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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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眼下的情况是,有人想给云州城制造个大麻烦,所以便雇了三十来个杀手围攻云州城城主,但不想杀手们纷纷报销,却留了别云辛的一口气,云州城或许将不会有什么大麻烦,有麻烦的是我,因为若是我不救他,我就是云州城的罪人,也是莫媛和别云州的仇人,若是我救他,我就不得不先把他搬上马车再跨马加鞭赶去最近的医馆,但要拖行这么一个大男人回马车,他就算不流血而死也会被我拖死,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我先搜他的身看有没有伤药,要是身为剑客的别云辛自负剑术高明不带伤药,我再去搜刺客的身,要是连刺客也视死如归认为不用带伤药,那就是天要亡别云辛了,与人无尤。

但事实证明,不该死的,始终不会死,不仅别云辛身上有药,在场杀手人人有药,粗略统计一共七十多瓶,这是天意。

卷二 云州篇 〇一

清风淡淡,当空明月,这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夜晚,但别云辛和我这个救命恩人完全没有诗情画意的念头,真是暴殄天物。

我靠坐在一棵大树底下,看着一脸面无表情的别云辛,撇撇嘴咬了馒头,又喝了口水:“你真不吃?”

别云辛看都不看我一眼:“不。”

从他苏醒以后,就摆个臭脸,按照我的分析,他是因为本来就打算英勇就义被后人传诵以一敌三十终于力竭而死却不忘将重任和未完成的梦想交托于二弟别云州,不想被我从中作梗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所以愤愤不平。

当我将这个看法暗示给他后,他的脸就更臭了:“姑娘想得太多了。”接着就像现在这样,完全不把人放在眼里,连句谢谢也不说,真是给他脸太给他脸了。

我这个人从不给人脸,因为给别人脸多了,自己势必要丢脸,所以我决定不管他是不是城管,也要收回给他的脸。

我托着腮打量他:“你说要是我不带你走,你能活着回云州城么?”

这句话的回应就是别云辛不声不响的闭上眼,歪在地上假寐。

我靠……

我又说:“我是不想带你走的,但是又不得不带你走,除了因为赏银以外,我还受了莫珩的托福要去找一个人。”

话音方落,明显见到别云辛身形一顿,接着慢慢睁开眼,看向我,眼波静静流转。

我扯扯嘴角,咧嘴一笑:“莫珩相信我能治好莫媛的心病,你信不信?”

别云辛微微蹙眉,但我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又道:“我自己也不信,可若是我真的治好了她,也许你和别云州都会很麻烦。”然后又是一笑,尽可能的笑的无比欠抽。

小风阵阵,嗖嗖的凉快,别云辛竟然开口说了话:“那就麻烦姑娘了。”

我提醒道:“我叫胭脂。”

他说:“哦,胭脂姑娘。”

开诚布公后,别云辛的态度缓和了许多,也许他终于发现我并非贪图他美色而来的吧。我们返回到云州城的那天,天色不太好,水雾很重,迷蒙着眼看不清路,潮气裹了一身,真想一脚踹别云辛下车再换件衣裳,但碍于他是伤者,所以一路上我都对他礼遇有加。

临进城前,就见一辆马车拦路,马车夫彪悍健硕,默默地看着对面的我,又回头和身后交代了一声,便见车里跳下一个男人,容貌俊朗,双眸漆黑有神,和我身旁的别云辛有九分相似,任谁一看都会说这是一个人,是双胞胎,是他们老妈创造的奇迹和复制品,但是在这两张相似的面孔上,却透露着不一样的味道,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冷,一个热,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冷的找抽,一个热的黏人……

别云州自然而然的用肩膀撑住别云辛,挪到了他的马车里,这才回头看我,露齿一笑:“这位姑娘如何称呼?”

我说:“胭脂,替莫珩来拜访莫媛。”

别云州明显一怔:“诶,是媛儿的朋友?”

我笑笑:“我是个大夫,来治她的心病。”

别云州不语,看我的眼神换了种意味,但具体他是如何转换额度这么快速且这个意味又是什么样的意味,我也没分析出来。

实话实说,我很为莫媛担忧。若我是她,定不会找双胞胎兄弟的其中一个结婚,因为双胞胎之间很容易发生心灵感应,或许弟弟在新婚之夜的一举一动,哥哥也能感受得到,又或许弟弟喜欢的东西,哥哥耳濡目染也会喜欢。

于是这么一想,我脑中立刻窜出许多假设。

假设莫媛把别云辛当做了别云州,而别云辛一向沉默寡言也不提醒,便从善如流的被莫媛推倒,两人成就好事实在悔不当初,却又难耐偷情的亢奋,于是决定将关系进行到底,自此以后别云州便时常被安排外出,渐渐铸成了一女侍二夫的美谈。

再假设别云州依旧时常外出,别云辛又时常好奇为什么一母同生的弟弟会如此喜欢莫媛,那么基于好奇害死猫的定律别云辛一定会多家试探,最后反被莫媛吸引,又碍于亲兄弟明算账的真理,认为和弟弟一起养一个女人实在不划算而将心意苦苦憋在心里不能言说,不得已只好制造自己时常外出的机会,再时不时得罪点人终于当对方逼急了雇佣杀手多问候他几次。

假设真是很多,这说明人的想象力是无穷的,也说明双胞胎兄弟和一个心理有病不是爱谁不爱谁的女人之间实在有太多可能性了,真是制造话题的最好开头。

于是这一路,我沉浸在假设中难以自拔,连到了云州城城府都恍若未决,直到别云州提醒我该下车了,我才晃晃悠悠的随侍从走了进去,被安排了住所,吃完了小菜,听人来报莫媛要见我时,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只是想,她到底是个气质美女呢,还是个外在美女呢。

当我见到莫媛时,有了结论,她是一个美貌和内涵并重的美女,所以在因太过美貌而自负的同时也总会被太过哲理的内心世界所困扰,所以说红颜多薄命,不是被男人弄死,就是被自己烦死。

此时的莫媛正端坐在桌边,请我坐下后禽兽为我倒了一杯茶,声音淡淡的告诉我这盅茶是专门为我而泡的,是采用了什么山的什么水搭配什么地方的什么茶,水温刚刚好可以饮用,茶叶也刚刚好入味,我进来的更是刚刚好正巧能品评一下她的手艺。

我喝了一口,眯着眼状似很有品位,接着不动声色的打量莫媛。黑漆漆如瀑布的发,像她这样的已婚妇女还能整日披头散发如此雅致也实在不多,冷冷的眼,冷冷的笑容,冷冷的味道,冷冷的声音,这简直就是女版的别云辛,若说他们才是亲兄妹,我一点也不怀疑,因为气场啊气场本来就是一中难以言喻的玩意儿。

我说:“莫珩说……也许我能救救你,或者替你还了心愿。但是,这件事我并没有把握,希望你能明白,这世上的很多人和事都是不能强求的,就像我小时候怕鬼,长大却并不怕而改怕人一样,因为人会害人,鬼只会在人的心里。”

莫媛依旧冷冷的看我,冰块儿似地美人,难见喜怒:“有劳了。”

我张张嘴,想再说点什么,毕竟我才长篇大论过一番却只得到三个字心中着实不甘,但我还没来得及组织台词,门口已传来一道声音将我打断:“媛儿,怎么在这里吹风,天气凉,进屋去。”

别云州不由分说走了进来,拿起一旁的披风裹住莫媛,握着她的肩膀将她带起身拥着走进内室,声音甩在身后:“请胭脂姑娘一同进来吧。”

我跟了进去,正听见别云州怀里那清清淡淡的嗓音说:“我没病,想出去走走。”

别云州将莫媛安置在软榻上,掖好了披风的边角,侧坐在旁握着她的手轻语:“别犟了,大哥说一会儿再来看你,前面来了人,正在忙政务,我也要过去了,他们还在等我。”

莫媛微微颔首,眼里的光彩一刹那活了起来,很快又归于平静,晃得我眼晕,搞不清是不是幻觉。

别云州走后,室内一片寂静,莫媛不说话,只是垂着眼,好似在她内心世界里又发生了什么值得耐人寻味的东西,令她一时难以重回现实。

我也静静坐着,随手拿起旁边小桌上的书册,翻了几页,竟看入了神,并非是内容多丰富,而是旁边用小篆写的注释和观感,着实精彩,想来能写下这些话的莫媛确实不是什么空脑袋,也确实有足够的本钱能令世间的男子驻足追逐,只可惜,偏偏深陷双胞情谊,自虐为乐。

“我……可以叫你胭脂么?”莫媛突然出了声,不咄咄逼人的询问,透着腼腆和为难,看来她是习惯了发号施令和被人发号施令吧,很少和人客气平等的对话。

我说:“哦,好,那我能叫你莫媛么?”

她嘴角翘起,笑的极美:“嗯。”

我说:“知道了彼此的名字以后,就就可以做朋友了。”

她的眼里闪过一丝防备,接着化为乌有:“是么?”

我耸耸肩道:“如果你不能拿我当朋友,我也不能走近你心里开导你。”

她不语,我继续道:“我对你毫无企图,也没有令你企图的东西,我只是替莫珩办件事,当是还他的人情,要是事情办砸了,这个人情我便要一直背负下去,所以我的出发点很单纯,就是解决你的问题,而你只需要接受我的帮助,你说呢?”

她轻叹了口气:“离开天启后,已经很久没人和我说这么多了。”

我眨眨眼问:“你相公呢,他好像很健谈。”

她垂了眼,缓缓嘲弄:“那是对别人……他的演技一向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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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肯定的说,男主是勾刑,但是目前要冷他几章。。。因为大人物的出场都是惊艳的。。。

卷二 云州篇 〇二

莫媛的话让我很无语,无语的原因是不知道该接什么才好,倘若我说“是么,你相公喜欢对你演戏哦”就会显得很欠抽,虽然我一向欠抽,但偶尔也想收敛,但我又不能劝她说“不会的,他是你相公,怎么会对你演戏呢”,因为这样更加没有说服力,所以我只好保持缄默。

但是莫媛似乎料到了这个话题只有她自问自答,于是她只是扯扯嘴角,抬眼看向我身后的一角,说:“我和云州很少聊天。他总是早我先起身,晚我再睡下,所有的事都有下人帮我处理,我若有什么要求多半也是叫下人去传话,因为我总是见不到他的人,反而是大哥,偶尔会问我一句。”

莫媛透露的关系有些复杂。稍微整理下得出一个公式,别云州冷落莫媛,别云辛看不过去偶尔插手,莫媛幽怨被别云州冷漠,于是便感激别云辛偶尔的关心。

相信不管任何女人站在莫媛的角度上,都难免忍不住会移情于看似冷酷却外冷内热的别云辛,因为人与人之间细微的关怀是连伦理和道德底线都难以阻隔的,但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别云州到底为什么这样对待如花娇妻。

我张张嘴,委婉道:“那你和他之间的问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莫媛的视线对上我的,渐渐有了焦距,眼里全是讽刺:“什么时候?打从我嫁过来的第一天起吧……他一直都很讨厌我。”

莫媛怎么会这样说。相公厌恶妻子,多半是因为妻子不忠或是相公搞外遇,但外面传言别云州一向洁身自好,府内又没有二房或小妾,莫媛感激别云辛也是从他们冷战后开始,究竟问题出现在哪里?

莫媛好似看出了我的疑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你能想象得到我们的洞房之夜是发生在我嫁过来一个月后么?”

“哗啦”一声,我手里的书册掉在了地上,但我还来不及捡起来,便听门口又传来一丝细微的动静,站在门口一脸尴尬的男人,正是别云辛。

我忽然有种错觉,好似生活在云州城城府里的三个主人各自心里都装着一个人,只可惜心里装着的那个人并不能陪在自己身边,阴错阳差之下,日日相见,日日痛苦,夜夜难成眠。

莫媛站起身,脚下的裙摆滑开优美的弧度,忽而展颜,露出一抹不深不浅的笑,看着别云辛,亲切而疏远:“大哥,我没什么事,只是云州太过小心了。”

别云辛垂下眼:“哦。”复又抬眼看向我:“明日要来个客人,我和云州都抽不开身,若是有待慢的地方,请胭脂姑娘见谅。”

我也站起身:“不用管我,我随意就好。”

别云辛走后,莫媛的心情额外的好,苍白的面颊泛出了血色,趁着整个人也如沐春色。

不知道打哪来的神来一笔,令我问出一个荒唐之极的问题:“莫媛,你刚才说你和你相公的洞房之夜是发生在你嫁过来的一个月后,在此之前是不是还发生了什么事?莫不是因为别云辛?”

莫媛面带惊讶的望了我一会儿,苦涩的笑容渐渐浮现在脸上,恰到好处的应验了我的猜测,接着,她用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轻轻描述了那天的来龙去脉。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那时莫媛随莫珩一起赶赴启城的秋收宴,茫茫人海中,远远一瞥只瞧见了那个冷目白衣的男子,莫珩轻轻在耳边告诉她,那就是云州城的城主,别云辛。

别云辛投来一笑,深深印在莫媛心口。

此后许久,莫媛口中总是喃喃念叨那三个字,直到坐上花轿的那一日,她露出了一生最美的笑容,下人看呆了说,您真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子。

长途跋涉抵不过心里的一丝期许,接连赶路没有让莫媛感到半丝疲惫,当她端坐在大红的软榻上,静静等候着心里的那个男人为她掀开盖头时,心里想的便是要像来时那样笑一般也对着他笑,让他看到自己最美的一面。

然而,盖头掀开后,她的笑容却在那人的一句话中土崩瓦解:“我不是别云辛,我是别云州,你说要嫁给今年秋收宴上的‘别云辛’,那次去的其实是我,我大哥因病未能前往。”

从短暂的震惊中回过神,莫媛站起身靠向别云州,轻声道:“不管你是不是叫‘别云辛’,我要嫁的就是在秋收宴上的……”

莫媛正要靠向别云州,别云州却先一步抽身,任她扑个空。

莫媛呆愣地抬头正撞进一双冷的刺骨的眸子里,听他说:“夜深了,你睡吧,我还有事。”

一阵风划过,别云州已经闪身出门,彻夜未归。

由此可见,一见钟情多蹉跎,美女帅哥难搭配,看人要谨慎,投资需小心。

在知道自己嫁的男人不是别云辛而是别云州之后的第三天,莫媛便振作起来,她想当初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被皮相所扰,既然上天能创造两个一摸一样的人,便等于给她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她愿意服从上天的安排。

这样乐观的一个人,原本是上天的宠儿。

有了这层心里认识后,莫媛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对于相公时常早起也归类为他政务确实很繁忙,心里黯然,面上却不表现。莫媛并不常在脸上涂抹胭脂,每日清晨独自起身,踏过层层门廊伴随晨雾绕行花园一周,佳人晨曦真是赏心悦目,偶尔碰上阴雨天,不免独坐窗头闷闷发呆,想着什么时候相公会回来,什么时候能说上一句话。

如此日思夜想,莫媛变得越来越沉闷孤僻,试想一下,一个从小就被教育的不能轻信别人的女人,到了一个陌生环境,除了自己的相公还能相信谁呢,可就连她的相公也忽略她,她便成了一个活死人。

可是从小就坚强内敛的莫媛并没有怨天尤人,毕竟当初是她主动请嫁,他们纵使一时不熟,也有一辈子的时间相处。

但不想在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撞见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别云辛,那一刹那,莫媛后悔了。

她一眼就看出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相公,更一眼看出这个人就是当初令她一见倾心的男人,莫媛突然活了,醒了,大彻大悟了,也心碎了。

自这一次撞见后,撞见的次数便开始叠加,不知道是不是偶然,两人总能在同一时间出现在花园的同一个角落,他们从开始的点头到偶尔说一两句话,一路发展到互相交换了人生里仅有的几个笑话,前后还不到五天。

据我分析,那五天是别云辛一生当中最无所事事的五天,所以才会整天没事找事跑到花园里偷闲。

某一天,别云辛正说到云州城城府里已经很久没听到过小孩子的啼哭声了,莫媛一下子白了脸,涩涩一笑告诉他,她和别云州未曾圆房。

莫媛当时的心理活动是想用这个秘密试探别云辛,要是他也对自己有意,知道自己仍是清白之躯,说不定这椿婚事还有转圜的余地。但是莫媛忽略了一点,别云辛、别云州自小相依为命,别云辛又一向谦让,除了城主的位子以外,只要是别云州喜欢的,别云辛一概放任。所以莫媛冒险捅破这层窗户纸的代价便是稍后亲历的雷霆之怒。

那晚,别云州提早回了房,满脸愤恨,冲红的血丝挤满了双眼,从头到尾,他只说过三句话,这三句话在此后化作了莫媛此生最大的梦魇,午夜梦回时声声会放。

别云州将莫媛甩到床上,巨大的阴影铺天盖地的笼罩下来,一只手已经能压制住莫媛上半身的挣扎,另一只手捏住她的双颊,声音低低沉沉:“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大哥?”

莫媛惊恐的望着他,倔强的不肯流下眼泪,天启城大小姐的尊严是不容践踏的,这是她曾受过的最深刻的教育。

衣衫被甩落在地上,一件接着一件,如凋零的娇花,脆弱的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床幔仍是大红色的,戏水的鸳鸯,缠绵的凤凰,就着这样的锦被绣枕,别云州幻化成了魔鬼:“好,你想洞房,我就给你,只是你不要后悔。”

莫媛高声呼救,却无人敢踏进这座大门紧闭的小院,当他冲进她身体的刹那,混合着喘息声,他沉声告诉她:“别云州从不受人威胁……你可以尽管试试。”

这一晚的呼吸声深深印刻在莫媛心口,此后两年,莫媛时常在半夜惊醒,总是蜷缩在床的最里端,捂住双耳,对于流窜在黑暗中的呼吸声有种莫明的恐惧,尽管她也不确定是否真的听到。

此事过去不到一个月,别云州再次提前回了房,二话不说便将莫媛压在身下,莫媛的挣扎只是以卵击石,留在别云州面上和身上的抓痕也被他轻笑带过:“若是明儿个大哥问起,我便说是你我闺房之乐。”

莫媛哭的嘶声力竭,把眼泪往肚子连咽,有苦无人说,渐渐成了心魔。

这一晚的事被别云州屡次复制,数月之后,莫媛摸出了规律,她记得最初的那次,别云州曾请了大夫为她把脉看诊,似是测算了她最容易受孕的日子,于是每月那几日别云州总会很早回来,遣走下人,关上院门,再折磨她到天亮。

在最痛苦的刹那,她的脑中总会浮现最美好的那一幕幻觉,清晰地仿佛可以洗涤所有侮辱。那时莫珩介绍说“这是家姐”,别云辛投来淡淡一笑,她双颊燥热的垂下了头。

不知过了多久,又到了别云州早归的日子。

纠缠之时,莫媛挣扎的从枕下掏出一把匕首毫不留情的刺向他,却偏偏刺偏了寸许,别云州应声倒在她身上,赤红的血染在她胸前,她哭着喊着将他推开,躲进床角,最终却仍是叫人进来救他,也不知是不忍见他血流而死还是因为不想担负起杀人犯的罪责。

病床之上,苍白着脸,别云州嘲讽道:“没想到你也敢杀夫,想想我该怎么告诉大哥?”

故事告一段落,莫媛的脸已经布满泪痕,泣不成声。

我久久不能成言,不敢置信别云州如此变态,也不敢置信莫媛如此忍耐,倘若是我,那一刀下去该是断了别云州的死孙根吧,毕竟一切罪孽都是从它开始的。

我说:“要是你有了孩子,也许就不必再承受这样的折磨。”

莫媛低下头,声音冷冷的:“孩子,本来有过,后来流掉了,再也没能怀上。”

我抖了一下,正想问她是人为的还是造化使然,便又听她说:“这样也好,再好不过了,若是生下了他的子嗣,将来长大了也要去糟蹋别家的姑娘么?”

我接不上话,心里很想告诉她,变态都是个人行为,不会传染,就算是遗传学,也有一定的概率,只要教育的好,变态的儿子也可以是好人。但转念一想到别云州很可能会言传身教时,便瞬间赞同了莫媛的看法。

看来,这样一对夫妻的确不适合传宗接代。

想了这么许多,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表示安慰,台词在脑中一过,便道:“莫媛,其实人生大抵都是如此,不是被人强/暴便是被生活强/暴,人会强/暴你的身体,但生活会强/暴你的精神。你自小生活无忧,大概不知道民间百姓如何疾苦,上天不忍心给你疾苦,便会换一种方式让你辛苦,酸甜苦辣,每一个人都要走过一遭,每踏过一个门槛,还有会下一个,许许多多门槛就在眼前,就需要我们无数次的超越,倘若放弃了,便连踏过去的机会也没了,倘若不放弃,人还能活,只要活着,就总有希望。”

莫媛望了我许久也不发表意见,不知道听懂没有。

我有些焦急,本想长篇大论的解释一番,她已做出了回应:“哦,那你说,若是我杀了他,是不是就代表跨过了这道门槛呢?若是这样简单,我那次便不该仁慈……原来竟是我自己放弃了机会么?”

我张着嘴,说不出话,但我知道我必须阻止,因为她已经往最偏激的路上走了。

莫媛却忽而一笑,笑的让我顿时发冷:“要不,我再杀他一次,杀了他,解放我自己,如何?其实当寡妇也不是不好。”

我支吾两声,道:“杀了他,你也要陪葬,法律不会放过你。”

她别开眼:“就算法律放过我,他也不会放过我,既然这样,我不如赌一次。”

我皱眉想劝她,她已拉住我的手恳求道:“胭脂,你愿意帮我么?”

冷冰冰的脸上挂着两行泪,眼里闪着决绝和凄苦,苍白的唇上有道咬破的血痕,那是她脸上唯一的一抹色彩,触目惊心的美。

此时的莫媛,是让任何人也说不出反对的话的,我也是人,于是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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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哎。。云州啊,你这么变态为的是哪般啊!!!

卷二 云州篇 〇三

得知莫媛的故事后,我的心情是额外沉重的。说故事的人要能感动听故事的人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我得承认莫媛已经把我完全感染了,所以当我提笔准备写下给莫珩的第一封汇报信时,压力也是不可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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