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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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惊到了,嗡嗡议论。更有不少人捂紧自己的腰包。在突如其来的混乱中,窦县令的惊堂木拍得要断了也没多大用,倒是春荼蘼的声音居然穿透了嘈杂,清晰的传出来,“这小偷如此大胆,居然在公堂之上行窃。想必,以前没人敢这么做吧?”

众人哄然称是。

春荼蘼却道,“以前不敢,可如今却敢了。难道是在场众位的缘故?你们不来,如此嚣张的小偷没出现,你们来看审,他就出现了,难道是你们之中的某人招来的?就为了趁乱下手?”

一句话就犯了众怒,群情立即激昂。大声指责春荼蘼血口喷人。

春荼蘼却不急不恼,等了一会儿才道,“所以说,小偷何时来,怎么来,来做什么,岂是诸位良善之人可左右的?既然如此,那么说尹郎君为犯罪嫌疑人的推论之一也就不存在。他来之前,倪家没遭贼,他来之后,凭什么有了强盗就与他有关?这一条,完全是牵强附会。”

她若直接辩驳,肯定说服力不足。还是那句话,火不烧到谁身上,谁不知道疼。将心比心的手法,比空口说白话强多了。

窦县令也点头,但却看了美貌女子一眼,“那丢失的东西?”

春荼蘼转身,恭敬的向堂上施了一礼,又团团对众人微微躬身,“大人,诸位乡亲,并没有人失银。此女子是乐坊的舞伎,我雇她来演这场戏,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尹先生的冤枉。”

“嗯,算你有理。”窦县令再度点头,“那你还有其他可说的吗?不过,不得再弄怪,好好说就是了。”

“是。”春荼蘼应下,心却道好计还得用第二回,但却不是这个时候。

“推论的第二点,是说出事当天,尹先生恰巧不在。”她继续道,“尹先生辩称,当日到城外一个小酒肆饮酒,结果醉卧山野,没有及时回城。关于此事,尹先生确实没有证人能证明他睡在野地里。可我派人去那间酒肆调查过,得知当日也确实有人要了几斤他们的招牌酒,名曰梨花白的喝。那酒后劲很足,人称一里倒。若有不信者,可亲自试喝,看一坛落肚,能不能自己走回城?况且,那酒肆的老板虽然记不清尹先生的相貌,可当时酒资不足,尹先生拿了身上的玉佩抵押。”说着挥挥手,缩在一边的过儿立即拿上一个托盘,送到公座之前。

揭开上面蒙的布,露出下面的玉佩和一张纸。

“玉佩我已经赎回,大人可叫倪郎君看看,是不是尹先生平时随身之物。纸上,记着酒肆老板的证人证言,大人尽可派人去采信,民女绝无虚言。因为那天尹先生自以为海量,不肯听店主人的劝,执意喝下整坛,所以店主对人的印象不深,却是完全记得这块玉佩。”春荼蘼说完,瞄了一眼尹郎君。

他仍然不发一言,可是脸却红了。之前他咬死不说此事,是怕人嘲笑他为了口腹之欲而当掉家传玉佩,为人没有节制。这种宁要脸不要命的家伙,帮助他真是窝火啊。

那边,倪郎君已经确认,玉佩正是尹源所有。

“第三。”春荼蘼不等堂下骚动又起,直接大声道,“尹先生在倪府期间,帮助过表姐纪录过库房的帐册。可是倪家虽然殷实富贵,却是正经人家,没有特别需要隐瞒之物,所以知道库房里有什么东西的,不只是尹先生一人。那么,又为什么只怀疑他一个人呢?律法公平。却为何对他不公?”

“第四,倪家被抢劫当日,全府被搜刮,但尹先生的房间却被略过。请问堂上大人。还有堂下诸位,你们难道不觉得,欲盖弥彰虽然不好。可这样做也太显眼了吧?哪个脑子缺根弦的匪徒会这样?不是故意暴露内应吗?所以说,此举反倒是充满了陷害之感,尹先生不但不该被怀疑,还要从与他有怨的人中深入调查。”

“第五,当晚匪徒是从倪家侧门大摇大摆的闯入,说明府里有内奸,从院内打开院门。对这一点分析。我举双手赞成,完全不怀疑。但那个人,一定是住在外院的尹先生吗?”春荼蘼一条条驳斥,毫不松劲儿,“一般人都会这样以为。并没有错。毕竟外院更靠近外墙。但我亲自在倪府走过几圈,也打听过,尹先生虽然住在外院,但真若去开门,却只有一条路,且还需绕行,因为倪家那几天给家中池塘挖淤,将其他通路赌住了。可惜,绕行之时。会路过巡夜家丁们落脚的院子,只要走动,必被人发现。这一点,倪府下人皆知,只是转天路就疏通了,没人注意到问题所在而已。相反。主院的侧厢之后有一条夹道,平时鲜少有人走。但只要拿到内院的大门钥匙,就可神不知、鬼不觉的直接到达那侧门处,途中绝遇不到家丁护院。”

春荼蘼侃侃而谈,所有人都听懵了,努力消化了半天,才知道她说得极为有理。果然注意了细节后,五条本以为很有道理的推论,却可笑的不值一驳。

“那你说秋叶有嫌疑,推论是如何的?证据又是如何的?”窦县令被驳得体无完肤,心里却越来越高兴,好像看到了曙光。

“请问大人,是生意场上的常将见过世面、遇事沉着呢,还是一个很少出府的年轻丫鬟更冷静理智?”

“自然是前者。”

“那么,当有凶悍的歹徒闯入,声称要杀人,手中握着明晃晃的刀,倪郎君都吓坏了,偏偏一个丫鬟却勇敢镇定,还与匪徒周旋。这件事,您难道不觉得违背常理吗?就算她一心为主人,忠心之下生出胆量,但慌乱之中,她怎么会想得到找女主人拿钥匙,带领歹人去库房取出财宝,之后又毫发无伤的回来?”

“大人,民女冤枉。”突然秋叶大叫一声,扑倒在公座前,看起来好不可怜,好不气愤和委屈,“当时民女哪有时间多想,只希望能救下家主,一时之勇罢了。现在想来仍然后怕,但那时,也不知就怎么了……”

春荼蘼眯了眯眼。

当然,她知道仅仅是以推论对推论是翻不了案的。不过事情有个循序渐进,大招要最后才放出来。一放,就得出效果才行哪。

而且她也在等秋叶出来表演,不然舞台上没有配角,岂不寂寞?秋叶的出现,还能让隐藏在暗中观察的人更容易露出马脚。前台的都乱了,后台的哪能稳如泰山?

“我调查过。”她再度出声,“出事当晚,不是秋叶执夜。而她的屋子,离那条夹道非常的近,她的干娘还是守门的婆子。据那婆子自己说,那天她干女儿孝顺,送了酒菜与她吃,她吃醉了,一觉睡到大天亮,半夜闹贼都没有听到。转天,她打听到贼是从外面侧门进入,到内院之后,因为院墙矮,就直接翻了进来,自认与她无关,加上钥匙还妥帖的放在腰里,就没有多说。还有……”

第八十章 大板子打丫的

春荼蘼顿了顿,等众人的心神全集中在她这时才说,“非执夜的秋叶,为什么会在第一时间出来保护主人?我也问过当时在场的人,秋叶虽然也穿着中衣中裤,披散着头发,可却是好好穿着鞋袜。试问,有哪个慌忙而出的人,衣衫不整,脚上却利索的?”

公堂中,几百个人,却静得连落针声都听得到。

春荼蘼清咳了一声,“我说的这些,均有证人,而且不只一个,都在呈送给大人的卷宗里头。如果说,关于尹先生的推论站不住脚。那么,在秋叶身上有如此多的巧合,难道不值得怀疑吗?何况,我还找到了她这样做的动机。”

“是什么?”窦县令都快跳起来了,看也不看瘫坐在一边、眼珠子乱转,明显在紧急想主意的“忠婢”秋叶。

“依大唐律法,女子年满二十而未嫁,就要官配,或者交罚银。”春荼蘼暗恨这条不人道的规定,此时却不能表现出来,“就算是奴婢,或者部曲的女眷也不得违背。秋叶过了年就将年满二十,因她是卖断终身的奴婢,必然会配给家中小厮或者家仆。可她是个心气儿高的,倪夫人推荐了好几个人,她都没有点头。这一点,倪夫人可以亲自作证。”

她看向倪夫人,后者茫然点头,神色间有些复杂纠结。本以为秋叶是忠婢,但若眼前的女状师说的是真的,岂不是她瞎眼不识人?重要的是,那种被背叛、被欺骗的感觉。太难受了。

“有句话说得好,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春荼蘼趁热打铁,“所以秋叶自以为谨慎,但她的秘密还是有人觉察。什么秘密呢?接上刚才的话题。就是女儿家的姻缘事。原来秋叶不同意倪夫人推荐的夫君人选,是因为早与外男有了私情。”

“你胡说!”秋叶激烈的反驳道,太激动了点。反而显得有些心虚样。

春荼蘼却根本不理会,继续说,“有了私情之后要如何?自然是双宿双飞。可对方是有钱人还好,若是穷光蛋呢?再者,不脱奴籍而私自离开,难道是要做逃奴吗?逃奴被抓到是什么下场,我不用说。各位也都知道吧?就算不被抓到,当黑户的日子也是不见天日。于是,秋叶就需要两样东西,很迫切地需要:一,银子。二。自由。这两样东西又怎么得到?好办,只要设一个局,一个入室抢劫,但忠婢救主的局。幸好,秋叶喜欢的那个男人曾是江湖中人,纠集几个帮凶来演场戏还是很方便的。至于说为什么把尹先生牵连其中?那是因为秋叶心思慎密,需要布好后路,也需要一个事发后的替罪羊。偏尹先生为人高傲,不太看得起仆役。平时里得罪过秋叶,所以自然被拉入局中。说到底,尹先生被陷害,原因无他,就是看他不顺眼而已。”

“你胡说!”秋叶重复大叫了一句,“你毁我名节。我跟你拼了。”说着就要扑上来,好像要把春荼蘼撕碎。可惜早有衙役注意她,没能让她得逞。

春荼蘼半点惊吓也没受倒似的,稳稳站在那儿,纤细略高挑的身段,挺直如一枝翠竹,好像不管多大的力量,也顽韧着,不会折断。

“你当我是说书讲故事?”她忽然冷下脸,面似寒霜,令秋叶不由自主的心中一颤,“这是公堂,公座上坐的是县令大人,代表着国法,代表着皇上,岂可愚弄?那些看审的人中,有乡绅族老、权阀贵人、还有这么多乡亲,又是能戏耍的吗?我所依据的是庄严的律法,你以为是儿戏?或者以为是作戏?告诉你,我的一言一行都有依据,都凭着正义和良心。而你的那个男人,我们已经捉到了,他已经完全招认了罪行,你还顽抗个什么劲儿?不觉得可笑吗?”

秋叶大吃一惊,脸上的血色顿无,片刻后又咬牙道,“你诈我?”

春荼蘼冷笑,并不回答,只向公堂之侧招了招手。

大萌和一刀不知何时出现在那里,两人架着一个浑身是血,乱发覆面的男人。在接到信号后,双肩用力,就把人丢在了公堂正中。

登时,围观群众忽啦啦就涌了上来。因为太突然了,维持秩序的衙役都没有反应过来。

窦县令大吃一惊,才要呼喝手下阻止,就见春荼蘼凝立不动,紧紧盯着人群,之后快步走向他,低而快速,但又清晰无比地道,“大人,请把那两个穿褐色葛布短衫的年轻男子拿下!”

“为何?”窦县令急着问。

“那两个就是劫匪!”春荼蘼来不及解释,只说出答案。

窦县令更惊,却不多说,直接拍案而起,“来人,拿下那两人!”他朝人群中一指。

立即,有衙役向那两人扑去。

那两人明显吓了一跳,近乎下意识的,奋力往人群外钻。窦县令此举有些打草惊蛇,差役们隔着纷乱的百姓,不但无法接近,还被甩开了距离。但外围春大山得到女儿的信号,马上进行围堵。军府的兵士和衙门的差役不同,都如狼似虎的,又占据了好的方位,所以那二位虽然负隅顽抗,还和兵士们过了几招,但很快就被按趴下了。

春大山上前,利落的卸掉两人的下巴,令他们不能呼喊出声。

春荼蘼暗松一口气,再看秋叶,见她似乎想扑到那浑身是血的男人身上,却被牢牢控制住而不成。她的脸上,满是失败后的绝望。

“春状师,到底是怎么回事?”公座的位置较高,看到春大山那边完成了任务,窦县令才回过神儿来,连忙问春荼蘼,“这一切真的是秋叶所为吗?你真的抓到她的奸夫了吗?”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言语粗鄙了。

“大人,那个‘奸夫’其实也是我找来的歌舞坊的人扮的。”春荼蘼略抬高手。以袖子掩嘴,轻声说道。眼神里,闪着愉快的光芒。

窦县令本气得差点倒仰,心说这不是胡闹吗?这时候玩这套有什么用?为什么我就那么相信她?今天闹这么大。可如何收场?不过当他见到春荼蘼的神色,心头一震,立马改口道。“你这样做,有什么说法?”

“大人,列秋叶为重大的犯罪嫌疑人,我只有间接证据和推论。若以此定罪,只怕她要狡辩的,影响大人的官声。”春荼蘼笑得像只小狐狸,“她刚才说我诈她。其实她说对了,我还真就诈她了。”

“那两个人是……”窦县令有点糊涂。

“倪家损失巨大,但报案及时,咱洛阳城的治安又好,那些赃物贵重且沉重。肯定还没来得及出城。匪徒们也自然会分散开藏匿,要捉住不容易。”春荼蘼不着痕迹的拍了拍马屁,“而且,他们还会特别关注官府的动静,以便判断局势,找机会离开。我建议大人开放审理,就猜他们会派人装成百姓来看审。然后,我在堂上刺激秋叶,令他们觉得大事不妙。心里的压力增大。这时,再突然扔出所谓‘奸夫’。我让这个伶人只露出背影,再长发遮脸,浑身是血,总之脸看不到,衣服和身形相像就行了。”

“和谁相像?”

“当然是那个奸夫啊。”春荼蘼摊开手。“秋叶和那个男人来往密切,虽然隐蔽小心,但天长日久,纸包不住火,虽然看不太清楚,却到底是有人见到过的。我在倪府做调查时,无意中听人说起,就记下了那人的身影形貌,然后找相似的人扮演就好了。”

“这么说,那两个男子是他们的同伙?你怎么认出来的?”窦县令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大人,但凡普通看热闹的百姓,都有一个极为相似的习惯。”春荼蘼说到这儿,有点哭笑不得,“遇到好奇的事,就会拼命涌过去,要看个究竟,生怕落于人后。有时候甚至意识不到危险,执意要向前冲。这种时候,他们是没什么理智的。所以我才建议大人备好人手,只要发现有一反常态的人,就立即拿下。十之**,案子破获的突破口就在他们身上。刚才我叫人把假奸夫扔出来的时候,所有看审的百姓都向前扑,只有那两个人悄悄向后退,浑身都保持着戒备和警惕。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心虚。而当大人英明的命令手下抓人,他们若不反抗,我还没那么大把握。可他们,不但反抗,还很激烈。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差役要抓他们,若心里没鬼,跑什么?”

“也就是说,今天的堂审是个陷阱?”窦县令心中突然畅快,哈哈笑了起来。

春荼蘼点头。

这当然是个陷阱,不过前台的表演要到位。而只要抓住倪府劫案的真正罪犯,尹源的嫌疑自然就摆脱了,何必纠缠于既定的案情?费劲巴拉的逐条抠细节,效果也不见得好。

律法是枯燥乏味的,但若活学活用,其实蛮有意思。

“抓到那两个劫匪的同伙,要怎么办?哪里去找证据?”窦县令摩拳擦掌,却没感觉出自己这句话的语病。他是县令,凭什么叫人家帮着找证据?春荼蘼又不是衙门的人,也不领朝廷俸禄,又为什么要帮忙?

但她,还是帮了。县官不如现管,身在洛阳,和父母管搞好关系,总没有错处。

“大人,对付这种穷凶极恶之辈,还客气什么?”春荼蘼凉凉地说,“刑讯,是合乎律法的手段。”一句话:大板子打丫的!

理不直,气不壮。没有信念的人,是熬不了刑的。

第八十一章 第二眼帅大叔

不出春荼蘼所料,一顿板子下来,那些人什么都招了。

跟推理的一样,就是秋叶在外面认识了男人,想要脱奴籍,再嫁给他。但这个男人长得虽然不错,却是个不务正业的,少年时要做游侠儿,但侠事没做一件,却和山匪混过一阵子。于是,两个人就设计了倪氏忠婢案,打量着人财两得。

审清案情后,窦县令立即借助军府的力量,由春大山带队,抓捕了其余藏匿的罪犯共十四名,还寻回了绝大部分丢失财物,毕竟因为破案及时,那些东西还没来得及出手。于是春荼蘼不仅得到窦县令支付的委托银子五十两,还得到倪家出的赏银六百两。本来说是给三百两,但那只是在找回一半失物的情况下。现在差不多全部得回,自然赏银加倍。

春荼蘼坦然收下银子,敛吧敛吧,家底有上千,折合RMB两百万的购买力哪。于是,春家一跃成为小富之家。而所谓腰中有银心不慌,春荼蘼很奢侈的给家里的每个人都做了好几套新衣服,一年四季的都有,还给自个儿和两个丫头打了几件首饰。当春大山的黑发被一枚价值不菲的玉扣拢住,那真是丰神俊郎,把春荼蘼得意的不行,逢人就恨不得拉住人家说:这个,是我爹!真的哦,是亲爹!帅吧?

可以说,这两个案子,让她名利双收。利就不提了,真金白银杠杠的,名嘛,有好有坏。

从职业角度来说。绝对是大好名声,现在全洛阳谁不知道有个姓春的女状师,那真是狡猾多智,口吐莲花。有冤枉。找春家,迅速成为了小儿的歌谣,可见八卦的传播力量。

从人生角度来说。她想嫁出去、并且嫁得好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了。没有哪个婆婆敢娶这样的儿媳,好让自个儿被她挤兑死,而且死得哑口无言。也没有哪个男人敢让她做正妻,那样存个私房,养个外室都瞒不过去,还会暴露得很难看。真闹上法庭,那就是一个字:输!

不过春荼蘼完全不在乎。这段时期真是自从穿越以来最舒心的日子。有钱,没案子,名声甭管好坏也打出去了,惟一忙碌的就是制订一点收费和签订委托契约的细则,培训小凤做初级接待员什么的。本来也想训练过儿。但这小丫头是家居型,只愿意照顾全家人的生活起居。

秋天气爽的时节里,选了一个不冷不热的天,春荼蘼只带了小凤,到洛阳边去转悠。她从来就喜欢水,因为宽广的水面总给人心胸开阔之感,令她觉得呼吸都顺畅很多。可惜洛阳不临海,于是只好在河边溜达。靠近南部富人区这一段河道,没有码头。绿树碧草的环境清幽,春荼蘼很是喜欢,能什么也不做,就望着河水发呆一整天,然后心情还很愉快放松。

这天她正坐在河边一块大青石上,静静的听流水声。突然有人温言问,“姑娘,我可以借坐一会儿吗?”

春荼蘼吓了一跳。任谁正在发呆,突然身后有人说话,也会惊到。

猛然回头,就见身后七、八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大约三十多岁,也许二十,或者四十来岁……反正岁月在他身上有模糊不清的感觉。但细看,应该是和她家美貌老爹差不多年纪的大叔。帅大叔。很帅的大叔。第二眼帅大叔。

所谓第二眼帅,是指初看并不惊艳,五官也很普通,但组合在一起却非常俊朗。所以只要看了第二眼,就会完全被他所吸引。那种美不单纯是物理性的,而是气质性的,由捉摸不到的气场所形成。就如一块绝世美玉,不刺目,可越看就越能感觉出淡淡的光华,丰蕴而内敛,其中那岁月的沉淀,高贵的风骨,却令人无法忽视。

甚至,自然而然产生一种要低头膜拜的感觉。

这位大叔,身上穿着淡青色魏晋风格的大袖袍,高冠博带,衣摆和袍袖被河边的小风吹得微微摆动,通身名士风流。但,他身上还隐含着一种尊贵的气息,被温雅的外形冲淡了,若隐若现,若即若离。

“小姑娘,请问,我可不可以借坐?”第二眼帅大叔又问,因为在“姑娘”前面加了个“小”字,显得亲切了些。同时,他的唇边,有淡淡的笑意晕染开,如水墨画般。那风度之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哪。

春荼蘼收回发怔的眼神,身子往旁边挪了挪,以行动表示同意。看样子好像很矜持,很冷淡,其实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真丢人啊,她也算见识过美男的,自家老爹就是,韩无畏也是,康正源气质超好,甚至连祖父也是帅老头,还有夜叉……

怎么今天居然看呆了呢?当初,只在看夜叉时发过呆。

河边青石挺大块,约是现代公园长椅的一个半长,平整的条形,高矮也合适。大约总有人坐,表面光滑干净。而大唐风气开放,男女在街上站在一处说话,或者在饭馆里挤桌都行,此时虽然是在人烟稀少的河边,却也没什么关系。

春荼蘼想着,就张望了一下。

小凤是跟着她的,不过在她发呆的工夫,跑到附近去采秋日的小野菊。此时看到来了陌生的男人,连忙警惕的往她这边看了看,见她略点了点头,就没有立即过来,因为知道她有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待着。

而帅大叔的身后也跟着两个男仆,一高一矮,一魁梧一精瘦,穿着灰仆仆的短打,典型的部曲随从模样,若不特别注意,几乎没有存在感。

帅大叔来历不简单,他两个手下也是高手,春荼蘼敏锐的做出判断。因为一主二仆都不怎么张扬,却有一份身居上层的从容不迫和自信。那种举手投足间的细微感觉,是长年的生活熏陶出来的。很难伪装。

她和帅大叔,一男一女,一“老”一少,完全不认识的人。就那么彼此沉默的共坐了一会儿。半晌后,帅大叔突然笑了笑道,“春小姐。你很沉得住气啊。”

春荼蘼很想问:你怎么知道我是谁?但转瞬间考虑到她上公堂打了几场官司,没有哪桩的围观者是少的,见过她,很正常。在洛阳,她算是名人了。

因而只略歪过头,虽然没有回笑,但神情却愉快地反问。“我应该很惊慌吗?”

帅大叔一愣,随即就点头道,“也是啊,既然有坦荡的胸襟,有站在公堂上仗义执言的勇气。何必会因为与陌生男子同坐而局促?你,很不错。嗯,真的很不错。”他说话的样子,好像是长辈或者上级在夸奖晚辈和下级,完全没有违和感。奇怪的是,春荼蘼这样多疑而挑剔的性子,也没有半点别扭。

“为什么要做状师呢?名声很不好哪。”帅大叔又说,听他的语气,似乎并不是无意间走到河边闲聊。倒像是故意找来,想和她谈谈。

至于什么原因,也许只是好奇。但莫名其妙的,春荼蘼对他有一种信任感,不是亲人之间那种无条件、无选择的信任,而是一种觉得他不会伤害她。刺探她,只是陌生人萍水相逢,互相倾吐一下心声,之后各归各路的信任。

说白了,就是说话不用负责,事后不用承认,甚至彼此再也不会见到。所以,可以说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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