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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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是吗,死了活该,不是她自己选择去死的,一定要生儿子,生了以后一看情况不好,马上就不要了,这也是够现实的了。”

“这样的人命该如此。”

死者的家里父母坚持认为医院害死了女儿,可惜没有办法,现在不仅仅是医院不肯给他们一个说法,就连大众都认为他们的孩子死的活该,他们也试着去解释,可为什么没人听他们解释?

“又来了?”

死者的父母又来了松山警局。

当时因为死者的母亲对明珠动手,然后她被抓了起来,就错过了和医院对话的时间,这个事情,这个警察不需要负责任吗?

还有她这个年纪,竟然是个局长?

“局长,那人又来了。”

“叫她出去等着,没有事情,警局也不是她家的会客馆。”

没有道理,你想要一个公道,你来我们就得接待,这里不是宾馆,法院已经判了,判决书上面写的再清楚不过。

“可是这…”

对方有些头痛,毕竟死了女儿,现在这样疯疯傻傻的,你撵她出去,真的再出什么事情,那时候说不定人们就该怎么骂了。

明珠下班,对方还试着来纠缠,明珠裹着大衣进了车里,对方拍着她的车玻璃,很快她就开着车离开了。

这人闹了很久,写过很多的投诉信,上面也不是没有追究明珠,但追究不起来。

明珠的代理人是个律师啊,所有发生过的一切,清清楚楚的摆在纸上,你想要的一切应有尽有,换言之,明珠被敲破了头,她没有义务对对方摆出来好脸色,警局是安慰所吗?

上面只是就明珠的态度进行批评。

让她写检查。

明珠啃着鸭舌,倒吸着气,喝了一口汽水,她觉得吃辣的就是要配汽水才够味。

陈滔滔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笔开始鬼画符,他写了一大长篇,原本是写检查,慢慢的写着写着最后就成了批评,这样子交上去是肯定不行的,除非明珠不打算干了。

用词要严谨。

重新写。

屋内的气温还算是不错,他光着脚,脚片踩在地上,手里的笔戳着自己的头,真是从来没低过头,第一次低,不知道该怎么低。

“还没写好呢?”

陈滔滔抬头。

“你以为写个检查就这么容易?”

要烧掉很多脑细胞的。

明珠将手里的鸭舌直接塞进他的嘴里,用手捏捏他的小脸。

“我自己来吧。”

刚刚也就是那么逗一逗他,她还不至于写份检查还要别人代笔,这是对自己工作的不认真,就是那么随意一说,见他挺有兴致的,也就没拦着。

滔滔的脚片踩在地上,依靠在书桌前。

“下次你挨打了,给我打电话,我帮你打回去。”

“可别,我发现你挺暴力的。”

陈滔滔拿着盒子,鸭舌是他网购的,专程买回来…

可能是买给自己吃的吧。

他递给明珠一口,能去掉的骨头已经去掉了,剩下的那一小块,她一吐就好,明珠接了,滔滔将袋子送到她面前,明珠将骨头吐了出去。

“不管男女老少,碰了我,我就得碰回去。”

“你觉得这事儿挺光荣的?”

“我觉得没什么丢人的,我这人就这样。”

明珠送了他一记白眼。

自己写着,随口问了他一句:“你买的鸭舌?”

他不是不太喜欢这些吗?

陈滔滔一顿,淡淡地道:“公司有人出差,带回来的,我都说不要了,都放我桌子上了,我又不好放回去,好像显得我瞧不起人家的礼物似的…”

明珠没有认真听,她忙着呢,那句话也是随便一问,根本没过心。

晚上十点上的床,明珠闭着眼睛,她原本睡觉就特别的迅速,只要躺在床上,几乎很少会出现失眠的情况,陈滔滔从后面贴上,他浑身和小火山一样,火力壮嘛。

“睡了?”

明珠懒得回答他,既然都认为我睡了,还问什么?

“我们聊聊吧。”

明珠:…

大晚上不睡觉瞎聊什么?她和陈滔滔有什么好聊的?

明珠的神思越来越散,眼见着就要去见周公了,陈滔滔抓了她一把痒。

“说说话吧。”

明珠闭着眼睛,这人今天抽风?

“现在十点多了。”

“十点还早着呢。”滔滔坐了起来,他最近比较信命,偶尔算算命什么的,就是那种网上随意的算,自然不会当真,就是算着玩的,但是算着玩,也需要一些信息,比如生日什么的,几点出生的之类的。

陈滔滔拿过来自己的笔记本。

“你几点出生的?”

“不知道。”

明珠不是晃点他,而是她确实没记住,这些事情她记忆力都是差点的。

“明珠…”陈滔滔掉了脸子。

“你睡不着?”

明珠也坐了起来。

她来这里是为了睡觉,不是为了和他闲聊,再说之前也有闲聊过,她真的没有心情大晚上的不睡觉,两个人坐在一起瞎砍,她明天还要上班呢。

“我…”

陈滔滔看看她,又躺了下来,算了,睡觉吧。

他真的有些时候特别的烦明珠这样,这种时候和她睡在一张床上,他都觉得难受,可之前闹过了两次,以后的台阶他自己也不清楚该怎么找,又安慰自己,原本也不是男女朋友,只是个睡友,别在乎太多。

这一个晚上,他就压根没睡,脑子里不停的想,踹她下去,踹她下去,还是踹她下去?

他现在看明珠非常的不顺眼。

五点整,明珠被踹下床了,咣当一声。

陈滔滔听见声音,从床上跳了起来。

“怎么了?”

明珠微微一笑:“我掉下床了。”

陈滔滔:…

不是这个点,这不是他想要的点。

明珠没买早餐,就离开了,她是路上买的,打算到办公室去吃,她离开,陈滔滔又碎了一个电视机。

他最近有些破财,家里总是有东西摔坏。

进了办公室,他又开始出神。

其实这种毛病他大概猜到了,他一个人生活太久,从小到大,家里和他待的最久的人也就是保姆,后来保姆离开嫁人的时候,没有办法干了,陈滔滔难过的不行,明珠现在就好比他家当初的那个保姆,他明知道不该这样下去,可他就是控制不住。

不是缺爱,他认为这就是一种习惯。

一个人的家有点冰凉凉的,尽管她没什么用处,他也死烦她…

他真的和明珠不太合适,她浑身都是缺点,他承认自己不全都是优点,但两个缺点格外多的人待在一起合适吗?

分开吧,分开吧。

脑子里不断的响着这句话,是个爷们就该把距离拉开。

他撵过她一次,贬低了她一次,最后都是自己追回来的…

陈滔滔猛地一拍办公桌。

“我哪里是去追她回来,我追了吗?我没有,我也不是习惯她。”

死鸭子嘴硬,说的大概就是他了。

一千种理由认为不该在一起,就应该马上冷静的提出来,两个人赶紧的桥归桥,路归路,可就是做不到。

晚上一堆的工作,他都带了回去,明珠今天不会太晚回来。

家里的拖鞋换了新的,他下班去商场买的,那双赠品他只是觉得不太适合摆放在自己家里,他这么一个有品位的人,如果让人看见他家里竟然有这样没品位的拖鞋,他这个主人都会被嘲笑的。

回到家里,拖鞋仍在地上,上脚踩了两脚。

明珠进大门的时候,拖鞋就整整齐齐的摆在门口。

她换了拖鞋踩着就进了卧室里,去换衣服了,然后去洗漱,压根就没注意自己的脚上,她累一天,真的就特别想洗个澡,然后休息一下,看个什么电影的,或者就静静的躺着不说话。

陈滔滔叫了外卖,门铃响。

他拿着钱付给对方,对方收了钱,他带上门拎着盒子,一样一样的摆开。

“明珠,吃饭…”

“你吃吧,我躺会儿。”

陈滔滔吃到半截,明珠踩着拖鞋出来了。

说不上来的感觉,客厅里的灯开着,光线照到地面上,家里有他还有另外的一个人,懒洋洋的拖着身体,穿着睡衣踩着拖鞋坐在他的对面,拿着筷子夹菜。

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回到了过去…

陈滔滔四岁的时候就学会了自己吃饭,自己坐在客厅里对着很多的椅子然后慢慢的动着筷子,五岁依旧这样,后来六岁七岁八岁…十八岁,二十八岁,永远都是他一个人在用餐。

吃着吃着,就吃撑了习惯,他讨厌听见别人嚼东西的声音,他觉得膈应,他没有办法接受别人吞东西的声音,觉得恶心。

他和明珠这样一起吃饭,貌似也没有两次,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她啃着鸭脖子喝着啤酒,他在一旁围观,开始喷她,后来…

椅子的对面变成了五六岁的陈滔滔,椅子的这面是现在的陈滔滔,不太一样的脸,却是一样的吃饭姿势,一样的脸部表情,一大一小,一黑白,一彩色。“喝点汤,这个汤不错。”

明珠盛了一勺的汤给他,那个碗很小,她可以一只手抓起来,递到他的眼前,明珠起身好像去找什么,那个汤碗就摆在陈滔滔的眼前,里面的排骨汤一荡一荡的。

他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

人有些时候不能因为对方身上的一些不完美就去否定她的好,明珠也买过早餐,尽管不是她做的,可不是每个女人都会做饭的。

她会对着他笑。

明珠想看的片子家里找不到,拿着衣服,问他要不要去电影院转一圈,陈滔滔正在洗碗,他没有办法接受厨房脏乱成一团。

“好啊。”

外面下雪,最近的气温真是降的厉害,据说有些地方几十年没下过雪都落了雪花,下了整整一天,他手里拿着外套,明珠穿的也是不多,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进了电梯,明珠挽着他的胳膊,头贴在他的身上,电梯里还有其他的人。

她向来是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的,想做就做了。

“冷吗?”

滔滔的手握着她的,她好像体虚似的,身上永远都是那种死人凉。

“还好。”明珠给他整理整理他的衬衫,站在前面的人从反光板上能看见后面的两个人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要腻就在家里腻,外面弄成这样子做给谁看?

伤风败俗。

陈滔滔没去拿车,他们俩撑着一把伞,到小区门口打车,半天都看不见车的影子,明珠就靠他怀里,吸取着他身上的温度,陈滔滔就让她靠着,画面感倒是挺强的。

有路过的人急匆匆的,这样的天气实在有些糟糕,不要说出租车了,就连公交车有些都挤不上去,到处都是人,挤满了一辆又一辆,慢吞吞的在这个城市当中滑行。

偶尔有人抬眼看一看黏在一起的那两个人,大多数也会认为,这肯定就是念书的时候就在一起的,不然女的颜值比男的差的有点多,一般工作以后,很少有男人会愿意选择颜值低一些的,毕竟大多数的男人都想娶个天仙儿,想想也不犯法,如果个人条件优秀一些的话,也不见得就不能达成。

站了半个小时,陈滔滔都想放弃了,真的有点冷,冷风打在身上,往骨子里钻,有点难受。

好不容易来了一辆车,结果却被后面的人抢了,没有办法,车停的早,对方就上去了。

已经等了四十分钟,眼见着又来了一辆,明珠抓着陈滔滔的手往后面跑,这附近是他们第一对出来打车的,结果上车了一对又一对…

明珠挤上车,陈滔滔有些无语,没料到她还能干出来这样的事情。

司机问他们去哪里。

“XX电影院…”

司机向后看了一眼,觉得这对小夫妻可真是闲的,这样的天出去看电影?

今天天气预报零下二十度了吧?大多数的人都躲在家里,烤着暖气,年轻是好啊。

陶克戴是被自己老婆逼着来的,孩子送到岳母家去了,老婆闹着要来看电影,他只能陪着来,演的是什么他也不知道,因为进入电影院这个环境太暖,就开始打瞌睡,然后就睡上了。

等灯光都亮了起来,他想这下可以回家了吧?

“不走吗?”

陶克戴的老婆看着后面,拉低自己老公。

“干什么?”

看见谁了,这样的表情?

“我看见陈滔滔和一个女的在打啵…”

可真是世风日下啊。

她老早就看见了,因为今天看电影的人实在不多,就这么稀稀拉拉的能有十多个人,那两个人坐在大后面,电影演到半截就开始上演儿童不宜的画面,亲就亲吧,亲两口得了,现在还亲呢,也不怕嘴亲肿了,不知道现在是和谐社会吗?

得拉窗帘。陶克戴要回头,她老婆按着他的手,死活不让他回。

明珠给他擦擦唇角,她买的这个新唇膏都贡献给他了,挺喜欢的颜色,现在好了,都跑他嘴上去了。

手指擦着。

“这是什么牌子的,有毒没毒啊?”

陈滔滔一脸的嫌弃,出个门你也要擦个口红,就搞不明白女人,明珠一擦口红就是那种特别重口味的颜色,要么就是闪死人的深粉,要么就是吃死人的大红,或者那种深深的姨妈色,他吃的多了,渐渐的也就知道哪个是多少号,闻见气味差不多也能猜出来牌子了。

“有毒你还亲。”

陶克戴两口子缩在一边,好不容易等人出去了,他老婆坐了起来。

“这是不恋则以,一恋就情深了。”

看看陈滔滔那副骨头都酥了的样子,可能是没见过女人,实话实说,她觉得没有自己好看。

现实当中,明珠确实也没有陶克戴的老婆好看,陶克戴的这个老婆长相方面很出色,和明兰那种比不起,和一般人比起来她还是有资本的。

觉得稀奇吧,这女的得多有手腕,才能拿住陈滔滔,毕竟陈滔滔的家世摆在这里。

不是恶意去猜,就是碰上了,感慨两句。

陶克戴没见过这样的陈滔滔,真的没见过,反正他觉得有点不太好。

明珠这丫头…

不能说丫头了,这女的有点邪门。

正常哪个女的能这么奔放的?

或许有,但这个年纪了…他不是故意往坏了去想,滔滔单身这么久,一个人单着单着,会产生一种寂寞的因子,一个谢璐让陈滔滔恨成那样,那现在的明珠呢?

陶克戴也知道自己好像是杞人忧天,但他就是莫名的觉得,陈滔滔和明珠在一起不妥,大大的不妥。

“你看见她正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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