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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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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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瑾是变态中的贵族!记住姜九笙的助理陈易桥,小名小乔,这是个贯穿全文的大角色,不要忽略。

第一卷 004:恋手癖遇上了洁癖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

男人有些惊愕。

她立马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这种陌生的熟悉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觉地心慌意乱。

分明不曾相识,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时间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这双手无论何时,都能惊艳了目光。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线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时瑾进了电梯,站在姜九笙身侧,隔了两步距离:“我去超市。”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嗯。”

之后便没有再对话了。

在小区门口与新邻居道了再见,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车,低调的银色BMW—m3,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莫冰抬头看她:“怎么也不化个妆?”

卫衣铅笔裤,白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光鲜亮丽。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么因为自信,就是懒。罢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这样,也比那些在时尚圈卯足了劲儿的艺人上镜。

庆功宴在秦氏旗下的高级会所里举办,主办团队人员都是熟人,了解姜九笙喜静的性子,便也不拉着她热闹,开了个小间,让乐团的成员单独聚聚。

莫冰带着姜九笙给导演和灯光摄影师们敬了一巡酒,便去了小间,另外四个成员已经到了三个,贝斯手靳方林、架子鼓厉冉冉,还有主音吉他张耐。

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并非乐团经纪人。

当年天宇传媒只签了姜九笙,公司本欲以独立歌手让其出道,是她执意以原创乐团的形式发了第一张专辑。在唱片市场如此低迷的娱乐圈,一辑大火,半年之内,TheNine名声大噪,主唱姜九笙以创作才能和独特声线一时间风靡乐坛。

莫冰是天宇的经纪人,而乐团其他成员,若非要定位,只能说是长期雇佣,并非属于天宇旗下,姜九笙在乐团步步登高,而乐团的另外四位成员倒显得平庸,莫冰不止一次以专业经纪人的角度同姜九笙说过,单飞于她百利无一害,甚至网上时常有人diss乐团成员——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莫冰觉得虽夸张,却不无道理,没有创作才能,单论弹奏实力,也算不上顶尖。

姜九笙只是笑笑,说了一句:我在一无所有时,他们不嫌弃我,那在我满身荣光后,也不能一人独醉。

那是莫冰第一次看清这个笑起来薄凉冷艳的潇洒女人,原来有这么赤诚柔软的地方,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姜九笙她独善其身,干干净净地闯,坦坦荡荡地执着着她的坚持。

“笙笙!”

厉冉冉性子急,一见姜九笙便跳起来招呼她,嚷嚷道:“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

第一卷 005:庆功宴

“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

姜九笙笑笑,坐了过去。

“来了。”靳方林招呼了句,给她倒了一杯Chivas,她爱酒,尤其爱最烈的酒。

姜九笙品了一口,便一饮而尽了。

莫冰摇摇头,失笑,并没有上前劝住,今日庆功宴,就由着她喝吧。

“我和方林行酒令,输了八局了,笙笙你帮我灌他!”厉冉冉说着恶狠狠地瞪了靳方林一眼,眸间难掩娇嗔。

靳方林同厉冉冉是一对欢喜冤家,交往了三年,便打打闹闹了三年,厉冉冉性子泼辣直爽,靳方林却是个十足的老干部,已到而立之年,温和又斯文,好在一物降一物,厉冉冉这泼猴便是再无法无天,也没能翻过靳方林这座内里狡猾又腹黑的五指山。

姜九笙觉得他们天造地设。

又倒了杯酒,她道:“你们喝不过我,都少喝点。”

喝酒抽烟打架弹吉他,姜九笙没有一个不在行的,分明外表是个天仙,行事却极致又热烈,厉冉冉撇撇嘴,放下了酒杯,她还是很听主唱的话。

张耐坐在沙发的另一端,低头看手机,一言不发。

莫冰问他:“柳絮呢?”

他抬头,而是看向姜九笙:“她有点不舒服,晚点到。”

姜九笙没有多问,倒是莫冰拧了拧眉头,却也没再说什么。

不过,厉冉冉是个直肠子,不爽就会闹,十分没好气:“特么的架子摆得比笙笙还大,怎么,要我们去列队欢迎?”

张耐脸色不太好看。

靳方林把厉冉冉拉到身边,低声说她:“少说两句。”

厉冉冉哼了一声,拉着靳方林跳舞去了。

约摸四十分钟后,姜九笙半瓶威士忌都见了底,张耐才起身,说:“小絮她到了,我去接她。”

姜九笙点头,没说什么,她酒兴正好,自顾喝着。

张耐喜欢柳絮,从大学开始,乐队里的成员都知道,暧昧亲近了快四年了,情侣间该做的都做了,柳絮却从未在公开场合承认过张耐是她男朋友。

厉冉冉每次都说柳絮这是鱼塘管理,张耐这备胎一备就是四年,厉冉冉和柳絮不对付,乐队里很早便有了矛盾。

TheNine的前身是校园乐团,最开始并不叫TheNine,天宇传媒同意姜九笙以乐团人身份出道的条件便是让乐队冠了她的名字,将TheOne更名成了如今的TheNine,当然,自然有人不服,表现得很明显的便是队里的键盘手柳絮。

当然,柳絮自然也有她的道理,TheOne是靳方林一手成立,张耐与柳絮是最早的成员,甚至连年纪最小的厉冉冉也比姜九笙早入团,在出道前,姜九笙刚加入乐团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不是主唱,而是以节奏吉他手的身份加入,原来的主唱是靳方林同系的师姐,因为私人原因临时退了团,姜九笙便由节奏吉他转了主唱,柳絮的嗓子好,只是音域不够宽,唱摇滚力度不够,靳方林便两相比较最后选了姜九笙。

初始关系还不算太僵,如今姜九笙在歌坛的地位步步高升,网上各种diss乐团成员的键盘侠接踵而来,姜九笙三千万笙粉各个以一敌十,其他四位成员粉丝量加起来也不及她一半,这一人独大的局面太鲜明,两人的关系便越发僵硬了。

趁包间里无他人,莫冰端了杯酒坐到姜九笙旁边:“你还是没有单飞的打算?”

她没有犹豫就摇头:“没有。”

“你没有,可架不住别人有。”莫冰话里有话。

姜九笙抿了一口洋酒,抬眸看她。

莫冰放下酒杯:“柳絮前几天见了好几个音乐制作人。”

双膝自然并拢,双腿侧放,交叠成小“v”字型,半靠着沙发,姿势闲适舒服,神色慵懒了几分,姜九笙不咸不淡地回了声:“哦。”

“没了?”莫冰挑眉觑她,“不感慨一下?”

毫不夸张地说,姜九笙才是TheNine的衣食父母,柳絮充其量是个白眼狼,而今这白眼狼还想另立门户。

“随她吧。”

莫冰无语,皇帝不急太监急。

姜九笙晃了晃手里的红酒杯,全然一副旁观者的淡然:“人呢,总要撞到头破血流才知道适可而止。”

莫冰嗯了一声,不提那个白眼狼了,她入行这么多年,多少看得出来,柳絮有那个心,可到底没事还不够。

厉冉冉玩够了,拉着靳方林回了包间,这时张耐也领着柳絮进来了。

“你迟到了一个小时。”厉冉冉口吻很不客气。

柳絮放下包,化了精致的妆,拂了拂月白色的连衣裙,面不改色地坐下:“路上碰到了狗仔,绕了几条街。”

厉冉冉撇了她一眼,皮笑肉不笑地拿话讽她:“现在的狗仔真敬业,为了拍笙笙都跟到你那去了。”她穿得宽松随意,二郎腿一翘,“看来我以后也得跟你学着点,出门化个妆戴了墨镜凹凹造型什么的。”

厉冉冉和柳絮素来不和,一个心直口快,一个口蜜腹剑,要相安无事,自然不太容易。

柳絮不跟她斗嘴,冷着一张漂亮柔弱的小脸。

张耐哄她,给她端了杯颜色好看的酒:“先喝点东西。”

“我不喝酒,伤嗓子。”柳絮有些不耐,反复撩了撩直长的黑发。

分明一副刻薄相,还装什么白莲花!

厉冉冉只觉得刺眼得紧,她不爽,偏偏笑得跟个没事人一样,对姜九笙说:“主唱,听到没?别喝了,伤嗓子。”眯眯眼,瞥了柳絮一眼,含沙射影,“不然搞的你不是主唱似的。”

“厉冉冉,你够了没!”柳絮气急败坏了。

对方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耸耸肩:“没够。”

她就是看不惯柳絮她丫一个键盘手成天端着主唱的架子。

“你——”

不装白莲花了?咆哮了吧!

厉冉冉笑盈盈地打断,洋洋得意地嘚瑟着:“记者呢,来了没?赶紧拍,把她这张牙舞爪的样子拍下来,我也好借借TheNine小仙女的人气上个热搜什么的。”

柳絮素来以温婉大气的小仙女形象示人,厉冉冉就看不得她这凹人设的虚伪样。

果然,‘小仙女’忍气吞声了,抓了包出去:“我去趟洗手间。”

柳絮踩着十公分的高跟出去了。

张耐跟着起身,略带歉意:“笙笙,别生气,她就这脾气。”说完,他跟上去。

“哼,作不死她!”厉冉冉头一甩,柳絮碍眼,张耐也不顺眼,分明是个有颜有身材的花美男,偏偏在柳絮面前是只忍者神龟,一副被勾了魂的昏庸书生样。

姜九笙无奈,好笑地看着厉冉冉炸毛的样子,前一秒还炸毛的某人吐吐舌头,作无辜状。

将杯中酒饮尽,拿了烟盒,姜九笙起身。

“我出去抽根烟。”

第一卷 006:纨绔里的贵族(一更)

将杯中酒饮尽,拿了烟盒,姜九笙起身。

“我出去抽根烟。”

她转了两个拐角,寻了个通风的窗口,靠着墙,点了一根烟,轻吸了一口,微眯眼角,嫣红的唇中缓缓吐出薄薄烟雾,窗外的风卷过,有淡淡青草味。

这烟,真淡。

姜九笙抖了抖烟灰,用力吸了一口,伸手将卫衣的帽子盖下,低头垂眸,一口一口吸着,修长白皙的手指夹着白色的烟卷,指甲涂了淡淡绯色的丹蔻。

不远处,传来了响声,姜九笙咬着烟蒂抬头,在廊道尽头的拐角处,一男一女正吻得火热,她笑了笑,背过身去,迎着风吐出一口烟雾。

烟草味很薄,在鼻尖萦绕,她安静地抽完手里的烟,身后那亲吻的缠绵声,一直没停歇。

掐了烟,姜九笙往嘴里扔了颗清新糖,这才转身,瞧见那抱作一团难舍难分的男女已经将阵地转移到了厕所门口,将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全然不顾路人的注目。

得亏这是高级会所,富贵公子们的风月场,都见怪不怪了。

姜九笙走过去:“能让一下吗?”

男人闻声,顿了一下,松开了搂在女人细腰上的手,淡定自若地用指腹擦了一把唇上沾染的口红,转过头来:“你怎么在这?”

他生了一张偏于柔美的脸,有些雌雄难辨,却很精致,很高,穿了裁剪得体的黑西装,嘴角微勾,几分雅痞,像极了卷轴里鲜衣怒马风流倜傥的俊公子。

姜九笙言简意赅:“庆祝。”

男人是姜九笙的老板,天宇的当家人,年轻多金,背景了得,名唤宇文冲锋,听说宇文家的老爷子是开国时带兵的将军,为人正气,便取了冲锋这般凛然正派的名字,可遗憾的是宇文冲锋还是被养歪了,是个典型的纨绔,实在担不起正派二字,好在良好的家世与严格的家教管束着,他称得上H市里最贵气有品的纨绔,用宇文冲锋的话来说,年轻男女和则滚床,不和则滚蛋,你情我愿的事,少了腌臜与虚与委蛇,堂堂正正地干男女勾当。

这样的贵气纨绔偏偏做了娱乐传媒业,可知多少女星得挤破脑袋往他床边蹭,天宇传媒有句传闻,说天宇旗下的女艺人,多多少少都与宇文冲锋有一腿,除了姜九笙,凭一点就可以断定这一点,姜九笙是唯一一个喊宇文冲锋名讳的女艺人,其他人,谁不尊称一声锋少。

总之,姜九笙与宇文冲锋的关系迷之微妙,不少人揣测,近水楼台先得月,没准宇文大老板就是姜九笙的金主大人,毕竟,自姜九笙出道,天宇待她就如同亲闺女一般,资源那不是一般的好。

“我几个圈里的朋友都在,过去喝一杯?”宇文冲锋显然想引荐她。

姜九笙摆摆手:“不了,你给我的嗓子可是买过巨额保险的。”

说的好像她滴酒不沾似的。

语气熟稔,两人倒一点都不客套,宇文冲锋瞥了一眼窗口旁的垃圾桶,没好气地说:“少抽点烟。”他抱着手,抬了抬下巴,嘴角勾了一抹痞坏的笑,“你这嗓子要是给醺坏了,我投在你身上的钱可全要打水漂了。”

姜九笙从善如流地应:“老板说的是。”

她笑笑,眸光掠了一眼,落在宇文冲锋身边的女人身上,她认得她,天宇传媒新签的小艺人,三线后,模样生得倒好。

收回视线,姜九笙绕过男女走进了女厕所,随后,打火机摩擦轮的声音响了,宇文冲锋转头看去,只能看见一个侧脸轮廓,嫩白的手指夹着细长的烟,白雾蒙蒙模糊了侧脸。

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吞云吐雾也能这样性感撩人。

宇文冲锋揽住身边女人的腰,问她:“会抽烟吗?”

女人愣了一下,摇头:“不会。”

他不言,搂着女人离开。

“刚才那个女人是姜九笙?”女人有些小心翼翼地问。

“嗯。”宇文冲锋抬手拂了拂她的头发,“认识?”

这漫不经心的口吻,叫女人松了口气,随口道:“听说很特别,也不怎么样嘛。”

特别?

大概也是听了天宇的那些传闻。

女人嘛,天生多疑又善妒,偏偏还总带着优越感,是一种唯我又自我的动物。

他停了脚步,搂着女人的腰,轻轻揉了揉,笑着说:“你嘴里那个不怎么样的女人,学了九个月的散打就把我打趴下了。”顿了一下,他说,“我学了七年。”

“……”

片刻的安静。

女人这才怯怯地抬头,目光盈盈,战战兢兢地扯了扯宇文冲锋的衣袖,生怕他会恼她。

他轻笑,摸摸女人的脸,动作很温柔。

“张导那部电影的剧本我明天就让人给你送过去。”指腹从脸流连到了女人娇羞得红了颜色的耳垂,轻轻捏了捏,他低声地说,“以后别打电话给我了。”

女人募地一愣,难以置信。

这个男人总是柔情蜜意,总是温言细语,在欢爱的时候、宠溺的时候,还有弃之如敝的时候,好似无比认真,又像从来不曾在意。

女人咬唇,泪眼朦胧:“是我做错什么了吗?”

她楚楚可怜,在示弱。

“没有。”松了手,慢条斯理取出西装口袋里的方巾,动作优雅地擦手,笑了笑,将方巾的一角塞进了女人低胸的v领里,他说,“睡你睡腻了。”

“……”

混蛋!

抽完了烟,喷了一点淡淡的香水,姜九笙方回了小间,只有莫冰一人在,坐在吧台,调了一杯五颜六色的鸡尾酒。

莫冰递给她。

她品了一口。

果饮太多,伏特加太少,没味儿。

姜九笙把酒杯推回给了莫冰。

“我刚才看见大老板了。”莫冰摇了摇酒杯,冰块叮当轻响,她笑着说,“身边的女人又换了。”

“看见了,这个不错,比上一个胸大。”姜九笙取了几种基酒,摇了摇冰啤,低头,在专心地调酒。

莫冰笑了声,转了转吧椅,身体倾斜向后,胸前傲人的好身材一览无余,正儿八经地来了句:“我担心他的肾。”

姜九笙笑而不语。

女伴换得如此勤,想来宇文冲锋的肾极好。

莫冰靠着吧台,撑着下巴看姜九笙:“我给你当了三年经纪人都没瞧明白,宇文冲锋到底图你什么?”

来者不拒的宇文大少爷,唯独把姜九笙供成了床头的明月光,资源好到爆,别说拐上床,酒都没让她陪一次。

以白兰地为酒基,姜九笙量了三小杯龙舌兰进去,晃了晃,混合均匀,抬头说:“图钱。”

莫冰挑眉:“怎么说?”

“他是商人,而我,是摇钱树。”一杯半伏特加,再加一杯威士忌,姜九笙专注地继续手上的动作,“宇文冲锋不是傻大款,他眼光毒辣得很,即便是他睡过的女人,帮他赚的也都早超过了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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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我冲锋哥上线了!

第一卷 007:雅人至深是时瑾(二更)

“宇文冲锋不是傻大款,他眼光毒辣得很,即便是他睡过的女人,帮他赚的也都早超过了嫖资。”

三言两语,句句在点。

确实如姜九笙所说,宇文冲锋不傻,相反,商业头脑与市场审视能力都极其超凡,不然,天宇也不会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就跻身进了传媒娱乐界的三大龙头之一。

“难怪他不敢睡你,你比他更毒辣。”姜九笙是演艺圈里最聪明的女人,这一点,莫冰从来不怀疑。

她也不置可否,往酒杯里加了冰啤,搅拌了几下,递给莫冰:“酒精含量很低,适合你,尝尝。”

莫冰尝了一口。

世上调酒师千千万万,却没有谁能调出姜九笙这个味道,用最淡的酒,调最烈的味。

莫冰笑:“你不当歌手还可以去当调酒师。”

她点头,是个不错的建议。

莫冰有时候会想,还有什么是她姜九笙学不会的,抽烟喝酒打架,吉他贝斯架子鼓,她碰过的,无一不精通。

姜九笙就是这样的人,只要她想,这世间没有什么是她不能触及的。

一杯酒后。

“我让小乔送你回去。”两人喝了酒,不能开车,莫冰给助理小乔发了个信息。

姜九笙起身,停了一下动作,眉头拧紧。

莫冰扶她:“不舒服?”

“起猛了,痛经。”

她脸色很不好,惨白得厉害,莫冰不由分说:“我明天给你挂号,不能拖了。”

姜九笙笑笑:“遵命。”

翌日早八点,莫冰来公寓接姜九笙去挂诊。

天北医院外,沿路栽种了两排枫树,十月金秋,落英缤纷,医院VIP候诊室里的落地窗正对着满树红枫,姜九笙抬头便是花团锦簇,有些移不开目光。

这时候,若是有一把木吉他,最适合弹奏一曲温柔又悠扬的民谣。

电话铃声扰了思绪,是莫冰的电话,她看了一眼来电,接起来:“我是莫冰。”

是个男声。

不知电话那头说了什么,莫冰猛地站起来:“伤得重不重?”

能让泰山崩于顶依旧处变不惊的莫冰面露慌色的就只有一个人,她的那位心头朱砂。

电话那边说了近一分钟,莫冰才挂了电话,还未缓过神,失魂落魄的发着怔。

姜九笙问:“怎么了?”

带了口罩与帽子,她只露出一双明亮的桃花眼,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林安之拍戏坠马,现在在第五医院。”莫冰神色依旧绷紧,眉宇思绪很重,“伤了脚,不算太严重。”

林安之是莫冰的男朋友,十年的青梅竹马,她安放在心尖上的人。在姜九笙还未出道前,林安之就火得一塌糊涂,是天宇第一位不过而立之年就拿了大满贯的三金影帝,虽然莫冰从未说过,不过姜九笙猜想她大抵是为了林安之才入了经纪人这一行,只是不知为何林安之解约天宇后去了华纳影视,而莫冰却留在了老东家。

这段地下恋情,一谈就是十年,莫冰有次喝多了,哭着说过一句醉话:林安之,那是我的命。

那是姜九笙唯一一次见莫冰流泪,痛哭流涕。她当时想,一定很刻骨铭心,也一定很悲痛欲绝,才会让那么冷静镇定的莫冰哭得如此歇斯底里。

念及此,姜九笙拿回了莫冰手里的挂号单:“结束后我让小乔来接我,你去吧。”

莫冰犹豫再三,还是点了头:“我帮你挂好了号,四楼妇科,左数第四间。”因为姜九笙轻微路痴,她便又叮嘱了一遍,“四楼妇科,左数第四间。”

姜九笙笑着说她找得到地方。

莫冰走后,她把遮阳帽的帽檐往下压了压,侧过身子,面对着墙,将模样掩得严实。兴许是周末,看诊的人许多,莫冰给她挂的又是妇科方面的权威主任医师,排队等候的时间很长,姜九笙百无聊赖,便眯着眼,听着咨询台的小护士闲聊。

长发的女生圆脸大眼,说话时会露出两颗小虎牙,很可爱,不过似乎有些生气,鼓着腮帮子:“那个女人又来了。”

同伴的护士短发,正忙着配药:“哪个?”

“看上咱们时医生那个。”

短发的小护士好生吃惊,停下了手中配药的动作:“这都这个月第几次了?”

“六次!”咬了咬嘴唇,圆脸小姑娘气嘟嘟的,用力哼了一声,“也是时医生好脾气,这女人隔三差五就装病来撩咱们时医生,要是我,早给扔出去了。”

“人家有钱有势,能怎么办。”

“真不道德,本来时医生坐诊的号就特别特别少,一个月也才几天,那么多重症病人都等着,那女人倒好,浪费了六个诊号。”

也姓时呢。

姜九笙眯了眯眸子,不知为何想起了隔壁的新邻居,以前不觉得,识得了时瑾之后,时这个姓似乎都沾染了他的气度,温柔了不少。

这时,VIP候诊室的电子显示屏上,滚过了她的挂号单号码,姜九笙起身,整了整围巾与帽子,遮了半张脸走出去。

弯弯绕绕,人山人海,医院的科室当真不大好找。

左数第四间,姜九笙抬头,并没看见诊室门旁的铭牌,亚克力板碎了,大概被撞坏了。

门虚掩着,里面并没有结束,门口听得见里头的说话声。

“周小姐。”

很好听的男声,姜九笙不由得停了步子,好熟悉的声音……

“不用这么客套,时医生叫我敏婷好了。”女人的声音偏细,柔和,带着几分难掩的娇羞。

“周小姐。”

男人声线温润,很悦耳,礼貌却带着几分疏离,不疾不徐地重复着同样的称谓。

光听声音,便足矣。

这一定是个极其矜贵的男人,雅人至深。

他依旧不紧不慢,口吻儒雅轻缓:“以后不用来挂我的号了。”

“为什么?”大概是不甘,可也到底是个教养极好的女人,语气虽急,却柔和温婉。

“兴许周小姐很闲,不过我很忙。”

“那下班呢?下班能一起吃顿饭吗?”大概觉得冒昧,女人解释道,“多亏了时医生主刀,我父亲才能那么快恢复。”

时医生啊。

姜九笙忍俊不禁,候诊室里那俩小护士嘴里被美人缠了身的时医生,大抵就是里面这位了。

“抱歉,我想不必了。”

拒绝的很干脆,却进退有度,不失半分涵养。这时医生,当真是个贵气的人儿,姜九笙这下确定了,她的邻居,原来是个医生啊。

也是,这浮躁的二十一世纪,如斯贵族式的气度,一个时瑾就已经难能可贵。

被婉拒了的女人大概当真被美色冲昏了头脑,失了礼貌,追问道:“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吗?若忙的话,你定时间也可以。”

“我没有和陌生人共餐的习惯。”语气平平,听不出喜怒。

女人不死心:“时医生,可以给我你的私人号码吗?”不想被拒,女人寻了理由,“我父亲的病情还有些问题想咨询。”

时瑾淡淡的语气:“可以让你的父亲来挂号。”

“我——”

女人还想说什么,他低声打断:“若没有其他事,请你出去,我还有病人。”

之后,便沉默了。

好不知情趣的男人,偏偏又礼貌优雅得让人挑不出错来,虽让女人碰了个软钉子,却不失礼,拿捏得恰到好处的客套,姜九笙反倒觉得她的新邻居,真是个迷人的家伙,专蛊惑人心呢。

猝不及防,那副极是好听的嗓子喊道:“下一个。”

姜九笙愣了一下神,才推门而入,抬头刚好瞧见女人娇羞渴求的目光,怎么都挪不开时瑾的方向。

欲言又止了好一番,女人才恋恋不舍地出了诊室。

时瑾抬头,唇角稍稍扬起:“是你啊,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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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众期排队等推荐还敢加更的,估计除了我没谁了,我都二更了,是不是该表示表示了,来吧,尽情地表白!

二十一世纪欠了我一个时瑾!

第一卷 008:作孽的大姨妈

时瑾抬头,唇角稍稍扬起:“是你啊,姜小姐。”

似笑非笑,只是嘴角一个轻微的弧度,他眼里亿万星辰尽数拨开云雾,光华灼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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