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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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倒很镇静,既然离家出来了,她早就有这方面的准备,便笑笑说:“我夫君离世才一年多,孝还没满呢。”

方太太当然知道于娘子的孝期,不以为然地说:“夫妻恩爱,守孝也是应该的,只是守了一年就行了,旁人就觉得已经情谊深重,用不着非守上三年。”

春花便不再答话了,让方太太倒无言可说。又找机会提了几次,春花都是这样的话,她庆幸自己用了于娘子的寡妇身份,对于亲事的问题,只要以守孝推了,再这样低头不语,谁也没办法。

又过了十几天,涂三爷说过的田掌柜来了。田掌柜是在定辽前卫开布店的,小本生意,不可能到京城进货,都是到广宁府取货的,与涂三爷打了几次交道,觉得他的货又好又便宜,因此已经是涂三爷一个固定的客源了。这次涂三爷到京城进货,他是知道的,因此算着时间过来了。

将货物的事情结完了,涂三爷也将他请到家中,摆了一席,因田掌柜是有年纪的人了,便将方太太和春花也都叫来,在一间屋子里另设了一席一共吃饭说话,并将事情说与田掌柜。

田掌柜自然满口答应,但回程时间,他暂不能确定。原来,他来时与定辽前卫的几个商人一起过来的,大家又是随定辽前卫领军械的兵士一同前来,大家约好一同回去。

田掌柜五十多岁,中等身材,留着一把山羊胡子,黑白斑驳,神情也很和蔼,对春花说:“向来领军械都用不了多久,大约也就是一两天之内,必然返回定辽前卫,于娘子赶紧收拾好东西,老夫一有消息便过来告知。”

春花自然点头答应,又问了些定辽前卫的事,涂三爷也没去过那里,并不知道那边的情况。

惊喜的是田掌柜还认识鲁千户,并了解些他的情况,其实也不算是意外,定辽前卫下属五个千户所,鲁千户就是其中之一,在定辽前卫也算是大人物了。

鲁千户四十多岁,家里只有一妻,没有妾室,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听说鲁夫人还怀着一个。这人仁义豪爽,济困救贫,在定辽前卫也颇有些名气。也确如于娘子所说,千户所里鲁家的亲戚并不少,有十余家,都是陆陆继继投奔而去的。

这些消息对春花是非常有用,因为于娘子那时并没有与春花说太多鲁千户的事情,其实她做为一个后进门的年青媳妇,也并不太了解。眼下春花也是这样解释的,涂三爷和田掌柜也没有奇怪,在这信息流通非常差的时代,这种情况很常见。

春花听了田掌柜的介绍放下了心,鲁千户是个好人。田掌柜还吞吞吐吐地暗示了鲁千户的夫人不贤吝啬,春花记在心里,又请教了田掌柜定辽前卫那里的风俗人情。

请田掌柜为她定了两辆车子,然后春花收拾好行李,又在广宁府买了礼品,据田掌柜说,定辽前卫那里比起广宁府又差得多了,很多东西都买不到,那里的人也分外喜欢广宁府出产的物品。还有留儿也渐渐大了,能吃些糕饼点心了,这些东西必须备足。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一章

只过了两天,田掌柜就通知春花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领军械的兵士们已经办完了公事。

因为田掌柜事先打好了招呼,所以时间虽紧,春花也准备妥当了。方太太很是不舍,毕竟处了一个多月,于娘子是那样和气懂事大方的人,拉着春花的手哭了一场,又备了丰盛的酒菜送行。

说了些依依不舍的话,又约定到了定辽前卫后让人捎信来,春花便坐上了田掌柜帮着雇来的车子,与一队兵士、十几个商户、还有几个出门办事的人一同出了广宁府。

春花事先曾问过涂三爷和田掌柜,为什么要与兵士同行。原来过了广宁府,少有居民,尽为军屯,地阔人稀,很多地方空旷如野,偶有豺狼出没,随兵士出行自然要安全得多。

更何况处于一个卫所的兵士与商人间本就认识,于行程中,兵士保护商人,商人往往会请酒吃席,正是互利互惠。

眼下也是这样,先是定辽前卫最大的铺子的掌柜孙掌柜在驿堡请吃酒,然后是一个姓刘的掌柜,第三天是田掌柜,那些小些的商铺便合伙请客,井然有序,显见是大家商量好的。

在离开广宁府之前,涂三爷当着春花的面,给了田掌柜十两银子,请他安排好于娘子等人一路上的食宿。按这里的物价,这些银子是足够春花这些人用了,因此,春花每天不用自己操心食宿,都由田掌柜来安排。

而且同行的商户中也有一个女眷,正是定辽前卫最大的铺子孙掌柜携带的妾室,并带了个小丫环。孙掌柜的铺子是一家大商行派往定辽前卫的分铺,销售各类杂货。

因为都是女眷,休息时春花便与和氏凑到一处说了一回话。

听她说,孙掌柜是商行东家的远房亲戚,所以才谋得这个掌柜位置,他在定这前卫已经有一年多了,各项事情也都理清,这次便借着采购货物将家小接过来。因为地方偏远,孙掌柜的妻子体弱,又要照顾孩子,便让和氏过来了。

和氏原是孙掌柜太太的丫环,是孙掌柜太太见自己不能同丈夫到卫城来,将她由通房丫头抬为妾室的。她相貌不错,又收拾得整齐:头发上插着两只金簪,两耳挂着金耳坠,手上戴着两三个金戒指,手腕上一边一只银镯,身着银红大花缎夹袄,葱绿竹纹裙,见了春花一身朴素,只戴了几件银饰,便有些傲气。

此时的人极重妇人打扮,就是贫家,也少不了用上几件银饰,实在没钱的人家,也会戴上些包银的东西,要知道女人身上的首饰也就是家里的门面。

春花对和氏的倨傲不以为意,只笑着说家常话。

没想到刚刚与兵士们说话的孙掌柜竟又踱了回来,立在春花与和氏身边笑着问:“于娘子是要去投鲁千户的?”

这孙掌柜年纪不大,三十岁左右,相貌周正,因是大家族出来的人,又读过几天的书,同和氏一样,也有几分傲气,对田掌柜这样的小本经营的几个人并不多说话,眼下倒是对春花笑眯眯,一副好说话的样子。

因是路上休息,春花与和氏便站在路边,坐了一路的车,只想站着散散,见孙掌柜过来搭话,春花便笑着福了一礼说:“正是呢,我与鲁千户家是亲戚。”

“想来是老家那边日子艰难吧。”孙掌柜问。

春花笑着应是,孙掌柜这样搭话很不符合这里的习俗,以前她与方太太在一起说话时,涂三爷若是见了,便走开去,男人这样往女人堆里凑是不体面的。

而且春花之所以要与和氏在一起说话,为了就是躲开前来搭讪的人。这一路上,女人太少了,总有些人过来搭话,有那么三五个人一直围着春花转,尤其是一个叫赖光的,简直和狗皮膏一样的讨厌。

和氏是有男人同行的,那些人自然不敢过来,春花同她在一起目的就是减少别人来纠缠她。再就是田掌柜不如涂三爷一样会照顾人,他只是每天让人把饭菜给春花她们送来,别的就万事不管了。和氏毕竟有丈夫同行,有些事情还是方便得多,自己也能借点光。

没想到,孙掌柜会这样的不识趣。

但孙掌柜显然没认识到,又说:“鲁千户也不富裕呢,他一人的俸禄要养百十口人,连个妾室都没纳。”

春花只能是笑一笑,眼睛却看向和氏,和氏已经有些不高兴的神色了。于是她便说:“不如我们走上一会儿,也疏通疏通血脉?”

和氏马上点头应了,“我正觉得浑身都坐得僵了呢。”

春花向孙掌柜点了点头,便与和氏沿着路边踱着步。

孙掌柜竟也跟了过来,与她们并排走着,又说:“于娘子怎么连根金簪子也不戴?定辽前卫只有我们一家铺子卖首饰,到那里,不如于娘子去挑根金簪?我看挑支莲花纹的最适合于娘子了。”

春花瞧了瞧和氏板着的脸,马上捂着肚子说:“我怎么肚子突然有点痛,先回马车上了。”说着快步走开了。

看来这和氏不是适合多来往的人,春花思念起涂三爷和方太太来了。

当时春花与他们同行时,涂三爷特别细心,很多小事也都能替方太太和春花想到,所以一路行来,虽然也有很多难处,但春花还是很顺利地渡过了。

可眼下,大家在路边休息,有人拿出锅来煮了开水,要是涂三爷在的时候,早就将水为方太太和她端过来了,但眼下,田掌柜只与一群商人们喝着茶水在一起说着话。而那烧好的水,正由一群兵士们围着,不论是春花、范娘子还是大丫谁去取,都会被他们调笑。

秋日里的天空没有一丝的白云,太阳直直地射了下来,就是坐在车里,大家也都是一身的汗,现在都想喝水。

春花要叫田掌柜,范娘子拦住她说:“我去吧。”

春花拉住她,范娘子是个特别老实腼腆的人,也没见过什么世面,让她出面还不如春花自己呢。环顾四周,春花向一个特别小的兵士招了招手,喊“勇子”。

她听到大家都叫他“勇子”。

春花这一路上同行的人近百,其中大半是领取军械的兵士,领头的有两个,一个是定辽前卫军储所的总旗卢梦生,一个是军屯临时调来带兵协助运送保护的总旗孟万达。这两人级别相同年龄也相仿,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年,因为是运送军械,孟总旗只负责安全保护,而一切行止都以卢总旗为主。

孟总旗共带来了三个小旗,每个小旗带十个兵士,另外还有二十个赶车的民夫,而卢总旗只带了一个人,那就是勇子。

勇子听有人喊他转过身来,见春花向他招手,就跑了过来笑着问:“你找我?”

春花拿出来一个大碗笑问:“你能帮我们倒一碗水吗?”

勇子接过碗,跑去倒水。他长得很单薄,看起来就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鸳鸯战袄穿在他身上肥大得可以把他整个人装进去,所以就在腰上缠了一根绳子,有些滑稽的样子。

很快水就送了回来,勇子蹲在一旁看范娘子喂留儿喝水,他长相普通,皮肤黄黄的,但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了条缝,露出白白的牙,有了几分少年人的可爱,春花确定他年纪不会到正军要求的十六岁。

“勇子,你吃点心吧。”春花从车里拿出一盒子点心,打开给勇子。

“哎呀,”勇子看到春花折开了木头匣子做的点心盒子,有些吃惊地说:“这点心是广宁府里买的吧,我以前吃过一次,可好吃了。”说着伸出了手,犹豫一下挑了一块点心,放在嘴里慢慢吃了。

春花见他吃得仔细,知道他是舍不得,当他吃完了一块,就又让他再吃一块,“不了,留着给小妹妹吃吧。”眼睛在点心流连了一下。

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春花笑了笑说:“勇子,我买了好多的点心,随便你吃。不过,”她小心翼翼地看着勇子说:“你先去洗洗手,手上的脏东西吃到肚子里,会肚子痛的。”

勇子并没有因为春花的话而不高兴,他确实只是个半大孩子,春花的话他并没有感到被冒犯了,马上听话地到了河边洗了洗手,接过春花递过去的帕子擦了擦手,又吃了两块点心。

留儿喝了水,也抓起一块点心往嘴里塞着,勇子喜欢地在她的脸上摸了摸,问:“我能抱抱留儿吗?”

春花笑着点头,没想到勇子一个小男孩还很喜欢孩子。

很快勇子就与春花几个走得很近,每到住宿或休息时,勇子就到她们这里来,没几天,就连送饭之类的事也都由勇子包下来了。勇子特别喜欢留儿,只要有时间就过来逗留儿玩,留儿不知怎么,也非常喜欢这个大孩子。

勇子是个懂事的孩子,春花只说了一次,他便每次过来前将手洗上一回,虽然不是非常干净,但也能说得过去了。春花侧面问了一句,果不其然,勇子没有娘了,对没娘的孩子,只要是个女人,都会生起爱怜。

于是春花和范娘子又帮他洗了头,洗了衣服,把这个原来邋邋遢遢的孩子收拾干净整洁。勇子变了个模样,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勇子知道于娘子是鲁千户的堂婶后,就改口□□花小婶了,“我大哥,就是卢总旗,与鲁大哥他们都是好兄弟,你是鲁大哥的堂婶,我也叫你婶子好了。”他看了看春花又说:“你也没多大,我就叫你小婶吧。”

他又告诉春花,“鲁千户可是个好人,定辽前卫的人都佩服他,小婶你就放心吧,鲁千户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春花没人时悄悄问勇子,“你多大了,不是说过了十六岁才能当正军的吗?”

勇子倒不忌讳,也没像春花那样降低声调,“我今年十四,因为我父亲折了一只胳膊,当不了正军,我是老大,就顶上来了,卫里的人都知道。卢伯父与我父亲原来最好,卢大哥为了照顾我,就让我随他在军械库。”

春花看着瘦弱的勇子,摸了摸他的头,又打开一匣子点心让他吃,“你长得太小了,多吃点。”

勇子不好意思地说:“我吃得挺多,但就是不长个。”

这倒是事实,有的男孩子就是长得晚,春花笑着说:“这不是急的,再过上两年,你就一下子长高了。”

“小婶,你说我能长卢总旗那么高吗?”

卢总旗确实身材高大,看来勇子是把他当成自己的目标了,春花告诉他:“你多吃,多活动,一定也会长得很高的。”

勇子高兴得吃了半匣子点心。

有了勇子,春花几个人有什么事方便多了。他非常勤快,总是帮着她们干活,打水烧水还有帮着递送些东西,人又小,大家也不把他当大人,没什么避讳的。

春花也向勇子打听了些定辽前卫的事,卫城里人多少人,兵士多少,居民多少,她慢慢形成了一个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二章

第五天,晚上到了沙河驿堡,申正已过,已经有人在驿站借了锅灶做饭,春花与范娘子母女抱了留儿沿堡外的小河边走走。坐一天的车之后,浑身不舒服,只想活动活动。

沙河驿堡与一路常见的驿堡一样,方便日常生活,建在一条河流旁。因天色尚早,小河前的南门还大开着,堡内的人也有不少在河边淘米洗衣打水,稍远处的下游,不少同行来的兵士下了河中洗澡。

虽然过了中秋,夜间天气已经很冷了,但这几天,秋老虎发威,白天热得要命,这些兵士们随车行走,早就汗湿衣襟,见了河水,哪有不想下水的?听总旗官的安排,留下看车的人,都去洗澡了。

春花心里也痒痒的,但再痒,她也不可能下水去游一游,就是想把鞋脱了,脚泡在水中都不成。虽然辽东较京城好多了,她终于可以自己出门,但再过格的事还是不要做的好。

走了没多久,留儿哭闹起来,范娘子说:“应该是困了,今天中午没睡,我们回去吧。”

春花平时与范娘子、大丫从来都是同进同出的,今天她有些事情,她便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再走一走。”范娘子对春花从来都是言听计从,便带着大丫回了了驿堡。

春花一人沿河边漫步,太阳渐渐西斜,光芒转为金色,照在波光荡漾的水面,将一河的水映得如同金汁一般,溢彩流光。河水哗哗地流淌着,激起了春花的思绪,她想到了前世的父母,还有这一世的亲人。

前世的亲人是永远的思念,就是随着时光渐渐远去,也不可能磨灭。

忧思入怀,春花感慨自己对这里父母亲人的思念竟也如此的强烈,虽然毅然斩断亲情的人是她自己,也以为她们本就是路人,只是机缘巧合下有了两年的交集,但不知什么从什么时候开始,竟有了难舍难分的深情。

但自己再也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了,再次的出现只能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自己之所以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谋划离开侯府,就是为了不伤害杨家的人,甚至她也没有想伤害郭家的人,她只是个外来的人,不能也不想融入他们中。

春花握紧了手中的玉,这是一块完全透明的玉,几乎同前世的玻璃差不多透澈,一寸多长,用简捷的手法雕了一朵盛开的花,每一片花瓣上不同的部位打麿的亮度不同,使这朵花像一朵冰雕出来的花儿一样晶莹剔透。

这是春花出嫁前于夫人收拾东西时翻到的,春花见了就特别喜欢,便让如诗用五彩丝线打了络子系在脖子上,在离开山庄时,不知为什么,就没发现,一直带到了这里。

这是春花留下来的除了那只匕首外第二件杨家的东西,先是无意,后来就是舍不得丢掉了。前两天,抱着留儿时,留儿的小手不知怎么拉住了系玉的络子,把这块玉从春花衣襟里拉了出来,幸亏当时没有别人看见。春花随后想了又想,决定将这块玉放弃了。

匕首她一定是要留着防身的,她还带了些值钱的东西,但没有一样能证明自己的身份,可这样一块非同寻常的玉,如果让其他人见了,就是惹祸的根源。

在河边走了一会儿,春花还是不忍将它扔进河水中。好像那样做了,她就与这里的亲人永远分开了。

犹豫再三,春花将玉用手帕包了,放在河边一株老柳树的一个小树洞里,又看了看驿堡,记了一下位置,这样,虽然也是丢掉了这玉,但总还留着一线希望。人就是如此,哪能怕只是这一丝丝的希望,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

春花放下了心事,转回来向驿堡走去,刚刚在不知不觉中,她走出了一段距离,这里的河岸因为少有人来,长着茂密的蒲草。

春花小心地提起裙子,走到河边,采了几支细长的蒲叶和中间长出了蜡烛状花穗的茎,准备拿回去给留儿玩。

一转身,一个穿着鸳鸯袄的兵士就站在她身后,倒把春花惊得向后一躲,一脚踩进了河边的於泥中,差一点摔倒。

那人上前一把拉住春花,将她扶住,便就势摸着她的手说:“于娘子,你长得真好看。”

春花惊了一下,已经缓了过来,也马上明白了情况,突然出现的就是一路同行叫赖光的那个小旗,二十多岁,听说父母俱亡,只有他一个人,家贫娶不上媳妇,平时就极爱混在女人身边说些下流话,不知什么时候跟了过来。

春花将手抽出,厉声喝道:“滚开!”

那赖光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个机会,如何肯离开,看左右无人,上前欲抱春花,行那不轨之事。

春花深吸了一口气,赖光刚一近身拥住她,便抬脚踩在他的脚趾上,双手握拳分成两侧击向他的太阳穴。

赖光此时满脑子都是绮思,一点也没想到又娇又弱的于娘子能向他动手,被打了个正着,痛得一松手,春花趁势跳开了一步,从怀中拿出她一直贴身放着的匕首,拨了出来。

匕首锋利的刃在阳光下发生寒光,赖光又恼又羞,正要再次扑过来,就面对着这样一把匕首,猛然停住了脚步。

春花用匕首指着他说:“赶紧滚开,否则我就拿你试试这匕首利不利!”

赖光的眼睛在春花和匕首间游移了几次,终于放弃了,他慢慢退了回去,向驿堡走去。春花一直看着他走远了,低头看一眼自己湿了的一只绣鞋,又见刚刚采下来的蒲叶蒲花均掉在地上,沾了泥土,便想再去重新采几支。

但她突然有一种非常危险的直觉,便猛一侧身,就看到卢总旗站在离她几步远的河边,目光森森地看着自己。

卢总旗是个彪形大汉,满脸的络腮胡子,总是非常严肃的样子,春花一路上并没有与他打过交道,只是听勇子说他武功高强,在上次皇上亲征时立了军功升的总旗,又几次吹捧他仁义。

但眼下春花在他的眼中只看到的只有恶意,至于表情,他满脸的胡子完全遮住了脸,根本无从观察。春花便曲了曲膝,行了个福礼,道了声,“卢总旗,我回驿堡了。”便转身向驿堡走去。

“不许走。”卢总旗的声音让春花心里不好的预感实现了,她还没来得及转身,卢总旗已经几大步拦到了她前面。

立即,春花心如擂鼓,她胆怯了。刚刚遇到赖光,她并没有多害怕,她有把握能对付赖光。可眼前的卢总旗,与赖光差距很大,不说他们的身材、武功的巨大不同,就是卢总旗身上那种骇人的气场就让春花手抖了起来,她恐怕很难逃出卢总旗的魔爪。

这里离驿堡其实没多远,还依稀能看到驿堡门前河边人们忙碌的身影,但有河水的响声干扰,呼救应该是听不见的,刚刚没有呼救也是因为如此。跑是肯定跑不过,她的脚虽然变大了些,但还是半个残废,若是跳入河中,可能也不行,卢总旗虽然穿着干衣服,可他的头发却是湿的,应该是刚刚从水中游上来,他会游水。

最糟糕的是,他一定是看到了自己对赖光动手,这样自己就失了先机了。要知道男女体力不同,女子不可能靠力量战胜男子,尤其是春花这样身材小巧玲珑的。她的秘密武器是出其不意,但眼下已经被人洞悉了。

匕首还在春花的右手握着,刚刚拿出来后还没放回去,春花猛地将牛皮鞘向卢总旗的脸上扔去,希望能干扰他,同时,匕首向他的左臂刺去,只要能让他受点伤,自己能逃回驿堡就行,那里众目睽睽之下,他总不能再无礼了,当然自己决不再与他们一同前行。

春花手腕一阵剧痛,然后她的匕首就落到了卢总旗手中,具体的过程她并没有看清,她已经被推倒在地上了。

卢总旗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一下手中的匕首,将它插入刀鞘——刚刚他已经接了过去,收到怀中,居高临下地看着春花说:“你是何人,有何居心?”

春花尽量使自己显得可怜些,老老实实地说:“我是鲁于氏,是定辽前卫鲁千户的堂婶,来此投奔他。”

“你不是鲁于氏!”

虽然卢总旗的语气很肯定,但春花知道他一定是猜测出来的,因此一口咬定,“我就是鲁于氏,我夫君没了之前带我来投奔鲁千户,我有路引,还有信物,鲁千户见到了就能认出来。”

“鲁千户出身农家,他的亲戚怎么能像你这样从没干这农活的?再者你根本不是那孩子的母亲,只看那孩子不与你亲近就知道了,还有你随身带着利器为的是什么?”

春花也知道自己的装扮肯定会有破绽,但卢总旗只是在推断,她还是能遮掩过去的,便说:“我从小就没做过农活是真,只因我是娘家日子还好,我又是家中的幺女,父母娇惯长大。女儿与她干娘亲近是因为我没有奶水,又曾病过一场,很长时日都没有带过她。”

其实这两点都好反驳,只有最后点最难,春花并不敢停顿,这时是较量的主要时刻,她要是一露出破绽,就难以脱身了,她接着说:“那匕首是我娘家二哥最珍爱的东西,因我喜欢,才硬是讨要来。”

“这是什么?”卢总旗扬了扬手里的东西。

春花见卢总旗手里拿的竟然是自己放在树洞里的那块玉,他是怎么看到的?放玉的时候,春花极为小心,反复检查周围几次,确实没人。现在想来,卢总旗就在水中,春花当时一心关注着岸上有没有人,却没注意水中。抵赖肯定是没用的,春花只好说:“那是我母亲给我的,我怕惹人注意,就藏到树洞中。”

春花的心已经沉了下去,一把匕首已经说不清了,又加上一块上好的玉,卢总旗就是不认识玉,也能看出这是价值千金的东西,他一定会更不相信自己是于娘子了,果然卢总旗冷冷地笑了笑说:“我看你是不会说真话了,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说着已经上前一步,一手将春花揪了起来,另一只手伸进她衣襟之内,摸索到腰间,用力一扯,拎出一条腰带,然后又将春花扔到了地上。

这动作在一眨眼间就完成了,春花只来得及愣了一下,什么反应都没来得及做出来,就被人像扔一只口袋一样扔到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三章

春花腰间有一百两金子,她将这些金块缝到了一条腰带里,系在腰间,就连同行的范娘子母女都不知道,也不知卢总旗是怎么发现的!

“这是什么?”卢总旗说着,接着双手一扯,将腰带从中撕开,一块金子掉到了地上,光灿灿的。春花将金子每一块都单独隔开,因此所有的金子并不一起掉出来,卢总旗似乎被眼前的金子惊呆了,他又撕开一次,还是一块金子,接连三四块后,他停了手,看向春花。

春花这时更怕了,刚刚卢总旗抢走腰带时她一点反抗都施展不出来。倒是卢总旗撕开腰带时让她有时间思考了一下。

最初她以为卢总旗与赖光一样,才抢先动了手,以争取占得先机,但现在显而易见,卢总旗并没有赖光那龌龊心思,他是怀疑自己到卫城有什么目的。这可是真的冤枉了,但也是能解释得清的事。

眼前的这些金子,反倒坏了事。真正的于娘子春花见过,虽然不是流民一类的人,但看起来家境也只是一般,是不可能带这样一大笔钱出门。如果于娘子夫妻有这么多的金子,他们也不必出来投亲了。金子一暴露出来,春花就知道自己没法再冒充于娘子。

可更危险的是,这多么的金子,卢总旗恐怕是从来没见过的,要知道普通兵士一个月只有一两银子的军饷,总旗也不过几两银子,春花现在更怕卢总旗为财把自己灭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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