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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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病带给她的困扰还不如大姨妈呢!只是偶尔觉得心悸,也并不太严重,和霍云松的架势仿佛是她得了绝症,让她觉得好笑又不解。

“不然我不放心。”霍云松还要摸摸她的心跳,被孟樱一巴掌拍掉了手:“干什么?”

“测一下心率。”他说。

测心率伸手到她衣服里干什么,说得她好像看不出来一样,但想想自从他知道她生病后,X生活就只能停了。

孟樱其实很同情他,无肉不欢的人改吃素有点可怜,她一时心软,纵容了他:“那好吧。”

霍云松抱着她温存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俯身去听她的心跳:“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没有。”孟樱把自己的薄毛衣整理好,又帮他系扣子,霍云松说:“算了,我换一件一样的就行。”

衬衫经不起蹂躏,现在已经皱巴巴的了,就算扣好扣子也能看出来,不如换一件。

霍云松换了衣服出来,发现孟樱又在看书了,他凑过去看了一眼:“这是什么?”

“我跟的那位教授的书,还挺好看的。”孟樱翻了几页,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这不会耽误我上课吧?”

“不会。”霍云松也不想她整天在家里,不然没病都闷出病来了,他答应过孟樱,让她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答应过你的。”

孟樱放心了,和他承诺:“我会好好养病的。”

“嗯,等病好一点了,我们就去准备做试管,你喜欢女孩还是男孩?”

“像你的话,男孩女孩都好。”

“像我不好,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这一辈子都可能和幸福这种词眼无关,像你,像你更好。”

在门口正准备敲门的霍苾芬:心累,我还是去喝口茶再来好了。

一个月后,医生认为孟樱的病情已经稳定,可以尝试取卵,过程并不愉快,霍云松一直陪着她:“别担心,没事的。”

“我们真的不考虑自己生吗?”孟樱紧张极了,“医生说我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

霍云松轻声说:“就算是现在,生孩子也有风险,你是风险之上还有风险,我怎么敢赌?”

孟樱已经隐隐有所察觉霍云松的异常之处,他对她的生命重视得不可思议,这其中,又格外怕她生病。

她今年才二十三岁,正是一个人身体状态的黄金时间,她不知道霍云松的顾虑由何而来:“我还有什么病吗?”思来想去,只有这个可能,“你不要瞒着我。”

霍云松一怔,忍俊不禁:“怎么会,我没有瞒着你了,真的。”

“那你为什么总是一副我好像随时会出事的样子。”她把手心覆到他的手背上,“不许骗我。”

“真的没有,你要是真的生病了,我还能瞒着不让你看病?”霍云松笑了笑,“不过我是真的害怕,你看我千辛万苦才遇到你,好不容易把你娶回家了,我能不小心翼翼吗?”

孟樱狐疑:“就这样?”

“当然,我觉得我每一天都好像是上天给予的恩赐,我害怕哪一天上天觉得我太幸福,所以要把你带走,我无时无刻不幸福并惶恐着。”霍云松握着她的手,“患得患失,没有得到的时候想办法得到,得到了又害怕失去,你明白吗?”

孟樱觉得有些难为情,她固然是很喜欢霍云松,但她觉得自己对他对感情,比不上他对自己的万分之一。

这样深厚的感情,只能用一生一世去回报。

既然胚胎不会移植到孟樱的体内,那接下来的事情就与她无关,霍云松说:“一切都交给我,我会告诉你进展,你不用担心。”

“会失败吗?”孟樱仍是忐忑。

霍云松说了实话:“可能会,但问题不大。”就算因为种种原因流产,那伤害的也不是孟樱的身体,然而,保险起见,他挑选的都是非常健康的代孕母亲,高价酬劳足以使得她们奋不顾身。

只要进行顺利,她们身边就会有专人陪护,怀孕过程有医生定期检查,以免出意外,然而,一直到孩子出生为止,她们都不会知道那个孩子是谁的。

从重生回来开始,他就对今天的事有所准备。

他相信他们一定会生下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是,他喜欢女儿,管他霍家必须要嫡长子呢,先有了女儿当小公举,再生一个儿子当苦力就好。

他把这个想法对孟樱说了:“我想先要一个女儿,让她做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人生,然后再生一个儿子,他就会比较苦一点。”

他看孟樱面色不虞,马上改口,“不然,先生个哥哥保护妹妹也不错。”

“我!只!要!一!个!”孟樱罕见地强势,“不管是男孩女孩,我只要一个!”

霍云松诧异:“为什么?”

“我不要把我的爱拆开,我要我的孩子有完完整整的宠爱。”她的双目微微泛红,“爸爸妈妈的爱,都是TA一个人的,我不要生两个,要生你找别人去生。”

她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和孟飞龙不好,但是父母的爱永远不可能一碗水端平,总会有所偏疼,霍家重长孙,那女孩儿怎么办,她和霍云松如果更偏爱女孩子,那男孩该有多不公平?

她只要一个孩子,她会把完完整整的爱都给TA一个人,绝不会让TA重走自己的老路。

对于霍云松来说,孟樱和孩子,肯定前者更重要,她要是不想生都没关系,何况只是要一个,他知道她的心结,立即表态:“那就生一个。”

第72章 忆南

江南的春天桃红柳绿,河边的柳树发了新芽,院子里种着的花绽开了花苞,一片生机勃勃的气息。

市一中里,孟飞龙正埋头刷题,作为今年六月就要高考的考生,他觉得自己已经要上天了。

“谁家的家长又来了?”自习课上,大家窃窃私语,学校住宿管得严,家长担心孩子营养跟不上,总是会来学校送东西。

谁家的父母看起来老实贫穷,谁家的父母一看就是大款,这也是学生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孟飞龙的同桌是往教室后面一张望,用手肘碰碰他:“哎,是个美女啊,那个姐姐挺漂亮的。”

孟飞龙写一道题写不出来正烦着呢:“漂亮个鬼…卧槽,姐!”他赶紧窜出去。

站在门外对他招手的就是孟樱。

天气已经回暖,她穿了件掐腰的长裙,暖风吹过,愈发显得腰肢纤细,气质出尘。

“姐,你怎么来了。”孟飞龙说,“是不是他欺负你了?”

“不是,”孟樱笑了笑,“我回家一段日子,正好过来看看你。”

孟飞龙起疑:“真的没有欺负你吗,那怎么突然回来了?”

“他去梅乡了,有工作。”孟樱说,“我就回家住一段日子。”

梅乡的会议一直是最近的热门话题,随着开会时间的逼近,这边的安检也越来越严格,上公交都得被查身份证,怎一个苦逼了得!

孟飞龙左顾右盼,神秘兮兮地问:“姐,我问你,我姐夫是不是很牛逼的人。”

孟樱:“呃…”

“是不是和偶像剧里一样,他是失忆了或者是被人追杀所以才躲在这里,现在事情过去了,他就把你带回家里了!”孟飞龙脑洞大开,喋喋不休,“姐我说得对不对,有没有道理?”

孟樱:“嗯…我给你带了点北京的特产,你好好在学校念书。”这孩子的脑洞也太大了,看得偶像剧比她还多,现在的孩子真是了不得。

孟飞龙恋恋不舍:“你这就走了呀?”

“我身体不是太好,你姐夫让我早点回去,他要是回来看不到我会生气的。”

孟飞龙急忙问:“你没事吧,你哪里不好啊?”

“心脏。”孟樱笑了笑,“不严重,但是要多休息,所以…我就不去看爸爸他们了。”

孟飞龙怔了怔:“你不回来了吗?”

“那也不是我的家。”孟樱摸了摸他的脑袋,“比我高那么多了,我就来看看你,你也别告诉他们,开完会我就回北京了。”

孟飞龙说不上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你在北京过得好吗?”

“很好,就像你说的,你姐夫家里…很厉害吧,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九月份要去A大读研了,如果你考得好,我们还能在一个学校里。”

孟飞龙握拳:“那我考到北京去。”

“考什么学校都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

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或许是她想对自己说的话。

梅乡,小桥流水,白墙黛瓦。

茶馆里,霍云松见到了黄璨,她捧着肚子小心翼翼走来,因为没有化妆而略显憔悴,据说,只有怀男胎的时候母亲才会如此。

“你要见我做什么?”霍云松问,“我们之间恐怕没有什么好谈的。”

“看来之前的事你已经知道了。”黄璨微微笑了笑,“早知道孟樱的男朋友是你,我也不会给自己找这个麻烦。”

这话绝对是真心的,她根基不稳,没必要和霍家继承人对上。

不过,事已至此,她也不会低头求饶,原本她就选择了和霍云松截然不同的立场。

何况,霍家是庞然大物没有错,霍云松是令人忌惮没有错,可就是这样,才令人兴奋,不是吗?

霍云松看出了黄璨眼眸中流转的神采,这是一个天生适合在四九城里生存的人,她善于抓住机会,聪敏,心狠,他知道他不能像前世一样轻易处理她,只要给她一丝丝机会,她都能翻身爬起来。

真可惜,这样的人就应该在她成长起来之前就解决掉。

凡事有利就有弊,他不是神,自然也不能面面俱到,同样的时间段,他选择了去孟樱身边,和她与世无争过了大半年的日子,也就给了黄璨成长的时机,不过,就算重来一万次,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孟樱,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过去的事不必再提了,”既然黄璨已经长成,他也没有必要沉浸在后悔中,反正都是迟早是要收拾的,他又何必多费唇舌,“你也不是来和我说这个的。”

黄璨抿唇一笑:“大公子是个聪明如,自然知道我为什么来?”她佯装无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不过以示诚意,还是由我开口吧,其实,我今天来,是有人让我当个中间人。”

霍云松当然知道是谁要黄璨来的,大少爷那天脱口而出说他被戴了绿帽子,这叔叔能忍,婶婶都不能忍,事关男人尊严,家族血脉,岂能儿戏?

这不,拉不下脸来道歉,就把黄璨这个田家的女儿,他的情人推出来了,挨骂给难堪都行,就是给霍云松出气来着。

霍云松实在看不上他的所作所为,做了事却不愿意承担后果,是个没有担当的人,哪怕他不肯痛快认错,那态度强硬也不失为霸气,可偏偏他退缩了,又不愿意站出来,推了个出气筒过来,有什么意思?

不过,他和黄璨有私仇,有这个机会不利用倒是可惜了:“你倒是很有勇气。”

黄璨也不欣赏大少爷这做事的风格,比其他老子来还是差了点,但是,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她怎么能有表现的机会呢?

她又不是因为爱才和他上床生孩子的,这个男人如何,她不关心,她关心的,永远是自己可以在这件事上获得怎么样的利益。

“我是自告奋勇。”黄璨微微一笑,“正好和大公子了结一下从前的事。”

她有信心,霍云松不会做得太过分,也只能适度,否则就是打了大少爷父子的脸,又和田家结了死仇,就算是恨她入骨,也不会那么做。

像他们这样的人,忍是必备的能力。

越是往上走,越是谨慎小心。

霍云松也知道现在不是对付黄璨的时机,他固然可以略作报复,但怎么能比得上计划中的安排来得痛快呢?

所以他说:“那正好有一件从前的往事,可以请黄,噢,不,田小姐帮忙。”

黄璨心头微微一跳,她知道这些世家关于“小姐”和“姑娘”的说法,有那么一瞬间,她怀疑霍云松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若无其事地说:“是左晨旭吗?”

“希望你的安排能让我满意。”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他何必亲自动手对付左晨旭呢,黄璨自然愿意效劳,有什么比看着他们反目成仇更痛快呢?

他还记得当年孟樱说,左晨旭连续几个月不回家,她不想念他,甚至希望他一直都不要回来了。

那个时候他即是希望左晨旭离她远远的,不要占有她,又想,或许那个时候他回来,对孟樱也是一种安慰。

他多么希望那个人是自己。

“大哥?”霍苾芬看到走路走到一半突然停下来的霍云松,疑惑地发问。

霍云松回过神来:“阿樱呢?”

“孟小姐说她先回香铺了,会给你留着门。”霍苾芬问,“需要我去把孟小姐接过来吗?”

“不用了。”霍云松压下思念,“我开完会之后去找她,你留在这里就行。”

青萍距离梅乡最多就二三十分钟,最近进梅乡的人都查得严,虽然越来越多的游客想要在开会前先睹为快,但拿到通行证的少之又少,连带着都不堵车了。

霍云松到家的时候才七点多,孟樱正在书房里看书,狸奴窝在她腿上打哈欠,没有他在的时候,孟樱和狸奴的相处还是很愉快的。

但是他一来…“喵~~~~”狸奴从孟樱膝盖上跳下去,绕到霍云松脚边打圈圈。

霍云松敷衍地摸了一把它的背脊,走过去揽着她的肩膀:“阿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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