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浮生寄流年百度云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晴空蓝兮作品浮生寄流年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一秒钟记住本站,书农的拼音(shunong.com)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她看到他。只是远远的一眼,便犹如万箭穿心,连呼吸都变得费力。

一周后,律所新招的实习生正式报到上班。

赵小天被指派给南谨当临时助手,跟阿雅进行工作交接。谁都没想到,这样一个外表高高大大的运动型阳光男孩,工作态度却是十分认真细致。阿雅交代的每件事他都详细地记在笔记本上,如果遇上不懂的地方,便立刻谦虚地向阿雅请教,令阿雅对他赞不绝口。

临走之前,阿雅去南谨那里汇报,忍不住连连感叹:“赵小天太棒了。素质高,学习能力又强,估计在学校也是学霸级的吧?”

“应该是。”南谨还记得他的简历,上面记载的各项成绩和荣誉确实很辉煌,是个学习与运动俱佳的优等生。

“咦,对了,回头我得问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正好把我表妹介绍给他认识认识。”

南谨笑了一声,看着电脑屏幕眼皮都没抬,直接断了阿雅的念想:“用不着你操心,人家有女朋友了。”

“真的?”阿雅觉得奇怪,“可是,南律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可惜南谨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倒是等到赵小天正式接替助手之职后,某天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南谨忽然问起来:“你不在沂市念书,为什么会来这里找实习工作?”

赵小天停下筷子想了想,难得笑容有些腼腆:“我女朋友是沂市人,她暑假要回家,非拖着让我过来实习。”

大约他是真的很宠她。南谨想起之前的两次偶遇,也不禁笑了笑:“你今年开学就大四了,明年毕业后,考虑过要去哪里发展吗?”

赵小天摇头:“暂时没太多想法,只是想在开学后努力考证,等把证拿到手了,去哪里其实都无所谓吧。”

这倒是句大实话,只要有了资格证,以他自身的条件,在哪里工作都不会太差。只是这本证太难考了,每年的通过率都那么低,就连赵小天这种素质优异的学生,都不得不下苦功认真准备。

对实习生而言,事务所里的工作琐碎又忙碌,即便如此,南谨还是给赵小天留了一些空闲时间,让他可以备战大四上学期即将开始的司法考试。

为此赵小天十分感谢她,周末特意发出邀请,想请她参加一场生日Party。

南谨原本是要婉拒的,结果赵小天却说:“这是我女朋友菲菲的生日会。我们本想单独请你吃饭,可又怕那样你更加不肯来了。”他语气诚恳:“南律师,其实我女朋友也是学法律的,她特别崇拜你,有好几次想来律所偷偷看一看,都被我给拦住了。这次也是她让我来请你,说无论如何也希望南律师能到场,哪怕待五分钟就走也行。”

见南谨还在犹豫,他双手合十,做了个拜托的手势,苦笑道:“你知道吗,她说今年不需要我买什么生日礼物,只要能把你请到场,就算是最好的礼物了。你看,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这项光荣的任务我说什么都得完成啊!不然她肯定又要生气了。”

或许是职业敏感,南谨注意到他话里的关键词,饶有兴趣地问:“她经常生气吗?”

“经常啊。”提起这个,赵小天仿佛有一肚子苦水,浓浓的眉毛都皱起来,无奈而又宠溺地说,“她还像是没长大呢,特别需要人哄的。”

“年轻女孩子本来就是要哄的。”南谨说,“好吧。能不能告诉我,她喜欢什么东西?我总不能空手去吧。”

虽然赵小天一直推让,南谨第二天还是去商场挑了份生日礼物。

是个Kitty造型的项链挂坠,某珠宝品牌今年的特别纪念款。送到寿星的手里,让寿星又惊又喜。

“是你告诉南律师我喜欢Hello Kitty的吗?”孙菲菲问赵小天。

“我没说过啊。”赵小天也觉得奇怪,转头看向南谨。怎么就这么巧,南谨送礼物的眼光真是一流,像是早就知道孙菲菲是“Hello Kitty控”似的。

南谨这时才说:“其实我之前见过你们。”

孙菲菲瞪大漂亮的眼睛,有些诧异:“在哪儿?”

赵小天也觉得不可思议:“真的吗?可是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一次是在机场,另一次也是偶遇。两次我都看见你的包上挂着不同的挂件,但都是Hello Kitty的。”

这只是一个小细节,被南谨无意之中注意到并记下了。如今她送了件合适的礼物,宾主尽欢。

其实如果不是孙菲菲,她几乎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也拥有过一个Kitty的公仔。

那是一个巨大的、一人多高的公仔,在很多年前的一个中午,被快递拿大箱子装着直接送到门口。她一个人搬不动,幸好沈郁他们也在家,一起帮忙拆开包装,结果发现里面竟然装着一只大型的Hello Kitty。

她还记得当时那些男人脸上的表情,一个个都像看什么珍稀动物似的打量她。

而她也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她从来不喜欢这种东西,更加没有收藏公仔的习惯,如此规格的公仔显然已经是定制级别的了,除非是发烧友,否则谁会去买?

余思承摸着下巴,看看眼前的庞然大物,又看看她,像是第一天才认识她似的,半晌后露出一副刮目相看的表情:“嫂子,想不到你童心未泯。”

站在余思承身边的程峰也是跟了萧川多年的人,倒是一副见惯不怪的样子,反过来取笑余思承:“你的那些小女友们不也都喜欢这些玩意儿吗?这有什么奇怪的。”

只有沈郁双手插在裤袋里,自始至终不发表任何评论。他勾着唇角打量着那个可爱度爆表的大家伙,英俊的脸上泛起一抹隐约的笑意。

她纳闷极了,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处置它,结果余思承偏偏火上浇油,“好心”地问:“要不要我们把它抬到楼上卧室去?睡觉的时候抱着肯定很舒服。”

她气得瞪他一眼,随即恍然大悟,下意识地转头去看二楼。

二楼主卧的门紧闭着,显然那人还在里头睡午觉。她噌噌噌地跑上楼梯,推开门。因为没开灯,又拉紧了窗帘,室内光线十分昏暗。

她三两步走到床边,将床上的人摇醒:“那个东西是不是你买的?”

“什么?”高大的男人翻了个身,眼睛没有睁开,一贯清冽的嗓音因为睡意而微微低哑。

“那个毛绒玩偶,是不是你买的?”

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出别的可能。

“是啊。”他仍闭着眼睛,停了一会儿才又问:“喜欢吗?”

她吃惊得要命:“真是你买的?买来干吗?”

“废话,当然是给你的。”

似乎是嫌她太吵,他终于彻底醒过来,翻身坐起半靠在床头,微一扬眉看着她:“我送你礼物,你难道就不能让我安静地睡一觉吗?”

可是,这算什么礼物?她觉得莫名其妙。

Hello Kitty与萧川……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根本不和谐,也不是他一贯送礼的路数。

“你最近缺钱吗?是不是破产了,手头紧张?”她只好故意这样猜测。

脸上还带着睡意的英俊男人没回答,只是再度挑了挑眉,仿佛对她的问题很感兴趣。

她说:“你平时可都是送我首饰、珠宝、跑车甚至房子。要不是缺钱缺得厉害,也不至于突然换了风格吧?”

谁知他听完也不着急,深沉似海的目光淡淡地掠过她,慢条斯理地提醒道:“看来你是健忘了。上个月难道不是你在跟我抱怨,觉得我以前送的礼物都太俗气了吗?”

她怔了一下,再一回想,似乎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那天他们因为某件小事起了争执,她气极了,随手抓起桌面上的一条项链扔向他。项链是他新送的生日礼物,还没戴过几次,就被她当作泄愤工具扔出去。

他一把接住项链,不动声色地放到一旁,脸色虽然微微有些沉,但也似乎没兴趣与她计较。

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堆上,对方的态度让她有气无处撒,想来想去,便只好拿这些无辜的礼物做文章。她说:“除了钻石还是钻石,要么就是车子、房子,一点创意都没有,俗得很!贵有什么用?我宁愿收到便宜却用心的礼物……”

就因为她在盛怒之下说过那样一席话,结果他就送了个巨型公仔给她,仿佛当她是十六七岁的少女,还喜欢这种东西。

“是你说要便宜又用心的礼物。其实我没太多经验,这个主意是沈郁出的。他说女人都爱那只扎着粉色蝴蝶结的猫。”

萧川微微眯起眼睛打量她,最后唇边终于浮现出一丝笑意,悠悠地得出结论:“可是你的反应告诉我,其实相比起来,你还是觉得钻石更好。”

所以直到最后,她都不能确定,他当初送那个礼物是真心诚意想要投其所好,还是在存心戏弄她。

转眼间这么多年过去了,南谨也惊讶自己的记忆力竟然如此之好,只是一个Hello Kitty,就能令她回想起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确实只是一件小事,那些零碎而又久远的记忆很快就被冲散在生日Party的欢乐气氛里。

孙菲菲比赵小天低一个年级,又是从小提早上学的,性格开朗单纯,倒不太像是沉闷严谨的法学院学生。孙菲菲爱玩爱闹,晚上请来一帮好朋友,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女,聚在一起吃完饭又约着一起去唱歌。

南谨有许多年没这样闹腾了,一时适应不了,可又拗不过赵小天和孙菲菲的盛情邀请,只得答应去KTV里坐一会儿再走。

这群年轻人的酒量一般,但个个玩得都很High,酒也喝了不少,最后几个人抢一只麦克风,站在沙发上又蹦又跳,把所有的歌都唱得荒腔走板。

头顶无数盏射灯旋转明灭,光影陆离间,音响震耳欲聋,说句话都要凑到近前大喊才行。南谨实在不习惯,好不容易才在扎堆喝啤酒的男生群里找到赵小天,跟他告辞。

赵小天晚上喝得有点多,脸颊红红的,舌头都打结了,却还记得女朋友的嘱托:“……南律师……你是菲菲的……偶像,你怎么能先走……”

南谨直起身环视一圈,没见到孙菲菲的人影,想必是去了洗手间。

她又安抚了赵小天两句,拎起手袋出了门。

门内门外仿佛两个世界。

走廊上铺着吸音地毯和墙贴,只能听见最近的包厢里传出极微弱的歌声,着实安静不少。

这家KTV位于市中心,装潢和音响设备极尽奢华,消费也不低,所以服务特别好,又直又长的走廊上,每隔十余米便站着一位服务生,似乎是专职为喝醉酒的客人引路的。

南谨在他们的指引下直接乘电梯下到一楼大堂。

电梯门刚一打开,就有两个人你推我搡地冲进来,她躲避不及,被其中一人的手肘撞到,只得顺势退回轿厢里。

进来的这两个男人满身酒气,大约是刚从别的地方转场过来,脚步不稳,互相勾搭着肩膀,嘴里还说着醉话。

南谨想出去,却被这两座铁塔一般的身形挡住路,只得说:“麻烦让一下。”

他们不约而同地转头看过来,似乎这才注意到她。先前撞到她的那个男人身材高大壮硕,眼睛都喝红了,目光迷离地扫向她,却仿佛陡然一亮,咧开嘴盯住她直笑。

“……哟,这妞长得真好!”

因为距离近,他一开口,浓烈的酒气直冲到南谨面前,令她下意识地皱了皱眉。

对方却似乎毫无察觉,目光仍旧牢牢锁定在南谨身上,肆无忌惮地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一手拍拍同伴的肩,语调轻浮:“来这里几十回了,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的货色。”

那同伴也嘿嘿地笑,干脆直接问南谨:“小姐贵姓啊?新来的?以前从来没见过你。”

南谨的表情渐渐冷下去,她一言不发,看准了这两个男人与电梯门框之间的一个细窄空隙,微微侧身快步挤了出去。

结果没想到他们也紧跟着追出来,其中一个人还伸手去拉她。

她的手腕纤细,肌肤细滑,那人触及时只仿佛握到一方温凉润滑的美玉,又仿佛是最细腻的瓷器,又滑又凉,令他下意识地怔了怔,随即便将手指收得更紧。

南谨大怒,沉声斥道:“放手!”

对方却不为所动,反倒像是在欣赏她生气的样子,轻浮地赞美:“人美声音也好听。走,跟我们上楼唱两首歌。情歌对唱嘛,哥哥我都拿手!”

陌生的掌心紧贴住她,甩都甩不开,那股灼热黏腻的感觉让南谨极度反感。她不再作声,只是突然回身扬起另一只手,速度极快地掴过去。

一切发生得太快,男人显然没料到,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挨了一巴掌。虽然力道并不重,但在这样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他顿时觉得脸上一阵火辣辣的。

疼倒在其次,丢脸才是关键。

自己这样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一个年轻女人当众扇了巴掌,在他看来是前所未有过的事。

“你他妈敢打我?!”已经喝得七八分醉的男人又羞又怒,恨得咬牙切齿双眼通红,一手抓住南谨的手腕用力举到半空,另一只手也打算如法炮制,还南谨一个巴掌。

只是手刚抬起来,就被人从身后不轻不重地扣住,一时之间竟动弹不得。

“你管什么闲事!”他的同伴气急败坏地呵斥,正准备出手教训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却在扭头看清对方脸的同时猛地噤了声,隔了半晌才结结巴巴地叫了声:“……沈先生。”

场面仿佛在一瞬间静止了。

略带慵懒的低沉嗓音在男人的脑后响起来:“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应该对女人动手。”他的语调甚至有些轻松随意,像是在和对方聊天气,“现在请你放开你的手。”

他指的是抓住南谨手腕的那只。高壮的男人早就变了脸色,僵着脸把手松开,然后才回过头勉强笑道:“怎么这么巧,沈先生您也在这儿。”

沈郁将双手插回裤袋中,漫不经心地瞟了对方一眼,随即便把注意力转移到南谨的身上。

她穿着样式简洁的黑色连衣裙,娉娉立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砖上。

挑高的大堂屋顶射下满天星似的璀璨灯光,盈盈落在她的四围,映在地上犹如细碎的星海。而她就仿佛站在这一片星海里,明明连妆都没化,脸上也淡得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却偏偏惊艳得叫人窒息。

隔着这样近的距离,沈郁不动声色地打量她,直到她终于抬眼看过来。

他这才看清她的眼睛。仿如深褐色的琥珀,清亮莹润,眸底有光,像是泠泠水光,又像是映着此时满天细碎的灯光,所以才会那么深、那么亮,直直摄进人心里去。

在这样的一瞬间,沈郁心头灵光一闪,忽然觉得不需要再去问她的姓名了。

他认出了她。

这张美得令人惊艳的脸孔,他曾在请人偷拍的照片上见过。

而这双眼睛……就像余思承说的,这是秦淮的眼睛。

这个叫南谨的女人,她有一双和秦淮一模一样的眼睛。

上回只是看了几张偷拍的照片,远远不如今晚见到真人的震撼大。沈郁突然来了兴致,扬扬手做了个手势,示意旁人将那两个碍事的醉鬼带出去,自己则再上前两步,离南谨更近了些。

南谨看他走近,面上神色未动,只是语气诚恳地道了声谢。

“举手之劳。”沈郁目光一转,向下落到她的手腕上。

凝脂般光滑的肌肤上,红色瘀痕显得尤为刺眼。

他停了停才又半开玩笑道:“这种地方环境复杂,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士不应该单独出入。你看要不要打电话叫个朋友过来接你?”

“不用了,谢谢你的提醒,”南谨一刻都不愿多待,“我到外面打车回家就行了。”

沈郁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是站在原地微笑着目送她。

南谨转身的时候想,这个地方恐怕自己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只可惜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她的身体就僵了僵。

就在这个时候,恢宏气派的大门口走进来一行人。

门外是深沉无边的夜色,门内却像是另一重世界。

这个世界斑斓璀璨、灯火辉煌。无数光束从天而降,那些细碎的、星星点点的光影落在地面上,天与地交相辉映,仿佛连成一片小小的银河。而她置身在这片银河里,看着那道隔开黑暗与光明的大门,看着那群远远走过来的人,恍惚间只以为自己就这么漂了起来。

其实并没有。她还直直地站在那里,怎么会漂?可是双脚却犹如踩在棉花上,脚下那样轻、那样软,她甚至觉得一阵眩晕。

她不敢迈步,甚至不敢擅自动一动,只恐怕自己稍稍一动,就会因为站不稳而跌倒。

而在这片明亮辉煌的灯火中,那个人如众星捧月般地出现,像是在一瞬间吸走了所有的光源。

她远远看着他走来,周围的一切人和物就都褪成了暗色的背景,就只有他,哪怕隔得还很远,依旧可见清晰锐利的眉目。

她就这么立在原地,静静地看他从门外的台阶上出现,看他一路接受所有门童和服务生的弯腰致敬,看他被众人簇拥着,神色疏淡地大步走来。

他的头发比以前短了,整个人更显得清俊挺拔,又或许是真的瘦了些。除此之外,好像一切都没变。

他的脸,他的眼神,包括走路的姿势,一切的一切,都像是还在昨天。

原来那些记忆并没有被时间碾轧成齑粉,相反,在重见的这一刻,记忆中的那些画面清晰得仿佛锋利的刀片,只需要极轻地一划,就能将已经愈合的伤口割得血肉模糊。

南谨闭了闭眼睛,才暂时止住了那阵莫名袭来的强烈眩晕。

原来是这种感觉……她想,原来再次见到他,竟是这样一种感觉。

被记忆这把刀割裂的地方,疼痛瞬间浸入骨髓,只仿佛浑身的血液都被抽干了,只剩下一具冰冷的躯壳,立在这光鲜亮丽之所。

曾经烈火焚身的痛苦,曾经无数次皮肤、骨骼修补的痛苦,每一次都令人痛不欲生,每一次却也都及不上这一刻。

她看到他。只是远远的一眼,便犹如万箭穿心,连呼吸都变得费力。

整个一楼大堂这样宽敞,可是通往楼上的路却只有这一条,电梯也在这边。南谨看着迎面而来的一行人,终于微微垂下眼睫,迈开脚步走向大门。

就在双方擦身而过的时候,有人突然不轻不重地“咦”了一声。

那是余思承的声音。

“南小姐?”他叫道。

他本来是跟在萧川身边的,这时候突然停下来,引得其余几人也纷纷朝这个方向看过来。

南谨心头微微一跳,甚至不需要回头,也能感觉到那道熟悉的目光,似乎正在漫不经心地打量着她的背影。

偏偏余思承正好站在她面前,挡住了去路。他轻松随意地跟她打着招呼:“南小姐,这么巧。你这是准备走了吗?”

仿佛是为了在慌乱中寻找一点依靠,南谨的手指下意识地捏紧了皮包,脸上却神色如常,淡笑一下:“余先生,你好。”

她的嗓音有些低,低缓柔和得像是一面平静的湖水,与过去早已经大不相同。其实因为职业的缘故,她连口音都变了,再也不是曾经那般软糯绵顺的腔调。

可是即便如此,萧川的注意力仍旧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

他站在她的斜后方,旁边还有人在跟他交谈,他却好像完全听不见,只是微微皱起眉,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这个女人正在和余思承说话。她站得很直,背脊很挺,柔顺的黑发垂下来刚刚超过肩膀。因为皮肤白皙,黑色的裙子似乎与她格外相称,整个背影显得纤细优雅。

垂在身侧的手指在瞬间猛地收紧,连萧川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大步走了过去。

他走过去,直接停到了她身边,直到真真切切地看清楚那张脸。

一张十足惊艳的面孔,却也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左边胸腔里急速跳动的感觉仍旧没有退去,那种窒息般的感觉从心口持续蔓延到四肢,他知道自己此刻的脸色一定难看极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愕地目睹了他的失态,他却置若罔闻,只是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个女人。他深沉的目光在这张陌生漂亮的脸上来回搜寻,妄图找到一星半点熟悉的痕迹。

他想自己一定是疯了。只是方才那样随意的一瞥,仅仅是一个背影而已,他竟然会以为见到了秦淮。

他一定是疯了。这么多年过去,只是一个背影,竟然会让他立刻想到她。

其实他知道,秦淮早就不在了。

她死于五年前那场车祸的爆炸中,不会有半点生机。

如今这样近的距离,他才看到那双和秦淮几乎完全相同的眼睛,心脏再一次急剧收缩,全身血脉都仿佛变得僵硬冰冷。然后,他就听见她问:“有事吗?”

声音不同。

她正惊讶地微微抬眼看着他。

眼神也不同。

她不是秦淮。

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旁边有人叫了声:“萧先生。”同时递来一部手机,“有个紧急电话。”

他沉默片刻,目光才终于松动了些,再度深深看了她一眼,然后便顺手接过电话,走到一边去听。

南谨离开的时候走得并不快。她的步伐很稳,但或许是因为错觉,仿佛身后那道审视的眼神始终紧跟着她,犹如锋利的箭直直穿过心脏,让她连呼吸都变得凌乱不堪。

她想起安徒生的美人鱼,用旧日的尾巴换来新生的双腿,于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

坐上车后,她才觉得腿软,犹如飘浮在云端找不着方向。

很久之后,她听见前排司机耐心地重复问:“小姐,您要去哪儿?”

南谨缓了缓神,报出个地名,同时给南喻拨电话。

“你在家吗?我现在过去。”她说,“今晚我想住在你那里。”

这个时候,沂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今晚是林妙做东,一群人正在包厢里喝酒唱歌打麻将。萧川坐在牌桌上打了两圈,便将赢来的钞票扔给余思承,说:“你来打,我出去抽根烟。”

其实这房间里烟雾缭绕,干吗非得出去抽?但余思承没敢多话,只是帮忙递过香烟和打火机,自己则当仁不让地往空位上一坐,搓搓手,一副准备大杀四方的样子:“你们几个今晚钱带够了没有?不够的把卡拿出来也行。”

程峰坐在余思承的对家,嘴里叼着半截香烟,默不作声地瞥他一眼。一直等到萧川离开了,他才一边看着自己的牌面,一边淡淡地问:“哥今晚怎么了?好像有点不大对劲吧。”

他晚上有别的应酬,所以来得迟了,先前大堂里的那一幕他没见着。

余思承轻轻咳了一声,喊:“八万,要不要?不要我可吃了啊。”

这间VIP包厢在顶层,是个带阳台的套间。关上阳台门,便几乎隔绝了屋里所有的喧闹声。

这个城市里伫立着丛林般的钢铁建筑,此刻已被万盏华灯点缀。远望过去,无边无际的黑色夜空布满繁星,琼楼玉宇也不及人间繁华。

萧川站在栏杆边,拨动打火机。顶楼风大,他背过身去,用手拢着试了好几次,才终于将烟点燃。

阳台上没有开灯,他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黑暗中。烟草甘洌的气息滑进肺里,他猛吸了两口,才缓慢地吐出来。

风穿过阳台,一下子就将烟圈吹散了,甚至将他的衣角吹得猎猎作响。这两天有次台风在附近城市登陆,沂市也受到了影响,漫天乌沉的黑云正从头顶缓缓滚过,似乎即将带来一场巨大的暴风雨。

萧川只觉得头疼。

他整个晚上都在抽烟,或许是真的过量了,所以此刻太阳穴隐隐作痛。但他没有停,很快就又将一支烟抽完了。

就在他准备再次摸出烟盒的时候,身后传来开门声和脚步声。

萧川没回头,那人慢悠悠地走到他身边站定,闲聊似的汇报:“林妙喝醉了,正在里面又哭又笑地发酒疯呢。”

萧川听了却不置可否,甚至都没应一声,只是问:“你下个月去澳门的事准备得怎么样了?”

这些年,他把各项业务分别交给他们几个人打理,自己已经很少过问这种事了。沈郁不由得转头看他一眼,才答:“澳门那边都已经联系好了,下个月三号我会飞过去,见面再谈具体合作细节。”

“嗯。”萧川不再说话。

他不说话,沈郁便也默不作声,陪他站在昏暗的阳台上。

风呼啸而过,卷动着乌云,对面数幢大楼里却是万家灯火,依旧宁静祥和。

萧川看着那些星子般的灯光,眉目沉郁微敛,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半晌后他才转过身准备进屋,同时淡淡地交代:“我先回去了,你让他们慢慢玩。一会儿找个人把林妙送回家。”

“哥,”沈郁在后头叫住他,似乎是犹豫了一下才诚恳地劝说,“回去早点休息吧。少抽点烟,我看你今晚脸色不大好。”

萧川听了眉峰微扬,嗤笑一声,语气中有玩笑似的讥嘲:“你今晚也挺反常的,像个女人一样,管得真宽。”

沈郁无所谓地耸耸肩,配合着半真半假地抱怨道:“难得关心一下,您好歹领点情吧。”

萧川淡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先行离开了。

他晚上滴酒未沾,自己开着车穿过市区最繁华的街道,很快就上了绕城环线。

这条环线建成已经十余年了,路不算宽,高峰期时常常堵得水泄不通。幸好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几乎没什么车,只剩下路灯孤零零地亮着,投下一个又一个浅黄的光圈。

萧川的车开得很快,进隧道的时候也没有减速,出了隧道就是旧城区了,他从最近的那个出口下去。

老式街道又窄又长,凌乱地纵横交错着,仿佛一张巨大的灰暗蛛网。沿街的那些小店铺早就拉上了卷帘门,路上光线很暗,路面也不太平整,多数是长年累月被车辆轧出的坑坑洼洼。

他从一条街穿行到另一条街,有的岔路口连交通指示灯都停了,只剩下闪烁的黄灯起着警示作用。

路线有些复杂,因为那栋房子在城区的深处。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几条小路都被改成单行道了,他没什么耐心,即便发现了,也索性直接逆行过去。

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有了变化,可又似乎什么都没变。萧川甚至不需要仔细回忆,仅仅是凭着身体的本能,就能找到他的目的地。

最后他终于将车停下来。

眼前是一个老旧小区,占地不大,小区里只有三栋楼。楼与楼之间挤挤挨挨,仿佛是伫立在黑夜中的三只巨大的火柴盒,楼的外墙又灰又暗。

夜已经这样深了,只有零星几户人家的窗口透出一点灯光。

小区外的路边停着一长溜儿的私家车,占据了整整一条车道。萧川把车停在大铁门外,没有熄火,直接下了车。

或许是被刺眼的车灯和轰鸣的引擎声吵醒,看门的保安老头揉着惺忪睡眼探出头来查看。

老头在这里看了七八年的门,虽然上了年纪,记性却很好。他借着门口的路灯,好半天才看清萧川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吃惊,连忙走出来打招呼:“萧先生?”

萧川点点头:“王伯,你好。”

“哎呀,真的是你!”老头惊讶地说,“你都有好几年没来过啦。”

萧川没作声,只是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盒,递了一根烟过去。老头却连连摆手,笑道:“肺不好,去年就戒了。”

萧川也没勉强,身体靠在车门边,自顾自地点燃香烟。他刚吸了两口,就听老头继续说:“你又来找秦小姐?可是她已经搬走很久了,那屋子都空了好多年了。”

“我知道。”萧川微微垂下眼睛,看了眼指间那点猩红的火光,才又淡淡地说:“你先进去休息吧,我在这里待一会儿就走了。”

他站在车边抽完了一整支烟。

这时对面楼上的灯光又灭了几户。他微仰起视线望过去,灰暗的楼宇之间横七竖八地架着许多栏杆,隐约还可以见到衣物在风中飘摇。

因为是老式小区,住户们习惯在阳台外搭上长竹竿晒衣服,其实很不美观,可是这样杂乱的场景偏偏带着一种真实的烟火气息。

因为有人住着,所以才会这样乱。

漫天的黑色流云压得很低,犹如堪堪从楼顶掠过。

萧川站在路灯下,长久地凝视着某个方向。那是顶楼的一个阳台,空荡荡、黑漆漆的,找不到丝毫生气。

他的手插在裤袋里,仿佛毫无意识地握住那个小巧的金属制品。因为太过用力,掌心被尖锐地刺着,他却似乎根本没有察觉。

这把钥匙一直被他放在车里,刚才找出来,才发现已经有些生锈了。

也不知就这样站了多久,他才终于松开它,打开车门坐进去,慢慢驶离了小区。

  如果觉得浮生寄流年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晴空蓝兮小说全集指间欢颜如果没有遇见你画地为牢浮生寄流年尽在不言中薄暮晨光良辰讵可待这么远,那么近末路相逢寻爱恕爱从开始到现在一霎风雨我爱过你,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