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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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士称,洛萧和吴少爷彻底断交的前一天晚上,两人在学校外的张记烧烤店喝的半醉,不少同学都看到吴少爷最后趴在油腻腻的桌上痛哭,洛萧一直在旁边劝他,后来两个人就一起离开了。

两人离开后,可以确定他们去了电影院,看当时上映的一本挺有名的战争电影,片场大概快三个半小时。

但是电影还没放完,洛萧就自己先出来了,打了一辆出租车回了家,据传她从电影院走出来时步履不稳,脸色苍白,衣服也已凌乱不堪。

博主也就不妄加揣测洛萧和吴少爷在电影院里头都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了,大家自己发挥想象就好~

只是从博主深八的这些往事之中,我们多半也可以猜测出所谓“知性学姐”的男性/交友圈。

当年她称吴少爷为“兄弟”,结果吴少爷的女朋友忍受不了,和他分手。

今天,林天王在公开场合搂着她的肩膀,告诉大家:“这是我的学姐。”

博主很佩服林天王的勇气,同时也想敬他一杯酒——

愿他真的只是把洛萧学姐当做了普通朋友。

电脑前摆着的茶水已经冷透了。

洛萧枯坐在屏幕前,呆怔地望着那条长微博,微博上的字迹一会儿是字,一会儿又成了张牙舞爪的无数苍蝇蚊子。

它们嗡嗡地盘旋在耳边,呼啸在眼前,搅得她头晕目眩,耳目昏花。

她一时间喘不太多气来,只觉得手指尖都凉成了冰,没有办法挪动鼠标半分,没有办法把这篇吃人的博文从屏幕上点掉。

她整个人像是掉进了冰窖里。

阳光照在她身上,金铜色的冷。

过了好久,她才挣扎着从椅子里起身,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热水。装满了滚烫开水的杯子握在手里,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然后她走到客厅的茶几前,拿起手机。

之前那些爆炸多的短信她还没来得急细看,此时她忍不住又将手机打开,一条一条,机械而僵硬地翻过去。

她只看发件人的名字,并不看短信息的文字。

像是在寻找什么,又像是决不希望能够找到。

忽然,一条没有备注,只有号码的发件人信息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和那些记者发来的信息不同,那个信息是有别的内容的。

她颤抖着点了开来:

“洛萧。你好吗?我是吴轼,你的手机号,是我问老胡要来的。你看到最近的微博了吗?这件事情我很快就会去解决。如果你愿意,回我一个电话,详谈。”

☆、梦君当年

洛萧一个人缩在沙发上,直到太阳落了山,万家起了灯火。

手机被她握在手里,整整一个下午。

吴轼的电话她已经保存,但是手指尖停在拨号界面好多次,最终都是把手机又扔到一边,脸埋进掌心里,用力揉搓。

她就这样窝在沙发上窝了许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这样抱着膝盖迷迷糊糊地睡着。

也许是因为之前看的那篇微博,她无端梦见很多旧事,但都是零零散散,残破不全的,一会儿是林子勿幼时稚嫩的脸庞,一会儿是朝脸上挥来的砍刀,刀刃砸在她脸上,滚热的鲜血顷刻模糊了视野。

这个晚上,魑魅魍魉,镜头晃动不安,都是些支离破碎的影像。直到最后,梦里忽然有一簇烟花亮了起来。

一切的颠沛流离都停止了。她开始看清眼前的景象,那是在漠北荒凉的城郊,漫天飞舞着鹅毛大雪,城市的光芒在远处显得很飘渺,天地之间好像只有茫茫的洁白,而那簇烟火摆在地上,吐着火忒,映照雪地。

金红色的光辉在她眼前跳跃着,周围的黑夜晃动着微光。

她看到有个少年站在她对面,面目清俊,容姿华贵,眉眼间懒懒散散,像是血统最纯的猫儿。

那个少年的五官和林子勿很有那么几分相似,但显得更淡薄一些,棱角没有那么分明。他也不像林子勿那般爱笑,睫毛总是半垂下来,神情总是很漠然。

烟花丝丝窜着火舌。

他手笼在水貂皮毛的长袖里,瓷色的脸庞被光线照的忽明忽亮。

洛萧几乎是心里一堵,竟不可自制地喊了一声:“吴轼……”

烟火对面的他听到了,带着些疑问,缓缓抬起眼来,那抹飘忽不定的目光,就这样落在了她的脸上。

洛萧张着嘴,胸臆之中翻滚着万千话语,到唇边时却只剩哑然。

烟花烧到了芯蕊,忽然窜出一簇火舌,一小点极为明亮的金色升到半空,而后轰然炸裂在两人头顶的夜色里。

“碰——乓!”

灿烂的金辉随着那一声轰响,和着鹅毛大雪一起,纷纷扬扬落了下来,掉在两人肩头,熄灭在脚边。

吴轼在那样辉煌璀璨的幻梦中,微微侧过半张华贵的脸庞,一向淡薄寡恩的面容上竟有一丝笑意。

他说:“嗯,这烟花很好看。”

隔了那么久,又听到他尚且青春时的嗓音,洛萧整具身体都不由自主地抽紧,血管里的每一滴血液都微微颤栗。她盯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吴轼眼睛抬起几寸,他从来懒得正眼看人。要让他掀起他的眼帘,对方必然是对他而言非常非常重要的人物。

但此时,他正专注而认真地凝视着洛萧,清瘦的脸上笑容很浅,但却是再真切不过的。

“小洛以后每年,都给我放烟花看,好吗?”

她的心脏像是被狠狠烫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似乎想逃离他的视野,但却逃不过忽然翻涌上心头的酸楚。

“你……”

吴轼笑着凝望着她,像他这般刻薄寡淡的人,很难得会这样对一个人笑。

但洛萧记得,很久之前的那些年,大概还是小学的时候吧。吴轼是真的经常朝自己咧开嘴,深黑的眉毛下是一双含着情的眼睛。

那些年,吴轼还叫她小洛,他总是和她一起走在上下学的路上,下雨的时候两个人会撑同一把伞,她穿着小雨鞋,故意去踩水洼,溅了他一裤子泥泞。

她也会在路边摊上买一根油腻腻的炸鸡腿,而吴轼总是要一串烤年糕,厚厚的胡椒麻酱刷满两面。但是吴轼要撑雨伞,于是烤年糕也是握在洛萧手里的,最后的结果总是洛萧趁着他没留心,飞快地把年糕也一起吃掉,吃的满嘴油光,还冲着吴轼傻笑。

他们一路走回家,洛萧吃剩的竹签子是不会丢的,她会一边叽叽喳喳和洛萧讲着班里的事情,一边眼轱辘瞅着地上,她总会发现几条泡在雨水里的蚯蚓,愚蠢地从泥土里翻出来,爬在水泥地上。

她就跑过去,用竹签子把蚯蚓挑起来,丢回泥土里。

而吴轼就安静地站在她旁边,替她撑着伞,雨滴敲击在伞面上,叮叮咚咚的,说不出的好听。

她还记得那些暑假,她总是带着几本书,咚咚去敲吴轼家的门。

然后她和吴轼坐在地板上,吴家老爷子说小孩子不能天天开空调,对身体不好,于是他们只能开着风扇,写着作业。

吴轼的爷爷常在院子的水井里凉一只西瓜,等西瓜差不多并冰透了,老头儿就把瓜一切两半,一半自己吃了,一半给他们送过来。

“吴轼,你把最好的那块儿留给小洛,人家是妹妹,你要让着她。”

吴轼懒洋洋地说:“好啊。”

于是洛萧一直都就吃西瓜中间那一块儿,红艳可口,没有一点儿黑子儿。

她就这样没心没肺,心安理得,开开心心,问心无愧地吃着西瓜最甘醇肥鲜的芯蕊。

嘴上啃的都是西瓜汁,风扇吹着西北夏日炎炎的热风。时不时偷眼去看吴轼,那个邻家哥哥散漫地转着笔,漫不经心地写着算术本上的习题,他穿着居家的白汗背,因为把风扇口让给了妹妹,所以有时热的受不了,还会摇一摇老爷子的蒲扇。

她不知为何就看得乐不可支,嘴里啃着瓜,心里开出一朵又一朵小花。

一年又一年。

不知是哪一年,爷爷还是捧来了一半的大西瓜。

洛萧举着小勺,习惯性地挖了最中间红艳艳的瓜肉,正要往嘴里塞,忽然眼睛瞥见了吴轼。

她模糊记得那时吴轼好像刚刚升学,和她不一样,并不需要做小学作业。

他坐在窗口,把风扇的位置完全留给了她,而他自己还是穿着老头白汗背,手边放着个蒲扇,热的时候摇两下。

那时他正托着腮,懒洋洋地听着录音机里的磁带,窗外蝉声吱吱喳喳,屋子里流淌着周杰伦含混不清的口齿,录音带桀骜不驯地哼唱着:

“黄金葛爬满了雕花的门窗,夕阳斜斜映在斑驳的砖墙,铺着榉木板的屋内还弥漫,姥姥当年酿的豆瓣酱。我对着黑白照片开始想像,爸和妈当年的模样,说着一口吴侬软语的姑娘缓缓走过外滩,消失的旧时光,一九四三。在回忆的路上时间变好慢……”

洛萧懒得站起来,膝盖蹭着地板慢慢挨过去,拿胳膊碰了碰吴轼的腿。

吴轼回过头,带着些疑问看着她:“怎么?”

洛萧咧嘴灿烂地笑了起来,小女孩的脸庞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很有些英气勃勃,只是酒窝深深,倒比一般女孩甜的多。

她举着小勺,把那块儿最甘甜,一点黑子儿都没有的瓜肉递到吴轼鼻子前,正在换牙齿的她说话很有些口齿不清,讲话露着风:“吴四哥哥,七西瓜!”

吴轼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是轼,不是四!是吃,不是七!”

洛萧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还在倔强地坚持着:“七西瓜,七西瓜。”

“好好好。真服了你了,讲话和周杰伦似的,你怎么不去唱rap。”吴轼摇头翻着白眼,正想去吃瓜,谁知洛萧第一次献宝,太过积极主动,一不留神动作幅度大了点,举着的勺子越过嘴巴,直接往吴轼鼻子杵去。

“碰!”

吴轼的鼻孔显然是装不下西瓜的,撞着了鼻子的西瓜咕隆掉在了地上。

洛萧:“………………”

吴轼:“………………”

后来不知是谁先带起的,屋子里爆发出一阵阳光灿烂的哄笑声:“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有录音机里磁带漫不经心的老周歌声:

街坊,小弄堂,是属于那年代白墙黑瓦的淡淡的忧伤。消失的旧时光,一九四三,回头看的片段有一些风霜……

那一块鲜艳的西瓜囊,滋味甜美,甘甜可口,是整只瓜最好最好的地方。

那是她那么多年,第一次想起,要把这块鲜甜的瓜肉,和风扇最正对的位置一起,都让给她最喜欢的邻居哥哥。

但是也许时机不对,也许天意捉弄,所以就算她愿意给予,他愿意接受,那块瓜肉最终也只是颓然掉在地上。

那一年的美味和甜蜜,他们两人,终于谁都不能拥有。

第二天早上,洛萧醒来之后,很久都呆呆地躺在沙发上,心脏像被挖了个窟窿,整个人的心气都从这个致命的窟窿中漏出来,她就像一个瘪了的气球,干枯无力地歪倒着,不想起来,也不想吃饭喝水。

过了很久很久,洛萧终于再一次拿起手机,冰冷的指尖僵硬而坚决地用力按下了几个键。

她终于还是拨了吴轼的电话。

“嘟——嘟——”

在短暂的两声之后,电话接通了。

洛萧的手不受控制,微微发着抖,但当她开口时,声音却硬冷如铁,没有感情,也没有生机。

“喂,吴轼。”她听到自己讲出冰冷疏离的字句,“我是洛萧。”

电话那头静了一会儿,然后有人说话了。

那竟然是个女人的声音,清冷高雅,每个音节都带着清甜精致的香味,她笑了一声,说道:

“你找吴先生吗?你稍等,他在洗漱。我这就叫他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望着天空流着泪求留言求鼓励~大过年的,肉包凄凉地码着字,看看留言没有人,心中一阵孤寂,觉得没人在看,尴尬症忍不住就犯了2333333我不管!!!我要有人亲亲我,我才肯起来!!!

☆、袭击

“喂。”

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重新传来声音,这回是他,没有错了。

就算洛萧与他早已断绝往来,但两人毕竟形影不离那么久,他的声音,说什么洛萧也不会听错。

吴轼轻轻咳了声,嗓音里有些清晨起床时轻微的沙哑:“洛萧,好久没联系了。你……都还好吗?”

洛萧枯躺在沙发上,屋子里有些单身之人常见的凌乱,茶几上昨天喝完的牛奶盒子还没有扔,到现在,她没有喝水,没有吃饭,甚至因为精神上的刺激有些厉害,她甚至懒得起床去梳理一下。

但她笑了,在清晨的金色阳光里。她露出深深的酒窝,她心平气和,而又无限舒展地对他说:

“我很好。”

“……嗯。”

电话那头的人静了片刻,然后沉重地叹了口气:“那就好。我也很好。”

洛萧微笑道:“关我屁事。”

吴轼:“……………………”

他顿了顿,声音里并无怒意,他和林子勿不一样,他一贯平静,显少开玩笑,也显会有失态:“都过去那么多年,你的脾气倒是一点没变。”

“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始终如一吧。”洛萧冷笑两声,然后说,“你给我发短信,想跟我说什么?”

吴轼和林子勿不一样,他是一个喜欢单刀直入的人,虽然洛萧言语之间十分不善,但是他也没有再去和她多计较,他只是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然后说:“那篇微博,我会找人删掉。”

想到那些恶毒的文字,洛萧就像是被蜜蜂狠狠扎了一样,一时说不出话来。

吴轼在电话那头问她:“你觉得写这篇文章的人会是谁?”

“……我不知道。”

吴轼说:“从她讲述的事情来看,她确实是我们的旧人。可是还有一些事情她是讲错的。除非是她故意添油加醋,想要博人眼球,不然她和我们的关系不会太近。在那些都认识我们的人里面,你还记得——”

他话未说完,就被洛萧打断了。

洛萧仰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拨弄着沙发的靠垫,淡漠地说:“吴轼,这些都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

“洛萧,你……”

洛萧淡淡冷笑:“这篇文章是谁写的,我知道了又能怎么样?难道告她诽谤,把她送上法院?这样一闹,只怕事情会发酵的更厉害。听我一句,如果你真的顾念以前的情分,真心为我好的话,吴轼,把这篇微博删掉,然后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我明白了。”吴轼静默片刻,然后说,“既然你不想追究下去,那就听你的。”

“多谢。”

洛萧说完,挂断了通话。

这个号码,她想,自己以后应该是再也不会拨打了。

她呆呆看着手机屏幕,直到因为长时间的没有操作,屏幕转暗变黑。

她很清楚,这件事情就像所有热炒的明星轶闻一样,只要沉住气,熬过这段时间,那么之后大家很快会将它遗忘脑后,变得不足一提。

而自己和吴轼的那段旧事,也不再会有居心叵测的人再一次深扒,将她其实从来不曾愈合的伤口,撕得鲜血淋漓。

洛萧的想法很正确。

充分洞悉了人民群众是一帮爱凑热闹,爱吃西瓜,七秒记忆,转身就忘的群体。

但是她忘了一点:这世界上有一种高爆发,高输出,行动不受大脑控制的生物,他们叫做狂热粉,还有一个更通俗更简单粗暴的称呼,叫做脑残粉。

其实最万无一失的做法,应该是立刻买一张启程去意大利的机票,好歹先去靴子国自己的朋友们那里避个难,等过两个月,这件事情平息下去,她再回来,那才是万全之策。

但是刚刚从意大利回来的洛萧,显然并不想再经历一次长途飞行。她选择了留在国内,而就是这个选择,让这件照理应该慢慢安定下来的事情,遇到了发酵剂,变得猛然不受控制。

就在洛萧回国的第三个礼拜,林子勿准备去西宁拍摄《沙棘》前的一个星期。

洛萧出事了。

事情来的毫无预兆。

周六的早晨,她正准备像平时一样,出门去附近的面店吃个早餐,心里盘算着是吃一碗臊子面、两个煎包好,还是一碗臊子面加个荷包蛋好,所以对周围的动静并不是太留心。

其实就算她不惦念着面条煎包荷包蛋,可能也注意不到有个女生一直跟在她身后。因为这条道路她一周要走二十多遍,实在已经熟到不能再熟,何况她租的是个老小区,清早就有许多大爷大妈出门遛弯,狭窄的小巷子里熙熙攘攘,就算她此刻回头,她也不会觉得自己身后尾随着一个戴着棉白口罩,穿着粉红色卫衣,戴着帽子的女孩,有什么值得警觉的。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当一个啤酒瓶子朝她头顶狠狠砸下来时,她半点儿都没用反应过来,甚至当腥甜的血流下来,当她还在模糊地想:

或许再加一碗豆浆也不错?

然后天地在眼前颠倒了一个位置,痛觉忽然像烟花炸裂,她一阵头晕目眩,重重跌倒在地上。

最后的意识里,有人在惊叫,周围忽然围过来很多人,似乎有人在喊:“杀人啦!抓那个人——别让她跑了!打120!打120!”

之后发生了什么,她就再也不知道了。

深长的昏迷中,她恍惚梦到第一次看到林子勿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消瘦清俊的少年,长得眉目清秀,肤色冷的像瓷胎,他靠在操场的栏杆边,那个栏杆不高不矮,正好卡在他的腰肢处,但他仿佛没有半点不舒服,就那么懒懒散散,怡然自得地靠了整个下午。

为什么她会知道他靠了整个下午呢?

因为她那时候在校体训队,她去训练前,注意到那朵少年,高冷得像一株茕茕孑立的水仙,回来的时候,那朵小水仙还高冷地倚着栏杆晒太阳,连姿势都不曾改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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