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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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越是这样,季恒心里越是不好受“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挺好的。”

“在医院也好吗?”

“也挺好的,二伯父,”她心里明白得很,“有您在,我能不好吗?”

是真的感谢。

季恒叹了口气“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朝夕“这就足够了,我都已经从家里离开了,您还能这样照顾我,我是真的感谢您。”

季家是个大家族,虽然朝夕的爷爷只有两个儿子,但是朝夕有许多的堂伯父和堂叔。季家家风正派,从未有重男轻女一说,然而诡异的一点是,朝夕这一辈只她一个女生,算上领养来的季君菱,勉勉强强两个,其余的都是男生。

季君菱年纪比她大,大家明面上都叫她一句季家大小姐,但私底下大家都清楚得很,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季家大小姐。

季恒“原本你一进医院我就要找你的,可是你爷爷不让我来找你,老头子还在气头上,说你没良心,一走就是十年,连你奶奶走都不回来。”

老爷子的脾气她是知道的,刀子嘴豆腐心。

他接着说“老爷子表面上不让我们喊你回家,背地里却偷偷看你的照片,从你刚出生再到高中,老爷子的眼睛其实不太好,不能长时间看东西,但是你的照片,他一看就是一下午,你大伯劝他,反倒被骂。”

朝夕勾了勾唇角,“爷爷脾气一上来,谁都劝不住。”

“以前有你和你奶奶在,能管得住他的脾气,你奶奶走之后,就没人管的住他的脾气了。”季恒从未有过这样小心翼翼的时刻,“朝夕啊,这十年,你爷爷一直在等你回家。”

“我们也一直在等你回家。”

心上有种钝钝的感觉,像是有根针,往她最敏感的地方,很轻很轻地扎,一下又一下,不疼,却令人全身紧绷,神经麻痹。

她沉默着。

季恒也知道她在意的点,说“她最近在覃城工作,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朝夕想了想,最后妥协似的点头“我下周二休息。”

朝夕回家的事很快就传到了陆程安的耳里。

他原本想问她为什么突然就要回家,可朝夕在医院值班,作息和他完全对不上,他接连给她打了几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的状态。第二天上班,又突然被告知要封闭式培训,他连手机都被收了,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周二。

紧赶慢赶,回到大院的时候,发现朝夕还没回来。

空旷的训练场上,季洛甫、梁亦封、沈放坐在一边的休息椅上,跟看他笑话似的,“我们陆二少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匆忙的样子啊?可真是稀罕。”

都是生死之交,陆程安也无所谓。

被看笑话就看笑话了吧。

沈放拿手肘推了推他“二哥,我刚去医院接三哥的时候,听到了什么你知道吗?”

陆程安从兜里掏了包烟出来,低头叼起,四下找火柴,闻言,漫不经心地答道“听到了什么?”

“我就在护士台站了五分钟,就五分钟。”沈放说,“人小护士就主动和我搭讪,问我找谁,我说我找朝夕,我是她的仰慕者,你知道人小护士咋回的吗?”

“回什么了?”

“人小护士说——”沈放掐着嗓音,模仿着小想的语调,“我们朝夕医生有未婚夫了。”

三人被他这腔调逗得直笑。

沈放“更绝的在后面,那小护士还给我看了张照片,说是朝夕医生的未婚夫,我就看着她指着二哥的侧身照,说‘我们朝夕医生的未婚夫是不是很帅,是不是特别有气场’。不是,一个侧身照能看出什么?我他吗连正脸都没看到,还帅?黑漆漆的帅个球啊。”

陆程安笑着,他的笑声从喉咙里溢出来似的,“真是我照片?”

他在乎的是这一点,转头问梁亦封,“她主动承认我是她未婚夫了?”

“没承认。”

梁亦封睨他一眼,“也没否认。”

那就是默认了。

陆程安笑着,手里举着的烟被他笑的抖了一地烟灰。

没过多久,有人回来,开车路过这边的时候看到他们几个坐在那儿,顿感新奇,停下车来和他们打招呼“陆二哥。”

整个大院里,陆程安和同辈们的关系最好,他脾气好性格好,又乐意带着弟弟妹妹们一块儿玩。他在陆家排行老二,大家见到他都会叫一声“陆二哥”。

是傅闻声。

陆程安起身,和他招了招手。

傅闻声“二哥,你们今儿个怎么会有时间回来?”

“有点事,就回来了。”陆程安说,“倒是你,怎么回来?”

“哎,可别说了,”他说,“前阵子换了台车,把通行证给搞丢了,今儿个得回来办个通行证,要不然以后回家麻烦,我这一个月才回一次,哨兵估计都不认得我。”

傅闻声说“刚在门口,就有人被拦住了,我就偷偷摸摸地看了眼,就侧脸,单单侧脸都美到不行。可我寻思着,咱院里也没这么个美人吧?”

他话音落下,陆程安似乎想到了什么,没有丝毫犹豫,拔腿就往外跑。

傅闻声疑惑,在身后叫他“二哥!”

“别叫了,你二哥有事儿。”季洛甫笑着。

“什么事儿啊,跑的这么快?”

沈放轻飘飘道“还能是什么事儿,终身大事呗。”

傅闻声更茫然了“那他往外跑什么?”

“外边儿那美人啊。”沈放双手反撑在身后,上半身往后靠,拖腔带调地说,“那可是咱院的头号美人,就是在国外待了十年,你不知道也正常。”

傅闻声年纪小,才大二,早些年的风起云涌一概不知。

傅闻声问道“那美人叫什么啊?”

季洛甫警告地看了沈放一眼。

沈放勾了勾唇,意味深长道“那美人啊?叫——你二哥的人,你个小毛孩就别肖想了,咱二哥早就把人定下了。”

正文 第18章 百媚

陆程安远远地就看到了停在门外的车。

她回国的房是他找的, 原本他还给了备了辆车, 结果她自己有车, 一辆黑色的奥迪, 车牌也很有心,是她的生日。

陆程安托人查了下, 是江渔花了一万五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离大门不到五米距离的时候他停了下来。

站岗的哨兵不认得她, 狐疑地盯着她, 尽职尽责地说“我们这儿不放外人进来, 您看要不您打个电话让人来接你?”

朝夕也很无奈“我手机没电了。”

她在家睡了一天, 醒来的时候也没管手机还有没有电,拿起手机就下楼了。车开了十几分钟,手机突然跳出了个低电量提醒, 偏她还没带充电线和充电宝。

十年, 这座城市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地铁线繁多, 立交桥穿梭在城市中心,路线复杂且拥挤,她紧巴巴地盯着右上角的电量,企图撑着它到家。

可惜它十分不给面子的在距离终点五公里的时候自动关机了。

好在她三年前回过一次国,这段路倒是开过。

也无所谓生疏, 这段路和以前一样,只不过铺上一层柏油, 道路两边栽种着枝繁叶茂的行道树, 路比以前宽了一倍。

哨兵也很认死理“那我不能让你进去, 万一你是坏人呢?”

话音落下,就听到不远处响起了笑声。

朝夕和哨兵一同顺着声音看过去。

陆程安朝哨兵挥了挥手“自己人。”

哨兵立马放行。

栏杆缓缓升起,朝夕的车开了进来,她往前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在路边停下。

她透过后视镜看他,他离她还有十几米的距离,步调散漫,不徐不缓地走过来,边走,手还往兜里掏。

未几时掏了包烟出来,叼在嘴里。

令她意外的是,他竟然是用火柴点烟,低头,一只手虚拢着火苗点烟。

烟雾缥缈而起,朝夕熄火下车。

朝夕“你怎么在这儿?”

隔着上腾的白茫茫的烟雾,他的脸被模糊了几分,树影婆娑,他嗓音在摇曳和风中响起,低而哑 “为什么不回我电话?”

“回了,你关机。”朝夕说,“梁亦封说你在培训。”

“你去问他了?”

她看到他眼底暗涌出来的浅淡笑意,凉凉道“陆许泽到你那儿,扑了个空。”言下之意,不是特意问的。

陆程安直接忽视。

他说“那为什么不给我发消息?”

“我又没事找你。”

“你没事找我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是你先给我打的电话。”她无语。

陆程安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打电话的。”

朝夕眼神闪烁“我不知道。”

“你这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他淡笑,似乎也不想在这里反复追问下去,他长驱直入,问她,“突然回来,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

她默不作声的。

她的声音仍旧是清冷的“有什么好说的呢,只不过是回个家罢了。”

陆程安盯着她,许久之后,他说“走吧。”

朝夕“哦”了声,把锁了之后就跟着他往前走。

走了几步,她冷不丁地突然开口“还有吗?”

“嗯?”

她眼巴巴地指着他嘴里叼着的烟。

“没了。”他含糊不清地说,又把烟取了下来,食指和中指夹着,那支烟就随着他的动作轻浮地在空中晃来晃去,“最后一支,抽吗?”

朝夕伸手接过,直往自己嘴边塞。

她抽烟的动作娴熟老成,微垂着眼,周身散发着一股清冷气韵,抽了几口,蓦地抬头看他,媚眼高高挑起,见他一副忡楞模样,忽地笑了出来。

又欲又纯。

半壁晚霞带着浓郁的橙光,给她的身上笼罩了一层温柔暖色调,烟雾白茫茫飘起,隐藏在缥缈雾中的她的脸,绽放出笑意来。

浅淡又骄矜。

眼波涌动,千娇百媚。

勾着他的心。

理智回归,他问“什么时候学会的?”

“刚出国的时候,”她一根烟抽完,平静地说着那些往事,“晚上看书的时候累了,抽根烟提提神。”

“胡扯。”

朝夕轻哂“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她那时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特立独行,选择了校内宿舍,同宿舍的几个女生是英国本国人,她们玩得开,每周都会带人到家里聚会,朝夕在这种时候一般都会在实验室待着,或者是外面的咖啡馆。

某次她回来得早,他们还没散。

脚步轻浮,异常兴奋,茶几上放着几包东西。

朝夕瞬间了然。

她视若无睹地想要回房,却被她们几个抓着,那群人想拉着她一起下地狱。

英国对于吸食大|麻的管束并不像国内这样严格,她们有六七个人吧?她也记不太清了,那天最清晰的时刻,是那瞬间——

她拼命挣扎,拼死抵抗,脑子混沌的时候想要不就这样沦陷下去算了。

可她到底是清醒的。

清醒的从她们手里跑了出去。

她很快就搬了出去。

抽烟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的,但她抽的少,非常非常偶尔的时候才抽。

偶尔想家的时候才抽。

朝夕把烟蒂掐在垃圾桶上,扔了进去。

陆程安意味不明地看着她,说“少抽点。”

“你一个老烟杆说这种话?”她调侃道。

陆程安低声咳了咳,没再说话了。

快到体育场的时候,陆程安突然停住脚步。

朝夕疑惑,也停了下来,顺着他的视线遥遥望去,看到了季洛甫他们站在那儿。他们三个也从体育场里走了出来。

朝夕有很多年没见过季洛甫了。

虽说是兄妹,但二人都不是特别爱亲近人的性格,他打小又是被三令五申严加管束的人,心智比同龄人成熟不少;而她又不善表达情感,小女生该有的撒娇她都不会。

他们其实都不擅长讨人欢心。

或许是这样,所以二人才心心相惜——

在面对季君菱和大人撒娇的时候。

季洛甫“看看人怎么撒娇的。”

朝夕“我有眼睛。”

“看到了,觉得怎么样?”

“又嗲又甜。”

“你不学学?”季洛甫下巴一抬,指向其乐融融的客厅,一堆长辈被季君菱逗得直乐,眼里满是赞赏与满足,“多讨喜。”

朝夕冷而不屑“再讨喜,我仍旧是季家的大小姐。”

她当时也是真的嚣张,明媚且恣肆。

在外人眼里,季家人对季君菱这个养女的喜欢比朝夕要多的多,但季家上上下下都知道,季家最得宠的,是朝夕。

这和亲疏无关,与外貌更无差,只单单是气场。

朝夕见到季洛甫,淡淡地叫了声“哥”。

季洛甫“嗯。”

几人反应平淡,丝毫没有十年未见,重逢之后的喜悦。唯独沈放兴致高涨,“不是,我是真不明白,你十八岁的时候有股子清清冷冷的仙女儿味也就算了,怎么十年过去了,还是这样?”

“……”

打完招呼之后,朝夕和季洛甫回家。

朝夕“沈放不是结婚了么,怎么还是和以前一样?”一股子慵懒浮荡的不着调。

“三岁看老,”季洛甫说,“人哪儿会那么容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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