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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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怀孕,什么堕胎,乱七八糟的。

她不怎么在意:“不用管,我经常跑医院。”

炫耀你跟时瑾恩爱吗?

衣!服!不!给!她!穿!了!

谢荡一甩头:“哼!”

作天作地的小公主啊……

姜九笙好笑:“荡荡。”

不想理她!他没好气地:“干嘛?”

“你去打水给宇文洗漱一下。”男女有别,她帮不上忙。

谢荡果断拒绝,小性子上来了:“我不要。”他还没伺候过别人。

姜九笙稍稍严肃一点点:“别闹了。”

谁闹了!

谢荡挠了一把小卷发,头一甩,拖着尾音:“哼!”

哼唧完,他就去打水去了。

从急诊室出来不到十分钟,宇文冲锋就醒了,目光还有点散,绕了一圈,定住了,看了几秒,又闭上了。

姜九笙坐在床头的椅子上:“醒了吗?”

是她。

记忆回笼,还是跟做梦一样。

宇文冲锋睁开眼,刚要抬手捏眉心,才发现两只胳膊都缠了厚厚的绷带,有点刺痛。

她说:“你别动,伤口刚刚包扎好。”

他不动了:“水。”一开口,嗓子沙哑得不行,像被烟熏了,又干又紧。

姜九笙把病床往上摇了一些:“你刚做完催吐,还不能喝水。”又问,“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她还是和以往一样,性子有点冷,又有点暖。

宇文冲锋摇了摇头,拢着眉:“这下面子没地方搁了,让你看到我那个鬼样子。”

他也与平常一样,说得轻松,漫不经心似的,还是那个不怎么走心的公子哥。

他在粉饰太平,他在把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密封好,他在把一个小时前抱她的手、看她的眼,都封存进记忆里。

不露痕迹地,把情深与放纵都藏好。

姜九笙很聪明,不过,所幸她不怎么懂男人,以为他的欲望只是那剂催情药所致。

见他不愿意多说,便也不谈,她只说:“你喝醉吐我一身的样子,我都见过,面子早没有了。”

还好,还是以前的相处模式。

宇文冲锋语气轻松了:“哪次?”

姜九笙想了想:“去年三月演唱会的庆功宴。”

不对啊,他问:“不是谢荡送我回去的吗?”

去年三月庆功宴,他们三个一起早退了,在路边喝酒撸串,三个人一共喝了两瓶二锅头,姜九笙酒量好,谢荡耍诈,在酒里兑了水,就他一个人醉了。

不过,他明确地记得,是谢荡送他回去的。

姜九笙旧事重提,不禁莞尔:“他半道被车门刮了手,去医院看手,就把你扔给我了,你在车上吐了我一身。”

“……”

宇文冲锋原本惨白的病容,难得添了一抹羞窘的红:“你怎么没说。”

“怕你没面子。”也怕宇文冲锋知道了会揍谢荡。

“妈的,老子还比不上他的手!”宇文冲锋被气笑了,身上还穿着那件染血的白衬衫,越发显得脖颈白净,扭头扔了句,“谢了。”

他谢的是晚上的事。

姜九笙语气随意,也回了句:“不用。”

要是她有难,他同样不会坐视不理。仔细回想,似乎是这样,每次打架闹事,她、宇文、还有谢荡,都是一起,谢荡说这是臭味相投,宇文冲锋说是英雄惜英雄。

谢荡端了盆水进来了。

姜九笙看了一下时间:“我先回去了。”

宇文冲锋说:“让谢荡送你。”

她摇头:“他在医院陪床,我自己开车回去。”然后跟谢荡打了声招呼,便往病房外走。

陪床的谢荡不太满意,手里的毛巾都被他拧扭曲了,阴阳怪气地说:“宇文祖宗,脸凑过来。”

宇文冲锋嫌弃地往后:“你干嘛?”

“给你擦脸。”

呵呵,宇文冲锋冷言冷语:“哪敢脏了你金贵的手。”要不是这个卷毛,他能吐了笙笙一身?死小子!

谢荡不爽了:“别蹬鼻子上脸。”

他这金贵的手,还真没伺候过人好吗!

他拿着毛巾就往宇文冲锋脸上糊。

宇文冲锋不顾受伤的手,一巴掌拍在谢荡金贵的手背上:“滚开,两个大老爷们擦什么脸,娘们唧唧的。”

谢荡暴走:“妈的,别以为你受伤老子就不敢打你。”摔了毛巾,把病号服扔给他,“自己穿,你手疼死老子都不帮你。”

然后他甩头去沙发上坐着,懒得鸟他那个龟毛。

病房在最里面,离电梯口有一条很长的走廊,走廊尽头的灯光下,有个修长的影子。

姜九笙笑着跑过去:“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时瑾还穿着正装,没有系领带,白衬衫松了两颗纽扣,夜里光线温柔,他看上去平白多了两分慵懒与性感。

“九点。”声音低哑,带着簌簌的沙,他说,“你不在家,打你电话也不接。”

语气,有一点幽怨。

姜九笙挽着他的手,解释:“宇文出了点事,我忘带手机了。”

他把目光从她白色卫衣的血迹上,移到了脸上,再到眼睛,紧紧地看着,瞳孔像一双磁石:“我知道,我在病房外等了你二十分钟。”

声音温温柔柔的,没有抱怨,可还是听得出来心情不畅。

“你怎么不进去?”

时瑾惜字如金:“吃醋。”

说完,他扣着她的腰,把她压在身上,摘了她的口罩,低头吻住了。

姜九笙乖乖张嘴,让他的舌头进来,缠着她,重重地咬,没什么耐心地吮,异常粗暴激烈的吻。

唇贴着,他说话时,气息洒在她脸上:“笙笙,你身上有血腥气,我不喜欢。”他对血特别敏感,会让他暴躁失控。

他俯身,又咬住了她的唇,碾着她的唇瓣,厮磨,舔了舔,用牙齿咬。

姜九笙皱眉:“别咬,疼。”

时瑾舍不得了,松开牙齿,轻轻地吮,把被他咬过的地方又舔了一遍,觉得不够,想重一点,粗暴一点。

“那你咬我。”他就哄她,“笙笙乖,咬我。”

“……”

吃醋了,要哄。

姜九笙便学着他方才的样子,在他唇上咬,他弯着腰,微微张开唇,把舌尖送到她牙齿下。

他喜欢这样暴烈又直接的亲热,能把心头的瘾压下去。

等她气喘吁吁,腿软得站不住了,时瑾才松开她,啄了两下她水光潋滟的唇:“徐蓁蓁打电话跟我告状了。”

难怪他吃醋了。

“她说了什么?”

时瑾拢眉,目色黑了几分:“不好听的话。”

姜九笙也能猜到大概是什么了,挑拨离间,鱼死网破。

也不急着回去,她双手搂着时瑾的腰,仰着头看他:“那你信不信?”

时瑾摇头:“我连我自己都不信,还能信她?”她扎的马尾松松垮垮的,耳边垂了两缕发,时瑾把它们拨到耳后,“我只信你。”

她说什么,他都信,他都听。

他天生就是多疑善谋的人,确实连自己都信不过,只有她一个是例外。

姜九笙有点累,声音带了倦,缓缓地说:“我朋友不算多,但都是很好的人,也值得我去东奔西走。”她踮起脚,亲时瑾的唇,轻声细语地哄他,“你可以吃醋,但不要生我的气的好不好?”

夜半不归家,还失联,确实是她没有处理妥善。

时瑾眉宇的褶皱平了,眼眸温润如玉:“不生气,就是想你了,一回来没见到你心情有一点不好。”

就是想独占她而已,心里意难平,被关着的那头贪婪的野兽,总是蠢蠢欲动。

他的偏执症,没得治,只能压,太极端的桎梏会让她喘不过气来,所以,他需要克制,需要看起来尽量衣冠楚楚,大度温柔,像个正常人一样。

“徐蓁蓁呢?要怎么处理?”姜九笙了解时瑾的性子,不可能姑息。

“她说了你很多坏话,我一句都听不得,很介意。”时瑾不隐瞒,坦白地说,“笙笙,我其实不是个大方的人,绅士也都是装给你看的。”

他睚眦必报。

若是惹了他,还会权衡利弊,可若是碍了她的眼,他会狠狠报复回去,不计后果。

姜九笙想了想,表情严肃地叮嘱:“别闹出人命,也别留下证据。”

他要做什么,她都不干涉。

恋人相处久了,大概真的会越来越相像,她越发不在意过程,只要结果,一味偏袒,不论是非。

时瑾笑了,喜欢她偏心自己的样子,颔首:“这个我很在行,你不用担心。”牵她的手,“我们回家?”

------题外话------

时瑾有偏执症,有能力手腕,而且,没有正常的三观。

不要学他,要做个好人~

第二卷 269:瑟瑟扑队长

“这个我很在行,你不用担心。”他牵她的手,“我们回家?”

“好。”她突然说,“你袖子上有血。”

时瑾低头,白色的袖边上,有一点血色的斑驳,随意地说:“可能是从你身上沾的。”

姜九笙歪着头看他:“不是,我抱你之前就有了。”

他的笙笙,观察力不是一般的好。

时瑾只好坦白:“赶着回来见你,上午沾的血没洗。”脚步放慢一点,语气尽量柔和平静,“笙笙,我在黎城开了枪,伤了人。”

他是只伤了人,却不敢告诉她,他让人杀了人,杀很多人。

姜九笙脚步微顿:“是不是与黎城那件走私案有关?”这个案子闹出很大动静,就连一向不怎么关注实时新闻的她也有所耳闻。

时瑾这五天都在黎城,她想,或许与他有关。

他点头:“嗯。”

姜九笙拉着他,进了电梯:“哦,我知道了。”然后,她不再问了,时瑾不相信自己,不过她信,她全然信他。

跟在她后面的时瑾,明显松了一口气。

半个小时后,回了公寓,姜九笙在洗漱,时瑾接到了霍一宁的电话。

“周召明已经招了,整个黎城走私团伙都一锅端了。”霍一宁似乎在外面,有风灌进电话里。

时瑾神色淡淡:“嗯。”

毫不惊讶,像事不关己。

霍一宁笑了:“你没有什么要坦白的?”

时瑾坐在沙发上,往后躺,捏了捏眉心:“比如?”

“比如你借着这个走私案,吞并了尚明集团,”霍一宁语气稍稍压了压,“比如,你借着缉私,取了三十八条人命。”

外人只以为是分赃不均,走私集团内部自相残杀。

不,是时瑾大开杀戒。

最后,缉私局收拾了残局,破了案,秦氏趁机吞并了黎城尚明集团的酒店业务。

时瑾并不置可否,只说:“那三十八个人,到了法庭也都要判死刑。”

霍一宁到底是刑警,与时瑾的处事风格相差太大,并不赞同他:“法官会判,也不用你来行刑。”

就算是死刑犯,他也不应该大开杀戒。

时瑾看了看浴室门口,起身走到阳台:“我家笙笙开机仪式那天,回家路上碰到的车祸,就是周召明的手下。”

所以,那三十八条人命,是因此丧命?

霍一宁无语凝噎了半晌:“不是被你派的保镖都给拦下了吗?”姜九笙不仅毫发无损,甚至都没惊动到她。

需要报复到这种地步?

“伤到她就晚了。”时瑾嗓音清越,语调平常,只是说出的话,让人心惊,“我公布了和她的关系,很多人在暗处蠢蠢欲动,借这个机会,我要杀一儆百。”

好个杀一儆百,三十八条人命,一个集团,五日之间全部栽在他手里。有了这个血淋淋的先例,恐怕以后谁还想动姜九笙,都会先掂量掂量自己头上的脑袋。

时瑾心机深沉,善谋,但一遇姜九笙的事,作风就简单粗暴,处事非常极端残暴,可也不得不说,这样最为省时有效。

这是时瑾的私事,霍一宁不好过问太多,只有一句忠告:“时瑾,还是那句话,不要太过了,不然,我怕哪天你被捅出来了,我保不了你。”

他客客气气地婉拒:“谢谢,但不需要。”说完,“再见。”然后挂了电话。

怪不得时瑾被警局列为第一大重点头疼对象,亦正亦邪,好不难搞。霍一宁掐了掐眉心,头有点隐隐作痛了,摸到口袋里的烟,刚要拿出来。

“队长。”

景瑟飞扑过来,嫩黄色的裙摆像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头扎进霍一宁怀里,跑得太快了,他被她撞得后退了两步。

霍一宁扶住她的腰:“慢点。”

小姑娘拽着他腰间的衣服,仰着头,笑得明眸善睐:“不要,要早点抱到我家队长。”然后用力抱住他,“我好想你呀,队长,你想我吗?”

霍一宁撇开眼,滚了滚喉咙。

想。

想得下面都疼。

小姑娘还不知道见好就收,紧紧贴着他蹭,娇娇软软地缠着问:“想吗想吗?”

他按住她,不让她乱动:“想。”

哎哟,好甜~

跟泡在蜜罐里一样,景瑟舔了舔嘴唇,声音很软,甜丝丝地问:“那要不要亲亲?”她眨巴眨巴眼睛,里面跟藏了星星一样。

直白,又生动。

她从来不遮遮掩掩,堂而皇之地一脸倾慕。

霍一宁被她看得嗓子发紧:“我们去后面。”

在警局大门口卿卿我我影响不好,景瑟乖乖跟他家队长往警局后面去了。

他们总是晚上约会,因为都很忙,总是在警局约会,因为狗仔不敢跟,虽然没有风花雪月,可景瑟很满足。

她毕生的愿望就是和她家队长在警局看一辈子的五星红旗。

晚上有风,刚刚好,她可以钻进他怀里,就探出一个小脑袋,问他:“队长,你喜欢五星红旗吗?”

霍一宁低着头,眼睛里全是她:“嗯。”

她比五星红旗还要可爱,五星红旗让他热血,她不仅如此,还能滚了他的心。

“我也喜欢。”她踮脚,因为害羞,所以很小声地说,“我喜欢在五星红旗下面亲你。”

霍一宁低声笑了笑,捧着她的脸,压下去,用力地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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