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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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近也很不顺,家里人安排她跟省城一个名营企业的公子哥相亲,她看过照片便没兴趣了,长得虽然算不上丑,但跟帅也绝对沾不上关系,在跟洛天远有过一段以后,现在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跟这种歪瓜裂枣结婚。

气急之下,宋晚晴砸了手边的茶杯,吩咐下去,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几只野猫放在秦雨桐宿舍那条路上,秦雨桐不是怕猫吗?

反正,只要秦雨桐在宁城一天,她就不会让她好过。

——

秦雨桐送的那件毛衣一直放在衣柜里,洛书颜没有再穿过。

她不缺新衣服穿,洛天远每次去外地出差都会去当地的商场给她买最流行的童装,宋前进也会从深市港城那边寄来童装。

自从洛书颜知道家里有钱以后,她对于收到新衣服也不会有心理负担了。

富二代就该有富二代的样子,虽然现在他们家对外还是欠债状态,可洛书颜已经有了千金小姐的偶像包袱了,什么好看她就穿什么,这天学校组织秋游,她就穿上了之前在京市买的牛仔套装,这种牛仔款式的衣服在宁城都很少见,她美滋滋的站在镜子前转了个圈,小孩子长得快,当时在京市试穿时还大了一些,现在穿就刚刚好合身了。

她以为她会是整个年级最靓的崽,没想到刚出门就碰上了同样穿着牛仔套装的沈宴。

洛书颜:“……”

差点忘记了,当时她爸爸也给沈宴买了一套,童装款式都差不多,她的外套比沈宴多了几朵小花,其他的就一样了。

沈宴:“……”

要不是怕麻烦,他都想回去换了。

只不过这衣服是洛叔叔给他买的,一次都没有穿过,价格也不便宜,宁城的秋天短,这次要是不穿,明年就小了,那样就太浪费了。

沈清若看了却是眼前一亮,就连楼下的大妈见了都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龙凤胎兄妹呢。衣服都穿一样的。”

沈宴:“我没有这样的妹妹。”

自从他妈妈告诉他,她跟洛叔叔是不可能的,他就再也没期待有一个妹妹。

洛书颜才不是他妹妹。

洛书颜也不让他:“我也没有这样的哥哥。”

两个小孩总是拌嘴,可感情也是真的好。洛天远看着女儿跟沈宴几乎穿得一样,顿时想到,以后再也不买相同款式的童装了,得穿不一样的,不然看着都怪别扭的。

一年级五个班秋游地点都是植物园,洛书颜的书包里塞得满满的都是吃的,准备零食时不觉得多,这会儿背上书包就很重了,她四处张望一圈,看到了站在一边的沈宴,沈宴的书包看起来很空很瘪。

他不爱吃零食,搞不好书包里除了几本书以外就是一瓶水跟一个面包了。

洛书颜向来麻烦自己人都是好意思的,便跑到沈宴面前,拉开书包拉链,二话不说将饼干、果冻、糖果都塞给他。

“我装不下。”

沈宴瞥她,“那你还装那么多?撑死你。”

昨天洛书颜往书包里装零食时,他就提醒过她,只是秋游半天,中午还回家吃饭,根本就吃不了那么多零食,但她非不听,还说这是仪式感,是对秋游的一种尊重……现在知道背这么多零食很重了吧?

洛书颜敢怒不敢言,毕竟还得拜托沈宴帮忙装零食。

等她书包轻了一大截以后,她才跑去跟自己班上的同学汇合。

沈宴附近的几个男孩子在洛书颜走后便凑了过来,可能是今天不上课,大家心情都很好,于是也就胆子很肥的,笑嘻嘻地开玩笑:“沈宴,你媳妇儿对你真好,还给你这么多好吃的。”

沈宴一愣,缓缓地看向他们,问道:“你知道媳妇儿是什么意思吗?”

几个男孩子只知道表面的意思,媳妇儿就是老婆呗。

不过他们也是学高年级的,只知道是这个意思,但老婆是干什么的还真不知道。

就像去年上幼儿园时他们玩过家家的,有的当爸爸,有的当妈妈一样,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这背后的关系、是干什么的,那就不知道了。

沈宴见他们还在笑,当时脸色就沉了下来,“不知道就不要乱叫。”

第32章

很多小学生都喜欢秋游,上午玩半天,下午放假,就是洛书颜这么一个自诩成熟的小孩都喜欢秋游,不过当她开开心心的回家后,意外地发现沈宴今天很不开心,脸色沉得吓人,也不爱搭理人。

沈清若正在厨房忙活,洛书颜倒是想忽视沈宴,可这小伙子身上不停地散发低气压,她只好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在他身旁坐下,小声地问道:“是不是书包很重啊?”

这件事也怪她,什么都想带,书包装了满满的零食,结果等到了植物园后又觉得太重,这才让沈宴帮忙分担一点,该不会是他的书包太重,所以他就生气了吧?

洛书颜不等沈宴回答,便表情虔诚地道歉:“对不起,我不该带那么多零食,更不该让你帮我背。”

沈宴总算转过头看向她,“你知道就好。”

可是他生气不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帮洛书颜背零食他也没有不高兴,只是同学说的那个词很让他反感。

沈宴是早熟的。还没搬到宁城来时,沈清若因为漂亮的外表清新的气质吸引了很多人,正所谓怀璧其罪,沈清若并没有再婚的打算,她只想好好带儿子长大,有人的地方就有纠纷,更别说是这些事了,有些人甚至会当着她的面说很难听的话,沈宴那时候年纪虽然小,可听多了也就懂了。

有的词并不是什么好词。

之后来到宁城,他们母子俩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总算是过上了真正安宁的生活。

沈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或许内心深处他也是害怕的,害怕这种话传到洛书颜耳朵里,所以才会装出可怕的样子去吓那几个嘴碎的同学,意图就是希望他们不要再多嘴。

他害怕的是洛书颜听了这些以后,不会再像现在这样把他当成朋友。也许她现在跟那些同学一样,不明白媳妇儿是什么意思,但她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他希望她不要听到。

洛书颜见沈宴表情缓和了许多,便也松了一口气,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大果冻塞给他,“就当我赔礼道歉了,这个果冻真的超好吃,是宋叔叔从港城带来的,不是很甜,就是那种很自然的水果味道,你试试嘛。”

沈宴破天荒的接过了那个大果冻。

现在洛书颜的生活比起以前充实丰富了许多,她每天都要学钢琴学舞蹈。经过一番安排以后,她中午吃完饭会跟着沈清若去琴行学一个小时的钢琴,再回来睡半个多小时去上学,放学以后吃完饭写完作业又要去学舞蹈。

洛书颜学的不是芭蕾,而是民族舞。

洛天远看过舞蹈老师跳芭蕾,不由得心惊胆战,最后跟女儿商量了一下,选择的是民族舞。

本来每天都是洛天远去接洛书颜的,可今天他有点事,便拜托沈清若去接洛书颜。

现在冬天来临,天黑得都比较早了,沈清若不想黑灯瞎火的出门,便干脆带着儿子早早地去了舞蹈教室外等候。

舞蹈教室里开着暖气,洛书颜穿着舞蹈服正认真地跟老师练基本功。

教室内一片暖和,教室外面也不算太冷。

只是室内室外有温差,以致于窗户上都蒙上了一层雾气,从外面看向里面,竟然给人一种透过薄雾看天宫的错觉。

洛书颜自从上小学以后就慢慢抽条了,可能平常穿着厚一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这会儿穿着舞蹈服就连沈清若都不由得叹道:“虽然书颜现在只有六岁,但跟两年前真是不一样了。”

女大十八变,洛书颜本来就是美人坯子,可想而知等大一点了进入青春期该有多漂亮美丽。

沈清若有时候看着沈宴,心里都有些许遗憾,她怀孕的时候,当时救她的那一对老夫妇都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他们都说看她的肚子应该是女儿,这话听多了,她就真的以为自己会生一个可爱的女儿,在还未生产前,做的小衣服都是女宝宝的。

她那时还想过,等女儿大了,她会跟女儿睡在一起谈天论地,成为跟姐妹似的母女……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她的心头至宝,然而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儿子聪慧早熟,似乎在她的记忆中,他就没有很黏她,母子俩也没有很亲密的时刻。

“儿子,书颜跳舞是不是很好看?”

沈清若扭头问沈宴。

现在宁城也没有太多兴趣爱好班供人选择,沈清若也在琢磨着要不要给儿子报个书法班或者画画班,儿子总是一头扎进书里面学习,她担心他不能劳逸结合……

沈宴明明目不转睛的看着教室里跳舞的洛书颜,嘴上却还是说道:“就那样吧。”

沈清若失笑,“明明很好看,书颜是咱们这一片长得最好看最可爱的女孩子了。”

——

洛天远今天加了一会儿班便开车去往宁城医院。

他也是接到秦雨桐打来的电话,才知道她摔倒住院了。秦雨桐在电话里说,不知道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事,得罪了同事,明明她经常走的那一条路都没猫的,可昨天下班后回家,突然有几只野猫窜了出来,她最怕猫,当时吓得魂飞魄散,还骑着自行车呢这就摔倒了,还好没摔骨折。

洛天远思忖了片刻,最后说下班之后会去看看她。

下班以后,洛天远在公司外面买了一篮子水果,又去商店买了补品,这才去往医院。

秦雨桐断定是有人想整她,然而宁城这小地方根本就没有监控,更别说那小巷子里,之前她说有人跟踪她,洛天远便带她去了一趟派出所,派出所一个实习警察对她一见钟情,秦雨桐知道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宁城是需要一些人脉的,即使不喜欢实习警察,也没在明面上拒绝他。

她在跟洛天远打了电话以后,琢磨了一会儿,又给实习警察打了个电话。

表面上她是在跟实习警察说这件事,希望他能帮忙查一查。不过打这通电话的目的也不只是这样——

“雨桐,你是在宁城医院吗?这样,我马上过来,你想吃点什么?要不我让我妈炖点汤?”

她浅浅一笑:“不用,我一点儿都不饿。”

“那好,我这就过来。”

实习警察显然更将秦雨桐放在心上,在洛天远来之前,他便来到了病房。

面对喜欢的姑娘,他一向不知道聊什么才好,“雨桐,你放心,这几天我会跟队长说一声,我主要负责查你这件事,一定不会让你白白受苦!”

秦雨桐抿唇低头,她穿着大一号的病号服,此刻虽然没有上妆,却更显楚楚动人,“那这样不会耽误你的工作吗?”

“怎么会,保护人民群众就是我的工作。”实习警察嘿嘿一笑,“保护你也是我最重要的工作。”

秦雨桐笑得更温和了。

心里却是不耐烦,小地方果然是小地方,要是放在京市,这样的人哪里好意思凑到她面前来。

这年头的人啊,越来越没有自知之明了。

洛天远过来的时候,实习警察正在帮秦雨桐削苹果,两人有说有笑。

实习警察一见洛天远便如临大敌,他不自觉地便充当起主人身份,像是招待客人一样,给洛天远倒了茶水,“洛哥,真是对不住啊,条件有限,只有白开水,明天我就去买点汽水过来。”

秦雨桐盯着洛天远,不愿意放过他脸上一丝表情变化。

可惜洛天远很平静,他只待了十分钟左右便站起身来,温和地说:“现在也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你休息了。过几天有空再来看你。”

秦雨桐错愕。

实习警察内心暗爽。

秦雨桐都来不及挽留,洛天远便起身离开了病房,等她再回过神来时,病房里只剩下她跟实习警察。

实习警察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进去了,她双手不自觉地抓住了被子,指尖微微泛白。

这是怎么回事?

以前大学时,她喜欢他,她知道他也喜欢她,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窗户纸一直没被捅破,她看似淡定,实则面对喜欢的人时怎么可能不着急。于是,为了刺激他,有时候她会让他撞见别的男同学跟她告白的场景,有时候她会让他不经意地看到别人写给她的情书,甚至为了引起他的嫉妒,她会跟男同学一块儿讨论题目被他看到。

那个时候,他明明是有情绪的。可是现在怎么回事,难道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了吗?

还是说他只是更会掩饰他的真实心情了?

秦雨桐也无从得知。

对于这件事,洛天远面上是怎么样的,心里就是怎么想的。对他来说,当年没有跟秦雨桐在一起,现在依然不可能在一起。

——

洛书颜跳完舞回家,沈清若在家里自己画了一个身高记录表,她偶尔会去量一下身高。

她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见过亲妈,可能刚出生的时候见过,不过那时候受婴儿视力影响,就算她见过,肯定也看不清楚亲妈长什么样子。奶奶偶尔提起来时,也只是夸她亲妈肤白貌美,盘靓条顺,至于身高……似乎、好像没有提过。

她的爸爸身姿挺拔,有一米八。

于是,洛书颜对自己的身高也很有自信,可是偶尔也会出一些事情来打击她的信心。

比如星期一集合做早操时,老师让小萝卜头们排成队,都是以高矮来排,矮的排在前面,高的排在后面。

女生排成两队,男生也排成两队,她每次都排在前三。

这就很打击人了。

沈宴明明只是比她大半岁,却已经高出她很多了。

洛书颜量了身高,刚刚一米一。

她苦着脸。

沈宴量了身高,四舍五入一下,一米二七。

见洛书颜面露苦恼,恨不得要踮起脚去量身高,沈清若安慰她,“你才六岁呢,还有好多年可以慢慢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没你高,你看我现在也有一米六五呀。”

洛书颜前一秒才被安慰到,后一秒又被沈宴的一声嗤笑刺激到。

“我以后一定会长到一米六五以上的!”

沈宴接了话,“是吗?那我能长到一米八五以上。”

两个孩子一番争论以后,居然幼稚地开始写纸条,小萝卜头凑在书桌前。

后来洛书颜比较严谨,侧过头问沈宴,“那得有个年龄期限吧?你说设定为多少岁合适?”

沈宴也想了想:“十八岁吧。”

……

两个人一人一支铅笔,郑重其事的在纸上写着——

【我,洛书颜,十八岁时一定会长到一米六五以上。】

【我,沈宴,十八岁时一定会长到一米八五以上。】

【沈宴作证。】

【洛书颜作证。】

“没有达到目标的人要答应对方一个要求!”

沈宴跟洛书颜互相交换了纸条,十分严肃认真。

之后,洛书颜藏在了自己的百宝盒里。

沈宴藏在了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里夹着。

第33章

沈清若看着两个小萝卜头约定好十八岁的事,目光温柔。

她真的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平静又安逸。

“小宴,书颜,我下去倒垃圾,马上就回。”沈清若收拾好厨房垃圾,来到门口,不忘对客厅里在讨论身高的两个小孩叮嘱一声。

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听到了。”

沈清若面上带笑的走出门,刚下楼就碰到了从医院回来的洛天远。

她有些意外,毕竟这个点还早,“怎么这么早回来?”

现在是冬天,洛书颜每天跳舞课时长一个半小时,从六点半开始,八点钟就会下课,现在连八点半都没有。

昼夜温差大,这会儿他们站在楼道口,隐约都能听到寒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洛天远:“恩,医院的探视时间快过了,我就只呆了一会儿。”

沈清若啊了一声:“秦小姐没事吧?”

“没什么事。”洛天远显然不是很愿意谈论这个话题,他拢了拢风衣,呼出一口气,“清若,我们公司跟国外有项目合作,有些文件都需要找翻译,我记得你好像懂英文是吧?”

沈清若在这宁城也算是个另类。

她举止优雅,会钢琴,也会说一口流利的外语。

这是洛天远无意间发现的,她现在偶尔会教两个孩子一些英文方面的基础,有一次他还看到她在看英文书籍,便随口问了她一句。

她当时愣了一下,大概不想骗他,也不想敷衍他,便笑着说:“我爷爷奶奶年轻时留过洋,年少时父母对我管教也很严格。”

……

沈清若愣住,下意识地回道:“恩,懂一点。”

其实这话是谦虚了,沈清若虽然没有如父母计划的那样留学,可是家里对她管教很严格,再加上婚后顶着某人太太的身份,偶尔也会陪着他出席一些公众场合,她的口语十分流利。本来已经好几年没用过有些生疏了,最近这一年里,儿子对英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洛书颜也被带动了学习态度,她便干脆重新捡了起来。

买了双语词典,又在书店找了好几本英文书籍,这段时间才逐渐找回从前的感觉来。

“明天或者后天我给你一份文件,你试着翻译一下。”洛天远低声说,“会有酬劳的,你要是翻译得好,公司那边满意,以后无论是兼职还是发展成主职都很不错,我问过了,多的时候一个月能有七八份文件需要翻译,我跟公司内部也谈好了价格,按字数给你算,只要你干得好,酬劳是你在琴行工作的几倍。”

沈清若诧异的看着洛天远。

她当然是心动的,现在她每个月工资也不高,虽然洛天远给她的酬劳也不少,不过她都花在了伙食上,让两个小家伙都吃得很好。每个月她要定时还钱给洛天远,算是房贷,能够剩下的钱真的不多,孩子一天大过一天,以后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可在宁城这小地方,能够供她选择的工作太少。

当初机缘巧合之下,救下她的那对老夫妇正好有一个走失多年的女儿,老两口虽然知道女儿是凶多吉少,但仍然抱着一丝期望,不敢去销户,老夫妇知道了她的遭遇之后,让她顶替了他们女儿的身份,成为了沈清若。

说来也巧,她本来也姓沈,这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了。

户口上的沈清若是在念完初中以后在去大城市的路上意外走失,之后也有警察给他们打过电话,说找到了他们女儿的尸体,让他们过来认领,无论是胎记还是外貌特征都对得上。

他们在去认领的途中,救下了沈清若,便改变了主意,极力逃避接受女儿早逝的事实。

如果是别人抛出橄榄枝,沈清若是绝对不敢轻易接下来的,可现在说出这番话的人是洛天远,她低着头,轻声道:“我试试,也不知道能不能行。”

她知道是洛天远在帮她。

这一份恩情她怎么还得完呢?

似乎听到了沈清若的心声,洛天远语气轻松地说:“我看你肯定行,以后多赚点钱,这宁城虽然安宁,可毕竟也限制了孩子的发展,等以后有机会了,咱们两家搬到省城去,我听说省城的师资教育很好。”

沈清若这一次没有再拒绝了。

之前洛天远也提议过,不过那时候她怕别人说闲话,更怕儿子会受人指点,所以干脆拒绝了。

现在洛天远要给她这么一个机会,只要她抓牢了,她就可以改善儿子的生活、教育环境。

洛天远的意图很明显,他随时可以带着女儿去省城,可即便是在宁城,他陪着女儿的时间也不多,交给外人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心的,可要让沈清若跟着他们一块儿去,那就必须得为他们创造条件,沈清若在乎什么,他都知道,既然知道,就不会不去理会。

现在,他想拉这对母子一把,是帮他们,也是在帮自己。

说来说去,无论是他,还是沈清若,现在人生中优先考虑的人已经不是自己,而是孩子了。

——

宋晚晴看着别人传来的消息,秦雨桐被吓得屁滚尿流,摔倒住院。

她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为没能看到秦雨桐出洋相而感到遗憾。只要秦雨桐再试图接近洛天远,那她会想更过分的招数!

想到洛天远,宋晚晴的表情又难过起来。

她已经很喜欢他了,喜欢到就算没有结果也愿意低头主动去找他,可他居然转头跟别人搞在一起!

也就幸好他没有真的跟秦雨桐发生什么,不然她也控制不住自己要发疯。

她无法接受自己是选择项之一,更无法接受自己还是被放弃的那一项。

由于宋晚晴还惦记着洛天远,她在跟省城那家民营企业的公子相亲这件事上也是咸鱼得一批,都是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长大,谁还真愿意当舔狗?那家企业公子见宋晚晴对自己爱理不理,几次以后也没了兴致。

这令宋家人十分恼火。

当宋晚晴在卧室里为了洛天远愁眉苦脸时,楼下书房里,她的爸爸、叔叔、哥哥因为她都很恼怒。

“晚晴不知道怎么想的,人家陈家的企业在省城都很有名气,陈公子刚开始还很喜欢晚晴,约了好几回了,她呢,要么不去,要么去了也是心不在焉。我今天给陈公子打电话,总之不太好,这件事要黄了。”

宋朝阳说到最后都有点气愤。

现在家里工厂跟企业是什么情况,他是知道一些的,比起前几年,是越来越差了,如果现在还没有起色的话,等以后企业交到他手里,情况肯定更糟糕。

除了在企业内部下功夫以外,最重要的还是对外的生意。这年头富豪之中都很流行联姻,准确地说,联姻这种事从古代就流传下来,两个家族结成姻亲,互帮互助、利益共享。

宋朝阳只有这一个妹妹,自然是指望她能带来巨大的利益。

所谓兄妹情谊,在小的时候肯定是有的,他也为妹妹打过架,不过那都小时候的事了。

他指望妹妹能跟陈公子订亲,这样他们家也能接触到省城的大人物,从而企业开展更多门路跟生意,哪知道妹妹居然一点儿都不上心?

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是宋家的女儿?既然享受了宋家的一切,当然得有回报!

“怎么回事?”宋晚晴的爸爸宋荣华皱眉问道。

宋朝阳赶忙告状:“她现在一门心思扑在一个叫洛天远的人身上,我都不好意思说,爸,你知道吗,那个叫洛天远的,人家还是单亲爸爸,带着个上小学的女儿,要是人家有本事那就算了,关键他只是一个运输公司的小职员,除了长相好一点,简直一无是处!晚晴现在真是魔怔了。”

宋荣华沉吟片刻:“到底怎么回事?说清楚。”

于是宋朝阳将宋晚晴跟洛天远那点事都抖落出来,其中也包括洛天远的身家背景,总之用宋朝阳的话来说就是不值得一提。

宋荣华闻言后颔首:“既然不值得一提,就尽快解决了,别让他再缠着晚晴。”

他顿了顿,又说:“我们这种人家是讲脸面的,对他,恩,他叫什么名字?”

“洛天远……”

“对这个叫洛天远的年轻人客气一点,让他知难而退就可以了。朝阳,你记住了,你出门在外代表的就是宋家的形象。”

“爸,我知道了。”

宋荣华又看向在一旁当背景板的弟弟,沉声问道:“深市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不是很好。”宋新华叹了一口气,“我跟笑颜时装的经理打过交道,他也没有见过他们老板,好像是常年在国外,另一个副总经理倒是常驻深市,但行事低调,从不参加业内的饭局。现在我也不知道从哪里入手了。”

宋家在宁城有多处产业,其中利润最大的便是布料纺织厂,有机器,也有原材料,这两年生意远不如从前,于是他们把目光放在深市那边的企业,谁不知道深市的笑颜时装是服装业的一匹黑马,销量最高,营业额也是别人的好几倍,更是跟国外有生意上的往来,堪称财大气粗。

今年宋荣华给手底下的人下了任务,一定要跟笑颜时装的负责人拉上关系,如果以后能由他们来提供笑颜时装的布料,那么宋家就能重现当年的光辉与荣耀。

宋荣华语气低沉:“无论用什么办法也要搭上笑颜时装这艘大船。”

宋新华无奈,却碍于大哥的威严,不得不硬着头皮点头:“好,我尽力。”

第34章

自从宁城进入冬天以后,洛书颜就成为了起床困难户。

宁城属于南方,到了冬天就湿冷湿冷的,冷到了人的骨头里,又没有暖气,起床全靠一身正气。

洛书颜倒是想开空调,可家里这空调的制暖效果实在不给力,而且一觉醒来,房间里太过干燥喉咙疼得都快说不出话来,比起这种煎熬,寒冷似乎也不算可怕,从那以后她就打消了靠空调取暖的念头。

闹钟已经响了,洛书颜探出手关了闹钟,继续窝在温暖的被窝里。

瞌睡虫跑了,但身体还是很诚实,不愿意接触寒冷。

她就那样闭着眼睛,抱着“再睡五分钟”的念头,一个五分钟过去了,两个五分钟过去了……

要不,凑个整数起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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