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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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之夭妖 VII

“为什么他会在这儿?”镇魂轻轻踢了踢蒲二的腿,低头检查他的呼吸,不曾提防一团灰影如风一般径直穿过她的身体。那团影子在它的同类中算是小的,却比她还高些,当它穿过她的那瞬间,又湿又冷的触感令镇魂轻轻地打了个寒战,几乎以为她的血管已经结冰了。那影子奔向对面的货架,就在它消失在板条箱子里的前一秒,镇魂忽然辨认出了它粗壮的四条腿和一条欢快的小尾巴。

她把枪塞进背带裤口袋,大踏步向那箱子走去,稍加检视,随即走向仓库角落,拿来一只接好电源的起钉器,利落地卸开箱盖上的钉子。她深吸一口气,将沉重的箱盖踢到一边,拨开填充用的泡沫棉珠。

坚硬光滑的乳黄色骨质瘦长圆柱体,长达一百八十厘米,末端逐渐收细弯起,最终形成镰刀般美丽锐利的形状,只要稍经打磨整理,就能成为无瑕的昂贵摆设品。从原产国的偷猎贩子手中买来,或许只需要500美金,到了东亚国家,则至少可以在黑市上卖出百倍的价格。

镇魂微微地眯起了眼,这是质地极为细腻的成年非洲象原牙。

她环视四周,同样的大板条箱子大约有五六十个,货物名称标示都是五金零件,目的港孟买。“这里大概有两吨多象牙,至少五百根。”

从1989年到2002年,整整13年期间,非洲只有三个国曾经获准一次性销售库存象牙,总数也不过60吨。

“佩伽索斯号每年1月从南美洲出发,途经南非,3月抵达地中海,进行检修后,4到5月则从杜拜开往孟买。也就是说它每年固定会经过南非和孟买,前者是全球最大的走私象牙集散地,而孟买的工匠能够加工出最精美的象牙佛像,这是世界公认的。”捕梦若有所思。“今年5月森托罗斯号发生了意外,所以临时被调来接替的佩伽索斯号只在孟买停留了一周就驶向相叶港。也许他们来不及卸货,也许他们打算直接把这些未经加工的原牙在西太平洋上交给谁,要知道,在东亚卖出原牙的利润比在孟买出手要高得多,这次临时改变航路,可以让他们获得额外——大约十倍的利润。”

“但是……他们把蒲二弄到这儿来做什么呢?”镇魂转回蒲二身边,以食指触摸他金色眉毛下那颗殷红的宝石眉钉。豆大的宝石在她手指下发出火焰般的光芒,蒲二发出模糊的呻吟,眼睫翕动。

“好在龙珠没有损坏。”她拍拍两手站起身来,“现在只有等他自然苏醒了。”

“从当初蒲大和蒲三帮他投保的金额来看,我们至少得为这次未遂诱拐和昏迷事件赔付五十万。”捕梦进行了大略的心算后说。

镇魂不以为然:“喂,有时候简单的催眠术能够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你不妨把他那些在漆黑的仓库地板上昏迷四十五分钟的记忆,替换成——呃,和一个可爱的少女歌迷在哪里谈谈心之类的?”

仓库的钢质安全门发出沉重的响声,苍白的光线从逐渐拓宽的门缝中投射进来。“谈心?真是个好主意。”一个含笑的声音在门外说道。

门口的男人身材高大,挺拔的白色海员制服,笑起来的时候,洁白整齐的牙齿就在昏暗的环境中闪出微光。叶飞廉被他用左手挟制在身前,他的右手里则有一支枪,正抵着叶飞廉的太阳穴。

“该死,是克雷蒙。”镇魂低声嘟囔。

男人碧蓝的眼睛里闪烁着愉快的光芒。“叫我夏尔就可以了,我喜欢别人用教名称呼我。”他的中文带有浓重的粤语腔调,外籍海员们的中文通常如此。

“那么,夏尔,这些箱子都是你的,对不对?”

克雷蒙不置可否地偏了偏脑袋,轮廓分明的唇角勾起笑意。“我的朋友们看见这小鬼从我们的宝藏里出来……所以我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应该说我阻止了一桩罪案发生不是吗?这小鬼想绑架你们的歌手呢。”他用枪轻轻拍了拍叶飞廉的面颊。

叶飞廉冷冷地侧目瞪视巧克力肤色的英俊混血男子,从牙缝间一字一字说道:“你这个杀人犯。”

“有时候不让人们流点血,他们就不肯认真倾听你的意见。”克雷蒙悠闲地微笑。

镇魂惊奇地凝视他几秒钟。“你是马莫塔西亚的夏尔吗?”

克雷蒙耸了耸肩:“在马莫塔西亚,十个男人里有五个叫做夏尔,这是个很寻常的名字。”

“是吗?”镇魂锐利地逼视着他。“1998年,南部非洲小国马莫塔西亚的独裁政府被一支自称暴风革命军的反对武装彻底推翻。我记得在他们五年的内战期间,暴风革命军的重要领袖出现在公共场合时总是蒙着面,也从不透露全名。反对武装称他们的首领为米凯尔,他最信任的副手名叫夏尔。米凯尔现在是马莫塔西亚的实质统治者,而夏尔近几年很少出现,不过听说他从不离身的自卫武器”,镇魂瞥了瞥抵在叶飞廉太阳穴上的枪,“就是FN公司生产的28发5.7mm。这种军用手枪不适合私人防身,价格昂贵,产量也少。马莫塔西亚并不富裕,能买得起这么一支好枪的夏尔实在不多。 ”

“知道马莫塔西亚这个国家的歌手经纪人也不多。”克雷蒙的碧蓝眼睛顽皮地眨了眨,视线随后转向被压制在他身前的少年。叶飞廉没有躲避他的视线,眼里不甘与愤恨几乎要化为冰的刀刃喷射出来。

“不,亲爱的小朋友,我不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也不想知道你究竟是谁。”克雷蒙用枪轻轻拍了拍叶飞廉的脸颊,他的微笑几乎可以说是迷人的。“好奇心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昏暗空间里的湿冷幻影逐渐增多,它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互相摩擦四肢,甩着长鼻子嬉戏玩耍。克雷蒙用眼角谨慎地扫视仓库的每一个角落。虽然他与叶飞廉都一无所见,却也感到了那些缓缓流动的阴风。镇魂甚至觉得空气冰冷得已经凝冻起来。

她向捕梦瞥了一眼,见他正摘下眼镜,将它收进衬衫口袋里。他的眼睛低垂着,但是她知道那里面蕴藏着危险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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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之夭妖 VIII

她向捕梦瞥了一眼,见他正摘下眼镜,将它收进衬衫口袋里。他的眼睛低垂着,但是她知道那里面蕴藏着危险的光。

如果这里有另一个捕梦在场的话,就会注意到他身边的空气已经开始产生轻微的扭曲,像沙漠地面蒸腾的热气。在寻常人的眼中,却只能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子沉默地站在黑影中。镇魂知道,她得为他争取一些时间,至少不要让克雷蒙现在就注意到他……她发出轻微的冷笑,开口说道:“我不知道革命军也兼营走私生意。”

克雷蒙稍稍耸肩:“白人当权的时候总是驱使黑人去猎杀大象,然后把象牙夺走卖给外国人。我们只不过是推翻他们,接手了这门生意……”他一面说着,一面将叶飞廉猛力向他们推来。镇魂接住了叶飞廉的身体,以免他撞上捕梦。而在这几秒钟内,克雷蒙此时已从他身旁货架上某个不曾钉死的木箱子中取出了他要的东西,并轻巧地使用单手将它架在肩上。那是一支一米多长的金属物体。

“当然,我们也开发了一些新兴产业。”克雷蒙露出他漂亮的牙齿,笑了起来。

镇魂讽刺地甜笑道:“哦,多豪华的手电筒啊。”

这是前南斯拉夫联邦供应采购局的拳头产品M80式44mm口径肩扛式火箭筒,轻巧坚固操作简便,附送红外夜视仪和氚光源照明,连续八年荣登“最受雇佣兵欢迎的经济型火箭筒”投票评比TOP 10,“地下武装基本装备指南”杂志四颗星推荐,实乃一款居家旅行送礼自用均相宜的步兵单兵作战型重火器。

“如果各位有什么不合宜的举动的话……容我提醒各位,这支‘手电筒’已经装好了破甲弹,可以击穿0.4米厚的钢板,而且,那道墙后面就是轮机舱。”克雷蒙简短地向镇魂与捕梦身后的那道墙点了点头。“想想看,如果穿甲弹点燃了那些重油,水密舱也无济于事,九十分钟内,佩伽索斯号就会彻底沉没。而在那之前,还会有数百个小孩死于踩踏,推挤,烟雾——当然还有爆炸。”

镇魂危险地向他眯起眼睛:“那是谋杀。”

“小姐,容我告诉您,我一生中有那么几年,”克雷蒙向他们走近了两步,“杀人的次数比刷牙还要多。所以,各位最好就待在那儿别动,我会叫人来照看你们。”

镇魂看了看克雷蒙那口令牙医无从下手的洁白牙齿,想:“我的天,他一天至少刷两次牙。”

叶飞廉已经直起身来,转身瞪视着克雷蒙,咬着牙说道:“我不会让你逍遥法外。你的行为不可饶恕。”

“你去过马莫塔西亚吗?”克雷蒙以眼角扫视叶飞廉紧握在身体两侧的拳头,不再说中文,而是换回了他的母语。

镇魂沉默地听着。她懂法语,只是克雷蒙这种带有浓厚殖民地口音的法语,理解起来相当费力。从叶飞廉的表情上看,他或许比她更懂得这种语言。而捕梦,他甚至不需要语言。克雷蒙明显是愤怒了,他的额角逬起了青筋,语气急促,这样强烈的心理波动,已经足以让捕梦涉入他心中思想的河流。

“我们的国家,在革命之前,那些贫穷的白人独裁者统治着更加贫穷的黑人,整个国家就像大洪水退去后的地面一样,什么也没有。我们的邻国可以靠出卖物产和矿产生活,但是我们不行,我们的土地既干旱又贫瘠,连香蕉树都难以生长,山脉里也没有钻石或者黄金。没有雨的年份,孩子和大人都瘦得像蜘蛛,薄薄的黑肚皮里盛着内脏,鼓凸出来,走路的时候就晃晃荡荡。”他侧着头,睨视着眼前站立着的三个人。“而在您的国家,一个女孩子愿意付出五万元去跟她的偶像见面,”他把火箭筒的发射口向下,朝蒲二躺着的方向指了指,语气越来越强烈,“因为捕杀动物,人们甚至会被丢进监狱。这就是我们和你们的区别,吃得饱的人和吃不饱的人的区别。我们有一条河,虽然旱季里它的水量还不如佩伽索斯号的淡水管道,但是还好歹维持着一片草原,还有大象。谢天谢地,是它们让我们不曾饿死。”

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镇魂觉得船舱里渐渐温暖起来。那些灰色的庞大影子已经失去了轮廓,在空气中融为一片浓稠灰雾,几乎能够在皮肤上留下湿润的痕迹。她的睫毛上凝聚了水气,使视线变得模糊。

克雷蒙结束了他的演说,深深吸了口气,以缓慢而咬牙切齿的语气说道:“所以,您有什么资格来饶恕我们?”

叶飞廉发出短促的冷笑,高声用同一种语言说道:“马莫塔西亚至今仍有人死于饥饿。而你,你尽可以陶醉在自以为是救世主的幻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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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之夭妖 IX

“是的,依然有人在挨饿。因为那些富裕的白人国家,他们不准我们用象牙换粮食,为了让那些愚蠢的大肉团活下去,宁可饿死他们的同类!”克雷蒙牵动脸部肌肉,扯出一个歪斜的、神经质的笑容。“他们都疯了。”

“疯了人的是你!”回答他的,是叶飞廉狂怒的声音,“1994年,马莫塔西亚内战期间,疟疾流行,‘希波拉底联合会’,一个国际医疗救济组织,派遣志愿医疗队到马莫塔西亚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可是你们并不信任这些外国医生,担心他们是白人独裁政府的同伙……暴风革命军袭击了医疗队的营地,抢走了发电机和药品,还向营地内投掷土制手榴弹。”

“我们需要发电机。而且我们是军人,不是牧师。”克雷蒙漠然地回答。

镇魂蹙着眉头,观察少年的表情。他就像个正在倒计时的炸弹。

“你们杀死了我的父亲,他就在那个营地里,他是一个曾经治疗过几十个马莫塔西亚人的医生!而你,就是当时袭击者的头领。”

“哦……现在我记起来了。”克雷蒙碧蓝清澈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叶飞廉。

“医疗队的司机是个非常忠实善良的当地人,我父亲治好过他小女儿的急性阑尾炎。他一直设法写信给我,把他能打听到的所有消息都告诉我。我学习你们的语言,拼命打工,希望有一天能攒够钱到孟买去,搭上佩伽索斯号,找到你……”叶飞廉深深呼吸,仿佛就要被自己喉咙里喷发出来的语言噎住一样。“自从知道你离开马莫塔西亚,潜入佩伽索斯号的那一天起,我就这样盼望。当我知道佩伽索斯号将代替森托罗斯号到这儿来的时候,我知道上天在暗示我,是时候了。”他佝偻着背,一瞬间镇魂以为他是要向前跌倒,但是下一瞬间她就知道自己错了。叶飞廉从宽松牛仔裤腿下的军靴里拔出了一支轻巧的武器。Smith&Wesson 9毫米口径手枪,便于携带、弹量十足。

克雷蒙将发射筒指向面前愤怒的少年,像是随时都会喷射出死亡的火焰。“在你开枪前,我就会把你轰成粉末。”

“我不介意!只要你死,我什么都不介意!”叶飞廉的脸涨得通红,声音却不再破碎,他笑了起来。“你不敢用那支火箭筒,克雷蒙先生。如果你向我发射火箭弹,引发的爆炸会把你自己也杀死。而且,倘若你还不想放弃你的货物,就得保证这艘船平安到港,每一个人都完好无缺才行。如果一个——比如说,一个当红歌手在船上失踪,一定会有警察上船搜查的,那会让你很为难,是不是?”

“小子,你试试看。”克雷蒙一度愉悦而温柔的声音突然变得嘶哑。“我并不怕死。”

叶飞廉冷笑道:“如果你敢用它的话,刚才我根本不会有机会把话说完,也没有机会拿出我的枪。你不敢。”他停顿了一下,货舱内死寂得可怕。他继续笑道:“但是我敢。”

他手中的金属制品发出极其细微的咔哒声,他打开了保险。作为回应,克雷蒙稍稍抬高了发射筒。

镇魂紧张地向她的同事瞥了一眼,就在这时,一大滴水几乎是砸在了她的鼻子上,丝丝生疼。其他水滴三三两两地落到她脚边的钢质地板上,溅开许多硬币大的深色痕迹。她惊愕地抬头看天。

没错,不是天花板,是天。

头顶的天花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浓厚湿润的雨云,被狂暴的高空气流推动着,撕扯着,变化万端,云层缝隙中隐隐可见闪电的裂痕。

有一种游戏是这样的,把一些空白纸条平均分成4堆,在第一堆的纸条上分别写下不同的时间,余下三堆分别照样写好地点、人物、事件,然后从每堆中随意抽取一张纸条,组合成一个句子。这种游戏很有趣,时常能够组合出“台风登陆的夜晚/玛丽莲·梦露和墨索里尼/在高压电线上/驾驶拖拉机”之类的荒诞句子。

“暑假的某一天/一个拿着火箭筒的走私犯、一个持枪的少年、两个保险公司职员以及一只昏死的蒲牢/在轮船货舱里/被大雨淋湿了。”镇魂茫然地想,这也是一个好句子。

像是有谁像清水内滴入一滴牛奶,空气中的水分微粒逐渐凝聚成肉眼可见的薄雾,带有陌生的清新植物气息。不断变浓的乳白雾霭中,雨点猛烈拍击着地面。雨点的声响忽然从清脆变为模糊,仿佛落在了某种比地板更柔软的表面上。同时,镇魂感到她的鞋子稍稍下陷了一两厘米。她脚下不再是钢质地板,而是茂盛的野草,叶子的尖端被洗得闪闪发亮,显露出浓郁而美丽的绿色。草叶下面是柔软的浅褐色土地,被雨水浸得表面成了一层泥浆,使每个站立在上面的人都觉得步子不稳。没有四壁,没有天花板和地板,货舱全然消失,他们站在一片大雾弥漫的雨季草原上。蒲二不省人事地躺着,耀目金发沾染了泥浆。

镇魂看着捕梦。

捕梦安静地站在她与叶飞廉的身后,脸色略显苍白,双目紧紧闭合,俊秀的眉宇拧结着。

镇魂曾经从案卷档案中读到过一种高级幻术。那是以巨大的精神力量,将催眠师脑海中的幻象暂时化为实体,建造出一个小小的独立世界。他说要有电,就有电;他说要有光,就有光——捕梦就是这个小小世界的造物主,而其他人都是闯入这个世界的外来者,他只要动一个念头,就可以轻易地毁灭他们的思想与肉体。

他们都置身于捕梦的心之风景中,像是画幅长卷中的如豆小人。

长缨财团于19世纪中期由一家中国银庄、一个英国船运公司、一所意大利温泉疗养院、一处南非金矿、一家北美报社与一个俄国大学共同投资组建,近200年后,这些机构大半已经倒闭或合并,它们的人脉、资料与声誉却由长缨保险特别部全数继承下来。根据它们留存下的资料,镇魂知道,在公元元年之后,能够长时间使用这样规模的幻术的催眠师总共不过三四人。

但是,捕梦……

镇魂在心中无声而恳切地说着:“所有使用过大规模幻术超过十五分钟的催眠师,没有一个能在催眠结束后活过三个月的。这种幻术的消耗太大了……你不能这样冒险。”她知道,他听得见她。

捕梦没有回答。他的意识在急速流动,镇魂能感到他正全神贯注于某些事物……她不敢再惊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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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之夭妖 X

叶飞廉没有改变姿态,也不曾改变视线的方向,然而,从眼角余光内看见的奇异景象,已经使他持枪的右手微微颤抖。

克雷蒙却几乎忘记了自己现在身处何地。这是幻觉,是幻觉……他用力眨了几次眼,四下环顾,发出喃喃的低声诅咒:“这到底该死的是怎么回事……”

他熟悉这乱暴零落的雨,熟悉空气中苦涩的青草气味,熟悉这半雾半雨的奇异天气,熟悉他脚下草丛中那些寒伧的细小黄花。这是他的家乡,是马莫塔西亚的雨季草原。但他不该在这里。他此刻应在远离家乡的北半球,西太平洋,一艘巨型豪华邮轮的第三层底舱内;天气该是晴好,东南风,浪高3到4米,而不是对流降雨加局部有雾。

他忽然快速转动眼珠,惊疑地看向浓雾深处。在那深邃不可知的流动的白色中,传来微弱但清晰的声音,是茂盛草丛在动物脚步下倒伏又立起。灯塔雾角般的深厚声音自远方传来。四面八方,数十个同族的声音前后应答,此起彼伏。它们一步一步地聚拢来,把他们圈在中心。模糊视野中渐渐有了影子,一尊尊庄重如山,偶尔扬起鼻子搂一搂身边幼崽,巨耳懒洋洋扇动,驱赶潮湿天气里孳生出的营营蚊蚋。

他怕自己是在濒临疯狂的边缘。他熟知的世界忽然消失无踪,仿如陷入无法醒来的恶梦,唯一可以信任,且实实在在掌握在手中的东西……只有这具火箭筒。

打碎这个世界。打碎它。

他甚至不需要思考。多年的游击生涯,使得本能反应的速度快过头脑运转,他的手指,他的脚,他的枪与匕首,都像是具有独立意志,可以自主行动,却又协调敏捷。他们这样性命朝不保夕的人才知道,就是凭着这种直感,他们才能活下来,超越一切概率与平均数,一直活到战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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