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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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斯南问:“可以吗?”

宋之漫总算明白宋斯南古怪在哪里了。

说了半天、忙活了半天,就是为了住进她家里来。

她笑着看苏合欢:“你说可以吗?”

“可、可以吧……”苏合欢在宋之漫的微笑中渐渐没了气势,声音也弱了下来,却还是忍不住小声嘟囔了几句,“房间空着也是空着,让宋小四住进来又没事,而且他一直住在公司,多不好啊。”

宋之漫:“他有的是钱,可以去酒店住。”

苏合欢抗议:“酒店哪比得上家里啊,家里多舒服啊!”

宋之漫瞥了她一眼,“你是哪边的?”

“我、我、我……”她半天“我”不出个所以然来。

见差不多了,宋斯南出来说:“合欢也是好心,宋小漫你这小气的!”

宋之漫冷哼:“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俩是一伙的,你不就是想住我这儿吗,宋小四,你也真是胆大,不怕我爸突然过来查岗?”

这倒是说在点上了。

宋斯南幡然醒悟,这未来老丈人……似乎不怎么好对付啊。

他琢磨了下,说道:“你爸要是来了,我就躲在床底下一声不吭,保准他发现不了。”

“偷情呐。”宋之漫咋舌,“破主意。”

宋斯南是真的想要搬到她这儿住,一来嘛,可以时刻守着她,二来,二来……他们错过了那么长的时光,他想要把错过的时光全都弥补了。

但是到底苏合欢战斗力太强大,黏着宋之漫,把她缠烦了,最终情不得已的点头答应下来。

虽然答应了让他住进来,但宋之漫约法三章:“别把女人带到我家,家务活你得干了,我轮休的时候基本上得补觉,你不能吵到我。”

宋斯南应得连连点头。

目的已经达到了,管他以后怎么办!

更何况,带女人回家?——除了宋之漫,他怎么会接受自己身边的女人不是宋之漫呢?

☆、第四十四章

没几天,宋斯南就搬进了宋之漫的公寓里。

却也没有如愿以偿的陪着宋之漫。

他刚回国,公司那边忙的很,又是熟悉业务又是谈单子,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宋之漫呢?她更忙,新接了一个手术,每天都在医院,回家洗个澡,半分钟都不停就回医院去了。

一直过了两个多月,两个人才算是有那么一天刚好两个人都在家。

宋之漫习惯于在轮休的那天先做个大扫除。

医生当久了,原先没有洁癖也变得有洁癖起来。

宋斯南起的也早,两个人干活比一个人干活快得多。原本需要一上午才能干的活,没两个小时就干完了。

到最后,只剩下最后拖地板的工作了。

宋之漫嫌累,把拖把扔给了宋斯南。

宋斯南毫无怨言的接过拖把,哼哧哼哧的拖起地来。

彼时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暖融融的阳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地板上的水珠反射着光芒,落下一地碎金。

微风轻轻吹过,白色的蕾丝窗帘被风带动,温柔的掀起。

宋之漫被那温暖的阳光照得放松了许多,眯着眼看他。

他拿着个拖把,大汗淋漓的拖着地。

穿着最简单的短袖和到膝盖处的裤子,迎着阳光,突然直起身对她咧嘴笑了一下。

像是回到了十年前,甚至更久。

接着,就看到他挑眉,把着个拖把,咳了咳嗓子,道:“大家好,欢迎来到宋斯南的演唱会,掌声。”

宋之漫说了个“幼稚”,撇过头不看他。

宋斯南一个人也能自嗨起来。

他装模作样的拍了拍拖把杆,咳咳两声,接着就开口道:“第一首歌,送给在场最漂亮的女士——宋之漫!”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他低声浅唱,唱的宋之漫昏昏欲睡。

见没有回应,宋斯南立马换了首歌,直接进到□□部分:“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

“要死啊!”宋之漫伸手就把周边的抱枕给扔了过去。

宋斯南努了努嘴,不甘愿:“宋小漫,来唱个歌呗!快,嗨起来!”

“不要,我要睡觉。”

宋斯南随意的拖了下地,跑到她边上,拉她起来:“这么好的天气,睡觉多可惜啊!”

宋之漫闭着眼不理他,“我很累,你别烦我。”

他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正好电话铃声响了,他嘱咐道:“等我接了电话,一起嗨,记得啊!”

宋之漫无力的摆摆手。

电话是一个合作厂商打过来的,那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就看到宋斯南紧皱着眉,语气不好的说:“我把单子给了你,你就给我这样的结果?”

那声音冷冽凌厉的,让宋之漫微怔。

她往宋斯南那边看,他站在餐桌旁,背对着他,只听到他不耐烦的说:“这点小事都要我负责?你们公司是干什么吃的!”

他语气里的严肃,让宋之漫不由得一抖。

这是宋斯南吗?

几分钟前,他还站在她面前,像小孩子似的插科打诨。

可现在,却是紧抿着眉,言语锋利,自带着一股气场。

十年,这十年,他终于和以前不一样了。

成熟稳重、事业有成。

这些天,她陆续听到不少关于“宋斯南”的话题。

无外乎是些商场上的东西,但是所有人,都统一口径称他为“宋四少”。

宋四少。

宋斯南……到底是不一样了。

宋之漫静坐在原地,过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去阳台晒太阳。

晚秋十分,阳光足够的温和,照的人身上暖洋洋的。

公寓下面是一树的银杏,成片的金黄色渲染了整个秋季。

所有的一切都是温暖的,天上的云,空中的风,地上的树,身边的你。带着秋季午后的香味,淳淳的芳香沁人心脾。

余光中,她看到站在自己身侧的人。

不经意的说:“你工作挺忙的。”

宋斯南烦躁的拨了下头发,“刚回国,大哥扔了一堆烂摊子给我,所以比较忙,等过了这个季度就好,放心,以后不会在家里办公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里被他们二人统一称之为“家”。

宋之漫坐在藤椅上,倒了杯水给他,宋斯南接过,豪饮了一大口。

“还要吗?”她示意。

“不用了。”他不爱喝茶。

宋之漫气定神闲的坐着,手指敲了敲桌面,轻松的说:“约法三章不过是约法三章,我也不期待你遵守过,这么些年,你骗我的还少吗?我说过的话,你什么时候当真了?”

“那为什么……还要约法三章?”宋斯南愣住,问道。

她笑着,轻声道:“对你有那么一点的期待吧。总觉得,或许这十年,你总有那么些的改变。”

十年前的宋斯南莽撞任性、自大骄傲。

十年后的宋斯南成熟稳重、冷静自持。

所以她潜意识里觉得,或许他早已完全改变了。

如她一般。

只可惜,宋斯南痞子的劣根性没有一点的改变,生活上各种劣习,也不循规蹈矩,依然独来独往,蛮横霸道。

似乎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宋斯南叹了口气,又紧张兮兮的看她:“我让你失望了吗?”

“什么?”宋之漫没有反应过来。

宋斯南:“十年过去,还像个小孩子一样,辜负了你对我的期许,让你对我失望了吗?”

他垂着眸,神情低落,时不时的抬头看她几眼,眼神里有着莫名的紧张神色。

令她心悸。

宋之漫摇头,说:“没有。”

即便你依旧顽劣如昨,那又怎么样呢?

我喜欢的就是那样的你,而不是成熟稳重、沉稳冷静的你。

在很多年前,我就意识到,你与那样的人背道而驰、一去不复返,可我还是长久的、深深的喜欢你,也只喜欢你。

因为你曾在我暗淡无光的岁月里闪闪发光。

所以:“没有对你失望,我早就清醒的认知到,你是那样冲动幼稚的人,没有办法改变,也永远改变不了。只是宋小四,我已经二十七岁了,我没有办法和你一起放肆的生活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他的声音闷闷的,“你还是对我失望了,因为我没有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不,是我没有成为我想要的样子。”他没有变,是她变了。

不再热情似火,不再骄傲蛮横,如一汪死水般静静的生活,直到他回来,泉水被打开了一条道,水流湍急,清澈见底。

宋之漫阖着眼,说:“这些年我一直以为就这样了,真的,就这样吧。每天上班、下班,做手术、轮休,见证了无数的生命的延续,也经历了无数生命的消亡。最开始的时候也会开心、难受,只是后来渐渐地,就觉得没什么了。生老病死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有时候会觉得迷茫,我当初,不就是为了挽救每一个生命而学医的吗,怎么越到后来,越觉得平凡无奇呢?”

没有笑脸,也不会哭泣,整个人像台机器般转动。

一旁的宋斯南右手放在左胸膛,他觉得那里隐隐作痛,像是有数万只蚂蚁在噬咬着他的心脏。

她接着说:“是我变了,宋小四。变得冷漠了,不再像以前一样了。我对我自己失望了。”

阳光还是很温暖,温暖的照在他们的身上,可宋斯南却觉得很冷。

冷到刺骨的冷。

他起身,一把拉住她。

突然被人拉起来,宋之漫有些许的惊愕,“宋小四?”

宋斯南紧绷着下巴,说:“大白天的伤春悲秋,烦不烦啊你!”他把她整个人拽到玄关处,让她换鞋,“整天一个人在家憋的,今天说什么也得让你出去走走。”

宋之漫拒绝:“我不想出去。”

自从在医院工作,她的生活就变得极其简单。

医院、家、超市,三点一线,除了偶尔回大院以及苏合欢实在看不惯她那几件素白到不行的衣服硬拉着她逛街之外,她的生活真的乏善可陈至极了。

哪知道宋斯南强势极了,强硬道:“不行,必须去。”

宋之漫溜着眼珠子想跑。

他一眼看穿,一只手夹住她,另一只手帮她穿鞋。

“抬脚。”他说,宋之漫下意识抬脚,“自己钻进去。”宋之漫又钻进去。

穿好鞋,他打了个蝴蝶结在上面。

宋之漫低头一看,讽刺道:“你是给多少姑娘穿过鞋啊,这么顺手?”

话音刚落,头就被人轻轻打了一下。

宋之漫用手护住自己的头,抬眼瞪了他一下。

就听到他说:“想什么呢,你不是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吗?瞎说个什么劲。”

反正千纸鹤的秘密被她知道了,宋斯南现在也不再遮遮掩掩的了。

他拉开家门,先走了出来,没听到有人跟上来的声音,疑惑的往后转去。

还没看清呢,就看到一个人影直直的往前扑来,双手盖住他的眼睛,急哄哄道:“走啦走啦!”

宋斯南被遮住了眼睛,看不清东西,双手拉住她的手背想把她的手拉下来。

宋之漫动作极快的收回手,整个人缩在他身后,双手放在他的腰侧,催他:“走啦!”

他想回头看,却被她一巴掌拍回来。

“看前面,看我干吗!”

宋斯南摸不着头脑,进了电梯。

宋之漫跟在他身后,庆幸道:幸好电梯里没有镜子,要不然她的脸这么红,被他看到了岂不得意死!

☆、第四十五章

晚秋时分,银杏叶落。

正午阳光正盛,一抬头,金色的太阳,金色的落叶,天与地似乎都是金黄色的。

宋斯南开车带宋之漫出去吃饭。

车子大概行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停在了一个巷口。

巷子很深,周遭两旁都是盘根错节的枝桠,张牙舞爪的枝干在墙面盘旋。

因为巷子太窄,宋斯南把车停在了附近商场的停车场里,两个人走路过来。

一看到这巷子,宋之漫就笑了,仰头看着她,因为阳光刺眼,她不得已眯着眼:“怎么到这里来了?”

有一年暑假,宋之漫、宋斯南还要王少鹏三人在这里打了场群架,因此宋之漫对这里记忆尤深。

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宋斯南笑道:“感觉这里蛮有纪念意义的。”

宋之漫撇了撇嘴,回忆起当初的事,一股脑说的没完:“什么纪念意义啊,纪念咱们仨被人打得头破血流?还是纪念鹏少的网恋以失败告终?你去那儿纪念不好,非得选这里,这儿都是一些不好的回忆!”

她说了一长串都不带喘的,让宋斯南十分满意。

宋斯南伸手压了下她的头发,乐道:“这不挺好的吗,能说会道、能言善辩,说起话来就不停的,哪里冷淡了?我倒觉得你和以前一模一样,根本没变。你呀,就是在医院那种压抑的地方待的太久了,被那种悲伤的氛围感染太多,其实,一点毛病都没有!”

听得宋之漫伸手就捂住了自己的耳朵,一脸幽怨的看向他。

他一个人干巴巴的,说的都渴了,没好气的拍了下她的头,道:“没良心!”

两个人沿着小巷一直走,走的宋之漫都累了,她耍赖似的要宋斯南背她,宋斯南翻了个白眼,指着她,无奈道:“是谁说你是医学院的高岭之花的,嗯?还变了,变个屁呀你!”

因是有求于他,宋之漫不敢反驳。

“哎!”宋斯南长叹一声,在她面前蹲下身来,示意她:“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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