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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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问题,毛头一律无视,不过听到最后那个,他忍不住嘴贱了一回:“对啊!我哥在京市买了房子,我差不多每周都要带着徐向东回去一趟,让我妹妹做饭给我们吃。”

同学们对着毛头笑得一脸谄媚,回过头来,直接群殴徐向东。

及至这周放假时,徐向东莫名的被告知,老师有请。毛头见他没空,就决定自个儿一人回去。结果,才出校园就被堵了个正着,同宿舍其他六人搓着手心嘿嘿笑着求带。

毛头格外得不乐意,以前是徐向东一个人,蹭饭也无所谓,而且徐向东特别有眼力劲儿,哪怕是蹭饭好了,也会包了来回公交车票钱,还时不时的在街面上买些零嘴卤味啥的,一起带回去吃。别的就不说了,这多煮一个人饭真没啥,可多了六个人……

拒绝!

章世耽是个聪明人,当下就拉过毛头:“哥啊,咱们就是想去京市大学附近逛一逛,买些……呃,对啊,这冬天了,买些厚衣服买条毯子啥的。这不是对那边不熟悉嘛?哥你领我们去逛逛,我们呢,跟你妹子打个招呼,然后你就不用管我们了,忙去吧。”

“不蹭饭?”毛头狐疑的看着他们,“以前徐向东也是这么说的,可每回都死乞白赖的蹭饭吃。”

“徐向东那个黑……我向老首长保证不蹭饭。”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毛头勉勉强强就同意了。一行人搭班车去了市中心,因为出来的得早,到地方也不过才上午八点不到。

一路上,毛头是随意的看着窗外的风景,顺便鄙视一下章世耽的智商,其他几个也就算了,外地人不了解京市没啥毛病,章世耽他是京市本地人啊,这怕是跟臭蛋一个德行才会不熟悉市中心吧?

殊不知,趁着毛头看风景的时候,章世耽几个已经制定好了无数个整人计划。肯定不是整毛头,而是整徐向东。

那家伙心太脏了,黑心黑肺黑肝黑肠的,必须讨伐!!

……

喜宝倒是知道毛头每周日上午都会来,所以一清早就拎着菜篮子去菜市场了,她只要是买些肉类,家里的萝卜白菜是不缺的,因为前两天强子不知道抽了什么风,买了足足五麻袋的过冬蔬菜来,还非说京市人就喜欢囤东西,甚至琢磨着在院子里挖个地窖,专门用来囤粮食。

不理会抽风了的强子,喜宝自顾自的买了一大块五花肉,又买了一只白条鸡,瞅瞅那个大鹅不错,干脆也买了一只。临出菜市场时,又称了些排骨,仗着现在天气冷,完全不怕菜馊掉。

毛头过来时,喜宝已经买好菜回来了,这会儿正跟春丽边聊天边瞅着隔壁闹翻天。

隔壁的院子在前天终于被强子买下来了,花的钱比喜宝这院子还贵了三百块,不过原房主也说了,家具什么的可以留下来,倒也的确是省钱又省事了。这不,从昨天起,强子就领了一帮人在那儿折腾,修倒是没必要了,房子还挺结实牢固的,就是他看老式门窗不爽,尤其是那个窗户,直接叫人拆掉,全部换成明亮的大玻璃处。地面凹凸不平的,也全部铲平后,再重新抹上水泥地,灰扑扑的墙壁也都重新粉刷了一遍。

忙活了一天后,其实已经差不多了,虽然喜宝很怀疑那个水泥地根本就不是干透了,而是冻住了。不过,从外头瞧进去,变化还是很大的。

这不,瞅着差不多了,今天就开始搬家了。

春丽留在纺织厂的东西已经在前两天搬过来了,暂时堆在喜宝那院子的客房里。这个搬起来倒是容易,关键是陶安的东西,他是男的,东西杂七杂八一堆,还没个准数,加上他宿舍在五楼,可算是把人给累得够呛。再有就是,一些欠缺的家具,今个儿也全都得弄好。

毛头刚走到喜宝院子门口,就听到强子在那头扯着嗓门吼着:“毛头呢?癞毛头那个臭小子平时吃饭那么积极,有事儿要用他了,跑哪儿去了?”

“在这儿呢!”毛头干脆跑到了隔壁,对着大哥大吼,“我……咋回事儿啊?”

“你来了?徐向东呢?你俩赶紧帮忙搬东西。”强子一点儿也不见外的就招呼起来,等他发现跟在毛头身后的并非徐向东,而是另外几个没见过的大男生后,更高兴了,“毛头的同学吧?来来,都来搭把手,回头哥请你们吃饭!”

“好嘞!”

“大哥您看着,我可有力气了!”

“对对,咱们来干,大哥您歇着去吧。哟,这位是姐夫?您可是京市大学的研究生啊,别干了,有咱们几个呢!”

几乎一眨眼,毛头就被挤到了一边,他带来的六个人,一个比一个脸皮厚,叫起大哥和姐夫来,比他这个正主还要亲热。没过多久,这些人就真的跟强子和陶安打成了一片。

春丽和喜宝也听到隔壁的动静了,特别庆幸家里的吃食备得多,姐妹俩忙齐齐下厨,人家来帮忙,肯定得留饭的,这是村里的规矩,想来城里也差不多。

人多力量大,一群棒小子齐齐撸袖子上阵干活,大伟也不知道打哪儿借了辆三轮车来,等宿舍里的东西搬的差不多了,他也把缺的家具给拉回来了。还不到中午十二点,活儿就都干完了。

强子拽住毛头,塞给他几张钱:“去买些馒头和熟食来加菜。”

毛头刚要动身就被他带来的那几个混蛋拦住了,纷纷叫嚷着,他们要去。毛头懒得跟他们扯淡,刚想塞钱,那几人就已经一窝蜂的跑掉了,什么不熟悉市区,别说章世耽这个本地人了,就是外地的,那也肯定来过市中心商业街。

午饭是在喜宝那院子里的堂屋吃的,毕竟隔壁就算搬完了,那也还脏得很。不过,这周臭蛋没过来,毕竟他上周赵红英在时,刚出来过一次,哪怕国家队那边都挺好说话的,喜宝他们还是决定最多半月一次,最少一月一次,横竖臭蛋又不带想他们的。

堂屋里,满满一桌的美味佳肴,绝大部分都是出自于喜宝的手。自然,章世耽几个也如愿得看到了传说中的社会妹。

这话要咋说呢?更觉得社会哥的爹妈对不住他了!

饭桌上,强子还开了瓶酒,请一群大小伙子喝,边喝边帮毛头刷好感度:“我这个弟弟啊,说话特别欠揍,你们都是他的同学,平时多包涵一下,要是他真得罪了你们,也别生气,我替他跟你们道歉。”

毛头:……………………

好好说话!!

摸着你的良心说!!

我怎么就说话欠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更√

今天我家女神忙得很,没空催更~\(≧▽≦)/~啦啦啦

第83章

第083章

北方的冬天, 冷得叫人猝不及防。

哪怕是前些日子已经感觉到降温了, 可还没过两天, 气温已经低到让人咂舌了。亏得喜宝先前准备充分,再说她家离学校也近, 这天中午眼见情况不妙, 她索性趁着午休时分回了一趟家,换上了厚厚的衣服。

里头穿棉毛衫套羊毛衫, 外头再来个宽大厚实的长款毛线衣, 最外头则是束腰大衣。当然,脚下也没忘记保暖, 直接套了双格外时尚的棉靴子。

喜宝绝大部分的衣服都是强子和大伟从南方买来的,所以看起来比北方这边的要新潮很多,唯一的问题就是, 哪怕里头最厚实的,应付起北方的冬天,恐怕有些吃力。

回到宿舍里,喜宝先给自己倒了杯热水, 捧着搪瓷杯子暖手:“这才十一月就冷成这样了,再过些时候,得有多冷啊?”

刘晓露听了这话忙点头附和,她也是南方人, 就感觉现在这个气温,差不多已经是南方过年前的温度了。

事实证明,有些话真不能乱说。

尤其是喜宝!!

第二天夜里, 外头就下起了鹅毛大雪,等早晨起床往窗外一看,好家伙,白茫茫的一片!

喜宝以前还是见过雪的,他们家并不算是真正的南方,虽说不是每年都下雪,可隔几年还是会落一两场雪。然而,即便她记忆里最大的雪,也没法跟眼前的盛况相比。

所以,瞅着外头的雪景,喜宝惊呆了。

她们宿舍八人里头,有七个人是南方人或者老家偏南方的,只有一人是从东北来的。见到一屋子目瞪口呆的同学,那姑娘笑得打跌:“你们知道下雪天什么最有意思吗?”

正在认真考虑要不要裹着被子去上课的王丹虹下意识的接了一句:“什么?是雪吗?”

“不不,雪有啥好看的?我老家那边,一下就下一冬,有时候到了春天都没化。我是说呀,下雪天,你们南方人最有意思了!”

王丹虹直接就呵呵了,她也是南方人,老家还是靠近于江市的,尽管她也对外头的雪景很是稀罕,可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自己会不会冻死在这个冬天里。

其他同学也赶紧趁着还有点儿时间,纷纷翻箱倒柜,找出最暖和的衣服穿上,还有人别出心裁的一口气往脚丫子上套好几双袜子,直到鞋快穿不上为止。

喜宝愁眉苦脸的看着外头的雪景,她这已经是最暖和的衣服了,思考了半天后,她决定学刘晓露,带上热水瓶和搪瓷缸子,别的就不说了,起码得保证爪子别给冻着了,不然咋记笔记呢?

还真别说,爪子被冻伤的人多得很,好些以前从来没有生过冻疮的,就今天一天,直接给长了起来。冻疮可不好受,又疼又痒,关键是他们京市大学平常的学业是很紧张的,除了日常记笔记外,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会利用课余时间去图书馆看书写摘要等等。学无止境,至少在他们身上是完全体现出来了。

然而,冻疮一生,就算意志力再坚强的人,也忍受不了这种痒到了心坎里的感觉。

比手上长冻疮更可怕的,则是脚上也生了冻疮的。

王丹虹就首先中了招。

这是有道理的,她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去买热水瓶,跟其他同学每天晚上睡觉前必泡脚不同,她最多也就是擦把脸漱个口就睡下了,偏偏她的鞋子还是手工千层底的,这种鞋子穿起来确实非常舒服,可真的不适用于下雪天。

下雪天里,穿着千层底的鞋子往雪地里一走,鞋底和鞋帮子倒不会立刻就湿透了,反而是鞋面部分,湿哒哒的。如果是回宿舍,起码还能脱了鞋子钻进被窝里暖暖脚,可要是上课的话,那是冻到整个人打寒颤,坐半天都不带暖和起来的。

于是,这一场雪还没停,王丹虹手上脚上就全起了冻疮。

宿舍里唯一的一个北方人告诉她,冻疮这玩意儿,要么不长,一旦有一年长出来了,以后每年都会再长。想要根治非常难,不过倒是可以买些外敷的药膏来抹,校医院应该就有卖的。

王丹虹一开始还忍着,想看看宿舍里还有人要买,到时候借来抹一下就好了。然而,其他人显然比她更警醒,尤其是有她做了反面教材后,都急赶着问了防治的方法,天天早晚用热水泡手泡脚,生怕步了后尘。

不得已,王丹虹只好自个儿掏钱买了一管软膏,可惜这个时候,她冻疮的面积已经很大了,效果看着并不明显。

很快,一周就过去了。

这期间,宿舍里其他女孩子,但凡是手头还算宽裕的,都添置了不少东西。像手套、帽子、围巾之类的,校门外的商业街里就有的卖,而且这些都不需要布票。不过,如果是想省点儿钱的,倒是可以用布票买些毛线,自个儿回来织,那样会便宜差不多一半的钱。

喜宝回家的时候,就看到春丽在那儿织毛线,双手交错着,飞快的上下舞动,看着喜宝都舍不得眨眼睛了。

春丽新的工作并不忙,主要是因为已经过了刚开学那段最忙碌的时间,加上现在的学生多半还是很好管束的,除了极个别宿舍有灯泡坏掉之类的小毛病,整个学生宿舍区都还挺安稳的。

一整周,春丽基本上都在打毛线,她先前在纺织厂时,级别还是挺高的,每个月都能攒下不少布票,结果碰上强子给她带了不少衣服来,省了很多,正好布票可以当线票用,她干脆买了一堆的毛线,平常上班坐在办公室里,也一直在忙活。

见到喜宝放假回来,春丽赶紧招呼她:“厨房锅子里一直炖着土鸡呢,你先去捞一碗喝,暖暖身子。”

自打隔壁被强子买下后,喜宝一放假就开始往这边跑了,主要是她那边没人,冷清清的特没劲儿,反而是这边,强子和春丽都在,倒是大伟又被打发走了,这回听说好像是往东北去了,也不知道在搞什么。

喜宝放下东西,转身就往厨房跑,没拿饭碗盛,而是用家里的搪瓷缸子,给自己和春丽各舀了半缸子。搪瓷缸有手柄,方便端来端去的,而且不用怕烫到手。

端着两个缸子回了堂屋,喜宝递给春丽:“大姐,你也歇一歇。”

“咋样?你们宿舍里头还成不?有啥困难的,跟姐说一声,下周一开例会,我也有内容可以说说。”春丽接过搪瓷缸子,也不急着喝,而是捧在手里暖和。

“宿舍里倒是还成,教室里冷得要命。”喜宝打了寒颤,她就想不明白,咋北方的冬天那么冷呢?北方人活得太不容易了。

“从下周起,开水房应该会延长半个小时,你干脆多带俩热水瓶去。”

“我有两个了。”喜宝喝了一口鸡汤,香浓的鸡汤一入口,她就尝出来这一定是炖了有段时间了,好些肉都炖烂了,直接融入了汤里,又香又浓不说,里头还搁了不少大料,好吃得几乎叫人忍不住把舌头也给吃下去。

“好喝吧?”春丽看到了喜宝那美滋滋的表情,笑着建议道,“干脆下周你回家吃饭吧,食堂的饭菜倒是还凑合,可稍微晚去了点儿就冷了,吃多了肚子疼。反正我现在上班清闲得很,你姐夫又在忙什么课题,你早饭就在食堂吃,中午和晚上回来呗。”

这个主意倒是不错,喜宝笑着答应了。

第二天就是周日,毛头听说后嫉妒极了,不过还是递过来一样东西:“送你的。”

喜宝接过来一看,却是个黄铜器皿,瞅着碗不像碗,锅不像锅,就是那种肚儿圆的东西,上头有个小小的盖子,拧开来往里头看,全是空心的,可这玩意儿有啥用呢?

“水壶?”喜宝猜测道。

毛头愣了一下,然后抱着肚子笑开了:“宝你咋不猜这是夜壶呢?哈哈哈哈哈……”

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东西,喜宝认真思考拿这玩意儿打人会不会真把人打伤了。好在,毛头只笑了一会儿,就给喜宝解了惑。原来,这是一个汤婆子,往里头灌满水,能暖和差不多七八个小时,如果是放在被窝里的,保暖时间就更长了。毛头拿过来的这个并不算大,也就是两只手能捧住的,上头还刻了些花纹,瞧着应该是传统的福寿。

“这玩意儿不错,上课能捧着,晚上还能搁被窝里。”春丽拿过去瞧了瞧,“就是刚灌好水会不会烫着?我给你做个外套好了。”又瞪了毛头一眼,“光记着喜宝,你有惦记过我吗?”

毛头只顾着吃,他在学校再受欢迎,那也不可能顿顿下馆子,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在食堂吃的。就跟春丽昨个儿说的那样,只要稍微去得晚了,饭菜就冰冷了。眼下,看到热菜热饭热汤的,早就忍不住了。

听到春丽这话,毛头连头都没抬:“旧货市场、百货大楼都有卖的,你自个儿去买一个呗。你以为这个是我想出来的?自打上回我那几个同学来咱们家见到过喜宝后,见天的在我眼皮子底下打转,各种夸喜宝。这不,前几天降温了,他们就在那儿嘀咕着,生怕喜宝给冻着了,非要拖着我去逛街,指着汤婆子说这个特别好特别棒特别适合喜宝用……”

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毛头又开始埋头苦吃,春丽还在那头等他接着往下说呢,结果一看他这架势,恨不得一巴掌把他拍到汤碗里头:“说啊!你倒是把话说完再吃啊!”

“说啥啊?哦,这不我已经买了吗?见我买了,他们才闭嘴,大姐你自个儿去买个呗。”毛头又咕噜噜的吃开了。

等下午各回学校时,无论是毛头还是喜宝,都被塞了帽子围巾手套,全是毛线编织的,纯手工大姐牌的。

不是所有人都像喜宝那么幸福,在这个全民还处于半饥半饱的大环境下,哪怕上得起大学的不可能太穷,可富裕的却没几个。幸好,就像春丽说的那样,周一上午学校就公布了一个新政策,以后开水房每天开放时间各延长半个小时,在这之前是早中晚各开放一个小时,以后就是一个半小时了。虽然没从根本性解决问题,可也聊胜于无吧。

很快就到了十一月底。

这周三,因为下午只有两节课,无论是学校食堂还是家里,离开饭都还早着呢,喜宝跟刘晓露一起从教学楼里出来,准备直接回宿舍,躲被窝里复习功课,等到了开水房开放的时间,再赶紧去灌两壶热水,顺便去食堂打个饭,晚上就不出门了。

计划很美好,就是永远也赶不上变化。

喜宝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肩上背着挎包,手里捧着汤婆子,身边则是把自己蜷成一个球的刘晓露。

正走着呢,却听到前头一阵喧哗声,与此同时,一辆军用越野车缓缓朝这边驶来。

校园里平常几乎看不到什么车子,更别提是这种造型独特的军用越野车了。这年头,能坐上小车的就起码是领导级别的,像这种,即便再怎么没见识的人,也知道里头坐着部队的领导。

刘晓露忙往旁边走了两步,顺手拉了喜宝一把,想把道路让给人家车子。

然而,就在这时,军用越野车停了下来,就停在喜宝的面前不到两米处。

下意识的,喜宝抬头看去,然后整个人都呆住了。

车门已经被打开了,从上头下来一个身量极高相貌堂堂的男子,那人穿着军绿色的迷彩服,倒不是军装,看着比较像是野战军的衣服,肩上明晃晃的肩章预示着这人并非普通军人。

也是,能坐在车子后头,前头还有司机和帮着开车门的人,想也知道不可能是一般二般的小兵蛋子。

“爸!”

喜宝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人,下意识的迈开双腿迎了上去:“爸你咋才来看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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