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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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的赞美并没有得到半点回应,凌书南不由瞟了一眼唐羿耘,只见他面色含霜,她心底一咯噔,难道她夸奖老人高招不对么?

她不明所以,伸长脖子往骨灰盒里一探,只见那里头晶晶躺着一个白布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包了些什么。

凌书南不解地指了指,问道:“这里边是棉花么?用来防震的?”她心想这个老人还真是细心,生怕龙珠放在这样的匣子里撞坏了,特意把它包起来。

一旁的唐羿耘早已经瞪大了眼睛,一颗心梗在喉咙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气氛变得有些压抑,老人隔了好半天,终于缓缓说道:“这是我发妻……的骨灰。”

第十三章 浴火凤凰舞(3)

“这才是赤龙珠。”老人从那包骨灰的旁边拣起一小瓷瓶,敢情那才是用来放龙珠的。

“呃?!……”凌书南嘴角扭曲,脸部神经立马僵硬,收都收不回去。好吧,她终于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看来没事还是别乱说话。

唐羿耘清了清嗓子,连忙把话题往主旋律上引导,“义父,我来吧!”

老人应许。

唐羿耘于是取了烛台,用火折子点燃。当烛火燃起,唐羿耘便拿起瓷瓶向那跳跃的火苗靠近,当一股幽蓝色的火苗从瓷瓶当中倏地窜出来时,他索性把整个瓷瓶倒过来,凌书南惊诧地看到,一颗白色浑圆的珍珠飞向火焰。

不同于孙玉钦的那颗青龙珠,能使清水变成荡漾的碧波,这颗龙珠就像是浴火重生了一般。火苗仿佛给了它一股托力,它能够停留在火焰上,匀速地旋转,它旋转时,火苗也随之摇摆,就犹如波浪被它晕开,在它的周围形成一道金色的光圈,而这颗龙珠就犹如浴血凤凰正在那火焰中独舞,光芒四射。

虽然凌书南并不曾见过碧海神珠,但当她看到这样一幕时,却是立马就认定了这枚龙珠定然是真的无疑!

她正看得入迷,孙玉钦手里的白瓷瓶忽然横穿而过,龙珠带着火星重新坠入瓶中。因对着火焰太久,凌书南猛一抬眼,只觉得眼前一片混沌茫然,好一会儿视力才恢复过来。

眼见老人重又将那小瓷瓶放回骨灰盒,小心谨慎地把它盖好,凌书南的心中直有一种冲动,恨不能立马就将赤龙珠抢过来。

“可有什么感悟?”唐羿耘见凌书南半晌不语,不自觉地就对她抱有了一丝期望。凌书南尴尬地笑了下,摇了摇头。

倒是那老者笑着替凌书南说话,“阿耘,机缘本就是随缘,哪里是能强求的?你别逼书南了。”

唐羿耘虽有些遗憾,但也知道老者说的是实话,当下便不再提此事。

凌书南陪着老者用完午饭,唐羿耘又领着她四处闲逛。两个人年龄相仿,又“真心”相交,只不过半日的功夫,凌书南便已将谖草谷中的情形了解清楚。

原来那老者名叫孙聚堂,本是吴国末帝的堂叔,与其子孙耀手握重兵。吴国战败后,末帝原本希望他们父子能够与其他孙氏王族及重臣重建吴国。只是,或许孙聚堂年事渐高,经历过许多事后,早有了淡薄之心。于是,在孙聚堂之子孙耀于石城举旗之时,孙聚堂的红袖军在前去会师的途中,路过此地时,孙聚堂临时起意,率领手头几万精兵隐匿于这山谷之中。

这里风景秀丽,又不通外界,再加上此地原本就是三不管地带,以至于孙聚堂在此落草,知者甚少。他这一待便待了十数年,倒是苦了孙耀。

本来孙耀还指望和父亲互相呼应收复失地,却遭此打击,兵马陡然被削去了一大截自是不提,此举对军心的撼动才是最致命的。权衡之下,孙耀最后只好在石城自立为王,称自己为小吴王。只可惜,他虽有复国之心,却实在无君主之能,小吴国自建国起,便内乱不止,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分崩离析。

两个人并肩坐着,看着太阳渐渐隐藏到山后去,红霞笼罩下的山寨显得格外地有魅力。有汉子挑着一肩挑着担子,一面唱着嘹亮的山歌悠哉地从他们前面走过:太阳出来四山黄,打把伞儿到花前,双手扒着妹娃肩,有句话儿不好言……

凌书南早已陶醉其间,一下子就理解了孙聚堂的选择。国仇家恨固然令人悲愤,可珍惜眼前拥有的才更重要。如今,他的这些精兵早化身为庄稼汉,有些人甚至在这山里成了家,生了娃,过着平淡又甜蜜的幸福生活。

第十三章 浴火凤凰舞(4)

“这都得感谢伯伯。”凌书南由衷地感慨道。倘若孙聚堂没有选择隐居,这些人中只怕有很大一部分已经不能再嗅到这花香,不能再看一眼这世界;而其他侥幸在沙场上活下的人,却也好不到哪里去。风餐露宿,九死一生,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便吴国复国成功,他们又能得到什么?

唐羿耘不以为然地耸耸肩,“我可不认为每天窝在这里有什么好,无聊死了!”

凌书南斜睨他一眼,到底是二十来岁血气方刚的青年,当然不甘于窝在这里,她忽然想到唐羿耘的年龄,“那你呢?你是在这个山谷出生的吗?”

唐羿耘摇了摇头,“不是,我是个孤儿,无意间闯入这山谷的,义父好心收养了我。”

凌书南见唐羿耘面有惆怅,心道他定然还是挺留恋外边的世界,说不定还想念曾经的家人,于是活跃气氛道:“也是,你不该待在这儿,省得你一无聊,就要扮野人。”

唐羿耘听了,哈哈一笑,抱着臂上下打量起凌书南,“说起来,我这野人还没扮完呢,还差最后一步——”他说着作势就要来抱凌书南,“喂,吃饱喝足了,该办正事啦!”

“不正经!”凌书南笑骂着捶了他一拳,哪知道一用力,又牵扯着胸口疼。唐羿耘这才停止打闹,只是捉住凌书南的手,半真半假地望着她笑,“既然你这么喜欢这里,就别回孙玉钦那儿了,陪我住在这儿吧?”

住在这如画的山谷里,每日浇浇花,钓钓鱼,傍晚到山上看日落,晚上则一伙人围着篝火开Party,就像常驻在度假村一样……这样的生活也算是惬意了。老实说,如果一时回不去,在这样的世外桃源度过也算不错了。只可惜,她身上的毒怎么办……

一想到此,凌书南顿时睡意全无了。她刚叹了口气,就听到身旁传来一声轻嗤,她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扭头斜睥,差点没吓一大跳,窗前月下,已立着一黑影。

“还知道叹气,看来没忘记自己的任务啊。”

一开口,凌书南就觉得心情一垮,除了郦天霄还能有谁。

凌书南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忽然意识到郦天霄应该是被关在山谷外的粮仓里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似知道凌书南心中所想,郦天霄不屑地说道:“那种机关还拦不倒我。”

凌书南撇了撇嘴,自然又是一阵腹诽,既然这么牛逼,自己去抢龙珠啊,偷偷摸摸就只知道来使唤她。

“怎么样,今天有什么进展?”郦天霄浑然不觉凌书南对自己的厌恶,索性坐下,一副愿听凌书南细细道来的样子。

凌书南虽然别扭,可事关性命,当然还是得主动卖力地展示自己一整日的收获,从山谷情形到孙聚堂的来历,再到那枚赤龙珠的模样也都一一详述。

郦天霄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以至于凌书南讲完好一会儿,郦天霄都没有回话,似乎还在思考着什么。

难得这个讨人厌的家伙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居然一句冷嘲热讽都没有,凌书南不禁有些得意地问道:“太子爷,不知小女子可还有点利用价值?”

凌书南刚一说完,便感觉到郦天霄的两道冷芒射向自己,又不自觉地嘲弄起来,“看来这副皮相在这种乡野之地,也还是有些市场的。既然如此,你还不趁热打铁把东西弄到手?”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凌书南没好气道:“太子爷,你没听清楚吗?那个赤龙珠在他已逝夫人的骨灰盒里。他与那骨灰盒朝夕相对,我怎么下手?”

郦天霄冷笑道:“孙聚堂没有八十,也有七十好几了。以你的武功,出其不意制服他,绝非难事。你明明都已经见过赤龙珠了,却迟迟不肯下手,该不会有别的原因吧?”

他不知为何,就想起凌书南趴在唐羿耘背上的情形,这女人刚才就一副流连忘返的样子,显然这一整日过得很是不错。“别忘了,还剩下三天……”

“太子爷也用不着一天提醒几遍吧。”凌书南恨恨道,你以为我不想拿吗?她当时恨不能伸手就抱着骨灰盒跑,可也要她跑得出去才行啊。

“我根本就不会武功。”凌书南无奈地说道。

“哦?”

听郦天霄的语调就知道他不信,凌书南只好补充一句,“我是厨子。”

郦天霄半天没吭声,凌书南犹疑地看着他,只听他“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怎么通房丫头也能是处子?难不成孙玉钦他不举?”

不举?凌书南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当然知道“不举”的含义,可是联系上下文,她实在不理解郦天霄怎么会用出这个词来。

肯定是自己想歪了。或许在这里,不举还有别的意思,于是凌书南十分虚心地问他,“什么不举?”

郦天霄无比反感地皱起了眉,“够了。本王没空看你演戏!”他也算是阅女无数,眼前这女人明明放荡得要命,居然这会子来装处子?!这么拙劣的伎俩也想要色诱他不成?

“你是不是处子,本王没兴趣。”郦天霄站起了身,好让自己离这个女人远点,“两个时辰后,你去孙聚堂那儿,把赤龙珠偷出来。之后往北走,在枫树林里等我。”

“两个时辰后?!这时候他都睡了!”凌书南难以置信地看着郦天霄他也用不着这样为难她吧。

郦天霄已走至门边,“两个时辰后,将生突变,你趁乱去就是了。”眼见他就要走了,凌书南忽然喊住他,“对了,你那儿是不是有飞刀?能不能借我一把?”

郦天霄嘴角挑了挑,好似在说,你不是不懂武功么?

耳畔风声一紧,一道银光已“叮”地一声落在了凌书南的枕畔。

第十四章 最毒是谁心(1)

“着火啦!着火啦!”

凌书南刚刚收刀,就听见外边嘈杂声起。她连忙凑到窗边一看,只见远处森林一片火光,将黑幕般的天空照得如同白昼。那火海肆虐地蔓延开来,一面吞噬着森林,一面凶猛地朝这边扑来。

森林大火可不比寻常火灾,一不留神,一个山头接着一个山头都将化为灰烬。此时又是秋冬之际,好些日子都没下过雨,最是干燥。即便这个山谷再秀丽如画,却也挡不住火海无情。好在那些山民都是军士出身,慌乱了一阵,立马便组织起来准备去扑灭。

凌书南微一失神,便明白过来。这就是郦天霄所说的突变?!没想到他为了一个小小的赤龙珠,竟然去放火烧林子?!郦天霄这一把火,点起来容易,可想要扑灭却是谈何容易?

她不得不承认,郦天霄的这一招的确有效。不论是谁,此时都没办法淡定地留在房间里头,更何况孙聚堂还是山谷这一切美好的缔造者。他岂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世外桃源”就这样被葬送?

凌书南一咬牙,也冲了出去。只是回望那一片火海,想到郦天霄的做事手段,凌书南不自觉地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她赶到孙聚堂的小楼时,大门大开着,带着些焦糊味的暖风刮来,房内的灯烛正一明一灭。

凌书南忍着痛,迅速地走进房间,忍着痛在里边呼唤了几声,“孙伯伯?你在吗?”

自然是无人答应的。到底是在世外桃源住了好些年,这里没有鸡鸣狗盗之徒,亦没有纷争,孙聚堂等人眼见大火突起,都一股脑儿冲向火场看情形,又岂会有人留下?甚至走时匆忙,连门也忘了带上。

凌书南直奔孙聚堂的卧室。她白天里已暗自留意,孙聚堂取骨灰盒时,人并不曾出过小楼。而以孙聚堂对骨灰盒小心翼翼的程度,以及骨灰盒上一点灰尘都没有的情形来看,显然孙聚堂非但没有将其闲置一旁,只怕是时时拿出来抚摸的。如此瞧来,孙聚堂将其收藏在卧室里的可能性极大。

凌书南拿起烛台,缓步进到里间卧房。老人的卧房自然不比女子闺房,陈设简单整洁,凌书南手擎烛台只略走一圈,便一眼瞧见了那个“万古长青”的骨灰盒。——此刻正静静地躺在床头!

虽然看得出孙聚堂对他的亡妻十分悼念,可一想到他天天搂着这骨灰盒入睡,多少还是有点犯怵。凌书南在床前默立片刻,想到很快就能拿其换到解药,终于一咬牙,打开骨灰盒,迅速地将那小瓷瓶拿出来。

当她刚把骨灰盒盖好,转身欲出卧室时,迎面便瞧见唐羿耘朝自己走来。凌书南的心咯噔一跳,下意识地就捏紧了手心,可唐羿耘的脸色却像打了一层霜,“你怎么会在这儿?”

凌书南稍稍定神,连忙说道:“哦,我看见山林发大火,担心孙伯伯安危,所以过来瞧瞧他。哪知道他并不在房里。”

“是吗?”唐羿耘语调上扬,说到底凌书南只是个客,对整个山寨也未见能有多熟悉,一看到山林起火,就跑到这里来,如何能不让人生疑。

唐羿耘的目光下意识地就往凌书南的身后扫,很快就落在了床头枕后的骨灰盒上。他惊疑地扫了凌书南一眼,难道她是为这个来的?

他快步上前,一面用眼角的余光扫向门口站着的凌书南,以防她有任何异动,一面迅速地揭开盖子,只见骨灰盒里头的那枚小瓷瓶还在。唐羿耘顿时松了口气,要知道赤龙珠本性属火,必须放在这只特制的绝热陶瓷瓶中才行。如今陶瓷瓶既在,那赤龙珠必然也在。

第十四章 最毒是谁心(2)

看来是他想多了。

他于是盖好盖子,回过头来看向凌书南,脸上的寒冰已然尽逝。凌书南对唐羿耘的前后变化装作未觉,只是问他,“大火可扑灭了?”

唐羿耘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来这儿了?”

“我怕你有事,去你房里却没瞧见你,于是就只好四处看看了。”唐羿耘说道。

没在她房里找到她,居然第一时间就直奔孙聚堂的卧室,看来唐羿耘对她多多少少还是有所顾忌的。不过现在,唐羿耘对她的猜忌应该减轻了许多吧。

“不好意思,害你担心了。对了,孙伯伯他去哪儿了?没事吧?”凌书南不愿在这里停留,连忙关切道。

“放心,义父在外头指挥呢。”

凌书南点点头,“森林着火非同小可,咱们赶紧去帮忙吧!”她这一声“咱们”倒是让唐羿耘倍感亲切,连忙应声。

唐羿耘把房门落锁,带着凌书南就加快脚步朝火场赶去,走了一会儿,一扭身却发现凌书南正捂着胸口皱眉立在远处,唐羿耘赶紧掉头上前,“怎么了?”

凌书南艰难道:“想必是刚才走得太急,胸口的伤加剧了,现在只觉得疼得厉害。”

唐羿耘二话不说,就准备同之前一样,将凌书南打横抱起,“我送你回去。”然而他的手刚刚跨过她的肩,凌书南就向后一缩,“我没事,不过歇息一下就好了。你别在这里耗着了,赶紧去前边看看吧,伯伯到底年岁高了,可千万得让他悠着些才行,很多事还是得你在场。”

唐羿耘何尝不知道,只是眼见凌书南坐在这里,多少有些不放心,“那你呢?”

“我没事,大雾寺的老方丈说了,我这个伤主要是需要静养,我稍坐片刻,待好些了,就慢慢走回房去。你别担心。”

此刻不论男女老少,所有人都在火场附近想尽一切办法帮忙,他一时间还真找不到个人能把凌书南送回去。唐羿耘犹疑了片刻,又看了一眼凌书南背后的小楼,最后只好说道:“那你自己小心点,千万别逞强。我等那边火势控制住了,就去看你。”看起来,倒是真的在为凌书南挂心。

“嗯。知道啦。”凌书南答应着,眼看唐羿耘飞快地往火场冲去,凌书南这才注意到他只简单套了一件单衣,而衣衫的背后早已被汗水浸濡,正紧紧地贴在背上。

他是真的担心自己出事,所以才从十万火急的火场上撤下来,到处去找她?他临走时那个不放心的眼神,着实让凌书南的内心有了一种负疚感。平心而论,这个唐羿耘对她也算是照顾有加了。可是即便如此,她还是不得不硬起心肠去偷赤龙珠。不管怎样,性命要紧啊!

凌书南收起愧疚的心,紧了紧手心攥着的那个瓷瓶,是时候去找郦天霄拿解药了!

不错,赤龙珠此时已经在凌书南的手里。

她问郦天霄要飞刀的时候,就已经决定做一个一模一样的陶瓷瓶,以防万一。作为食雕师,宝瓶、雕花是一般菜肴最基础的装饰,凌书南一般一分钟便能搞定一个。那个用来装放赤龙珠的陶瓷瓶材质或许非同寻常,可花纹及样式却是极为寻常的。凌书南用面粉轻松便捏了个,再凭印象用毛笔绘了纹样。

以她的手工,几可乱真。唐羿耘又只是粗略看一眼,并没有伸手去拿瓷瓶,自然是发现不了。

凌书南雀跃地往北边走。只是她刚一入林子,便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森林失火,林中的那些野生动物又岂会坐以待毙?这北边虽然离火场较远,可地表温度却也发生了变化,那些习惯于在阴冷潮湿地方生活的爬行类动物最是敏感,此时不论是窝在地洞里的,还是藏在树下的,都统统跑了出来,往更远的地方逃窜而去。

第十四章 最毒是谁心(3)

原本秋冬交接之际,大多动物都将进入冬眠期,林里相对而言十分清冷,可是此刻,却是满地的蛇虫鼠蚁。凌书南暗骂这个郦天霄找什么地方接头不好,非要挑在这里,幸好那些大型动物大多住在深山老林里,否则经过这里,还不顺便也把她带走了!

枫树林里,看着各种虫类肆虐,凌书南颇有些坐立难安。她打算寻根树枝做打蛇棍。只可惜那枫树都是直立生长的乔木,想要掰一根还真是不容易。她一低头,地下倒是有根枯木,长度刚好。

她连忙俯身拾起,哪知道当她的手刚一触碰到那枯木时,那根枯木却忽然间动了起来,凌书南只觉得那树枝猛地一窜,直击她面门,凌书南顿时感觉像是被一柄利器狠狠地戳了一下,又像是被老虎钳夹住了肉,脸颊顿时痛得要命,她慌乱地尖叫着,手忙脚乱地去拍打。脸上的那股力终于撤了开去,那东西也不知跑去何处了。

凌书南慌了神,想必刚才是错把什么蛇虫当成了树枝,也不知有毒没毒。此地实在不宜久留。虽说用赤龙珠换解药事关重大,可万一被什么毒蛇咬了,那她死得更快。

她也顾不得再等郦天霄,就连忙掉转头往回走。才走两步,就听见鞋踏落叶的沙沙声,郦天霄正朝自己走来,“怎么这点耐性也没有吗?”

凌书南听到郦天霄的声音,顿时一喜,“你终于来了!”

“东西拿到了吗?”郦天霄一开口便直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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