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全本完结局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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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唱个屁啊!谢乔!你等等!”

“趁我还没有操刀砍你之前,离我越远越好!”

“我真不是来这玩的!我姐也在啊!”

“我奶奶还在呢!你当我傻子啊!”我忍不住大吼,可回过头我却愣住了,一身素衣的秦茜正黑着脸走到我们背后,还不等秦川有什么反应,她就一脚踹在了秦川腰上。

“姐!你干吗!踹这里真的会死人啊!”

“谁让你把乔乔带到这种地方的!”

“谁会带她来这儿啊!”秦川突然反应过来,紧紧抓住我问,“对啊,谢乔!你怎么在这儿!?”

“秦…秦茜姐,你怎么也在?”我结结巴巴的。

“都快12点了!大半夜的你怎么跑到这里来!快说!”秦川扯着嗓门嚷嚷。

“你管我!”

“谢乔!”

吵闹了半天我才弄明白秦川和秦茜确实是来这里谈生意的,天上人间的老板是秦茜的客户,据说之前跟一辉就认识,这次在他们店里订了一批价值上百万的家具。

秦茜对他们的家族企业进行了革新,开发了一个叫拉索的副牌,专做奢侈品家居。这还是她和姚阿姨去迪拜度假的时候偶然想到的主意,她们住在七星级的帆船酒店,秦茜留意到那里的陈设都华美精致,晚宴时就问了一直向她大献殷勤的酒店经理,这都是什么品牌的家具。经理告诉她是意大利的顶级品牌ColomboStile,意味历史和权力,举世无双独一无二。她动了心,假期回来就订机票飞了意大利,托关系约见了法拉利家族的二儿子。那位二世祖瞬间倾倒在了东方美人的神秘气质之下,忙前跑后地帮忙联系ColomboStile的老板。不过那个老板对中国并不以为然,一点不在意秦茜的代理请求,对庞大的中国内地市场也根本不感兴趣。秦茜想约他见面,他高傲地说正在拉斯维加斯,没空回意大利,要是想谈就到赌城找他。秦茜一根筋的性格再次爆发,干脆飞到了拉斯维加斯,按秦川的话说,她和那位老板的见面就是一部电影。秦茜找到他的酒店,连约了三天都被那老板放鸽子。第四天,她直接穿着黑色礼服进了赌场的VIP厅,意大利老板一见秦茜惊为天人,于是她成了全亚洲唯一拥有那个品牌代理权的商人,合同期限永远…

我听得下巴差点掉下来,原来全世界都在看脸,所以秦茜天生注定了会一直赢。秦川说这次天上人间订的就是这个意大利牌子的沙发,是一单大买卖,老板今天特意请秦茜,他不放心就跟着来了,没想到恰巧被我撞见。

回家的路上我跟他讲了千喜的事,讲我们的分歧,讲我涌上心头的伤心难过。

“你也不要怪千喜,她一个小女孩,在那么虎狼的圈子里,总要变得坚硬一些,有的事可能也是不得不。人要走的路,是不一样的。”秦川一手开车,一手摸了摸我的头。

“我不怪她,我只是…担心小船哥。”

“你不会还对小船哥不死心吧?”

“你神经病呀!”

“开玩笑…说真的,你不要明天看到新闻就迫不及待地给小船哥打电话,他那时应该不想和任何人说这件事,哪怕只是关心和问候。”

“哦…”

“千喜…应该不会去美国了。”秦川淡淡地下了定论。

我望着窗外,夜晚的北京空荡荡的,整座城市犹自沉静美好,似乎所有繁华喧嚣都与它无关,痴迷其中的不过是人们的妄念罢了。

“喂,还有——”秦川突然说。

“什么?”

“下次遇见这样的事,一定要有我陪着。”

“切。”我假装不屑地扭过头。

“说,知,道,了!”

秦川一把揽住我的脖子,霸道地吻了上来,时间刚刚够一个红灯。

第二十一节

毫无意外地,千喜和陈天河的绯闻占了第二天娱乐新闻很大的一版。双方都没有回应,千喜的演艺活动似乎也跟着停止了一段时间。直到汶川地震的七七祭,千喜素颜穿着一件纯白长裙,手捧小雏菊,以清亮透心的四川乡音吟唱了一曲《心经》。这段精心策划的视频在网上被疯狂大量转载,千喜纯洁的容颜和悠扬的歌声抚慰了人们备感伤痛的心。大家更深地记住了这个干净的女孩,至于她曾同谁深夜晚归,已经不重要了。

我知道,千喜赢了,她扳回了这一城。

我听了秦川的话,过了很久才给小船哥打电话。也许是因为内心纠结,拨IC卡号码时,输错了好几次,那一刻我忽然理解了千喜的说法,有一些心情可能就在这遥远的距离里消失了。

“乔乔。”小船哥的声音听起来还好,和往常没什么不同,这让我一下不知该说些什么,线路里莫名地沉默起来。

“最近怎么样?和川子还好吧。”还是他先找到了话题。

“天天吵,他烦死了!”

“看来挺好的,你们还是老样子。”

“小船哥,你呢,你好吗?”

“嗯,还可以,乔乔,我基本上能拿到永久居留的身份了。”

“真棒!小船哥就是厉害!”

“只有你觉得我厉害。”

“哪有!小船哥,我长这么大,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男人了!”这件事我很笃定,也因此更为小船哥惋惜,他比秦川、比杨澄都更加真诚地对待这个世界,却始终亦步亦趋、气喘吁吁。我始终没想通为什么,似乎他就偏巧处在了世间的夹缝里,在某个失衡的点上。而让我最感动的是,有的人一路平顺,有的人天生就可以毫不费力地上坡,但即使没有任何向他倾斜的光明之路,但他从未放弃过,他一直在努力,在慢慢向上走着。

“谢谢乔乔。”

“小船哥,我又变成两个啦。”我笑了笑,沉吟一下,“你今年会回来吗?好久没见你了,我们都很想你。”

“今年啊争取吧,其实回去也没什么事做,倒不如在这里好好做做课题。”

“也要…见见千喜呀。”

“她很忙的,不容易。”

小船哥跟我说,他和千喜很早前就联络得少了,有的时候一个月才通两次话。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打过去的电话不是没人接听,就是助理接。她站在越来越高的地方,被越来越多的人环绕,就好像她在一个圆圈的中心,而小船哥则在这个圆圈之外。说这些的时候,小船哥并没有埋怨,也没有沮丧,他口中的千喜,还是像我们当年一起读大学的样子,是个坚强、善良、好胜的学霸,是内心强大的姑娘。只是有一些淡淡的伤感,很多年后我才感悟到,那种感觉就像是读了一本很长的小说,快翻到结局时,总会既安然又惆怅。

2009年夏天,千喜举办了第一次个人全国巡回演唱会,名字叫作“千年之喜”。

小船哥终于回国了,他买了3张最好的票,请我和秦川一起去看。去之前我们谁也没有和千喜打招呼,就像是普通的歌迷一样,坐在工体最前排的VIP区。舞台上的千喜光芒万丈,就像是夜空中最闪亮的星星,而我们则潜在微茫的夜色里,只能情不自禁地抬首仰望。

千喜唱的第一首歌是她当年在《超女》的成名曲《有时爱情徒有虚名》。坐在舞台下面,听着那段熟悉的旋律,我突然有了种宿命的感觉,她清清楚楚地唱着:“不知不觉进入爱不释手的游戏,点亮灯火,站在没有了你的领域。不知不觉发现一切早安排就绪,爱你的微笑,爱到担当不起。”

我想他们始终相爱,只不过已经爱得担当不起。

小船哥那一晚听得非常认真,好像是一场盛大的落幕,他要铭记住千喜所有的样子。所有歌都唱完了,千喜安可了两次。一切终结,小船哥和我们一起跟着人流缓慢往外走着。快到出口的时候,人群忽然骚动起来,我们疑惑地回头,才发现千喜竟然又站回到了舞台上。

“不知为什么,今天想再唱一首歌,献给这个我从小就喜欢的城市,感谢它为我造梦,感谢它让我遇见过我最喜欢的人。好的事不用经历你就知道会很好,比如爱情,比如财富,而坏的事往往要走过一遭才会知道有多坏,比如离别,比如失去。有些事这辈子不后悔,但下辈子,绝不这么过。”

千喜握着话筒清唱,她唱的是赵传的歌,《我终于失去了你》。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

我见到你眼中有伤心的泪光闪动。

那一刻,小船哥和千喜中间大概隔了成千上万的人,他们都不知道,这首歌其实只唱给一个人,曾经她是他的全部欢喜,他是她的唯一听众。在歌声中小船哥一步一步渐渐走远。我扭过头,看着舞台上的千喜,不知为什么,虽然那么远,可我就是觉得我看到她掉下了一滴眼泪。

晶莹清澈,转瞬即逝。

第二十二节

十几天后,小船哥回了美国,我和秦川一起送他到机场。以前千喜为小船哥买纸巾的便利店里,贴着她代言饮料的大幅广告。如果一切如初,她一定也会来机场送行,我可能还会兴致勃勃地拉她到宣传画前,给她拍合照什么的。可如今,只有我和小船哥尴尬地看着她的笑脸。

小船哥叮嘱我好好的,我舍不得地拉住他:“小船哥,你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会久一点。这次回去我想要转一转,起码要去纽约看看。”

“小船哥,你在美国那么多年,都没去过纽约吗?”

“没。有过好多次机会,但是我都没去,那时我跟千喜约好,要等着她来,我们一起到纽约,在肯尼迪机场乘机,拍照片、比V字,去想去的任何地方。”小船哥低头笑了笑。

我心疼他,大概是看到我脸上难过的表情,小船哥揉揉我的头发说:“乔乔,人总会有些愿望落空的,否则许愿时大家就不会那么虔诚了。”

“喂喂!你们干吗呢!分开半米站!”远处照例帮忙托运行李的秦川大声喊。

我狠狠冲他翻了个白眼,小船哥则假装听话地后退半步。

“乔乔,我啊,其实也没那么想得开,我想以后我的所有梦想里都不会再加上另一个人的份了。因为一旦那个人不见了,梦想就没了意义。但是看到你和秦川,我很欣慰,我知道,虽然我不是那个被幸福眷顾的人,但我最珍爱的小妹妹是,在她的梦想里,一定一路有人陪伴。”

“小船哥,肯定也会有人陪着你,陪你去纽约,去肯尼迪机场,去世界上你想去的任何地方,让你的愿望全部实现。是你教我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不是吗?”

“嗯!”

小船哥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我的太阳似乎被云彩遮住,显得有点疲惫,但没关系,他仍然是太阳,仍然发着光。

送走小船哥,我和秦川去了超市。我们一路都在谈关于千喜的事,我讨厌说谁对谁错,只不过隐隐地想,如果小船哥不出国,他在北京陪着千喜,那么是不是一切就不会发生。如果千喜知难而退,没有那么急于去改变命运,那么是不是他们真的会携手到老。他们分明为对方拼了全力,却最终还是迷失在了这个多变的世界里。小时候我以为所有的爱情都只有两种结果,爱或不爱,但长大后我才知道,爱情不过是包裹在人生里的礼物,可能被投递在完全不能负荷它的年华里,不是谁收到它都能把它安然存放到永远那么远的地方。

一针一线缝十字绣的是千喜,被万千人欢呼膜拜的也是千喜;为了她一直努力的是小船哥,诀别她远走他乡的也是小船哥。

这不是爱情的模样,这是人生的模样。

“千喜住的房子常年恒温。她出门在外会跟着四五个工作人员,有人拿包,有人拿电话。她出现在公共场合就要戴着墨镜口罩。她出场费就有上百万。我不觉得这样的日子有什么好的,就为了过分辨不出春夏秋冬的生活?过看似高高在上却嘈杂的、如履薄冰的生活?过被狂热的人追逐、像捉迷藏一样的生活?过逛超市都不去看一看价签的生活?然后放弃爱情,放弃一切正常的幸福和快乐。她真的赢了吗?赢了林晶妍但是赢了曾经那个自己吗?换作是我,我绝对不干!”我一边对照牛奶的保质期一边说。

“谢乔你知道你最好的一点是什么吗?”

“什么?”

“就是万年不变的傻啊!”

“滚!”我恼怒地把牛奶砸到秦川头上。

“我又没说不好!”秦川捂着头,“永远算什么,重要的是跟在它后面的那个词——不变!如果什么都变了,永远又有什么意义。”

我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少年,仿佛穿透了多年时光,而他,始终没变。

“别以为胡说八道几句心灵鸡汤我就原谅你说我傻!”我拿起牛奶又敲到秦川头上。

“你就是傻啊!”

“想死啊你!”

就在我观察能把购物篮里的哪样东西抡到秦川头上的时候,突然有人在一旁轻轻地叫:“谢乔…秦川?”

我回过头,一个美貌的孕妇正歪着头看我们,她的样子裹挟着我的回忆呼啸而至。

“刘雯雯?!”我立刻叫出了她的名字。

“我远远看到就觉得是你们!一点都没变啊!”她笑眯眯地说。

“你倒是变了啊!”我指指她的肚子,兴奋地弯下腰,“几个月了?”

“6个月啦!”

“真棒!”

“你们果然还是在一起了,”刘雯雯狡黠地看着我们,“当年我就猜到会这样了。”

我害羞地看看秦川,和刘雯雯相视一笑。

没一会儿,她的老公就找了过来,出乎我们意料,她老公竟然是个肌肉发达的带文身的光头男。

“这是我的中学同学谢乔,这是…她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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