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一场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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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这场两个月的爱情太单薄,敌不过将我团团缠绕的过去。可将我缠住的过去不过两年,而这场爱情原来不止两个月。】

又是两个月匆匆而过。

春天渐渐远去,夏天郁郁葱葱到来。这是个充满活力的、生机勃勃的季节。天空中有明晃晃的太阳,向人间普渡刺眼阳光,树枝间每一声蝉鸣都带着滚滚热浪,偶尔会下雷阵雨。

我已经快忘了自己是个研二在读生,这学期的功课毫无疑问一塌糊涂,但就算一塌糊涂还能全部擦着及格线低空飞过,让挂了两门的周越越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颜朗看着周越越的成绩单,沉默半晌说:“听说你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开卷考试,这样你还能不及格,少女你果然是有一些智商上的硬伤啊。”

周越越冷峻地看他一眼:“信不信我打你?”

颜朗赶紧躲在我身后,控诉周越越:“你现在都学会说不过我就要打我了!”

周越越继续冷峻地看着他:“别以为你妈回来了你就能忤逆我了,躲在你妈背后我也一样能打你,你妈她打不过我。”

颜朗沉思两秒,立刻去抱周越越的裤腿:“越越,我错了!”

我伤感地看着颜朗,不知道跟着周越越的那几个月,这个如今竟然这么懂得见风使舵的儿童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生活似乎又回到初时模样,只要不去深想。但毕竟是不同了。那些不同之处埋着隐隐的遗憾隐隐的伤,不过我想总有一天,它们都会被忘怀。我每天陪林乔锻炼,监督他按时吃药,给他做营养餐,日子过得循序渐进按部就班。

但有好几天中午,午睡时我接到奇怪的电话,以001开头,接通后线路彼端却杳无人声。

我去查了国际区号大全,得知这几通电话的归属地是美国,美国纽约。

C城和纽约相差十三个小时,我在正午的阳光中接到的电话,却是在纽约的深夜里打来。

那之后我没再接过那通电话,任铃声一遍遍响。而讽刺的是我的手机铃声正是来电人的清唱,游鸿明的一首老歌:“时光很奇怪,让你和我有了爱然后分开,九霄云外,谁在叫我,翻阅回忆的字典,也解释不清爱,第一千个昼夜,忽然我醒来。”我好像没有提过,秦漠很会唱歌。

我在铃声里神经质地咬着指甲,却没想过要把它关掉,我想要听他在我耳边唱“第一千个昼夜,忽然我醒来”,就好像自己也是在做梦,马上就会醒来。

当十个指甲都被啃得残缺不全时,我换了铃声,结束了自己的臆想症。

俗话说否极泰来,连连的厄运之后,似乎终于迎来了好日子,2008年的这个暑假里,发生了很多好事。

比如我妈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减到了八年。比如外婆从镇上新搬来的老中医那里得到一个偏方,彻底治好了多年不愈的老毛病。比如颜朗拿到全国小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他们班主任找我商量,说这孩子学力很强,看是不是考虑让他跳级。再比如周越越安全期计算错误,和何大少在一起的时候,一不小心中了奖。

关于最后这一件事,周越越的想法是,艺术家不能有后,生娃容易让艺术家变正常,一正常了就很难再在艺术上有深的造就。本着为艺术献身的精神,她打算把孩子做掉。尽管我安慰她不搞建筑艺术了你还可以去搞行为艺术,行为艺术对精神层次要求不高,但她还是坚定不移要拿掉这个孩子。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理所当然被何大少知道,很快演变成他们全家都知道。何大少家五代单传,何老太太高兴得差点晕过去,立刻准备丰厚聘礼,和何老太爷一道亲自去周越越家登门提亲。

慑于何家的淫威,周父周母欣然应允了,双方家长达成高度共识,周越越自此被休学软禁在家,每天好吃好喝好好供着,只待下个月良辰吉日和何大少完婚。虽然也尝试过反抗,但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镇压,且每次都被镇压得很彻底,周越越终于举白旗投降,何大少很满意。

周越越来找我商量:“宋宋,我结婚那天你当我伴娘。”

我说:“那不成,我都有儿子了。”

她坚持:“正好,你儿子就来给我当花童。”

我说:“这真不成,没这个先例。”

她看着一旁的何大少:“宋宋不当我伴娘我就不结婚。”

何大少说:“颜宋,你行行好吧。”

我说:“那好吧。”

就在周越越的婚礼如火如荼准备期间,那天,我如常去电视台。

台里没什么人,办公室只有蒋甜和陈莹两个,似乎正讨论什么,看我推门进来,双双愣了一下,愣完埋头继续讨论她们的。

我前几天已经和头儿递过辞职信,做完这个学期就不打算再做,一方面要忙着实习,另一方面要忙着找工作。头儿答应了,打算让蒋甜接我的班,最近几次到办公室来都是和她做工作交接。

我整理了一会儿材料,把有用的挑选出来,递交给她。

她漫不经心接过,突然提高音量对陈莹说:“娱乐圈就是这样的,你看有些小明星一辈子想嫁入豪门,想攀上高枝做凤凰,可就是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重,主动贴上去给人家玩儿,到头来人家玩儿过了该订婚照样订婚该结婚照样结婚。她们自以为能怎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被人家几个钱就打发了。”

陈莹笑了一声:“能怪谁,自己把自己搞得太便宜了。”

她们讨论得热烈,我不便打扰,资料整理完正准备离开,手已拉住门扉,蒋甜叫住我:“哎,颜学姐你知道秦老师订婚了吧?”

我转头看她。

她把手中杂志翻开立起来给我看:“你不会不知道吧?杂志上面都登了。他未婚妻是个画家,又漂亮又有才气,家世也好,媒体都评论说是世纪良缘,传说他送给他未婚妻的粉钻订婚戒要二十多万美元呢。”

隔着五步的距离,杂志上的秦漠和九个月前没有什么不同,妥帖的衬衫妥帖的西装,臂弯里是一位黑发深眸的西方美女,美女穿着曳地的绿裙子,脸上的笑容清纯美好。

我早说过,他会找到家世单纯、样貌乖巧的好姑娘。

蒋甜笑着问我:“颜学姐,你怎么了?”

我将视线从杂志上挪开,笑了笑:“没什么。郎才女貌,看着真般配。”

我不是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吗?我不是说过会祝福他吗?

他一定要过得好,一定要比谁都幸运,拥有一段世界上最完美的婚姻。

第二天下午,我正在家里看教授给的一个课题,中途接到林乔电话,说在学校旁边的咖啡馆等我,有话和我说。

颜朗在一旁抄课文,见我要出门,蠢蠢欲动:“妈妈我的课文快要抄完了,能不能看一个小时的《火影忍者》?”

我想了想,觉得他抄完那篇课文确实无事可做了,就又给他布置了一篇课文让他抄。颜朗咬着笔头悲伤地看着我:“妈妈,林乔约你去咖啡馆是不是要跟你求婚,你和他结婚了是不是就不爱我了?”

我说:“说什么傻话。”

他保持着悲伤:“你让我抄课文,你不让我看《火影忍者》。”

我们对峙良久,我说:“我怕了你了,电脑密码是555555。”

他说:“妈妈,我在和你讨论我们的未来!”

我说:“这次没有设置自动锁屏,你想看多久可以看多久。”

他说:“妈妈,你路上小心。”

不知林乔为何想在咖啡馆见我,但奇怪的是我竟不在意这个,就连颜朗对我说,他可能是要在咖啡馆和我求婚,心中也没有激起太大涟漪,只觉得,这一天终于要来了吗?这件既定之事终于要发生了吗?

近来我对人对事,突然有了一些顺势而为的道家风范。

下午的驯鹿咖啡馆人烟稀少,我提着保温瓶匆匆赶来,林乔正坐在窗边垂头看一本杂志,朴素到近乎简陋的封面上印着一长串英文字符,纸页握在手中颇有厚度,只能是医学杂志。

林乔面前放着一杯柠檬水,我动作迅速地拧开保温瓶给他倒雪梨汁,穿着短裙的女招待过来问我们要什么饮品,林乔从杂志里抬头为我点了杯焦糖玛奇朵。九个月里,我养成了带保温瓶的习惯,保温瓶中常备润肺饮品,和他外出时我从没有忘记携带过。周越越以小见大,好几次充满感情地赞美我:“宋宋你这简直就是专业护理师的节奏,有几个女朋友能做到你这样啊?”

我其实太像一个专业护理师,不太像一个女朋友。

女招待将我的玛奇朵端上来,林乔的目光仍专注在杂志上,我握着杯子连着泡沫啜了一口,问他:“你是想让我陪你上自习?电话里说清楚呀,我好把教授给我的课题也带上。”

林乔合上手中的杂志,安静地看着我,良久,他道:“宋宋,我们谈谈。”

我含糊地唔了一声,在我换着方向啜饮玛奇朵的当口,他说:“你过得很不快乐。”

我愣了,抬头呆呆看着他。

这句话有些耳熟,我记不得曾经在哪里听过。我的确不快乐,但我一直试着努力让自己快乐,就算努力也没法填补心中空了的那个角落,我也至少试着让自己开朗,我每天都笑很多。

我僵着脸干笑着反驳他:“我有什么好不快乐的,没这回事,你想太多了。”

他直直看着我的眼睛,我突然就笑不出来。

又是许久,他转头看向窗外,低声道:“有一个词叫恃弱凌强,你听说过没有?意思是依恃自己的弱者之姿而肆无忌惮,处处要求别人,为难别人,甚至,”他顿了顿,“借此绑架别人的感情。”

他笑了笑:“我最讨厌这样的人,可没想到,有一天我也成为了这样的人。”

我瞬间明白他话中所指,握住他的手说:“不是的,林乔,你没有绑架我的感情,人生做许多选择并不是仅仅依从感情,我选你有很多的原因…”

他反握住我的手指笼在手中:“但不是为了爱,对不对,宋宋?”

我哑口无言。我只是太诚实,因为太诚实,反而说不出话来。

他的眼中慢慢浮起一层暗淡,却轻声安慰我:“不用在意,宋宋。”

他天生就该做一个医生,无论何时都能保持冷静,不管是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患者。

他的声音依然很冷静,却透着疲惫,他说:“你知道吗宋宋,如果你没有陪在我身边,我一定没办法好起来,你不知道你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在暴风雨里撑着一只小船,而你一直是我的灯塔。”他闭了闭眼,“在我病着的时候,只想着你是我的灯塔,而当我好起来之后,我想了很多。我还是想要和你在一起,尽管你不快乐,但我…我甚至尝试说服自己,就算一开始是出于怜悯,只要我们在一起,总有一天你会再次爱上我,总有一天你会再快乐起来,毕竟,你曾经是爱我的。”

他一向惜言,今天却说了这么多话,这样感性的话,竟将我比作一个灯塔。心口狠命跳起来,我预感到他还要再说什么。

他看着我:“我想让你过得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心情从没有改变过,但…你的幸福不在我这里。”

秋天已经快要到来,窗外的阳光是这个夏日最后的阳光,像要留住什么似的,有一种懒洋洋的热烈。

林乔就在这样的阳光中靠近我,我微微仰着头看他。自他出院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他。

他已经恢复得几近从前,有黑而柔软的发丝、黑而沉默的眼睛,穿着黑色的衬衫,英俊挺拔。

他的嘴唇擦过我的脸颊,轻声在我耳边:“我错过了得到你的最好的时光。我放你走。你为我做的,已经足够了。”

我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突然如此急转直下。他的眼中浮着悲伤的情绪,声音却很平缓,他问我:“宋宋,你曾经是爱我的,对不对?”

我愣愣点了点头。

他的手撑着桌面,略一迟疑,嘴唇在我额头上点了点。

玻璃门打开,碰到门边的风铃,一阵叮咚轻响。玻璃门外,林乔的背影渐渐远去,融入油画一般的街景里。我才发现,街道两边那些在阳光下发光的梧桐树,他们都长着心形的叶子。

我一点一点啜饮着杯子里的玛奇朵,发现这种饮品在凉掉以后越发甜得腻人。心中有一层一层的情绪浮上来,伤感、茫然,然后是,轻松。就像三层蛋糕,叠得整整齐齐,一口咬下去,有着最原始的甘甜与苦涩。

这是我最初认识的林乔,我喜欢过他,在我最懵懂的青春时光里,虽然因为这份喜欢,我们各自都经历了很多伤痛,但那时候,我没有喜欢错人。

我们还是结束了,说不定内心深处,我早已预料到这结束。

就像听到一段岁月的列车,呼啸着从我耳边急驰而过。

我端着杯子,缩进巨大的椅子里。

我在驯鹿咖啡馆坐了近半个小时,正准备离开,面前突然有人影挡住日光。

我当头一愣:“好巧。”

许久不见的程嘉木啪地将一本杂志甩到我面前:“巧你妹。”

没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气势十足地落座在我对面:“我打电话给你,你把手机落家里了,我差点拨你手机拨到我手机没电,估计你儿子听不过去接了电话,告诉我你在这里。”

我一摸挎包,果然没带手机,问他:“你找我是…”

他瞥了一眼我的杯子,眼神透着凌厉:“Snoopy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愣了一下:“Snoopy结婚?是和加菲猫吗?”

他也一愣,骂了声“Shit”,改口道:“Stephen!”继续谴责我,“Stephen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沉默片刻,说:“不是枫糖,是焦糖。”

他说:“什么?”

我说:“是焦糖玛奇朵。”

他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目光看我:“Sowhat?管它什么鬼的玛奇朵,Stephen要和别人结婚了啊,蛋挞,你反应能不能给我正常点?”

我想幸亏我的英文水平比周越越要高一些,否则真是很难和他完成这场中英文夹杂的高层次对话。上次在火车上,程嘉木看上去就要内敛很多,倒真像是个神秘的先锋小说家。我灌了一大口玛奇朵下去,力求给出他一个正常的反应,沉着地对他说:“其实上次就想问你了,Stephen,谁啊?”

许久,程嘉木用看钢铁侠和美国队长喜结连理一样的目光看着我:“蛋挞,你怎么了?”

我仍然保持着沉着,说:“程嘉木,我失忆了,八年前我怀着颜朗的时候被车撞了。”我指了指自己的脑子,“八年前的所有记忆,这里都没有了。上次我看到你时,其实不知道你是谁,你说我是什么蛋挞,老实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你认识的那个蛋挞,我都不知道我是谁。我那时候那么和你说话,只是敷衍你,不想你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

程嘉木的反应终于有点符合他神秘先锋小说家的定位。他没有震惊,也没有惶恐,他很平静地说:“哦,原来你失忆了。”又说:“你当然是蛋挞,我们俩青梅竹马,我不至于认错你,就算世界上有人和你长一模一样,”他举了个例子:“比如我和日本的那个藤木直人,但不至于连手心的痣你们都长得一模一样。”说完皱了皱眉:“哎,等等,你说你失忆了?”

我说:“嗯。”

他终于想起来惊讶:“意思是你把我给忘了?”

我说:“嗯。”

他看起来一副立刻就要跳起来揍我的样子,我赶紧将椅子往后挪了两步,还没等我挪到安全距离,他又停下来:“不对,那岂不是你把Stephen也忘了?”

我说:“嗯。”

他立刻就平静下来,手一挥道:“哦,反正你连他都忘了,忘了我也没什么。”

我将挪远的椅子又重新挪得靠近桌边。

程嘉木看了我一眼,打开烟盒拿出一根烟,却没有点燃,他皱着眉揉了揉太阳穴,他说:“蛋挞,让我理一理。你的意思是,你现在过得很好,有了新的生活,你不希望知道过去的事,不希望过去再来打扰你,你是这个意思?”

没等我回答,他已经朝后靠坐在椅背上:“但你说你怀着孩子时遭遇了车祸,也就是说车祸前,你的所有记忆都是存在的?那你还记得孩子的父亲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

他却苦笑起来,喃喃说:“孩子的父亲只可能是Stephen。”他望着天花板,“你生下了他的孩子,躲在这个城市里,他却以为你死了,什么都不知道,还要和别的女人结婚,可现在你也不希望再遇到他,你就像是另一个人,过着另一种生活,要是从前,看到你把他甩了我简直要乐疯过去,可现在…”

我打断他的话,我说:“程嘉木,我以前是怎么称呼你的?”

他的目光回到我脸上,说:“你叫我木头。”

不像小说中那些失忆者,听到从前提惯的某个称呼,立刻就有似有若无的熟悉感浮出水面,我没有任何这种感触,只觉得两个小伙伴彼此竟然称呼蛋挞和木头,都是日常生活消耗品,看来真是很热爱生活。

我说:“木头。”

他看上去又要接话,我赶紧凌厉地说:“闭嘴,先听我说。”上次火车上相处太短,当时没有看出来他是一个话唠。

程嘉木闭了嘴,我十指交握撑住下巴。他见缝插针地说:“你真的就是蛋挞,你小时候就爱做这个动作。”

我简直想用这家店特质的双层蜂蜜蛋糕塞住他的嘴。估计是看我面色不善,他主动做了个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

我说:“木头,你知道上次在火车上,我为什么没有和你说我失忆的事吗?”话一脱口立马反应出来不能问他问题,话题到了他口中我就别想抢回来了,看他果然跃跃欲试,我立刻机智地接口,“让我来告诉你。”他很丧气。

我说:“因为那时候我生活得很顺,人在顺境中过习惯了,就容易失去勇气。见了你之后,我其实想过我就是你口中的蛋挞。”我叠起手指笑了笑,“那简直就是一定的,有个女孩八年前从你们身边消失,八年后我在这个城市里出现,和她长得一模一样,还失忆。如果我不是她,我又是谁。但我什么都不想从你那里知道,因为我不想改变。承认我是她,我的生活会再次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最怕变化,我从来不想找回过去的记忆。”

他眉头紧皱,终于找到当口插话:“那你今天为什么不继续敷衍我?”

因为九个月后,就在刚才,半个小时前,我的生活再次天翻地覆了,又只剩下我和颜朗两个人了。已经没有拼命保护如今这个我的必要,没有太多牵挂,这个我反而不再那么脆弱,过去的那些记忆,她已经可以面对了。

但这些当然没有必要和他说明,我朝椅背上靠了靠:“因为我成长了,明白了一味拒绝过去不过是幼稚和软弱。你一定有很多事想要告诉我对不对?我过去是怎么样的?你说过我的养父养母,他们是怎么样的?我为什么要离开你们?还有…颜朗的父亲,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程嘉木点燃手中把玩良久的香烟,尽量侧身,让烟雾远离我,似乎在斟酌:“当然,”他说,“这是很长的一个故事,蛋挞,你的前十六年简直精彩纷呈。我是你最好的朋友,简直是你的御用垃圾桶,你什么都和我说。尤其是你和Stephen,你们的所有故事我都知道,从你们第一次见面开始,你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每一个让你印象深刻的表情。那时候你天天和我说他。”

他第一件事并不是向我介绍我的家庭,他将之前甩在我面前的那本杂志翻到其中一页,指给我看:“这就是Stephen,你从前简直爱他爱得要死。”

我说:“你还是先告诉我我的家庭和我的年龄,我对这个比较…”边说边瞟了彩页一眼。

那一瞬间,就像被点了穴道。

在和程嘉木这场对话的前半段我已经想好,并且做好各种准备来迎接传说中的Stephen。就算在程嘉木的描述里我们过去有过怎么样可贵的姻缘,但我想,现在的我毕竟不是过去的我,我会将他看作前世的男友,祝福他即将到来的今世良缘。我并不是要寻找过去,只是想知道颜朗的生父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角落有很好的光影,杂志上的男人穿着深色西装,微微颔首,露出完美笑容。

命运的洪流像一面悬挂在山巅的瀑布,陡然横冲而下,瞬间将我击得粉碎。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轮回?

我在2008年的夏末,得知颜朗的亲生父亲,竟然是秦漠。

像有无数的闪回镜头从我眼前掠过,让我头晕。

去年的冬天,我第一次见到秦漠,是在一个餐厅里,我在那家餐厅相亲,临出餐厅时发现他的目光。那时我觉得他的目光太凌厉。而此时才终于知道,那不是凌厉,是震惊。

第二次我们见面,他帮我将颜朗送进医院,他失手揉我的头发,说颜小姐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他说出这句话时,我觉得他的神情古怪又僵硬,而此时我终于明白他那时的心情。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发现我就是他失踪的未婚妻,或许第一面时他已经察觉?

他一步一步介入我的生活,他说:“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宋宋,因为我在追求你。”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我,觉得这喜欢来得太莫名,自私地不敢投入,只是在被青春的遗痛伤害时,一味向他索取救命的养分。

我们像是要登台表演一幕爱情喜剧,一切准备就绪,但女主角却忘记背台词。幸好男主角十项全能,每一步都能给她提示,这场喜剧终于磕磕绊绊地演了下去。但女主角却一点也不尽心,一直掉链子,到最后,还自私地先从舞台上逃走,导致喜剧变悲剧。

我以为这场两个月的爱情太单薄,敌不过将我团团缠绕的过去。可将我缠住的过去不过两年,而这场爱情原来不止两个月。

怎么会有这样荒唐的事情?

程嘉木有些慌:“蛋挞,你哭什么?”

我竭力压抑住声音中的颤抖,对他说:“没什么,眼睛可能进了飞虫,有点痛,你跟我说说秦漠的事,跟我说说我们过去是怎么样的?”

程嘉木赶紧递给我纸巾:“你知道Stephen中文名?啊,他现在是个名建筑师。我有八年没有再见过他,你知道当初我问你喜欢Stephen的理由时你怎么回答我的吗?”

我说:“是不是‘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他笑了:“不是这个答案,你给我列出了一大堆理由,你说他唱柳拜乐队的歌,看《科学世界》,无聊时玩磁石玩具,用你的画报做填字游戏,有时开朗有时沉静,舞台上专注打爵士鼓的样子很迷人。”

程嘉木定定看着我:“蛋挞,你变化真的很大,你现在这么文静沉着,我都快要不认识你了。八年前的你活泼开朗,热烈莽撞,想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简直是个小太阳。”

夏日炎炎,我从程嘉木的口中,听到我失忆前的半段人生。

在这个过程中,我终于找到了程嘉木成为小说家的人生意义。或许命中注定终有一天我会车祸失忆,所以上天特地安排他成为一个小说家,花费数十年光阴学会怎么讲故事,然后到我身边来,为我讲述我失去的半段人生。真是中国好竹马。

唯有小说家才能将这段人生讲得那么清楚,就像在动一个手术打开我的脑袋,将它们严丝合缝地放进去。

程嘉木说:“蛋挞,你…”

我打断他:“你用第三人称讲这个故事。”

程嘉木将烟熄灭,改口说:“好吧,她,她叫洛丽塔,家人朋友们都叫她洛洛,她的家乡是S城。”声音高低起伏,有一种海涛的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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