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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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是,咱们燕州知府大人,是京里徐国公府的二老爷。青梅的表姨在知府家里呆好几年了,我听她老人家说的。”甜珠垂着眼睛说,一抬眸,见母亲忽然就面色煞白,而且也不再说话了,只睁着眼睛看屋顶,像是中了邪一样,样子怪吓人的,她心下不由得也跟着颤了下,“娘,您怎么了?”

“没什么……”齐母话忽然就少了很多,眼神有些涣散,甜珠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看向甜珠来,似是犹豫了会儿子,才问说,“那你……那徐家老爷夫人,为何要待你这么好?他们……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说什么?”甜珠觉得今天母亲有些奇怪,似乎挺是惧怕那徐家人的,但是人家是京城国公府的老爷夫人,而他们一家,只是这燕北小县城里的百姓,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想来也不会有什么过节,甜珠说,“可能是那天机缘巧合下,我救了徐四小姐一回,所以,夫人便待我不错。”

“那就好那就好。”齐母连连松了两口气,又歪身躺下去了。

至于甜珠是不是要和离,是不是要去遥城出诊,她都不在乎了。甜珠伸手探了下老人的额头,见没有发热,她起身走了出去。

恰好,齐家老三齐海回来了。齐海比甜珠大两岁,今年十八了,他不比上头两个哥哥本事,也就随便在县里找了个活。以前齐大没死的时候,齐海在齐家,受宠得就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齐母舍不得他做一点活,连甜珠一个女孩子能出去干活,他都不能。

后来齐大哥死了,齐二哥跑货做生意出去一趟再没回来后,齐母才舍得小儿子也出去找活干。不管什么活,有个差事在,每个月随便赚点银子花,也好说个亲。

“小妹,今天又有肉吃?”齐三生得矮小,个头不比甜珠高多少,细皮嫩肉的,说话声音也细声细气,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男子气概,“大老远的,我就闻到了肉香味儿。”

“嗯,回来路过卤肉铺子,就带了点回来。”甜珠小时候跟二哥最亲,大哥次之,最不亲的,就是这个三哥。

可能年纪相仿的缘故,齐三又似女子似的,常与甜珠吃醋争宠。很多时候,甜珠都挺烦他的。不过现在重新活回来,倒是没那么多厌烦了。

“对了三哥,一会儿借我件衣裳穿。”甜珠虽然不怕去遥城,但想着那里是边城,扮作男儿过去,总是没错的。

齐海没多问她要衣裳做什么,只进屋拿了件半旧的蓝色棉布袍子来。等到吃完饭,甜珠扮上男装后,他才诧异地问:“妹妹,你这是做什么?”

齐海的衣裳甜珠穿在身上,虽然大了些,但也还算合身。她把一头乌黑秀亮的长发用布包了起来,束起在头顶,整张脸,完完全全露在了外面。

甜珠生得极为好看,标准的鹅蛋脸,柳叶弯眉,瓷白肌肤,樱红小口……本为女装时就是绝色,现在扮做男儿,非但没有减去半分颜色,反倒是有另外一种特别的风情在。

“我出门一趟。”甜珠言简意赅。

因为外面冷,出门的时候,她随手拿了个布巾裹在头上。齐海盯着甜珠背影看,直到甜珠身影完全消失看不见了,他才收回目光来。心里想的却是,这件旧衣裳,是他早穿旧瞧不上了的,怎么妹妹穿上就那般好看?

……

洪成这回出诊,是去给遥城里一位老朋友瞧病。那位朋友风湿老寒腿,是老毛病了,下雨下雪就犯病,一到冬天,病就更厉害。

老寒腿的毛病,想要根治,是很难的。不过针灸的话,见效很快。洪成替病人针灸,甜珠立在一旁搭手帮忙,不过忙着的同时,她也在认真看着、学着。针灸几步,都扎在什么部位,她都紧紧记在心里。

前后要针灸三遍,每遍时长一刻钟,时隔一刻钟。前两遍是洪成亲手施针的,等到了第三遍,洪成热水洗了手,指着甜珠,让她来施针。

“这位小兄弟,看起来年纪很轻,行吗?”

洪成手捋花白胡须,眯眼笑着说:“让她试试看,我就在旁边看着,要是错了穴位,会及时阻止。虽然是学徒,但总有一天要出师的,也总有一天要独挡一面,不能一辈子,都以我的徒弟自居。”

最后这几句话,是说给甜珠听的,甜珠心里明白。

甜珠认认真真为老人家施了针,才去洗了手,外面一个小厮慌慌张张跑了进来。

“老爷,不好了,城外又打起来了。”小厮跪在地上,明显吓得满头大汗,“这群北蛮子,肯定是听说二王子进京去了,所以就搞突袭。大公子已经被魏先生叫过去了,老夫人听说城门险些被攻破,吓得晕了过去。”

“还有……”那小厮似是一口气没能将话说完,只大口喘息着道,“受了伤的士兵太多,城中军医和大夫,人手不够。魏先生说,知道老爷府上从城外过来两名大夫,便想请过去暂时帮忙。”

边城打仗,搞突袭,受伤死亡,都是家常便饭。所以听后,都还算比较镇定。

“魏先生的人,还在外面?”洪成问那小厮,见他点头后,洪成对甜珠说,“你先跟着魏先生的人去,府上老夫人晕倒了,我去看看。”

甜珠道:“我知道了,师父。”

……

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飘着鹅毛大雪,脚才在雪地上踩过一个脚印,很快,就又被大雪覆盖了。府外停着辆马车,马车前立着个身着玄色衣袍的男子。男子目光掠过甜珠往后看,没看到洪成,他本来就冷的面孔,越发阴沉了些。

“洪大夫呢?”

甜珠说:“老夫人晕倒了,师父暂且留下来,派我先过去。等他给老夫人看好了病,就会过去替将军们疗伤。”

“走吧!”那人到底没再说什么,只请甜珠上马车,他则坐在马车外面。

马车没去魏先生府邸,而是去了另外一处。一路上过去,路两边倒着的,全是刚刚打仗受了伤的士兵。到处都烧着火把,城里此刻火光通天。巡城的士兵一批又一批,整个城里,都闹哄哄的。虽看着乱,却又是乱中有序。

甜珠撂下马车侧边的帘子,此刻心中倒是有几分紧张。沈浥不在,突厥兵就更加猖狂了。城门险些被攻破,现在又死了这么多人,城外的仗还在打着,她也不知道,这场仗,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

若是遥城失守,那么整个燕北兵的军心都会不稳。沈浥不在,突厥人没了忌惮,肯定乘胜追击,到时候还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局面呢。

前世没有破城这一说,她记得很清楚。但是她也不知道,她重生一回后,会不会就不一样了。甜珠紧紧攥着手,心里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也不无对沈浥的埋怨。他算是整个燕北的守护神,明知道突厥人最是忌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

如果他人此刻在燕州的话,就算这场仗必打,但是伤亡程度肯定没有现在多。而且,有他在,遥城肯定不会失守。

甜珠一路胡思乱想,心中颇多对沈浥的埋怨。她是坚定沈浥肯定不在遥城的,所以,当见到沈浥坐在那里、脸上铠甲上全是血的时候,甜珠吓住的同时,也有些惊到了。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给二王子疗伤。”是方才带她过来的男人在训斥,甜珠低着头,忙背着药箱朝沈浥走去。

她以为自己女扮男装,肯定不会被认出来。殊不知,她人才进屋来,沈浥就一眼看出来了。

甜珠走到沈浥跟前,见他玄色的铁甲上全是殷红的血。素白手面上也是血渍,手上好似被利器所伤,血珠还在不停往外冒。他手搁在膝盖上,血珠便顺着手指往下滴。甜珠手忙脚乱,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来是他受伤太严重,她又是半壶水的水平,根本有些应付不了。二来,像他伤成这样,一会儿她是该脱了他衣裳,替他将身上每处伤口都敷药包扎。

但是,她不能脱他衣裳!

行医治病,甜珠知道很多时候会面对一些男人,但是她也只是觉得,左不过就是切个脉再观个相的事情。大周男女大防不严,再说她又只是普通市井小民,倒是没什么,只是她万没有想到,这才头一天出诊,就碰上这种事。

甜珠心里想得多,手上却没停着。她在他跟前蹲下来,用清水替他先清洗手上伤口,然后敷药包扎。

等手上的伤口处理好了,甜珠有些犹豫起来。

她抬头朝沈浥看去,沈浥也正目不转睛盯着她看。甜珠没以为他在看自己,这样一对视,目光撞进他幽深耐人寻味的眸子里,他就在自己头顶上,离得那么近,她几乎可以从他眼睛里清楚瞧见自己的倒影。

而他呢……唇角似有笑意,看得甜珠发慌。

甜珠心中有些惧怕,忙收回目光来。

人也起身了,站在一边,刻意粗着嗓子说:“我是……我师父是洪大夫,我学艺不精,怕是不能替将军继续敷药包扎伤口了。我师父一会儿就来,还请将军忍一忍。”

旁边那个带甜珠过来的人立刻要炸毛,沈浥冷厉看过去一眼,那人立马收回腰间佩刀,同时也低了头。

沈浥却说:“小王所受都是外伤,既然手上的伤口能处理,身上的肯定也能行。”说罢,他腰背又挺直了些,声音也轻缓下去,不似方才严厉,只轻轻吐出一个字来,“脱。”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说,二王子是不是在耍流氓?!!!!!!惊恐!!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_⊙?)

二王子:逮着机会,我一定要秀一下我的八块腹肌!咩哈哈哈……

甜猪:不能看,要长针眼的噢!

第13章

甜珠惊呆了,不敢相信,本能就抬眸朝沈浥看去。沈浥坐姿颇为闲散随意,两条长腿一直一曲,但可能是常年呆在军营的缘故,他腰背特别直。纵是姿态再闲适,他身上,也透着骨子不可言喻的威严。

“怎么……不敢?”见立在跟前的小女子手足无措,沈浥心中竟然升起一丝快意来,仿佛这样逗一逗她,看着她害怕又为难的样子,他也觉得有趣,“再不脱,小王身上的血,可就流干了。”

甜珠是怕他会出什么事情的,他若是真有个三长两短的,燕州的百姓可怎么办?可是,她若是真脱了他衣裳,看了他身子……她以后,名声肯定就扫地了。肯定以后日子过得,还不如上一世呢。

但又觉得,若只顾自己而不顾遥城百姓安危的话,她以后就算再活几十年,心里肯定也过不了那道坎儿。甜珠想,这个时候,要是师父在就好了。

她是这么想的,门外,便有人回话说:“二王子,洪大夫来了。”

甜珠欣喜若狂,忙对沈浥说:“洪大夫就是我师父,他老人家医术特别高,让师父为您敷药包扎的话,二王子身上伤势肯定会痊愈得更快。”

立在旁边的玄衣男子望了眼沈浥,见自家主公没有喊洪大夫进来的意思,便也没有多嘴。

沈浥将甜珠脸上表情尽收眼底,甜珠心里的那点小心思,他也是看得一清二楚。沈浥此刻心情有些不错,只冲立在身边的小将挥挥手。

那玄衣小将本能抬眸看了眼甜珠,然后冲沈浥拱手称是。

玄衣小将开门走出去,对外面的洪成说:“二王子有令,洪大夫,外面那些受了伤的将士,更需要您的帮助。”

整个卧室里,就只剩下沈浥和甜珠两个人。甜珠还在犹豫,沈浥则不再理她,只轻轻阖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甜珠就知道,这一回合,又是她输了。她跟他较量,根本就没有赢的时候,他似乎特别会揣测人心,他心里肯定知道,她不会真不给他医治的。事实上,她就算不想理他,可她也不敢,她不敢叫他真出事。

甜珠妥协,轻声说:“二王子……我为您敷药包扎。”

“想通了?”沈浥轻轻睁开眼睛,目光幽幽朝甜珠探来,扯了下嘴角,指着自己手说,“受了伤动不了,帮我先把外面的铠甲脱了。”

“是。”甜珠低声应了后,就闷着脑袋走得离他更近了些。

帮他脱衣服这样的活,她前世的最后几个月,几乎是天天做的。所谓熟能生巧,纵然开始手生,但渐渐的,也就手熟起来。

甜珠一时惊慌,倒是忘记需要掩藏什么。当她熟门熟路帮沈浥脱下铠甲,目光对上他探过来的幽幽目光时,甜珠才想起来。

一下子,就更慌张起来。

沈浥轻笑,却也不戳破,只垂眸看着自己身上的白色中衣中裤。血染了大片,显得有些触目惊心。甜珠也看到了,再顾不得许多,直接将他中衣和里衣都脱了。

她强迫自己镇定,也不敢再胡思乱想什么。脱了衣服后,就赶紧用清水替他擦拭伤口,先清洗了下。但是甜珠发现,其实他虽然看起来身上血多,可身上真正的新伤,根本没几处。也就是说,他身上的那些血,根本不是他的……而他的情况,也并不是很严重……

咬咬牙,简单处理好了伤口,甜珠便又站离他远了些。

沈浥抬手指着一边说:“箱子里有衣裳,给我拿过来。”

甜珠望了他一眼,有些不太高兴,但是也一声不吭的照着做了。衣裳拿来后,沈浥没再劳烦她,只自己动手穿上。

甜珠低着头,稍稍抬下眼睛,就看到他正赤着臂膀的样子。腰部紧实劲窄,其实非常有力量。腰部以下,那双腿又长又直,力量自然也是不容小觑的。看他这个样子,甜珠忽然想到前世,想到无数次他压在自己身上拼命运动挥洒汗水的情形。

这个人,其实并没有外面传的那样冷酷而不苟言笑。很多时候,与其说他严肃,不如说他流氓无耻要更贴切。关起房门只剩两个人的时候,他似乎特别不喜欢穿衣服,那种事情,他也似乎特别热衷,每次去她那里,她都得去掉半条命。

开始的时候有些不习惯,但是渐渐的习惯了,也就好了。

不愿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甜珠掐了下自己的手,逼迫自己清醒过来。沈浥穿好衣袍,回过身来看甜珠。

甜珠虽低头,却也感觉得到他探寻过来的目光,便道:“外面还有不少受伤的士兵,二王子如果没有别的吩咐,民妇……”那个“妇”字才出口,甜珠就咬了下自己舌头,又忙说,“小民该出去了。”

“外面不安全,你呆在这里。”沈浥的语气,是不容拒绝的。

外面魏延并张骥走进来,张骥怀里还抱着个男童。粗犷的男人,脸上满是血,大阔步一走进来,就朗声大笑说:“莫邪那个孙子,心思可真是够阴毒的,果然将十一王子带了来。还是二王子您厉害,早早便想到他会来这种手段。”

莫邪是北边突厥可汗阿史那.阿汗达的第四子,张骥口中的十一王子,乃是突厥王的十一王子。十一王子叫阿富果,今年七岁,还是稚气未脱的孩童模样。

看到沈浥,阿富果笑着伸出白胖胖的手:“舅舅!”

沈浥伸手将他接到自己怀里来,摸摸他脑袋问:“刚刚有没有吓着?”

“没有,四哥对我很好,他说带我来玩儿。”阿富果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外面死了好多人,四哥也被箭射中受了伤,流了好多血。舅舅,你们为什么要打群架?和和气气相处,不是很好吗?”

“舅舅也想,但是你父汗跟哥哥们不答应。”沈浥知道阿富果善良单纯,他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有必要说太多,便道,“既然来了,就多呆些日子。燕州城,可比大草原好玩很多,阿富果想吃什么想玩什么,都可以。”

“真的吗?”小孩子特别容易满足,被沈浥这么一打岔,他就忘了别的。

沈浥喊了人进来,让他们带着阿富果先去吃饭。

魏延打从进来后,就注意到了甜珠。他一眼便瞧出来,眼前这个人,乃是女儿身。

“这位小娘子是谁?何故做男人装扮?”魏延其实已经猜得几分,不过就是想从沈浥口中得到一个答案罢了。

“小娘子?”张骥惊讶,随即虎目朝甜珠看去,这才想起来,“她就是那……”

“她只是一个小大夫,方才过来,替小王看伤。”沈浥传府邸一个老嬷嬷来,让她先带甜珠下去安顿,随后,便讨论起外面战事的情况,“莫邪受伤退兵了?”

魏延说:“莫邪军损失惨重,一时半会儿,估计重整不了旗鼓。还有,如今十一王子在我们手上,阿汗达肯定不敢轻举妄动。属下猜测,过不了几日,可敦可能会来燕州,接十一王子回草原去。”

“也好。”沈浥沉眸坐在一边,面色凝重,“也好些日子没见到她了,她若能回来一趟,也好一起过个年。”

话题有些沉痛,一时间,都沉默起来。

十年前,沈浥是亲眼见自己姐姐哭着嫁去草原的,那时候突厥兵强马壮,草原各部落也都十分团结,燕王府守不住燕州,便主动献上女儿和亲。当时的沈馥香,十六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扭不过命运,嫁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老头。

从那之后,沈浥便越发勤奋刻苦,白天习武,晚上看书。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想壮大燕州兵马,想着将来,突厥对大周、对燕王府,能够有所忌惮。现在他做到了,他守得住这方土地,但是已经牺牲掉的人,却回不了头。

他心里明白,姐姐对他们父子兄弟,是有很深的怨愤。男人打不过敌人,只能送女人祈求和平,是他们没本事!

张骥咳了一声,说:“今时不同往日,边关有二王子在,突厥人不敢轻举妄动。总有一天,等兵够强、马够壮了,就能接郡主回家来。”

“你说得对。”沈浥点头,黑眸攒光,亮晶晶的,仿若黑色宝石般,“会有那么一天。”

魏延心思却在别处,他皱眉看着沈浥问:“刚才那个女子,是不是就是那个有夫之妇?二王子将人留下来,是想金屋藏娇?”

张骥也道:“这个女人,不是回青桐县了?这大半夜的,来遥城做什么……行为过于可疑,依我看,她刻意接近二王子,定然是有什么目的。会不会……是奸细?”

魏延与张骥对望一眼,心下不无担忧道:“不得不防啊。”

沈浥想起方才她熟练的帮自己脱衣服的情形来,他梦中梦到过这样的场景,所以便临时考验了一番。没想到,那种情景,竟与梦中极为相似。沈浥可以确定,她是早早便认识自己的,只是他也看得出来,她并非什么奸细。

笨是真笨,身上也根本没什么功夫底子。他脱光换衣服的时候,她悄悄偷看,会发呆,也会脸红……

沈浥道:“她不过一个普通妇人罢了,不值得挂心。”

魏延闻声沉默,没再说话。

沈浥皱眉,一时间也陷入沉思,半饷问魏延:“这世间有没有一种药,吃了后或者闻了后,会做奇怪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沈浥:我一定是中了什么毒!快唤神医(尔康手……)

阿息:我可以给你解毒,以后再不做春梦!

沈浥:不解,这样甚好!

阿息点头:梦里解决生理需求,总比憋着好。

沈浥:……

第14章

“做奇怪的梦?”魏延也是被问住了,毕竟他只是军师,而非大夫,但也只是愣了一瞬,便问回去,“那二王子近来,都做了些什么奇怪的梦?将梦到的事情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解惑一二。”

沈浥近来隔三差五便会梦到甜珠,每次梦到她,都是在一个园子里。或是陪她一起慢慢走,或是两人面对面坐着吃饭,更离谱的是,近来总梦到与她赤.身.裸.体交叠在一起的情景。这种事情,要他如何开口说出来?

从起初的气愤,到现在,渐渐的,他似乎都气得有些没脾气了。

“没什么……”沈浥淡淡回一句,便又揭过这个话题。

“天色已晚,那二王子便早早歇着吧。”魏延抬手,两手交叠,朝沈浥拱了拱,“若有什么情况,属下等会即刻汇报。”

沈浥面色稍凝重了些,点点头,便示意二人下去。之后,他一个人在屋里坐着,许是因为刚刚提到那个梦的缘故,又或者,方才那个女人脱自己衣裳而自己又不排斥的原因,此刻莫名的,他觉得下身某物一点点昂了起来,竟然肿胀得厉害。

沈浥面色铁青,冷着脸垂头去看,就见双腿间,高高耸起,犹如一个硕大的帐篷,傲然挺立。此刻,满脑子里出现的,都是那个女人娇软身子以各种姿势与他纠缠在一起的画面,他从不知道,女人的身子竟然可以柔软到那种地步,任他怎么捏扁搓圆,她似乎都能承受得住。

此刻,他心内似乎燃烧着一团火一样,烧得他五脏六腑都似是要炸了。内心也有股子冲动,他想亲自去尝试一番,想压在她身上,想将她抱在怀里……他想看看,她的身体,是不是真如梦里那样软。但他还是理智的,身上某处虽然极不听指挥,但大脑还是清晰的。

他明白,有些错,不能犯。尤其,这还是在遥城,在军中。外面,还躺着死伤无数的兄弟……

虽然忍得极为痛苦,但是同时,沈浥心中也是有些欣慰。至少他硬得起来,至少……他对女人,还是能够提起兴趣的。

沈浥十二岁那年发生过一件事情,自从他亲眼目睹了那交缠在一起的两具身子后,他便恶心过好一阵子。后来纵然杀了那个男的,他的病也一直未有好转。年岁渐长,却身藏隐疾,而京中太后又多次明示暗示有意给他指门亲事……

他知道不能再等,必须寻个可靠的女人成亲才行。也是机缘巧合,让他遇到了徐二小姐。徐二小姐与罪臣之后闹出格做了错事,珠胎暗结,偏又不肯将孩子打掉,闹得徐府二房一时鸡飞狗跳。

恰好那个时候,他也烦于如何应付曹太后,更不想让曹家于他身边再安插一个奸细。所以,一番权衡下来,他便顶着压力认下了那个孩子。

从此与徐家,也十分默契的达成了一个共识。各取所需,便相安无事。

他会善待平安,但始终无法拿他当自己亲生骨肉。将来他身子若是能够渐渐好起来,自当要娶妻生子,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甜珠的出现,让他对某些事情有了渴望,其实于他来说,算是好事一桩。但沈浥虽则酷戾狠辣,但非十恶不赦之恶徒,骨子里也有生为皇家子的清高孤傲,有夫之妇他未必看得上眼,纵然是对人有些意思,碍着身份,他自当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他非陈冲那样的人,名声和威望于他来说,大于一切。

他想,若那女子尚待字闺中,他便还可以抬她去他的后院,给她一份荣华富贵。只是如今,可惜了……

沈浥怕再这般憋着,会越发坏了身子。所以,起身往外面院子去,吩咐人打了凉水抬进净室去,他需要用凉水冲个澡,败败火气。

……

甜珠被沈浥安顿在了将军府,她几番想出去,都被府上人拦了下来。说是王子有命,外面不安全,让她呆在自己屋里别出去。

甜珠坐立不安,直到后半夜打听到师父洪成也被安顿下休息后,她才算是稍稍心安了些。但是甜珠心里想着事情,总睡不着。案头点了根蜡烛,屋里有些昏暗的光,甜珠坐在桌边,手里捧着册扉页已经泛了黄的医书。

这册书,是洪成给她的,说是入门之人,看这本正好。只是甜珠虽然识几个字,但是毕竟未曾正经念过学堂,她认识的字,加起来,都不到一百个。半壶水都不算,甜珠越看越痛苦,索性将书合上了。

她有些犹豫起来,不知道,跟着师父学医,这条路是不是走错了。其实那天回青桐县来,她是想再找份绣娘的活干的。但是小地方不比省城,谁穿得起绫罗绸缎,所以,绣娘的活,并不好找。

而当时选择去医馆,也是想着,她有些底子,入门应该不难。而如果会了医术,将来也能够做些善事。再则,她是铁了心要与许致和离,娘家无人给她依靠,也没人会为她撑腰,凡事,她总是要靠自己的,她得为自己将来打算。

前世吃了太多的苦,她想,重活回来,不指望如何大富大贵,但不重蹈覆辙,不走前世走过的路,总是可以的。

行医救人,抛头露面,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可头一天出诊,就碰了壁。今天是沈浥轻薄于她,明天又会是谁?甜珠再次感到困窘,纵然她重活一回了,知道趋利避害,可又能怎么样?前程之路设想得再好,但因不是男儿之身,她也步步为艰。

甜珠想得太多太远,最后伏在桌子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是府里头一个嬷嬷将她晃醒的。

“姑娘,换身衣裳,请随我去吃点东西。”说罢,老嬷嬷将手里捧着的衣裳递给甜珠,是身青绿色的棉布袍子,看着缎面儿,就晓得是上好的绸缎,做工也十分精细,鸦青色的缎面上,用草绿色的丝线绣着图案,颜色鲜艳。

若不是颜色好的男子,驾驭不住这种颜色的衣袍。

但甜珠觉得,她自己身上这件就挺好的,不想换。

“多谢您,可我自己的衣裳挺好的,也没有脏,就不换了。”

那老嬷嬷望了眼甜珠,继而又说:“这是二王子的意思,外面天太冷了,姑娘身上的衣裳太单薄。这是崭新的没人穿过,姑娘不必顾虑。”

“那……多谢二王子赏赐。”甜珠道了谢,然后接过衣裳来,去了里边换上,出来后问嬷嬷道,“我师父呢?这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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