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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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火,说来听听。”韩谋心头一紧,随即就汗颜。

他算是行武出身,帮父皇马上夺天下,战功赫赫,生生死死的从枯骨堆里爬出来过,还不只一次。之后夺嫡之战也凶险万分,曾经十几个兄弟,死得只剩下和他同心的贤王,这才坐在龙位上。期间经历了多少大事,他从没怕过。可这时,他却怕眼前的小姑娘又出什么古怪,心里居然没底!

“皇能不能跟民女学学,当初朱礼是怎么嚎叫的?”春荼蘼吞吞吐地说。

“臭丫头,你敢戏耍于朕?”韩谋一拍桌子,御膳还没撤,于是杯盘在桌上跳动,发出叮当一通乱响。

春荼蘼缩了缩脖子,低头咕哝道,“君无戏言,您说过不发火的。”声音不大,但绝对让韩谋和高公公听得一清二楚。

高公公身子弓成一个C型,极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好么,皇上连“臭丫头”这样的话都骂出来了。有时候,这三个字代表鄙视和厌恶,有时候却代表亲昵。目前看,显然不是前者。

“好端端的,学那个干什么?”韩谋额头上青筋都要蹦出来了。

这丫头!就这丫头!她怎么就那么多古怪!

“因为魔鬼藏身于细节之中啊。”春荼蘼抬起头,理直气壮,微不足道的证据,说不定是破案的关键。”

“对本案,你难道没有多少头绪?韩谋问。

春荼蘼摇头,表情还很无辜。

韩谋气不打一处来,又焦急,“那你就敢把宝押在这上面!”

“因为……我必须押对宝。因为……我输了,就输了阿苏瑞的命。所以,皇上请您配合。”

韩谋又是怔住,张了张嘴。最后却没说什么,只对高公公挥了挥

高公公立即上前,让小太监进来,麻利的把膳食都收走。之后,又指挥人抬进一口两尺见方的箱子。箱子是黑漆的,上面挂着三把大铜锁,箱体面积虽不算大,但看样子非常沉。春荼蘼几乎立即就知道那是卷宗,在现代当了那么多年书虫,知道书啊、纸张啊,堆放起来的时候最是沉重,比石头不差。

“有什么疑问,从这里找吧。”韩谋道,看着春荼蘼。

他以为春荼蘼会发愁,毕竟这些要都看过来,是多大的工作量啊。但他不知道,这种繁重的案头工作,水磨功夫,春荼蘼非常习惯了,所以根本没什么大反应,除了眼睛一亮之外。

然后,她完全没有忘记刚才的话茬,对韩谋说,“您还是得给我模仿一下当时朱礼都叫了什么,因为卷宗记录不了声音呀。”

韩谋无语,胸口起伏了数次,最终为了死去的朱礼和还活着阿苏瑞,把小牙一咬,把老心一横,张嘴叫了声。他放不开,生平第一次如此拘谨,那叫声就像小动物被踩了尾巴。

春荼蘼死忍着没笑出来,一边的高公公都要腰弯到地上去了,肩膀因为忍笑而僵硬。韩谋大窘,又羞又恼,正要发火掀桌,大展龙威,却不知为什么,脑海里突然闪现出当日的情景:朱礼那种复杂难明中掺杂着绝望的眼神,似乎还有痛苦的泪意。

于是,一张口,又一声叫出。

“不对。”他皱皱眉,完全陷入了回忆,又转过头来问高公公,“高盛,当时你也在场,帮朕想想,似乎比刚才那声要低哑些,发‘思’音。”

高公公连忙抬头,见韩谋神色认真,也想了想,点头道,“老奴记起了,您说得对,不过后面几个章节似乎完全不同啊。”说着,也试着叫了声。因为是公公,提高了声音就有点尖利。

接着,皇上韩谋和一等的总管大太监就在偏殿中叫了起来,一声接一声的,后来韩谋甚至站起身,走到偏殿的中央。

这种情景,本来应该很搞笑,很滑稽。堂堂天子,大唐的国君,竟然满屋子乱走,叫着令人难以明白的单音节,绝对的精神病状态。

但渐渐的,三人却都失了笑意和意,因为越到后来,就越令那多年前的一幕,似乎在眼前浮现。

很久,韩谋和高公公终于确定了几个音节,反复叫了几次,令春荼蘼牢牢记在心里。随后韩谋见天色不早,就催春荼蘼回去。

“一个月时间,给你调查,够不够?”他问。

第四十二章 袭击龙胸

春荼蘼点头。

不够也得够多,迟则生变。就算这样,韩无畏的看守压力也很大了,因为本案触动了太多人的神经。

“皇上再给我点人,秘密的人。之前给的,不够用。”她提要求。

案子大、牵涉的面广、背后的权贵多、时间紧任务重,还得提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她得派出精英调查,还有一部分人打掩护,扰乱对手的视线,更得留人保护自己。这就是为什么复杂的官司需要律师团的原因,在现代都如此了,何况在以武犯禁者无比严重的古代?

“你不是已经动手了?”韩谋露出一点笑意,看向春荼蘼的目光有赞赏,更像看一个耍鬼心眼儿的熊孩子。

“什么也瞒不过皇上。”适当的恭维着,但……哼哼,也是她不想瞒。

“让无畏那小子帮你吧,他父王手底下有人。天牢的守卫,朕会交给小正。你们三个,总之是合作习惯了。”韩谋想了想说,然后从袖子里摸出一串钥匙,“这个拿去,可以打开箱子。”

春荼蘼略施一礼,上前。

韩谋伸出手。

钥匙一共三把,式样复杂奇特,对应着黑漆木箱上的铜锁,由一根红绳串在一起,看起来令人很有一种秘密即将揭破的兴奋感。

春荼蘼缓缓走近韩谋,尽量做出端庄稳重的样子,虽然心里急得不行,恨不得立即打开箱子,仔细阅读那些卷宗。只是因为春大山对白蔓君的承诺,从小就对她进行了良好的贵族淑女的礼仪教育,令她行起礼来也能行云流水,优雅高贵。可惜这身子的协调性不太好,此时心里又波澜起伏的,就没留意身上穿的不是原来的衣服,而是一套崭新的宫装。

她的个子在女子中算是高挑,可这衣服的原主比她还高,裙子就有一点长。之前走路时一直手提着裙摆还好,此时心神全在那串钥匙身上,一没留神,就自己踩到自己的裙边。其结果是简单而直接的:身子前扑。

谁也没料到她走得平平稳稳的。却突然来这么一出。韩谋是马上皇帝,天下安定后也没松懈身体锻炼,所以以他的身手来说,躲开春荼蘼这惊天一扑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与他第一反应同时冒出来的却是:这丫头是他的表外甥女,他不能让她脸朝下。直接拍在冰冷的地面上。那样也没有身为表舅的觉悟,也对不起忠诚勤恳、小心翼翼了一辈子的白相。再者,打官司救阿苏瑞,还朱礼的清白全靠这丫头呢,不能摔伤她的嘴啊。

于是,他不退反进,伸手扶住春荼蘼的一条手臂。帮她稳定重心。但,人失去平衡的时候本能的双手乱抓。春荼蘼虽然左手手肘被韩谋架住,另一手却仍然向前、然后自然向下。

没有发出撕裂的布帛声,因为皇帝的衣裳。质量是很高的。但韩谋的这件家常袍子的领口处有点微敞,此时竟然被春荼蘼拉开了。

坏了!上回脚下不稳,把假皇上的裤子扒下来过,看到两条细瘦光滑的男人小腿。这回更可怕。她直接袭胸,还是龙胸。虽然速度快得还没来得及有手感,但大片胸膛却露了出来。

真龙天子和他弟弟二龙影子啊,都被她非礼过,实在是太……太……囧了。

而当她看到那片肌肉结实的左胸,立即惊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心里瞬间掀起惊涛骇浪。

狼眼标记!

就在韩谋左胸的心脏位置,有一块痣记,就像带着冷厉锋锐之气的狼眼,和夜叉胸口的那处一模一样。同样的形状、颜色、大小、位置、甚至感觉。

从前在夜叉身上看到这个的时候,她得知那是天生的,而不是后来刺上、纹上的。所以她很清楚那是一种痣,算是皮肤生了病。因为形状太奇特了,可能患病率是万、十万,甚至百万分之一。若这种痣表面粗糙的,就很容易病变,导致皮肤癌什么的。若是光滑,那就一辈子也没什么事。而且,它往往是显性遗传,也就是说:会传给拥有者的孩子!就像家族的标记。若是……考虑到染色体什么的,父传子的机率更大!

突然之间,她心里像划过一道闪电,所有晦涩难明的问题,瞬间都有了答案。这就是为什么夜叉让她拿着那把小弓来找韩谋,韩谋立即变了态度。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中,哪怕是揭破自己不光彩的往事,韩谋也经全力配合她,拼命要救出夜叉。

原来!

她觉得自己猜的没错,但还需要去向夜叉证实。但她现在必须装得什么也没看到,不能捅破这天大的窟窿。

韩谋没有儿子,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再生子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比较小了。她偶尔也听过私底下的传言,大臣们为皇上无子的事担忧不已,有的更是蠢蠢欲动。要知道没有合法的皇位继承人,对一个王朝来说,也是个极不稳定的因素。但君强则臣弱,韩谋又值盛年,身体一向很好,所以此事还只是暗潮而已,没有浮到水面上来。

那么,如果她的猜测得到证实,韩谋要拿夜叉怎么办?夜叉身世复杂,认祖归宗什么的基本是扯谈。甚至透露出去,会影响大唐的安定和突厥的激烈反应。可韩谋,能允许自己的血脉流落于外吗?不会像对影子一样处理吧?那样救夜叉出了牢笼,是不是要把他变相的关到另一个地方?

她舍不得!她心疼!夜叉属于黑暗,所以才来去自由。试想把一头狼关起来,剥夺了它的尊贵和属于山林的野性,那还不如杀了他!

“请皇上恕罪!”春荼蘼倒退两步,跪在地上,死死低着头,刚才想那么多,其实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而她声音有点发颤,看似是被吓坏了。实际上是免得被看出破绽。

韩谋太精明,那双眼睛比X光射线还可怕,能去皮看瓤,直逼人的内心。

“你这丫头,毛手毛脚的,真不知道白相那样的人,怎么教养出来你这样的孙女。”韩谋责怪道,却并没有发怒。

春荼蘼暗松了口气,却仍然不敢起身。还磕了个头道,“谢皇上宽容,民女经常失仪于人前,实在与祖父无关。您别忘记,民女长于民间。粗野惯了。幸好皇上是旷世名君,这才容得下民女这等不长眼的。”

“你不是故意,朕没打算怪罪,你大可不必如此溜须拍马,实在肉麻得很。”韩谋自己不动手,而是由一直在旁边装透明的高公公快步上前,帮着整好衣襟。又取下他手中的钥匙,走来来塞在春荼蘼手里。

“快起来吧,皇上没怪你。其实,是咱家给你选的衣服不合适。真是罪过。”高公公轻轻拉了春荼蘼一把。

这时,韩谋居高临下,又因为春荼蘼始终不抬头,目光无意间掠过她头上的那只荼蘼花金簪子。很快又转回来,钉在那美丽的首饰上。神情一凝道,“六丫头,你头上簪子好别致,取下来朕瞧瞧?”

春荼蘼也是怔住,却不敢不听命,把簪子拔下来。

“这是内造之物,你如何得来?”韩谋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问。

“是红绣鞋案中的方娘子送我的。” 春荼蘼实话实说,无半点隐瞒,“皇上难道忘了,她是朱礼妻妹的女儿,因为父母死于南方,才入长安投奔姨妈姨父,后来朱礼案发,她被杜衡偷偷以死女囚换下,强纳为妾。五年前她逃出过奉国公府一次,到了我的家乡范阳。在那儿,她租的是我家的房子开酒楼,倒与我家有几分交情,临离开时,送了这个,做为我出嫁添妆之物。”

说完这段话,春荼蘼脑海中滑过一个念头,但太快了,没捉住。

“哦,倒有这种渊源。”韩谋神色有点怅然,“当年宫中有一能工巧匠,做的首饰还带机关的,简直巧夺天工。不过他为人高傲,一生也只做了几件。朕记得,赏赐了你祖父和朱礼各一件,这只正是朱礼拿走的那一件。不过,当年朱礼抄家问罪,朕没注意过这种小事,但这只簪子怎么保留下来,又落到方娘子之手?”

“这个民女倒不知。”她说的是实话,她真的不知道。但为什么,她突然想起方娘子去世时给她的那种感觉呢?似乎,方娘子有话对她说,却没说出来。

“拿去吧,只是别当普通的东西。白相的孙女这么没眼光,也是笑话。”韩谋只是看到熟悉的东西随便问问,并无深意,“此物的价值远在其他金银珠宝之上,那名工匠已死多年,这是不能复制的传世之作啊。”

高公公上前,从皇上手中取回簪子,还小心的给春荼蘼插在头上。然后又倒退两步,左右看看,确定无碍了,才点了点头,躬身退下。

“那民女就告退了,还得研究卷宗,时间挺紧张的。”春荼蘼借机说。

韩谋允了,叫小太监送她出宫,箱子却没让人抬,只说,“你今天先回家歇歇,再忙也不在这一天半天的。明天,朕有旨意给你。”

春荼蘼满心狐疑的离开,出宫后,直奔天牢而去。

这边,当她离开,韩谋就冷下神色问,“高盛,你说,那丫头看到了多少?”说着,手掌无意识地抚上左胸。

第四十三章 狼山往事

“应该没看到吧?看春六小姐吓得那样。”高公公想了想说。

韩谋摇头,“恰恰相反,她全看到了,而且看得清楚。那个丫头,看似甜美可爱,实际上胆大包天。用她的话怎么讲,就是扮猪吃老虎的。她若没看到这处狼眼痣,断不可能这般的诚惶诚恐,连头也不肯抬。”

“可是,就算看到,小……小殿下胸口上那处,她未必知道。”高公公说到这儿,突然一顿,“难道也看过?不能吧?男未婚,女未嫁,要看那种隐蔽的地方……”

不知道如何称呼夜叉,若叫阿苏瑞,皇上会觉得真龙血脉认贼作父,可那位又没有大唐名字,所以直接叫了小殿下。

“那小子对六丫头有情,还用情很深,宁愿自己不要性命,也要护得六丫头周全。他拼命掩饰,不想让朕发觉,可如何能瞒得过朕。朕,可是他的父皇。”韩谋说着就长叹一声,似得意又似惆怅,“父子连心,可是说着玩的?”说着,缓缓坐下,陷入沉思。或者说,回忆。

正如高盛所说,他年轻时也曾经嚣张胡闹过。那年,他还不到十八岁,大唐江山也还没有建立。但在那个群雄逐鹿的乱世,韩氏已经掌握了主动,入主天下只是时间问题。各路举反旗的人马不是归顺,就是已经势微,而时任突厥皇帝的波瑞已经过了天命之年,老弱得甚至连抵抗到底的勇气也没有,留下几个部族首领死守长安城,自己早在一年前形势不妙时,就已经撤回阿尔泰山脉。他的这种行为,也造成了后来突厥的分裂。

但当时,他的大哥在军中职位比他高。又怕他军功太过,将来夺得天下后会获封太子,就瞒着父皇调他去追杀继续败退的突厥各士族。而就在狼山附近,他活捉了一个部族的首领。这个部族的突厥名字翻译过来就是:神之族。

据说,他们是神的后裔,在突厥各部中享有独特的地位。可惜,战争已经令他们接近于灭族。偏那个首领是个软骨头,为求活命,向他透露了一个大秘密:突厥人之所以能占领中原百年。是因为首代皇帝得到了一把射日天下弓。这把弓是天降神铁所制,上面的咒文被突厥历史上法力最强大的五位萨满加持过。

传说中,得此弓者得天下。突厥得了中原沃土后,那把弓又被还回神圣之地。

十七、八岁,战功赫赫。那时的他觉得自己武功盖世,聪明绝伦,无所不能。所以,他要得到那把弓。虽然认为自己无需外物就可以统治中原,却想着天下神器应予我手。何况那首领还说,伴随着这把神弓的,还有神之族百年前的祖先。在突厥马踏中原时掠夺来的巨大宝藏。

他令追击大军原地修整,自己不顾身边人的反对,也不管这个传言的真伪,偷偷的只身上了狼山。手里所有的。不过是所谓的几句寻宝口诀。然而不知是不是上天眷顾,几天后,在他愤怒的失望而归时,他遇到了狼群的袭击。

这时候他才明白。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从小到大的顺遂和百战百胜,让他忘记这世上总有他应付不了的凶险。面对数百头凶残而毫不退缩的野狼。他且战且退,真的以为会葬身于此。随后,他突然就明白了,那个首领其实并不是胆小怕死,而是诱惑了他的争胜心,要让他死在狼山上!

好一招借狼杀人!

不过,他到底是真龙天子,有神气护体。在那样的绝境里,他不小心跌入一个仅容单人通过的石缝。那石缝相当长,好像把整座狼山劈成了两半,但从外头是根本看不到的,里面却隐约透进光亮。他就这么七拐八拐的走了不知多久,当他已经辨认不清方向时,却阴差阳错地找到了宝藏石窟!

高不可触的、天然穹顶上的裂缝,有阳光轻轻泄落,映着那耀眼的财宝光芒,形成一片惊心动魄的金色。他看到那地下石窟如此之大,似乎是把半个山腹都挖空了。他不知当年这么多财宝和大量武器是怎么运进来的,只震撼于眼中所见。而那些武器虽然陈旧落尘,却依然锋利无比,冶炼技术简直登峰造极。就算他生在武勋之家,就算他跟着父皇争霸天下,此时见到石窟中的情形,也惊得目瞪口呆。随后,他更是找到一具狼的枯骨。

那副枯骨极为巨大,可以想象,在此狼还活着时,体型能和小象一般大小,绝对是狼王中的狼王的级别。它被安置在一个以石头雕刻出的、同样巨大的、风格粗犷的祭坛上,显示出特殊的仪式感。而在枯骨之下,静静的躺着一把小弓,正是射日天下弓。

开始时他并不相信,因为他想象中的神弓必然古朴而强悍,充满杀气,能弯弓射日、威风凛凛,至少需要几石力才能拉开,怎么会是玩意儿一样的小东西。但当他细细观察后,见识过材质的非金非铁,见识过机关的巧妙,见识过上面的咒文和像狼眼一样的绿色宝石,又考虑到它出现的位置如此特殊,就完全相信了。

只是宝藏虽多,他却也要活着走出去才能拥有。倒霉的是,掉下石缝时,他的武器不知掉到哪里去了,他只好拿了两根尖锐的狼骨寻找出路。原路返回不可能,他只有继续向前。又不知多久,他听到月夜狼嚎,隔着很远就令人毛骨悚然。奇怪的是,中间夹杂着女人惊恐的哭叫。

凭着这些声音,他才走出石窟。然而当他从某处山洞出来,就见有个背着大包裹的女人被关在一个粗木所制的大笼子里,惊恐得团成一团,蹲在木笼中心,还要不断躲避伸进来的狼爪。

周围,无数的狼流着口水、呲着獠牙冲击木笼,发出砰砰的响声。而制木笼的木头虽然很粗大,可却做得并不结实。再这样下去,木笼必散。那时。没了最后保护的女人必定被撕成碎片,连骨头渣子都被吃得一干二净。

明智的做法是先悄悄退回山洞,沿原路回去,因为有很多需要轻功才可上下的地方和狭窄空间,是狼无法进入的,完全可以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想其他法子出去,毕竟他身上带的干粮和水没丢,还能熬一段时间。可不知为什么。或者是血气方刚,或者是骨子里的骄傲,令他不想向畜生低头,更不忍心见一个姑娘被活活吃了,于是突然就出手。

真是惊险哪。他飞奔过去的瞬间,木笼碎裂了。他刚好一手拉住那个女人,一手挥舞暂时的武器,也就是一根长而尖锐的狼骨,拼命向山洞里头退。

这时候,又出现了奇怪的事。那些狼居然不追他,只尾随。并包围。他抬手,它们停,他收手,它们继续逼近。一来二去。他发现那些狼居然怕他手中的骨头棒子。当下,试探着远远扔了出去。

群狼追逐着枯骨,像抢夺圣物一般。他借着这个机会,带着那女人逃到安全处。随后几天里。他每天只要扔出几根枯骨,狼群就不会追寻进来。

这件事。直到现在,他仍然觉得非常奇特,也根本无法解释。

只是当时,两人逃到藏宝窟,暂时安全后,他震惊于那女子的美貌中。她的金发,她的雪肤,她碧绿的双眸,都迷惑着他,又引得他分外好奇。

女子会中原的语言,感激了他的救命之恩后,告诉他,她是罗刹人,之所以到狼山上,是因为她的丈夫想要个儿子,所以把她献祭给狼神,如果狼神允许,她就不会死,反而会得到一个儿子。这片地方,中午时分没有大型野兽,其他时候却有大批群狼聚集、出没。她丈夫的手下,午时把她抬来,锁在木笼中,过七天的午时,会再来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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