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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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闹着,另一边也出事了。

从屋外又进来几个黑不溜秋的男娃子,咋呼呼地问在哪领茶叶蛋。想是他们得到消息迟了,所以到现在才来。

秋生忙道:“找黄婶子要。”

冯氏就被叫了进来,一看这情形尴尬极了,忙说鸡蛋分完了,没有了,就煮了五十个。

之前娃儿太多,连冯明英都没分到呢。

因大妞和小宝也进来了,冯氏想大妞还不要紧,若是小宝也没吃上鸡蛋,婆婆又该说嘴了,于是看向黄雀儿。

果然黄雀儿口袋里鼓鼓的,鸡蛋还没吃。

小女娃很会筹算,心想今天肉多,待会放开肚皮吃酒席,把这茶叶蛋留着明天吃,所以就熬着没吃。

冯氏看清后,一声不吭地上前从黄雀儿口袋里掏出那鸡蛋递给小宝,又歉意地对大妞道:“真没了。雀儿的都让给弟弟了。”

大妞抿了下嘴,没吱声,不过看去显然不大高兴。

黄雀儿看着“飞走”的茶叶蛋,一边后悔没吃了,一边心里委屈。偏娘在跟前,又不敢吭声,眼睛就红了,低着头泫然欲泣。

从昨晚开始,煮茶叶蛋的香气就勾得她心慌慌的,冯氏也没许她吃一个;好容易等到今天,分蛋的时候娘也是先紧着旁人,她是最后一个得的。若是再多一个人,她肯定也跟小姨一样,就分不到了。

谁知她省着没吃,这茶叶蛋又飞了,到底还是没尝到那味儿。

她一直站在竹床边,和小姨一块照顾妹妹,因此杜鹃看着她这副模样心疼的很,觉得冯氏实在是太少温情了。

你就算要雀儿让鸡蛋给弟弟,好歹也要说一声,哄她两句,夸两句;就这么抓走了,小孩子家家的,心里能不难受?再说,黄雀儿比小宝也就大几个月而已。还是亲娘呢!昨晚就该拿两个给黄雀儿吃,今天再大方点,索性不分给她更好。

一边心里埋怨,一边抓住小姐姐手指头摇摇,对她笑道:“等长大了,姐姐煮鸡蛋给你吃。”

她实在受不了吃个鸡蛋还这样算计,这日子到底是怎么过的?

黄雀儿见妹妹咿咿呀呀对自己笑,破涕为笑,低下头跟她小声说话,仿佛知道她听得懂一样。

那边却吵了起来。

那几个娃儿听说鸡蛋分完了,顿时就不乐意了。

一个六七岁的娃儿指着小宝道:“怎么他有,我们就没有?婶子偏心。我娘也拿了菜来的,还装了许多豆子。”

其他娃儿也纷纷开言,都说自己爹娘拿了多少多少东西来。

冯氏听了这控诉,不禁愣住了。

忽转头发现大妞也满脸怨气地盯着她,想起早上从婆婆家挑来的四担菜蔬,这个侄女一定在想:拿了这么多东西来,连个鸡蛋也没吃上…

第040章 尝尝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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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鹃听了头疼不已:大人的世界充满争斗和罅隙,小孩子的世界也一样,连林春都知道为了维护一口蛋黄跟九儿大打出手,何况这些没分到茶叶蛋的大孩子了。

可是,这跟我老黄家有关系吗?

你们拿来的东西还不是被你们自己家人给吃了,我家还倒贴了茶叶蛋和油盐呢,其他东西肯定也消耗不少。

不知不觉的,她把自己当黄家人了,在心里训这帮小子。

所幸屋里还有个明白人,见冯氏尴尬,便出头了。

俗语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林大猛是个豪爽有担当霸气的汉子,他媳妇也相当厉害,不负泉水村“第一媳妇”的名头。

她穿着大红花褙子,下配白裙,梳着溜光的发髻,上面插了一只镶玉的金钗;大眼睛十分活络,描了翠眉,涂了朱唇,脸上搽了胭脂,虽然肌肤有些风霜粗糙,但在这群媳妇中间还是鹤立鸡群的。

她朝这帮皮小子瞪眼道:“你们爹娘拿来的东西,都在外面烧呢!等会还不是你们自己家人吃,又不是给黄家送礼的。说是给黄家闺女办满月酒,那些野味都是我家九儿爹和秋生他爹打的,还有新来的任叔打的,你黄婶子家也倒贴了油盐鸡蛋,不知亏了多少。得了便宜还卖乖、不知好歹的小崽子们,白给你们鸡蛋吃了!再吵吵,等下不给你们吃肉!”

一通骂骂得众娃儿晕头转向,还是有些算不过来账。

一个男娃想是林家本家的,大着胆子道:“大娘不让吃肉,我们家拿来的东西呢?”

大猛媳妇怒道:“叫你娘拿回去!谁稀罕!你爹娘不拿菜来,你们一家老小都来了,吃了我们的肉不算,连粮食和菜也要我们几家出,你是我儿子啊?你就是我儿子也不行,也要干活呢。你又没帮我家干活。”

其他几个媳妇也跟着解释,说今儿是大伙凑一块过端午,并不是为黄家闺女办满月酒。黄家并没有收大家的礼,所以这茶叶蛋是倒贴给他们吃的。来晚了没吃到,该你倒霉,不能埋怨黄婶子。

好说歹说,总算让小娃儿们明白了。

杜鹃忽然想,这根本就是黄家主办、林大头两兄弟和那个任猎户赞助的一场端午宴会,这些孩子没搞明白,还以为跟往常一样送礼吃喜酒呢。

只怕好多大人也没弄明白。

因想着林大猛是赞助商,禁不住觉得好笑,又要转移众孩童的注意力,干脆放声笑起来。

这一笑,果然把娃儿们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了。

刚才大家争论就是为了这个娃儿,所以大伙都围过来瞧。秋生得意地跟小伙伴说,这是他弟媳妇。

瞧着这么白白净净、软软的小奶娃,又笑得那样开心,小娃儿们手痒了,有的捏脸,有的摸手,有的扯衣裳…

杜鹃忙不迭地两手乱舞,一边念叨“臭小子们,手这么脏,也不洗洗。”

冯明英拦也拦不住,林春更是尖声大叫。

这些娃儿都大了,整天在村里和田野山上乱钻,晒得黑不溜秋,不如林春这些小奶娃肤白和干净,手更是脏兮兮的。

杜鹃可就悲催了,脸上、手上很快多了几块刺眼的污痕,身上的花衣服也变“花了”。她向来为人随和亲善,又觉得这些小娃儿可爱,倒没嫌弃他们,只是骂“淘气鬼”。

岂不知“咿呀”越叫得响,那些小娃儿越觉得她好玩,揉搓得她更厉害了。冯明英也制不住这帮野小子,黄雀儿伸着小胳膊护在妹妹身前,不让人碰。

一个挂着鼻涕的四五岁小男娃,跟看稀奇物事一样,一边傻笑,一边凑近她。她吓坏了,觉得那两挂黄鼻涕好像随时会掉下来。

唉,农家的孩子,都是放养的。除了吃,其他全靠自己挣扎。争得过,就能平安长大;争不过,就被自然生存法则给淘汰掉了。

大猛媳妇见闹得不像,大喝一声,吓了众小一跳,一时间都愣住。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小林春又是一巴掌扫过去,正打在鼻涕娃脸上,手指甲在他腮颊上带出一条红痕。

鼻涕娃见被一个不会走的奶娃娃给欺负了,哪里肯依,身子往竹床上一扑,就要揍林春。

林家的娃果然都是不能吃亏的,秋生和夏生也围在竹床旁边呢,见他要打弟弟,立即将他扒拉开,揪做一团。

其他小娃儿见了兴奋,有的叫喊助威,有的起哄,还有人上去帮忙,屋里掀起儿童大战!

众媳妇着忙,慌忙上前拉开他们。

正闹着,杜鹃忽然尖声大叫起来。

叫得众人心一抖,以为谁又欺负她了,一齐朝她看去。

谁知根本没人欺负她,她正瞪大眼睛看着林春呢。

小林春在干吗?

他打了鼻涕娃一巴掌,除了在人家脸上抠出一道红痕外,还把人家的鼻涕也蹭了一手。那东西滑腻腻的,他用手指捻了捻,十分纳闷。婴儿那是抓着什么都往嘴里塞的,他便也想尝尝这滑滑的东西,于是把手指塞进嘴里舔…

杜鹃看得真真切切,又无法阻止,能不尖叫吗?

她只觉得五脏都揪做一团,吃的奶直往喉咙口上漫。

大头媳妇忙上去把儿子手扯出来,嫌弃地边擦边骂。

众媳妇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都问冯明英,花儿刚才怎么了。冯明英也答不出。

她们都不知道杜鹃是被林春的举动给惊到了。

杜鹃也不知道,乡下小娃儿拖鼻涕,偶尔吸进嘴那是常事,没人大惊小怪。

大猛媳妇见闹得不堪,便把会走的男娃子都赶了出去,又叫过几个跟冯明英差不多大的小女娃看护林春、九儿等奶娃。她们则出去帮忙去了。因为外面日头已经高了,再过一会就要开席了。

大孩子出去了,屋里总算安静了许多。不过,林春和九儿还是不停干仗,时不时地尖声大叫。

冯明英和小女娃们一边谈论外面的盛宴,一边约束住他俩,不让两个娃靠近。

杜鹃长长松了口气,觉得今后在泉水村的日子怕是不会很平静,虽然这里与山外交通不便,呈半隔绝状态。

屋里安静了,外面的喧嚷声就显得大了起来,还有那散发出来的香味,刺激得杜鹃腮帮子冒水,忍不住吞咽了一下。

她忙对其他孩子看去,只见林春等小奶娃也在不住吧唧嘴儿;而大妞和黄雀儿等人则忍不住都把目光往外溜,不禁又笑了。

连冯明英都不好意思地小声对一个小女娃道:“好香!勾得我都觉得肚子好饿了呢。”

小女娃们都抿嘴偷笑,显然大家都是一样感觉。

正在心里蠢蠢欲动、按捺不住肠胃的时候,大猛媳妇和一个媳妇走进来,手上各端了两大碗烧得黑红、香气扑鼻的肉,还拿了一大把筷子。

她爽利地笑道:“来,我给你们开小灶!”

第041章 乡村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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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娃们几乎齐齐吞咽,一个个再难保持斯文矜持模样,都盯着两人手上的肉碗。

杜鹃暗笑,这才像当娘的,晓得借助自身便利为儿女谋福利,不像冯氏,死要面子争硬气,净干吃亏的事儿。

大猛媳妇看着孩子们的馋样,“噗嗤”一声笑了,对一个穿红衣的小女娃吩咐道:“红花,你和翠花把那边的小桌子抬过来。”

杜鹃听了嘀咕:怎么女娃的名字全是“花”?

她决定,等会说话了就一定改名叫“杜鹃”,坚决不能叫黄花儿。

等桌子抬来,刚把碗摆上,又有几个媳妇端了菜来,还有一大钵糙米饭,把小桌子摆得满满的,“光吃菜容易肚子疼。我盛了饭,你们一人添些。”

又一个媳妇笑道:“我还偷了一罐子汤来…”

大猛媳妇嗔道:“瞧你说的,怎么叫偷?咱们忙得这样,不就是为了娃们吃一顿么。大大方方的拿来吃,不叫偷。”

众人都笑,又有人问道:“那些混小子怎么办?”

大猛媳妇道:“不管他们!一个二个的都跟小土匪似的,皮厚的很,你还怕饿了他们?不像这些女娃娃,怕羞的很,不敢上桌。咱们要不照应些,恐怕到最后连骨头都捞不着啃。”

众人都点头。

说着话,就跟抢一样动手拿碗筷,各自帮自家的闺女添饭装菜。饭只盛一点点,碗里留下许多空,然后下箸如飞地搛菜。

“这是鹿肉,这是獐子肉,这是兔子肉,这个是土獾子…我再给你弄个碗装些野鸡汤。这些都是红烧的,不能跟汤混一块…”

小女娃们幸福地低声笑着,都道:“好香呢。”

一个媳妇笑道:“那是。这些菜都是你高大娘和红姑做的。她们可是咱泉水村有名的厨子。”

小女娃们都围到桌边去了。

杜鹃的二婶凤姑也来了,当然先帮大妞和小宝盛。

冯氏不知忙什么,没来。冯明英又要照看杜鹃,走不开;黄雀儿也守着林春和九儿,因此两人竭力忍住内心渴望,不对桌子那边看。

杜鹃看了心急,心道我自己躺着就好了,你俩快去吃呀,再晚了可就没了。一着急,嘴里就叫了出来,“咿咿呀呀”一大堆。

冯明英忙低头查看她,更不敢走开了。

杜鹃郁闷死了:这是在黄家办酒席,结果自己家的人又累还不讨好,还没的吃,真是太亏了。

大猛媳妇不仅说话爽利,干事也不含糊。她抄起两个大土碗,动作比谁都快,一个菜碗里夹了几筷子,转眼间就装了两大碗肉。更绝的是,她最后才拨了点米饭在碗面上,盖住了肉,倒像没搛菜光盛饭一样。

她装好了,别人才装一半,把众媳妇都看呆了。

只见她端着冒尖的两碗饭菜走到竹床边,对冯明英道:“来,小妹子,让花儿他们自己玩,你和雀儿先吃饭。”

杜鹃见她这样仗义,高兴地呵呵笑。

冯明英腼腆地笑道:“多谢婶子。”一边接过碗去。

黄雀儿也接了过去,沉甸甸的一碗肉,压得她小手一沉。

小女娃急忙把另一只手也用上,双手捧着,小脸都兴奋地红了,把没吃到鸡蛋的委屈早忘光了。嗯,幸亏没吃,这会儿可以多吃些肉。

凤姑见此情形,在那边笑道:“难为大猛嫂子了。我想着先帮小宝装了再给她小姨和雀儿装的。亏得嫂子帮忙。”

大猛媳妇扬眉道:“有什么难为的!明英妹子不是在帮我照看九儿么,这不是应该的。再说,咱一村子的人都哄在雀儿家,扰得人家一团乱,要是只顾自己吃喝,雀儿她们倒在边上看着,也不好意思不是。雀儿娘是地主,外面离不开,我就帮着照看她们些。”

众人忙都应是,脸上都有些讪讪的。

林大猛也有个七岁的闺女,叫水秀,今儿却没来。大猛媳妇早拿大钵子装了饭菜叫大儿子送回去。这些猎物就是她男人猎的,别人自然不好说什么,反而一个劲地要她多装些。所以,她这会儿才有空帮冯明英和黄雀儿。

正说着话,就听林春和九儿哇哇大叫。原来这两小子出牙了,能吃一点硬食了,闻见香味馋得不行,望着冯明英和黄雀儿手中的碗闹。

大猛媳妇见冯明英踌躇,忙嘱咐道:“不能给他们吃肉。喂几粒饭让他们磨牙就成了。别理他们。雀儿可听见了?别喂妹妹,回头卡在喉咙里要坏事的。”

冯明英和黄雀儿忙点头,边吃边挑饭粒糊弄小奶娃。

杜鹃也被那香味勾起馋虫,却只能望洋兴叹,就她这小身子,是连点汤也不能喝的。

这时,大头媳妇又端了两大碗肉进来,也是给黄雀儿和冯明英的。见她们已经在吃了,遂低声对冯明英笑道:“是你姐姐让我盛来的。先搁这,回头你们吃完了再添。吃不了留着明儿吃。”

众媳妇都笑道:“这些够她们吃的了。小心吃慢些,别吃多了肚子疼。”

反复叮嘱后,才都出去继续忙活。

大头媳妇却又跑回去另端了碗来,对冯明英笑道:“你吃你的。我来喂春儿他们。”

原来,有几只山鸡肚子里有没见天的蛋,她就捞了出来,调成蛋糊喂这些奶娃娃。竹床上每个奶娃都喂到了,难免又引起九儿和林春之间的战斗。

有她照看几个小的,冯明英和黄雀儿等人就专心吃饭。

这些小女娃,何曾这样放开肚皮吃肉过?

一个个脸上幸福满足的表情,让杜鹃感动万分:原来幸福是如此简单。

反正肉都装到碗里了,不怕吃慢了没的吃。所以,她们先是细细地品鉴很少吃到的鹿肉,然后再大口吃獐子肉等,再喝些鸡汤、吃两口饭,不知不觉肚子就圆了。

想想也对,那可是实打实的肉啊!

杜鹃离黄雀儿最近,看着她把一块色泽绛红的鹿肉塞进嘴,腮帮子立即鼓起,小嘴儿由于运动的缘故,显得红艳艳、油润润的,连小脸都染上了几丝红润。

她忍不住抿了下嘴,很替她担心:那不怎么接待肉食的肠胃,突然一下子接受这么多肉食,能负担得起么?

小姑娘们在屋里大快朵颐,等吃完,外面也已经开席了。

因吃得太饱,大家就抱了小奶娃出去逛,顺便看热闹。

杜鹃便见识到了乡村聚会的热闹。

第一拨自然是男人们先坐。

男娃们也等不得了,各自抄只大碗,也不上桌,直接找各自娘亲走门路,从大锅里舀肉菜。每个碗都装得冒尖,压了又压,摁了又摁。然后蹲在院子边角、屋檐底下开吃。

于是,一眼望去:汉子们在桌上揎拳捋袖地吃喝、笑闹,小子们则蹲在外围一圈边吃边闹嚷,狗们就在桌子底下和人群缝隙里钻来钻去,为一块骨头互相撕扯扑咬。

人畜都忙,又都只顾各自。吵得声音大了,不得不提高嗓门,方才能听见对方声音。

那场面,若不看光用耳朵听的话,还以为在吵群架呢。

第042章 芳名黄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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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娃们自己吃过了,如今看着这饕餮场面均偷笑,杜鹃更是咂舌不已。

冯明英见院子里嘈杂不堪,且又觉得肚子胀鼓鼓的,便招呼红花等人,抱着杜鹃往院外去闲逛消食。

走到东院墙边,黄雀儿踮脚从爬满墙面的青藤上掐那黄白两色的金银花。

攒了一大束,拿来放在杜鹃鼻子底下,问“香不香?”

杜鹃使劲吸了两口,笑靥如花。

黄雀儿高兴极了,将花放在妹妹胸前,回头继续掐。

杜鹃刚吃了蛋糊,又吃了奶,出来被暖风一吹,花香一熏,小姨又不住晃悠她,渐渐耳边的人声就模糊起来,很快陷入沉睡。

再醒来,又是傍晚了。

院子里人少了大半,剩下的,男人们在抬桌子扛板凳、清点碗筷筐篮等物送还给各家;女人们在洗碗,归拢剩菜等。

等一拨一拨送走,院里就宽敞清爽了,只剩两张桌子上还坐着人。林大猛、任三禾等人一桌,另一张桌上坐的是村里村里年纪大的,冯长顺和黄老爹也在那边。

这时,冯明英抱着杜鹃出来了,在院里四处晃。

林大猛见任三禾目光随着冯明英打转,微微一笑,叫黄老实道:“老实兄弟,让那小妹子把你闺女抱来我瞧瞧,怎么个好法。听说先前我家九儿还跟春儿打起来了,春儿不让九儿碰你闺女。这小子,还没断奶呢,就晓得抢媳妇了?”

男男女女听见这话,都哈哈笑起来。

黄老实便叫冯明英把杜鹃抱过来。

对着这些汉子,冯明英害羞了,低着头不敢看人。

林大猛笑着抱过杜鹃,立即就发现任三禾不看冯明英了,却把目光对准小女娃。

他便仔细端详杜鹃,杜鹃也向他亮出招牌笑容。

林大猛一怔,失笑道:“这娃儿是长的好。这眉眼…嗯,比你们两口子都长得好。”

他心中很惊讶:这小女娃肤色细白,近乎透明,隐隐泛着粉红;双眉秀气清爽,眼睛漆黑清亮,又灵活,配着小脸上若有若无的笑意,好像会说话一样;圆润的嫩鼻,嫣红的小嘴,实在跟黄老实两口子相差很远。

他当然不好说出实情,便说比爹娘长得好。

任三禾问黄老实道:“可取了名字?”

黄老实挠挠脑袋,笑道:“娃她娘取的,叫花儿。黄花儿。”

“黄花儿?”

任三禾愕然。

杜鹃发现他嘴角抽了抽,好似无法容忍。

正好冯氏见大家看闺女,不知为何,有些不放心,便借着帮众人添茶水,走了过来。

因林大猛说闺女比他们两口子长得好,心里便有些不自在;又听见任三禾问名字,仿佛为了证明杜鹃是自己生的,忙接过话道:“我生她的时候,身边有丛黄花儿,好看的很,我就帮她起了这个名字。”

任三禾浑身一震,笑道:“嫂子这样坚强,真让人敬佩。黄大哥真好福气,娶了嫂子这样能干的。是什么样的花儿呢?”

他一会夸冯氏,一会又转向黄老实,最后又问冯氏。

冯氏被他夸得激动不已:别人都是怪她不该把娃生山上,这人却把话说到她心坎上了。自豪之下,忙比划道:“就是跟这山上常见的满山红一样的叶子,就是开黄花。”

任三禾点头,沉吟道:“叫花儿太俗了些。我在山外的时候,听见书生们称这花为‘杜鹃’,不如黄大哥黄大嫂就给她取名‘黄杜鹃’吧。”

众人听后,都轰然叫好。

其实也不知好在哪里,但就觉得比“花儿”要文雅些。

大猛媳妇脆声笑道:“到底是任兄弟,见过世面的,起个名儿也文雅。不像我们山里人,随便想个名,碰见什么叫什么。弟妹,就把花儿改名叫‘豆鹃’吧。咱们村太多花了,红花,翠花,兰花,全是花,听得人头晕。”

她张口就把“杜”字念走了音,变成“豆鹃”了。

黄老实和冯氏觉得十分有脸面,忙欢喜地应了。

当“杜鹃”二字从任三禾嘴里蹦出来时,杜鹃心跳加快,差点大叫出声。

她始终没有脱离命运的轨道吗?

不等她自己改名,别人居然帮她想好了。

这是巧合?

她望着任三禾呆呆地想,难道他真知道自己的身世,所以听不得她叫“黄花儿”这个俗气又村气的名字?这一切不是巧合?

可是为什么恰好叫“杜鹃”,而不是取一个更文雅有意义的名字呢?

忽然,她脑子里划过一道闪电,想到一个可能,激动地差点没晕过去。

这人…这人不会是李墩吧?

杜鹃盯着那年轻的猎户,眼里流露出热切的光芒。

任三禾似有所感,侧身伸手,从林大猛手上抱过她,一边笑问他道:“这娃儿怎样?”

林大猛点头,道:“是个有灵气的女娃。”

杜鹃不管两人对答,只顾想用什么招数来试探这人。

若他真是李墩,那她可真是太幸福了。

虽然两人年龄相差大了些,可这对于本就相爱的人来说,皮囊根本不是问题;再说,李墩附身在成年人身上,杜鹃从此就有人保护了,再不会任人摆布了。

她便在脑中构想:这个人在山中受伤——如何受伤的暂且不去考虑——然后死了,这时候前世的李墩也摔死了,就穿越过来,附身在这躯体上。

李墩穿越过来后,想着自己能穿越,杜鹃肯定也能穿越,于是就在附近找她。可是他不知杜鹃到底穿到什么样的人身上,只得想办法在泉水村落户,慢慢查访。

今天在黄家吃酒,听说冯氏正是四月初五那天在山上生的她,他便猜测她就是杜鹃了,所以才对她格外关注。

杜鹃对自己编剧的情节很满意,觉得很符合情理。

她还想到一个问题:李墩帮她改名“杜鹃”,是不是也在试探她呢?

如果是,她一定要给点反应。

给什么样的反应呢?

她把“OK”的手势和胜利的手势都做了一遍,任三禾无动于衷;杜鹃不死心,心想他大概没看清,以为是小奶娃胡乱比划,又想别的招数,最好让他看了就能认出来。

正想着,就听林大猛道:“任兄弟这样喜欢这个女娃,不如认她做干闺女。”

原来,他见任三禾似乎很喜欢杜鹃,看她的眼神很温柔呵护,甚至还带着一丝恭敬,那小心翼翼的模样,比黄老实这个当爹的更稀罕这闺女,便打趣说笑。

任三禾连连摇头道:“那怎么成!不能这么认。”

杜鹃也在心里附和道:“坚决不能认!”

任三禾这表现,她更加以为他就是李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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