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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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鹿握住了林遥之的手,看见林遥之的手上果然出现了一个由于用力过度而出现的红痕,他道:“过来,给你冰敷一下。”

“好嘞。”林遥之高兴了。

唐文歌沉默的站了起来,此时他也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之前想给林遥之留一份面子,所以现在,林遥之也给他留了份面子,这姑娘人不错,长得可爱,情商也高,当然,重点是力气真的好大……

周围的人戳戳唐文歌的肩膀,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唐文歌叹息:“她真的不是陶瓷娃娃。”

“那是什么娃娃?”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钢铁娃娃?”唐文歌想了想,“也不知道秦鹿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个宝贝……”

那边林遥之跟着秦鹿去厨房找了冰块,秦鹿低着头正在认真的给林遥之冰敷,这算是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了——请不要再提拉筋相关的任何字眼。

林遥之的手被秦鹿握在手里,心里也甜滋滋的,接着便听秦鹿道:“谢谢你给文歌留面子。”

“他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人一丈。”林遥之说完嘟囔了一句,“况且赢了也没什么好处。”输了还能在你面前撒个娇呢。

秦鹿眼里浮起笑意,奖励似得轻拍了一下林遥之的脑袋。

“对了,你那个一米六的室友呢?”林遥之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正事,装作不经意问道,“我怎么没看见?”她进了花园就开始寻找目标,但是周围的男人们没一个低于一米七五的,个个高大威猛,哪有什么一米六的可爱男孩子。

“你提他做什么?”秦鹿疑惑道。

“我就是好奇……”林遥之道。

秦鹿道:“他还在睡觉,待会儿才会出来,你想去看?”

林遥之心想在睡觉啊,那就算了吧,毕竟把人家叫醒就为了自己看一眼也不太合适,然后随口问了句:“他在哪儿睡觉呢?”

“我卧室。”秦鹿道。

“哈?”林遥之如遭雷击,“在哪儿?”

秦鹿还未意识到自己回答的严重性,于是又重复了一遍:“我卧室,怎么了?”

林遥之呆住了,脑海里开始不停的回荡自己哥哥说的那个英文字母:gay……gay……gay……

像秦鹿这样的钢铁直男会和室友同住一间屋子吗??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GAY???

秦鹿见林遥之的表情变化莫测,莫名其妙:“你想什么呢?”

林遥之抬眸深沉的看了秦鹿一眼:“比比,你一定不是的对吗?”

秦鹿:“……别叫我比比。”

林遥之:“那斑斑?”

秦鹿:“……”算了,随便你吧。

☆、原来是你

林遥之对秦鹿这个室友的好奇心已经浓郁的完全掩盖不住,连秦鹿都明显的感觉到了。他思考片刻后,问道:“你想看看他么?

“我可以看看他??”林遥之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但随后又觉得自己这么明显是不是不太合适,于是干咳了一声,委婉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秦鹿的脑回路和林遥之始终没有调到一个频道上,他既不明白林遥之为什么会纠结,也不明白她为何会激动……

“那好吧,都来你家吃饭了,认识一下你的室友也是应该的。”林遥之小声的嘟囔着,其实她的家教告诉她这样的行为不太好,但对秦鹿室友那浓重的好奇心还是压倒了她的理智。

秦鹿对着林遥之招了招手,两人便朝着卧室的方向去了。

秦鹿家的洋房一共有两层,第一层是厨房客厅类的开放空间,第二层则是卧室和书房,他到了二楼,停在了走廊的尽头,轻车熟路的握住了门把手,缓缓扭开。

嘎吱一声,卧室的门开了,露出宽阔的房间,房间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一张大床外,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床铺旁边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是十分宽阔的阳台。

林遥之的目光首先锁定在秦鹿那干净洁白的大床上,床单是清爽淡蓝色,被子也整齐的叠了起来,简直被林遥之的卧室还干净,只是上面却并没有林遥之想象中的室友。

她走到床边,左看看,右看看,确定床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哎,你室友呢?”林遥之奇怪的问。

秦鹿也很莫名其妙:“当然是在阳台,我总不能和他睡一张床吧。”

林遥之愣了:“所以你室友睡床你睡阳台啊?”

秦鹿:“不然呢?”

林遥之用看渣男的眼神瞪着秦鹿。

秦鹿全然不觉,从头到尾他都没搞明白林遥之这脑瓜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只见他在林遥之谴责的目光中,坦然的走到了落地窗前,打开了玻璃门,随后指了指外面,道:“哝,你不是要看我室友么?”

林遥之跟过去,顺着秦鹿指去的方向,竟是看到了一个浑身毛茸茸的巨型生物趴在阳台上睡觉,那生物听见门口的动静,慢吞吞的扭过头,不知是不是林遥之的错觉,她竟是从这只生物睡意朦胧的眼里,看出了几分鄙夷的味道。

林遥之露出愕然之色,这生物分明就是一只白色的羊驼,又被网友们亲切的称呼为草泥马!

“我的妈呀!!”林遥之叫出了声,“你居然养羊驼!”

秦鹿疑惑道:“你不知道我在养羊驼?那你为什么要看我室友?”

林遥之:“……唔。”

秦鹿也是个聪明人,眉头一皱,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按住了林遥之的肩膀,缓声道:“是不是程冕和你说了什么?”

林遥之沉默两秒,正在思考要不要把故意误导她的程冕给卖了,秦鹿却已经从她的沉默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我知道。”

林遥之:“……”你也反应的太快了吧。

他们说话的时候,那羊驼就睡眼朦胧的瞅着他们,时不时打个哈欠,它躺在一张柔软的地毯上吹着空调晒太阳,浑身上下毛发雪白,看起来非常干净,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脖子上还戴着一个大红色的领结,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我能摸摸它吗?”林遥之看着毛茸茸的羊驼,心痒了。

秦鹿道:“可以,你先去洗个手。”

林遥之道:“还要先洗手?”

秦鹿道:“不洗也可以,但是他吐你口水我可不负责。”

林遥之闻言抖了一下,她在动物园里也见过这种动物,只是动物园里的它们就没那么可爱了,不但味道很大,脾气还很坏,只要靠近就会被吐口水……

林遥之去卧室的浴室里把自己的手洗的干干净净,才重新回到阳台,然后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羊驼:“他叫什么名字呀?”

“叫咪咪。”秦鹿冷静道,“我本来打算养只猫的,结果养了他,名字凑活着用了。”

林遥之:“……”你还真是够凑合的。

“他今年四岁,男孩子,脾气挺好,很少主动攻击人,但有个特别的地方,就是非常爱干净。”秦鹿在旁边介绍着自己的室友,“平时喜欢在一楼院子里晒太阳,今天那里人太多,他就来了我的卧室。放心摸吧,他对姑娘向来宽容。”

林遥之慢慢的靠近了咪咪,用更加缓慢的速度把自己的手轻轻的放了上去,感受到了独属羊驼的柔软卷毛。

“呜呜呜呜他好软啊。”感受着这柔软的触感,林遥之的心脏好像被一颗颗的泡泡给灌满了,酸酸软软的,林遥之忍不住把脸也贴了上去,接着便嗅到了一股沐浴露混合着阳光的味道,“咪咪你太可爱了……”

咪咪好像还没睡醒,半睁着他那双双眼皮的大眼睛,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由着林遥之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林遥之抱着他可劲的撸,撸了好一会儿才满足了:“比比,为什么你不说咪咪是你的宠物呢?要说他是你的室友?”

“因为是在和他合伙过日子。”秦鹿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不让我摸。”

林遥之心想那现在咪咪心情是很好了:“他什么时候会心情不好啊?”

秦鹿沉思片刻:“比如我刚带他回来,给他取名字的时候……”

林遥之想着“咪咪”这个名字,陷入了沉默,随后朝着咪咪投去了怜悯的目光。

咪咪翻了个身,一副不想和秦鹿说话的样子,继续睡觉了。

林遥之也不好再继续打扰他,再加上一楼的朋友们还等着呢,于是便退出了卧室,打算回到一楼。

林遥之此时内心最大的疑惑得到了解答,还狠狠的过了一把手瘾,心情是好的不得了,愉快的和秦鹿聊起了关于羊驼饲养方面的问题。

接着便从秦鹿那里得知,咪咪是只比较特殊的羊驼,本来是被他朋友养着,结果越养越瘦,眼见着就要养死了,才被迫送给了秦鹿。

“羊驼是群居性动物,所以一般至少得养两只。”秦鹿道,“但是咪咪是只有些特别的羊驼。”

林遥之回忆了一下咪咪的模样,觉得他的确是挺特别的……

秦鹿说:“他不喜欢和别的羊驼睡在一起,上厕所一定要在特定的地方不然能憋一天,喜欢洗澡喜欢晒太阳。”

林遥之心想要是每只羊驼都像咪咪这样,那羊驼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宠物了吧……

话说回来,程冕这货给她挖了这么大个坑,还骗了她一口蛋糕,她得好好的报复回来!

林遥之和秦鹿消失了那么久,这会儿突然回来,众人都开始起哄问他们做什么去了。

林遥之笑眯眯的盯着程冕,说她上楼看秦鹿的室友去了,可真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呢。

程冕自知理亏,尬笑两声正打算开溜,却被秦鹿一把揪住。

“去哪儿呢。”秦鹿缓声问道。

“我……我去上个厕所。”程冕怂的像只被拔了毛的鸡。

“哦。”秦鹿道,“那我陪你去吧,正好和你说点事。”

程冕满脸惊恐,却还是被秦鹿揪走了,走时哭着喊着对林遥之道歉让林遥之救救她,林遥之眨着大眼睛道:“讨厌啦,你都打不过比比,我要怎么救你呢,安心的去吧,室友在二楼守护你呢。”

程冕:“……”他此时才发现,秦鹿也好,林遥之也罢,都是人以群分啊,这两人的心和手都狠的不行。

怪叫着的程冕被抓走了,这里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林遥之身边的人大笑着递给了她一串刚烤好的鸡翅,一看正是刚才和林遥之掰手腕的唐文歌,林遥之正好饿了,便道了声谢,接过手来。

“程冕惨了。”唐文歌笑着说。

“秦鹿会怎么整他啊?”林遥之道,“和他打一顿?”

“不会的。”唐文歌似有深意的笑了,“对待程冕,秦鹿向来很‘温柔’。”他说温柔这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读音,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搞得林遥之越发好奇起来。

大概十分钟后,秦鹿和程冕才再次回来,只是程冕却一直低着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你们回来啦。”林遥之笑道,“程冕,你被秦鹿怎么啦?”

程冕抬起头,哭道:“我再也不和你玩了。”

他一抬头,林遥之便看清楚了他的脸,当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程冕,你的络腮胡去哪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林遥之:斑斑比比和咪咪,是幸福的一家人~

秦鹿:………………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沉醉于风的夜

满脸络腮胡的程冕粗糙的像只在山洞里冬眠了半年的熊,而此时没了胡子的他却只能用清秀可人四个字来形容,那微微婴儿肥的娃娃脸,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被白皮肤衬托的红润可人的嘴唇——说他是高中生都充满了可信度。

“哈哈哈哈哈,程冕你怎么长的那么嫩啊。”林遥之毫不客气的指着程冕哈哈大笑,“你真的只小我一岁吗?你别还没成年吧?!”

程冕登时恼羞成怒,只可惜配上他现在的模样,像极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奶猫,于是林遥之笑的更灿烂了。

周围的人也都跟着发出哄笑声,林遥之抹着笑出来的眼泪:“我总算是知道你为什么要留络腮胡了……”

“你是不知道,程冕当年没有留络腮胡的时候上赛场,被对手怀疑年龄,还好他最后赢了,不然这就成为他这辈子的污点了。”有程冕的损友愉快的和林遥之科普起了程冕的黑历史,“还有一次,我们组队去景区玩,买票的时候卖票阿姨问程冕带没带学生证,说学生证五折……”

林遥之:“哈哈哈哈哈哈~~”

程冕气的就要扑过去,却被秦鹿一把抓住领子又给硬生生的拎了回来,他反手就想反抗,但转头看见眼睛微微眯着,神色不明的秦鹿时,又蔫了:“算了,我才不和你们这群幼稚鬼计较。”

只可惜他用这样一张可爱的脸来说这话确实没什么说服力……

林遥之大仇得报,还看到了被程冕隐藏在络腮胡下面的可爱脸蛋,顿时觉得自己好像赚大了。

程冕最后被众人笑的十分郁闷,本来打算拿盘沙拉去角落蹲着,却听秦鹿道了句:“厨房有没有放沙拉酱的,吃那个去。”

程冕道:“你就让我吃草啊?”

秦鹿:“你还有白煮蛋和鸡胸肉可以选。”

程冕:“……”他不再说话,垂头丧气的走了。

林遥之在旁边看着好笑,觉得程冕在秦鹿面前像只被欺负的耷拉着耳朵的兔子似得,不过话说回来,散打运动员肯定是烟酒不沾的,烟熏过的食物也要少吃,生活饮食方面都得十分节制。

沙拉虽然可以吃,但沙拉酱是肯定不行的。

林遥之就没这个顾虑了,所以开心的吃了两串秦鹿烤的基围虾,心情十分美妙。

大约是聚会的人里有些是运动员,所以大家也没有喝酒,最多喝点碳酸饮料。秦鹿就坐在林遥之旁边,慢条斯理的烤着各种食材。

他烤好一串,就递给林遥之一串,没一会儿,林遥之就感觉自己饱了,伸手在自己的肚皮上摸了摸,小小的打了个嗝。

秦鹿又递过来一串青椒,林遥之摇摇头:“饱啦。”

“你好像没有什么不喜欢吃的东西。”秦鹿问道。

“还真没有。”林遥之道,“我什么都吃,很好养活的。”

“嗯。”秦鹿总结,“那你和咪咪一样好养。”

林遥之:“……”你夸人的方式永远这么特别。

吃饭的过程中,秦鹿同林遥之介绍了一下聚会的大部分成员,林遥之才得知这些人多是秦鹿上学时就认识的朋友,大部分都是玩散打的,还有现役运动员。这些人对林遥之充满了好奇心,要不是秦鹿坐在旁边镇场子,恐怕林遥之早就被他们包围了。

但由此也看得出秦鹿在他们之中的地位比较高,大家在靠近林遥之的时候,都会先委婉的征求一下秦鹿的意见。

而林遥之则是十分乐意和秦鹿的朋友们亲密接触,对于他们的问题都态度友好的一一回答,气氛十分融洽。

到聚会快要结束的时候,一脸沧桑的程冕才再次出现,站在他旁边的唐文歌明明和程冕差不多高,却偏偏站出了监护人的气势。

“我就是去上个厕所。”程冕叫着,“唐文歌你是变态吧?这都要跟着我进去?”

唐文歌道:“有人带着沙拉酱去上厕所的?你是想把沙拉酱拌什么吃啊?”

程冕:“……”

唐文歌:“秦鹿,你也是,把他胡子剃了干嘛啊,我现在看见他就觉得自己好像老了一辈似得。”

秦鹿冷静道:“多认个儿子不亏。”

唐文歌:“也对。”

林遥之就看着他们两个把程冕损的哑口无言,他们三个应该关系挺好,毕竟整场聚会下来,就唐文歌和秦鹿说的话最多了,至于程冕——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可能是冲进厕所里往嘴里挤一管沙拉吧。

聚会结束后,秦鹿本来想把林遥之送回家,林遥之却态度坚定的拒绝了,说自己是开车来的,不用送。

秦鹿也没有强求,只是让林遥之到家时一定要给他打个电话保平安,林遥之高兴的应下了。

夏天的九点,天空还很明亮,皎洁的月亮挂在暗色的夜空中,风吹动着云朵,好似吹着一片柔软的纱。

响亮的蝉鸣并不聒噪,反而应和着草丛里的虫鸣声,添了几分夏趣。

但就在林遥之开着车正打算离开秦鹿这个小区的时候,却好似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身影只是一闪而过,还没等林遥之看清楚,就已经不见了。

林遥之也并未多想什么,很快便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美好的聚餐就这么结束了,林遥之不光对秦鹿很满意,还对秦鹿的室友也十分满意,只是某人看见林遥之这春心荡漾的模样,就很不满意了。

“遥遥,我明天放假呢。”某个吃醋的哥哥酸溜溜的说,“你想不想去游乐园玩啊?哥哥可以陪你玩旋转木马呢。”

正在敷面膜的林遥之对着自己的哥哥递过去一个鄙夷的眼神:“我今年二十多了。”

林霂之:“那咱们去玩点刺激的?”

林遥之来了精神:“刺激的?”

林霂之:“激流过山车!惊不惊险,刺不刺激!”

林遥之脸上恢复了面无表情:“不了吧,我明天邀请了人来家里吃饭。”

“哈?”林霂之道,“男的女的?”

林遥之:“女的,一个漂亮姑娘,还是你粉丝,迷恋你很久了,甚至把《亲爱的相框》看了十几遍。”

林霂之笑容僵住:“她看那个做什么?”

林遥之怜悯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她说她从这部剧里,感受到了浓郁的母爱……”

这次轮到林霂之面无表情了。

《亲爱的相框》是林霂之的大荧幕处女作,当年票房成绩颇佳,获奖无数,受到了业界的极大好评,也给林霂之之后的影视之路奠定了一条通途大道。而这部剧,于林霂之而言,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在剧里演了一个智商不到十岁的智障儿。用林遥之的话来形容就是这个角色生动传神,林霂之用自己的天赋,赋予了这个角色灵魂,一看到林霂之,就会想起智障。

林霂之对自己妹妹的这种评价心中酸楚,所以在提到这部剧的时候,更多的是幽怨。

“她的品味很特殊。”林霂之道,“但是我不是一个靠品味特殊就能得到的男人。”他继续说,“你得告诉她,我们没有未来的。”

林瑶之道:“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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