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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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客人。

好在陆行森很快地就重新振作起来,拿出准备好的礼物,除了给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手机以外,还分别给了大红包。

洛书颜没出息的悄悄捏了捏,根据她的经验,这大红包里应该是有一万块的。

看着摆在茶几上的手机,洛天远跟沈清若对视一眼,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手机就算了,不适合。”

陆行森:“……我看很多初中生都有手机。”

沈清若笑着解释:“关键是用不上,学校也不让带,这东西太显眼了。”

洛天远接过话茬,“可以先留着,等他们中考之后再给他们也一样。”

沈清若跟洛天远之间无疑是默契的,这种默契是好几年相处才培养出来的,实际上来说,沈清若真正跟陆行森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彼此都不是很了解,更别谈什么默契了。

真要认真来说,沈清若跟部门同事的默契度都比跟陆行森的要高。

陆行森有时候也在庆幸,但凡洛天远对她有一点点心思,他都没有任何的胜算。

“中考?”陆行森叹了一口气,“也可以。”

就是到时候手机估计也过时了,不知道两个孩子还喜不喜欢,看不看得上。

洛书颜收到压岁钱高兴得不得了,在书房里数来数去,别的不说,她数钱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就连沈宴都吐槽她以后适合去柜台工作。

沈宴见她这财迷样就想笑,“你没见过钱啊?”

洛书颜很理所当然地,“我见过,但我就喜欢收压岁钱,我最喜欢压岁钱了。”

她有些迷信,总觉得压岁钱给的人越多,她就能活得更长。

钱不钱的,其实无所谓,她爸爸又没短了她的,她的压岁钱小金库比很多白领都多呢。

沈宴盯着她,出去了几分钟,再次进来洛书颜的书房时,手里拿着好几个红包,他递给她,假装不在意的说道:“给你。”

洛书颜正在数钱呢,面前突然冒出几个大红包来,她抬起头,诧异的看他,“干嘛?”

“你不是喜欢吗?放你那。”

洛书颜更疑惑了,“刚我这干嘛?”

沈宴被这话一噎,干脆直接将红包放在她书桌上,“帮我存着。”

“哦。”洛书颜也没打算弄清楚沈宴的脑回路,收好红包,突然灵机一动,“你不是说我像柜员吗?要不我就专门对你开一个书颜银行,你把钱存在我这,我给你算利息,尊敬的客户,请问您是存定期还是活期?”

她一边说一边飞快地从笔筒里拿出彩笔来,在草稿纸上写上“书颜银行”这四个大字,后期待的看向他。

沈宴:“……”

幼稚。

“定期吧?”他心想,大年初一的,总不好拒绝她,便回道。

“行。”洛书颜认真地写着,“那存多久?一年还是两年?”

沈宴想了想,“暂时两年。”

“行,那我给你说下利息啊,一百块两年是一毛钱,你这里有……”洛书颜数了又数,“一万一千块,两年利息就是十一块,这是你的银行回单,请收好,两年后凭这个来取钱。”

一万块是陆行森给的,另外一千块,沈清若跟洛天远分别给了五百块。

沈宴接过洛书颜给的“回单”,嘴角翘起。

洛书颜看着这桌上的钱犯了难,“这么多钱放在我这里,要是丢了怎么办?”

沈宴瞥她:“丢了你就慢慢还,一年还两百。”

洛书颜:“……那我得还五十多年!”

沈宴:“所以开银行是有风险的,你知道了吧?”

洛书颜无语:“我不给你存了。”

沈宴将回单小心郑重地放在口袋里,又看向她,“好,你把钱给我,两年后我还是凭单子取钱。”

洛书颜故作痛苦摇头:“奸商啊奸商!我太容易被你骗了!”

某存款大户笑得很开心。

——

陆行森跟沈清若提了一下想让父母见见沈宴这事。

说完之后,他又立马保证:“你放心,我爸都说了,你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是绝对不会抢孩子的,我爸这个人你应该也是了解的,他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人。其实我也没想这么快让他知道,他自己发现的,不过这事还是看你。”

沈清若对于公公的人品是信任的。

可以这么说,在那段婚姻中,整个陆家,也只有公公对她很好。

只是公公工作很忙,经常出差,而她跟公公也并不常见面,但她始终记得的是,她母亲查出癌症后,是公公托人给她找了权威的医生。

她相信公公一定不会跟她来抢孩子,但……

如今她已经不想再勉强自己说不愿意说的话,做不愿意做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陆行森已经猜到了她的想法,便道:“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处理好,不会给你添麻烦。”

沈清若抬起头来,神情疏离,“陆老来见,自然是可以的。但我这里不欢迎陆夫人。”

如果不是陆行森知道了她还活着,也知道了小宴的存在,她希望过去的那些人都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固然陆夫人也没有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但她了解陆夫人,陆行森现在没有再婚,也没有其他孩子,以陆夫人对子嗣的看重,现在她也许只是想看看小宴,可次数看多了,陆夫人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做些什么事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陆行森目前的这种打扰,她之所以接受,是因为他是孩子的爸爸,但这并不代表着,她能够接受过去所有人的打扰。

她已经不再是沈沁了,可以对不喜欢的人说不,也可以拒绝不喜欢的事了。

“你既然问了我,这就是我的意见。”她看向陆行森,神色淡然,“我相信你,我也相信陆老,但我不相信她。”

——

春天过去,夏天悄悄来临。

这天,沈宴跟洛书颜一起放学回家,在学校附近的十字路口时,一位精神矍铄身子健朗的老人主动向他们问路,他看起来应该有七十岁了,但一点儿都不驼背,腰板挺直,说话时温和有礼:“小朋友,请问实验中学往哪走?”

老人问路时,眼睛却是盯着沈宴的。

洛书颜很热心地给他指了个方向,“老爷爷,往前走几百米就到了。不过现在学校都放学了。”

“没事,谢谢你,小朋友。”老人依依不舍的将视线转移到洛书颜身上,从口袋里掏出几颗巧克力递给他们,“这个巧克力给你们吃,味道还可以。”

洛书颜后退一步,正准备摆摆手说不用了时,只见刚才一直默不作声的沈宴探出手从老人掌心拿过了那几颗用漂亮糖纸包裹好的巧克力。

洛书颜一脸目瞪狗呆。

老人离开以后,洛书颜这才开始“教训”沈宴,“你怎么能接陌生人的巧克力?我爸跟沈姨都说了,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也不能接陌生人的吃的,人贩子都是这个套路的!你太不小心了吧!”

沈宴一脸淡定的将巧克力都塞进她的口袋,只给自己留了一颗。

“下次注意,这次可以吃。”

“你要是怕里面有毒,我帮你试,可以吧?”

他拆开包装纸,将巧克力放进嘴里。

“什么啊。”洛书颜无语死了。

沈宴没说话,一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的走着,他上网查过陆家也查过盛远集团。

网页上有很久之前的报纸信息,上面有一张照片,照片最中间是一位老人,那位老人就是盛远集团的董事长,陆显尧。

刚才,那个问路的老人就是陆显尧。

他认识。

第63章

“这房子就是你给小宴买的?”

陆先生在屋子里看了一圈,转过身来问道。

陆行森点头,似乎怕他爸觉得这屋子小了,他赶忙解释道:“这边的别墅都比较旧,也有新开发的,还没竣工,我来西城的次数比较多,总不好一直住在酒店,所以就在这小区买了套,写的是小宴的名字。”

“很好。”陆先生坐了下来,手里捧着玻璃隔热杯,不知是不是热气熏得人眼睛发热,想起自己的孙子,他眼眶微微湿润,“那孩子被教得很好,沈家是书香门第,沈老跟老夫人年轻时也是留过洋的,有这样一句老话,宁跟讨饭娘,不跟当官爹,老祖宗传下来的话总是有道理的,如果小宴跟着你长大,他不会这样好,我看得出来,小沁在他身上花了很多心血。”

陆行森垂着头,那些资料他也是花了很大的勇气才看完的。

越是了解她这些年吃的哭,就越痛恨从前那个自己。

但凡她没有嫁给他,无论后来嫁给谁,相信那人都不会像他那样对她,以她的性情,想来都会过得很好。

他的确是她生命中的灾星。

陆先生抬头看了儿子一眼,又道:“这次就不要让孩子见我了,小宴还小,很多事情他可能自己都没弄明白,大人都无法接受的事情,就不要逼小孩去接受了,至于小沁那边,我也是没脸见她,想来她现在日子过得安稳,也不一定还愿意见从前这些人,她既然已经改名换姓,就尽量不要打扰她。”

“好。”

陆先生也不好过多的插手儿子的私事,但见他这来西城的热乎劲,也不一定是为了看孩子,便隐晦地说道:“行森,你小时候我就教过你,凡事要尽全力再听天命,只是那时候教你,是为了公事,现在我再在这后面补充一句,凡事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分执拗,你跟小沁有做夫妻的缘,没有夫妻的份,就不必太勉强了。伤人伤己。”

陆行森闻言自嘲一笑,“我现在求的不是一个结果了,爸,您放心,我心里有数的,我就想让她跟孩子过得舒服一点。”

话说到这里,陆先生也不好再说下去了,只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

很快地就到了初二,初二年级增加了物理课。

沈宴跟洛书颜都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学生,不偏科,无论哪一科成绩都很好,在沈宴的带动之下,洛书颜的成绩越来越稳定,现在基本上每次重要考试都会排在班级第一,偶尔考题简单时,还能跟沈宴并排年级第一。考题越简单,前几名的差距就越小。

一班跟二班的物理老师都喜欢带学生上实验课,只是物理实验室有限,初三的也会用,剩给初二的就很少了,这天,二班先上实验课,然后一班再接着上。

实验课也都是分组,物理老师也都是按成绩分的,两个成绩好的,带两个成绩垫底的。

洛书颜跟江诚在一个小组,基本上未来两年做实验都这样安排。

他们组还有两个调皮捣蛋的学生,物理老师的初衷也是班长在这个组,多多少少能起到震慑效果。

洛书颜很喜欢上物理课,做实验的时候也很认真,在江诚的带动之下,还特意多做了几个实验,等到这节课的下课铃响,这一组的另外两个学生飞速的拿上本子跟笔就溜了,留下洛书颜跟江诚还在研究实验。

沈宴是学习上的积极分子,这边下课铃响,他就已经收拾好课本来到实验室外面,便透过窗户,看到了洛书颜跟江诚。

两人意识到下课了,一边收拾实验器材一边就刚才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

虽然只是隔着一道窗户一堵墙,但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江诚虽然喜欢洛书颜,但在学习问题上,他也是认真的,这会儿什么都没想,就是一门心思的在跟洛书颜讨论。

而在窗外的沈宴看来,这两人就是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了。

他下意识地攥紧了圆珠笔。

尽管他的脸上总没什么表情,可这一刻却是冷得吓人。

洛书颜跟江诚一前一后走出实验室,这才看到了沈宴,跟他打了个招呼,“你们班也上实验课啊?”

“恩。”沈宴虽然心情不是很好,但也不至于将这莫须有的不爽发泄在洛书颜身上。

两人相处多年,洛书颜太了解沈宴了,顿时就品出他语气里的不对劲来,“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沈宴不着痕迹的扫了江诚一眼,又看向洛书颜,“没。”

洛书颜想继续问下去,可这会儿离上课时间也没几分钟了,实验室离教学楼也不算近,她抬手看了一眼时间,又说:“那我先回教室了,对了,等下放学不用等我,我跟同桌买东西,在外面吃米线。”

沈宴也认识她的同桌,是个性格挺开朗的女孩子。

上了初中,明显女孩子跟女孩子之间有更多话题可聊,洛书颜偶尔会跟她认识的朋友们一起去书店,一起去逛什么呀呀,一起聊电视剧,她的朋友他也都认识。

很奇怪,她的同桌有那么两次还跑她家睡过,她们还会去商场特意买同款外套,也会经常约着去逛超市或者去拍大头贴,他都没什么感觉,可她跟江诚或者别的男生凑在一起,哪怕只是做个实验,他心里就很郁闷很不爽了。

难道他是怕她早恋影响学习吗?

可认识这么多年了,她说的话,哪句真哪句假,他一听就能听出来,他知道她并不喜欢江诚,也知道她之前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况且她的学习成绩并没有下降,那他到底在不爽个什么劲啊?

这种心情,令沈宴做实验时都差点做失败了。

他盯着这些器材,莫名感到烦躁。

物理课之后是体育课,体育课没人霸课的话,就是自由活动。

教室里有学生在看书,也有在聊天的,还有在操场打球散步的。

沈宴不愿意呆在教室,也不愿意去操场,干脆坐在楼梯间里。

他一向知道自己聪明,很多大人都看不穿的事情,他懂,那些高年级都觉得很难的奥数题,他随便就能解出来,虽然他今年才十三四岁,可他很少会被什么问题难倒。

放学后,沈宴一个人回家。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这种类似于烦躁不爽的心情已经不止一次了,可每一次他都会压下来缓一缓,并没有试图挖掘更深,这一次他本来也打算这样做的,可当他走进小区楼迈上台阶时,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有意思,他隐约知道,他离那个答案只有一步之遥了,之前无数次,他都会后退一步或者原地不动的呆着,可实际上,只要他踏出一步……也许他就知道那个答案。

他干脆停了下来,趁着这会儿放学还没到下班的点,楼梯间也没有人来人往,他便坐在台阶上,出神地望着那被地上的糖果吸引的成群结队的蚂蚁。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没有朋友的时候,妈妈要出去工作赚钱,他就这样坐在门槛上,看着蚂蚁搬家。

他很少说话,街坊四邻有善良的人就说这是贵人话少,有爱八卦的会低声私语,说他是不是傻子。

可他觉得看蚂蚁、看天空中飘着的云朵都很有意思。

直到他认识洛书颜,他已经很多年没看蚂蚁了。他珍惜着跟洛书颜的这一段友情,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敢轻易地伸出脚去碰碰那个答案。

电视剧上有这样的情节,男主角喜欢女主角,但他不知道,得等到经历很多事,得等到别人提醒,他才恍然大悟。

那时候洛书颜被感动得眼泪汪汪,他只觉得弱智、幼稚。

一个人连自己心里怎么想的都不知道,会不会太蠢了?他讨厌愚蠢的人。

沈宴望着那群疯狂爬向糖果的蚂蚁,突然觉得,他就像是蚂蚁,洛书颜就是那颗糖。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可他不愿意往深里想。

他真的喜欢洛书颜吗?不是朋友对朋友的喜欢,而是男生对女生的喜欢。他真的喜欢她吗?

独占欲在友情中也会有的。

不行。

沈宴深吸一口气,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手。

洛书颜不是别人。

他必须要在自己非常确定的时候。

他不知道是不是,那就不要说,也不要被她发现。

等到他确定肯定时,再去想下一步也不迟,因为珍惜和洛书颜的友情,所以连一步都不想迈错。

——

洛书颜跟同桌在外面逛,去新开的米线店吃了米线,米线平平无奇,倒是这店里的酥肉味道出奇的好。

她抬手看了眼时间,便唤来服务员:“将这个酥肉给我打包一份。”

服务员开了单子去厨房,洛书颜又催促同桌,“快点快点,这酥肉要热的才好吃。”

同桌喝了一口汤,看她,“这酥肉该不会是带给你竹马吃吧?”

洛书颜:“……都说了不是竹马,青梅竹马这个词才不适合。”

“哪里不适合。”同桌挤眉弄眼,“你看看你,在外面吃到什么好吃的,都是想着给他带,多好啊。”

……

洛书颜最后带了一份酥肉回去。

沈宴已经恢复平静,正在看高中的物理竞赛题。

“这个酥肉很好吃,你试试,我敢保证,这是你喜欢的口味!”洛书颜说这话时眼睛亮晶晶的。

沈宴放下手中的书,尝了一口这酥肉。

洛书颜赶忙问,“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沈宴抬起头看她,点了下头,“好吃。”

“那下次我带你去吃,在店里吃味道更好。”

沈宴突然想,他跟那些蚂蚁是不一样的,蚂蚁想要蚕食糖果,而他只想呆在糖果旁边。

第64章

在初二上学期结束时,洛书颜来初潮了。

洛书颜身边的几个朋友都已经来过初潮,她们也会跟她分享一些事情,所以当她发现自己的床单上有血时,丝毫不惊慌,很淡定的从抽屉里找了卫生棉换上,这卫生棉还是上次她逛超市时买的,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就像现在,要是她家里没有卫生棉,岂不是手忙脚乱?

她蹲在洗手间里吭哧吭哧的、想将床单上的血迹清洗干净时,只感觉到眼前的光线暗了暗,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来,见沈宴背着光站在门口,正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她:“你在洗衣服??”

洛书颜表情呆滞,床单那里已经揉搓出泡沫。

她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难道该怪沈宴在她家来去自如吗?可是他们自从搬过来后就交换了钥匙啊,她去他家也是直接拿钥匙开门的……

这辈子来大姨妈的第一天,洛书颜终于有了一种是大女孩的自觉了。

她赶忙拉过一旁的床单,试图盖住有血迹的地方,小脸涨得通红,“以后我们还是敲门进吧。”

沈宴正纳闷呢,瞥见她手上的泡沫颜色有些不对劲。

再看看她这会儿的表情……

天才宝贝之所以为天才宝贝,被点亮的绝对不只是智商,还有敏锐的观察力。

沈宴呼吸一滞,再联想到现在是什么月份,便表情不自在的说:“用的冷水还是热水?”

“……热水。”洛书颜才不会跟自己过不去,她虽然没有经验,但也知道这时候最好不要碰冷水,更何况现在还是冬天。

沈宴哦了一声,背过身去,准备去客厅,但走出一步又停了下来,语气镇定:“你家里有开水吗?要不要给你倒一杯。”

洛书颜琢磨着好像沈姨那里有红糖,她其实也没感觉到不舒服,不过同桌说她来那个的时候,她妈妈都会给她煮红糖水喝,喝了暖乎乎的,特别舒服。

“你家里有红糖吗?”洛书颜这话一说出口就后悔了,此刻也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说,“我突然想喝糖水了。”

沈宴僵硬了一秒,“哦,好,我去看看,还想喝什么?”

洛书颜:“没了。”

洛书颜不知道床单上沾了血,用冷水洗效果更好,她还是努力将床单那一块洗得差不多了才将被套都放进洗衣机里,随着洗衣机发动,她也松了一口气。

沈宴给她冲了一杯浓浓的红糖水,她喝了一口便觉得J得慌,但还是硬着头皮喝了。

这一天的沈宴对洛书颜实在是体贴。

连拿碗筷这种事都没让她做,直到夜晚来临,洛书颜看着抽屉里的卫生棉,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沈宴该不会是发现了她来大姨妈了吧?不然他今天怎么这么好?

沈宴对这事并没有经验,他只是观察入微罢了,再加上不管上什么课都很专心致志,生物课上,女老师在讲男生女生生理特征时,后排几个男生在那起哄时,他听得很认真,还将几个重要的知识点都记了下来。

那位女老师见班上女学生也不少,在讲到初潮这里时,停顿了一下,告诉她们,生理期时要注意照顾好自己,尽量不要碰冷水,也不要喝冷饮,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卫生,也要注意休息。

沈宴觉得,书本上的知识还是很丰富的,要好好学习认真听课,总会有派得上用场的一天。

洛书颜来大姨妈后,也第一时间跟沈清若说了。

随着年龄增长,沈姨教了她很多女孩子的事情,在她的人生里,沈姨几乎就代替了母亲这一角色,自然而然的,在身体发生这样大变化时,她首先想到分享的人就是沈姨。

……

沈清若知道以后,也透露给了洛天远。

的确,在这样的事情上,看似父亲好像不能为女儿做什么,甚至在普通家庭里,父亲都是避讳这种事的,但沈清若觉得,洛书颜的妈妈也没在身边,她也不可能代替妈妈这个角色,思来想去,还是说给了洛天远听。

洛天远有些不知所措。

在他的心里,女儿还是个小女孩,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大女孩,这让他的心情颇有些惆怅,但第二天天没亮,他就起床,在储藏室里翻翻找找,总算找到了宋前进从国外带回来的燕窝。

他根本就不知道这玩意儿该怎么弄。

也就只是听哪个女朋友提过一嘴,说燕窝喝了好,尤其对女性十分滋补。

大冬天的,早上五点钟,天还是黑的,洛天远在网上查了很久的资料,泡燕窝,泡了很久很久,又小心细致地将里面的杂质挑出来,光是做完这些步骤,都花了快四个多小时,等终于炖好了燕窝,洛天远一看手表,已经十点多了。

他将炖好的燕窝温着,见女儿还没起床,又贴了便利贴在冰箱上——

【书颜:保温锅里有燕窝,记得喝掉。】

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呵护洛书颜。

洛书颜早上起来,看到冰箱上的便利贴,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

上了初二以后,他们搬到了新的教学楼,将教室让给了学弟学妹们,旧的教学楼离学校小超市更远一些。洛书颜就更不愿意去小超市了。

这天放学后,两个人凑在一张书桌上写作业。

沈宴随手翻了翻上学期的语文课本,指着《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的一句诗说道:“这应该是李白的诗词吧?”

洛书颜瞥了一眼,摇了摇头,“不是李白。我记得不是李白。”

沈宴一反常态,“应该就是李白,我也记得。”

洛书颜来劲了,她更相信自己的感觉,“真的不是李白,”她越说便越确定,“肯定不是李白,要不我们打个赌吧?如果不是李白的话,你就,你就,”她想了想,眼睛一亮,“你就再帮我跑腿五次,不,六次!”

沈宴语气淡然,“你错了,是李白,如果是李白的话,你怎么办?”

洛书颜:“真不是李白,如果是他的话,我帮你跑腿五次!”

两个人似乎为这个问题犟上了,最后洛书颜翻了资料,又上网查了之后,额头都出了一层汗,她得意洋洋的示意沈宴看电脑上的诗词,双手叉腰,只恨不得对天狂笑三声,“你错了吧,我就说了这不是李白写的,是清末诗人刘翰的!”

沈宴似乎不相信,又看了好几眼,等终于确定后才不情不愿的说:“那行吧,算你赢了。”

洛书颜想到沈宴又要帮她跑腿六次就很兴奋。

一兴奋,就故意笑他,“承认吧,我语文成绩比你好多了。”

沈宴没搭理她,但转身回房时,嘴角带了些若有似无的笑意,舒了一口气,不枉他今天在音乐课上翻了好多书,才找到这么一个不会被她看出来的漏洞。

他也不知道,究竟她是傻瓜,还是他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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