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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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人的人马虽然精劲,可到底不如罗隋和沈信在战场上打仗多年,摆兵布阵落于下风,倒是很快就被击溃。

小春城内,罗府门口,罗凌听着前面的小兵回来报信,这才松了口气,恭恭敬敬的同沈妙作了一揖,道:“这一次多亏表妹了。”

“小表妹好聪明!”罗千惊叹道:“竟然能想出这样的法子。”

沈妙让沈信召集了府里所有能用的人,再去街上将百姓们召集起来,将所有能用的火把都点燃,一人持两只火把,再让铁匠用马蹄铁模仿马蹄叩响在地面的声音。小春城的百姓也知道是危急存亡的时刻,装作将士们的呐喊也是有模有样,加上这一夜风雨大作,骗骗外头的那些突厥人,是绰绰有余了。

突厥人看到这么多的火把,下意识的会以为就有这么多人,马蹄声,呐喊声,加上对罗家军的畏惧,只会以为罗家军还有一部分势力在小春城内守着。突厥人心有忌惮,不敢盲目上前,试试探探,拖延时间,只要等到沈信回来,一切就能交给沈信他们解决了。

看着倒是简单,不过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本就容易乱了分寸,又哪里去想到这种办法。

罗飒对沈妙的态度也改观了许多,道:“这次多亏你。”

罗潭自从沈妙出了这个主意后,对沈妙便只剩下满心的拜服了,此刻见此计奏效,便挽着沈妙的胳膊一个劲儿的问:“小表妹,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偷偷看过兵法?我记得爷爷书房里的兵书,好似就是你这么讲的。”

沈妙微笑:“投机取巧罢了。”

“娇娇可莫要谦虚。”马氏热情的看着她道:“今日若非没有你,咱们都有麻烦。你不仅救了咱们府里的人,也救了小春城的百姓。谢谢你。”

沈妙心中失笑,其实她真的没谦虚,本就是投机取巧的事。上一世,也是发生过这样的事了,只是沈妙记不得清楚的日子,晓得是一个下冰雹的雨天。突厥人攻进小春城,虽然最后罗隋带着兵赶了回来,也挽救了小春城免于被攻陷,可是也付出了极为惨烈的代价。小春城百姓死伤无数,十分凄惨。

而那个时候她为了讨傅修宜欢心,正在努力学兵法术谋。也曾用这件事请教裴琅,当日裴琅就是这么回答她的。裴琅说:“突厥人有所顾忌,不敢贸然上前,硬拼无益,逃遁失心,不如做一处空城计混淆视听,只要拖到援军赶来,方可迎刃而解。”

裴琅的这番话被她记载在自己的手札中,如今倒是十分清晰。沈妙自知自己没有什么兵法上的术谋,她相信的却是裴琅。在后宫的那些年,为了讨傅修宜的欢心与傅修宜的幕僚们讨教,终是让她有了许多意外的筹码。

那都是傅修宜送给她的礼物,

“小表妹太坏了。”罗千听着外头侍卫频频传来捷报,最后的不安散去,便开始调侃沈妙:“明明早已成竹在胸,偏偏还在之前那样吓唬我们,害得我们真的到了那么糟的地步,吓死我了。”

罗潭一巴掌拍在她脑袋上:“丢人!连小姑娘都不如!”

“你还不是一样!”罗千反击。

沈妙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她自然是知道最后都会迎刃而解,可是故意要做的这般严重,就是为了让罗家众人明白,仅仅依靠残余的罗家军,别说是保护小春城,便是保护罗家也是举步维艰。这世上没有足够的力量,是不可以庇护想要庇护的人。突厥人虎视眈眈,迟早有一日会卷土重来。待有那一日,罗家人又当如何?

只有让他们真正意识到了危机,罗家人才会觉得紧张。罗家的小辈,罗连营和罗连台,甚至马氏和余氏,都会不遗余力的在罗隋面前撺掇他重组罗家军。至于罗隋自己,有眼睛会看,有耳朵会听,心中那杆秤,总会有倾斜的时候。

单凭沈妙一个人劝服罗隋那样固执的人是不可能的,并且因为她的身份原因,难免会让罗隋有所顾忌,罗家人却不一样。

有的时候达到一件事情,不要用最直接的方式,要婉转。前生的沈妙想要什么,直接都说出来,做出来,最后输的惨烈。反观楣夫人,却将婉转曲折这手段用的格外精彩。她恨楣夫人,却要从楣夫人身上学自己所没有的东西。

第二日晨光熹微的时候,小春城终于平静下来。

这一仗突厥败得极为狼狈。本来因为小春城沈妙的这一手空城计,让那些突厥人惊疑不定,加上多了个沈信和沈丘这样的猛将,倒是遭受了以往未曾有过的重创,退回草原深处。想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没有精力卷土重来的。

虽然是打了胜仗,小春城里的气氛却未见轻松。尤其是罗府上下,突厥的这次进城,意味着沈妙前些日子里那些可怕的猜想终于成为现实。有这么一个恐怖的邻居整日虎视眈眈,谁都无法安然酣睡。

得知了空城计是沈妙想出来的之后,罗隋倒是对沈妙又高看了几分。沈信自然是得意的,连连夸自己的闺女便是个男儿都比不上。

两日后,罗隋当着罗家众人宣布,要重整罗家军。

整个小春城都欢呼雀跃,奔走相告,便是罗家的小辈们,也是激动不已。唯有沈妙神情平静,因着这是早已料到的事实。突厥突袭那夜的事情终究会让罗隋下定决心,与其被狼狈的追击,倒不如趁着年轻东山再起。

银子的事情罗雪雁这头还有些积蓄,至于练兵的人,沈丘和沈信正愁没有用武之地,自然是兴致勃勃的应下了。要将那些早已卸甲归来的勇将全部招揽回来练兵布阵,是一件不轻松地事情,不过罗家都是虎将,既然做了,自然是下定决心,一时间,小春城倒是热闹起来。

日子就这么平静又充实的过着。

一日,沈妙正坐在桌前看书,罗潭匆匆忙忙的跑了进来,差点带倒了门口的椅子。谷雨吓了一跳,沈妙看向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瞧见罗潭气喘吁吁的抚了抚胸口,道:“表妹,你听说了没有?”

“什么?”沈妙问。

“那位谢家小侯爷呀!”罗潭手忙脚乱的比划着:“就是之前我与你提过的,与丘表哥齐名的那位谢家小侯爷,不是之前自请为帅去北疆抗敌了么?”

沈妙心中一跳,看着罗潭缓缓点了点头:“我知道。”

“之前的消息你也听说了吧,那谢小候爷整日打胜仗,匈奴都被逼到大漠边上了。”罗潭道:“大家都在说,等谢小侯爷回京,那功勋只怕比临安侯还要高,陛下肯定会赏他一个大官儿当当。”

这话倒是不假,在沈妙到达小春城后不久,谢景行也率领谢家军到了北疆。谢景行在战场上表现出的勇猛令人啧啧称奇,无论是排兵布阵亦或是与敌军首领单枪匹马交手,表现出的凶悍和冷酷都让敌人闻风丧胆。而本以为谢景行会降不住谢家军,谢家军却在谢景行的手里屡立奇功,终于让人收起了对谢景行的最后一丝怀疑。大家都说谢景行会是明齐最出色的男儿,日后成就定会在临安侯之上。沈信和罗隋偶尔聊起此事时,都对谢景行赞不绝口,说是世间奇才。沈妙因着前生就晓得谢景行的本事,倒是见怪不怪。

她耐心的听罗潭说完,却见罗潭的眼圈红了,一种不详的预感直逼心头,轻声问道:“你怎么了?”

“死了。”罗潭没绷住,眼泪一下子掉下来:“谢小侯爷死了!”

谢景行在罗潭心中也是个和沈丘一样的英雄,对他崇拜的很,此刻眼泪更是收也收不住的流:“那谢小侯爷在昨日,被敌军抄了后方包围,万箭穿心,尸体被挂在城楼上剥皮示众。”罗潭哭道:“小表妹,他死了!”

他死了!

惊蛰手里的茶杯“咣当”一声掉在地上,立刻惊慌失措的去看沈妙。沈妙与谢景行是有些交情的,若是谢景行死了,沈妙是什么反应?

沈妙是什么反应?

沈妙坐在桌前,静静地看着哭泣的罗潭,她的神色静的可怕,仿佛罗潭说的并不是什么奇闻大事,而是今日天气很好花开的很好的寻常话语。只是眉眼越是平和,手里抓着面前书本的纸页就越是收紧。

谢景行死了么?

万箭穿心,剥皮风干,被挂在城楼上斩首示众,和前生一模一样的结局。真的是谢景行么?

沈妙恍恍惚惚的想,似乎是想要分辨这消息究竟是玩笑还是现实。然而脑中浮起的,却是那一日在广文堂的院子里,糯米团子将她骗出来说话,自树林后走出长身玉立的少年。那少年一身象牙白滚边镶银丝长锦衣,英俊高傲,优雅的向她一步步走来。

他唇角勾起顽劣的笑,桃花眼中似笑非笑的神情十分醉人,三分轻佻六分试探,还有一分是数不清的少年风流。

“原来是你。”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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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是不可能的,第一卷完╮(╯▽╰)╭

去医院拔另一侧的智齿了,明天见_(:зゝ∠)_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两年后

暮春时节,草长莺飞,淅淅沥沥的小雨下过处,连花朵也被打成了一团湿润的红色。整个小城离都弥漫着春日特有的芬芳气息,似乎连风沙都小了些。

雨水顺着屋檐滴滴答答的打下来,在青石板上激起小小的水坑。清澈的一小滴溅起来,似乎都是可怜的,可爱的。挂在梁上的鸟笼里,黄鹂叽叽喳喳的啼叫,清脆的叫声混着雨声,比最好的乐师奏出的琴音还要美妙。

走廊的尽头,风风火火跑来一名妙龄少女。这少女一声桃粉色的绣花长马裙,颜色明亮可爱,却是两只手提着裙角,一副急匆匆往这头冲的模样,显的有几分滑稽。她小麦色的皮肤,生的活泼调皮,一边冲一边喊:“小表妹!小表妹!”

“姐,你慢点!”跟在他身后的少年高声嚷嚷道:“地上滑,小心摔着!”

话音刚落,跑在前面的活泼少女便一个趔趄差点栽倒下去,好在她有些武艺傍身,脚尖轻点之下便又稳住身子。怒气冲冲的回头冲那少年抱怨道:“罗千,闭上你的乌鸦嘴!”

罗千吐了吐舌头,在罗千身后,又出现两道修长身影,一个不满的声音响起:“罗潭,你这样子当心嫁不出去。”

“飒哥哥!”罗潭着急的跺了跺脚:“再嫁不出去,我就嫁给丘表哥!”

罗千嗤的一声笑了:“丘表哥才会不会看上你这个母老虎。”

“罗千!”罗潭作势要打他。

“行了,都别闹了。”却是走在最后的温和青年笑了笑,道:“不是要去找表妹说话么,进去吧。”

待打打闹闹的去了最里面的院子,瞧见白露和霜降正在外头搬弄花草,见了他们忙道:“姑娘在屋里等着您们呢。”

罗潭一把掀开屋帘,叫道:“小表妹!”

屋子里没有点熏香,却不知丫鬟从哪里寻了几枝茉莉,满屋子都是清甜的花香。窗前坐着一名少女,这少女身着深黛色的云雁细锦衣,下身一条紫梢翠纹裙,本是极深沉的一身颜色,却丝毫不显得老气,反而衬得肌肤如凝脂玉般通透。窗前的小雨淅淅沥沥,她听见动静,微微抬头,露出一张清秀绝伦的脸。

眸球乌灵,秀眉连娟,朱唇榴齿,如新月般醉人。说来也奇怪,这少女的容貌十分娇贵,仿佛朝霞映雪一般让人生怜,然而眉眼温和梳顺,却有一种端丽之感。仿佛是能架得住大气度的人。那平和的气度之下,仔细去看,似乎又有与容貌截然不同的坚硬。是个看似柔弱却十分坚强的人。

她侧头微笑,眼眸灵动,却让人的心也为之一颤,仿佛她随意的一点微笑,这本是清简的书房便成了雕花玉砌的宫殿,而她是坐在高座上的贵人,带着淡淡俯视的目光看着众人。

门口的几个人都是微微一怔。即使看过了许多次,偶尔还会为这少女不经意之间的风华所惊住。举手投足间鬼气萦绕,大约说的就是这个理。

一直怔了片刻,罗潭才率先反应过来,一甩手奔了进去,道:“小表妹,你这身裙子真好看!”

到底是姑娘家,平日里再如何顽劣调皮,对于美的喜欢还是如出一辙。沈妙微微一笑:“你喜欢的话让裁缝再做一身就是了。”

罗潭撇撇嘴:“这颜色我可穿不出来,只能眼馋着。”她打量了一下沈妙,感叹道:“难怪小春城的公子哥儿都整日同凌哥哥他们打听你,小表妹,你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这是明齐七十一年。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在两年的时日里,沈妙也在慢慢成长着。那略含稚气的脸蛋儿渐渐显出秀气的轮廓,连带着可爱的五官也显得精致起来。只是那温和的气质却没有变化,甚至越发的平顺起来,可越是这样,那种饱含一切的大气度就越是加深。走在路上的气质引得人频频回头,难怪罗凌和罗飒平日里的那些个兄弟,都在私下里偷偷打听沈妙有没有婚配。

毕竟小春城里虽也有美人,可这样气质独特出众的美人,还是绝无仅有。

“那是,也不看是谁的小表妹。”罗千得意洋洋的上前,一手撑在沈妙面前的书桌上,道:“小表妹,你可知陛下又让人送来银钱了。”

“得赏赐了?”沈妙一边说,一边将桌上的书收起来。罗千眼尖,瞧见那书的名字,奇怪道:“《秦国志》?小表妹怎么看秦国的东西?”

“随意看看罢了。”沈妙不甚在意的答。

罗飒目光微微一闪,罗凌盯着沈妙,轻声道:“一年来赏赐无数,最近赏的太频繁,小表妹以为这是为何?”

他极为自然的向沈妙讨主意,仿佛并不认为像一个比自己小得多的姑娘讨主意有什么值得赧然的。当然,这屋里四个小辈也不会笑话她,沈妙究竟有多少本事,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不过四个人却也默契的没有将沈妙的神秘告诉罗家的长辈,似乎他们笃定的相信着,即便沈妙有什么秘密,也决计不会害了罗家。

“事即反常必为妖。”沈妙道:“天子尽多疑,罗家军迅速崛起,只会不露声色的打压,然而频繁的赏赐,却好似在扬名。那就是有所求,”她沉吟一下:“陛下对罗家军有所求,或者是故意抬高罗家军的身份,至于有所求,求的是什么,明齐朝贡快要开始了吧。”

众人一愣,罗潭摸着下巴道:“好似是。”

“明齐朝贡,秦国和大凉都会来人,秦国和明齐势均力敌,大凉更是远胜于明齐,陛下也会害怕的。”沈妙淡道:“沈家军不在,谢家军大伤,明齐无镇国武将,这怎么行。”

“所以陛下要抬举罗家来威慑秦国和凉朝!”罗潭敏捷的答道。

沈妙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罗千说着,又有些崇拜的瞧了沈妙一眼。分明是与自己同龄,可罗千每每都有一种感觉,沈妙好似比他大了许多似的,甚至比罗凌还要成熟稳重。朝廷势力的分析,沈妙从来不会避讳,比起长辈们说的委婉纠结,沈妙显得要狠辣直接的多,比如天子多疑这种话,长辈们就决计不会说的。罗家小辈们喜欢跟沈妙玩儿,真心的接纳她,自然也是因为沈妙自己身上有一种极为吸引人的东西。或许定京城的人就是比小春城的人见多识广,沈妙总能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一些事情。

“这不见得是好事。”罗飒皱眉:“捧得越高摔得越疼。”

“不错。”沈妙道:“不过也是一个机会。”

“表妹以为是个什么样的机会?”罗凌微笑着问。

“罗家军这两年好容易有了些起色,陛下有心要捧。虽然功勋越大越是危险,可是罗家军已经有了不容人欺负的实力。这两年训练的罗家军,皆是以罗家为主人,而非天子。这是罗家自己的兵力,不是明齐的。陛下捧的是罗家的人,只要坚持这一点就行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沈妙却将罗家和明齐清晰的划成了两道。若是被罗隋听到,只怕要气的晕倒。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分明就是为造反做准备。可是罗家小辈们听到,虽然惊讶,却没有愤怒的感觉。

同先辈们不一样,罗家小辈们出生的时候罗家已经落魄了,皇室不拨银子,将罗家军遗忘在边陲小地,小辈们不是没有怨言的。怨的多了,忠君之心反倒不那么明显。

沉默片刻之后,罗飒的眼中浮起一抹狂热,他道:“小表妹说的极好。”他性子暴戾冲动,和罗凌的温厚截然不同,平日里鲜少夸某个人。此刻出言相夸,明显是极为赞同沈妙的话。

罗凌就要沉稳些,不过虽然如此,却也没有反对。

罗千和罗潭性子活泼,对于沈妙的话更是有种没来由的信服,当即也没有说什么不好。于是这一出文惠帝的赏赐,罗家小辈们几乎都默认着达成共识:是好事,不必劝阻。

“说起来,”罗潭趴在桌上看着沈妙:“小表妹如今都十六了,昨日里我有个姐妹还来问我,你可有婚配的人家了,若是没有,瞧瞧她哥哥如何。小表妹,你要不要去见见?”

小春城民风开放淳朴,若是有看上的姑娘,是可以通过亲朋好友间询问的。罗千道:“胡说八道什么呢,小表妹才十六不着急,倒是你自己,都十八了,怎么不为自己操心操心哪?”

“我有什么好着急的。”罗潭甩了甩头发:“我这般漂亮聪明,便是到八十都少不了有人提亲。我这不是为小表妹操心嘛,小表妹这么柔柔弱弱的模样成天被人惦记着哪成,倒不如去寻个如今郎君将她护着。罗千你再这么粗暴,以后保准没姑娘嫁给你!”

“谁说没姑娘嫁给我的?”罗千不服气道:“再不行不是还有小表妹么?小表妹心肠好,真到了那一日,肯定会嫁给我替我解围的,对不对?”他腆着脸上前。

罗潭一巴掌把他的脸呼开,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样儿,小表妹真的要嫁,咱们府上凌哥哥和飒哥哥还没娶亲呢?谁不比你好了?不信你问凌哥哥和飒哥哥,愿不愿意娶小表妹?”

这话头一没留神竟然转到了罗凌和罗飒身上,罗凌一愣,脸色微微红了红,罗飒也是轻咳两声,别过头去,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罗潭浑然不觉,笑眯眯的托着腮问:“小表妹,说罢,你到底喜欢哪样的男子啊?长得俊的?银子多的?武功好的?会作诗的?”

沈妙瞧着罗潭,屋中三个男人虽然各自看着别的地方,耳朵却竖的笔直。沈妙道:“能打得过我大哥的吧。”

“咣当”一声,罗千脚一滑跌倒下去,委屈的喊道:“不行不行,丘表哥武功那么好,谁能比得过他啊!”

无独有偶,这头在说沈妙的意中人,另一头,也有人再拿沈妙的亲事说话。

小屋中,马氏、余氏和罗雪雁三人正在说话。同定京城沈府不一样,罗家的妯娌们相处的都极好。余氏温厚,马氏泼辣,罗雪雁更是武将性子,干脆利落,三个女人在一起,两年里也相处的极为融洽。

余氏手里拿着一封帖子,就对罗雪雁道:“这是城里张夫人下的帖子,让咱们什么时候去张府里坐坐。”说到此处,踌躇了一下,又道:“还得将娇娇带上。”

马氏闻言就笑起来,她道:“我说那张夫人平日里仗着自己府里出过解元就看不起咱们这些武夫,那样眼高于顶的人怎么会来给咱们下帖子。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来看娇娇来了。”马氏拿胳膊顶了一下罗雪雁:“小姑,这娇娇如今可是比咱爹都还有脸子。”

随着沈妙年纪越大出落得越发美丽,前来打听沈妙亲事的小春城的人家不少。之前大伙儿都不晓得定京城里的姑娘是个性子,想着之前的那些传言,怕是个作天作地的大小姐。谁知道两年以来,沈妙性子平稳和顺,比起那些浮躁的小姑娘来说,倒是对极了那些夫人们的胃口。尤其是那股温厚大气的气度,让人忍不住就想着,若是沈妙成了当家主母,一定能镇得住宅子。加之沈妙长得也不错,罗家在小春城也是赫赫有名,这两年罗家军重振,罗家就更是香饽饽一样的人家,来说媒的人都快把罗家的门槛踏破了。

说到这里,马氏又半是嫉妒半是羡慕的道:“一家有女百家求,这可真好,哪像我们家潭儿,真是,这么大个姑娘了,整日胡闹。别说是来求亲,连个说媒的人都没有,这么下去,莫非要在家里当个老姑娘不成?”马氏本来只是说着玩笑话,谁知道说到后面真的有几分忧心起来。

罗雪雁劝道:“潭儿的性子活泼,那才真是好。总会有合适的人家的,嫂子急什么。倒是娇娇,你说也就刚刚十六的年纪,怎么看着比六十的老妇还要深沉,这性子不像我,也不像她爹,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小姑这是犯什么愁。”马氏哭笑不得:“娇娇这样的姑娘现在可不多了,你看那通身气度,往那一坐,谁不说是满身贵气。要我说,便是宫里的娘娘怕是也没这样的派头。所以说娇娇这气度是天生的。”

“不错。”余氏也称赞:“我与弟妹在小春城里呆了这么多年,那些世家的老人断没有娇娇这样的气度。”

罗雪雁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听话又懂事固然是很好,可是这样年轻性子却沉成这样,让人又觉得又有些担心。罗雪雁宁愿沈妙是如罗潭那样欢欢喜喜的性子,看着热闹,却是一个少女应有的活泼。

“话说回来,”余氏正色道:“娇娇如今年方十六。若是不回定京城,迟早也是要嫁人的。小姑心里可有合适的人选?从前娇娇年纪小,不过现在十六,应当是可以说亲的年纪,现在小春城的人家都想娶娇娇回家,小姑就没有一个中意的?”

罗雪雁一愣,她大大咧咧惯了,从前和沈信在一起,也是她自己大胆主动的选择。如正常女子一般请人相看还是不曾有过的,倒是没有思考过这一茬。乍一听余氏说起这个,还有些愣怔。片刻后,罗雪雁才道:“这个还得看娇娇的意思。”

“娇娇那样的姑娘,小姑你真的舍得她嫁人?”马氏叹道:“这样聪慧又不恼,性子可人疼的紧,若是我,决计不愿意她嫁出去,养着她一辈子也成。”和定京城的世家不同,小春城的人们不会以为女儿家越早嫁出去越好,相反,他们觉得女儿家在府里呆的越久就越是娇贵。马氏道:“说起来,菱哥儿和飒哥儿也到了娶妻的年纪,要不…娇娇嫁到咱们自己家得了?”马氏试探的问。

她是突发奇想,余氏闻言却是眼睛一亮,自来轻声漫语的她第一次有些迫不及待的开口:“那也成!我看凌哥儿和飒哥儿都挺喜欢娇娇的,尤其是飒哥儿,你们都知道飒哥儿平日里连姑娘都不耐烦看的,这两年却没少往娇娇房里跑,他们表兄妹感情好得很,我自己的儿子我清楚,飒哥儿心里定是喜欢娇娇的。”

罗雪雁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就瞧见余氏又摇了摇头:“可是飒哥儿性子冲动,又不晓得疼人。若是娇娇嫁过来,我怕她会受委屈,那小子又是个榆木脑袋。还是凌哥儿好,凌哥儿性子温柔,年纪又长些,他们表兄妹上次还一同出游踏青了。说起来这几年给凌哥儿说亲的人也不少,可是凌哥儿自己没瞧上,我不好说他。凌哥儿肯定也喜欢娇娇,不然不会下了军就找娇娇说话。”

余氏这么自顾自的说话,一边的马氏就不乐意了,不甘示弱道:“大嫂,怎么能这么算,照你这么说,我们家千儿还和娇娇年纪相当呢。他们年纪相当平日里又玩得好,千儿虽然性子淘气了些,可是胜在贴心,和娇娇这样一同玩耍的情谊才是最好。还有我们家潭儿,潭儿和丘哥儿不也正好一对么,这样的话,大可亲上加亲了!”说完马氏就看向罗雪雁:“小姑,你觉得怎么样?”

罗雪雁:“…。”

两双殷切的目光看着她,罗雪雁硬着头皮道:“这还得看孩子们的意思…”她是没想到余氏和马氏竟然是这个想法,不过罗雪雁仔细一想,却也并没有觉得糟糕。首先都是自家人,罗家的几个小辈却是都是人品没的说,样儿也生的不错。正是她喜欢的“官不用太大,银子不用太多,最重要的是对沈妙好,将沈妙放在心上”。她也是从怀春少女这头度过的,且不说沈丘那边,便是罗家这几个儿子,罗凌温柔,罗飒勇武,罗千开朗,最重要的是心地善良,若是沈妙和任何一个人好了,以后的日子也只会甜不会苦。

不过,罗雪雁还得看沈妙的意思。她也不知道沈妙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原先晓得沈妙喜欢傅修宜那样的,可这两年来,沈妙一点儿也未曾提起过傅修宜,也渐渐让她放下心来。可是自家女儿又是这么一个沉闷的性子,罗雪雁也犯愁啊。

“要不找个时机问问娇娇的意思?”马氏急急忙忙道:“若是娇娇真的能看上咱家一个,无论是谁,咱们罗家都是烧了高香的运气。得早早的将亲事办了才好,生的儿子定聪明,女儿定漂亮。”

罗雪雁都被她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了,嗔怪道:“嫂子,哪有最小的先成亲的道理。”

马氏挥了挥手:“我这不是怕娇娇被人捷足先登了嘛。”

正说笑成一团,突然见门口小厮来报:“夫人,宫里来话了,将军让夫人们赶紧去前厅。”

“宫里的人不是刚走,怎么又来?送赏赐了么?”马氏一边起身,一边随口问道。

“好像是要沈姑爷回京呢。”小厮答道。

罗雪雁起身的动作一僵。

罗家的前厅乱成一团。

倒不是说厅里的人手乱,而是人心乱的不行。文惠帝的一封圣旨,要沈信携眷回京,重启威武大将军的名号。还说要将沈家军的虎符还给沈信。

文惠帝两年前当着天下人的面打了沈信一个巴掌,如今又弄得这样声势浩大的给甜枣吃。不过这甜枣沈信愿不愿意吃,又是另一回事了。

罗隋坐在高坐上,两年以来,因为重整罗家军让他操心不少,鬓角白发更多,然而却威风不减当年,或许是因为有了斗志,反而看起来更加有武将勇猛。他道:“明齐朝贡要开始了。皇上让你回京,是让你赶在朝贡之前。”

百年朝贡,一个王朝隔百年会有朝贡,明齐这个年号之前的那一次朝贡,差点就被秦国钻了空子。老先皇当时依仗着谢家和沈家方才勉强度过。如今除了秦国,连凉朝都来了。

如果说秦国只是让明齐忌惮的话,大凉朝便足以令明齐,大凉地处南边,国力富强,兵强马壮,永乐帝更是一代明君,同明齐乌烟瘴气的朝廷不同,大凉朝中任人唯贤,忠义之士更多。大凉若是有野心,将明齐吞并是迟早的事,只是永乐帝也不知道为何,这么多年似乎并未有这个企图。当然,还有一个可能,便是永乐帝想要一并灭掉秦国和明齐,让天下统一。

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秦凉齐三国分立的日子终究有一日会打破。只是不知道那一日什么时候会到来而已,文惠帝显然不愿意在他活着的时候看到这一日。可是谢家自从谢景行死后,谢鼎已经无心朝政。唯有剩下的沈家,也被夺了虎符赶到了小春城。

文惠帝是不是后悔了无人知道,不过眼下,文惠帝却是希望沈信能撑一撑场面的。尤其是沈信帮衬着罗隋将废弃的罗家军都重组起来,让人更看到沈信出色的带兵能力。

文惠帝在表明一个意思:明齐需要沈信。

需要的时候出现,不需要的时候默默退下。或许从前的沈信有这样的觉悟,可是遭到皇家无情对待的沈信,却未必会那么无私了。士为知己者死,明齐的皇家就算得上是知己么?

“你应当回去。”罗隋道:“沈信,把你失去的东西,全都拿回来吧。给他们看看,罗家的女婿,沈家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

沈妙猛地抬头。

她料到两年后文惠帝会再次召沈信回京,也料到定京城的局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却没料到那个一向古板威严的罗大将军竟然会说出有几分大逆不道的话。

她微微睁着眼睛,这模样落在罗隋眼里,罗隋却是笑了笑,看向她,道:“丫头,你也是这般想的,我说的对吗?”

厅中众人的目光都落在沈妙身上。罗连营和罗连台的神情微动,却终是没说什么话。

沈妙心中叹息一声,她的这点道行,终究是瞒不过罗隋这样叱咤风云多年的老将。罗隋有一双阅遍世情的眼睛,或许从一开始,从重组罗家军开始,就隐隐猜到过她打的什么主意。

她感谢罗隋的信任和支持,有家人在身后的感觉真好。沈妙看着罗隋,弯了弯嘴角:“是的,外公。”

罗隋哈哈大笑起来,罗凌看着沈妙,目光里似有微笑浮动,罗飒也扯了扯嘴角。罗潭和罗千面面相觑,有些摸不清头脑的模样。

罗雪雁和沈丘目光复杂,离开定京城两年,如今…还是要回去了么?

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兵力、声势、名头还有尊严。

得让他们看看,真正的沈家人是什么样的。老虎不会因为流落山崖就变成狗,游潜在水中的龙,也终有一日会翱翔九天。

沈信朝罗隋拱了拱手,道:“谨听将军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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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没拔成牙,因为伤口没长好张不开嘴…。PS:为啥大家觉得娘娘长得不好看昂,娘娘绝对是个小美人,只是不是妩媚挂,是清秀无害有点娇贵的美,重在气质大气端庄。容貌的话打个比方,软妹是邱淑贞那种眉眼深艳型,娘娘就是王艳那种温和清秀型。毒后里颜值都被谢哥哥承包了,娘娘毕竟不是靠脸吃饭的人,谢哥哥一个人撑起了整部小说的颜值_(:зゝ∠)_

第一百二十三章 回京

小春城到定京的路山高水长,跋涉千里,一来一去也要半年。沈信在接到圣旨的第二日便启程上路。同行的还有罗凌和罗潭。

罗凌是罗隋让他去的,作为罗家的长孙,罗凌未来将会撑起整个罗家,罗隋的意思是让罗凌跟着去定京历练,顺带了解明齐如今的局势。罗飒得留在小春城继续同长辈们一起操练罗家军。

罗潭和罗千本来是不能跟着一起去的,谁知道罗潭自己偷偷爬上了马车,躲在马车后头的箱子里,等到了半路上才突然钻出来。那时要赶走她已经来不及了,只得让人传信回去,将罗潭一同带往定京城。

罗潭对定京城充满向往,再三保证不会惹祸,终于和沈妙一行人同行。

除了当初带回来的沈家军前部,这次沈信还带了一部分罗家军的人。这一部分人是由沈信和沈丘亲自操练,也是最精锐的人,其中每一个放在别的队伍中,都能算作一个小头头。这一支在精不在多,是沈信自己培养的,以护卫名义跟在身边的。

从春日开始出发,一直到了深秋时节,沿途的绿树都变成枯叶,顺着风摇摇摆摆的落进泥土里。一行人开始添衣的时候,才即将达到定京城。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一行人在城外的客栈中歇息,沈丘道:“明日一早咱们就进城,介时先找一个宅子住下来。”

当初临走时沈家的那个家还是分了的,自然是不可能回沈府。

之前在罗家的时候罗雪雁就同罗隋说过分家一事,罗凌和罗潭也不意外。罗潭托腮一脸向往道:“姑姑姑父,咱们找个热闹的地方住好不好?我还从来没去过定京城呢。若是找个宅子,一出门就是热闹的点儿,那多好。”

罗雪雁笑道:“原先是城东的地方最热闹的,不过咱们也已经两年没回去了,不知道现在变了没有。”

“这简单呀?”罗潭问那上菜的小二:“这位小哥,你可知道定京城最热闹的地方是哪里?”

那小二不清楚他们这一行人的身份,只是看他们带着这么多人,又穿的精细,尤其是坐在正中间的小姑娘,年纪不大却气度斐然,一看就知道是哪家贵人府上的小姐。当即也不敢怠慢,热情的回道:“小姐,定京城里热闹的地方可多了。城东和城南都挺热闹。城东有许多商铺,姑娘家买些胭脂水粉方便,城南多酒楼,想吃点什么就去城南。”

罗潭显然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皱了皱鼻子,道:“就这样?”

小二生怕惹得她不悦,想了想,又道:“若姑娘真想要热闹,还是去城南。最近秦国和大凉朝的人来了,皇上给他们拨了城南的衍庆巷的府邸住。衍庆巷就在城南。”

“衍庆巷是什么?”罗潭问。

“衍庆巷是定京城里地价最贵的一块儿地,”沈丘解释:“皇亲国戚都住不到的好地方。就连几位皇子殿下出宫开府都未曾住到那一块儿,只有当初的国舅爷在衍庆巷住过一段日子。”

罗潭先是惊讶:“这衍庆巷竟然如此昂贵。”随即又有些失望:“不过这么昂贵,咱们也买不起那里的宅子呀。”

那小二闻言便是一惊,又仔细的看了看罗潭。衍庆巷这地方别说是买下宅子,便是住进去几日都是凤毛菱角的,见罗潭如此大口气,小二险些怀疑自己看错了人,这行人不过是头一次进城的土包子。

“没关系,”沈妙开口道:“衍庆巷隔壁处有一条街道,毗邻酒楼,是在巷子外头,价钱没有这么贵,总归是能付得起的。离衍庆巷也不远,退而有求其次也不错。”

此话一出,小二又是一愣,下意识的道:“这位小姐说的不错,的确如此。”

“娇娇也想去看热闹?”沈信问。沈妙自然不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今日这般说,倒像是有些兴趣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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