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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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少:“[不爽]册那,撑腰来了是吧!你自己问问你家的宝贝疙瘩,我们欺负她没有?”

孙晴好给他们正名:“还真没有。”

宋峥清:“[摸头]都乖。”

很神奇的,唐鑫等人就被抚慰了…

唐胖子:[红唇]

骚少:[爱心]

刘大头:[拥抱]

谢寰:[玫瑰]

小太阳:宋先生我要给你生孩子!

小太阳:以上是你们的心声吗?

她不过是开个玩笑,宋峥清倒是很认真地考虑了一番,回答说:“好,生吧。”

孙晴好惊呆了,被压着造人的时候她才想起来…这个梗果然宋峥清也没懂

事后宋峥清要特别庆幸还有第三回,因为半夜孙晴好的大姨妈就到访了,之后五到七天,他都要吃素,那也就罢了,那不是忍不住,关键是情蛊不够人性化。

它居然没有大姨妈假!

在孙晴好来大姨妈的时候,要怎么解决情蛊的问题呢?是这样的,就如李罡风所说,体液交换就可以了,也就是接吻是有效的,但是时间很短。

比如三天后的第四天,五个小时发作一次,那么亲一次的有效期是五个小时,一天要亲五回才行,包括晚上睡觉也必须定闹钟起来亲亲,不然半夜痛醒概不负责哟。

第五天就必须是四个小时一次,以此类推,直到姨妈结束可以做为止。

这很麻烦对吧,平日里也就罢了,多亲也不错,但是坑爹就坑爹在,宋峥清第二天知道三天后自己要回京城开个会。

开会,传说中的国际会议,一开没有七八个小时不可能结束,而且那么关键的场合还能半路出来接个吻再继续,别逗了?

他接电话的时候孙晴好就在旁边,当然全都听见了,她一听,脑子里就想起了当初李罡风的言外之意。

接吻只是下策,中策其实是…咳咳,大家都懂的,但是这事儿她不乐意做,所以一直没有尝试过,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排斥和他做这样的事情,后来则是因为不需要,她也觉得难为情。

特别特别难为情,比一般还要难为情N倍!

但是效果非常不错,可以有一天半的有效期唷!

比接吻划算。

噢,不过暂时还有三天的缓冲期,孙晴好被大姨妈虐到,没工夫想这事儿,她正躺在床上被喂猪肝粥呢。

“我可以自己吃的。”她说。

宋峥清也已经习惯她每次来例假都像是大病一场,干脆没让她起床,现在看她黑发披肩,面色苍白,活脱脱一副失血过多的样子也觉得怪心痛的:“多吃一点。”

“吃不下了。”她肚子一阵一阵的抽着疼,根本没什么力气说话。

宋峥清陪她躺在床上,半搂着她,替她按摩穴道,也不知道是按摩起了作用还是他的陪伴令她愉悦起来,孙晴好面色渐渐好转,在他肩头依偎了一会儿,说:“我想睡了,你去忙吧。”

“陪你好了。”

“你在我旁边,我会忍不住和你说话的。”孙晴好推了他一把,“去吧。”

宋峥清只是笑着吻了吻她的额头:“安心睡吧,我陪你。”

虽然他很希望孙晴好养好了再回京城,但是时间紧迫,第二天他们就出发离开了这个避暑胜地,转而回到了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秀个恩爱容易吗?

第61章 同学

但凡痛经的女人都知道,痛的时候简直想死,过去了就忘得一干二净…孙晴好也不例外。

姨妈来的第四天,已经恢复正常,因为宋峥清要去开个内部会议为后天的国际会议做准备,所以她在八月里的一个下午,一个人逛商场去了。

以前不爱逛商场,因为荷包紧张,工作也累,休息天就希望好好歇一歇,现在出门逛街简直和放风一样!

虽然秀园很美好,和宋峥清在一起也实在是有山中不知日月的错觉,但是偶尔能自己出来逛个街感受一下红尘滚滚还是挺不错的。

她逛了两个小时了,什么都没有买…咳,当然不是因为没钱了,宋峥清塞了不少现金和卡给她,问题是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东西。

衣服的话,塞满三个橱柜了,嗯,还都是夏装,鞋、包也一样,整个衣帽间都满满当当每次进去挑衣服她都觉得会逼死天秤座。

首饰也不在少数,项链、耳环、戒指、手镯塞满了两个首饰箱,其中不乏名贵的珠宝,都被妥善收拾好,静静等着主人的临幸。

如果珠宝有灵性,肯定会很幽怨吧,因为它们的主人不喜欢打扮,尤其是佩戴珠宝,总是被冷落的珠宝伤不起好吗?

她在咖啡店里喝咖啡(热)的时候却碰见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周甜。她是当初孙晴好同寝室的室友,但是两个人的关系一般般,但在张子轩和郑洁结婚的时候,她是唯一一个表示疑惑的人。

就因为这个,孙晴好对她的感官还不错,因此两个人碰见之后还能坐下来聊一聊。

“你要结婚了?”孙晴好有点惊讶。

周甜点了点头,她穿着一件时尚的雪纺长裙,碎钻高跟鞋,裸妆,看起来很摩登洋气:“今天特地请假出来买衣服的。”

结婚当然不可能只有一件婚纱,礼服旗袍之类的必不可少,周甜本来约好一起逛街的闺蜜临时出差去了,所以她邀请孙晴好一起陪她买衣服。

孙晴好欣然应允。

两个人不免说起之前的事情来,孙晴好学宋峥清,轻描淡写把事情带过:“张子轩和郑洁好上很久了,有一天趁我不在搞上了,被我发现就分手了,我正好换了份工作,所以干脆到京城来发展。”

说起工作…宋峥清什么时候给她发工资呢?还是现在包里的钱都算呢。

“那你有男朋友了?”周甜迟疑着问。

“有了,新交的。”

周甜哦了一声,没有多问,两个人虽然是室友,可是从前孙晴好不是在外面约会就是在图书馆看书,周甜比较喜欢出去交际参加活动,两个人的生活圈没有交集,算不上熟,但是在陌生的大都市里遇见老同学,还是值得让人高兴的事情,她不想说太多不开心的事。

今天的主要话题还是婚礼当天的小礼服,可是她看了好几件都觉得不满意,眼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周甜开口邀请她去茶餐厅吃下午茶。

孙晴好借口要上洗手间,顺便把周甜看好但是不舍得买的裙子给买了下来,转头送给了她。

周甜颇为受宠若惊:“不用了,这太贵了。”

“谢谢当时替我说话,”孙晴好主动把话题引了过去,“我当时想着,明明那么多人知道我和张子轩交往,郑洁是我的好朋友,为什么没有人替我说一句话呢?”

周甜心情复杂,她不过也是顺口一提,没有想到今日会有回报:“其实也没什么。”

“收下吧,祝你新婚快乐。”

周甜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谢谢,我结婚的时候你有空吗?”

“不一定。”孙晴好想了想,“有空我就来。”

周甜点了点头,又说:“其实,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太在意过去的事情,我听说张子轩和郑洁现在也算不上好。”

孙晴好立即来了兴致:“为什么?”

“张子轩的妈妈想让郑洁早点生儿子,郑洁不大愿意,说想等两年。”周甜和同学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八卦也挺灵通的,这不,看在这份厚重的结婚礼物的份上,她就说出了不少八卦,“婆媳关系么,总是很难的。”

孙晴好搅了搅杯子里的咖啡,心满意足:“他过得不好,我就开心了。”

“我看你过得很幸福。”周甜仔细端详着她的面色,“我今天一看见你,就知道你过得很幸福了。”

“是吗?”

“当然,女人过得好不好,一眼就能看出来了。”周甜真心实意道,“你一直在笑的,没有发现吗?我想你的男朋友肯定对你非常好,好到你比在大学的时候更没有烦恼。”

孙晴好当初在大学里有张子轩追求,难道不幸福吗?当然幸福的,只是依旧有许许多多现实的压力在肩膀上,学期末要考试,她要挣奖学金,假期要去打工,依旧有许许多多的烦恼。

但是现在呢?她恍然发觉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为什么事情而烦心过了。

山中不知岁月变迁,孙晴好自己未必发觉,可是周甜却能看出来,她甚至看起来比大学时代更年轻漂亮,眉目间连一丝烦忧也没有,一个男人要怎么样用心,才能把一个女人在不知不觉中宠爱成这个样子。

工资,同事关系,升职压力这样的工作烦恼她没有。

交通拥挤,住房逼仄,房租,水电费网费这样的生活压力她也没有。

每天充斥着她生活的是什么呢?风花雪月,琴棋书画,诗酒文章。

孙晴好猛然发现,宋峥清这手温水煮青蛙实在是漂亮极了,如果不是周甜今天提起来,她压根没发现自己与她们拉开了那么大的差距。

那一刹那,她心里有恍然,有紧张,有害怕,也有安心,有迷惘:“我们交往以来,他从来都没有和我生过气,从来没有不如我的意,我连发脾气的机会都没有。”

周甜笑了笑,感慨道:“谈恋爱一开始不都是这样的么,但是天长日久的,要一起过日子,那就难得多了,柴米油盐,哪个不要费心思,结婚彩礼,哪家没有矛盾?”

孙晴好想,她还没有想过结婚的事情呢,虽然现在和结婚也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再蜜里调油,都觉得少了点什么。

“你比我聪明,”孙晴好对周甜说,“一向都是,我以前太笨了。”

周甜忍俊不禁:“笨?你一直都很聪明,就是不乐意去做而已,我们寝室当时的纷争你没看懂?我和那谁争学生会骨干名额的时候,郑洁被糊弄过去了,你可没有,我总觉得你什么都看明白了,就是冷眼旁观,所以以前我也不乐意和你搭理,我觉得你太冷清。”

孙晴好一哂:“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参合进去而已,不过我是挺笨的,不然也不会到那么久了才发现端倪。”

周甜耸了耸肩:“偷情的人智商总是特别高,不过,”她看了孙晴好一眼,她今天只穿了一件米色的复古钩花长裙,没有什么花哨的装饰,但是很衬气质,没带什么首饰,只有腕上一只手表,但是看起来风姿远胜从前,“如果张子轩看到你现在这样,恐怕也会后悔吧。”

孙晴好莞尔,对她开玩笑:“怎么样,不如和我自拍一张。”

“好啊。”

两个人对着手机自拍一张,为了保证真实性,周甜自我牺牲都没用美颜相机,不过她也是化了妆出来的,效果不会太差就是了。

“说起来,你的变化真的是蛮大的,以前最多是有点书卷气,现在都有仙气了。”

周甜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她自己现在在公司的职位也不低了,见识过的有钱人也不在少数,女强人也好,豪门贵妇也罢,总也见过那么几个的,本以为小伙伴变样也应该是变成家庭妇女要么是精明干练的白骨精,怎么到孙晴好这会儿就不走寻常路呢。

孙晴好吐槽宋峥清:“因为我每天泡茶喝得是梅花上的雪水,点心是池塘里种着的菡萏,就差过两天花谢去葬花了。”

周甜笑笑,没当真,只是说:“你男朋友是高富帅吧。”

“呃,是吧。”大概?孙晴好心里有点不确定,高帅肯定是有的,富也是对的,但是,奇怪了,宋峥清又不开公司不是总裁,哪来那么多的钱,国家公务员的工资那么高吗?

周甜难掩羡慕之色:“挺好的。”

“是挺好的。”孙晴好承认地落落大方,“我感激张子轩不娶之恩。”

周甜莞尔,两个人的气氛更好了,等叙叙旧情听听其他同学的八卦,宋峥清到的时候,她们俩已经聊得热火朝天了,周甜在说那天听来的结婚八卦:“张子轩家里居然还有这样的规矩,要媳妇磕头敬茶的啊,你没看见,当时郑洁的爸妈脸色都变了,是我我也憋屈啊,谁家的女儿不是金尊玉贵的,结果当了人家媳妇儿就要战战兢兢的,想想也真是,如果不是很爱那个男人,何必要去受这个委屈,嫁到别人家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别这么误导晴好,我还等着她点头嫁给我呢。”宋峥清听完,忍不住打断她们,他受过训练,走起路来悄无声息,把两个姑娘吓了一跳。

但是周甜抬头一看,就被震撼了一把,她脑袋里冒出了一大串背过的古诗词,看过的古代言情小说,结果到最后只剩下几个字:

浊世翩翩佳公子。

孙晴好不过一下午没见他,便觉得分外想念,她伸出手去拉了一拉他的手,宋峥清顺势坐了下来,也执着她的手握了握:“打扰你们说话了,不好意思。”

“你怎么过来了?”孙晴好看了看时间,才四点多一点,都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呢,“你知道我在这里?”问完这一句就觉得是废话。

他耳目遍天下,尤其是在京城里,什么风吹草动不知道,要知道她的下落简直和喝水一样简单。

周甜终于回过神来,为自己的表现觉得尴尬:“你好。”

“你也好。”宋峥清待人彬彬有礼,“周甜小姐,我姓宋。”

虽然很意外为什么对方会知道自己的姓名,但周甜也没放心上,她也打了个招呼:“宋先生你好。”

“不请自来,打扰到你们吃饭了。”宋峥清拿了孙晴好喝过的咖啡抿了口,孙晴好没来得及替他叫一杯水:“咖啡不好喝吧,喝不惯就别喝。”

宋峥清那是什么情怀,当然是不爱喝咖啡只爱喝茶,如果没有的话,宁愿喝白开水,但是他并没有反驳,把她的白瓷杯微微转过去一点,那里有她唇彩印上去的口红印,在洁白的骨瓷上格外香艳。

他对她眨了眨眼,刚才他喝的地方自然就是她留下唇印的地方了。

孙晴好侧过头挡住自己微红的面颊,她总是被宋峥清这突如其来的调情弄得不知所措,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是特别喜欢这样的调调,有时候让她抹了口脂在衣襟上留个唇印,无限旖旎暧昧。

周甜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搞得面红耳赤,她经历过的最大的浪漫不过是男朋友在咖啡厅里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丛中下跪求婚,可她就是觉得刚才那一刹那,虽然什么也不曾说,虽然什么也不曾做,但就是让看见的人忍不住双颊发烫,想入非非。

宋峥清调情手段之高在此可见一斑。

作者有话要说:呵呵,宋先生最牛掰的技能大概是会调情吧…下一章上中策

实话告诉你们,我忘了写的时候上策上上策是什么了 你们可以自己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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