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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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是师然,明日城城主。

卷一 天启篇 〇六

西秦的人都知道师然是谁,他的名声远远不如莫珩或别云辛响亮,甚至被谈论起的次数,也比不上启城城主和夫人的那段风花雪月,但没由来的,人们往往会记住这样一个人,也包括我,这或许因为人们都喜欢探究神秘的事物吧。

而人们探究有关师然最多的秘辛,便是他那个凭空冒出来的儿子,但即便集合起西秦所有智者和研究家都不能挖掘出这个男孩儿的生母是谁,于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答案是经过师然本人证实的,相信长此以往下去,很快就会成为悬案。

我垂下眼,微微挣脱手腕,本以为挣不开,不想师然也松了力。

师然走开几步,神色缓和:“哦,原来是你。”

我望着他的侧脸,一时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师城主怎么会在天启城?”

一问完便想起今天是莫珩的生辰,以他和师然、别云辛的交情,他们会出现在天启城并不奇怪。

师然扯扯嘴角:“请姑娘给莫珩带句话。”

我插嘴道:“我正准备走,还是请师城主自己去说吧。”

师然漆黑的眸子里浮现疑惑:“你不是……”

“不是。”我再次插嘴,不知道打哪儿借来的虎胆:“如果师城主是问我是不是被我们夫人送给莫城主了……不是的,我拒绝了。”

师然嘴角微翘,隐含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但并非善意:“那你又怎么会在此出现?”

是啊,我为什么在此出现,难道告诉他我虽没有答应莫珩,却立志要成为天启城第一号厨娘,所以不远千里迢迢追来莫珩的大本营再闯出一番名堂,终于凭自己的能力走进城府,就连你刚才吃的那些菜也都是我做的,要是你招我不高兴,我就下毒让你拉个三天三夜?

我的话还没出口,就听身后有一厨房伙计叫我:“连老板!原来你在这儿,莫城主说请连老板到前厅见见客人!”

我抿抿嘴,被抓个现行自知躲不过去,然后仰头看向师然,他正垂着眼定定看我,依旧是不见底的冷,但又好似清澈了些,在这样的眼神下,我说:“今儿个师城主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师城主。”

我分明看到他的睫毛轻眨,好似应了我的话,但那一瞬之后,又好似只是我的幻觉,我笑了笑,转身走出凉亭,脑中竟还留着方才那一幕,乌发覆盖之下,肩膀被雨水沾湿,长袖下修长的手指正握着一颗珠子,纯正的黑,闪着光泽,就像镶嵌在那张脸上的那双眼,看着人时,不显一丝温度,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很多年后我想,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完美的伪装和隐藏,身为一城之主,总该是像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吧。

前厅内,宾客尽欢,莫珩端坐首座,一手执杯淡淡微笑,见到我时,神情一顿,接着浮现笑意,道“胭脂?”

我缓缓抬头,一时之间不知作何感想,身旁的侍从立刻说:“这位就是连老板。”

莫珩眯眼看我,脸上醉意朦胧,我垂了头,缓缓跪下行礼,却在膝盖落地前被一股力量撑起,那双手的指尖泛着红,是酒气,温度滚热并且有力,顺着看上去,是泛着光泽的紫色缎子,沾了酒渍的前襟,接着便是莫珩的笑脸。

他托起我的手说:“胭脂,你是不是改变主意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莫珩已经令侍从收拾厢房,好好招待连老板,快的令人猝不及防。我被侍从带下去的时候,在回廊处远远就见凉亭里的那道身影,青黑色的衣衫映衬在水雾和薄纱中,仿佛只是一抹幻觉。

我在天启城城府的厨娘生涯就此展开了,每天的辰时、午时、酉时,城府的侍从会来小厨房取走饭菜,若是莫珩吃得开心,侍从也会来传话,若是莫珩有事外出,侍从会将饭菜原封不动的端回来。

在城府的日子很清闲,这里和启城城府截然不同,除了下厨,我整天没事可做,唯一的消遣就是在院子里发呆,但我再没见过师然,也没见到前来做客的别云辛,听说他们已经返程了。

来这里七天,我见过莫珩三次。

第一次,莫珩匆匆走过院子,见到大树下发呆的我,顿了一下,说:“你变了很多,胭脂。”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行礼,他便又急匆匆的走了。

第二次,莫珩叫人找我去见他,除了他,我还见到一碟菜,他说这是他做的,请我吃。我吃了,真难吃,生生咽下去的时候眼泪差点飙出来:“君子远包厨,这话说得真好。”莫珩不语,以后也再没吃到过他做的菜。

第三次,莫珩将一纸契约交到我手里,这是我打工的那家酒楼的经营权,我还给他说:“胭脂不会经营酒楼,胭脂只会玩耍柴米油盐。”

然后我问他什么时候才能走,莫珩说:“既然你不会经营,回去了也没意思,就留下吧。”

我张了张嘴,又说:“义父年老,又有眼疾,胭脂总不能留他一人在那儿。”

莫珩从善如流道:“那也接过来吧。”

就这样,我和连伯的栖身之所换成了城府,昔日我们是城府的下人,现在我们是城府的贵宾,真是事易时移,始料未及。

连伯对我预感,莫珩早晚会找我谈婚论嫁,我说我的出身不好,莫珩要不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想中和一下品种,要不就是别有目的。

连伯问我为什么面对莫珩可以如此冷静的分析,我说因为合欢,一想到合欢,就想到莫珩,一想到莫珩,就想到合欢,合欢就像是一味醒酒药,什么都能打醒。

连伯感叹着说,也不知道我这是多愁善感还是太过理智,还说身为女子,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好。

我告诉他,合欢是我见过最多愁善感的姑娘,她生前除了一块儿琉璃也没能留下什么给我,死后却将这个性子灌输了来,表做纪念。

连伯问我以后的打算,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离开,我反问他留下来如何,离开又如何。

连伯说,留下来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终身为厨娘,一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我考虑了很久,难以回答这个问题,倒不是我纠结是当厨娘还是变凤凰,而是苦恼为什么选定一个身份就要选定一辈子。

我说:“我想先当几年厨娘,腻了就走,天下这么大,西秦以外的地界我没去过,很想去看看,最好多学几道菜,再在四十岁的时候开一家南北酒楼。”我当时的梦想真美好,自然万万想不到几年后嗅觉顿失,唯有替人收尸,不知不觉走上仵作的道路。

连伯笑我太过理想,还说理想是难以在现实中实现的,我若是在这里当了几年厨娘,恐怕也难以走出这座城府了。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试问一个熟悉城府内部结构又深知城主口味的人,怎能随便被放出去?

我说:“嗯,我真是太过理想了,我想咱们还是趁早走吧。”

就在我和连伯决定向莫珩请辞的那天,莫珩先派人叫我过去谈话。

临去前,连伯嘱咐我说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叫我一定要先发制人,否则要是被莫珩抢了先机,我们恐怕就走不了了,因为古往今来很多变数都是发生在礼貌谦让请对方先说的前提下的。

我怀揣着这份嘱咐去见了莫珩,正要说“我是来请辞的”却不料莫珩的话已经伴随我刚跨入门槛的脚拽了过来,他说:“胭脂,你可想过以后么?”

我说:“我……”

他插嘴道:“你想的以后和我有关么?”

我张了张嘴,看着莫珩一脸期许,仿佛有璀璨流光在他眼里流转,竟不忍心说“和你没关,一点都没关,真的”,只好说:“哦,我还没想过以后。”

莫珩一笑:“那正好,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我不语,走过去坐下,在桌下攥紧拳头,对他规划的“以后”实在没什么预感。

莫珩为我倒了一杯茶:“我这座城府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再养活一二百人也是可以的,我今年二十有三,尚未娶妻,也没纳妾,身家清白,父母早年都去了,平日里我可能会有些忙,毕竟天启有许多政事要料理,但晚上基本不外宿,准时回府吃饭、睡觉,你……”

我刚端起茶杯的手被他这番话吓得一滑,茶杯“咣当”一声掉在桌上,打断了他的话尾,我立刻说:“城主,您到底想说什么,是想胭脂帮你寻摸个合心意的夫人么?胭脂不才,见过的女子不少,能善解人意辅佐城主的却不多,思来想去,只有合欢,可她……已经死在了启城,她说她是为了启城而亡的,是陪葬,是追随,我身为她的妹妹却不能鼓起同样的勇气,所以至今不能释怀。”

莫珩不动声色的扶起茶杯,又蓄满茶:“你是在怨我么?”

我说:“不,我是怨我自己胆小怕事。我这个人没什么志向,只想着三顿温饱,一路到老,事业不见得要做的多红火,只要比其他人活的都长寿就够了。”

莫珩笑看我:“真好,我也有这个心愿,这是不是就叫做白头偕老。”

我懵了,实在不知道怎么从他们家能再养活一二百人一路演变到白头偕老的,只好立刻顺着话倒回去,想找出问题所在,但我们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我却想不起来,正在暗自着急的时候又被莫珩抓住了手,打开了我紧握的拳头,慢慢抚平。

我看他望着我的掌心,刚想问“城主还会看手相么”,却被他翻过了手背,一路抬起,凑到嘴边,轻轻一吻。

我登时惊了,抽回了手,连忙站起身后退两步,又被身后凳子绊的踉跄出去。

莫珩不急不忙的伸手一拽,把我稳住,接着站起身将我揽在身侧,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这样怎样与我白头偕老。”

我哑口无言的望着他,心想这人太能掰了。

他则低头笑道:“方才还没说完,我晚上是基本不外出的,准时回府睡觉、吃饭,若是碰到推不开的应酬,大抵就是一年一度的府宴吧。只是以往每年的府宴都独缺了女主人,你,可愿意?”

我不答反问:“城主,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含笑不语,我又说:“当初为什么你要拒绝合欢?”

莫珩一怔,笑意渐敛,松了手,再度坐回桌边,我也坐了回去,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希望城主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这也是合欢想问的,这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

莫珩沉吟道:“我给你的答案,你能接受么?”

我说:“只要是城主说的,我应该可以接受。”

他抬头看我,轻笑一声:“胭脂,你真是个较真的姑娘……你们夫人说合欢喜欢我很多年,我却感受不到,我甚至记不得谁是合欢。但那日在启城城府的花园里,我却闻到经过我身边那个小姑娘身上的淡淡糯米香,后来中午吃的糯米糍和你身上的气味一样,我想那一定是你做的。而你说的合欢,我只记得在秋收宴上她身上的香味最突出,只是太浓郁了,并不适合我。”

我皱起眉:“我并不是不擦花香,只是整日在厨房忙活,不想嗅觉被其他气味干扰。”

莫珩说:“这就是了,其实我的鼻子有些敏感,闻不得脂粉味,还好你只是叫胭脂。”

原来合欢的幸福竟是葬送在她特制的花香上,我还记得那天清晨,我为合欢整理妆容,她捧着一盒百合香粉轻轻嗅着告诉我,从收集到打磨再假如药材一同制成粉末,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她平日舍不得用,就是在等今天,还叫我拿着粉盒不停对她吹气,以保证她的身上可以均匀吸收香气。

那天早上我打了十八个喷嚏,揉着鼻子看着眉飞色舞的合欢,她说不管秋收宴上有多少女人有多少花香,她的百合香粉都能脱颖而出。

她果然脱颖而出了,只是料不到会是这个结局。

卷一 天启篇 〇七

我告诉莫珩,我需要时间考虑,他爽快的答应了,看来婚姻大事都是需要时间考虑的,因为说不准考虑考虑着就同意了。

回了房,我先找了连伯,连伯说我顶着一个哭丧脸准时被人告白了吧。

我问:“被人告白不是该小脸绯红,喜不自胜么?”

连伯问我从哪得来的看法,我说是街边买的小黄书里说的。

连伯说:“被喜欢的人告白是那样的,你又不喜欢莫城主。”

他一针见血了,我半响缓不过神。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我是喜欢莫城主的,那时候合欢一说起他,我就心跳加速,不过我好像总会喜欢合欢喜欢的人和物……”

连伯说:“所以现在合欢去了,你就没有参照物了。”

他又一针见血了,我想我得找找自己的感觉。

我问连伯,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心情,连伯说就像我说的那样,小脸绯红,心跳加速,双眼熠熠生辉,手脚颤抖……我立刻把他打住,并且陷入沉思。

我可以很肯定很负责任的告诉自己,我对莫珩没这些反应,但也不否认在见到帅气逼人的莫珩时,精神难免振奋。当我将这个看法告诉连伯后,连伯表示我们的前途很堪忧,我问为什么,他说要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有长相又是城管的男人,在同一个女人身上遭受到两次拒绝,多半是会想不开的,不是撕了对方就是和对方一起死。

我问,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要么毁了她,要么同归于尽。

连伯拍着我的肩膀说,孺子可教。

我立刻表示很慌张,拉着连伯的袖子问怎么办。

连伯分析道,若是落荒而逃,我们没那个轻功,若是客气请辞,莫珩恐怕不会轻易罢休,若是条件交换,除了肉体也没有其它更有价值的……

我更慌了,表示不愿意肉偿,连伯一拍脑门,告诉我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我可以帮莫珩完成一件心愿,就当做抚慰他心灵的表示。

三天后,当我将连伯的建议告诉莫珩时,莫珩着实愣了很久,脸上的失落久久不能退去,沉默的望着我,仿佛只要望着我就能让我把方才的建议忘了。

莫珩说:“我好像还没有什么心愿未了。”

我一想也是,他都是城管了,一呼百应,若有未了的心愿,还愁没人去做么。

我说:“那什么……”

他突然插话道:“但如果胭脂姑娘不嫌弃,能不能帮我走一趟云州城,找一个人问一句话?”

我眨眨眼,搞不清楚找一个人问一句话为何非要我去,以莫珩的能力,就算是找十个人问十句话也是信手拈来的简单,我想,这应该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

见我犹豫,莫珩又说:“这个人你也见过,他叫别云辛。”

我登时一愣:“他和你不是朋友么?”

莫珩说:“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有些话才不方便问出口。”

连朋友都不能说出口却要假他人之口的话,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我说:“这个恐怕……”

莫珩又将我打断:“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有三,别云辛和他的弟弟别云州,还有莫珩的妹妹莫媛。

莫媛本是养女,是作为莫珩的童养媳带进城府的,从小就被教导的知书达理,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有人都以为莫媛会是将来的城主夫人,直到莫媛十六岁那年随莫珩头一次外出参加启城的秋收宴,一眼就看中了风度翩翩的别云辛。

莫珩疼惜莫媛,回了天启城便下了礼聘。不出一个月,莫媛就坐上了云州城抬来的花轿,心花怒放的嫁去了异地。

又过了一个月,莫媛捎来一封信,信里婉转透露到她的痛苦。大抵就是她原本爱上的是别云辛,但不想嫁过去洞房花烛后第二天才发现身边的丈夫叫别云州,接着日日见到别云辛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不得不对别云州夜夜承欢,内心痛苦万分终于酿成心病,不忍对外人提起,更不忍质问别云辛,只好写书一封送回娘家求助。

算算日子,莫媛已经嫁过去两年了,莫珩派去的心理医生都被莫媛遣了回来,因为莫媛自小就是按照城府夫人的教育制度被养大的,很早就养成了多疑且不能轻信旁人的性子,虽说心理医生都有职业道德,但遇到莫媛这样的心病也难掩八卦的心理,所以至今没能有人让莫媛敞开心扉。

按照莫珩的意思是,他信任我,相信他的妹妹应该会和他心有灵犀也信任于我,再加上大家都是女孩子,说起话来更加贴心,也更容易开导。最关键的是,我是启城灭城后唯一一个坚/挺的活下来的女人,可见心理素质多么强大。

说到启城,我便不得不问:“莫珩,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惊讶地看着我:“你还是头一次叫我的名字。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说:“哦,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纯属我个人好奇,我就是想知道在启城最危难的时刻,其它三城为何按兵不动,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城走向毁灭,你们晚上睡得着么?”

莫珩面无表情的审视了我好一会儿,眼里透不出他的想法,我只能凭空猜测。我想他可能是觉得我大不敬想杀我灭口,但又考虑到尚有求于我,所以还在是现在掐死我还是等我回来再掐死我的思想中交战着。

最后他说:“胭脂,你知道什么是国家么。维系国家的是政治,不是恻隐之心。”

我说:“我不懂政治,我也没有恻隐之心,只是觉得三国为了自己而牺牲了启城,是很不人道的,那不仅是一个城,里面还有很多生命。”

莫珩笑笑:“你真是个好姑娘,胭脂。”

我也笑笑,皮笑肉不笑。

莫珩拉着我坐下,极有耐心的跟我说了天启城的背景。天启、明日、云州一向是互相赖以生存的,邦交友好,没有人敢打破这个平衡,因为一旦有一家倒台了,势必会牵扯另外两家,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的就是这回事。所以启城遭难时,只要有一家决定袖手旁观,另外两家为了维系三国的平和,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能说启城太不会选时候出事了。

我问莫珩,当初提议袖手旁观的是谁。

莫珩说,是云州城的别云辛。

我开始讨厌别云辛,理由很简单。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咱们一起加点赋税吧,最近缺钱花”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会花钱的城管,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城府的美女不够睡了,咱们引进点外国妞儿吧”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好色的城管。

不管别云辛是贪财的还是好色的,那都是身为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应有的态度。因为若是当权者既不贪财也不好色,那他或许就会贪图人命,就像别云辛对启城的态度。而且不管怎么看,别云辛都像一个喜欢带头闹事的人。

我告诉连伯我的这番想法,还有接下来的去处。

连伯表示担心,劝我不要去。他认为我一定会报复别云辛,我说如果有能力,我或许会报复,但我没有能力,所以一切都是枉然。

连伯说:“一个女人若想报复一个男人,总会做到的。”

我不接话,反问:“连伯,依你看,什么才是合格的当权者?”

连伯说:“像别云辛那样,在他治下从未加过一分赋税,也没强抢过民女,至今未婚,一心向政,爱民如子。”

我又问:“那咱们启城的城主呢,他就不合格么?”

连伯说:“咱们城主太优柔寡断了,他的仁慈不会延续国家的生命,只会加速灭亡。”

也许连伯是对的,作为当权者,别云辛是出色的,可是作为一个人,我是瞧不起他的。

记得来天启城前,我心里装着两个问题,一个是莫珩为什么不选合欢,一个是莫珩为什么不救启城,现在都得到了解释,我也要离开天启城了,很想尽早赶到云州城,想问问别云辛若他能预见启城的惨淡下场,是否还会坚持当初的提议。

我相信,我很快就能知道答案,但我却不知道当我知道答案后会怎么做。

连伯说,一个连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事都没把握的女人,是最可怕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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