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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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点头,抱着个大大的枕头,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眼睛里带了不太确定的怯意,问他:“我可不可以跟你睡?”

时瑾微微愣了一下,耳根子有点红,看了看她身上的睡裙,挪开眼:“笙笙,我成年了,不能跟女孩子一起睡。”他侧着头,喉结轻轻滚了滚。

那时,他还年少,除了她,没有认识的女孩子,情深得太猝不及防,还没学会怎么处理,有点莽莽撞撞。

她很失落:“我知道了。”

然后低着头,要往回走,刚转身,时瑾拉住了她的手,少时的眼眸像墨一样黑,倒影出来的影子也是浓浓的,他突然郑重:“一起睡了以后就要结婚。”他弯腰下去,看着她的眼睛,“笙笙,要睡吗?”

她想了一下,点点头:“要。”

那时候,她确凿又坚定地相信,如果她还有以后的话,她一定会跟时瑾结婚的。

时瑾浅浅地笑了,牵着她进了房间,还不忘嘱咐她:“不可以忘了,等你长大了,要跟我结婚。”

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嗯。”

时瑾知道她睡觉不老实,便让她睡在里侧,秋天的被子,薄薄的,很软很软,里面全是时瑾身上的沐浴露味道,他们明明是用一样的沐浴露的,可不一样,时瑾身上的不一样,很好闻,像他的人一样,凉凉的,却丝丝入扣,能钻进人的身体里。

半夜,她突然醒来,因为她怕黑,床头亮着一盏小灯,她睁开眼就看见了时瑾的脸,他好像出了汗,额头的发湿了。

她半梦半醒,有点恍惚惺忪,不确定似的,伸出手指,戳了戳枕边少年的脸:“时瑾。”

“嗯?”

她有点困,眼皮很重,轻声呢喃:“你刚刚是不是叫我了?”

他看着她,眼睛里有潮气,微微发红,夜里静谧,她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清晰有力,可是他没有回答她。

她睡意朦胧,梦呓一般:“你就是叫我了,我听到了。”

好多好多声,他一直叫她,急促,又迫切。

时瑾侧躺着,伸手摸着她的脸:“嗯,是叫你了。”

她很困,却强撑着眼皮,看见他脸颊通红,染了几分绯色的眼眸像映进了屋后大片大片的秋海棠,明明是纯黑的浓墨色,却怎么瞧着都像五彩斑斓。

她问他:“你做梦了吗?”

时瑾应:“嗯。”

她又问:“是梦见我了吗?”

他默了一下:“嗯。”

他脖子上有汗,她伸出手,想给他擦,一碰到他的皮肤,才发觉是烫的,不像平时,他体温总是凉凉的,这会儿却滚烫滚烫的。

她用手心给他擦:“梦见了什么?”

时瑾抓住她的手,拿开了,声音低低的,哑哑的,他说:“笙笙,你转过去。”

她睁开眼,睡意醒了一些:“嗯?怎么了?”

他看着她,眼睛潮红,灼灼滚烫,眼睛深处像有一朵火红的桃花。

他说:“我要起来换衣服。”

她懵懵懂懂,不知所以,并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时瑾突然伸手,覆在她眼睛上,暗色的灯照着,他一双眼里全是情欲:“因为刚刚做梦了。”他撑起身体,往前,将唇印在少女的唇上,低声地告诉她,“梦见和你在做坏事。”

她的脸突然红了。

她懂了,他梦里的内容。

十八岁的少年,不重欲,他所有青春的旖旎,全部是和她,在梦里,从初见,到共枕。

后来,她病得越来越重了,总是看着窗外,像一缕要随风飘去的云。

一次,时瑾带了伤回小楼。

她鼻子灵,一嗅就能嗅到,拉着他坐在她的木床上,她卷起他的袖子,果然,受伤了,不知道是什么伤的,很浅,没有流很多血,可是破了皮。

“你最近总是受伤。”

时瑾揉揉她皱着的眉心:“训练的时候弄到的,不要紧。”

她起身,去拿了药。

因为他总是受伤,小楼里备消炎止血的药。

她蹲在他跟前,用棉签蘸了药膏,笨拙地给他擦药,低着头,动作专注:“我想当医生。”她抬起头来,因为很久不见太阳,皮肤白得过分,很瘦,显得眼睛很大,她看着时瑾,“不过,我现在生病辍学,考不上大学。”

她学习不是很出色,因为严重偏科,尤其是数学,母亲还在世时,时瑾也在她家,他教她数学,可她不愿意学,他怎么教她都不会。

现在,倒突然想念家里书桌上的那本书了,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时瑾给她写好的笔记,工整又漂亮的字迹,第一页,除了她的名字,她也写了时瑾的名字。

时瑾低头,问她:“那我当医生好不好?”

她想了想,摇头:“我希望你能做你喜欢的事。”

她希望她喜欢的这个少年,能在青葱的年少时光里,肆意轻狂,不要信马由缰,飘零半生,望有人与他鲜衣怒马,有人陪他烈焰繁华,希望百岁无忧。

时瑾牵她的手,把她拉到身边,他说:“笙笙。”

他说:“我没有喜欢的事,只有喜欢的人,”他看着她,眼睛里有星辰与大海,“就你一个。”

那如果,她没了,他怎么办呢?他还能喜欢什么呢?

那一刻,她很想他也能喜欢一些别的东西,天上的星星,地上的秋海棠,或者门口挂着的那盏风铃都好。

她怕,怕他,一边倒,十里塌方。

可怎么办,她要撑不住了。

“时瑾。”

“嗯。”

她拉着他,走到窗前,阁楼下的秋海棠已经全部谢了,只剩光秃秃的枝丫:“快冬天了。”

初冬的风,萧瑟又刺骨,卷着地上枯黄的叶子,漫天肆意。

时瑾紧了紧握着的手:“冷吗?”

“嗯。”

他就抱住她,把她小小瘦瘦的一团,藏进怀里。

她仰着头,眼睛里凉凉的,很空,她对他说:“我死了以后,你把我埋在这片秋海棠下面好不好?”

那样,她就还能陪着他了,这个世上,除了那一片海棠花,她只舍不得他。

时瑾突然松开手,不抱她了。

他说:“不好。”

他第一次对她冷着脸,眼睛很凶狠。

他恶狠狠的表情,说:“你要死了,我就把你埋在我棺材里。”像赌气一样,“然后把我们一起埋了。”

不是赌气。

她知道,时瑾从来不撒谎的,他说要一起埋,就一定会一起埋的。他还说过,这个世界,他不喜欢,如果没有遇到过喜欢的东西和人,便也就将就着活,可遇到了,再失去,再回到百无聊赖的从前,就将就不了了。

她害怕他再说这样的话,怕一语成谶。

“我不喜欢说这种话。”她很严肃。

他也说:“我也不喜欢你说这种话。”

他们吵架了,时瑾一天没跟她说话,后来,她吃了整整一瓶抗抑郁的药,去了半条命,那时心理医生被收买,将她‘治的’已经没有半点求生欲了,时瑾跪在她床前,哭了。

“笙笙,我不好,我以后都不生你的气了。”

他只是不生她的气了,却没有收回他说过的话。

前不久,姜九笙才从姜母口中知道,那时,时瑾让人打了一副棺材,比一般的棺材大一点点,足够能装下两个人。

不是赌气的话,十八岁的时瑾,做了和她一起去死的准备。

第二卷 239:时瑾色诱笙笙,锦禹的cp(18)

不是赌气的话,十八岁的时瑾,做了和她一起去死的准备。

窗外已经快天黑,阁楼里的灯突然亮起,她回头,看见时瑾朝她走来,他的脸与记忆里少年的容颜重叠。

“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开灯?”

她张开手,抱住他。

时瑾摸摸她的脸:“怎么了?”

她摇摇头:“在想以前的事。”

在庆幸着,那具棺材没有用到。

她踮起脚,把脸靠在时瑾肩上,轻声在耳边对他絮絮叨叨:“你不在的这八年,我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也见识了繁华与热闹,却总觉得索然无味,觉得活着就只是活着,因为没有死,所以才活着,当时不明白,现在才懂了。”

时瑾问她:“什么?”

她说:“在我十六岁那年遇见了你,那么深刻之后,再经历什么就都不觉得精彩了,你不在,所以,活着就那样,寡淡又无味。”

莫冰以前总说,她两袖清风无欲无求,对什么都淡,离空门,也就一束长发的距离。现在才大彻大悟,原来,她所有的浓墨重彩,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全给了时瑾了。

“如果八年后,你没出现,”她想,“大概,我这辈子就这么走马观花,不谈感情。”

他不出现,她走出半生,与烟酒为伴,轻描淡写,余生如此。

“怎么会不出现呢?”时瑾把头歪向她,亲了亲她的脸,“我谋划了八年,想了无数个把你弄到手的方法。”

怎么会不出现,他又没死。

姜九笙笑着问:“都有什么方法?”

时瑾似认真思考了,说:“能色诱最好,若不行,能骗则骗,不能骗,”在她脸上轻轻咬了一口,“强取豪夺。”

要是,她不动情,他大概真的会强抢。

姜九笙忍俊不禁:“我比较喜欢色诱。”毕竟,时瑾这张脸,对她色诱的话,她定会束手投降。

时瑾低低笑了一声:“嗯,我现在再试试。”

然后,他开始解衬衫的扣子。

她也不躲,大大方方地看他。

食色,当真性也。

事后,已经过了晚饭时间,她有点累,没动,时瑾让她眯一会儿,起了身。

她半梦半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瑾来叫她:“起来吃饭?”

“嗯。”

她揉了揉眼睛,伸出一只手,去捞扔在床下椅子上的衣服,露出一条细细的胳膊,上面有几个暧昧的痕迹,她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了,又把手缩回去。

时瑾便笑着把衣服递给她,也不转过身去,看她红着脸躲在被子里穿衣服,可他这么看着,她手便不听使唤了,内衣怎么都扣不好。

他眼神里略带戏谑:“要不要我帮你?”

姜九笙刚想拒绝,他已经弯了腰,把她连同被子一起抱起来,手绕到她身后,帮她把内衣扣扣好,指尖很凉,碰到了她后背的皮肤,她哆嗦了两下。

“……”

他怎么可以做的这么顺手?

没有穿她自己的衣服,时瑾直接把自己的衬衫套她身上,分明是故意的!

他满意了,唇角一直带着笑:“我做了海鲜意面,要端进来吃?”

姜九笙摇头,下了床:“为什么是你做?”

时瑾说:“不放心你吃秦家的东西。”

姜九笙没有再问了,安静地吃东西,时瑾安静地看她……光溜溜的腿,他倒明白了,为何男人会喜欢让自己的女人穿自己的衬衫。

等回了江北,他要多买点衬衫,让她家笙笙穿,一个月不带重样。

手机响,时瑾让她先吃饭,去一旁接了,只讲了几分钟便回来了。

姜九笙问他:“是有事吗?”

“先吃饭。”他把她面前的杯子拿走,“吃饭的时候不要喝太多水。”

她越来越觉得,时瑾不止是男朋友,还是家长。

等她吃完了,时瑾把盘子收了,扔在水池里,让下人洗,他牵着出了小楼,在秋海棠旁的石椅上小坐。

时瑾才告诉她刚才那通电话的内容:“笙笙,我要去一趟T国。”

姜九笙立马猜到了:“是不是锦禹的事情?”

他点头:“嗯,找到确切的位置了。”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她征询他的意见,自然是想去,但时瑾有他的打算和主张,她会优先考虑他的看法。

时瑾摇头:“锦禹的位置临近金三角,那一带很乱,带你去我会不放心,会分心。”

姜九笙想了想:“那我在家等你。”

“嗯。”时瑾说,“我明天先送你回江北,秦家与温家这几天在筹备婚礼,你不用理会,温诗好那里我让人盯着了,有什么事打我电话,或者找肖坤生,应该要去一周左右,不过,我会尽快赶回来。”

他还没走,她就开始担心了,嘱咐他:“慢一点回来也没有关系,但一定要小心,不要受伤了。”

“好。”

时瑾是第二天晚上的飞机,把姜九笙送回御景银湾后,直接从江北转机了。

时瑾才刚坐上飞机不到一天,秦明立就收到消息了。

秘书杨辉晚上十一点来电话:“二少。”

秦明立只裹了件浴巾,刚从浴室出来:“什么事?”

陈易桥去给他拿了浴袍,帮他换上。

杨辉在电话里说:“刚刚得到消息,六少秘密出国了。”

秦明立坐在沙发上,摸到烟盒,动作顿了一下:“他一个人?”

杨辉说不是:“除了秦中,还带了一队私人雇佣兵。”

这架势,不寻常。

秦明立问:“去哪?”他咬着一根烟,身边的女人也不打扰她听电话,拿了打火机帮他点燃。

杨辉立马回话:“T国。”

秦明立手指夹着烟,断了的尾指光秃秃的:“具体位置有没有确认?”

“临金三角的一个小镇。”

那可是毒窟啊,难怪时瑾带了一队雇佣兵。这个时候,他去哪里做什么?又是打得什么算盘?

秦明立眯着眼思忖了片刻,眼里愈发耐人寻味,抽了口烟:“把这个消息放出去。”

他不管时瑾打着什么算盘,他只要他有去无回。

相邻金三角的热带雨林里,分布了大大小小的镇子,还有几片占地不大的水域,东南方向坐落了一个小岛。

岛上,有一栋两层的平楼,除此之外,放眼望去,全是林木,热带雨林的气候,这季节,十分炎热。

楼梯口,男人坐在地上打盹,然后被人用脚踢了踢:“阿洛。”

阿洛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十分年轻,只是,生得特别高,站起来像根竹竿,被喊醒,他立马站起来:“修哥。”

那唤作修哥的男人,光着膀子,横了他一眼:“让你看着人你就在这偷懒,要是人跑了,看你怎么交代。”

阿洛嘿嘿一笑:“这里是荒岛,还能跑去哪里。”

修哥骂了他两句粗话,就去敲了二楼房间的门,里面没反应。

“小少爷。”

“小少爷?”

敲了几次门,都没有人回应,修哥脸色顿时变了,打开门,没见房间里有人,窗户却是开着的。

修哥心道不好,跑到窗户前往下看了看,果然绑着一条由床单拼接成的‘绳子’,他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人给跑了。”

阿洛大惊失色,立马跑进去翻了柜子和床底,一拍脑门:“妈的,真跑了。”

修哥冷静了一下,立马说:“先去岛上找找。”

岛上除了做饭的婆子,看守姜家小少爷的一共三个人,不过几百平大的小岛,三人很快就找了一圈,却没见着人。

这小岛四周环水,那小少年还能游走不成。

修哥一想,不对:“应该是藏在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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