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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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行森仍然出神地盯着摆放在茶几上的杯子。

江丞还记得自己身上有任务,陆行森的妈妈陆夫人给他打过电话,恳求他能劝劝陆行森放下沈沁放下过去,江丞难以想象雍容华贵的陆夫人会以那样的语气,他为之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

即便知道陆行森不爱听这些话,江丞也要说,沉默了片刻后,他总算开口了,“行森,这国内你都快找遍了,也没找到她,还是算了吧,沈沁如果还在世,不可能都快八年过去了还是毫无音讯,你的人生还很长,总不可能一直这样等下去找下去,是不是?你要是一个人那也就算了,你身后有陆家,有盛远。”

他们都知道,沈沁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相信,陆行森也知道,只是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事实而已。

如果沈沁还活着,在陆行森这样犹如地毯式的寻找之下怎么会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换句话说,如果沈沁还活着,她为什么不回来?沈沁有多爱陆行森,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陆行森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就在江丞感到挫败时,只听到他声音喑哑地回:“活要见人,死要……”他顿了一下,那两个字似乎难以启齿,开口便是痛彻心扉,“见尸,只要一天没有找到她,那我就会当她还活着。”

第41章

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她与爸爸来到了省会城市西城,随同的人还有沈清若和沈宴。

这几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

洛书颜至今仍然记得,在一个雪夜,她已经窝在床上睡觉,却听到了敲门声,那一天爸爸还在加班,她以为是爸爸忘记带钥匙了,便只能穿上厚厚的睡袄起来,透过猫眼看到站在门外的人是宋晚晴时,她诧异得都忘记了要开门。

她知道宋晚晴要结婚了,在这个年代,就算是达官贵人家里有喜事,寻常老百姓也是一无所知的,她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几天前,宋晚晴让司机送来了喜糖跟请柬。

爸爸收到以后,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生气,十分的平静,好似要结婚的人不是他的前女友一样。

门外的宋晚晴穿着单薄的衣服,她眼眶通红,早就放下了昔日的骄傲,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可她就是想要听一个答案,她的手指冻得都快没有知觉了,仍然不死心的敲着门,也许是情绪都快到达崩溃的边缘,她竟然开始低喊:“天远,你在家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我知道我哥哥跟婶婶做的事情让你生气了,可是我是不知情的,天远,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只要你说你喜欢我,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走,好不好?”

洛书颜正准备开门的,听到这里,小手放在门把手上,却顿住了。

爸爸没在家,她如果现在开门的话,会不会不合适?会不会让宋阿姨更难受?

宋阿姨也不会愿意她听到这些话吧?

洛书颜跟宋晚晴隔着一道门,她还小,不懂得爱而不得的感情有多煎熬,她才七岁,但仍然能感觉到宋晚晴的痛苦,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难受,她第一次直面所谓爱情的另一面。

原来不是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最后皆大欢喜,有情人终成眷属,原来也会有你爱他、他不爱你的一面。

最后宋晚晴走了,洛书颜来到窗户那里,看着她走出了这一栋楼,白雪覆盖了一切,在这样的深夜,那一轮弯月都让世间显得如此孤寂。

洛书颜想起了最开始见到宋晚晴时,她是那样的活泼开朗,可现在,她也不确定宋晚晴还能不能像过去那样开怀大笑了。

洛书颜不知道的是,沈宴也站在窗户那里看着宋晚晴离开。

他的眼神也很困惑,不明白那个张扬跋扈、试图霸占洛叔叔的女人怎么会这么可怜。

洛书颜也不知道,当宋晚晴走出小区时,洛天远回来了,他们两个人隔着一段距离,他脸上不再是温和的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脱掉了大衣来到她身旁为她披上。

明明是这样温情的动作,他说出来的话却令宋晚晴彻底死心。

“晚晴,祝你幸福。”

直到这一刻,宋晚晴才体会到洛天远的无情。

他或许曾经喜欢过她,毕竟他那样温柔地拥抱过她,可现在他也已经不再喜欢她了。

原来一个男人不再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她在他眼里看不到心疼,只看得到平静,她甚至宁愿他是不耐烦的,是厌恶的,都不要如此平静。

她突然明白了,脱掉了他的大衣,很诚恳地跟他道了个歉后,脊背挺直、再也不回头的往前走去,这一次,她要他看着她离开。

之后,宋晚晴结婚后没多久,秦雨桐也离开了宁城,回了京市,她在临走之前,送给了洛书颜一本《小王子》,洛书颜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仍然小心地珍藏起来,她想,等她大一点后应该就懂了。

沈清若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已经彻底还清了剩余的房款,她知道洛天远有去西城的打算,又开始拼命工作努力赚钱,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又存下了房子的首付,跟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仍然跟洛氏父女当邻居。

在洛天远的介绍安排下,她去了洛天远在西城的笑颜时装分公司当海外部的员工,短短一年时间,就从普通员工升职为副主管。现在的她薪水高,还房贷基本上没什么压力,只要想起自己在宁城有一套房子,在西城也有一套住所,她就格外的安心,可能是受洛天远影响,她现在也想尽可能的给儿子置办更多的产业,即便工作再忙,她也是开心的,好像活了这么多年,才终于找到了她喜欢的生活方式。

洛书颜跟沈宴是六年级才转到西城小学的,西城小学只是一个过渡,洛天远是希望他们两个人在小升初的考试中,都能考上实验中学火箭班。

西城一中是重点高中,有数据显示,里面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实验中学升上来的,所在在西城有这么一句话,上了实验中学的火箭班就能考上西城一中,上了西城一中离好大学就不远了。

本来洛天远是准备安排两个孩子都在一个班的,可临时出了差子,洛书颜被分到了二班,沈宴去了一班,两人依然没有缘分成为同班同学。

正值夏天,离小升初的考试也没几天了,六年级的气氛也一扫之前的轻松,在并不繁重的学业下,他们高高兴兴的过了五年的小学生活,却在这最后一年初步接触到升学考试带来的压力。

这天下课后,洛书颜跟同桌唐雨结伴去上厕所。

十一岁的洛书颜已经是个小美女了,这几年她也还在坚持弹钢琴学跳舞,这个阶段能考的证书都考了,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学跳舞的关系,她每天体力消耗都不小,就算吃得多也不会长胖,现在再翻看从前的相册,看着小时候胖嘟嘟的自己,她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现在的她一点儿都不胖了,在同龄女孩子中间还算是瘦子,学舞对体型要求也很高,之前舞蹈老师教的东西都成为了一种习惯,她走路挺直腰背,收紧小腹。不知她本身就有这个基因还是后天练成的,小小年纪脖颈修长,从六年级的走廊经过,宛如白天鹅。

小时候胖嘟嘟的洛书颜是粉雕玉琢,可爱活泼,现在的她褪去了婴儿肥,五官渐渐长开,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校花这个名头已经安在她头上了。

唐雨挽着洛书颜的手臂,语气苦恼的说道:“我妈妈天天说我,还没收了我的零花钱说要给我买背背佳,烦死了,我准备买磁带的。现在也买不成了,诶,你的复读机我过两天还给你啊。”

洛书颜笑,“不着急。”

她又侧过头看了唐雨一眼,其实之前她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同桌似乎在刻意驼背。

思来想去,提到了背背佳,干脆就提醒她吧,“唐雨,我看你好像是有点驼背,是不是书包太重了?驼背不好的,一旦成习惯以后改不过来就不好看了。”

唐雨小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那个……”

“怎么?”

唐雨把洛书颜当成最好的朋友,对父母不想说的话,面对她也能说得出来,面红耳赤之余,她咬咬牙,压低声音道:“书颜,我都烦死了。”

她趁着没人,悄悄地站直了身体,洛书颜这才明白唐雨驼背的原因。

处于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都开始发育了。

唐雨体型微胖,看发育情况都快赶上初中的女孩子了,而她本人觉得非常羞耻,尤其是班上的女孩子都不像她这样,经过这一对比,她很怕别人注意到她的变化,于是才驼背想要掩饰。

洛书颜盯着唐雨的胸前出了神,又想到自己……不由得面露艳羡。

她想打人了。

难道这也成为了一种烦恼吗?她至今发育了跟没发育一样才想抓狂好吗?

不过看唐雨是真的为这件事烦恼,洛书颜又果断地收回了羡慕的眼神,认真地跟她说:“那你就更要挺直腰走路,你没看电视上吗,好多丰胸广告。你不要觉得自己这样不好看,生物书上都有,这是正常的,唐雨,我特别羡慕你这样的,好多人都想这样呢。”

唐雨不确定的问她:“真的吗?我觉得好丑!”

还特别难为情。

“不丑啊。”洛书颜仔细观察着,“一点儿都不丑,不过你要是一直刻意驼背,那就不好看了。”

唐雨:“真的吗?”

“真的,不过唐雨,你可以跟你妈妈说,一定要你妈妈带你去买合适的内衣。”洛书颜觉得自己都快化身为知心姐姐了,虽然她自己发育了跟没发育一样,不过沈姨也带她去商场买了适合她的小背心。

可能洛书颜的表情太真诚了,唐雨接下来也没再驼背,一扫之前的烦闷,开始叽叽喳喳的跟洛书颜就身体变化展开讨论,两个女孩子之间的关系也拉近了很多。

两人结伴去了厕所,回来的路上正好会经过一班。

唐雨想起自己听说的传言,将洛书颜挽得更紧了些,悄悄地说:“书颜,我听说一班的语文委员喜欢沈宴,总是下课找他说话。”

洛书颜闻言下意识地看向教室里,沈宴坐在第三排,正在低头看书,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视线太强烈了,他竟然也抬起头看了过来,正好与她四目相对。

还是那双漆黑的眸子。

正如十一岁的洛书颜比起六岁时变了很多,沈宴也没逃得过时间大法的威力,他现在个子更高了,他才十二岁,身高已经赶上了一米六五的沈清若。

他更聪明了,几次考试都几乎拿满分,是全年级第一名。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身上那一股生人勿进的气场比起从前更甚,脸上总是没什么笑容。

帅气这个词用在十二岁的少年身上似乎不是很合适,但因为长年累月的阅读,以及他几乎无时不刻的在汲取知识,令他小小年纪就突显出与周围同学的不同来。

清冷疏离又高傲,这是洛书颜能够想到的、适合用在他身上的词。当然了,对外他一直是这种好像别人欠他几百万没还的模样,洛书颜却觉得他越来越臭屁了,随着词汇量的丰富,他嘴巴毒得她都分分钟想跟他绝交。

沈宴看了洛书颜一眼,便收回了视线,继续低头看书。

洛书颜也没再看他。

唐雨也注意到他们两个人对视过,语气兴奋地补充:“不过我们大家都知道沈宴不喜欢她,她们班上的人也跟我说了,沈宴都不搭理那语文委员的。我们都知道,沈宴喜欢你!”

洛书颜缓缓地看向她:“……?”

第42章

洛书颜知道沈宴喜欢她,她也喜欢沈宴,这是友情方面的互相喜欢。六年级的小萝卜头又知道什么是男女之情呢?谁跟谁走得近了,就是喜欢,谁跟谁多说了一句话,也是喜欢。洛书颜转学到这所小学以来,也收到过好几封情书,她都不想说了,能不能改改错别字再给她?那些男孩子们喜欢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她长得漂亮,因为她爱笑,因为她成绩好。

她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什么是真正的男女之情,但是她见过。

她见过那天晚上的宋晚晴,真正的喜欢绝对不是她们这个年龄能感觉到的,能体会到的。

离小升初的考试也没几天了,老师们对他们从一开始的严厉到了这几天的温和,一向爱拖堂的数学老师随着放学铃响,也不再说出那一句“再耽误大家两分钟”,而是将粉笔放在讲台上,收好课本,脸上都堆满了笑容:“今天就到这里了,下课。”

由班长带头,全班起立,异口同声地喊:“老师再见!”

等目送着数学老师离开后,洛书颜便开始收拾课本,沈宴已经在二班的教室外面等他了。

谁都知道,洛书颜每天跟沈宴一起上学放学,关于他们俩的事情不知道被传了多少个版本,原本洛书颜以为小学生是不会八卦的,哪知道小学生的想象力更丰富!

有的人猜测她跟沈宴是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

有的人猜测他们是亲戚;

有的人说他们在一块儿了!

两个班的班主任虽然不相信两个小学生能早恋,但还是分别给洛天远和沈清若打了电话,从两位家长那里知道了两家的关系以后,再加上沈宴几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洛书颜排名全年级第二,老师们也就没管了。

洛书颜跟沈宴依然是邻居,由于沈清若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职场丽人,朝九晚五,偶尔也会加班,根本不可能像在宁城那样每天给他们准备一日三餐,于是沈清若跟洛天远便请了一位烧饭阿姨,这位阿姨为人老实,话也不多,烧得一手好菜。

到了西城,洛天远即便已经成为了大富翁,也没敢露富,只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三居室,这小区有好几栋楼,每一栋都是一梯两户,格局相同,西城毕竟是省会城市,房价比宁城要高出许多,但这几年沈清若工作努力,攒下了一笔钱,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跟银行成功贷款买下了隔壁的房子。

洛书颜背着书包小跑着来到沈宴身边,迎着夕阳的余晖,两个孩子一块儿走出校园往家的方向走去,夕阳拉长了他们的影子。

洛书颜不是一个藏得住话的人,而且她跟沈宴之间几乎也没有任何秘密,想起唐雨跟自己说的小八卦,她嘿嘿一笑,高马尾在空中划出一道弧来,“沈宴,我听说你们班的语文委员喜欢你,是不是真的?看不出来你还挺受欢迎的嘛。”

虽然她觉得这小子太臭屁了些,不过现在电视剧都开始流行冷面男主了,可见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这一款的。

一般对于这种话题,沈宴都是不愿意参与,不愿意搭理的,秉承着“惜字如金”的原则,尽量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他想起了今天去打水时,听到其他班几个女生在那儿聊天,似乎没看到他,聊得十分火热,其中就提到了三班的谁谁谁又给洛书颜写了情书。

虽然心里知道那些男生写情书就跟胡诌作文一样,搞不好语句不通顺、标点符号用错、错别字一大堆,可他还是竖着耳朵听了个仔细。

之后回到教室,他又努力回想了一下洛书颜最近的情况,确定没什么不对劲,也不像是会被弱智情书打动的样子,他才稍稍放心。

沈宴自然是没搭理洛书颜的。

洛书颜早就习惯了他这高贵冷艳的模样,就算他不给回应,她一个人也能自嗨到家,便继续自顾自地说:“我都不记得你们班语文委员长什么样子了,是单马尾还是双马尾啊?你喜欢她吗?”

沈宴停下脚步,抬眼瞥她,“洛书颜,你知不知羞?”

如果不是知道她的成绩没退步,如果不是天天盯着她好好看书,他都担心她会学坏!这些六年级的学生也是,居然还写情书!

洛书颜啧了一声,“你怎么天天说这话。算了,不说这个了,”她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掏出一本粉色的笔记本递给他,“这是我的同学录,给你留了一页,你看,我给你的口头禅都写上了。”

沈宴一扫,在那一页口头禅后面,果然跟着她写的一行字——洛书颜,你知不知羞。

不知怎的,他一下没控制住自己,竟然笑了起来。

怕被她发现,又飞快地掩饰了脸上的笑意,重新摆上那一副生人勿进的表情。

“我不写。”沈宴将同学录给推了回去。

洛书颜:“为什么啊,都写了。我把第一页都留给你了,你看我多仗义。”

沈宴:“反正我不写这种弱智东西。”

洛书颜气得想打人。亏她还特地将第一页这么重要的位置留给他,他就这反应?

她一边将同学录重新放回书包里一边骂骂咧咧,总之,没什么好话,都是在骂沈宴的。

沈宴也不在乎,跟在她旁边注意着红绿灯,拉了她的书包上的小挂饰一下。

同学录这种东西根本就不适合他跟她。

都是要分离了,以后不在一个学校很难见到面才写,他跟她现在还是邻居,每天一块儿吃饭,之后还要一起上中学、高中、考同一所大学,总是天天都要见面,这同学录又有什么好写的?

沈宴想问洛书颜情书的事,话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也没什么好问的,她是什么性子,她会不会被那些狗屁不通的情书打动,他比谁都清楚,何必问出来呢,免得她以为他与她是“一丘之貉”,对这种八卦和无聊的事情感兴趣。

“我们去音像店吧。”洛书颜拉了沈宴一下,“马上就是唐雨生日了,她一直想买萧然的正版磁带,我想送给她。”

沈宴回想起总是跟洛书颜一起去上厕所的女生,哦了一声,一脸不情愿,但还是跟着她转道去了另一边。

现在大家听歌的设备不多,洛书颜听说初中生跟高中生听歌都用MP3,他们小学生都买不起这个,家长也不可能给他们买,办法总比困难多,复读机就有听歌的功能。

萧然的磁带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小小的一盒,听说最近销量特别高,打开电视剧的音乐节目,一周排行榜里他总是排在前三。

正版磁带也不算便宜,洛书颜拿起那磁带看了看,在磁带的反面下行有很多小字,注明了编曲填词的人员,她一眼便看到了那个logo——致颜唱片。

致颜传媒集团除了投资电视剧、电影以外,也运营发行唱片,去年横空出世,旗下现在最知名的艺人便是萧然,萧然擅长编曲,个人风格强烈,一出道便吸引了不少年轻粉丝,这已经是他的第二张专辑了,一经推出便成为销售冠军。

沈宴见洛书颜拿着磁带在发呆,便出声提醒她,“是钱没带够吗?我有。”

洛书颜回过神来,握紧了那盒磁带,抿了抿唇,问道:“沈宴,你说我爸爸准备什么时候告诉我我家里超有钱这件事啊?”

她不知道爸爸现在名下资产有多少个亿了。

难道在爸爸心里,她还没有成为已经经过了考验的小孩吗?

沈宴看了她一眼,“你很缺钱吗?”

洛书颜摇了摇头,她何止是不缺钱,就是在小学生中间,她都能算有钱人了。

爸爸总是给她很多零花钱,可是小学生又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呢,她最爱吃的炸串现在都不怎么吃了。

有钱人的生活也没那么香啊。

——

两年前,笑颜时装在西城开了分公司,洛天远出手阔绰,趁着房地产这股风还没刮到西城来,便买下了一栋写字楼,当地政府知道笑颜时装在业界的影响力,为了招商引资,也为了解决西城毕业大学生的工作问题,没少给笑颜时装各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栋位于西城繁华地带的写字楼,洛天远就以比预期中要低不少的价格拿下。

现在洛天远在公司明面上是客户部经理,在他的安排之下,有着丰富翻译经验和流利口语的沈清若则跳槽来到这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升职为海外部副主管。两人刚开始来到公司时,也难免会有闲言闲语,随着洛天远谈了个女朋友、几个月后又分手,这一谣言不攻自破。

沈清若将一头长发剪短了,穿着白色的套装,走在人群中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离两个孩子小升初的考试日子越来越近,两个人都默契的没有选择加班,下班铃一响,就收拾了办公桌准备回家,在电梯那里碰上。

这几年的时光令洛天远也更加成熟稳重。

公司里那群才毕业没多久的年轻女孩都很喜欢他,每次瞧见他都脸红。

现在公司里基本上没什么人会认为洛天远跟沈清若是一对了。

洛天远跟沈清若也不像是在宁城时那样避嫌了,毕竟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他们也都清楚,不会听信所谓的流言蜚语。于是偶尔碰上不好的天气,他也会主动开车带她一起回家。宋前进都说过,沈清若也是洛天远的红颜知己,两人情况差不多,独自带着孩子,有时候对于一些别人无法感同身受的事情会有相通点。

只是他们二人确实对彼此都没有那方面的心思,沈清若不是洛天远会喜欢的类型,更何况他知道了她曾经的经历,便更不会对她有那种心思,沈清若呢,也压根没有跟谁谈感情的打算,只想多赚钱以后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两人一起走进电梯,电梯里贴着新上映电影的宣传海报。

“苏雪的演技很好。”沈清若突然笑道,“前两天同事约我去看电影,看的就是这一部,剧情很搞笑,苏雪也很漂亮。”

沈清若现在也是几个为数不多知道洛天远真实背景的人之一。

随着两家关系越来越好,洛天远似乎也没打算避讳她。

沈清若知道这部电影就是致颜传媒投资开拍的,一经上映票房大爆,苏雪更是现在致颜传媒力捧的女艺人。

今年二月份时,她也见过苏雪一面。

苏雪是港城人,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说话也软言细语,更像是在撒娇。港城美人太多,各具特色,在这种环境下,苏雪仍然能排在中上,可见她有多美。

那时候苏雪一脸好奇,只是微抬下巴问她:“你跟天远是什么关系?是他女友吗?”

她笑着摇了摇头,说不是。

苏雪立马就开心起来,眼睛亮亮的,“那我相信你。”

……

洛天远看了一眼海报上明眸皓齿的女人,表情一如既往的温和,只是眼里掠过一丝笑意,“她听你这么说肯定很高兴。”

几年前苏雪为了给母亲治病,经人介绍准备去拍广告,哪知道这是一场骗局,在饭局上肥头大耳的老板偷偷给她下药,她喝了酒后被老板带回酒店,正在混沌时,仅存一丝的理智逼着她从房间跑出来,正好撞上了来港城出差的洛天远。

洛天远救了她,见她有天赋,容貌也好,在征得她同意以后,将她签了下来。

既然提到了苏雪,洛天远也就顺便说道:“我准备等书颜跟小宴考试完了以后带他们去一趟港城,去年不是就办了通行证吗?之前在星月湾买的房子书颜还没去过,我想带她看看,也顺便看看公司的情况,清若,你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边的总公司你还没去过。”

“港城?”

洛天远点头:“清若,你知道我信任的人不多,以后除了海外部以外,我想把更重要的工作交给你,所以希望你能多学习多见识,当然,我这不是给你压力,也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沈清若见识不俗,可能因为过去几年的经历,她在刚来公司时,是有些怯懦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她在前半生都没有工作的经验,之后生下沈宴,不得不挑起生活的担子,从事的也是比较简单的工作,她从未想过自己能在职场上大放光彩。

是洛天远给了她机会,她在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以后,也开始变得自信起来。

毫不夸张的说,是洛天远让她看到了原来在自己身上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她不再犹豫,她想抓住每一个机会,“好。”

——

洛天远回到家时,洛书颜正在研究刚从音像店买来的磁带。

“喜欢萧然?”洛天远坐了下来,看了一眼笑着问道。

“还好,他的歌蛮好听的。”

现在好歌手太多了。洛书颜感觉好歌都听不完。

洛天远道:“要是喜欢他的话,爸爸可以拜托熟人去给你要个签名照。我有个朋友就在这家公司上班,有时候会碰到萧然。”

……又是无中生友。

洛书颜已经习惯了,偶尔也会感叹一下老爸的演技真好,跟那些电影明星都有得一拼了。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家里的真实情况,恐怕她还被蒙在鼓里,以为家里刚从温饱家庭迈向小康。

不过自从前年发生了一件事情以后,她开始明白理解老父亲的苦心了。

前年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新闻,某市首富之子被人绑架,绑匪提出百万赎金,还好警察叔叔给力,否则那个可怜的小男孩多半会被撕票。

当时她也听说了这个新闻,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天晚上她口渴起床喝水,看到爸爸坐在客厅里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她走过去一瞧,爸爸看的就是那个小孩被绑架的新闻。

她至今还记得爸爸看向她时,满脸紧张与害怕。

这两个词用在爸爸身上似乎很不合适,无论在哪个时候,他都是淡定从容的,可她确定自己没有眼花,那一刻开始她明白了爸爸的苦心,也知道爸爸掩饰富豪身份的原因了。

想到自己今天下午放学后在音像店里跟沈宴的一番话,她抿了抿唇。

“不要啦。”洛书颜将磁带放在书包里,“是我同桌喜欢他,我还好,路人粉而已。”

洛天远难得的疑惑了:“路人……粉?那是什么?”

这已经是洛书颜不知道多少次脱口而出的怪词了,“就是有点好感,只是偶尔关注一下。”

“好吧。”

洛天远有些遗憾。

他现在越来越摸不准女儿的喜好了,就连穿衣风格,她都是更喜欢沈清若给她挑的,他给她挑的明明很可爱很淑女,她反而没那么喜欢,就算嘴上说喜欢,实际上也最多穿那么几次。蛋糕糖果零食她这两年也不怎么吃了,还很严肃地叮嘱他不要浪费不要买。

他突然想到,之前跟他有过合作的熊总比他要年长十来岁,那次在饭局上喝多了,熊总就拉着他倾吐心事,说女儿在国外留学,每次给她打电话,他说十句,她回一句,他发一长条短信叮嘱她注意身体不要亏待自己,她就回一个“哦,知道了”……

原本他以为女儿喜欢萧然,下次就找机会安排她跟萧然见一面,结果女儿反应也是淡淡。

以后会不会女儿有什么心事也不会跟他说?虽然他也知道等孩子十来岁以后,秘密跟心事都会选择跟朋友分享,但他还是希望女儿能多黏着他。

洛书颜及时地发现爸爸的情绪有一点点低落。

“爸爸,我想看电影了。”

洛天远立马就高兴了:“好,收拾一下,爸爸这就带你去看电影,看完电影还想做什么呢,吃不吃必胜客,还是肯德基?”

——

与此同时,东溪别墅里陆行森手里拿着一张照片。

他双目怔然的盯着照片里的女人。

女人坐在光线昏暗的餐厅里,由于隔着一段距离,只能看到她的侧颜。

江丞瞥了陆行森一眼,弹了弹烟灰,故作不经意地说:“这是我的人在港城时拍的照片,当时不敢惊动她,只拍了这么一张照片,其实我也不敢断定照片里的人就是她,毕竟隔着距离,又只是个侧脸,我也不敢认,不过想想,这都过去快十二年了,就是我们比起从前都变化不小,她肯定也是有变化的。”

陆行森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分离太久了,或者说他潜意识里已经接受了她不在人世这件事吗?看着这照片,除了刚开始的紧张以外,竟然没有一丝丝别的情绪。

平静到他都诧异。

如果说他已经接受了这件事,已经放下了她,为什么在看到这屋子里她的东西时,心还是会被牵动,还是会痛?

“她……还好吗?”陆行森过了半晌问道。

江丞勉强压下内心那一点心虚,说道:“还不错,不过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改了名字,我让人查过,她现在叫叶如秋,在港城一所小学教书。”

“港城……”陆行森的视线从照片转移到茶几上的杯子上,他声音喑哑,神情黯然,“以前她是说过想看看维多利亚港。江丞,这几天忙完了我去一趟港城。”

总归是要去一趟的。

问问她,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为什么能狠心这么多年不露面。

他也想知道,找了她十多年,为什么这一刻有了她的消息看到她的照片,他却如此平静。

第43章

从东溪别墅出来,江丞回到车上便拨通了陆夫人的电话。

“阿姨,我不知道行森有没有相信照片上的女人是沈沁,不过他有说要去一趟港城,应该是信了的,毕竟过了十多年了,人的相貌发生一点改变也是正常的。”江丞低声说,“只是我不知道行森见过那个叶小姐以后会不会如您所想。”

江丞是陆行森多年的好友,两人从记事起就一块儿玩了,现在见陆行森如此偏执,过着如同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他心里也难受。

所以,当陆夫人找上他,希望他能帮忙时,他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陆夫人这两年来一直都在寻找跟沈沁长相相似的人,几个月前,终于在港城找到了叶如秋,叶如秋算是目前最像沈沁的人了,在光线昏暗的地方,几乎有八、九成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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