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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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去做地主婆 作者:希行

  第一章 遇奇事林赛玉穿越

  秋日的暖阳缓缓升起来后,围绕在十方村上空的晨雾渐渐散去,曹三郎家院子里那棵几乎掉光叶子的柿子树上依旧挂着几个红彤彤的柿子,此时柿子树下站着一个瘦小的小女孩,正仰着头看着柿子流口水,她一手握着一柄笨菜刀,一手拿着一只葫芦,身上穿的薄棉衣打了很多补丁,袖子很短,露在外边手腕黑漆漆。

  “大花!又偷懒!皮痒了不是?等你老子回来揍你!”屋内传出卢氏的一阵呵骂,震飞了柿子树上一只喜鹊。

  林赛玉虽然已经对这个狗血名字听习惯了,但冷不丁的还是被大嗓门吓了一跳,恋恋不舍的看了眼柿子,抹抹口水开始切葫芦。

  “切死你!”她闷闷的咒了句,一刀将葫芦劈开,这个葫芦才摘下来,还很嫩,林赛玉想了想,用手挖出葫芦子,带着汁水啪的摔在土墙上,这声音又引来屋子里一阵呵斥,这次是抱怨吵醒了她的小兄弟,那个才三岁的金蛋。

  林赛玉耸耸肩,不予理会,卢氏又怀了身孕,脾气比以往更加暴躁,林赛玉已经习惯了,只是热切的望着粘在墙上的瓜子,想象明天晒干了就能吃了。

  娘的!林赛玉用袖子抹了下鼻子,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心里刚闪过这个念头,她就做贼一般四下看了看,日头正在升高,风和日丽,是个难得的好天,没什么异样,林赛玉松了口气将葫芦切成块,舀了冰凉刺骨的井水简单冲了下,吸着凉气扔进灶上的大锅里,做完这一切她坐在灶下喘口气。

  三年了!穿越过来三年了!

  林赛玉这个名字是她那位土里刨食的老爹最得意的作品,想当年她出生时,老爹正蹲在村口听瞎眼说书,讲的就是《红楼梦》,听到自家婆娘生了个丫头,一心盼儿子的林老三重重吐了口唾沫,将大脚在地上跺了跺。

  “咱也姓林,指望着丫头将来比林黛玉还好看,就叫赛玉!”

  林赛玉从此后就成了一个笑话,因为她并没有如老爹所愿,长的赛过林黛玉,反而越来越像《红楼梦》里的傻大姐,而她的智商虽然比傻大姐强些,但跟林黛玉比那是天上地下。

  每到一个新环境介绍她时,所有人都伸长脖子,猜测是怎样一个如水风流的人物,等她一出场,纷纷作鸟兽散,林赛玉为了改名字跟老爹要死要活的闹了十几年,结果总是她那话不多的老爹赢,到最后林赛玉死心了,开始奋发图强,期望用智慧弥补外貌的缺陷,可惜实在不受上天眷顾的她,因为填错了志愿,以能上北大的高分进了一所农学院。

  林赛玉化悲痛为力量,读完了四年本科,又读了两年硕士,等她还想读博士时,老爹一封家书将她惊醒,再读下去家里已经没有可卖的东西了,而且,他兄弟该要娶媳妇了!

  粗线条的林赛玉这才发现自己寒窗十年几乎吃尽了家里的老底!感觉罪孽深重的她立刻准备给求贤若渴的伯乐们一个机会,可是等来等去,林赛玉傻了眼,已经二十五岁的她幸运的加入了失业大军!

  现如今这形势,就连海龟们都降低身价挤门槛,何况她这个学的冷门专业的大龄女,挤在如同牲口市场般的人才市场里,林赛玉眼看着面前这个高尔夫球场将招球童的资格,由初中提高高中,随着求职的人不断增加,到最后一个球童的学历竟然要求本科!

  林赛玉只觉得头脑一热,扔下花费重金的简历,将铺盖卷一背回老家去了。

  林赛玉的老家在河南,曾经是养育中华民族的最肥沃的土地,现如今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她村子里一大半的人都出门打工去了,所以当她这个被誉为村里金凤凰的才女回来时,引起一片哗然,林老三蹲在快要倒塌的土房子前整整三天没看林赛玉一眼。

  林赛玉小心翼翼的进进出出,仗着脸皮厚熬过一个月,村里人的目光才算正常些,但学习无用的榜样她是当定了,隔三差五有人将自己的娃从学校拎回来,赶去城里打工,家长们指点着那些不情愿的娃,咬牙切齿的说看看老林家丫头的下场。

  林赛玉被那些孩童将信将疑的眼神击倒了,她就不信,知识不能当饭吃!村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地,林赛玉一咬牙,变卖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六年来用过的书籍,承包了一片荒山,种果树,种杂粮,养鸡养猪养鸭养兔子。

  两年来她吃住都在山上,老娘看着她风吹日晒变得更加黝黑,哭着求她下山,找个婆家去吧,小兄弟嘴上不说,其实最疼姐姐,不顾老爹的反对从城里回来,跟她一起开荒山。

  “我知道姐姐是最能干的!”腼腆的小兄弟一句话,让一向大大咧咧的林赛玉哭了半天。

  而从来没有给过她好脸色的老爹,也会偷偷的在雨夜跑来帮她护花,林赛玉这六年大学并不是混的,加上家人面冷里热的刺激,越发勤奋,两年之后,她发财了!

  摸准了当今的人什么都爱跟绿色有机联系到一块,林赛玉改良了瓜果品种,一时间不止成熟的果子供不应求,连来年的都被预定出去,那些满地跑的鸡鸭猪如果不是她护的快,连当良种的都要被抢光了。

  失业大龄女林赛玉终于扬眉吐气,林家被人嗤笑的土房子被崭新的二层楼取代,成了村里最显赫的标志,上门说亲的人踏破了门槛,林老三弯了一辈子的腰终于直了起来。

  林赛玉作为一个有志青年,自然不会满足这些眼前的小利益,她要走的是绿色大农业圈,就在她承包村里更多土地,准备将农业工程学推行开来时,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穿越了。

  林赛玉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立刻一头撞向面前的柱子,在她人生最灰暗的时候,她曾经沉迷与网络上的穿越小说,也曾经日日祈祷现实如此悲哀,就让我穿越吧,也算是为社会解决一个就业难题,但现在正是她意气风发放手大干一个新时期的优秀青年榜样就要出现时,老天竟然让她穿越了?

  难道是她前几年的祈祷经过网络阻塞后终于被神仙收到了?

  林赛玉没有死成,她被一个壮实的妇人一把捞起来,在身上狠狠捶了两下,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那气势就连习惯拳头说事的林老爹都比不过,让林赛玉相信自己如果一头撞死了她也会到阎王殿把自己揪回来。

  从妇人骇人的骂声中,林赛玉知道这个小女孩失脚跌倒井里死去了,至于自己怎么会借尸还魂,这个问题不属于林赛玉研究的范围,她只需要知道自己穿越这个现实就足够了。

  如果不是那小女孩残存的记忆告诉她,林赛玉说什么也不会相信这个妇人会是“自己”的娘,当这个娘喊出她的名字后,林赛玉再一次有了撞墙的冲动,好消息是她终于摆脱了赛玉这个名不副实的名字,坏消息是有了一个更加恶心的名字,花!她叫花!而且她姓曹。

  草花!林赛玉简直对这家的男主人佩服的五体投地,能想出这样的好名字,人才啊!

  木门咯噔一声,打断了林赛玉的惆怅,她立刻从灶火前跳起来,站在跟自己一般高的灶台前搅动锅里的菜粥。

  曹三郎背着粪筐进了门,听到动静,屋子里的卢氏抱着穿着厚实的金蛋迎了出来。

  “大花,给你爹打水!”她喊了句,就将金蛋递到曹三郎手里,她已经四个月的身子了,本就粗壮的身子更加胖,乍一看跟球一样。

  三岁的金蛋个子不高,长的墩墩的,嘎嘎笑着抓住曹三郎的肩膀拍着,喊着爹。

  看到这其乐融融的场景,林赛玉从心底哼了声,但不敢有什么怨言,刚刚穿越过来时,她没日没夜的指天骂地问候神仙菩萨妖怪的列祖列宗,直到有一天,雷劈了她身边的一棵矮树,林赛玉闭了嘴。

  好死不如赖活!再说,眼下虽然生活苦了点,可她很有可能发展成具有金手指能力的成功穿越人士,好日子屈指可待啊!

  她很快将莫名来到异世的仓皇无助悲伤转化到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上,不管怎么说,她是穿越人士!穿越人士哎!那可是牛气哄哄的标签啊!

  穿越成功人士!林赛玉当初看那些回明回宋等等意气风发牛屁哄哄的穿越人士流了不少口水,也意淫过无数次,就凭她的知识,如果穿了怎么着也是个大庄园主啊!

  虽然穿越的时机差强人意,但新生活有新挑战,也许她就是一个旷世人才,人才嘛自然要经受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的历练。

  林赛玉一想到这个就觉得心内艳阳高照,活得乐呵呵的,对吃糠咽菜卢氏的打骂也就不在意了。

  本来嘛,她从来就不是受人待见的孩子,这个人又不是她真正的父母,爱咋咋地!也许这个曹花原本就是个闷头闷脑的孩子,平日也没人答理,所以卢氏两口子根本没注意自己的女儿已经换了魂。

  第二章 认现实生活日艰难

  三年过去了,林赛玉渐渐认清了现实,现在是北宋神宗,熙宁七年的秋末,十方村是一个小山村,有二十几户人家,总共十几亩薄田,主要种些麦豆。

  林赛玉下地做农活研究过这些粮食,品种劣质,她的心凉了很多,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去哪里得到良种?至于说最基础的条件,土地,自己家只有三分薄田,做庄园主?做梦去吧!谁让她出身低微偏又是个女儿,运气好有人家能看上她力气大能做活娶了,运气不好就被卖为奴,一想到这些,林赛玉就觉得浑身冰凉,但并没有寻死的心思了,看着曹三郎与卢氏,觉得将来真嫁给一个村人也不错,凭着她的能力,日子一定会好过。

  为了塑造好能嫁人的好形象,林赛玉决定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吃苦耐劳的好村妇。

  三年来林赛玉在卢氏的呵骂下,没有任何怨言的打水劈柴洗衣做饭带弟弟,从一睁眼就忙到天黑,如果不是她自小就过惯这样的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能熬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成为成功人士的目标渐渐淡化,今年经历一场荒年,村里的人死了一大半,能活着就是林赛玉最大的目标。

  曹三郎会些木匠手艺,农闲时会进城打小工,家里的条件在村里算是好的,但也只能保证大家饿不死,至于说吃好,鉴于现实条件,只能靠林赛玉自己解决了。

  一家人吃过早饭(一日两餐),林赛玉乖巧的收拾碗筷去井边洗刷,一面听曹三郎跟卢氏说话,金蛋歪歪扭扭的趴在暖洋洋的墙角,玩林赛玉前些日子给他捏的泥人。

  “姐儿又长高了,该做一身棉衣,哥儿的鞋子也小了,我娘病又犯了,我那挨千刀的哥也不管,我怎么也得去看看…我肚子这一个算起来也有四个月了,哪个也得花钱。”卢氏皱眉一样样算着,手里的活不敢停,不时拿针去头上蹭蹭,“这针也不中用了,你进城回来记得买套新的。”

  曹三郎蹲在门槛上,在断了脚的木凳上捶打,一面恩恩应着,等卢氏不说了,咽了咽唾沫,“明儿就该咱们给娘送饭,你可别忘了。。。”

  他的话没说完,卢氏嗨了声,瞪圆了眼,将手里的活计一扔,“怎么明儿就该咱们了?这里里外外老二家少多少天?当初分家你娘偏着小的,怎么现在不偏了?”

  一听她这话,曹三郎立刻背起木匠工具走出家门,林赛玉麻利的放好碗筷,抓起破筐扔下一句“我捡柴去了。”跑出家门,远远的听到卢氏依旧在破口大骂,骂的对象就是曹三郎死了爹以及活着的娘,还有住在村西的弟弟,听起来卢氏当年受了婆婆的气,分家好像也不满意,一直怨恨着,逮到机会就骂个不停,这种情况下,遭殃的只能是林赛玉,所以她立刻躲出去。

  慢悠悠的晃到村口,就见一个男孩子,穿了件破袍子,正蹲在篱笆墙边晒野菜,见到林赛玉过来,笑嘻嘻的站起来。

  “小花,小花!”他招招手。

  林赛玉翻翻白眼不去理他,,这个名字从他嘴里喊出来,越发的恶心,但他依旧喊个不停,只得一瞪眼道:“喊什么!”

  “又去逮鸟?带上我吧。”他笑着说,手在衣服上摸了摸。

  “呸,别以为我还上当!不许你跟着我啊!”林赛玉一听立刻冒火,这个孩子叫做刘小虎,不是他们村子里的人,去年跟着寡母过来的,买了这户没人住的房子,说是从北边辽国那逃来的,又给了里长一些好处就在这里落户了。

  从模样上看,刘小虎今年也不过十三四岁,脸上整日洗不干净,独有两只大眼格外有神,个头比林赛玉稍高些。

  他们一家很少出门,靠着刘大娘做些手艺活为生,每月进趟城,换买吃食,跟村里人没什么来往。

  本来像林赛玉这样喜欢独来独往满野地跑的孩子跟他们更没交集,但有一天看到刘小虎被村里几个孩子按住了打,刘小虎涨红了脸忍住眼泪的样子,让林赛玉想到了自己的弟弟,便仗义的上前喊跑了那几个孩子,从此之后,刘小虎总是冷不丁的在她身旁冒出来,尤其是在她用框扣麻雀吃时,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只要她一支好框,刘小虎就会幽灵般在一旁露头,被林赛玉用土块打了好几回,依旧阴魂不散。

  “小花,你为什么总喜欢吃麻雀儿?”刘小虎对林赛玉的警告丝毫不恼,依旧笑嘻嘻的说话。

  “废话,饿呗。”林赛玉白了他一眼,再一次恶狠狠的说道,“别再跟着我。”

  刘小虎将两只手揣在怀里,慢悠悠的说道:“小花,你要是饿,到我们家吃个饼子吧,你别小看这几只麻雀,你吃了它,就等于吃了半亩地的麦子。”

  林赛玉听到他前几句话时,准备不再理会他,但听到最后不由愣了愣,饶有兴趣的打量那孩子几眼,关于鸟类对农作物的影响她这个农学硕士生自然知道,只是没想到眼前这么一个孩子竟然也有这样的心思,真是难得。

  他们说这话的时候,刘大娘从屋子里走出来,端着活计准备找个暖和的地方坐,看到林赛玉站在门口,便笑了笑招呼道:“花姐儿,又去拾柴啊。”

  刘大娘今年也不过三十岁左右,慈眉善目,穿了件旧的短襟,露出里面蓝布印花地的裹裙,走到门口的大石头上,先铺上个厚垫子坐下来。

  这个妇人面色微微憔悴,衣饰穷困,但林赛玉看来她一举一动跟这里的农妇不同,似乎透着那么一股书香气。

  也许是出身于富贵人家吧,富贵人家破落的也很多,尤其是这几年,林赛玉曾听到村里来的货郎说,京城里的一个大相公推行什么制度,弄得好些富人都破财卖地,所以今年才闹了“天变”,幸好官家及时处置了那个大相公。

  中国的历史太博大了,可怜的林赛玉上学时为了应付考试总是背了前边忘了后边,到最后基本上什么细节都没记住,所以她既搞不清现在的时代,也就没理由知道未来的动向,咬了几天手指头也没想出此时的官家是宋朝那个皇帝,大相公是谁,自然也做不成具有金手指能力的成功人士。

  “大娘子。”林赛玉问个好,便接着走,刘小虎在身后跟了几步,喊着小花,她只好回头瞪了他一眼,低声说道,“我晓得了!不吃了!”

  刘小虎跟她斗了一年,第一次听她说这样的话,便收住脚欣慰的看着她笑了,林赛玉丢给他一个白眼跑了。

  午后的阳光正是最好的时候,此时村外的地里荒草一片,视线很开阔,不远处的丘陵清晰可见,林赛玉喜欢到野外来,她是个馋嘴的人,见到什么都想吃,农村人习惯端着碗在街上吃饭,小时候爹娘从来不敢带她在饭点出门,林赛玉盯着别人饭碗的样子让林家爹娘丢尽脸面。

  随便捡了几根柴,林赛玉找到一块破瓦片,先是感叹一番这要是带回现代,那可是能换真金白银的宝贝,接着趴在斜坡上挖菅草根,抹掉泥,一节一节的放到嘴里嚼,就像吃甘蔗一样的细甜。

  来到这里三年了,林赛玉苦中作乐,守着这块未经破坏的自然,一年四季零食不断。

  土地被日光晒得热乎乎,躺在上面林赛玉眯起眼睛想睡觉,四周叽叽喳喳吃草子的麻雀让她翻身而起,楞楞的看着那群欢快的肥嘟嘟的鸟流了半日口水,终于压下了吃的念头,算了,还是找机会说服卢氏给她养条狗吧,这样就有机会逮兔子了。

  嚼着越来越淡味的草根,愣神的林赛玉想起了自己的亲人,鼻子有些发酸,幸好给家里盖起了新房,弟弟跟着自己也学了不少知识,果园一定能打理好,这样一家人的生活算是有了保障,也算是她做女儿的尽到孝心,老爹一向不喜欢她,知道自己死了,也许不会那么伤心吧?

  林赛玉的眼泪掉下来时,路上传来行人的声音,她好奇的看过去,只见是两辆青布马车,旁边跟着四个壮年男子,一看穿戴就是富贵人家,行色匆匆。

  “小娘子!”看到她,其中一个大声喊,声音里带着几分焦急。

  第三章 初相逢因善结缘

  林赛玉愣了愣,四下看了看确信是在喊自己,便站了起来,林赛玉还从没有出过村子,除了闹饥荒那年她很少见外人,十方村地处偏僻,很少有人来,所以她好奇的有些激动的看着这些人,等到车帘子掀开,跳下一个人之后,她竟然不自觉的走近几步,想要看清那个人。

  那人停在路上,远远冲她拱了拱手:“这里可有大夫?”

  大夫?林赛玉摇摇头,他们停下来时她听到了一辆马车里传出来呻吟声,是个女子的声音,似乎很痛苦。

  那是个年轻的男人,大约二十出头,穿着件青皂衫,身形俊俏,林赛玉被日光晃得看不清他的面容,忍不住走近前,这男子眉眼清秀,跟林赛玉日常见的那些村人不同,看上去文质彬彬,让人心生喜欢。

  随着他掀开帘子下车,车里妇人的呻吟声越发清晰,还伴着一人嘤嘤哭泣。

  “小娘子,这里离城还有多远?”他站定,一脸忧色的看着林赛玉问。

  林赛玉挠挠头,再次摇摇头,众人看到她一脸痴像,又是一问三不知,只当是个傻村姑,叹了口气,忙忙的要催马急行。

  “少爷,夫人不好了!”一个整齐的小女孩掀开帘子,大叫起来,哭的涕泪四流。

  “慧娘!”少年听了,抢到车上,四周的人也围了上去。

  “这可怎么说,马蜂咬了竟这样厉害?!”赶车的伙计跳下来,跺着脚喊,车上喊声哭声乱作一团。

  马蜂?林赛玉晒然失笑,这时节是马蜂做窝的时候,也是伤人最狠的时候,忙扯住站在最外的一人说道:“这倒不怕,我告诉你一法。”

  那人正是心里焦乱,哪里听得进她这个傻丫头的话,甩手就要推开她,偏被车里的少年听到了,病急乱投医,当下跳出来:“这孩子生在这里,最熟悉不过,你且说来我听,如能治好,我好好谢你。”

  这个人面上焦急,但行动依旧稳妥,可见是出身不是一般的小户人家,林赛玉从来没跟这样的男子打过交道,她本就不注重打扮,来到这里之后更是没了条件,几乎是几天不洗一次脸,四周人人都是如此,她也不觉得怎样,乍一见到这样干净的外人,突然觉得自己有些粗鄙,心里就有些尴尬,打死也不敢跟这人说出那个偏方,想了想招手叫那个正在哭的小丫头,小丫头不明所以,但救主心切忙走近她。

  林赛玉见她形容虽小,穿着不凡,不由再一次感叹自己没有穿越在富贵人家,这一比自己越发显得粗鄙。

  那小丫鬟一走近她,就觉得一股土腥味扑鼻,下意识的就要掩鼻,林赛玉看到了越发尴尬,忙贴近她耳边说了句话就站开了。

  “这。。。?”小丫鬟听了脸色大变,又羞又急跺脚道,“哪有这样的事!”

  林赛玉耸耸肩,说道:“日常我们都这样,你若不信就罢了。”说着捡起地上的柴筐,看天色不早,慢慢的向村里走去,远远的回头看了眼,见那些人还停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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