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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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爱(上)
之后的几天,我停了书法课,真的跟着十四去郊外练马术。老八有了爵位,虽然没有固定的差使,但做零时工的就这一点——闲的时候闲的要死,忙的时候连个人影都见不到。所以并不知道我现在的骑术臭的要死,甚至有的时候把十四气得直摇头跺脚。
“你又不是上辈子学的骑术,怎么骑成这样?”他咬着个草根躺在地上道。
“这不是挺好了么?我还能坐稳了小跑了呢。”我慢慢走着转圈子——老骑在马上,屁股都要坐成四五瓣了,还是走着舒服。
“诶。。。”他一副怒其不争的表情,突然想起来什么,坐起来道,“你可帮我打听芸夕的事情了?”
“人家是礼部侍郎完颜罗察的女儿,那天进去陪着宜妃娘娘过端午的,还被你当成小宫女了。她明年可是要参加选秀的,到时候就看你了。”我一边揉着膀子一边对着他正色道。
他拊掌跳起来道,“我就知道,她就是看着不一样。我要定她了。”
阳光斜斜的照在十四的脸上,我又想起来那天他对我说,他想得到的没有什么得不到的。这可是未来的大将军王啊,我替芸夕尝出一点感动,当一个男人说,我要定你的时候,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感动的吧。可是随即我又想到那天四福晋带着泪光的眼神,从前四贝勒大概也是这么对她说过的,但时间可以把一切消解的妥妥贴贴,直到她一个人坐在佛堂里面,挂念着她唯一的儿子,直到她客客气气的像待客一样对待她的丈夫,好像这样才是让所有人舒服的生活轨迹。我是不想过这样的日子的,可是我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也不知道我就这样呆想了多久,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居然看见老八站在我的面前,倒是真正吓了我一大跳,盯着他看了半晌,最后叹了一口气。
老八就像看希奇一样回过头去叫十四看,可是十四已经笑着打马跑远了。
“你怎么来了?”刚才心情还不错,可是现在却陪着沉了一半的太阳低了下去。
“听你这口气倒是不愿意我来了?”他笑道。
“来不来也没什么差别。”突然觉得很累,我抱着膝盖坐下去。
“恩?”他心情很好的凑到我身后箍住我,“怎么十四竟然把你骂狠了?一点兴致都没有?我去教训他去。”
拉住真的要站起来的他,“你怎么知道他骂我了?”
他又坐下来笑道,“你不知道这个十四弟,什么都好,就是有些聒噪。这一阵子在宫里碰上了说不了两句总要抱怨一下我撂给他的这个要命的差使。”
听他绘声绘色的学十四的话,我又想笑了。结果就是被狠狠的捏着鼻子批了个喜怒无常。
“你不给我看看这两天的成果?”他指了指停在那儿低头寻着草籽打着响鼻的枣红色大马。
“不好。”我窝在他怀里玩着他发辫上垂下来的穗子,很霸道的拒绝。
“诶,这个十四。。。”他叹了口气,把我抱起来放上马背,“那就当陪我遛遛吧。”
没有想到老八的骑术真的很好,轻松的握着缰绳,随着马的脚步微微挺直和躬起脊背,他骑的并不太快,也并不太慢,只是让马一直在跑,却没有累的直打响鼻,也没有停下来。他偶尔会指点我该怎么坐,怎么控制马的方向,最后也忍不住叹了一句,“看来真的是很久没有骑了。不过,”他随即又笑道,“以后,咱们每一年夏天的时候都来骑马。这样,我就不相信你还能忘了。”
听起来是个很诱人的计划。
也许我并不算个很笨的人,或者老八是个很棒的老师,总之那之后我是越骑越好了,连十四都会说,这才像是毓敏骑着马。于是我就更加的想去塞外,真正不用绕圈子,一路策马狂奔。
好在八月份的时候,老头子真的带着一堆老婆,儿子和媳妇浩浩荡荡的去了塞外。
我见过大海,却没有见过草原,从前总奇怪为什么世界上最有侵略性的民族不是在海边就是在草原上,如今才知道,这样的广阔可以激发出多少的雄心。
天刚蒙蒙亮,我就被他叫起来,去看日出.
我和我丈夫并肩爬上一个小山坡,看一轮初生的太阳喷薄而出。
他的嘴角有柔和的弧度.他的自信从内而外的缓缓释放,像初生的阳光一样,温暖却不会灼人.
“毓敏,你是喜欢看落日还是日出?”他转过头来微笑着看着我问。
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我是个粗心的人,并不能体察出很多细微的差别。
“我也不知道。落日和日出好像都差不多,只是看完落日之后会冷,但看日出要起的很早。我好像都不喜欢。”我瘪瘪嘴道。
他笑了笑道,“我喜欢看日出。看太阳一点一点的爬上来,我好像可以握住它的光芒,它好像和我一起升上天空。那样的美,真正可以醉人.”
看着山下静谧的草原被阳光从远到近洒上浓浓淡淡的光彩,突然很想对着空旷的山底大声喊叫。
Love is an ever-fixed mark,
That looks on tempests and is never shaken,
It is the star to every wandering bark,
Whose worth’s unknown, although his height be taken.(1)
莎翁的诗句用韵都很铿锵严整,以致于我可以尽情的重重吐出韵脚,放出肺里的浊气,吸入带着湿润青草味的新鲜空气,得到喊叫的快感。
“别问我说了什么,不会告诉你的。”看着老八想问,我对着他笑了笑,打马下了山。
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
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自挺立。
爱又是指引迷舟的一颗恒星,
你可以丈量它的存在却永不知晓它的价值。
莎翁的爱情诗浪漫而隽永,可惜我只记得这么几句。不知道在这个时空能不能得到共鸣,然而道理就是这么的清晰,好像预见了很多的未来,种种荣辱却永远逃不出这短短的几句诗。
到了山下,真正是一天开始的时候,今天的重头戏就是——赛马。
当我骑在那匹胤禩为我选的枣红马上看着他微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赢定了。
红色的令旗随着礼炮轰的一身落下,我夹了马肚子扬起鞭子就冲了出去,不去看我身边的妯娌,我只知道,我要最早的到达那个标着终点的栅栏。
骑着马往前奔跑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快感,好像释放了所有的激情又好像凝聚了所有的激情。后来我才想明白,为什么他们那些兄弟喜欢赛马——这就是男人自我成就的方式——好像争夺皇位一样。
冲出终点好久我才轻轻勒了马头,让它慢慢跑向皇帝大人那儿,我翻下来,笑着接受各位或者嫉妒或者赞赏的眼神,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了郭落罗格格的骄傲,那是一种令人沉醉的快乐。尤其是当我看到我的丈夫的眼睛里满满的骄傲时,虽然狂奔过后有点想吐,但是一切都很值得,我也是个虚荣的女人,而且希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就是这样。
“好啊,毓敏果然是咱们大清骑术第一的格格。老八,你这个媳妇给你长脸了!”康熙拊掌笑道,“赏!把朕昨日猎获的两只黄羊赏给八贝勒和福晋。”
我和老八跪谢了赏,康熙是个洒脱的人,到了草原也和一帮儿女一起下围场,而且每有猎获。从前听老妈说会玩的小孩子才会学习,用到老康身上,亦然。
“胤禩,下面就看你的了。”老康最后笑着补充道。
“儿臣遵旨。”胤禩并不谦虚,因为我知道他有可以骄傲的理由。这么多的兄弟,除了年纪尚小的几个,胤禩的武功骑术是可以称的上最好的。
但皇子的比赛并没有福晋们的那么简单,总是萦绕着小心翼翼。
四贝勒因为脚上的旧疾这两天一直勉力行走,最先报了康熙,免了此次比赛。太子,三阿哥在京城处理日常的政事没有随扈,七阿哥有宿疾,自然也免了随扈,真正能参加比赛的成年皇子只有老八老九老十,还有十二十三,十四并不算真正的成员,康熙只是带着他来看看,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非正式的随扈,但按着他的性子,当然也要算上一个。
所以,当他们排成一排的时候却有些七零八落的,反而没有刚才我感觉到的鼓舞和激动。这个情况下,老八很轻松的赢了比赛,于是老康又不免一场赞美,顺便小小的批评了老九老十,说他们两个文不及年轻的十三,武不及老八,竟是有些一无是处的意思,但这两个素来也不指望能得到赞扬,所以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倒是十四,很是介怀了一回。
“我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赶上八哥了,就那么一点点!”他走到我面前搓着食指和拇指给我看。
“输了就输了,哪有那么多的理由。”我笑着倒了杯茶给他,示意他坐下来,又端了之前凉好的给老八。
“咳,你当然帮着八哥,可你可别忘了,之前可是我教你的骑射,你那只黄羊怎么的得分我一个腿。”十四一仰脖子把一杯茶喝了个空,摸了摸嘴笑道。
“好说好说,到时候给你一只都没问题。”说着转了脸问老八,“你说那两只黄羊咱们怎么办?拿来烤了好不好?”我想起红楼梦里吃鹿肉的一节,提议道。
他笑了笑道,“听你的。”
于是我就真的去准备烤黄羊,顺便给各位阿哥福晋还有老爷子发贴子,注明了是借花献佛,借老头子的羊给大家找个乐子。老康没料到我们还有这一出,笑呵呵的应了下来,还拨了几个随扈的御厨房的厨子供我调遣,还叫千万不要拘束。这样,本来不麻烦的事情就更加简单。
遗爱(下)
我的设想是来个烤全羊,可老八说这两天大家烤全羊吃的都差点积了食,还是不拘样式弄出些野趣来,顺便大家坐在一起叙叙就好。领了他的最高指示,我找了御膳房的大厨给黄羊剥了皮切了快,洗净,沥清,堆了一堆,另又叫找铁炉,铁叉,铁丝网,可是那么多人,一人一副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那么多,干脆让他们拿了厨房里顶大的一套来,横陈在当中,要吃的就自己拿了羊肉去烤,取个随意而已。中间是一堆烧的正旺的火堆,却没有放椅子马扎,大家席地而坐,倒也有趣,只给老爷子寻了张靠背椅来。
天刚泛了黑,九阿哥十阿哥就来了,可惜这回柳琴并没有来,九阿哥带着个新进府的侧福晋,叫什么绮秀的,一副不胜娇羞的样子,却没有柳琴真实自在,所以跟她也只是点头之交而已,十阿哥此次只是一个人来,却在草原上结识了个蒙古女子,此时正说的开心,也无暇顾及其他,十四老早就跟着我后面到处玩,看着他们准备,此时更是迫不及待捡了个羊腿就真的烤了起来,四贝勒能来真是意料之外的事情,看见他我忙迎上去道,“四哥这回真是给我面子了!”
他淡淡笑道,“听说八弟和弟妹今儿大出风头,我这不是道贺来了。”环视了一圈道,“也难得弟妹想的出来,这样倒是自由。”我笑着点了点头,他自去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等到十三跟着老爷子进来的时候,场子里早已叽叽喳喳,唱唱笑笑,热闹非凡了。可老爷子一现身,立刻就像被按了静音一样没了声音,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家的天伦之乐真是难享受,可还是得走上去招呼十三和老爷子。
老爷子当然是个聪明人,见了情况,笑着弃了那张靠背椅子,盘腿坐到地上,对着流连在烤架边的十四喊道,“老十四,你也别光顾着自己尝新鲜了,给朕也烤一只。”一句话说的底下就有憋不住的笑意。老康尝了尝十四的手艺又道,“看来下次御膳房的缺朕可以开给十四阿哥。”说着左右看了看,大家终于放开了笑出来,老康又道,“今儿都别拘束,朕就是来凑个热闹,你们该怎么玩的就怎么玩,朕倒要赏那最会玩的!”
于是,又像被逐渐调大的声音,场地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可却是各玩各的,被冷落的人反而没趣,于是我碰碰老八的手肘,对他耳语几句,他笑着点点头,走到中间,道,“启奏皇阿玛,毓敏适才想出来个点子,说是要击鼓传花,鼓停之后拿着花的那位要表演节目,不知皇阿玛可否准奏?”
老康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老八,笑道,“准奏。”
于是我下去找了个红绸子,和击鼓的人讲了一番规矩,正式开始。
第一通鼓停的时候,红绸刚好被十四扔给了十三,十三笑了笑站起来道,“儿臣献丑,给皇阿玛舞剑助兴。”可是皇帝面前却不能用兵器,于是他捡了根木头,正准备开始,老康却发话了,“老十三,一根木头怎么能叫剑。朕前些日子赐给你的佩剑呢,拿出来。”十三没想到老头子准他御前用剑,愣了一愣道,“儿臣遵旨。”
火苗噼噼啪啪的舔着木头,中间被让出了一大块空地,我有点困倦的倚在老八的肩上,看着十三挺拔的英姿投影在青青的草地上。一边舞动,一边吟唱道,
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慰平生兮吾将醉,吾将醉兮发狂吟。
剑气扬起之处十三的衣带飘飞,颇有些周公瑾的翩翩。一曲终了,十三抱拳而下,老康击节笑道,“好!赏!赏十三阿哥御用羽箭一壶,老十三,明儿狩猎朕要看你立功名。”十三的脸上因为兴奋和对未来无限的憧憬而印出了新鲜的不加掩饰的雄心壮志。
第二通鼓停的时候老九正和侧福晋说话说的开心,完全没注意红绸子已经在他面前摆了好久了,于是所有的人都掩着笑看他有点摸不着头脑的站起来,想了半天红了脸道,“儿臣也没什么才艺,就给皇阿玛和各位兄弟讲个笑话吧。”
老康一面点头,一面让身边的小厮去取茶来喝。
“话说,一天,儿臣听说个题目,说是要在半柱香内写上打破世俗伦理,又包含江湖门派之间多年恩怨情仇,同时情节还要扣人心悬,大有血雨腥风呼之欲来的文章来。”说着看了看周围的人,对着十三道,“老十三,你文墨好,你说说怎么写。”
十三笑了笑道,“这本也不难,只是半柱香里倒是有些赶。”
老九拍手笑道,“就是这半柱香啊。”正要说下去,一边老十喊道,“九哥,可是这一句。”说着站起来,调门一转,大喝一声,“秃驴,竟敢跟贫道抢师太!”
老九看了他一眼道,“你怎么知道?”
老十很无辜的道,“你早已说过很多遍啦。”
老八笑的肩膀一颤一颤的弄的我的脑袋顺着他肩膀就滑了下去,我抬起头来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他笑着揽了我的肩膀,老头子那厢被一口茶呛的一直咳嗽,坐在他旁边的老四忙拿过茶碗来拍着老康的脊背帮他顺气。好一会儿,老康缓过气来,笑道,“你们两个看看,这些兄弟里面可有不学无术在你两之上的?不过,能说些笑话来怡情悦性倒也不错,只是老九这笑话太不文雅了些。看在让大伙儿乐了一回的分上,还是要赏。”老康顿了顿,手指轻轻扣着膝盖,像是在考虑赏他们两个什么,“回京之后,赏九阿哥十阿哥武英殿聚珍版《御制诗》各一套。”
下面又有笑声,老九老十并不见得喜欢这赏赐,然而也乖乖的谢了恩。
下面又开始击鼓,夜却已深,老康看看差不多,也走了。
大家玩的更疯,只是我却觉得身上很不舒服,大概是今天又是跑马又是准备晚宴的,有些累过了,因此也跟胤禩说了自己先回帐子去休息。他本来也要回去,但这烤肉宴本来就是我们两个发起的,现在全走了也说不过去,于是只我一个人回了帐子。
周围帐子的主人都还在前面空地上玩,偶尔传来大笑的声音,连那些小厮丫头也趁着这机会到处去找乐子。我躺着听着安静里一阵一阵的笑声反而睡不着了,莫明其妙的难受更甚。翻来覆去的,折腾了好一会儿,肚子却开始疼起来,却又不像是拉肚子,后来越来越厉害,连腰也跟着疼了,像是身体被什么绞着,疼的几乎要晕过去,可是却一个人也没有,我开始恐慌,想站起来去叫人却四肢无力跌在了地上,身体里面像有什么东西汨汨的,无可挽回的流出来,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我这阵子月事不稳,为什么总是喜怒不定,为什么骑了马会想吐,为什么会没有力气,会嗜睡,在那一刻,全部明白了,但却来不及了。那种霎那间明白的惶恐甚至比未知更加可怕,它让你看着结局一点点的跌进去,没有任何的希望和帮助,就像遭受剐刑的人在接受最后一刀的时候突然清醒过来。
后来,我经过了很多这样明白的惶恐,但却全部都没有这一次让我更加的绝望。我一个人看着我的第一个孩子慢慢的覆灭,束手无策。
当我看到胤禩惊愕的冲过来的时候,这样的恐惧慢慢退去,或者说,意识开始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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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莎翁的著名十四行诗116号。
记得《理智与情感》里面,某个下大雨的黄昏,被抛弃的妹妹在英格兰的高地上大声喊叫这四句话,太赞了,某鱼喜欢,所以让女主说出来,比较符合她那个时候的心情。说白了这个故事要表达的也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