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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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点头,笑了笑:“嗯,我是。”

小男孩听了很开心,把手里心爱的风筝捧给少女,他咧嘴笑,左边缺了一颗小乳牙:“姐姐,我是小金鱼,这是我画的风筝,送给你。”

风筝上画了一朵金色的太阳花,歪歪扭扭得很丑,却很明媚,女孩牵着才长到她腰间的小孩奔跑在草坪上,风很大,女孩的头发被吹得乱糟糟的,只是,风筝却始终没有飞起来。

两个孩子,跑着跑着,便长高了。

女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嫩生生的小娃娃也长成了粉雕玉琢的小小男孩。

许久不见,男孩不开心,气鼓鼓的:“姐姐,你怎么这么久不来看我?”就气了几秒钟,他就消气了,伸手抓着少女的校服裙摆,撒着娇软绵绵地说,“我好想你呀。”

少女弯腰,摸摸男孩的头:“姐姐要搬家,离得好远,不能常来看你了。”

男孩瞬间不开心,撅着嘴扭头生了一小会儿闷气,又转过去,别别扭扭地说:“那我去找你啊。”

少女笑着戳了戳他婴儿肥的小脸:“金鱼你还小,要再长大一点才可以去找姐姐。”

他很失望,垂头丧气了一会儿,才说:“那我多吃点饭,长很高很高。”

少拍拍他的头:“真乖。”

六七岁的小孩子,特别好哄,立马乖巧得不得了,献宝似的搬出自己心爱的玩具,非要送给少女。

嬉嬉闹闹时,一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少女从二楼走下来,头发披肩,发间别了一个闪闪发光的发卡。

是温家的小公主呢。

她姿态很好,站得正,下巴也抬得高:“你就是锦禹的姐姐吗?”不待回答,她又说,“我也是锦禹的姐姐,我叫温诗好。”

“你好,我是姜九笙。”

没有说什么,温家的小公主高傲地目不斜视,拂了拂裙摆,转身上楼。

“姐姐,我不喜欢那个姐姐。”小男孩掩着嘴,小声地说,他还太小,不会隐藏喜怒,喜不喜欢全摆在脸上。

少女便问他:“为什么?”

“她说我是小野种。”小男孩哼了一声,气嘟嘟地噘嘴,“我讨厌她,不想跟她玩。”

梦境混沌,少女与男孩的身影模糊,渐渐被风吹散去。

远处,不知是谁家的风铃被夏天燥热的风吹得叮当作响,梦里的幻影渐进清晰,一栋一栋破旧的小楼鳞次栉比。

旧楼外,有一棵很大的香樟树,远处巷子,狗吠声没完没了,像夏天的蝉鸣,吵吵闹闹。

少女站在树下,逆着光,漂亮的桃花眼会笑:“你是时瑾吗?”

对面的少年从夕阳里走来,到树荫下,点头。

很是漂亮的男孩子。

“我叫姜九笙。”少女眼里嗪笑,像春日宁静的湖面突然漾开了涟漪,她说,“我是来接你的。”

少年似乎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只是勾了勾唇角:“带路。”

“好。”

夕阳落下去,星星出来,月亮半圆。

然后太阳又升起来,慢慢地,再落到地平线下,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香樟树的花开了又落。

梦境一转,入了秋。

香樟树下,不知是谁家丢弃的木床,放在了树荫里,方便了偷懒的少女,课本放在一旁,她睡得正香。

少年从小楼里走出来,来寻少女回家,见她躺在树荫里的木床上,顿时失笑,走过去,蹲在床边:“笙笙。”

“笙笙。”

“嗯?”少女醒来,翻了个身,揉着眼睛睁开,迷迷糊糊地看他。

最后一抹夕阳落在少年脸上,他皮肤白皙,长长的睫毛落下影子,他说:“不要在这里睡。”

她眨巴眨巴眼,目光惺忪,又眯上了,梦呓似地喃:“时瑾,我困。”

少年便问:“那我抱你上去睡好不好?”

“不好,我要睡树下。”她又翻了个身,枕着自己的胳膊,继续昏昏欲睡。

刚入秋,香樟树上还有蝉,叫个不停,夕阳从东到西,一点一点落下去,最后一抹光,漏过树缝,将金色的斑驳落在少女的脸上,有些晃眼,她拧了拧眉头。

少年坐到床头边,挡住了那一抹斜阳。

她睡得香甜,他安静地看她,从夕阳西下,守到了月朗星稀。

睡梦里女孩动了动,咕哝了一句:“时瑾,有蚊子咬我。”

少年便拿了她放在木床上的课本,蹲在床边,用书本扇着风,替她驱赶蚊子。

月下,风轻轻地吹,少年缓缓俯身……

“笙笙。”

“时瑾。”

母亲在楼上喊:“吃饭了。”

少女醒了,不情愿地坐起来,迷迷瞪瞪地发了一会儿呆,有点愣神,盯着坐在旁边的少年:“你脸怎么那么红?”

他低头:“热。”

不止脸红,脖子也红了,耳根子也红。

少女不解:“树下阴凉,一点都不热啊。”

少年没说话,给她收拾课本。

她说:“时瑾,我想吃黄桃味的冰淇淋。”

他把她的书包放她怀里:“在这等我,我去买。”

未等少年归来,梦境忽转,大雨磅礴里,他背着她走在校园外的小路上,积了一地的水,她抱着伞,趴在他背上。

“明天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吧。”少年不自觉放慢了脚步。

黑色的大伞下,少女歪着头:“为什么突然要看电影?”

“我有话跟你说。”

她点头:“好。”

他扬起唇角,浅笑:“黄昏后,我在你家楼下的香樟树下等你。”

“好。”她把手里的伞往他那边挪了一点儿。

可是第二天,她失约了,母亲带她去了温家。

小金鱼拉着她在花园的草坪上玩,他顽皮,爬到树上捡风筝,坐在细细的枝丫上,冲她招手:“姐姐,接住,我把风筝扔给你。”

小金鱼松了手,风很大,风筝被吹得飘飘荡荡,许久没有落地,他却从树上摔了下来。

“小金鱼!”少女急坏了,连忙问他疼不疼。

他愣了愣,伸手,指着不远处的花房:“姐姐,花房里……有好多血。”

花房里,有她的父亲母亲。

她怔了一下,然后转身跑去了花房,身后,小金鱼哭着喊她。

“姐姐。”

“姐姐。”

“姐姐……”

少女跌跌撞撞地跑进花房,撞倒了门口的一盆小木槿,惊了花房里的人,是她的父亲姜民昌,他跪在地上,双手握着刀。

而母亲,就躺在他旁边,肚子上全是血,淌了一地。

她愣住了,身体晃了晃,跌坐在了地上:“你、你杀,杀……”她哆嗦着,根本说不出话来,

她父亲站起来,用握着刀的手,对她招了招,像哄:“笙笙,过来。”

他眼里,有令她陌生的狠决。

她坐在地上,下意识往后退。

他父亲却走过去,逼近她,一步,一步,越来越近:“是我杀了她。”他看着地上的惊慌害怕的少女,却像在自言自语,“现在怎么办呢?被你看到了。”

他突然发笑,紧了紧手里的刀。

“别、别过来。”她不停往后退,一直退到了墙角。

他却不依不饶,步步紧逼,手里拿着的刀,滴了一地的血。

就在他抬起手的那一瞬,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她突然扑上去,抓住了他那只鲜血淋漓的手。

刀猝不及防落地。

她就愣了一下,立马把刀捡起来了。

他父亲红着眼:“把刀给我。”

少女看了看血泊里的母亲,用力往前扑:“你去死。”

那把沾了血的刀,被她狠狠刺进了父亲的腹部,他倒下,用染了血的手指着她:“你——”

她猛地拔出刀,身体后退,重重跌坐在了地上,愣愣地低头,看着手里的刀,还有满手的血。

她杀人了……

姜民昌倒下,闭上了眼睛,血从他的身体里,流到地上,蜿蜿蜒蜒淌了一地。

她把她的父亲,杀了……

她崩溃地大叫,哭了,可她不敢发出声音,瑟瑟发抖地缩在角落里,抱着双膝,埋头,不停把手上的血擦在校服的裙摆上。

“笙笙。”

“笙笙。”

她听见有人在喊他,熟悉的声音,是清越的少年音。

是时瑾,是时瑾来了。

她募地抬头,看见了一只手,白净而修长,是很漂亮的一只手,伸向她:“过来,到我这来。”

她愣愣地看着他,像了受了蛊惑一样,鬼使神差地伸手,握住了那只漂亮的手。

他说:“不怕,我帮你把裙子擦干净。”

他蹲在她面前,用袖子擦她裙子上的血,然后染了他一袖的血。

“笙笙乖。”少年轻声地说,“把刀给我。”

她呆呆愣愣地把刀递给了他,然后,他扶着她的肩,转过身去。

“别转头。”

“别看。”

她背着身,蹲在地上,浑身都在发抖,

他背着她,在擦刀柄上的指纹,反复了很多遍:“笙笙,你别看。”

“时瑾,他死了吗?”

他不回答她,她低低地哭出了声。

“时瑾。”

“时瑾,我怕。”

“不怕了。”她的手被一只手牵住了,有些微凉,在擦她手上的血,身后,是少年清越的声音,“不要承认,不是你杀的。”

不,是她杀的。

她蹲在地上,哭着喊他的名字。

“我在这。”

“不怕了。”

“笙笙。”

“不怕了,我带你离开好不好?”

他牵着她的手,带她走出花房,抬头,看见了花房外面的男人,男人染着一头黄毛,脖子上有很多纹身,正愣愣地看着他们,身上还背着包,短暂对视后,他转身跑了。

那个男人,是陈杰,是她的替罪羔羊……

姜九笙猛地睁开了眼,突然坐起来。

枕边的时瑾几乎同时,也醒了:“笙笙。”

她目光失神,一点反应都没有。

“笙笙,”时瑾开了床头灯,把她抱进怀里,擦了擦她额头的冷汗,“是不是做梦了?”

她怔忡了许久,抬头:“时瑾,我记起来了,所有的事,全部都记起来了。”

时瑾目光募地定住。

她看着他的眼睛,喃喃自语:“我抽了你抽剩的烟,喝了你杯子里的白兰地,我爱吃的黄桃,是你给我买的,你手里的刀,是我递给你。”

原来,她抽烟是向他学的,喝酒也是,她不是喜欢黄桃,是喜欢给她买黄桃冰激凌的少年。

她也不是手控,只是喜欢他的手,那双牵着她走出噩梦的手。

她笑了笑,目光痴缠,看着时瑾:“原来,我以前就这么喜欢你啊。”

时瑾点头:“嗯,原来你就很喜欢我。”

她偎在他怀里,目光安静,像自言自语:“还有我的母亲,她长得很漂亮,说话也温柔。”

提起母亲时,她嘴角微微嗪笑。

然后,她笑容敛了:“姜民昌他以前也很疼爱我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她低头,盯着自己的手,“是我亲手杀死他的。”

时瑾抱着她,紧了紧手上的力道。

她安静沉默了许久,抬头:“可是,”她低喃,“时瑾,他也想杀我……”

不会错的,那双眼,她的父亲拿着刀时的那双眼,看着她时,里面有狠绝,有杀气。

可是想灭口?

她仔细想着,回忆那一幕的所有细节,呼吸越来越急促。

时瑾在她耳边,告诉她:“姜民昌是死有余辜,笙笙,不怪你,不是你的错,全是他不好。”

她像没听见,低着头,睫毛颤抖着,失魂落魄了很久,然后,她把手放在被子上,下意识地去擦,又看了看掌心:“擦不掉,好多血。”

眼前,全是触目惊心的红,不知是梦是醒,是真是假。

时瑾握住她的肩:“笙笙。”

“笙笙。”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盯着自己的手,失魂落魄。

时瑾握住她的手,给她擦拭:“没有血,没有了,我给你擦掉。”

“都擦掉了。”

“没有血了。”

她开始出现幻觉了。

七月中旬,姜九笙被诊断出了轻度抑郁症,她睡不着觉,精神恍惚,有幻觉和幻听,除了《三号计划》的拍摄工作,她暂停了其他所有活动。拍摄的工作量所剩不多,她与剧组协调好了,一周内拍完。

时瑾推了所有的工作,寸步不离地守着她。

没有拍摄的时候,她哪也不去,待在家里,若是时瑾不来与她说话,她就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不管姜博美怎么撒欢卖萌,她也只是摸摸它的脑袋,不像以前那样说它训它。

时瑾已经五天没有去医院了,肖逸的电话打来了很多次,时瑾开始时还会打发,到后来就直接挂了。

姜九笙接到过一次,说是有紧急病人,不过,没等肖逸说完,时瑾就摁断了电话。

“时医生,”她说,语气认真,“你去医院吧,我好好的,不用陪。”

时瑾摇头,态度没有一点松动,她坐在吊篮椅里,时瑾握着她两只手,蹲着,亲了亲她手背,同她说:“医院就算没有我,也还有很多其他的医生,可你不一样,”他仰着头,伸出手拂她的侧脸,“你只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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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茗,嗯,也是不简单啊,后面就知道了。

温家花房的事,笙笙的身份,马上都要揭晓了。

闭眼祈祷:顾总裁一口气更十万!

第二卷 217:笙笙,我们生个孩子吧

“医院就算没有我,也还有很多其他的医生,可你不一样,”他仰着头,伸出手拂她的侧脸,“你只有我。”

他眼里全是心疼:“我走了,你就一个人了。”

她扑过去,抱住他的脖子,脸埋在他脖颈,用力嗅了嗅,蹭了蹭:“好喜欢你啊。”她歪着头,看着时瑾,“时医生,最近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世界,可是越来越喜欢你。”

时瑾捧着她的脸,亲她,从额头到眉眼。

最近。

姜九笙越来越消极了,她拍哭戏的时候会走不出来,心情压抑很久,不拍戏的时候,一坐就是一天,也不说话,烟灰缸里的烟头越堆越多,到了晚上会梦醒,安眠药已经不太管用了,要喝很多酒才能入睡,胃口也不太好。

这天,晚饭后,时瑾突然说:“笙笙,我们生个孩子好不好?”

若是以前,她定要欣喜若狂。

可现在,姜九笙却愣了一下,然后摇头:“不好。”

时瑾眉头一拧:“你不是喜欢吗?”

姜九笙解释:“时瑾,我现在要吃药,不可以怀孕。”她细细看着时瑾,“你怎么了?”

他以前很不想要孩子的。

而且更怪的是,他最近把家里所有的刀和锋利的东西都锁起来,就是客厅里的杯子烟灰缸都被收起来了,她走到哪他都要跟着,连洗澡也不让锁着门,他就在门口守着,还保管着她所有的药。

时瑾没有回答。

姜九笙猜测:“你是不是怕我会伤害自己?”

他沉默。

确实是,每天都担惊受怕,怕他一个不留神,没有守住她,晚上都睡不安稳,她以前患过抑郁症,他也学过一点心理,严重的抑郁症患者,通常都伴随着自杀倾向。

何况,她有过前车之鉴,他当然杯弓蛇影,便想,如果有个孩子,她多了牵绊,便会不舍得,会留恋。有个孩子,哄哄她开心都好。

姜九笙摇头:“我不会。”她郑重其事地说,“时瑾,我已经不是十六岁的姜九笙了,不是那个拿到了一把刀就以为能割断所有痛苦的年纪,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我知道生活不易,生命不易,还有,”她伸手,用指腹摩挲抚摸他的眉眼,“还有,遇到你,更不易。”

她惜命,更惜他。

得多有幸,才能在最美好的年纪里,遇见挚爱的人,往后,就算颠沛流离,就算命运不公,可只要想到还有他,她便也不怕跌跌撞撞了。

“时瑾,”她说,“我现在,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调整。”

时瑾握住她的手,放在脸上,他轻轻地蹭她的手背:“那等杀青,我们去旅游好不好?”

姜九笙点头:“好啊。”

时瑾问她:“你想去哪里?”

“哪里都可以。”

等旅行回来,她就该清醒了,该了断了,该彻彻底底地把回忆里那根毒瘤连根拔起。

姜九笙杀青的那天,《三号计划》剧组给她办了一场很热闹的庆功宴,那天,谈墨宝也来了,抱着她喝得烂醉如泥,哭得撕心裂肺。

杀青的第二天,收拾行囊,启程。

时瑾带她去了枫城,离江北不算太远,是一个有山有水有大海,有民谣清吧的城市,枫城气候特殊,枫叶红得早。

这才七月,枫城便满城红叶。

时瑾与姜九笙离开后的第二天,江北就变天了,突然连日阴雨,也是这几天,温家也不消停了。

云城温家内乱,闹得满城风雨,可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温家先出了个雷厉风行的温书甯,后又出了个野心勃勃的温诗好,这姨甥两早晚得撕破脸,这不,就是这几天了。

丁纯磊推门进办公室,将资料递上:“林总,嘉美风投的幕后的确是温书甯。”

果然,狡兔有三窟,嘉美风投就是温书甯最后的老巢。

林安之手握着钢笔,在纸上点了点,晕开几团墨色,他抬头:“把我要融资的消息发出去。”

“是。”

翌日,温氏代理董事长为了项目的启动资金,抛出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用于融资,由之前收购温书甯百分之二十股份额的嘉美风投,再次并入百分之五的股。

不想,才不到两天,温书甯竟以嘉美风投董事长的身份再次入主了银行董事,她手握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重新归来。

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实在没想到,嘉美风投居然是温书甯名下的公司,她先前与sj’s合作案失败,从个人股份里拿出百分之二十用于融资,当时便是嘉美风投吃下了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东,可谁能想到,这嘉美竟是她自己的第二个巢穴,也就等同于把左口袋的股份放到了右口袋,此番,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为项目融资,再次被嘉美风投并入。

温书甯一跃翻身,再次成为温氏银行的最大股东。

然而——

她董事长的位子还没有坐热,甥女温诗好检举她漏税,这一次,是证据确凿,只是一笔很小的账目,一般来说,这么小的纰漏,就算闹到了法庭,温书甯被缓刑的可能性也很大,可偏偏温书甯因为教唆入室抢劫已经在缓刑期内,是以,根据律法,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温书甯被撤销了缓刑,并且两罪并罚,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公司对其进行职务侵占刑事控告,股份由股东协议处理,并进行强制转让。

变故来得猝不及防,温书甯锒铛入狱,温家银行再次重新洗牌,林安之与温诗好独大,各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一同行使股东决策权。

云城看守所。

温诗好坐下,拿起面前的电话。

隔着隔音玻璃会面,里面,温书甯一身囚衣,头发被剪短,素面朝天,神色憔悴,她拿起了电话。

温诗好开口:“小姨。”

温书甯透过玻璃,死死盯着她:“你还有脸叫我小姨,是谁让我落到这步田地的!”

她好不容易重新翻身,可却是黄粱一梦,刚爬到最高点,就被狠狠拉到了地狱,怎能不恨,怎能甘心。

温诗好只是笑了笑,语气随意,像平常一样:“成王败寇,这不是我们温家的祖训吗?”

温书甯气极,咬牙大喊:“温诗好!”

反观温诗好,老神在在的表情,不紧不慢地自话自说:“其实从一开始,我没想过踩着小姨你上位。”

温书甯死盯着她,眼睛里冒着两把火。

温诗好一只手拿着电话,一只手放在隔音玻璃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这几天,我也一直在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动了这个念头的。”她顿了一下,抬头,“好像是林安之抛出股份与嘉美风投融资的时候。”

四目相对,温书甯问:“你想说什么?”

温诗好一笑,拨了拨耳边的发,她说:“是借刀杀人,我被林安之当刀使了,是他在挖坑,让我埋了你,因为他也知道,除了温家的人,不可能有人挖得出你的账目,所以,他选在你缓刑期内融资,不多不少,刚好是百分之五的股份。”

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后,所剩百分之三十。

她也是百分之三十。

这时候,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她就可以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与林安之并列为第一大股东,所以,不能让这突然冒出来的嘉美风投挡了她的路,她得踩着温书甯才能上去。

而且刚刚好,所有事情都妥当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东风,就是她的一脚,都谋划好了送她面前,她哪有不踩一脚的道理。

温诗好敲着玻璃的手,一顿:“他好像早就知道嘉美是你的产业,所以,她让你往上爬,等爬到最高了,再让我一脸把你踩下去。”

好个借刀杀人,他一滴血不沾,让温诗好焚巢捣穴,削草除根。

“呵。”温书甯笑了一声,“好啊,林安之。”

到头来,她养的这头狼,将她彻底吞食,他能忍所不能忍,能谋所不能谋,循循善诱,一招致命。

好啊。

斩草除根,不留一点余地。

够狠呢。

她仰头,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潸然泪下。

温诗好起身:“小姨,在里面,多保重。”

温书甯抬头,看着会面室外光鲜亮丽的女人,冷笑着:“先是你外公,然后是我,林安之要对付的是我们整个温家,下一个就是你了。”

温诗好脸上并无意外之色,好似胸有成竹,笃定又从容:“那你知不知道林安之哪来的资本跟你和外公斗?他一个艺人,赚得再多,也不可能吞得下我们整个温氏银行。”

温书甯愣了愣。

温诗好俯身,几乎贴着隔音玻璃:“他啊,和时瑾签了对赌协议。”

就是说,林安之背后的人,是时瑾。

倒也不意外。

温书甯站起来,目光如炬:“你就更别想斗得过时瑾了。”他的背后,可不止秦家,深不可测着呢。

温诗好不以为意:“你说,如果我有办法牵制住时瑾,林安之还拿什么跟我斗?”

所以,她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了,谁还能跟她斗。

“呵。”

她笑了笑,放下电话,转身离开。

隔离玻璃那头,温书甯也笑了,等着吧,诗好,我等你来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着看吧,时瑾可没有那么好拿捏。

七月,是墨尔的雨季,倒不会磅礴大雨,是小雨绵绵,润物细无声,雨后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蓝色,扑面而来的风,带着青草的味道,将整个城市荡涤,能沁人心脾。

墨尔地广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盖着一层的小平房,屋顶是便于排水的斜坡形,远处有山有水,有绿洲与麋鹿,处处充斥着世外的闲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处名宿,民宿的主人与莫冰的父母亲一样,是老师,为人热情好客,他们家还有个与莫冰一般大的儿子,叫Teebor。

黄昏后,Teebor跑来莫冰这边,在平房外喊了几声Bing,Teebor不会讲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总是别别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亲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过来?”Teebor长得很高,又健壮,站在门口,将门能堵得严严实实,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帅气。

莫冰在里面应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亲一起去。”

“OK。”

随后,她拿了外套,与父母亲说好了,才出门。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后一起往他家里走,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Teebor突然想起来,问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吗?”

莫冰点头,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个唱摇滚的朋友?”

她嗯了一声,笑了笑。

Teebor边走边看她,有点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后我来墨尔,一定来找你蹭饭。”

“……”

还能说什么,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赏莫冰,带了钦慕的那种,他喜欢这个女孩满眼忧伤却依旧能笑靥如花,依旧待这个世界赤诚。

只是不知道,那个让莫冰在星空下流泪大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

“林总。”

“林总。”

丁纯磊喊了两声,林安之才回过神来,目光还追着已经走远的莫冰。

丁纯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见,有点于心不忍:“林总,航班时间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见见莫小姐吗?”

都多少次了,林总就这么远远地看,看完回去,就开始不要命地折腾自己,抽烟喝酒往死里作践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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