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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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摩尔,这种烟很淡,姜九笙觉得没什么味,她喜欢最浓的烟、最烈的酒,还有最美的人儿。

这些,莫冰自然是不让她碰的。

“遵命。”姜九笙做了个敬礼的手势,把烟接过去,点了一根,摩擦轮式的打火机,男士的,她用得顺手。

细长的烟夹在手指间,薄烟淡淡升起,模糊了侧脸的轮廓,她微眯了眼,懒懒地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

莫冰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这样,迷人得不行,严格来说,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绕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艳,稍稍勾唇,七分魅,三分纯,眉眼里全是英气与慵懒,神秘又优雅。

最开始莫冰给她定的人设是高岭之花,奈何姜九笙懒,懒得端着架子,怎么舒服怎么来,倒是粉丝偏偏就喜欢她那随性潇洒的性子,用粉丝的话说,攻气十足,仙气也十足。

一根烟燃尽,姜九笙掐了烟,眉宇难掩倦怠。

莫冰喊了化妆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他们已经去会所了。”

姜九笙并不是单独出道,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独唱,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

姜九笙揉揉眉心:“我先回家洗个澡,两个小时后来接我。”

莫冰给了个OK的手势。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五官端正,相貌堂堂。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奈何,是个衣冠禽兽,莫冰自然认得这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商业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敲门。”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近来对乐坛颇有兴趣,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首次娱乐投资。

地产大亨嘛,哪个不爱香车美人,这简大公子更是花名在外。

简成宗穿着一身裁剪讲究的西装,胸前口袋里的红色方巾露出一角,颇为风流倜傥,开口笑道:“我投了三千万,这个特例都没有?”

“不是特例。”莫冰面无表情地指正,“是教养。”

姜九笙勾唇,垂着眼似笑非笑,她家莫冰真是朵带刺的娇花儿,一般人在她手里可讨不到好。

简大公子的脸色果然当场就变了,可能顾及着风度,忍着没有发作。

莫冰仍旧面不改色,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简先生有事?我家艺人还要换装,可能需要回避。”

简成宗冷了冷脸,视线越过莫冰,将手里一大束玫瑰递到姜九笙面前:“晚上一起吃饭。”

姜九笙没抬眼,将修长的腿随意搭在椅子上:“抱歉,我不接受陌生人的单独邀请。”

礼貌又冷清。

圈里没有谁不知道,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偏偏又是最难接近的那个。

男人嘛,偏喜欢攻击性强的,有与生俱来的征服欲。

“以后就不是陌生人了。”简成宗笑,口吻里贵公子做派十足,“你的巡回演出会还有三场,我想继续赞助,一回生,二回熟。”

姜九笙抬眸,笑问:“那三回呢?”

姜九笙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深处,总有几分冷,几分妖,带着疏离懒散的媚。

要了命的迷人!

简成宗眯了眯眼,藏不住眼底猎艳的侵略性:“我以为姜小姐懂我的意思。”

“我这个人不喜欢绕弯子。”她似百无聊赖,手指拂了拂红玫瑰的花瓣,收了笑,“你想潜我?”

对方很诚实:“各取所需。”

姜九笙虽是摇滚巨星,可专业歌手和圈中流量艺人到底不一样,至少商业性不是一个层面。

显然,这简公子有几个钱。

他不是第一个想潜姜九笙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她接过了他的花。

简成宗似乎意料之中,稍稍得意地冲莫冰勾唇冷笑,问姜九笙:“晚饭去哪里吃?”

姜九笙起身,掂了掂手里的玫瑰,抬手,摔在了简大公子的脸上,慢条斯理,一簇一簇地摔。

手心被花刺刮了一下,姜九笙拿了张抽纸擦着:“还想吃吗?有没有气饱?”

简大公子一张金贵脸被气得有些狰狞了:“姜九笙!你别给脸不要脸!老子想睡你那是你的——”

她不疾不徐地截了对方气急败坏的话:“小乔,叫保安。”

助理陈易桥在门口应了一声。

“我去隔壁再抽一根。”

留了一句话,姜九笙直接撂下人,拿了烟盒走去隔壁。

简成宗脸一阵青一阵白,好不精彩,莫冰抱着胸挑了挑眉,神色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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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以后暂定每晚八点半。

第一卷 003:我能摸摸你的手吗

女士香烟味儿太淡,姜九笙抽了两根莫冰才回隔壁更衣间,换下朋克风的演出服,卸了妆,她素面朝天,咬着熄了火的烟蒂,盖着件黑色披风半躺沙发上闭目养神,短裤短T,露了一截又细又白的小蛮腰,修长的腿搭在了沙发一端的扶手上,那模样,着实像个勾人的小妖精。

姜九笙生得美,只是,少了几分烟火气,做什么都懒懒散散。

莫冰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我送你回去。”

姜九笙起身,将风衣穿好,问她:“解决了?”

“简氏要撤资。”

“嗯。”神色不冷不淡,波澜不惊,姜九笙双指夹着烟蒂,对着烟灰缸扔了个漂亮的抛物线。

莫冰笑骂:“你这脾气!”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二次不给‘投资人’面子了。

她反问:“需要改吗?”

莫冰挑眉,不语。

的确不需要,从姜九笙出道起,想潜她的人可以绕天宇一圈了,最后呢,那些‘金主们’一个个人间蒸发了,她还是顺风顺水,三年时间,她便在华语乐坛稳稳站了一方天地。

莫冰放缓步子,与姜九笙并排走着:“笙笙,你跟我说实话,给你保驾护航的大金主到底是谁?”

莫冰不算糊涂,可姜九笙的事,三年她都窥不透一星半点。

姜九笙懒懒打了个哈欠:“我也想知道。”

还是那漫不经心的神色,像个置身事外的局外人。

莫冰失笑,姜九笙刚出道那会儿,性子与现在一般,洒脱又直接,天宇有个音乐总监见她模样性子招人,趁夜色妖娆,便不规矩,当时姜九笙一个烟灰缸砸得那音乐总监去了半条命,莫冰当时想,完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结果呢,姜九笙没有被封杀,而是那个总监人间蒸发了,有小道消息说那音乐总监在ICU住了大半年。

后来,又有个投资人假意醉酒,举止轻薄,姜九笙的衣服都没碰着,第二日,手就折了,断了两根骨。

后来……

诸如此类的怪事一桩接一桩,圈里就有了个传闻,说摇滚歌后姜九笙是个诅咒,那些想潜她的,想黑她的,想取而代之的,全部……不得善终了。

当然,不怕死的还是大有人在,比如刚才那个简公子。

莫冰有理由怀疑,姜九笙背后有个强大的后台,不然只能用灵异来解释那一桩桩惨案了。

上了保姆车,是助手小乔开车。

“笙姐好。”

小乔大名唤陈易桥,刚出大学,比姜九笙小上两岁,模样生得乖巧漂亮,性子也安静害羞,像个吃可爱多长大的邻家妹妹。

是莫冰挑的她,虽说艺人助理不适合挑模样太好的,怕抢了风头,不过莫冰瞧着她本分,踏踏实实从不抱怨,便留下了她,近半年时间,小乔也确实从未出过错。

姜九笙颔首,打了招呼便往后座去了,蹙着眉,神色恹恹。

“怎么了?”莫冰问道。

“刚才起猛了,姨妈痛。”

她吃东西冷热不忌,又嗜辣,身体底子不算好,每月例假都要受一番罪。

莫冰板着脸,有点严肃:“你这毛病太严重了,改天我给你挂个号。”

她拒绝,眯着眼似笑非笑:“我可不想因为痛经而上头条。”

“头条也不是谁都能上的。”

姜九笙粉丝数量在娱乐圈不算多,战斗值却高得离谱,若真被拍了,估计‘摇滚巨星姜九笙痛经’的那点女儿家私事,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不过,姜九笙懒,懒得上头条。

莫冰换了个理由,投其所好:“天北第一医院有位医生,我上次带我堂妹去看病,偶然见了一面,他有一双肯定能让你着迷的手。”

她有兴趣了:“妇科医生?”

莫冰了然一笑:“外科。”

“拿手术刀啊,”姜九笙转头,看着车窗外霓虹,眼里光影灼灼,“那肯定更迷人。”

她有个癖好,她恋手,看见一双漂亮的手,会忍不住想抚摸,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病因尚且不详,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她大大方方,从不刻意隐瞒。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

“要不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她住的是高档小区,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

莫冰仍然不放心:“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

莫冰哑口无言了,她家艺人练过散打,可能协调性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还是开国将门之后,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

莫冰想了想,放心了:“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

“好。”

姜九笙住七栋,最靠里,橘黄的路灯下,孤影斜长,她走得缓,腹痛得厉害,脚步有些虚。夜里静谧,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隔着几米距离,身后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进了七栋的一楼。

到了电梯口,姜九笙回了头:“是要签名吗?”

跟了她一路的是个男人,白衬衫西装裤,很高,模样生得极好,昏黄暗淡的光里模糊了几分轮廓,却仍像精雕细琢的中古画像,每一笔都极其精致。

她呼吸一窒,这张脸,为何怎生如此熟悉,像午夜梦回里最浓墨重彩的笔触,深刻得心尖都在战栗着。

他抬头对视,礼貌而疏离:“不用。”

姜九笙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当真君子如玉,尤其是一双眼,像极了高楼外的夜,藏了漫天璀璨的光。

这般容貌,倒不像私生饭,那为何跟了她一路?

男人开口解释,声线温润,像清风拂过耳畔:“我住这里,七栋七零三。”

哦,原来是新来的邻居,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将那莫名生出的惊心动魄压下。

电梯门开,男人靠右站着,按了数字7,指腹停在泛着淡蓝色光的按钮上,抬头看向姜九笙。

她这才将目光收回:“我也住七楼。”

对方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7,指甲修得整齐,是干净的莹白色,骨节纤细分明,匀称又修长。

当真一副美人骨,连手也是上乘。

姜九笙由衷地赞叹:“你的手真好看。”她有些挪不开眼。

男人颔首:“谢谢。”

看得出来他涵养极好,周身没有沾染半点纷扰尘世的浮躁,贵气又内敛,不像今日体育馆里的那位简公子,伪装得再好,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铜臭味,不像这个男人,是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都是风度与精细。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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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瑾是变态中的贵族!记住姜九笙的助理陈易桥,小名小乔,这是个贯穿全文的大角色,不要忽略。

第一卷 004:恋手癖遇上了洁癖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

男人有些惊愕。

她立马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这种陌生的熟悉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觉地心慌意乱。

分明不曾相识,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时间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这双手无论何时,都能惊艳了目光。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线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时瑾进了电梯,站在姜九笙身侧,隔了两步距离:“我去超市。”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嗯。”

之后便没有再对话了。

在小区门口与新邻居道了再见,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车,低调的银色BMW—m3,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莫冰抬头看她:“怎么也不化个妆?”

卫衣铅笔裤,白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光鲜亮丽。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么因为自信,就是懒。罢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这样,也比那些在时尚圈卯足了劲儿的艺人上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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