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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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叶森跟你一起去。”董萩灵完全不知道董二弟的操心,她十分满意现在的平静日子。

叶森是叶同山的小儿子,当初修建蝶恋山庄时买回来的宫中掌厨一家。如今,已是董家老人了。

董晗轩点了点头,正想回答,对面的关家四郎关乐就找上了门:“大妹子,你终于回来了,不少客人都等着吃这正宗的野味呢!”

闻言,正要转身进屋的董萩灵停下了脚步,笑着说道:“今年赶考的学子来得特别早啊,以至于我都回来晚了,还以为不急呢!”

关乐本来在大酒楼做学徒,当年免费去品尝美食大赛的食物,他就跟着一起去了的。再加上关家就在对面,大家来往还是挺熟的。

后来,蝶恋山庄发展起来,来往客人多了,关乐就回村成亲,并在村里开了一家酒楼,甚至还跟叶同山学了一阵,专门做地道的野味。

如今,村子里的猎人都不拿货去盛京城卖了,全被关乐吃进。

而关乐的自然轩,也成了蝴蝶村一绝,盛京城许多官宦富家人就算不为蝶恋山庄的美景,也时常光顾自然轩的生意。

“可不是嘛,现在才三月,村子就住下大半了,每天吃喝可不少。”关乐憨笑着,这代表他的自然轩生意好,累是累了点,可数银子数得开心。

董萩灵轻轻一笑,很清楚关乐其实一点不憨,而且做生意异常精明,否则,哪敢在村子里开酒楼?刚开始可冷清得很,赔本赔不少。

“做生意归做生意,别把身体累坏了,不然,你媳妇还不心疼啊?”董萩灵调侃着,脑海中想起了关乐那个妻子。

其实是熟人,便是林猎户家的大女儿林蕊,十六岁嫁给二十岁的关乐,四年过去已经是两个小萝卜头的娘了,貌似最近又揣上了第三枚小包子,这速度,还真是…

“呵呵…”一提起媳妇,关乐笑得更傻,看得出来,两人感情相当好。

“关四哥,这边猎物都是你们的,我这就给你们送去。”董晗轩说罢,转身准备叫上叶森。

关乐连忙拦住:“不用了不用了,我让人来搬吧,都闲着呢!”

董晗轩和董萩灵并没有拒绝,因为关乐说的是事实,自然轩出名的就是野味,其他菜肴,来村住宿的客人直接在当家的吃就可以,无须到酒楼。

55.第55章 董三妹的生意

于是,在没有太多猎物的日子,自然轩的伙计确实很闲。

姐弟俩也看出来,关乐这是觉得董晗轩那细胳膊细腿的书生样,怕把他给折腾出问题。

实际,董晗轩无论力气和身手,在董萩灵的武功教导下都甩掉关乐好几条街,只是没人知道董晗轩的实力,这丫的特别爱扮猪吃老虎。

对此,董萩灵是赞成的,给自己多留点别人不知道的底牌,将来也好行事。

所以,整个董家,除却姐妹兄弟和云氏以外,连买来的下人也不知道,自家这文弱的二少爷,还有那娇小可人的三小姐,其实都是高手。

就连八岁的董四弟,也不可小窥。

外人,只知道董萩灵的功夫状是不错,经常上山打猎都收获颇丰,完全不是村子里其他猎人能比拟的。

众所周知,师徒传承很严谨,谁也没想到,董萩灵会那么容易将“师父给”的东西又教给弟弟妹妹。

看着关乐带了人来将猎物搬光,一个小丫头从里院转了出来,眼带崇拜的看着董萩灵:“大小姐,洗澡水已经备好了。”

“哦!”董萩灵点了点头:“二弟,你先把剩下的猎物搬进地窖里吧。”

一般住猎户家的客人,不用刻意去自然轩,尤其是董家,有比关乐手艺更精湛牛叉的叶同山在,能吃到的口味其实比自然轩更地道更完美。

村长也清楚,所以带到董家的客人非富即贵,首先得付得起那价钱。

一天三两,一个月八十两,对普通人来说,贵得咋舌,可比盛京城那五两银子一晚上的天字房间要便宜多了。

“幽梅,你将衣服放下,去忙吧,我自己来。”董萩灵挑了挑眉,对刚才的丫头说道。

最近几年陆续买了不少新人,董萩灵也培养了几个得利的丫鬟。

云氏以前生活颇好,自然不会不习惯被人伺候,几个小的更不说了,适应力强,时间一长也认同了目前的生活。

“是,大小姐。”幽梅笑呵呵的离开。

进了浴室,董萩灵脚一抖,就见一团黑色从她裙底飞了出来,准确的落在一个小木盆里。

“喵呜!”某只小黑猫顿时成了落汤猫,四肢乱划拉一阵,扒在了盆沿上,眼泪汪汪的看着董萩灵。

淡淡的瞄了它一眼,董萩灵不疾不徐的道:“给我洗干净了。”

“喵呜。”小夜立刻在盆中打滚,抖着湿漉漉的猫毛任由它在水中浮来浮去的清洗。

见状,董萩灵嘴角微微抽了抽,这猫养了六年,居然一丁点没长大,不过这样也好,否则以它爱抱小腿的嗜好,她一只腿驮着还不得重死?

会游泳的猫?好吧,她承认她有点少见多怪,至少她见过游泳的狗,还真没见过能浮水的猫。

养过宠物猫的都知道,猫根本受不得凉,全身湿了要赶快弄干,否则,很快就会去掉半条命。偏偏,这只外表像猫的小夜,根本就不是她认知中的猫。

对此,董萩灵已然淡定,反正某夜除了外表和喜欢吃鱼以外,其他没一点像猫的,若是跟这只较真你就输了。

将自己收拾干净,董萩灵换上了一身简单的浅蓝色罗裙,简单整洁,不华丽,却让人心舒。

看了一眼从盆里爬出来的小夜,左右一哆嗦,水珠四溅,不过两息的功夫,毛发就光泽干爽了。

第一次见这种情况,董萩灵还很好奇的研究了一阵,简直跟内力烘烤一样快速,这毛还能不沾水啊?

刚走进院子,正好见到云氏和董萩兰母女好的回了家,发现董萩灵回来,均是眼睛一亮。

“姐,你回来了?”董萩兰奔到董萩灵身边,伸手挽过自家姐姐的手臂,两人异常亲密。

“嗯!”董萩灵微眯了眯眼,轻笑着应道。

十岁的董萩兰长得越加温婉贤淑,是几个孩子中,无论外表还是性格都最像云氏的。只不过,有董萩灵教导,董萩兰不似云氏那般没什么主见,反而极为有自己的想法,且,温婉之下满是果决,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完全继承了董萩灵的五分处事。

对此,董萩灵欣慰之余,也有点眉眼抽搐,敢情她养了这么多年,就养出两只爱扮猪吃老虎的芝麻包啊!明明她最初的想法不是这样的,而是并没有做什么奇怪的教育…

三人一起走进正堂,云氏含笑的看着两女儿感情好,这样的日子,她以前是做梦都没想过的,绝对是祖上保佑。

若董萩灵知道云氏的想法,一定吐血,这明明是她一步步发展起来的,跟祖上有多大关系?

“姐,你看,我今天赚了十两银子。”董萩兰将荷包拿了出来,将里面的碎银铜板全倒在桌上。

董萩灵扫了一眼,心里便有了数,的确差不多十两银子:“生意这么好?”

估计是小时候的记忆太深刻,才十岁的董三妹对银子异常执着,两三年前从她这里学了一门技艺就自己出去赚钱了。

对此,一家人都是赞成的,而且,董萩兰赚到多少都是她自己的私房,其他人并不过问。

只不过,董萩兰最希望得到自己崇拜姐姐的夸奖,所以每次赚钱都会给董萩灵提上一提,如此,董萩灵对董三妹的私房倒是挺有数。

“是啊,最近盛京城来了不少考生,几乎每个都会去盛莲寺拜拜,以求保佑自己高中。”董萩兰发色被养得很好,眼睛更是水润灵气,此时的神态,让她清秀的丽孔更是美上了三分。

所幸年龄太小,五官始终带着一丝稚气,将她整个人的美丽掩盖了不少。

董萩兰兴致勃勃:“前阵子姐姐教的几种新编络子,状元红,高中三元,榜上有名,一举夺魁,鲤鱼龙门,高登榜首等等的寓意,都太符合他们的心情了,所以很快就卖光了。”

闻言,董萩灵轻笑一声,觉得董三妹其实很有经商的天赋,她完全抓住了消费群,以及消费者的心态。

一天赚十两,即使是现在的蝴蝶村,那也让人相当震撼。

当初白手起家的她也没有这么做过。

56.第56章 国寺一行

当然,是没有做过,不代表做不到。

那时,董萩灵根本没想到这茬。

而董萩兰的手艺,本是从她这里学去的,没道理她这个教人的还不会…

前世因为用针,所以找了很多办法练手速和手指灵活度,刺绣是其一,还有个是纯手工。用绳子和软竹篾等等材料编织各种手工工艺品,学习这的工龄比董萩灵刺绣还长多了。

只是没想过,到了这古代,居然还是一门赚钱的手艺。

从五岁开始,董萩兰便进入了女子学院学习,后来大了些,就从董萩灵这边学到用绳子编各种手链,锦囊等等事物,练好了就开始存货出售,一直挺受欢迎的。

而今天卖出去的十两,也是董萩兰努力存了好几个月的,倒是让她逮着机会,卖出了比平时更高的价。

“如今来的学子,大多不差钱,不过人数还少,这些寓意好的东西,还是很受欢迎的。接下来的好几个月,生意都会不错,小兰可不许太累着,上学才是正道。”董萩灵赞许的说了几句。

云氏看着欣慰无比,董萩灵这个姐姐说的话,可比她当母亲的有用多了,几个小的都听得进去:“小兰,来,这次娘给你换十两锭银。”

董萩兰还是第一次卖这么多钱,以前的零星铜板,都会集赚到一定数目再跟自家姐姐换现银,好存储。

这次,倒是云氏先开口了。

“娘,还差三百五十八个铜板才十两呢!”董萩兰为难的说道,上次已经跟董萩灵换过了,所以手里并没有多余的铜板。

而这次,她从过年就开始积累货物,到今天才拿去卖,没想过能全部脱手。

“傻孩子,多出来的,算娘给你的零花,如今都是你姐供你们读书生活,娘也难得给你们点银子用用。”云氏叹气的道。

如今生活过得好了,全靠董萩灵,有时候云氏都会郁闷,女儿太能干,她这做娘的,几乎没有用武之地。

“呵呵,谢谢娘。”董萩兰也不矫情,直接将银子接过手,笑得眼似月牙。

乐呵呵的将铜板碎银收了,云氏看着董萩灵道:“灵儿,明日我想去盛莲国寺,拜祭一下你父亲。”

董萩灵点了点头,知道每年这个时候,云氏都会去的,正好是当初盛莲寺给爹爹做法事的日子。

“娘,正好没什么事,我陪你去吧!”董萩灵虽然爱平淡日子,其实也喜欢四处游历,可穿越过来这些年,一直守在蝴蝶村了,最多来往盛京城,连国寺也少去。

“也好,去散散心,凑凑热闹,银子是赚不完的,你也别太累。”云氏心疼这个大女儿,如今的董家,几乎是董萩灵撑起来的。

“讨厌…”董萩兰哭丧着脸:“为什么不今天去?明天我要上学了。”

“你今天不是才从盛莲寺山下的集市回来?”董萩灵忍俊不禁,如今家里三个娃都在上学,平时要晚上才聚在一起。

“可是,我想跟娘,还有姐姐一起去。”董萩兰嘟着嘴,泪眼汪汪。

“好了,下次等你一起好不好?”云氏看不过眼,连忙承诺道。

“真的?娘,姐姐,你们可不能忘记了。”董萩兰确认的道。

“得,忘记谁都不能忘记你啊!”董萩灵突觉,她才像个严母,而云氏对几个娃,一直是个溺爱的家长。

第二天一早,送几个娃上学后,董萩灵和云氏便买齐了祭品,租了一辆马车驶向盛莲寺。

“果然是来往学子多了,马车还要等不说,价格也涨到了三十文,平时都是二十文的。”董萩灵坐在车厢里,感叹一下物价的波动。

似乎,最近盛京城的很多东西都上涨了,特别是跟赶考学子有关的衣食住行。

有穿越前辈的功劳在,弹簧这种减震装置自然弄出来了,所以马车坐得很舒服。

值得一提的是,全王朝的官道,几乎都铺上了水泥路,因此马车行驶在上面相当平稳。

董萩灵觉得,这感觉还真有点像是电视剧里看到的古代了,出门居然有平坦的水泥路。当初看电视,这其实是很让人吐槽的穿帮镜头。

“你啊,一年也赚不少,怎么还在乎起这三十文来了?”云氏爱怜的说道,其实不说几个娃,就连她都有些崇拜这个大女儿的。

“每一文都是自己挣来的,谁愿意平白给人家啊,生意好就涨价,这本来有些扰乱市场。”董萩灵轻笑一声,觉得来盛京城赶考的穷书生更苦逼。

盛京城的物价本来就比别处高,还抓住机会涨价,这花费就更多了。

刚下马车,车夫立刻赶到指定地点接客了,还有人正等着坐呢,由此可见,生意多么好。

爬上盛莲国寺,果然来往客人尤其多,幸好国寺地盘够大,才没有出现拥挤的现象。

先在大堂上了一炷香,董萩灵和云氏就朝放着董爹排位的陈列室走去。

盛莲寺的知名度传遍全王朝,很多达官贵人都会来这给亲人做法事,自然有灵位的陈列处,享受一定的香火。

据说,根据陈列室的等级,宽敞度,还有不同的价格呢!

对此,董萩灵吐槽过,盛莲寺绝对有善于敛财的和尚,这等手段,一般人还玩不起。

不过,董萩灵也理解,盛莲寺作为国寺,寺内僧侣众多,自然需要日常开支,有固定的来财手段更有保障。

倒是这种感觉,好像前世的普通人,赚一辈子钱,生前买不起房,死后连墓地更买不起,这…

好在,古代不像现代,找个地方埋人立碑还是容易的,而且,灵位能供养在家里。

云氏是觉得,董爹爹死得惨,在佛门地方能沾点功德,净化怨气,减少冤孽,然后保佑着董爹爹来世投个好胎。

反正家里也不差这几个钱了,云氏倒也花得痛快。

董萩灵看着那灵牌所占据的两个巴掌大地方,嘴角微微抽了抽,云氏选择了一次性付款,那可整整一百两银子,盛莲寺估计赚翻了。

看这陈列室,密密麻麻的好几排,从上到下,价格还不同,那是多少个一百两啊?

“灵儿,你去玩吧,我跟你爹爹说会儿话,中午吃过素斋我们再回去。”云氏轻轻的说着,拿出手绢细细的擦拭着灵位牌。

其实盛莲寺每天都有人打扫的,毕竟收了那么多钱,总得起点作用。可云氏依旧觉得,没有她自己动手来得干净。

57.第57章 所谓的秘方

董萩灵仔细看了看云氏脸色,尽管悲伤,却不哀痛,想来没有什么大问题,也就点了点头同意了。

前几年,她一直不得空,每年的今天都是云氏一个人来的,应该已经习惯了吧!若是再陷入过多的伤悲中,以云氏当年的身体来说,很容易垮掉。

这些年,没发现云氏身体反复,应该是能正确看待这件事了。不过,也只是应该而已,董萩灵不能确定,也无法证明。

几次入盛莲国寺都来去匆匆,没能好好看一眼,董萩灵终于有机会一睹全貌。

盛莲国寺其实有好些出名的景点,最近来往的客人的确多是书生,董萩灵看得稀奇,这些人平日里不好好读书念文,临了天天拜佛有什么用?现在考试可不像现代,好多选择题,能靠运气蒙的,在这古代科举,肚子里没货可写不出文章,除非,先知道考题?

三月,正是春花烂漫的时候,盛莲国寺栽种了一些珍稀品种,空气中若有若无的萦绕出一缕缕异香,和着淡淡的佛家檀香,让人闻着心神宁静,全身舒爽。

走神的闻出一些药材味道,董萩灵不禁心生向往,听说国寺里有一药园,里面培育了不少珍稀药物,她倒是想去见识一番,可惜一般人是见不到的。

心下想着,董萩灵猛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竟然走到了人烟稀少的偏僻处,有种迷路的错觉。

不过,董萩灵记忆很好,方向感也不差,转身就准备沿着来路离开。

偏僻处可是事故高发地段,她得小心才是,免得云氏担心。

刚走到一个三叉路口,另外一边明显传来一阵惊呼:“主子,小心。”

董萩灵下意识的看去,便瞧见一个身着蓝色罗裙的少女,用力的抓住一辆倾斜得快要倒地的轮椅,上面似乎坐着一个不良于行的少年,半边侧面带着一丝病白和无奈。

“若蓝,你看什么地方去了?”那少年轻轻一叹,声音清澈,犹如微风拂过,带着一丝安抚。

那个叫若蓝的少女脸带懊悔,语含哭腔:“对不起主子,若蓝没看见地上有颗石子。”

闻言,董萩灵垂目看了看若蓝身后,果然在平缓的水泥路上发现了一颗明晃晃的“罪魁祸首”,正好在轮椅驶过的路线上。

董萩灵突然觉得,这主仆二人倒是有意思,感情似乎不错。

“好了好了,走吧,灵越大师还在等着我们呢!”那少年叹了一声,坐好后说道。

董萩灵见两人继续了他们自己的路,便看了那少年的腿好几眼,最终还是转身离开。

做医生的,对某些疑难杂症天生有莫大的兴趣,一般遇见都会有种手痒的情绪。

只可惜,灵越大师是享誉全王朝的得道高僧,普通人要见一面都困难无比,这少年还能让大师等?身份岂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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