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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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颜一出生就是他的女儿,他得为她负责,得护她一生周全。他可以选择不去当谁的丈夫,但却必须要当一个好爸爸,因为他的孩子已经出生了。

“爸爸不结婚,不只是因为你,也是的确没有自信能当一个好丈夫,与其以后在婚姻这件事上留下污点,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选择。”

有理有据,无从辩驳。

洛书颜突然想到,在梦中那本书里,男主角“洛天远”也是一生未婚的。

她这会儿哪里还会因为别人的话难受,她感觉她的小脑袋里满满的都是问号。

总感觉爸爸说得都对,但又哪里不对的样子。

思来想去,大概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在这种事情上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所共鸣,倒是沈宴……说不定他能理解爸爸的想法呢?

既然不能理解,她也不能改变,那……就这样吧?

洛书颜晕乎乎的,双目呆滞,一下被灌输了起点文男主的婚姻观,只有一个想法——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紧接着洛天远又丢出一个消息来,“我跟你宋阿姨……”其实没在一起。

不过他及时地想到,如果说没在一起的话,会不会有误导女儿的嫌疑?

会不会让女儿知道,普通朋友也能像他跟宋晚晴那样相处?

成年人的感情太复杂了,不是只有朋友跟伴侣这两种关系的,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俗称,暧昧期。

洛天远索性换了一种说法,“我跟你宋阿姨已经分手了,她的家人过来说这些话,也是有原因的,但不是希望我跟她在一起,这跟你解释起来有些麻烦,可能你也不会理解,要不这样,等你大一点了,如果对这件事还感兴趣的话,到时候爸爸再好好跟你说,行不行?”

洛书颜:“……行。”

她突然发现,她真的还是个宝宝。

爸爸说得这些,她没听懂。

晚上,沈宴还是很担心洛书颜,他想去隔壁问问看,事情究竟解决到什么程度了,洛叔叔究竟会怎么说,但走到门口他又折返回来,要是他们父女俩正说在兴头上呢,他过去岂不是很奇怪?

这样犹豫、犹豫、再犹豫,一直到晚上九点钟,到了他上床睡觉的时间了,他也没敲开隔壁的门。

沈宴心里焦灼,坐在床上难以入睡,在“去问问她”与“她要是都睡下了怎么办”的念头之间反复横跳,最后实在是受不了了,干脆拿起笔盒对着墙上敲了敲。

一下,没人理。

两下,还是没人理。

真的睡了?

他继续敲。

与他有一墙之隔的洛书颜都快化身为暴躁小妹了。

她刚刚酝酿出睡意,眼皮也越来越重,突然听到敲击声,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翻个了身准备继续睡,哪知道对面的人如同啄木鸟一样,敲敲敲啄啄啄个不停!

她猛地坐起来,却想起了今天的事情,以及那个甜甜的烤红薯,就算有再大的起床气这会儿也消散了,认命地拿起笔盒,对着墙有气无力地敲了一下。

今天本来是想过去跟沈宴说一声的,哪知道跟爸爸聊完平复心情以后都很晚了。她想着他应该睡了,就没过去。

——洛书颜、洛书颜,你有事吗?

——有事吗?

——睡了吗?——hello?

……

——在。

——没事。

——睡着了,别担心。

——你也快点睡!

两人交流仅限于此,别的更深层次的话题,用一个笔盒也没办法交流。

沈宴不知道洛书颜跟洛天远都聊了什么,除了墙那头传来的声音可以辨别洛书颜还没睡还活着以外,别的他也不知道。

这个冬天的晚上,沈宴陷入了沉思中。

他要不要研究一组暗号来,以便于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用暗号跟墙那边的洛书颜进行交流?

第37章

第二天一大早,沈宴就已经早早起床洗漱好在家里等着洛书颜过来了。

他想知道昨天她回家以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最想知道的是,洛叔叔究竟会不会像那个人说的那样把洛书颜送走。

洛书颜一觉睡到大天亮,今天她没有赖床,起床洗漱后便背着书包来到隔壁。

刚进屋还吓了一跳,沈宴正坐在椅子上盯着门外,一见她进来,他赶紧坐了起来,带得椅子都差点倒了。

“怎么样?”沈宴冲了过来,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洛叔叔怎么说?他会怎么解决这件事?”

洛书颜愣住:“……”

反应过来后,也不敢卖关子了,联系到他昨天的举动,他肯定是在关心她,心下一暖便小声道:“没怎么,我爸爸说他跟宋阿姨已经分手了,而且,他说他不想结婚,也不会跟谁结婚。”

沈宴一听这话,信息量太大,一时间就是他这聪明的小脑袋也没办法理顺,不由得呆住。

不、不结婚?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洛书颜冲他眨了眨眼,压低声音道:“别的,等下上学路上再跟你说。”

好似不知不觉的,她跟沈宴就成为了特别要好的朋友,她有什么秘密不会瞒着他,他所有的秘密是不是跟她共享,那她就不清楚了。

这是很神奇的事,很难想象,她目前最好的朋友居然是沈宴,一个男孩子。

沈宴迟疑着点头:“好。”

看她这样,不像是受过委屈的。

那就好,洛叔叔应该处理得很圆满。

今天是个晴天,不需要洛天远开车送他们,再加上洛书颜也想跟沈宴聊聊天,便借口早餐吃多了要步行上学消食拒绝了爸爸开车接送。

吃完早餐后,洛书颜跟沈宴一块儿下楼走出小区,往宁城小学方向走去。

洛书颜将洛天远昨天跟她说的那些话,以小孩子能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来后,饶是同为男性的沈宴都愣住了。

洛书颜见沈宴不说话,便推了他一下,“反正我爸爸那意思就是不打算结婚了。你怎么看?”

沈宴终于找回思绪,只说道:“挺好的。”

洛书颜目瞪口呆:“好……吗?”

沈宴瞥她一眼:“至少你不会有后妈,没有人会虐待你,不给饭你吃,送你去你堂姑来,送你去寄宿学校。”

洛书颜:“……”

她面上一阵纠结,话是这样说,可……她记得以前爷爷奶奶是很希望爸爸结婚的,那时候他们还整天为他张罗,想给他介绍对象,可惜都被他婉拒了。

沈宴看出洛书颜的犹豫,便道:“大人的事情你管那么多做什么,洛叔叔那样做自然有他的理由,而且也的确不是所有人都想结婚啊。结婚多没意思。”

七岁小男孩说出这种话真的不违和吗?

洛书颜沉默了片刻,又道:“真希望有录音机,把你的话录下来,以后放给你女朋友听。”

沈宴现在对于这样的话题已经麻木了。

因为他发现他根本避不开,洛书颜也避不开。现在大火的电视剧,大多数都是以男女感情为主线,别说是洛书颜,就是他后桌也天天在说要娶紫薇为妻呢。

好在,大家嘴上这样说,但男同学跟女同学之间似乎都开始“避嫌”了,男同学不爱跟女同学同桌,老师也不会这样安排,女同学也不爱跟男同学说话,像沈宴跟洛书颜这样天天结伴上学放学的,真是少数中的极少数了。

沈宴没作声。

放在以往,他肯定要怼她的,可今天他的心思都扑在了想暗号上。

本来他准备跟洛书颜一块儿商量的,但转过头瞥见她的笑脸,又只好作罢。

算了,两个人一起想虽然速度快一些,但她这段时间已经很忙了,还是他来吧。

——

洛天远回了公司,便接到了宋前进打来的电话。

宋前进前段时间又回了深市,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打几通电话来汇报公司情况,五年前笑颜时装只是深市一个毫不起眼的时装公司,可今时不同往日,经过这五年的磨练与打拼,大都市的人提起服装必然会想起笑颜时装。洛天远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宋前进十分信赖,而宋前进更是回报了洛天远百分之百的真心,无论大小事情,从不敢隐瞒洛天远,更没想过从中徇私。

宋前进汇报了公司的一些重要事情后,支支吾吾起来。

洛天远以为他是有什么事情要寻求帮忙,便道:“我们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你直接说,别拐弯抹角,我不喜欢。”

宋前进叹了一口气,说道:“有件事我上次回去就想跟你说了,这次估计也瞒不住,宋新华,就是你那女朋友宋小姐的叔叔,这几个月来没少来深市,找了很多关系想见你一面,我知道你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你是笑颜时装的老板,所以都推脱了,也怕这宋新华见了我,以后在宁城碰到也会联想到你。”

“你女朋友宋小姐家里,很有跟我们合作的心思,又是给销售经理送礼,又是打通关系,就是想以后为我们提供布料,可你也知道,当时创立这公司时,是刘老板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一直都是刘老板给我们提供布料,这几年合作也很愉快。”

“天远,这事我也有私心,怕跟你说了,你会帮衬你女朋友家里,所以就一直压着没告诉你。”

宋前进这段时间一直处于天人交加的状态中。

对于洛天远的忠心,让他不愿意隐瞒他任何事情,如果不是洛天远,他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混呢,可从道义以及生意诚信的角度,他实在不愿意解除跟刘老板的合作,毕竟如果没有刘老板的帮忙,笑颜时装也不会这样顺利。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宋前进始终记得洛天远的初衷,生意就是生意,感情是感情,如果公私不分,那像什么样呢?

洛天远沉默下来。

宋前进也没说什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如果他是洛天远的话,说不定早就将生意给了女朋友家里。

正在宋前进都在考虑该怎么跟刘老板致歉时,只听到电话那头的洛天远声音平静地说:“前进,我应该跟你说过,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感情用事,即便今天晚晴是我的妻子,这生意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宋前进怔住:“可是宋小姐那边……”

洛天远沉声道:“我跟她已经分开很久了。”

“那宋家这边我怎么回应?”

洛天远在意的事情不多,他性子温和,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他都很好说话,可现在宋家人到他面前耍那些小手段也就罢了,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是算计到他女儿面前。

他女儿今年才六岁。

但凡他们有一点点良知,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他神色冰冷,低声道:“笑颜时装这辈子都不会跟宋家合作,我名下所有的产业都是。”

宋前进一惊:“什么?”

他是了解自家兄弟的,说话向来都很有艺术性,不会把话说得太绝对,一旦说话太绝,那肯定是一点退路都没有了。

可洛天远对曾经的女朋友都是很大方的,无论是谈恋爱时,还是分手时,他从来都不会亏待别人,难道宋晚晴要成为一个例外了?

要知道洛天远虽然多情,可在感情这方面,跟女朋友都是好聚好散,宋晚晴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惹得脾气好的洛天远这样?

洛天远:“就这样吧。”

他跟宋晚晴之间毕竟有过一段,两人也算好聚好散,如果是别的人这样,绝对不会只是这样简单收场。

就这样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了。

如果宋家人还想凑到他和书颜面前来,届时他也不会再手软。

——

元旦演出时间被安排在九八年的最后一天。

学校音乐老师编舞的《铃儿响铃铛》洛书颜都快跳吐了,每天四十分钟,这支舞并不难,除了刚开始一个星期是在学习以外,其他时间都在反复排练,一天最起码要跳四五遍,不止是她,其他几个女孩子也是,从一开始的兴致勃勃到了现在的面无表情。

班主任跟音乐老师在讨论之下,最后订下了舞蹈服。

统一的白色修身公主纱裙、白色裤袜以及黑色小皮鞋。

作为领舞,洛书颜在衣着上跟其他几个伴舞还是明显区别的,她的公主纱裙明显更华丽一些,宁城小学这次也舍得花钱,校领导看过她们的舞蹈以后表示很满意,学校财务室也不敢太抠搜,于是班主任特意坐大巴去了一趟省城,这些舞蹈服装都是在省城买的,跟别的妖艳贱货就不一样。

其实洛书颜并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集体舞蹈了,作为整条街最靓的崽,她在幼儿园时就很出众,可这一次跟以往幼儿园内自己举办的活动不一样,毕竟是要上本地电视节目的,洛天远尤为兴奋,四处宣传不说,还去跟朋友借了录像机,早早地就背着录像机以及照相机,准备给女儿留下无数珍贵的回忆。

这两年他拍照的兴趣稍减,洛书颜三岁以前,他几乎每天都会给她拍下照片,以致于现在家里的抽屉里光是相册都有很多本。

洛书颜偶尔翻看,也会忍不住疑虑,明明是同一个动作同一个表情,为什么她爸爸会乐此不疲的拍?

在大家的“翘首以盼”中,十二月三十一号终于来临。

这天,洛书颜跟其他几个女孩子排练了一上午以后,下午时分便来到了宁城体育馆,体育馆很有些年代了,里面设施都很老旧,但有一个很大的会堂,舞台已经搭建好,会场内能容纳一两百人。

学校也没有请化妆师,还好她们漂亮的音乐老师有化妆品,平时也爱美,于是由她来帮他们化妆。

洛书颜以前也看过小学生跳舞化妆的,一句话来形容,很辣眼睛。

嘴唇红红的,眼皮蓝绿蓝绿的,眉心还会用口红点一点。

就算是天生丽质的小女孩,也经不起这么一番折腾。

洛书颜都鼓足了勇气,想着如果音乐老师也打算给她们这么化妆,那她可不可以提个意见,不在眼皮上画?

总感觉在眼皮上画那么亮的东西,跟孙悟空都有得一拼了。

哪知道音乐老师不愧是学校里备受未婚男老师追求的美女,她化妆手法很娴熟,洛书颜这才放心了,等化好妆后,她赶紧拿起小镜子,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顿时松了一口气。

眼皮没有蓝绿蓝绿的,是那种很好看的颜色,但一点儿都不显眼!

嘴唇也没有很红!

虽然眉心还有一点红,不过这是时下的流行,别的班小朋友包括男生都被点了一点,所以也不算很突兀了。

……

随着《铃儿响叮当》前奏响起,帷幕被拉开,洛书颜第一个舞姿轻盈地奔向舞台中心,紧接着别的女孩子们也陆陆续续的围了过来,六七岁的小女孩,逐渐摆脱了婴儿肥,既有还未褪去的稚气,也有属于小女孩的天真,跳这支舞蹈也令人眼前一亮。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她们排练了那么久,对于每一个动作已经熟记在心,绝对不会出错。

同时她们也很紧张,洛书颜都不敢去看台下的观众,更别说还有电视台的摄像机对着她们。

她们始终记得老师叮嘱她们的,脸上要带着笑容。

洛天远找了个前排的位置,他左手边是沈宴,沈宴的座位旁边是沈清若,尽管台上的几个女孩子服装都差不多,他们的位置距离舞台也有一段距离,但他们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洛书颜。

后面的观众正小声地讨论着——

“那个领舞的小女孩长得很俊。”

“以后肯定是个小美女,跳得可真好,不比之前在电视上那些小明星跳得差。”

“看得出来,她比其他几个小女孩都跳得好,应该是有舞蹈功底吧?家长估计也没少花心思去培养她,诶,我都好想再生个女儿了。”

洛天远听了以后神气极了。

如果不是顾念着这是公共场合,大家也都在认真观看舞蹈,他真想跟后面的观众握手,顺便告诉他们,领舞的小女孩是他的女儿。

他拿着录像机拍着,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上那个灵动的小甜妞,不知怎么的,眼眶一热,几乎有掉泪的冲动。

他这个人薄情,看似温和,实则骨子里也很淡薄,除了父母离世时哭过以外,这辈子掉泪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是为了女儿。

好像抱着襁褓中的她的记忆仍然停留在昨天一样,一转眼,她就长这么大了。

从小婴儿成了小女孩。

沈宴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台上的洛书颜,嘴角带着笑意。

别人都觉得她跳得好,他却为她松了一口气,她这段时间可是一直在抱怨,说累得跟小区门卫的土狗一样,过了今天以后,她应该可以放松懒散一段时间了。

舞蹈结束以后,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洛书颜跟其他几个小萝卜头都开心得不行。

一向对她们严厉有加的班主任此刻脸上也带着骄傲的笑容,在后台蹲下来挨个抱了她们一下,鼓励着说道:“你们太棒了,比以往任何一次排练都要棒,老师为你们感到骄傲!”

她们为学校为班级赢了一个奖,不是第一名,也不是第二名,是教育局领导亲自颁给她们的“最受欢迎奖”。

班主任说学校也会有奖品给她们,如果没猜错,一人一个奖状、写字本以及自动卷笔刀。

洛天远给洛书颜拍了好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他最满意的。

沈宴跟洛书颜站在后台,沈宴不爱笑,洛书颜干脆去挠他痒痒,他往旁边一躲,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洛书颜恶作剧得逞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幕被洛天远抓拍下来。

照片右下角显示了时间——

1998.12.31 17:25

这是九八年的最后一天。

洛书颜在音乐老师的带领下,去洗手间卸了妆换了自己的衣服后,就跟着洛天远一行人回家了。

第二天会放假,洛书颜也就懒得去赶作业了,准备回家看电视时,沈宴叫住了她。

他有些别扭的递给她一个正方体的纸盒,“洛书颜,这是送给你的。”

洛书颜很是诧异的接了过来,当着他的面打开了盒子。

沈宴一时没有来得及阻止她,见她打开盒子,耳根有些红。

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送礼物。

就是洛书颜过六岁生日的时候,他都没有送过呢。只不过这次情况特殊,明天是元旦,是新年,今天她又登台演出了,所以他几天前拿着攒下来的零花钱去买了这个礼物。

洛书颜拿出那个水晶球,随着她的动作,水晶球里的亮片在水里晃动,好看极了。

水晶球里除了亮片以外,还有一个粉色的小熊。

之前她跟同桌去逛这种店时也会看到,价格并不便宜,她觉得也不实用就没买,没想到沈宴送了她一个水晶球。

洛书颜诧异的抬起头看他:“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

沈宴以为她不喜欢,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抿了抿唇,伸出小手,“不喜欢就还我。”

洛书颜生怕他会抢走,赶紧藏在后面,后退两步,一脸警惕地看他,“送出去的礼物哪有收回来的道理。”

沈宴一看她这护宝的模样,心里好受了许多,知道她是喜欢。

“不是什么好日子,就是看你今天演出,明天又是新年。”沈宴想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洛叔叔把房子便宜卖给我们,我心里都知道的。”

洛书颜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没想到这小孩还挺有感恩心嘛。

不过明天是新年,他都送了礼物给她,她没道理一点儿表示都没有?

可是她现在有的东西,都不是他喜欢的。

洛书颜思来想去,决定给他弹奏一曲她最擅长的歌曲,只是家里还没买钢琴,她便兴冲冲地跑回家,找了几个杯子,在沈宴疑惑的目光中,分别往杯子里倒了一些水,排成一行。

她拿着不锈钢的筷子,冲沈宴一笑:“我也要送礼物给你了,你听好,也记好。”

一串沈宴并不陌生的旋律在她的操作之下萦绕在他耳边。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星星……

洛书颜开心的敲着。

沈宴盯着她,听着这首特别的曲子,不由得笑了起来。

——

元旦过后没多久,宋前进临时回来有事,两人是要就新的一年计划展开工作讨论的,在洛天远家里显然不合适,于是两个大男人来了红房子西餐厅。说来也巧,两人刚走到门口,宋前进便看到了一个熟人,于是两人行变成三人行。

宋前进趁着熟人朋友去洗手间的功夫,对洛天远压低声音介绍:“这个刘中通是我在港城认识的,当时他帮了我一个小忙,之后我们在深市也见过几次面,为人很仗义,你知道他老板是谁吗?”

宋前进太心急了,也懒得卖关子,不等洛天远问是谁,他便赶紧说道:“他老板是盛远集团的总经理,他是那个陆总的助理。”

洛天远对盛远集团并不陌生。

传闻盛远集团背靠大山、即便是在京市也是屹立不倒的存在。

盛远集团名下产业无数,目前京市最热销的楼盘便是旗下的项目,不止如此,还涉猎矿产、金融,洛天远也算得上是炒股方面的个中高手了,可也比不上盛远集团在股市上的影响。然而盛远集团是家族企业,囊括了几代人的心血,洛天远不过是这几年才发家的,以后究竟谁更胜一筹,仍是未知数。

洛天远表情平淡:“哦,原来如此。”

正当宋前进还想分享更多消息时,刘中通回来包厢了,他西装革履一表人才,言语不俗,只是总经理的助理都如此优秀,洛天远对盛远集团的实力也算是有了一个浅薄的了解。

刘中通跟宋前进是一见如故,宋前进也没有跟他透露洛天远的真实身份跟境况,刘中通仍然眼光毒辣的看出洛天远非池中物。

“话说,刘兄这次怎么会来宁城?”酒过三巡,宋前进这才问道。

刘中通一脸无奈地笑了笑:“我们这些打工的,去哪里还不是老板的一句话。宋兄,洛兄,我也不瞒你们,这些年我跟在陆总身边就没干什么正事,就满世界跑了,英国美国我去过好几次,那种山沟沟的乡镇我也去过,你们别看我现在这么黑,我刚毕业那会儿可白了,女同学都说我是小白脸。”

宋前进听了却是一惊:“满世界跑?你们盛远的业务已经遍布全球了吗?”

“老兄,你这是在笑话我。”刘中通抹了抹脸,“我就是陆总身边的一个助理,”可能是喝了些酒,他的话匣子也打开了,便叹了一口气:“京市关于我们陆总的太太的传闻太多了,有人说她意外去世了,有人说她跟我们陆总离婚去国外了,到现在陆家也没个说法,不说别的,我们陆总真的是难得一见的痴情人。”

其实不论是洛天远还是宋前进,对人家的家事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不过就算兴致缺缺,在这刘中通明显吐槽、充满倾诉欲的情况下,也都打起精神去听他唠叨。

刘中通也就是酒逢知己,再加上跟宋前进也算是熟人,知道他的人品,相信他不会到处乱说,这才放纵自己。

“当年陆太太意外失踪,刚开始都以为她是去散心了,哪知道好几天都没回家,陆总就急了,毫不夸张地说几乎将京市都快翻个底朝天,也没找到她,后来在海边发现了陆太太的随身用品,可惜都过了好几天很多痕迹都被破坏了,在海里也搜了很久,你们是不知道,后来打捞到陆太太的鞋子,又在礁石的缝里发现陆太太的饰品后,我们陆总那么顶天立地的一个男人,当时就倒下了。”

“其实这些年来,大家都知道陆太太是意外丧生了,只是我们陆总认为只要一天没找到尸体,他就不会相信陆太太死了,这几年来,陆总派人四处寻找,沿着海找了不知道多少城市,就连国外都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他还是不肯死心。”

“陆家老夫人都不知道气病多少回了。我这次也是碰巧来宁城的。”

宁城算得上是很小很小的城市了,离京市也很遥远,这里也不是沿海城市,并不是陆家搜寻的重点城市,这一次刘中通也是受人所托,家里一个亲戚之前知青下放来到宁城下面一个乡村,对宁城的糕点念念不忘,听说他会经过宁城上面的省会城市,便给他打电话,托他去宁城带一些糕点回来,他这才没直接回京市,而是转道坐大巴来到宁城。

“宋兄,我们真是有缘。”刘中通又给宋前进倒了一杯酒。

宋前进将他说的这些话也听了进去,便随口说道:“那你也是顺便打听那个陆太太在没在这边?”

刘中通恩了一声:“我现在都习惯每去一个地方就会托人问了。”他顿了顿,“宋兄,你是宁城本地人,估计这边的人你都见过,来,看下这照片。”

实际上,刘中通也是例行公事。

从公文包的夹层找到一张照片递给宋前进,“你帮忙看看。”

他语气随意,既然心里已经断定陆太太已经死了,肯定是不会抱希望谁真的见过陆太太。

宋前进接过照片,定睛一看,原本混沌的双眼逐渐清明——

这、这这这、这不是洛天远那个邻居沈清若吗??

刘中通正在低头吃东西,也就没注意到宋前进的表情。

宋前进心下大惊,却赶紧收敛好表情,将照片递给了身旁的洛天远,“天远,你看看。”

洛天远接过来一瞧,照片中的女人明眸皓齿,穿着一身缎面绣牡丹的旗袍,正坐在草坪的秋千上,阳光正好。

虽然早就知道沈清若过去非富即贵,但真的知道她的事情以后,洛天远也愣住了。

宋前进用手肘撞了撞他,神情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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