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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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包青天篇

敲鸣冤鼓, 状告安乐侯庞煜之人是原是陈州富户田起元。

此番陈州遭灾, 百姓艰难, 可奉旨放赈救灾的庞侯爷来陈州多日也不曾开仓放粮,反而挑选百姓中年轻力壮之人去给他造园子,还抢掠民女。田起元心善, 不忍见乡亲们受苦, 一方面拿出家财来施粥赠米, 一方面写了状子准备告到太守那里去。

结果他与老仆田忠被太守寻了个罪名压入大牢,险些丢了性命。待他被放出来之后,又从杨婆婆口中得知他夫人金氏竟被安乐侯带人当街强抢了去。田起元深知太守已与安乐侯狼狈为奸,他告到太守那里去救不了他的夫人,只可能丢了自己的姓名,于是他下了决心, 一路奔汴京而来。

包拯讲田连元所述原原本本地禀明了仁宗, 仁宗的面色瞬间阴沉了下来, 眸光闪烁,也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仁宗沉默许久, 最终下旨加封包拯为龙图阁大学士,仍兼开封府府尹之职,且赐御札三道, 命他前去陈州查赈, 并查清此案真相。

庞家也因这惊天一爆而陷入了混乱之中。

若说庞煜在外头喝喝花酒,当街纵马什么的,庞家人是信的, 可田连元状告他抢掠民女、拒不放赈,还大兴土木,奴役百姓,这他们是决计不信的。庞煜根本就没胆子做那种事。

可人家确实拿血书来告了,还上达天听,若是有意陷害庞家,何必撒这种一查便知真假的弥天大谎?!

庞夫人的心很慌。

庞飞燕的心也很慌。

就连见多了风浪的庞太师也沉下了脸色,先是庞家令牌出现在辽人杀手身上,现在又有陈州灾民状告庞煜,条条惊天大罪直往庞家落,这怎能不叫他多想。

“爹,随庞煜前去陈州的庞林、庞森传来的书信可有什么异样?”庞统皱眉道。

“怪得是,并无半点异样!”庞太师捋须道。若真如田起元所说,那陈州这会儿已然翻了天,可庞林、庞森竟半点没透露给他,要么这两人不忠心,要么他们就是出了事。

“不如我带人前去陈州探查一番?”庞统道。

庞太师点头答允,只叮嘱他乔装改扮后再去陈州,且行事要万分谨慎小心。

不过他们两个的打算还是落空了,在庞统准备动身前往陈州之时,他接到高兴自边关发来的密报,上面写安插在辽国的密探传回消息,说辽军正悄然集结,恐怕有什么大举动。

事关重大,庞统自是不能再赶赴陈州耽搁时日,便只有叫自己的心腹庞陆带人前去查个究竟。

官家赐给包拯御札三道,经公孙先生之手便成了龙、虎、狗三把铡刀。他本来只是开个玩笑,顺便试一试包拯的胆量,却没料到恰好合了包拯的心意。包拯叫匠役按图连夜将式样做好,第二日呈给仁宗御览。

仁宗准奏,言明,若遇到违法作恶之徒,只管按品级行刑。

包拯此去陈州放赈,公孙先生、展昭、王朝等人都要随行,方慕不愿独自留在汴京,也要与大家一路同行。要出公差的开封府诸人就没有不欢喜的,有方慕在,这一路上他们可委屈不了这张被惯坏了的嘴,也不用担心会有个头疼脑热的。

这日包拯、方慕一行人行至三星镇,才刚到包拯便接了一拦路喊冤的妇人呈上来的状子,只等到了公馆再查问此事。

到了公馆之后,包拯只略微休息了会儿,便请县令进来相见,询问状纸上所提的韩瑞龙一案。公孙先生、展昭以及王朝、马汉等人各司其职,俱有事要忙。方慕便只带了包兴出得门去,沿着门前这条笔直的青石铺就的街道一路向前,赏赏小镇秋景,打量打量脚步或急或缓的行路人,倒也悠哉快活。

行至三星桥附近,一阵吵嚷声尚未散去,一身着褴褛衣衫,披头散发的乞丐模样的人自石桥之上滚落了下来,直滚到方慕的脚边来停了下来。方慕忙蹲下身子查看,只见这人双眸紧闭,面如土色,额角鲜血淋漓,露在外头的手臂、小腿上有七八道较为明显的伤痕,就愈合程度而言,并非近几日所伤。

“包兴,你背着他,我们去前头的医馆。”飞燕忙道。

包兴连忙蹲下身子,好叫方慕将人扶到他背上。他将呈昏迷状的瘦弱青年往上头颠了颠,而后箍住这人的两条腿,迈开大步朝前走。他心里直犯嘀咕:照说以这人的个头,不该这样轻的,唉,也是个可怜人儿,竟瘦弱成这副模样。

医馆的周大夫人事不知的瘦弱青年好生诊治了一番,末了忍不住叹了口气,和善的面容上露出了不忍与同情之色。青年额头上的伤不重,只是身子过于虚弱了,所以先前才会晕倒。

“也不知道是哪个狠心人做下的事!”周大夫的言语间含着愤愤不平之意,不过在提及瘦弱青年的伤势时,他的语调低沉了下来,叹道:“除了额头上的这处新伤,他身上还有十几道鞭伤和刀伤,看愈合程度,这应该半个月前的事情了。他的身子也极度虚弱,应该是多日不曾好好进食,好好休息导致的…”

方慕的一双黛眉蹙起,面色稍显阴郁,静默了片刻后,她将诊金递给周大夫,“麻烦周大夫了。”

“诊金你拿回去吧,我不能收。”周大夫道:“这孩子着实可怜,也不知道先前到底遭了多少罪,叫我心里怪难受的。诊金我就不收了,也算是我为这孩子尽的一份心意了。”

“周大夫仁义。”方慕赞道。

方慕与包兴在医馆里头等了约莫半个时辰,躺在小榻之上的瘦弱青年才醒转过来,他的双眸尚未完全睁开,一串痛呼声便从口中流泻了出来。

“啊,痛,痛!不要打,不要打!”最后这青年猛地坐直了身子,一双清亮纯澈的眸子睁大,内里透出的惊惧、恐慌的情绪叫方慕他们心惊。

“不要怕,不会再有人弄痛你了。”方慕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俏脸上挂着浅浅淡淡的笑意,温暖却不炙热,叫人瞧着、听着心里便舒服。这是她能释放的最大的善意了。

瘦弱青年本已裹着薄被缩成了一团,直到他感受到了方慕传达出来的丝毫不加掩饰的善意,他才抖抖索索的自薄被里探出头来,大眼睛眨呀眨的看向方慕。等方慕脸上的笑意加深时,他又像受了惊的狗儿一般猛缩回去,过会儿才会小心翼翼地再探出头来看方慕。

“你别怕,出来吧,我们不会——”包兴被他逗笑了,咧开嘴道。

包兴一直认为他是个样貌端正,一身正气的人,是那种别人瞧一眼便愿意托付信任的好人,然而刚刚发生的那一幕证明,一切都是他的错觉!

他把这小可怜吓得缩回了薄被里头!

他把这小可怜吓得身子抖如筛糠!

他把这小可怜吓得连声求饶!

包兴:我真的是冤枉的!

方慕瞪了包兴一眼,道:“你还是出去给他买一盅鸡汤吧。”

周大夫也瞪了包兴一眼,道:“不用出去买,你到后头找小徐,炉灶上温着一盅呢。”

包兴又不傻,自然瞧得出方慕与周大夫眼中的嫌弃之意,心里那股委屈劲儿直往上涌,要是三郎君在这儿,他指不定要哭着喊冤了。

“你别怕,别怕,我们不是坏人,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方慕慢慢朝小榻那边挪了一步,声音温和轻柔,语速略缓:“你把薄被掀开一点好不好呀?这样闷闷的,你会不舒服的。”

瘦弱青年真按方慕所说的那样,把裹得严严实实的薄被掀开了一角,露出了澄澈双眸,还有红扑扑的脸蛋儿。

“姐,姐姐呀!”瘦弱青年唤道:“你是,好的,我记得,香香的味道!”

“他这是——”周大夫这会儿反应过来了,青年的神情言语瞧着跟垂髫稚童一般,竟…竟是个傻的。

方慕要比周大夫还要早发现这点,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像哄小百岁那般同这青年说话。

“哎?竟是个傻小子吗?”端着那盅香浓鸡汤踏入房间的包兴大大咧咧道。他并没有嘲笑这人的意思,只是随口这么一说,然而…

“不,我不傻,不傻的!”瘦弱青年这回不躲回被子里去了,他猛地朝方慕这边一扑,膝盖磕在地上竟好似觉察不到一般,只泪眼汪汪道:“姐姐,你别,别嫌弃我,我不傻的!”

只能说还好这小榻不高,他扑到地上的时候也裹着薄被呢,不然他的这腿弄不好要磕出毛病来。

“今天你适合闭嘴。”

“没错!”

包兴那委屈的泪啊,直往肚里咽,他心道:我巨冤好嘛!

瘦弱青年记得方慕身上的独特香气,他在彻底晕过去前闻到的就是这样的味道。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他异常亲近方慕,只是方慕到底没问出他姓甚名谁,只得给他取了个阿星的名号先叫着。

阿星生怕方慕嫌他傻,将他丢在这儿,便一直攥着方慕的袖口。

他现在这种状况,方慕也不好放着不管,便说要带他回公馆。不过阿星的腿刚摔伤了,不好走路,便只有叫包兴背着了。

包兴:我也要有小情绪了!

第120章 包青天篇

回到公馆之后方慕吩咐公馆内侍候的仆从烧了热水, 叫包兴给阿星好好洗漱了一番。他那身乞丐装自是不能再穿了, 方慕大致估量了下他的身高、胖瘦, 然后叫人去外头的成衣店买了套差不多的干净衣衫给他送了去。

“这模样,怎么觉得有些熟悉呢…”包兴摸了摸下巴,围着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阿星转悠了两圈, 摇头晃脑道。

阿星才不管包兴在想什么, 他伸手拽住包兴的胳膊, 提要求道:“我要见,姐姐!”

包兴正想事儿呢,一开始并没吭声,不过他可受不住阿星的接二连三的摇晃,便将方才想的事情抛到了脑后,“好好好, 带你去, 带你去, 我真是怕了你了!”

他们去寻方慕的时候正好在院中碰到了田起元与田忠,在阿星未抬起头的时候, 田起元与田忠只是面带忧郁之色,不过言语时很是客气。然而,等他们主仆二人看清阿星的容貌时, 就跟发了疯的野马似的, 猛扑上来撕打阿星。

“是你!”

“还我夫人来!”

“你这奸侯,还敢出现在这儿!”

包兴完全懵了,这主仆二人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明白, 怎么合到一处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就这样包兴一脸懵逼的被田起元和田忠误伤了好几下,那张本就不怎么英俊潇洒的脸更叫人没眼看了。

“停,都停手!”包兴高声道。他这话里头已经带了点火气了,任谁这么糊里糊涂的被人给撕打一通也憋不出笑模样来。

“田大哥,你来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包兴道。

“他,他就是那个安乐侯庞煜啊!”田起元的眼眶已然泛红了,面露悲愤之色,他喊道:“就是这人,害我夫妻分离,害得陈州百姓流离失所!你怎么,你怎么护着他呢!”

“安乐侯?他?”包兴直接笑出声来,他道:“怎么可能?阿星是我家小娘子在路上捡的傻小子,怎么会是安乐侯庞煜呢!”

“我,我是阿星,阿星!”阿星被突然发作的田起元和田忠吓坏了,瘦弱的身子缩在包兴的后头,抖着嗓音道:“我怕,我要去找姐姐!”

田连元和田忠心仔细打量了阿星一番,确认道:“虽然身形瘦了许多,可这样貌分明就是安乐侯庞煜的模样啊!”

这下包兴也傻眼了。

最终一干人等齐聚在公馆正堂之上,在包拯与公孙先生面前详详细细的叙述了一遍。

“田起元,田忠,你们最近一次看到安乐侯庞煜是什么时候?”包拯问道。

“半月以前,我们离开陈州那日曾见过安乐侯在街上纵马而过。”

“阿慕,阿星身上的那些伤痕,你能判断出是几日之前所致?”

“二十日前。”方慕答道:“阿星的身子甚是虚弱,并非一朝一夕所能造成的。据我估算,阿星缺衣少食、夜不能寐的情况,至少有十来日了。”

“田起元,你那日所见的安乐侯可是带伤的?”

“并未,他在马上恣意狂笑,还拿鞭子抽了路边乞讨的老人家,完全不像有伤在身的。”田起元这会儿也明白过来,一五一十道。

“看来陈州的水还真是深呢。”方慕有感而发。

“待明日审结了韩瑞龙一案,我们便加紧赶往陈州,去探一探城中那位安乐侯的底细!”包拯道。

之后他们一行人晓行夜宿,这一日正午时分来到了安平镇地界上。为了不耽误功夫,包拯并未带人去公馆歇息休整,只打算随便寻家酒楼用午膳,然后继续赶路。

他们刚踏入这家名唤潘家楼的酒楼门口,便有满面堆笑的跑堂的迎了上来,引他们去二楼南边雅座那儿。跑堂的利利索索的那长巾擦抹桌面,然后跟包拯等人报了一遍菜名,待他们点好了酒菜才传下楼去。

不多会儿,包拯、方慕他们点的一桌酒菜便陆陆续续地被端上了桌,红烧狮子头色泽鲜亮,肉质也算软嫩,清蒸鳜鱼味道鲜美,肉质肥嫩,不过素三鲜和杂蕈锅却差了些火候,倒有点糟蹋这样好的食材了。

“唉,比不上方慕妹子的手艺,差远了!”赵虎吃惯了方慕精心烹制的吃食,再尝这些,总觉得下不了口。唉,曾经沧海难为水呐!

“我看你是被惯坏了!想想咱们以前在土龙岗吃的那些,再看看这桌子酒菜,已经很不错了,你小子就知足吧。”张龙腾出手来敲了赵虎一记。

他们正说着,楼梯处又有响动。若不是展昭与王朝耳力惊人,怕是辨不出走在后头的那人极轻的脚步声。他们两个定睛看去,只见那人身着一身月白缎衣袍,足下蹬一双轻巧的鹿皮靴,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唇红齿白,天生一副好相貌,且风姿焕然,见之忘俗。

这俊美青年刚要寻个座位坐下,南面雅座的魁梧大汉快步出席,朝他一揖,道:“白兄,久违了!”

“原来是项兄,幸会幸会。”俊美青年还礼道。

展昭和王朝对视一眼,心道:轻功高绝,且姓氏为白,难不成——是陷空岛五义之一,锦毛鼠白玉堂?

这两人言谈时并未避忌他人,因而展昭他们毫不费力的得知了两人的身份。他们猜得没错,俊雅风流的青年的确就是锦毛鼠白玉堂,而坐在他对面的品貌雄壮的汉子姓项名福,当初遭了官司,还是白玉堂的兄长救他脱了苦海,还赠了他盘缠,助他上京求取功名。

说起近况了,项福面上露出些得意之色,他道:“我本是要到汴京博个功名的,不想在路上遇到了前去陈州放赈的安乐侯,得他另眼看待,如今入了他的门下,也算是受器重。”

项福正说着话的时候,这边桌上,阿星已然吃了个肚儿溜圆,此时正无聊的坐在板凳上晃悠着腿玩儿,双眼也瞅瞅这儿看看那儿的。也不知道他到底听没听清楚白玉堂和项福的对话,只撅着嘴怒视项福,“他是坏人,我不喜欢他!”

而此时白玉堂面上的笑意也瞬间消散的一干二净,他将木箸往桌上一丢,冷笑道:“你竟投到他的门下?!”

项福的面色也跟着沉了下来。

白玉堂却不管他,高声唤人来结账。在起身离开的时候,他面朝着阿星挑眉一笑,纤长手指轻弹,嫩枣大小的物什便朝阿星飞了过去,吓得阿星哇哇大叫起来。

“你很不错,倒是个眼明心亮的。”白玉堂朗声道。

“是福豆。”而展昭也及时将那小玩意儿给夹住了,英气逼人的面庞上露出了少许无奈之色。

“姐姐,阿星好怕!”阿星的双眸被莹莹泪滴浸润包裹,水汪汪的,可怜又可爱。在朝方慕扑过去的同时,他还不忘一屁股将端坐于方慕身旁的包拯给挤开。

“怎么——不,这不可能!”这会儿项福才算看清了阿星的容貌,双眸瞪得跟铜铃似的,双唇颤动,连吐字都不甚清楚了。他猛然起身的动作还带倒了颇有些分量的桌子,上头摆着的杯盘碗碟砸在地上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

项福:真是见了鬼了!

是他亲手将没了气息的真安乐侯丢到了陈州城外二十里的颖阳河中,怎么会…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说,世间还有与安乐侯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

项福突然弄出这样大的动静,将在场的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他的身上。

白玉堂的心思通透更甚旁人,只一瞬间便捕捉到了项福有此异常的缘由所在。他的眸光在项福与阿星之间流转往复,最终将心中所思所想尽数压到了心底,唇角微勾,带着笑悠然离去。

“呵呵,抱歉,抱歉,一时失手,扰了各位用餐的雅兴。今儿这顿我请,就算我给各位赔罪了。”项福笑道。不过他到底没修炼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境地,面色神情瞧着有些不自然。

“无妨。”包拯道。

而方慕正忙着哄阿星呢,她柔声道:“阿星不怕,方才那位哥哥是在夸你呢,说你是顶顶聪敏的人呢!展大哥手中的玉福豆就是他送给你玩儿呢,你看看,可还喜欢?”

阿星接过展昭递给他的福豆,稍微长了点肉的脸快皱成包子褶了,想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好吧,我,就算喜欢他吧。”

得亏白玉堂离开的早,不然瞧见阿星这副勉勉强强喜欢的样子,说不准会气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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