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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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夕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姑父家也替官府送过上供的药材,自然知道里面的弯弯绕绕。

宋朝颜日日待在家中,哪里知道这些事,她并非想炫耀,只是想告诉宋朝夕沈氏偏疼自己,她的地位不是宋朝夕可以撼动的,谁料却被宋朝夕反将一军,顿时脸色难看。

宋朝夕继续道:“不管是你的明前新茶还是樱桃,都不是最好的,我虽没见过什么世面,基本的常识还是懂的,刚才那些话妹妹在我面前说说就行,在外面就别说了,省得被人笑话。”

原想笑她是乡下妹,却被她讽为井底蛙!

宋朝颜捂着心口,差点一口气喘不过来,只能勉强笑了笑,“姐姐不如说说,你们扬州还有那些名产趣事?”

你们扬州?宋朝夕挑眉一顿,“天下皆知,我们扬州最出名的莫过于扬州瘦马。”

第7章

宋朝颜捧心,眼睛泪汪汪的,羸弱可怜,“扬州瘦马?”

宋朝夕一本正经:“扬州瘦马就是扬州人养的,瘦小弱小的马。”

宋朝颜身体不好,一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里知道扬州流行什么,便蹙眉问:“为什么瘦马受欢迎?京城的贵人们都钟爱高大的马匹。”

“当然是因为瘦小的马好骑好掌控啊。”

宋朝颜点点头,似乎很认同她的说法,毕竟京城的马太高她这样的身形根本无法掌控。

宋庭芳却猛地一咳,眼睛瞪得浑圆,脸也红的厉害,朝夕面无表情地给她拍着后背,“庭芳你可是大家闺秀,怎么能当着妹妹的面咳嗽的这么厉害?”

宋庭芳咳得更厉害了,宋朝颜觉得宋庭芳没有规矩,心里有些嫌弃。

出了门,宋庭芳竖起拇指,真心佩服:“大姐真眼说瞎话的功夫真是绝了!”

宋朝夕瞥她一眼,轻哼了一声,“我说的都是实话,只是庭芳你想歪了,要么庭芳你说说看,什么是扬州瘦马?”

宋庭芳脸都红了,她到底是正经的闺秀,对这种事虽然听得多,可叫她说也是说不出口的,但宋朝夕不一样,从前经常穿男装走街串巷,又帮姑父把关药材,自然比寻常人大胆许多。

宋朝夕及笄时,她那荒唐的四表哥甚至送过她一个瘦马,她对瘦马并不陌生,今日懒得和宋朝颜闲聊,便想随口说几句打发了。

宋庭芳拉着宋朝夕的衣袖软软撒娇,“大姐姐,好姐姐,以后你就帮帮人家吧,人家骂骂不过她,装可怜装不过她,就连捧心,都捧的没有她好看,想想都堵得慌,但是大姐姐你就不一样了,你收拾她时她一句话都不敢还嘴呢。”

宋朝夕眸光潋滟,甩开衣袖道:“看心情吧。”

宋庭芳盯着她的背影,愣道:“那大姐姐你什么时候心情好呀?”

宋朝夕打了个哈欠,“我?我自然是吃好喝好玩好的时候,心情才好。”

于是,次日,宋朝夕房里多了一桌子美味的京城小吃。

晨光熹微,鹊鸣唶唶,宋朝夕昨晚睡得晚,这会困得厉害,靠在床上懒懒打了个哈欠,虽然不情愿,却还是任青竹帮自己梳洗,打算去老太太房里请安。

天刚亮,老太太房里却很是热闹,谢氏服侍老太太用了早茶,老太太用完后才打量穿着玫瑰红织金缠枝纹褙子的朝夕,这是管嬷嬷送去的衣物,颜色明艳,一般人无法驾驭,朝夕五官出挑,本不适合穿太艳的衣物,但她头上没戴过多装饰,整体看并不妖娆,反而衬得皮肤透白,像晨间的花儿,瓣儿上还挂着朝露呢。

年纪大了就喜欢小辈穿的鲜亮点,看着精神。

“夕姐儿这么穿倒是好看。”

宋朝夕抿唇轻笑:“祖母的气色也很好,跟我记忆中幼时祖母的样子,分毫不差呢。”

宋朝夕这话倒也讨巧,既恭维了老太太这些年没有变老,又点出自己这些年是记得老太太的。

蓝氏和谢氏在一旁伺候,顺着宋朝夕的话,说了几句老太太爱听的,老太太对宋朝夕的态度更温和了。

“对了,夕姐儿,祖母自打佩戴了你送的香囊,就一夜睡到天亮,这是从未有过的,莫不是这香囊有什么玄机?”老太太盯着她,那双浑浊的眼放着精光,满脸探究。

宋朝夕垂眸,抿唇巧笑:“不瞒祖母,这香囊里放的是一些助眠的药材。”

老太太自然查探过,并不意外,“仅仅是药材就有这么好的效果?这药材应该很名贵吧?”

宋朝夕笑笑,蒋氏果然老了,人老了以后就想把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好在她早有预料会有这一出,她神色如常道:“老太太有所不知,以前我在姑母家时,经常帮姑母姑父上山采药补贴家用,药材都是自己采的,为了气味好闻,我又在里面加入了一些干花,也是自己瞎捣鼓,没想到歪打正着竟然有助于睡眠,周边农户家睡不好的人都用我这个法子助眠呢。”

蒋氏闻言,心才放了一些,她总觉得这孙女的长相气度都不像贫苦人家教养出来的,虽说扬州富裕,但宋朝夕的姑父原在扬州乡下,乡下地方能教养出一个说话做事都很难挑出错的贵女,实在让人满心不解,更何况宋朝夕完全不像没见过世面那般畏畏缩缩,蒋氏有心试探,不过今天宋朝夕的回答倒是挑不出错来,怕是她想多了。

蒋氏自然喜欢这个香囊,她从前睡觉不好,每天都要起夜,自打得了这个香囊,总能一觉睡到卯时,且早上起来神清气爽,身子也比从前好多了。

蓝氏在一旁欢喜道:“说起来我年纪虽然比母亲小,身子底却不行,一夜入睡的时间还不如母亲呢,不知道能不能找朝夕讨一个香囊,这香囊我房里的丫鬟做了不少,不需要朝夕多费心,只里面的药材干花,如果没有现成的,给我个配方也是好的。”

老太太被逗得一笑,“老身是老人家就算了,你年纪尚小就有这么多老人的毛病,是该好好调理调理。”

蓝氏道:“可不是!等我再过几年,这身子还不如母亲呢。”

老太太笑着喝茶。

宋朝夕便道:“婶婶要是需要,我回头就给您配,又不麻烦的。”

蓝氏欢喜,谢氏也找她要了一个,蓝氏不解:“你也睡不好?”

谢氏叹息一声,苦笑着摇头:“不是我,是我昱哥儿,他同窗都参加秋闱了,只他因为腿脚不好,没有机会,我看他夜夜睡不好心里实在难受,就想给昱哥儿讨一个。”

蓝氏跟沈氏一向不对付,但跟谢氏这个姨娘关系尚可,便安慰她几句,然而这些年该安慰的都安慰的差不多了,也说不出什么新意来。

宋朝夕手头有一些空的香囊,她把药材塞进去,便带着香囊去了蓝氏的院子,庭芳正好也在,宋朝夕送了她一个干花香囊,这香囊香气清淡,挂在身上,处处留香,庭芳很喜欢。从蓝氏那出来,宋朝夕又去了谢氏的院子,谢氏早年得宠,她的院子也算气派,繁花丛生,布置得十分雅致,宋朝夕进去时,远远闻到花香中夹杂着浓郁的中药味。

身着湖色梅兰竹暗纹刻丝褙子,头戴珠钗的谢氏迎出来,感激道:“夕姐儿吩咐一声,我让丫鬟去取就是了,还烦你送来。”

宋朝夕想在府里走走,把这府里摸透一点。

“我闲着也是闲着,姨娘这是病了?”

谢氏反应过来,笑得有些苦:“姐儿刚回来,有所不知,昱哥儿三年前摔断了腿,身体虚弱,至今没好利索。”

昱哥儿是谢氏生的,跟朝夕同龄,只是小几个月。书中原身回来不久就撞见了容恒,满心扑在容恒身上,对府里的事并不关心,是以,朝夕并不知道谢氏的儿子摔断了腿,一直躺在家里休养,莫非谢氏的失宠和昱哥儿有关?

宋朝夕挑眉,“弟弟的腿好些了吗?”

谢姨娘摇头,“老爷请了很多大夫来看,就连太医都请来了,都说昱哥儿的腿治不好,昱哥儿已经在床上躺了三年,十分消沉。”

宋朝夕沉吟:“那我下次再送些安神的香囊来。”

“安神?”

“用了安神的药材会让病人心情平静和缓,不至于过分暴躁,对病人的休养有好处。”

谢氏感激不尽,千恩万谢地把人送了回去。

他们一走,一个虚弱的声音喊道:“姨娘。”

谢氏连忙进屋,扶着宋程昱起身,宋程昱面色苍白,身子瘦弱,谢氏每每看了都眼睛发酸,谢迎秋当年也是大家千金,颇有才学,只是家道中落,才嫁给宋丰茂做姨娘,宋程昱一岁多,谢迎秋便教儿子开蒙,想当初她儿子也算一表人才,学富五车,她这个不受宠的姨娘,对争宠不感兴趣,就想着儿子能一飞冲天,参加秋闱,中个举人,将来前途光明,也能给自己挣个脸面,让沈氏瞧瞧,她谢迎秋的儿子就是比沈氏养的那废物好多了,谁知宋程昱在外出游玩时,马儿突然发狂,宋程昱从车上摔下来,断了腿,自此便与秋闱无缘了。

谢氏想到这,敛住泪意,“这屋里都是药材味,回头我让丫鬟熏个艾,去去味道。”

一身月白色长衫的宋程昱温和地笑笑:“姨娘,方才那是朝夕姐姐?”

谢氏点头:“是她,前几日刚回来的,沈氏真是狠心,明明两个女儿一般长相一般年纪,她却偏心幼女,把长女放在乡下这么多年,可笑的是,她精心娇养出的幼女竟远远比不上在扬州长大的女儿。”

宋程昱好笑:“大姐姐真有那么好?”

“是爽朗的性子,总之比你那二姐姐好,不似那般惺惺作态,你看,这是我朝你大姐姐要的香囊,有助眠的功效,我把香囊放在你枕边,你晚上且用试试吧。”

宋程昱捏了捏香囊,这香囊针脚精致,样式新颖,配色也很雅致,闻起来有股淡淡的香味,靠近时才能闻到被压住的药材味。

“大姐怎么会做这个?”

这一点,谢氏倒是知道的,老太太虽然有心要庶女过不好,奈何嫁出去的姑奶奶也不傻,这些年,都在老宅招待侯府的人,但谢家有亲戚在扬州开酒楼,谢迎秋上次回娘家探亲就听说姑爷早就靠药材发家了,还给朝廷上供过药材,只是姑奶奶家甚少和京城这边走动,也没来过侯府,老太太虽然有心打探,可老太爷已经不在,侯府许多关系用不上,老太太有心无力,这事至今瞒得很好。

宋程昱被关在屋里三年,十分向往外面的世界,对这位散养在扬州长大的大姐,更为好奇了。

宋朝夕方向感不好,这次出来又没带青竹,她原路返回,谁知转了一会便找不到回去的路,七拐八绕也不知去了哪里。

忽而,路旁的院中传来女子的哭声:“我没有!这是污蔑!是污蔑!”

一个婆子的声音传来:“污蔑?你这小蹄子秽乱内宅,还敢跟我这叫嚣!来人,把这丫鬟拖出去卖给人牙子!太太说了,以后再有这样的事,直接杖毙!”

宋朝夕超院内打量一眼,却见一个穿青色衣服的丫鬟被两个婆子压着跪在地上,丫鬟头发凌乱,抬头时宋朝夕才猛地反应过来,这竟然是梦里见过的冬儿。

第8章

冬儿面前站着的那位说话的婆子就是沈氏房里的孙妈妈,孙妈妈脸上没肉,吊梢眼,眼神精明,长得一副刻薄面相。这位孙妈妈是沈氏的陪嫁婆子,男人也在沈氏的庄子里管事,女儿儿子都在主家谋差事,她在这侯府算有头有脸了,在沈氏面前也有几分体面。

孙妈妈看到宋朝夕略感意外,敷衍地行了礼,“大小姐。”

宋朝夕许久没说话,等孙妈妈脖子低的发疼,她才指尖把玩着一个香囊,笑着看十指丹蔻,语气有些漫不经心:“孙妈妈年纪大了,腰也不好了,就行了个这么简单的礼腰都弯不下去,要我看孙妈妈还是跟新入府的丫鬟一样,学学对主家的礼仪,省得教坏了下面的人。”

孙妈妈差点呕血,她在沈氏房里伺候多年,等于是看着宋朝夕长大的,沈氏这个亲娘都不喜欢宋朝夕,孙妈妈自然也不喜欢,她心里正经主子只有宋朝颜和小少爷宋嘉良,宋朝夕这位养在外面的自然算不上主子。

她在侯府多年,就连老太太身边的人对她都是客气的,她哪里受过别人的轻待?哪个下人碰到她不是客客气气,塞银子塞首饰的,指望她能在太太面前说几句好话?好日子过惯了,早就忘记自己只是个奴才,她以为宋朝夕心里是有数的,谁知宋朝夕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她下不了台,孙妈妈心里不舒坦,可沈氏不待见宋朝夕,却不能否认宋朝夕的身份到底是家里的大小姐,这事就算闹到老太太那去,她也站不住理儿,仆就是仆,对主家不敬,能有好果子吃?

孙妈妈不得不低眉顺首,给宋朝夕重新鞠躬行礼,宋朝夕其实不喜为难下人,只是像孙妈妈这样的下人,要是不打压一番,难免蹦跶的没天了。

宋朝夕看了冬儿一眼,这丫头是个忠厚的,前世也陪着主子共患难,真是一天好日子没过过。

“孙妈妈这是打算去哪?”

孙妈妈笑得有些僵硬,“正要禀报太太,处置了这秽乱内宅的丫鬟!”

“哦?这丫鬟犯了什么错?让孙妈妈发这么大的火?”

孙妈妈当然不愿意跟她说,别说宋朝夕不受宠,就算受宠,她在孙妈妈眼里也只是个半大不小的姐儿,还做不了家里的主,这事只需要跟沈氏说便行了。

“这事老奴会禀告夫人,由夫人决断。”

宋朝夕闻言笑了笑:“看来我这姓宋的是做不了孙妈妈的主了,主家问你话不回答就罢了,还拿母亲出来压我?孙妈妈的架子比我这侯府的嫡长女还要大呢。”

这么多丫鬟妈妈看着,孙妈妈有些下不来台,也摸不准宋朝夕的性子,但这宋朝夕扣给她的罪责有点大,她只能说:“今日,夫人养的狗在后园假山旁的发现一个刚成型的死胎,这侯府内院出了这样的事,自然不可小看,我查探一番,得知冬儿这次的月事已经来了二十余日,往常她也就四五日的功夫,这次为何这么久?小姐还未出嫁,不知这其中的道理,女人生产完或是没了孩子,才会这般。”

说话间沈氏带着一众丫鬟进来了,宋朝夕给她行了礼,沈氏听了事情经过,瞪了宋朝夕一眼:“你怎么来了?”

宋朝夕难得温顺地笑笑:“女儿正好路过,看到孙妈妈在问话就听了几句,按理说女儿尚未出阁,听这种事总是不好的,可想到将来女儿也免不了嫁人替丈夫管理内宅,就想留在这,看看孙妈妈和母亲怎么处理这事,也好在边上学一学。”

孙妈妈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明明才给过自己不痛快呢。

这话说得好听,让沈氏有种身为人师的错觉,沈氏脸色稍霁,“既然这样,你留下来看着吧。”

宋朝夕便站到一边看着,沈氏听了孙妈妈的话,也怒道:“好你个下贱的丫头,真是个贱胚子!这侯府大院是你能乱来的地方?竟然敢秽乱内宅,你且说,跟你通奸的人是谁?是哪个小厮?”

冬儿哭得眼都肿了,头发糊了一脸,“夫人冤枉啊,我这个月小月子是久了点,但我真不是因为那样的事,孙妈妈这是公报私仇,她原想让我嫁给她痴傻的侄子,我不愿意,她才故意陷害我。”

沈氏蹙了眉头,孙妈妈一慌,赶紧道:“夫人,万万没有的事,我进后院一番打听,其他人都好好的,只有她月事带连洗了二十余日,其他丫鬟都可以作证,我这是有凭有据啊!”

冬儿哭着摇头:“夫人你要明察啊!冬儿一贯有月事拖延的毛病,看过大夫也吃过药,夫人一查便知道。”

孙妈妈眼神躲闪,连忙跪下,“夫人,老奴陪了您那么多年,老奴是什么样的人您是知道的,这丫头在污蔑我!她房里的青环可以作证,老奴绝对没有冤枉她!”

青环跪在地上,哆哆嗦嗦道:“夫人,冬儿这段时间经常肚子疼,面色苍白,一下值就卧床休息,每日都要洗也月事带,跟我们寻常女子来月事不一样。”

冬儿哭着喊:“青环,我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青环眼神躲闪:“我只是实话实说。”

宋朝夕挑眉,好一个实话实说,这青环虽然擦了粉,却不难看出面色发白,皮肤暗淡,精神不振,说话中气不足,发丝干枯,是气血两虚的症状。

“夫人,冬儿是清白的!孙妈妈就是想借机打压我,让我妥协嫁给她的傻侄子。”冬儿哭着给沈氏磕头。

沈氏蹙眉,她知道冬儿说的这事是真的,孙妈妈确实有个痴傻的侄子,但孙妈妈是她面前的老人了,男人儿女都给她看庄子,她总要给几分体面。

宋朝夕知道沈氏未必不知道该怎么管,但冬儿就是个丫鬟而已,她肯定要给孙氏个体面,她要是将错就错,冬儿就完了。宋朝夕上前一步,敛袂道:“母亲,我和妹妹都已及笄,尤其是妹妹,一直待在这京城,想必未来夫婿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事要是传出去有哪个不长眼的污了妹妹的名声就不好了,且这事说难也不难,只要找个大夫来把个脉就行了。”

沈氏原本不想认真管这事,左右就是个丫鬟,主子就是主子,惩罚区区一个下等丫鬟根本不需要理由。但内宅出事,难免连累女儿的名声,女儿是要做世子夫人的,要是因为这点事被人议论,得不偿失,再说如今蓝氏管家,这事要是传到老太太耳朵里,免不了要被老太太责怪,她思来想去,便找人去叫了大夫,结果不出宋朝夕所料,冬儿只是小月子淋漓不尽,真正流了的人是和冬儿住一起的,这个叫青环的丫鬟。

孙妈妈冷汗直流,跪着说:“老奴找错了人,但老奴的心是好的,请夫人责罚。”

沈氏蹙眉:“行了,你也是我面前的老人了,事情闹成这样像什么话?”

“是老奴办事不力给夫人添麻烦了。”

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可笑的是沈氏训斥了几句,做做样子,却也没怎么追究。

宋朝夕心里摇头,沈氏这样治理后宅只会助长孙妈妈的气焰。

沈氏又让房里一个妈妈继续逼问,竟得知青环肚子里的孩子是宋嘉良的!

宋朝夕心情复杂,宋嘉良才多大?就把人肚子搞大了?过了一会,宋嘉良被人带过来,宋朝夕第一次见到这位有自己三个胖的弟弟,胖弟弟走路时身上的肉都在抖。

他不愧是沈氏惯出来的儿子,一来就说是青环勾引自己的,主动往自己床上钻。

青环哭得不能自已,明明是宋嘉良强要的她,她知道沈氏在这事上不容沙子,怀了以后不敢跟人说,想等月份大点再告诉沈氏,这样一来也能凭子嗣抬个姨娘,但她身子不好,这孩子还是没保住,流了之后害怕,又出不去,就偷偷把孩子埋在假山后僻静的地儿,谁知还是暴露了。

沈氏大怒,沈氏虽然疼爱儿子,但在这事上一向管得紧,她认定宋嘉良是旷世奇才,将来是要封侯拜相的,只要给宋嘉良机会让宋嘉良参加科举,宋嘉良就会崭露头角。她因此放出话,凡是宋嘉良身边服侍的人都不许有歪心思勾引主子,否则一律杖毙。

宋朝夕对青环毫无同情,方才青环推波助澜,若是孙妈妈成功了,冬儿必然会被卖给人牙子,如今青环不过是自食恶果罢了,她挑眉笑道:“母亲就别气了,这怎么能怪弟弟呢?我看弟弟一表人才,聪明机灵,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一定是这丫鬟做的孽。”

既然沈氏想宠,那宋朝夕就推一把,干脆宠坏得了。毕竟书中宋嘉良这个弟弟可是一直嚷嚷着只有宋朝颜一个姐姐,让沈氏一定要把宋朝颜救回来,还说什么宋朝夕死了就死了,反正没有感情,算什么姐弟!

宋朝夕对这个便宜弟弟没什么特别感情。

沈氏一向不喜欢宋朝夕,却不得不承认在这件事上宋朝夕很有眼光,平时就连宋朝颜都要说她宠爱幼子,没想到刚回来的宋朝夕却看出儿子是个不一般的。

她满意地点头:“你说的没错,你弟弟本性是好的!”

宋朝夕继续吹捧:“弟弟将来不可小觑!”

“你这孩子倒是会说话。”

宋朝夕低眉顺首,眼都不眨:“弟弟骨骼清奇,有经世之才!将来一定能撑起侯府,成为侯府的顶梁柱,我以后也要靠弟弟照应的。”

孙妈妈觉得奇怪,她怎么觉得宋朝夕在说反话呢。

奈何沈氏高兴:“你这孩子倒是会看人,你弟弟确实如你说的那般,将来必有大出息!”

宋朝夕瞥了眼宋嘉良满身的赘肉,点头如捣蒜,“弟弟这模样身形,将来必然是个大人物!”

孙妈妈眼皮直跳,这不就是在讥讽宋嘉良又丑又胖吗?太太且不可被她蒙蔽了!

奈何沈氏跟天下所有父母一样,只要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就认定那是真话。她笑得更欢喜了,她虽然偏疼次女,却更加宠爱幼子,宋朝夕这话说到她心坎上了。

第9章

可惜她这么好的儿子却被这贱丫头带坏了,沈氏怒从中来,“这丫鬟真是胆大包天,竟想爬上主子的床,飞上枝头变凤凰,真是想得美!来人,把人带下去卖给人牙子!”

青环哭着扑倒宋嘉良脚边:“少爷,是您说有什么事您担着的,是您说要向夫人求情收了我的,是您说青环跟了您谁也不能欺负青环的,您一定要救救青环啊。”

宋嘉良自身难保,瘪瘪嘴推开她,在沈氏的怒视下,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你可别什么事都往我身上推,明明是你勾引我,没人在的时候总给我抛媚眼,往我身上靠,我是被你勾的没办法了,才要了你的。”

宋朝夕听笑了,宋嘉良和宋朝颜不愧是被沈氏宠到大的,一样的懦弱自私,出事了就把责任推给别人,她就不信那丫鬟是自己脱了宋嘉良的衣服,自己把着宋嘉良的鸡儿同房的?

沈氏却信了,大怒:“我家良哥儿那么乖,他好好一孩子被你勾上了床,你个贱东西!”

青环最终哭着被拉走了。

周围的丫鬟们头压的低低的,大气不敢喘。

宋朝夕挑眉,“母亲,这冬儿是个乖巧的,我刚回来手里没什么伺候的人,想问母亲讨了她。”

沈氏虽然刚气过一场,但宋朝夕说话让人舒坦,乖巧的时候跟宋朝颜很像,沈氏也就应了。

青竹看着脸被打肿的冬儿也是一愣,宋朝夕把人带进屋,让青竹端了盆干净的水来了。

冬儿很是惶恐,孙妈妈逼迫了她很多次,她抵死不从后,孙妈妈一直找机会收拾她,她原以为今天必死无疑,没想到最后被大小姐救了,她甚至都没见过大小姐的面,只是听说大小姐刚从扬州回来。

“小姐,您不嫌弃的话,冬儿愿意为您做牛做马。”

宋朝夕哼了一声:“我家有牛有马,我让你做牛做马干什么?你跑的又没有牛马快。”

冬儿有点发愣,看着傻乎乎的。

宋朝夕捏着她肉乎乎的小圆脸,登徒子一样,勾着唇:“你就给我做个贴身丫鬟吧?以后和青竹一起照顾我的起居。”

冬儿脸都红了,她就是个粗使丫鬟,如此一来便升了好几等,一下子就从厨房调到小姐身边来了?原以为今天要被卖给人牙子,谁知竟然因祸得福了,冬儿感激涕零,要给宋朝夕跪下了,被宋朝夕拦住。

宋朝夕拉过她的手臂,手指虚搭在她手腕上,给冬儿把脉,过了会才道:“你先天肾气不足,近日忧思过度,饮食劳倦,损伤脾气,两方原因导致你有崩漏的迹象,不过无妨,我开个方子给你,你找人去拿几副药,吃一段时间就能好。”

冬儿愣愣的,有些回不过神,这位貌美心善的大小姐怎么还看上病了呢?

宋朝夕看她怯怯的,像一只受伤的幼兽,胆子也忒小了点,便没再说话,直接把药方扔给她,让她去抓药了。

她梳洗好,青竹替她放下头发,拿了把梳子替她通发,宋朝夕闭着眼,倦倦地唔了一声。

“冬儿刚来,你且让她休息几天,她有什么不懂的你教教她。”

青竹见大小姐不像信不过自己,心里的石头总算放下了。

她刚梳到一半,宋朝夕忽而手腕一灼,等青竹退下,她才看向手腕上上的镯子。

原本普通的玉镯,竟忽然散发出阵阵雾气,雾气缭绕在宋朝夕周围,视线所及山峦叠起,雾气袅袅,琪花瑶草连绵不绝,宛若仙境。

只是绝大部分仙草都呈现灰黑色,只有一株拇指长大小的仙草是绿色的,看似很有生气。

朝夕愣了愣,伸手把仙草摘下来了,她经常跟在父亲后面尝药,没见过的药草她会是想辨别一下药草是否有毒,对那些没毒又不认识的药草,她便想弄清那药草的药性,看看能治什么病。

这药草她并没见过,但普通药草尚且有药性,这蓬莱仙草自然不会毫无用处吧?前世宋朝颜有了这手镯后竟然越变越美,想来这药草没有毒。

她捏了一片放入口中嚼了,味道略酸,比杏子的味道淡一些,并不难吃。

剩下一片朝夕没有碰它,还是放在这里。

过了会她想从仙境中退出来,眼前的一切陡然不见,难道这手镯是凭着自己的神识控制的?可为什么从前她没有打开这手镯的机关?而她今天是凭什么打开的机关?为什么只有这株药草是绿色,其他都是黑灰色?

宋朝夕满心疑惑,她想了一会,没想出个理所然来,便收好手镯,休息了。

次日一早,青竹进来伺候宋朝夕更衣,光亮从槅扇透进来,宋朝夕穿一件鹅黄色杭绸肚兜,青丝半垂,正坐在床边打哈欠。青竹看得一愣,她一直知道宋朝夕是美,长相明媚却大气,眸光潋滟,也有让人怜爱的姿态,可今天的宋朝夕似乎有些不一样,这皮肤和面色好似比昨日更好了,就好像浑身都被笼罩在珠光之下。

“小姐,您今日气色很好。”

宋朝夕一愣,“是吗?”

“可不是,我们在室内皮肤会显得暗淡,但您的皮肤好到能掐出水来了。”

宋朝夕前世一直女扮男装,她对这些是并不在意的,这一世怕被宋朝颜压下去,才有意调理,但她昨夜刚吃了仙草,难免敏感些,听了青竹这话,便仔细观察自己,确实肤如凝脂,哪怕从前也白,却没有白嫩成这样。

从前她是普通人的白,天气冷了,天色暗了,这皮肤都会受影响,可正如青竹所说,如今她明明深处暗处,青竹的脸色都比平常要暗不少,她不仅没有暗,反而愈发剔透了。

不用胭脂水粉,也有好气色。

难道那仙草果真有美容的功效?

青竹进来时带来一个消息,说是宋嘉良不知为何被沈氏关了禁闭,送去祠堂抄经反省。

“她真的舍得罚?”

桌上摆着一盆清水,几罐香粉,妆奁也是打开的。

青竹笑笑地给宋朝夕递毛巾:“以前也罚过,不出一天就会派人送吃食进去,三少爷的体格您是知道的,每天都要吃五顿,吃少了就要发脾气,二夫人哪里会委屈了他?”

宋朝夕似笑非笑,她这位弟弟可真是个人物,沈氏是她见过最会护短的,只是这偏疼护短把宋嘉良和宋朝颜养成那般自私的性子。

门口传来熟悉的药味,宋朝夕闻了闻,顺着药味找到冬儿熬药的地方,这院子里没有小厨房,平常吃饭都是青竹去大厨房拎来的,冬儿便在偏僻地方搭了个简单的青砖炉子熬药。

宋朝夕方才已经把手镯中仅剩的那片药草撵成粉末,她心里有猜测,总要试试才会知道,见四下无人,便等药放凉一些,把粉末倒进去。

两天后,宋朝夕起床时,冬儿正坐在床边伺候,她微愣片刻,“你崩漏的毛病好了?”

冬儿垂眸,原本苍白的脸色变得十分红润,嘴唇也比从前有血色了,她长得乖巧,脸圆眼睛也圆,不像朝夕梦中看到的那般沉稳,倒像个半大的孩子,“自从吃了大小姐开的药就全都好了。”

“这么快?”宋朝夕自己开的药自己心里有数,像冬儿这样的崩漏要先止血,止完血再治病,至少也得每月十贴药吃几月才会好,可冬儿才吃了三四贴,就全好了?这也太快了点。

冬儿和小姐讨论这种事,有些张不开口。她这毛病已经很久了,也偷偷找过大夫,可她每月那点银钱也只能找个不太出名的,吃了许多药却一直不见好,为了省钱能拖就拖,谁知这次病情严重惹出大祸,还好被大小姐救下了,大小姐不仅长得漂亮,医术也好,比外面那些大夫好多了。

“昨天喝完药以后腹痛就止住了,也没再出血,今早起床精神特别好,就来伺候大小姐了。”

宋朝夕靠在窗棂上,望向院中融融暖光,对面石墙上边的几株花开得正旺,正是春日好颜色。

手镯开启那日她唯一做的事就是救了冬儿,冬儿对她感激涕零,没多久她的镯子就有了反应,如此一来,她是不是可以认为,之所以触发了镯子的机关,便是因为她做了善事,得到别人的感谢。

她越想越觉得可能,书中提到原身死后,宋朝颜抢走手镯,便开始给慈幼局和育婴堂捐献银钱和衣物,还经常去城外施粥,宋朝颜为什么会忽然这么好心?如果是为了开启手镯,得到更多药草,那就完全说得通了。

宋朝夕想得到更多药草,也要多做善事,得到别人的感激?

这倒不难,左右她是大夫,举手之劳就可以变美,何乐而不为?

冬儿站在一旁,默默打量大小姐,看了二小姐这么多年,她却觉得二小姐比大小姐差远了,大小姐的皮肤真好,身段也无可挑剔,简直哪哪都好,她一定要记住大小姐的恩情,以后努力报答大小姐。

手镯一热,宋朝夕脑中出现蓬莱仙境,里面有颗灰色的药草竟然慢慢摇动,她什么事都没做,怎么药草却忽然有了反应?忽而,一滴露珠落在仙草上,顷刻间,灰色的仙草竟变得绿油油的,迎风晃动。这露珠是哪来的?莫非感激恩泽可转化为露水,滋润仙草?所以刚才是谁感激她了?是谁?宋朝夕移开视线,表情复杂地看向一旁的冬儿。

“冬儿?”

冬儿被大小姐叫道,慌忙回神。

宋朝夕挑眉:“你刚才是不是在感谢我?是不是发誓要为我做牛做马,记住我对你的恩情?”

冬儿:“……”

冬儿脸蹭的一下红了,有种偷看被抓到的感觉。

宋朝夕咬咬唇:“冬儿,以后给你布置个功课。”

冬儿:??

“每日都要感谢我几句,饭前饭后,睡前睡后,吃饭出恭……要当成功课一样,记住了吗?”

冬儿不知道大小姐为什么这般奇怪,但就算大小姐不说,她也打算这么做的,只是出恭什么的……冬儿耳朵尖都红了。

她脸圆乎乎,眼睛纯净,努力想藏起自己红掉的耳朵尖,瑟缩地像某种幼兽,实在逗趣。

宋朝夕心情不错,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有了这手镯的帮助,她必然如有神助。

第10章

宋踪明站在不远处的凉亭中,等容恒过来,聊了几句,便心照不宣地自顾自喝茶了。

容恒径自往假山走,跟在丫鬟后面匆匆而来的宋朝颜面色苍白,走到没人的地方,才把头靠在容恒肩膀上,“恒哥哥。”

多日不见,容恒憔悴了许多,眼中也多了许多从前没有的复杂情绪,宋朝颜没想到他会来看自己,欣喜之余,软声道:“恒哥哥,国公爷他有所好转了吗?”

容恒摇摇头,“太医们束手无策,我父亲依旧昏迷不醒,圣上经常去府中探望父亲,却还是那般。”

宋朝颜的心思都放在‘圣上去府中探望这几个字’上,皇上日理万机,一次两次就算了,却经常出宫探望,传言果然不假,皇上和国公爷交情匪浅。

“恒哥哥,你一定要注意身体呀,朝颜很担心你。”宋朝颜神色柔弱,声音如莺,满心依赖的样子让容恒内心柔软了几分。

“我这次来是有事告诉你,薛神医的徒弟已经进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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