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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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翠走的时候,她还小,不记事。我也没同她说过。”

“那便不要告诉她了,”白苏对夏久说道,“不要让她活在仇恨里。或许是十年,又或许更久,但总之,他会死在我面前。”

夏久轻轻点头:“我相信你。”声音里仿佛多了一丝宽慰。

离开夏久的住所,白苏抱着那本册子,和连城璧两人从山顶往下走,一时无话。

“阿苏,”连城璧打破了沉默,轻轻道,“他隐瞒了些什么。”

白苏点头:“你也感觉到了。我认为,他说的话应该是真的,但他没有将真相全部告知。”

夏久的悲伤不似作假,但他的话仔细思考却有一些漏洞。

譬如,在苗疆,丈夫上山当是很正常的事,妻子为什么要上山去找,而且还是独自一人;

再譬如,以逍遥侯的武功,即使走火入魔,要杀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亦是轻而易举,为何会留着她一口气;

好吧,假设翠翠会武功,因而并未断气。根据推断,夏久是从妻子口中得知哥舒天的,但是,翠翠又是怎么知道逍遥侯的名字的?难道逍遥侯杀她之前还特地把自己的真名告诉她么,要知道, “哥舒”是夷狄的姓氏,故而逍遥侯不喜欢透露自己的姓名,要不然,哥舒天的大名早就为江湖人所知了;

最后,夏久曾经试图复过仇吗?他为什么将这样重要的事告诉两个认识不过一天,且对他而言还算是孩子的人,而且还是汉人?

对于最后一点,白苏倒有些想法,她觉得,夏久一定找过哥舒天,但是没有成功,他为了久香才继续留在这里而没有选择去中原复仇。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忘了此事,他希望借助两个江湖人的力量,将这件事传到武林中去,而最好的结果,就是她和连城璧已经帮他找到了哥舒天的踪迹。而这,也不过是一种尝试罢了。

他应当,从未放弃过亲手复仇的想法。

“既然你清楚其中有疑点,为什么要答应他杀哥舒天,”连城璧皱眉,“此人我从未听说过。”这样冲动地答应去杀一个同自己不相干的人,不像她的作风。

“这人找不找得到还不一定呢,”白苏笑笑,“而且,我并没说要杀他,只是说让他死在我面前。”她不可能告诉他——她知道哥舒天就是逍遥侯,在杀人崖上,此人会在和萧十一郎的对决中,突然听到被自己推下山崖的亲妹妹在唤他的名字,因此精神一时失常,自己从崖上跳了下去,就此身亡。

连城璧揉揉她的脑袋,叹息一声:“这件事总归是个麻烦。”

“可是,”白苏朝他亮亮手中的册子,耸肩:“为了它我也只能豁出去了。”

学习新事物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两人已经在猎人小屋呆了一月有余。

蛊,在通常的认知中,是一种以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

孔颖达在《十三经注疏》中曰:“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本草纲目》则有云:“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其实,根据夏久在册子中的记录显示,蛊不仅仅是用来害人的东西,还有很多蛊是对人有益的,有的可以防身,有的可以治病,有的可以辟瘴气,有的甚至可以帮人清洁卫生,譬如金蚕蛊就是一种能帮人做事的蛊虫。

白苏很兴奋,蛊的培养方式很特别,也很残酷。这是她从未接触到的一个领域,一切都是陌生的,新奇,而神秘。她几乎每天都有问不完的问题。

清早,夏久一打开门就能看见白苏在外面等着,他上山白苏也跟着去,他做饭的时候白苏就在屋里观看那些养着的蛊虫,而等他收拾完屋子白苏又有新的问题要提出了。

夏久烦不甚烦,无数次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

久香这些天却很开心。

因为阿爸被小姐姐缠着,没有空管她,她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还有小哥哥陪她玩!

这苦了连城璧。

他走到哪她也跟着到哪,他练剑她就在一旁看着,他打坐她就在一边好奇地盯着他看。最后他无奈,便顺手折了一根树枝,教给久香一套入门的剑法,这才让她安静了些。

另外,那个叫都安的男孩,常常上山来找久香,而只要一看到连城璧,他必然是一副横眉冷对的模样,但后来,他发现久香每天都在挥舞小树枝,说是小哥哥教的什么“剑法”,他在一旁看着看着,慢慢觉得这些动作很有意思,便央着久香学会一招就教他一招。久香满脸不乐意,最后架不住都安的请求,还是答应了。

从此之后,都安每次看到连城璧,心里都会感到矮了他一截,满心的不爽,但想着自己在偷学人家的剑法,又有些心虚。神奇的是,见着连城璧的时候,居然也没有那么大的火药味了。

一日,连城璧上山打猎,这样的事情他已经做得很熟练了。

收获了两只野鸡一头麂子,还摘了一袋松菌,对今日成果很满意的连城璧准备回去。

走了没多久,他听见了连续几声虎啸。

这不是什么好事。

苗人打虎从来都是几人甚至几十人一起上,事先还要做好陷阱。如连城璧这样独自一人,想要和老虎斗的苗人,不能说没有,只是很少。

连城璧并不惧虎,虽然成年老虎的攻击力很强,速度和爆发力都很高,但是对于习武之人而言,单独打死一只老虎并不是不可能的事。虽然,他还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

但是,他是连城璧。

不过,今天的收获已经够了。连城璧举了举手上拎着的猎物,有些犹豫,似乎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画蛇添足。思及此,他打定主意,不管那只虎,径自回猎人小屋去。

然而,老天却不打算放过连城璧。

在他下山的必经之路上,他又听见了虎啸。

不同的是,这一次还听见了人的喘息。

就在前面的林子里,他看见一只成年的老虎,圆头短耳,四肢粗壮有力,除腹部为乳白色外,全身都是黄色且布满了黑色横纹。虎的对面,是一名黑衣男子,约莫二十多岁,说是黑衣,其实那衣服几乎已经被血水浸透,到处都是口子,碎得快要不像一件衣服。

一人一虎在紧张地对峙着。比起生猛的老虎来,男人很虚弱,似乎就凭那一把立在地上的刀支撑全身,下一秒,就可能昏倒在地。

连城璧看出,那人应该还受了很严重的内伤。

这只老虎很聪明,它看出那人支持不了多久了,因此,它并不主动上前搏斗,只是站在那里,全身紧绷,时不时吼一声,以增加威慑力。如果那人有将要昏厥的迹象,它就会闪电般扑上去,一口咬碎那人的脑袋。

男人也知道老虎的意图,但他实在攒不到力气来杀死它了,仅仅是站在那里,每一秒,都是在透支他的精力。

忽然,一支箭破空而来,挟凌厉之风直刺虎头。

“咻”的一声,老虎的左眼被那支箭生生戳成一个窟窿。

“嗷!”巨大的咆哮穿透山林,老虎猛地朝那男人扑过去。

又是“咻”的一声,老虎的右眼也被打穿。

完全瞎了的老虎忍受着剧烈的疼痛,狂吼着想要逃走,却辨不清方向,四处乱撞。这时候,一柄长剑利落地刺穿了它硕大的脑袋。

突入其来的变故惊到了男人,他费力地回头看过去,被血和汗模糊了视线的他隐约看见一个纤瘦的身影拔出剑,朝他的方向走过来。

“撑住。”

这是男人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正文 易双

在黑夜里,他一人提着刀,走在漫无边际的原野上。这是一个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夜晚,他辨不清方向,茫然无措地走着,走着。

风拂过草地,带来“沙沙”的声响。

在很遥远的记忆里,他曾经住在草原上,那里的天很蓝,人们喜欢唱歌,华丽的服饰上镶嵌着五彩的珠子,一群群的马在奔跑,羊自由而惬意地吃着草,还有牦牛,有秃鹰,有…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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