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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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丽在一旁冷笑道:可不是,穿了好些日子了,就避着大哥的眼,欺负大哥早出晚归。

四美不敢与乔一成对嘴,只冲了三丽道:你懂什么?这叫内衣外穿,最新潮的,你不懂就别乱说,跟你的出前一丁过好小日子吧。

这一年,商店里有一种方便面,叫出前一丁,是四美常拿来打趣三丽的。

一成说:我不是卫道士,也不是老古板,但是我告诉你乔四美,你要再穿着这么伤风败俗的衣服招摇过市,我就打断你的腿!

四美不敢对嘴,只一个劲儿地翻眼睛。

乔四美依然坚持着一个老主意,将来,一定要找一个最英俊的男人做男朋友,那英俊的男人必定眼界宽阔,剑胆琴心,绝不至因为她的稍为新潮一点的穿着而大惊小怪。

乔七七十二岁了,勉强上了初中,齐唯民在这一年也离开了那家杂志社,考入了母校校读研究生,报道的那一天,他正弯着腰填表,忽地有人在他的背上拍了一下。

齐唯民回头,看见一张美丽的灿烂的笑脸。

是常征。

常征笑得弯腰说:你好啊,小七他哥。

26

常征丰厚的长发是天生的微卷,在脑后扎成马尾,她面色红润,皮肤细腻光洁,眼睛乌黑明亮,嘴唇如同花瓣,她是齐唯民从小到大见过的,唯一一个可以用花来形容的女性。

那一年,常征也是刚刚从大学毕业,考上了这所大学的研究生,与齐唯民不同系,勉强也算得上是师兄妹。

齐唯民从此时常帮常征做一些重活,两个人起先是在食堂不期而遇,后来就约好了一块儿吃饭。齐唯民替她打饭,她就替齐唯民打汤,两人总捡一张靠窗的桌子坐着吃饭,常征说自己热爱肉食,总是让齐唯民替她吃掉蔬菜,后来齐唯民便替她准备一个饭后的水果,一个苹果或是梨子或是桔子,说,既然不爱吃蔬菜就要多吃水果,以免缺了维生素。常征有一床极厚实的棉被,里外全新,水红色的苏州真丝被面,漂亮得不得了,拆了洗过一次之后,常征把被面重新缝上,可是睡了没两夜,被子全散了,裹了一头的棉絮。齐唯民见了奇怪,常征说,她不好意思把被子拿回家,会被姐姐笑话,拉了齐唯民到她宿舍里,齐唯民一看那被子就乐了,那被面只被粗针大线地浅浅地缝在棉胎上。于是齐唯民说要替她重新缝过,并且告诉她,针脚要下得深,得和棉胎牢牢地缝在一起。

常征看着这个年青老诚的男人低着大大的脑袋,熟练地替她缝着一床被子,他的领口洁白,半旧的外套上散发着洗衣粉与阳光的味道,手指甲剪得短而干净,裤子也是半旧的,却有清晰的裤缝,常征知道那是用一个大的糖瓷茶缸灌上热水烫好的,他也这样替她烫过衬衫与裙子。常征又想起,她曾经有一盘好不容易翻录来的英语磁带,可是就在第一次用时便被她粗心地弄得绞了带,那天她急着去上课,就把那卷得乱七八糟带子交给齐唯民,等她下了课时,他递给她的,就是重新整平卷好的一卷带子了。他是这样一个妥贴的人,仿佛日子里所有的皱褶都可以被他熨平了似的。

起初,齐唯民对常征好,大半是因为想感谢她的姐姐常老师对小七的照顾,渐渐的,齐唯民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只是,他也有点犹豫,所以,把那两张排队买来的电影票几乎在手里攥出了水,还是常征拿了过去,她用轻快的语调说:你是不是想请我看电影?好的呀!

齐唯民与常征相恋了,他们的约会非常奇特,两人中间,常常夹着一个小少年,十三岁的乔七七,他管常征叫阿姐,在常征与齐唯民一起复习功课时,他坐在一边安静地吃一盒冰淇淋。常征也很喜欢他,可是乔七七的成绩仍然与小学时一样的糟糕,这让常征有点着急。齐唯民替他辩解说是因为七七小时候经常发烧抽筋的缘故,身体不好自然学习会吃力一点。

背了乔七七,常征有一次对齐唯民说:我说一句话,你可别生气。

齐唯民说:我不会生气。

常征说:你对小七,保护得太好了。

齐唯民忡怔了半天,才说:七七生下来就没有妈妈,我妈把他接过来养,可,到底不是自己的孩子,隔了一层,我总想着,能多疼他一些。

常征说:我明白的,可是,大树底下,长不出小树来,只能长草。

然而齐唯民对乔七七,总还是脱不了“合不得”三个字,常征想着,兴许,再过两天,等七七再大些,就会好点。

常征一天比一天喜欢齐唯民,他学习刻苦,与人为善,老实但不愚笨木讷,言之有物,厚厚道道,她最喜欢他不卑不亢的态度,他对她好,并不是刻意的,而是与生俱来的温和与体贴。

有一天,常征又约了齐唯民还上乔七七一起出去玩,常征说想要教七七骑自行车。

那一天,天突地转凉,乔七七穿了件深灰的厚外套,围着齐唯民的一条厚的黑毛线围巾,衬得他脸孔雪白,乌眉俊眼,兴奋得小脸通红,连耳朵都红到半透明。在扶着他坐在车坐上时,常征发现七七的衣服袖子上有手工接过的痕迹,那是齐唯民的针线。看着七七在齐唯民的帮助下摇摇晃晃地向前,常征站在初冬的寒风里,闻着风中隐隐的雪气,从嗓子到胸口这一路都是透爽的。

她觉得自己找对了人。她对齐唯民说:这个周末,你上我们家来吧。

那个周末,是齐唯民第一次正式去常征的家。

他按响门铃,听见有嗒嗒嗒的脚步声,好象跑过来的,是一匹小马驹。

门开处,齐唯民看到一个六七岁的漂亮得象洋娃娃似的小男孩,扎着个标标准准的马步,比了两根手指直指向齐唯民的鼻子尖儿,响亮地说: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小楼上的一扇窗忽地被推开,常征堆了满头雪白的肥皂泡冲着那小娃娃说:常有有,你要小心,我呆会儿把你后脑勺上几根反毛给揪了!

那洋娃娃似的孩子转头便绽出满脸甜蜜蜜的笑,对常征喊:二姐,二姐,小七他哥来啦!

齐唯民无声地打心眼儿里笑出来。

他真爱他们。

真的。

他的生活,很圆满。

不过,齐唯民还是有点晕,他实在是被常家那一屋子的漂亮人给晃得眼晕头也晕。

常征的母亲,年青得不象话,身姿轻盈,步履快捷,齐唯民听常征叫她做兰姨。

后来齐唯民才知道,常征的母亲早逝,这一位是她的继母,原先省歌舞院一位出色的独舞演员,自嫁了常征的父亲后便不再跳舞,做了编导。常征的父亲是一个十分庄严的漂亮老人,花白了头发,按常征的话,我爸年青时比王心刚还漂亮呢。

常征家人也非常喜欢齐唯民,也很怜惜乔七七,叫齐唯民没事多把七七领家来玩,这院子后门出去,便是大学校园,地方大,安全,正适合孩子玩。

在与这些温暖的人相处的过程中,乔七七的轻微自闭症终于好了。齐唯民看着他跟常有有在大学校园里疯跑,拢着手放在嘴边冲着常征大叫:阿姐阿姐!那是齐唯民心中极至幸福的一刻。

常征与齐唯民订了婚,许多的同学都不解,以常征的条件,何以找一个家势极平常,又其貌不扬的男人,何况这男人都快二十七了,研究生尚未读完。

常征说:你们知道什么,这个人我要是不抓牢了,将来会后悔一辈子的。

常征与继母兰姨竟比亲母女还亲,还有一种姐妹般的情份,兰姨在看过齐唯民之后对常征说:征征你要抓牢他,千万别松手。有的男人,你是可以安安稳稳放心地地跟他走一辈子的,不过这种男人少,遇上了,就别放过。

常征笑问:那我爸呢?他是怎么样的男人?

兰姨又笑,笑得狡诘:你爸爸,是不一样的。他不是让人放心或是不放心的那两种类型,他是让女人敬佩的那种男人。他的学问范畴对我来讲,高深莫测,象武林至尊似的,越是不懂,越是佩服他,女人对男人的敬佩是美满婚姻的基础之一。女人对男人的放心也是基础之一。这两个基础,得其中之一,就是有福的女人。

常征觉得,自己果然是有福的。

与齐唯民相比,乔一成的恋爱之路走得就要磕绊得多。

他与胡春晓的情份一直不明,乔一成实在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打的是什么样的主意,当他走近两分时,胡春晓的态度里便会突地多出两分矜持来,他若是后退两步吧,胡春晓却又扯了他的衣袖把他拉上前两分。乔一成被她的推搡拨弄弄得心烦意乱,下了决心,一定要捅破窗户纸,干脆把事情说明了,成不成的,都比现在半吊在空中好些。

然而,还没等他找胡春晓要一句明白话,胡春晓闪电一般地,结婚了。

那个男人,是省里的十大杰出青年,做生物工程研究的,胡春晓采访时认识他的,那场采访持续了四个小时,之后,胡春晓便把电话打到了那个杰出青年的实验室去了。

从认识到结婚,不过一个半月,结婚那天,做为杰出青年的夫人,胡春晓受到了市长的接见与祝福。

整个新闻部有一半人惊掉了下巴,说什么的人都有,最多的议论集中在新郎的长相上,胡春晓怎么说也算个美人,按小摄像的话:新郎倌长得真有特色,人家要么是锛儿头,要么是地包天,他是两头翘。有人立刻凑趣地接上:这新郎倌想要跟夫人接个吻得搬把梯子吧?

然而,再怎么样,也抹杀不了胡春晓飞上了高枝这个事实,杰出青年的父亲原本就是全国很有名的一个医学专家,胡春晓婚后便搬进了公婆给准备好的一大套婚房里,他们并没有大排酒席,只在新房的小院内办了个小型的酒会,十分地时尚,小院摆了一溜长桌,铺着雪白的台布,与十分少见的鲜花,各色西点,西餐,玻璃缸里盛着琥珀色的鸡尾酒。新闻部的年青人基本都去了,去了回来,有小姑娘便发议论说:这样的条件,别说是两头翘,就是他两头翘得都搭在一起了也值啊!说完便咯咯笑。

胡春晓也请了乔一成,没有给他请柬,是特特地跑到他面前请他的。

乔一成咬着牙去了,去了之后,胸口一直堵着的那口闷气倒扑地全吐了个干净。

他输得心服口服。

并且,他彻底明白了胡春晓要的是什么,他与她,不过是两条挨得极近的,平行的线。

胡春晓不是他的菜,剜不到他乔一成的竹篮子里。

仅仅三个月以后,乔一成也站在家里的堂屋里向全家人宣布,他要结婚了。

说起来,他与他妻子的相遇到是挺有趣的,可谓不打不相识。

那天市里有个新闻发布会,乔一成早早地跟搭档过去占位置,好容易架好了机器,这边主持人刚宣布发布会开始,那边,乔一成搭档的镜头便被一个留着蓬松短发的脑袋挡住了。

乔一成小心地拍拍那脑袋主人的肩膀,请她让开一点。

那人轻轻一甩肩,把乔一成那只手给甩开了,那篷松的脑袋依然把镜头挡了个严严实实。

乔一成的搭档脾气不好,上前就要动粗,乔一成挡开他的手,轻声说:算了,跟人家女孩子计较什么,也不容易,我们往那边移下就好。

前面的人闻言转过头来,是与她娇小的个头极不相衬的粗眉大眼。

发布会结束时,乔一成发现,话筒套不见了,那不过寸把长的东西,足是乔一成半年的工资,乔一成惊得起了一身的细毛汗。

那个把话筒套还到他手里的,就是后来成了他第一任妻子的,市晚报记者,叶小朗。2008-10-15 11:38:00 笑颜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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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咚呛的父母原来是从这里开始的^^我说怎么看齐唯民的名字这么眼熟!!

乔家和齐家孩子的成长过程真是满地鸡毛哇!还好,一路走过来了.2008-10-16 11:15:00 未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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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叶小朗是北方姑娘,来自一个很小的北方小镇子,十分钟内可以走遍全镇,路上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沾点亲带点故,物价倒是低,日子不难过,只是闷得人身上要生出霉斑来,无端地失了志气。所以,在叶小朗考上了大学,第一天跨进这个城市,站在华盖一般遮天蔽日的梧桐树下时便下定了决心,这辈子绝不再回家去,不仅不回去,她还要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有自己的一方天地,然后,把父母接出来。再然后,也许会去往一个比这个城市更大更美更现代更新潮的地方去,归根的是叶子,叶小朗不是叶子,叶小朗是一棵蒲公英,好风频借力,要一直一直地往更好的地方去。

叶小朗能够留在市晚报社是一个极偶然的机会,那是一家新兴的报社,正在招人,许多人看到他们窄小的办公环境,便打了退堂鼓,那可真是三五个人七八条枪,叶小朗不在乎单位小,小有小的好处,灵活,上头管人的婆婆少,叶小朗采编摄影一把抓,连跑印刷厂这种杂事也照样干,倒也做得有声有色。

两人都在新闻单位,难免的,也就有了常碰见的机会,或者,也是缘份吧。

有时碰上了,便在一块儿吃顿饭,两个人闲聊起来,小朗提到她的家乡,乔一成笑着说:真看不出你是北方姑娘,这么小个儿的一个。

小朗斜起眼来瞪了一成一眼,一成心头突地一跳。

这一笑,仿佛是象着什么人,不过很久很远的事了,乔一成不大愿意想起来。

小朗又笑起来:算了,遗传罢了,我妈妈就是小个儿,比我还矮半拉脑袋。

这么一笑,那一点点的象,也不见了踪影。

偶尔有回在一块儿吃饭,就那么巧让同事看见了,于是便说:乔一成有了个女朋友,也是我们新闻界的人,挺能干的,是晚报的顶梁柱,乔一成想否认,却发现是越抹越黑,索性不说了。

胡春晓依然坐乔一成的对面,趁着没有人在的时候,低了头带笑不笑地问:有女朋友了?听说挺漂亮。

乔一成说:一般人,跟我一样。

胡春晓撩起眼来看看他,短促地笑了一声:别这么说,依我说,你是这个新闻部里头最有良心的人。

乔一成没有接她的话,心里冷笑一声,转了话题说:我听说你现在正在争取做晚间播报的主播,是不是真的?

胡春晓也冷笑一声:是啊。

乔一成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略有些结巴地说:那很好,说不定以后你上街就要戴上墨镜了,会有人找你签名,呵呵。

胡春晓的头越发地低,额发落下来挡住了眉眼,忽然说:一成,咱们别这样,我们是一样的身份,彼此多多照看些对方,好不好?要不然,在这里的日子真不好过。你以为电视台是什么高尚的地方吗?我告诉你说,一群小人,上上下下几百双势利的眼睛。有几个是真正在做节目的?我争主持人的位置怎么啦?要惹得他们背前背后地议论,说我靠着夫家的面子往上爬,我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当年拿奖学金的,十几岁就在杂志上发表文章,至少我不会把作茧自缚读成作茧自搏。

乔一成悠悠地说:你现在可不是一般人了,我们不再是一样的身份。

乔一成起身逃也似地出了办公室的门,他不喜欢跟这个女人再做这样有一点私密性的对话了,好不累人。

相比较之下,乔一成倒慢慢地喜欢上了叶小朗的直爽与粗线条来,同样是想着要改变目前的生活环境,他乔一成是埋头苦熬,叶小朗不过想凭自己的努力站牢了脚跟,胡春晓想的却怎么样最快最省力的飞上高枝。

道不同不相为谋啊,乔一成想,还好,自己跟胡春晓曾经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暧昧而已。

乔一成与叶小朗,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交往起来了,叶小朗好动,象是有无穷的精力,两个人难得有空过一个周末,小朗带着一成游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一成笑说:你一个外来妹,比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南京人还要熟悉这里。

小朗说:我喜欢这个城市,大气又有点愚钝,说现代吧还有点儿土,说土吧还有点不凡,让人觉着好,容易亲近。

一成开玩笑地说:是这个地方好还是这个地方的人好?

小朗顿也不打一个地说:都好!

她那样全无妨备地把心思摊出来,让乔一成颇为感动。

叶小朗跟一个朋友合租一套房子,厨房与卫生间都是共用的,小朗时常说什么时候能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就好了,这话她常说,每说一次,就撞在乔一成心口上一次。

他何尝不是这样想。

从小到大,他生活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至今与弟妹住一间卧室,只不过各自长大了,那卧室被用薄的木板隔成了两间,妹妹们在里,他与二强在外,旧的大床换成了上下铺,除了床只隔得下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屋子里就满满登登的了。

他实在受够了与这么滴滴达达一大伙人住在一块儿的日子,这种夏天要排着队在木盆里洗澡,早起要端了尿盆去倒的日子。

在与叶小朗相处三个月纪念日,他约小朗出去。原本想在饭店里好好吃一顿饭的,也偏凑巧那天也不知犯了什么邪了,走了大半天,象样一点的地方全是人,两个人在路边摊上随便吃了点,沿着街道慢慢地没有目的地走着。那些天他们都挺忙的,都觉得走得腿酸。四周黑黢黢的全是笔直的水杉,地上铺着旧年落的针叶,厚而软的一层,踩在脚下象毯子。

忽地前方出现了几幢楼房,窗口亮着团,毛茸茸的一团又一团。

叶小朗叹了口气,说:我真希望那里有一个窗口是属于我的。

乔一成也看着那一团团的光亮,他们家,冬天也爱用这种灯,三丽说,黄色的光看上去暖和,夏天用白炽灯就清凉些,她不厌其烦地按季节更换着灯泡。

他们兄妹几个,在那样的房子里住了二十来年,在小披屋里做饭,烟熏火燎,在院子的水笼头下洗衣,为了抢一点好太阳晒被子与邻居口角,四美与三丽轮流倒马桶刷马桶,四美那丫头,做着做着就怨声载道。

二十年,是很长很长的日子了,便是再好的日子,二十年,也很长了。

乔一成握了叶小朗的手,对她说:要不,我们结婚吧。

乔一成回家对乔祖望和弟妹们宣布他要结婚了,要搬出去住,一家人都惊呆了。

还是乔祖望先反应过来,放下手中的筷子说:结吧结吧。我早说过,十八岁以后你们各人顾各人,自存自的钱,结婚我没有意见,我可是没有钱的。有一点存款这两年买家电我都贴在里头了。

乔一成于是忙碌起来,上着班时都会偷跑出去看房子。

终于看定了一套两屋一厅的,在五楼,是八十年代的房子,还算新,有点儿西晒,所以要的租价不高,倒很整洁。

乔一成和叶小朗租下了房子,开始布置他们的新家。

按乔一成的意思,家俱电器什么的,按目前的经济能力买,暂时买不起的,就留着以后慢慢地添置。小朗却有不同意见,想要一步到位,说她有两个要好的小姐妹,可以先借一点,结婚以后再慢慢地还上,反正两个人都有固定工资,不怕欠一点儿,乔一成坚决不答应,说他一辈子最恨的就是欠人家钱。两个人都忙碌得有点上火,言语难勉磕绊,还好小朗懂得退步,乔一成心一软,把原本打算买的二十一寸的彩电换成了二十五寸的,让小朗高兴得抱着他吊在他身上象个猴似的。

结婚前两天,三丽与二强都包了个红包给乔一成。四美说:大哥,我是没有什么存钱的,你也晓得,送你个花瓶吧,你不要嫌弃,对了,我可以给新娘子当伴娘,不要红包。

说着疯头疯脑地笑。

乔一成把二强的红包偷偷地又还给了他,叫他自己存起来。

二强生了气,死活不肯拿回去,乔一成只好收下了。

打开三丽给的红包里,乔一成吓了一大跳,深更半夜地,再也睡不着,轻敲着板壁叫三丽到院子里,兄妹两个在冬天的寒风里直打哆索,一边说话。

一成说:你自己不打算跟一丁结婚了吗?给这么个大红包。

三丽说:我还有。我顶会存钱你又不是不知道。

一成说:我知道,你要是再成天地吃素炒雪里蕻很快你自己就要变成一棵雪里蕻了。听话,哥拿一点儿,剩下的你收起来。

三丽突然地偎上来:哥,我真是想不到,你这么快就结婚,我这么看着你,好象回到妈刚死的那阵子。那时候年纪小,也不懂得伤心,看见人家哭,就跟着哭,倒没有现在这会儿伤心。

一成身体有点僵,也许是太冷了。

他们兄妹之间,从来没有这样抱着贴着的,三丽似乎也不习惯这样的亲近,只贴了一会儿就缩回去。

乔一成说:你听我的话,把钱拿回去。要不我结婚也结不安,你不想我好日子里心里不安吧。

三丽打着冷颤说:那么你多少拿一点。

一成答应了。

第二天,三丽拉一成到她的房里,打开她平时放衣服的箱子,指着那箱子里满满的各色钩织品,说大哥你挑两样放在新房里。

一成说:我就拿块台布吧,小朗就想要这么一块,可是她手笨,不会钩。

三丽不作声,埋着头,在箱子里挑捡了半天,捡出一幅牙黄色的窗帘和一幅花样细密繁复的台布给乔一成包了起来。

小朗见了说:真好看啊,这得花多少工夫,就是不大挡光。

乔一成说:不挡光也要挂起来。

他们没有办酒席,一方面是乔一成嫌麻烦,一方面,也的确是没有多余的钱了。

小朗的父母也从北方过来了,两家人合在一处在一家川菜馆里吃了一顿饭,连王一丁一共九个人,连二姨他们都没有请,只送了喜糖,二姨还是送了份子钱来,只是脸色略有些不好看。

齐唯民和常征商量送点什么,常征说,钱是要的,最好还要送点实用的东西,她竟然给一成弄来个煤气包,一成颇为感激。

小朗的姐姐们没有来,也随了礼。

小朗的爸妈都是极老实的人,说是不要住女儿家,小夫妻总希望独处的,别把他们的新房弄乱了,在招待所里住了两天就回去了,倒是乔一成不忍,托人买了卧铺的票,送他们走了。

当乔一成终于在新房的床上安安稳稳地躺下来时,他的存折上的数字已变为两位数。

不过,他想,总算是,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也算是有产阶级了。

乔祖望终于接受了下岗的事实,并且,开始享受起这个事实来。

这么一闲,他的老毛病犯了,白天也开始外出打牌了。

这两年,管得也松了,儿女们也大了,跟他更远了,没有人再管他干什么,乔祖望觉得日子这么过着也挺滋润的。

老牌友们重新聚在一块儿,也不知怎么兴起的,都开始喝一种补酒,乔祖望喝得上了瘾,自觉身体好了很多,滋滋地往外冒劲头。

牌友兼酒友在牌桌上说起来,说是要集资一起去做生意,买卖钢材,他家的亲戚有路子能弄到盘条,只在中间做个转手的人,就大把大把地来钱了,搞活经济嘛,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府都这样号召的,乔老头动了心,问怎么个集法,牌友说,这事儿,越多人参与就越好,大家把闲钱集在一起,买卖做得大自然赚得多。

于是乔老头牌也不打了,成开说动别人一起集资,真还就给他说动了一些人,乔祖望第一次觉得自己很有做生意的天份,把多年前老本都赔光的事忘了个精光。

这一年,乔四美离开了街道小厂,考入一家新开的涉外宾馆做了服务员。

这是多年以来,乔家小幺女四美在考试上取得的唯一一次胜利,这胜利还很辉煌,听说考试的有千把号人,最后只录取了三十个。

乔四美并不十分漂亮,但是身材很好,匀称,苗条而挺拔,穿着饭店统一配发的制服,雪白的衬衫,紫红的小马甲,同色的一步裙,把一头篷勃的头发束成一个髻,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一下子,成了个大美人。

她又迷上了汪国真诗选,天天下了班就读,不上班时便穿白衬衫,格子长裙,放下头发来,梳得整整齐齐,扮淑女。文静地笑着,迎上婚后头一回回家的乔一成,三丽在一旁笑着说:大哥,你晓不晓得这是什么风格?我说给你听:啊,怕只怕,爱也是一种伤害!

乔一成微笑地调侃:明白明白,感情的债是最重的呵,我无法报答 又怎能忘记。

28

待业青年乔二强重又找到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

他接替了妹妹乔四美,进了街道印刷厂。

这个作坊式的小厂子,多半是街道上闲散的家庭妇女,冷不丁地来了个小伙子,那一群闲得发慌的女人们,对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年青的面孔,兴奋得象炸了窝的喜鹊。成天拿二强打趣,说笑到兴头,还会动手动脚。

也有大嫂子们私下里议论:他就是乔家那个跟老妇女谈恋爱的小男娃,于是,有人应:噢哟,作孽。

厂长是个腿脚不大好的老头子,看出二强的不自在,索性派他出去送货,二强就常骑了三轮车将装订好的书本运到客户那里,再装了新的待装定的书本回来。

这个城市冬天潮冷阴湿,夏天闷热如火炉,明晃晃的太阳水银似地铺一地。这两季,都长得叫人绝望,二强踩着三轮,那车的一个轮子不大好,总发出吱呀的声音,二强就踩着这样的车子,一天天在大街小巷里吱呀着来去。人被太阳晒着,风吹着,人更加地黑瘦,倒练出了点瘦筋骨,只是脸上的孩子像全不见了,看上去竟然比乔一成老相,眉间一个浅浅的川字。

黑黑的乔二强,不大说话的乔二强,总微皱着眉头的乔二强,在厂子里的小媳妇大嫂子眼里,倒颇吃香,有人就说,喜欢乔二强那种“高仓健”式的表情,比奶油小生耐看。

二强听了这种评价,脸上起有一种茫然,这么一来,似乎又不大象高仓健了。

只有乔一成,暗地里看起来,总觉得二强象个被催熟了的果子,他更情愿他象以前似的没心没肺。

二强工资不高,一成时常也塞些钱给他,二强也就拿着,后来有一个偶然的机会,一成发现那些钱还有他平日里的多半工资,都被二强存进了那个旧存折里。

存折被二强小心地夹在一本旧日记本里,压在箱底。

那本子还是当年母亲在厂子里得的奖,黄色的纸面,扉页上印了个“奖”字,年代久了,颜色褪得差不多了,不知二强从何处找了来做这个用途,还镇重地被压在箱子底。

一成看了,站在二强身后说了句:痴情的人是可耻的。

二强不作声也不回头看,只给了哥一个倔倔的后脑勺。

那天乔二强踩着三轮送完货,难得一个秋天凉快的天气,他慢慢地沿着街道骑着,想混过上午去,不那么快回厂子。

有一辆五路公交车从他身边经过,路窄,车开得不快,车窗玻璃咣咣地震响着向前。

有个女人向车外探了探头,又极快地缩了回去,大约是被售票员骂了。

二强忽地一歪把,差一点摔下三轮去。

立刻又坐正了,紧赶慢赶地踩起脚踏。

那车上了大路后开始加速,二强拼命地蹬着追在后面,赶得太厉害,嗓子眼紧紧的,象被一只手攥着似的,每一口呼吸都生痛的。

好容易到了一站,车门开处,那女人下了车,下得急,歪了一下,刚刚赶到的乔二强几乎滚下三轮想扶她一下,没扶着,她略转脸看看满面是汗的二强,走了。

那么一转脸,先前那一会儿隐隐的一份相似完全没有了。

二强把车停在路边,坐在马路牙子上。

旁边有家店子,门前摆了个冰柜在卖冷饮,这一夏最后的存货了吧。

二强歇过劲儿来,走过去,买了十支白雪公主,一气全吃了,吃到反胃,吐了一地,被戴红袖套查卫生的老太太罚款两元。

乔一成婚后的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如果不算上一些小而碎的不如意,乔一成基本上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至少是一个近似幸福的人了。

那些小不如意,说穿了,不过鸡毛蒜皮,简直地拿不到台面上来说,可是,就象是眼里的砂,小,没有危险,然而落进眼里就叫人不舒服,眼睛不舒服,有时候,就是天大的事似的。

结婚后两个人一直是轮流做饭的,两个人从小都不是娇生惯养,这倒也不是难事。

两个人都在新闻单位,都是最基层的记者,一忙起来,跟刑警差不多,接到电话就要外出的,所以,一个星期七天倒有六天两个人不能坐下来一同吃个饭,平时都是各自在单位的食堂里混上一顿两顿。电视台的伙食相当不错,也有餐费补贴,可是乔一成从小节俭习惯了,总觉得食堂里的菜贵得叫人肉痛,一个人做饭又犯不着,宁可在外面的小店里买点包子馄饨,小朗却不在乎,每天在报社食堂买上两个菜,呼啦啦一气吃个干净,她从不挑食,加上在这个城市总算是有了一个家,心一宽,胃口更旺,所以,结婚两个月,叶小朗一下子胖了十斤出来,个头本来小,这下子,有点象只饱满的白胖饺子,乔一成却瘦了有五斤,面色青黄,惹得同事们打趣调笑。

好容易有个周末,两个人都休息,乔一成说好好做顿饭吃,叶小朗主动说她去买菜。

乔一成看着小朗买回来的一堆荤素菜,挑着捡着一堆绿色叶子说:小朗,你这买的是什么?

小朗说:韭菜啊,这你都不认得了?

一成笑说:我当然认得,可是你看啊,这韭菜都皮了,摸在手上都发粘,这怎么吃?

小朗问:怎么不能吃。

一成说:这样的韭菜味儿冲,不好吃。

小朗把水笼头开得极大,哗哗地冲着手:好吃的。

乔一成说:你是北方人,从小爱吃蒜,不怕冲,才会觉得好吃。

小朗不耐烦起来:喂喂,一成,大男人,吃不得蒜怎么行?你们南方男人就是穷讲究,怪不得人家叫你们小男人。

说着咣咣咣地切肉。

一成笑了,揉揉她头发:你这话可有点地域歧视啊。

一瞥眼,看见叶小朗切的肉:喂,你这是什么?打算做个什么菜?

叶小朗白他一眼,笑了:肉片炒青椒,不是你说爱吃我才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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