉豆,放在他手心里。左震微微一怔,他平常是喜欢吃罗汉豆,可是从来没说过,锦绣怎么知道?

向英东又说了句什么,左震回过神来,「什么?」

「见色忘友。」向英东笑骂,「我在跟你说正经事,拜托你专心一点。」

左震喝了一口酒,「我喝酒的时候不听正经事,是你非说不可。」

「我是说,如果沉、谢背后有人撑腰,必定是黑道势力,你得留心查一查了。」向英东补充,「最近局势乱,行事要小心。」

左震哂笑,「我几时不小心?倒是你,四处拈花惹草,三更半夜还在大街上招摇,你在明、人在暗,自己当心吧。」

「四处拈花惹草?老兄,你也过分夸张了点,这一个月来我为了跑马场的事,天天忙得焦头烂额,哪还有闲心去找女人?不过去了明珠那边两趟,还是和大哥一起去的。」向英东想起了什么,「对了,明珠说,下个礼拜这边举行的斐迪南领事迎接使团的晚宴,大哥会带她一同来参加。」

锦绣霍然抬头。

明珠要来?明珠知不知道她在百乐门做舞女的事?

「她已经知道了。」左震彷佛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是我跟她说的。」

锦绣垂下了头,「她讨厌我。」

左震却道:「我看未必。明珠是嘴硬心软的人,也许只是一时意气。不管怎么说,你们是亲姊妹,她承不承认,这都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当殷明珠穿著黑色裸肩晚礼服,踏上百乐门铺满红毡的台阶,缓缓绽放她迷魅的微笑,那是整个夜上海都要为之震动的。

锦绣屏息地看着她这样优雅地走进大厅,满堂宾客目光的焦点都集于她一身而面不改色,好象早已习惯了接受这种惊艳的场面。一个女人,居然可以美到这种地步?怪不得她会成为美女如云的百乐门一块炙手可热的红牌,怪不得她以这种身份能够成为向寒川的女人,怪不得人人背后提起她,都有莫名的羡慕和嫉妒。

锦绣的脸上涌起红晕,双眼亮晶晶的,有点兴奋和激动,也有点自叹不如。不管明珠认不认她、喜不喜欢她,都不能改变明珠是她的姐姐这个事实,不是吗?这个美丽带点传奇的女人,身上流着和她相同的血液。

其实,虽然当初被明珠羞辱了一顿,又赶了出来,可是锦绣从来没有真正怨恨过她。正像从前她对向英东说的,明珠十二岁就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她的遭遇多么凄惨绝望,今天的一切又是付出了多大代价换取回来的,外人怎么能体会?她是有资格有理由恨荣家的,这个不能怪她。

锦绣不和她打招呼,甚至还往人多的地方躲了躲。因为她略觉尴尬,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什么态度面对明珠的冰冷。显然,明珠不愿意见到她,更加不愿意承认她们的关系。

而向寒川、向英东和左震,是陪同法领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一起进来的。满堂宾客自动两边闪开,给他们让出一条信道,哗哗地鼓起掌来。

名震上海的人物,果然有其震动人心的风采。向寒川的尊贵沉稳,向英东的英伟倜傥,左震的俊挺冷静,简直可以用「交相辉映」四个字来形容。

锦绣躲在人群后面偷偷地微笑,这样看着英少光芒四射地周旋在宾客当中,心里浮动着淡淡的喜悦。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英少的大哥向寒川,一直听英少和左震提起他,现在见到了,才知道什么叫做气度雍容。他略显黝黑,跟英少的轮廓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但主子的气势十分内敛,论外表,不如英少抢眼。可是明艳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边,都不能把他给压下去。

晚宴之始十分隆重,但稍后就活跃起来。锦绣左右看看,没什么认得的人,英少和左震都忙着应酬宾客,就觉得有点无聊。今天是上流社会的盛宴,大多数男人都自带舞伴,真正过来跳舞娱乐的客人寥寥无几。

端着一盘食物,她到外面的花厅里去。

不远处供休息用的长沙发上坐着群女眷,珠光宝气,正在比较谁的衣服样式新些、谁的戒指成色好些。

「汪太太,你这只戒指,是不是在霞飞路上宝麟堂买的?」一个细瘦的女人捉着另一个的手不放。「我上个月好象在那边看到过,好贵哦。」

那汪太太矜持地笑着,「可不是,买了又不那么喜欢了,这种东西,也就图个一时新鲜。」看样子也的确是,她两只手上至少戴了五六个戒指。

原来说话的女人羡慕地赞叹:「唉,汪老板真是大方,你好福气呀,汪太太。」

旁边一个插嘴,「你们看没看见殷明珠戴的那条钻石项链?那是上次英伦拍卖行拍出去的极晶,没有个十万八万,想都别想。」

「啊!」一阵此起彼落的惊叹声。「真的?这世道真是……女人长得漂亮就是吃香。」「她凭什么戴这个?」「就是,现在这种女人哪还有廉耻,抓住一个有钱的男人就拚命揩油水占便宜。」「有时候啊,那种见不得人的身份,反而更容易扯下脸皮来要钱,穿的戴的,比咱们这些正牌的太太还光鲜排场。」

又有人幸灾乐祸地下结论:「再怎么说,卖过身的女人,是上不了台面的。再漂亮再妖媚,还不是被向先生藏在外边,谁听说人家向先生要娶她回家了?玩两年玩厌了,还不是一脚就踢开?」

锦绣端着盘子的手气得握紧。

这说的是什么话!就因为明珠美,明珠戴了一条比她们贵重的项链,她们就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侮辱她?如果当着明珠的面,担保她们连一声都不敢吭,笑得比谁都甜,背后就嚼舌根泼脏水,是不是这样心里就舒坦些?

「是啊,上不了台面的女人,被向先生带到今天这种大场合来亮相,还买给她这么值钱的首饰,宠得不象话,唉,真是的,怪不得别人忍不住要眼红。」锦绣忍住气,在一边凉凉地插话。别人可以置身事外,可以听了装作听不见,但她不能,明珠是她的亲人。

「你胡说什么?」汪太太沉不住气,恼了起来,「谁眼红谁了?我们行得正坐得直,光明正大明媒正娶.眼红一个给人家当小还进不了人家大门的女人干什么?」

「喔,是吗?」锦绣冷笑,「不知道这个『人家』是谁呀?上海有多少女人想给这个『人家』提鞋子都还不配呢:有的人要是再年轻十倍,漂亮十倍,倒还有资格挤过去比一比。」

一群女人纷纷开骂:「哪来的小骚蹄子,看这一脸狐媚相,跟那个女人一模一样,还会是什么好东西?」「八成是百乐门侍候男人的吧,这么眼生。」「操心操心你自个儿吧,真下贱,还出来替别人打抱不平。」

锦绣哼了一声,「你们这么忌讳百乐门哪?倒也是,自己的老公天天在百乐门舒服开心,做太太的在家坐冷板凳,是怪可怜的。有本事就绑好自家的男人,少吃不到葡萄怨葡萄酸,拿人家殷明珠来出气。」她本来是个温顺羞怯的人,在多人的场合,连大声点说话都会不自在。也不知怎么了,面对这种局面,愤怒的情绪却压过了一切,什么尊严不尊严、教养不教养,今天不替明珠出这口恶气,她就不叫荣锦绣!

对面的女人们又爆出一阵吵嚷,气急败坏。

锦绣不屑地昂起头,搁下盘子,慢条斯理地悠然走开。这种表面端庄内心骯脏的女人,早该有人教训教训她们了。

可是,一掀开厚厚的丝绒帘子,锦绣就赫然吓了一跳。

殷明珠就站在外面,拿着杯酒,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似乎听见了一切,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明珠……」锦绣有点担心地嗫嚅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听左震说,你在这里做事。」明珠含蓄地一笑,「还做得惯吗?」

锦绣不禁脸红,「有什么惯不惯,能赚碗饭吃已经不错了,哪还有挑三拣四的份儿?」

明珠点点头:「说得对,我当初也是这样熬过来的,」

锦绣沉默了一下,又冲口而出:「既然都已经过来了,以前的事情就忘掉吧!」

「忘掉?」明珠凉凉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是总有人不断地提醒我,提醒我过去是多么的凄凉寒伧。」这么说,她是听到外面刚才那番争执了?所以她的态度才会比较温和些吗?

「她们提醒我,沦落风尘卖笑卖身来换取生存的那段过去;而你,荣锦绣,你提醒我带着病重的母亲被赶出家门,走投无路贫困潦倒的那段过去。」明珠看着她,「我怎么忘得掉?」?锦绣愕然。自己的出现,对明珠而言,只是对过去伤痛的一次回味,一个讽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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