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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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走回客厅,在洒落一地的星期天的报纸中踉跄踱步。没有比这再糟了;这已糟至极点。以前吵嘴时,有时他会尽量留点时间让她一个人待着,让她在沉默中慢慢恢复,觉得抱歉,可是这条老规矩不再管用了,而且,他还有话没说完。

她弯腰对着热气腾腾的泡沫水,他在她身后站定,保持一段距离。“你从哪里弄来的‘宝贵’?”他问道,“从哪里弄来的‘精英’?又从哪里弄来的《肯雍评论》?”

“我觉得我们最好马上住嘴,”她告诉他,“劳拉会听到的,她可能在楼上哭了。”

他摔上厨房门,走出家来,一路经过本·杜恩那夸张的花田,但在书桌前坐下后,他已无法握笔,什么也看不清。他只能把半只拳头塞在嘴中,鼻子喘着粗气,努力去理解真相已经大白。结束了。

他三十五岁,一想到将再次独自一人生活,他怕得像个孩子。

露茜也不好受。她在水池边洗完碗,将湿洗碗巾往墙上的钩子上用力一搭,钩子却从墙上掉下来,廉价的灰泥墙上露出四个可笑的小伤疤。这间凑合着用的厨房里没有一样东西好使;在整个将就凑合的家里,在这个二手的、二流的地方没有一件东西对头。

“我还要跟你说件事,”她对着墙壁恶狠狠地低声说。“当诗人就该像狄兰·托马斯,当剧作家——哦,天啊!——当剧作家就该像田纳西·威廉斯[2]!”

打记事起,劳拉·达文波特就想要个妹妹。有时候,她想,如果要她在有个弟弟或干脆什么也没有之间选的话,那弟弟也行,但她最想要、连做梦都想要的是有个妹妹。她甚至很久以前就给她取好了名字——梅丽莎——她经常跟幻想中的妹妹说上几小时的话。

“你准备好吃早饭了吗,梅丽莎?”

“还没。我还没梳好这讨厌的头发。”

“哦,过来吧,我来帮你。我最会梳打结的头发,只要一秒钟就好。喏,好些了吗?”

“啊,是的,好多了。谢谢你,劳拉。”

“不客气。嘿,梅丽莎?吃完早饭后,想不想去史密斯家?要不你就在这儿玩洋娃娃?”

“我不知道,我还没想好。我待会儿告诉你,行吗?”

“行。你知道,如果你愿意,我们也可以干点别的。”

“什么?”

“我们可以去野餐的地方,看看我们能不能爬上那棵大树。”

“你是说那棵真正的大树吗?喔,不行。我害怕,劳拉。”

“怎么会?你知道我也在那儿,如果你脚滑掉下来的话,我会接着你的。为什么你总是怕呢,梅丽莎?”

“因为我没有你那么大,这就是为什么。”

“你甚至怕学校里的那帮孩子。”

“我没有。”

“你怕的——二年级学生不过是群娃娃;人人都知道。如果二年级的你都怕,我简直不敢想象你到四年级该怎么办。”

“那又怎么样?我打赌你怕四年级的学生。”

“这可是我听过的最可笑的话了。我有时候是有点害羞,但那并不是害怕。害羞与害怕完全不同,梅丽莎,记住了。”

“嘿,劳拉?”

“什么?”

“我们别再吵了。”

“嗯,好的。但是你还没说你今天想干什么。”

“噢,没关系。你说了算,劳拉。”

还有些时候,原因不明,一连好几天或好几周梅丽莎消失不见了。可能是劳拉在想些有意思的新东西,准备告诉梅丽莎,或者在计划些新事情,要跟梅丽莎一起做;她甚至可以一半以梅丽莎的身份,小声问问题答问题,但在那些时候,她不由自主地、难为情地发现,她这是在自言自语。而且一旦梅丽莎离开,似乎再也不会回来。

劳拉九岁那年,一个温暖的九月下午,事情这样发生了。放学后,她独自待在自己房间里,仔细梳着一个小洋娃娃长长的褐发,露茜站在楼梯脚下,叫她:“劳拉?你能下来一下吗?”

她抱着洋娃娃和梳子出来,站在楼梯顶端问:“为什么?”

露茜奇怪地有点局促不安。“因为我和你爸有重要的事要跟你说,亲爱的,要跟你讨论,这就是为什么。”

“噢。”劳拉慢慢走下来,进了客厅,她开始明白这准是件极可怕的事情。

* * *

[1] 《肯雍评论》:美国著名文学杂志,学院派主流知识分子的重镇。

[2] 田纳西·威廉斯(1911—1983):现代美国才华横溢、著述颇丰的剧作家,代表作有《欲望号街车》、《热铁皮屋顶上的猫》等。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第一章

长时间分居后紧接是闪电般的离婚。露茜不知道接下来该何去何从,看来是可供选择的范围太过宽泛之故——她知道她想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都行——但好几回她私底下心存恐惧地想,其实这纯粹是惰性使然。

“为什么还留在这里,亲爱的?”她母亲在一次简短且不耐烦的拜访中问她。

“噢,我想这样合情合理,至少目前如此。”她解释说。“仅仅为了离开这里而突然来个冲动的大搬家对劳拉不太公平。我不想让她离开住惯了的地方,离开这儿的学校,离开这一切。我要等自己真正知道要什么、自己真的想去哪里后再说。同时,对于——嗯,对于反省自己、理清思路、试着做些打算来说,这里可能跟别处差不多。再说,我在这里有朋友。”

然而,等母亲走后,她想,她所说的“朋友”是什么,其实自己完全不清楚。

人们还是很欢迎她,对她关心体贴;大家似乎急于让她知道,他们还像以前她是迈克尔的妻子时一样喜欢她、一样重视她——甚至更甚于前,因为他们会更了解她。她很感动也很开心,甚至很感激——不过,问题是,她讨厌感恩这种情绪,不喜欢脸上老是挂着一副感谢的微笑。

“我真的很羡慕你妈和你继父。”一天傍晚,当他们离开哈蒙福尔斯的大房子时,她对佩基·梅特兰说,这话让佩基有点不解。这个下午他们受到殷勤款待,过得很愉快:威士忌从墙上有名的水龙头里恣意喷涌;福尔森夫妇坐在远眺山谷的大窗户边谈笑风生,看上去那么安逸诱人。

“你说‘羡慕’是什么意思?”佩基问她。

“嗯,因为他们这么——安逸,”露茜说。“他俩似乎洞察世事,多方权衡后,决定就按现在这样子过。我是说,他们生活中似乎没有任何压力。”

“噢,”佩基说。“得了吧,那只是因为他们老了。”她不易察觉地伸出优雅的手,挽住保罗的胳膊。“要是我,我宁愿年轻。难道你不是?难道有谁不这样想?”

回到梅特兰的小木屋里,佩基去准备晚餐,保罗坐在吱嘎响的摇椅里对着她,一副顾念旧情的动人神态。“戴安娜常常问起你,露茜,”他对她说。

“噢?好啊,”露茜说。她差点要说“她真是太好了”,但及时止住了自己。“她怎么样?——喜欢费城吗?”

“我觉得他俩对费城倒无所谓,”他说,“但对那儿的工作都很有兴趣。”

拉尔夫·莫林被一家名叫费城集团剧院的新机构聘为“艺术指导”;他和戴安娜结婚有一两年了。

“那好,千万记得转达我的问候,保罗,”露茜说。“我的意思是问他们俩好。”

这时,佩基拿着一个小塑料袋从厨房里出来,塑料袋里装着一两寸烟草状东西。“你抽吗,露茜?”她问道。

迈克尔·达文波特总说他讨厌大麻,他试过几次,每次都让他头脑不清,露茜也不怎么喜欢;可是现在,也许是佩基自豪地谈到“年轻”触动了她,她说,“当然,我喜欢。”

于是他们小心翼翼地卷着大麻,一起坐在那儿飘飘欲仙,炉子上肉菜都烧干了。

“这可是上等货,”佩基盘腿坐在沙发上对她说。“我们是从海角上一个朋友那里买的,不便宜,但是值这个价。我想说这附近都是些儿童村、中学城。”

佩基从黑人那里学来的这些新潮字眼、这些“村”、“城”之类的俚语极不自然,过去总让露茜恼火。不过,今晚她一点也不觉得佩基矫情,佩基样样都好:年轻鲜活的生命诚实完整。她生来就是为了嫁给保罗·梅特兰,侍候他、激励他。她是个让人嫉妒的姑娘。

“你知道吗,很奇怪,”保罗说。“我喝醉时无法作画,好多年前就发现这个问题了,但是我在迷幻状态下却可以。”所以,他只吃了三四口抢救下来的饭菜,道个歉,走进另一间房,打开房顶的灯,躲进他的画里去了。

那晚露茜只好非常小心地开车回家。她觉得明天早上她会有很多想法的——新的领悟,关于自己关于未来的好打算——可是一觉醒来,除了要叫醒劳拉做好准备坐校车外,脑袋一片空白。

有时候露茜和尼尔森夫妇一起去看电影——坐在他们中间,想到这是个多么傻的主意而暗自发笑,但不管怎么样,还是挺享受。他们三人像安静的孩子坐在黑暗中,聚精会神对着银幕,爆米花分成三份。这些消遣的精彩之处在于看完电影回到尼尔森家或露茜家后,他们会再逗留一会儿,把电影贬损一通,喝上一两杯,最后一致同意不管影片有什么缺陷,有多么庸俗,它还是很好看,直到夜深该说晚安后才道别。

有时候尼尔森家有聚会。露茜起初不好意思独自赴会,可她每次总是玩得很开心。这些年来,聚会上的那些人,她差不多全认识了——每次聚会上很少有新面孔——最近在那些热火朝天、精致高雅的房间里,她至少能数出三个离婚女人来。

一天晚上,她无意中看到一个粗壮男人在工作室那头朝她微笑,那笑容仿佛在说他已经注意她好久了。此人是这里的常客,大学老师,她有时候跟他随意聊几句,感觉轻松愉快。以前他从来没有对她表现出任何特别的兴趣,可是,今晚,他突然开口对她说——不如说是朝她喊,快活的声音大得盖过所有其他声音:

“喂,露茜·达文波特,找到新男人了吗?”

露茜真想走过去,朝他的笑脸甩上一巴掌。她从没有受过这种羞辱,只想找个地方放下酒杯,拿起外套,离开这里。

“噢,我肯定他不是故意无礼的,”帕特·尼尔森在车道上说,尽量劝她留下来。“他人很好;如果他知道刚才的话让你生气,他会难过得要死的。听着,他可能喝多了,在聚会上,他很容易,你知道,我是说人们很容易发生这种事,对吗?”

露茜答应再待一会儿,不过她不言不语,独自待在一旁。她觉得很受伤。

这些天来,每当劳拉放学回家时,厨房里备好一切已成了件非常重要的事。新出炉的花生酱果冻三明治摆在一尘不染的餐台上,碟子旁一杯冰牛奶。露茜收拾打扮一番后,也等在那里,仿佛她的整个生活全交由劳拉来支配似的。

“…真正好的是,他们搞了个比赛,”劳拉边嚼三明治边说。

“什么比赛,亲爱的?”

“我跟你说了,妈,用雪堆一座林肯像。你知道林肯纪念馆里的雕像什么样吧,他坐在那里的样子?嗯,我们要用雪堆成那座雕像。你知道,四年级的三个班分别做自己的雕像,做好后参加比赛,我们班赢了,因为我们堆得最好。”

“不错,”露茜说。“听起来一定很有意思。你堆哪一部分?”

“我帮着做他的腿和脚。”

“那谁做他的脸?”

“哦,我们班的两个男同学,他们很会雕脸,所以由他们来雕林肯的脸。看起来真不错。”

“赢了有什么奖励吗?”

“哦,确切地说,没什么奖励,但是校长来到我们教室,在黑板上头挂了一面奖旗,上面写着‘祝贺’。”劳拉喝完牛奶,擦擦嘴。“嘿,妈?我去安妮塔家玩玩,行吗?”

“当然可以。不过你要穿暖和点。”

“我知道。不过,妈?”

“什么事?”

“你愿意一起去吗?”

“哦,我就不去了——为什么这么问?”

劳拉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安妮塔说,她妈妈说你从来不关心她。”

她们在南茜·史密斯常待的地方找到了她,她站在熨衣板前,两旁是一堆塌下来的孩子衣服和内衣。

“露茜!”她放下手中的活抬起头来。“难得啊,好长时间了,过来坐坐,如果你能找到个地方坐下的话。来这儿坐,等一下,我把电视关掉。”

这时候女孩们到另一间房玩去了,母亲们则在一张宽桌子的两边坐下。

“我觉得自打你和迈克尔分手后,我才见过你一两次,”南茜·史密斯说。“现在有多久了啦,六个月?”

“五个月吧,我想。”

南茜似乎明知接下的问题说出来会有点失礼,但还是忍不住想问。“你想他吗?”

“噢,不是很想。现在看来这个决定是对的,因为我没有任何——你知道——任何遗憾。”

“那么他还是一个人住在城里?”

“嗯,我猜他也不会老是一个人,那间公寓里会有姑娘们进进出出的。每个周末劳拉进城去看他,他和劳拉过得很愉快。他带她去百老汇看过几场演出——她真的很喜欢《音乐人》这出戏——他们一起有很多事做,两人在一起很开心。”

“哦,那真好。”

说完她们沉默了,露茜觉得谈话可能朝两个方向发展下去:要么南茜婉转地提到她自己的婚姻,宁静而幸福;要么,她也可能目光游离,迟疑着说她也想鼓起勇气离婚。

然而,南茜心里想的跟这些事全不相关。“明天是我弟弟的生日,”她说。“我弟弟叫尤金。他一直很高兴他跟亚伯拉罕·林肯同一天生日,他真把它当回事了。到他十一二岁时,我想有关林肯的事情他知道的比任何历史老师还多,他能背诵葛底斯堡演说。有一次,他们让他在全校师生面前表演,我记得我好怕同学们会嘲笑他,可是我的天啊,当时哪怕一根针掉到礼堂的地面上你也能听到。

“真是令人骄傲!哇,我太为他骄傲了。我比他大一岁,你知道;我终其一生都希望没人捉弄他、摆布他。结果证明我根本用不着瞎操心,没人找尤金的麻烦,人们自然而然知道他与众不同。我是说大家都知道,像他那样的孩子,你知道吗?那么聪明、那么出众的孩子,大家都明白不要去打搅他们。

“四四年,他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在军训时,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在步枪射击上可能会不合格,他们用的就是这个词——‘合格’。你必须是个合格的步枪手,你知道吗,尤金在打靶场上拿不到高分,他说他扣扳机时老眨眼,问题就在这儿。他去海外前有三天短假,他回了趟家,我记得他穿着军装的样子可笑极了:袖子太短,背后的领子戳出来,好像穿着别人的衣服。我问他‘你合格了吗?’他说‘没有,不过没关系;最后他们在分数上做假,让人人都合格了。’”

“我猜等尤金他们的增援部队到达比利时时,突出部战役差不多快结束了,所以他们作为预备部队候命了好多天,直到来福连从前线撤下来,选中他们。于是他们只好全部南下到法国东部,因为那里有个科尔马口袋保卫战。我认识的人里面谁也没听说过科尔马口袋这个地名,可世上就是有这么个地方。无数德国人在科尔马负隅顽抗,你知道,有人得去那里把他们清理干净。”

“于是尤金的连队开始穿过一大片耕地,我总能想象出那个样子——那些孩子们背着步枪吃力地走着,尽量不流露出胆怯,彼此尽最大努力保持十码距离,因为那是纪律,你与别人得相隔十码远——尤金踩到了地雷,几乎尸骨无存。再过一个星期他就十九岁了。给我父母写信来的那个小伙子说,我们应该心存感激,因为他没有一点痛苦,那封信我读了不下二十次,我还是不懂,为什么要‘心存感激’,这个词用在这里真不合适。

“听我说,别误会,露茜,我真的不再怎么想这些事了,我不想让它老是折磨我。只是亚伯拉罕·林肯的生日这一天总是——亚伯拉罕·林肯的生日总是要我的命,每年都这样。”

南茜的头埋得很低,低得快碰到桌子,她像是哭了。可当她再抬起头来时,她的眼睛是干的,眯成一条缝。“我跟你说,露茜,”她说。“你知道吗?许多人同情我和哈罗德,因为我们的儿子有残疾。不过,当我们发现他有残疾时,你知道我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吗?我想:噢,天啊,感谢上帝,现在他们可是不能送他去当兵了。”

安·布莱克猫腰坐在厨房里的一张高脚凳上,两手抱在胸前,对着一杯咖啡发呆。她像在哆嗦。露茜走进来交这个月房租支票时,她立即起身开门,但是脸上挤不出一丝笑容。

“哦,露茜,”她说。“你活得还好吗?”

“我什么?”

“撑得下来吗?努力活着?”

“噢,我们过得很好,谢谢,”露茜说。

“啊,是的,‘我们’。你总是可以说‘我们’,是不是?因为你有女儿。我们这些人就没这么幸运。好了,我不想让你觉得——来来,这儿坐坐,如果你不赶时间的话。”

没多久,安就承认格雷格·阿特伍德离开了她。他跟一个舞蹈团签下为期六周的巡回演出。行程结束后,他打电话来说他不会再回来,他打算加入一个新舞蹈团,成员几乎全是之前那个团的核心人员,他们打算再继续巡回演出,时间呢,用他的话说,可能将是无限长。“他飞走了,你看,”安解释说。

“飞走了?”

“嗯,当然。跟那群鸭子。听着,露茜,答应我一件事,永远不要爱上骨子里——骨子里是同性恋的人。”

“呃,”露茜说,“那不太可能。”

安皱着眉,细细打量她。“是的,我想你不会。你还年轻,你漂亮——我喜欢你最近的发型——你生活中会有无数男人。就算你的运气要变坏的话,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然后她下了高脚凳,后退两三步,理了理衣服。“你觉得我多少岁了?”她问。

露茜猜不出。四十五?四十八?但是安等不及答案。

“我五十六了,”她走回来坐在厨房桌边。“从我和丈夫建起这个地方算起,三十年过去了。噢,你想不到我们的期望有多高。我真希望你认识我丈夫,露茜。他以前在很多方面都是个傻瓜——现在也是——但是他喜爱戏剧。我们想成立个夏季剧团,那样整个东北地区的人们都会羡慕我们,而我们差不多做到了。我们剧团里真的有几个直接从这里去了百老汇,不过我不想告诉你他们的名字,因为你肯定会说你从没听说过。噢,但是我可以告诉你那些年这里活跃着很多出色的年轻人——出色的青年男女,追求他们注定永远得不到的东西。好啦,我不耽误你了,很抱歉向你发了一堆牢骚,露茜。因为你是我接到格雷格那通恶心电话后见到的第一个人,而我——”她的嘴唇开始失去控制地哆嗦起来。

“没什么,真的,安,没事的。”露茜赶紧说。“你没有耽误我什么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在这里再陪你一会,等你觉得好些后再走。”

除了厨房,露茜从未获邀走进过这所房子的其他区域,当安欢迎她走进客厅时,她奇怪地觉得很荣幸。客厅小得惊人——整所房子比它从外面看起来的要小——楼梯可能通往唯一一间双人卧室。这种房间能让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某些词作家脑中浮现出“爱巢”一词来。

“嗯,你看壁炉大得没必要,”安说。“是我丈夫的主意,我猜他爱想象着我俩亲亲热热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雪花纷飞,上床前暖烘烘的情景。他以前非常多愁善感。当然,我从没去过他为那个小空姐建的房子,但我敢打赌,那里至少有个跟这里一样大的壁炉。”她沉默了一会,然后接着说:“格雷格也很喜欢它。他会坐在这里盯着火苗发上几个小时的呆,被火催眠了一般。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先上楼去,躺在床上想:好,那我呢?那我呢?”她看上去又很凄惨了。“所以见鬼去吧,我想我今后好多年都不会生火了。”

“不如我们现在就来生个火?”

“噢,不用了,亲爱的。你人真好,不过我想你肯定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屋外刮着二月间的大风,厨房门边有一堆木头。露茜敲掉三四块木头上的雪,拢好足够的引火干木条,她抱着木头回到客厅,发现安开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

“现在喝还太早了点,”安说,“但是管它的呢,你不介意吧?”

很快,第一缕火焰稳稳地在嘶嘶燃烧的木头中间升起来,房间里有种来之不易的宁静。安·布莱克像个姑娘似的盘腿坐在沙发上,她的客人坐在安乐椅上。露茜从来不喜欢苏格兰威士忌,可此时她发现只要习惯了那股味道,它并不比波旁酒差。酒起了作用,它将这天的苦楚一扫而光。

“你很有——钱,是不是,露茜?”

“呃,我——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喔,我能从人们身上闻得出来。迈克尔就从没有过这种特别的味道,但是你有,你一直都有。好了,‘闻’字可能用得不对,希望没有冒犯你。”

“没有。”

“而且,我看过你父母一两眼,有钱全写在他们脸上。祖传财富。”

“是的,我想他们是的。我们家一直都有——有很多钱。”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还住在这里?为什么不带着女儿到你们这种人该住的地方去?”

“啊,”露茜说,“我想是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哪种人。”

初听上去这似乎不像个答案,但是她越思索这个问题,越觉得这个回答很好。这比回答说“我在这里有朋友”更接近真相;比说“突然来个冲动的大搬家对劳拉不太公平”要好。噢,她就快搞清真相了——或者说她甚至已经接近真相了;也许她能做的只是顺从于她的内心。真相——如果渗进血管的威士忌能让真相明晰起来的话——是她不想离开费恩医生。

有两次她断了与费恩医生的联系。那两个下午,她高昂着头,既是挑衅又是骄傲地从他那里出来开车回家——这两次的结果都是,几周后,她又屈辱地回去了。别人有没有察觉到他们与心理医生之间的这种枷锁?别人有没有发现他们在细细品味每天的各种小事,只为了下次该死的心理治疗时有东西可说?

嗯,星期三我跟房东太太喝多了,她开始在心中模拟排练起来,知道在费恩医生的治疗室里说出来的肯定跟这一模一样。她五十六岁了,刚被一个比她小得多的男人抛弃,我猜她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可怜的了。我想我希望在那里陪她喝几杯能让我自己解脱一点,你明白吗?就像上次听南茜·史密斯讲她弟弟的故事让我解脱一样,因为我想说没人,医生,没人能光靠自己活着,活得滋润…

“好了,我无法想象那么有钱,”安·布莱克还在说,火在壁炉里噼啪作响。“钱的事,我从没想太多,因为我一直想要的是天分——如果有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不过,我想这两样有点像。拥有其中之一便会让你与众不同。生而有其一能带给你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可是它们都要求无穷无尽的责任。如果你忽略它们,或置之不理,它们的好处就会溜走,只剩下懒惰与挥霍。最可怕的是,露茜,懒惰和挥霍那么容易就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然后,突然,她吓了我一大跳,医生。她说‘最可怕的是,露茜,懒惰和挥霍那么容易就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它像一句预言,因为我在这里的生活正是这样,难道你没看出来吗?我一直忧心忡忡只想着自己,你不断鼓励我这样,别否认——噢,是的,你是鼓励来着,医生,别否认了——这种无望的惰性。它就是懒惰,它就是挥霍…”

“露茜?”安说。“你不介意拉上窗帘吧,亲爱的,这样我就不用管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噢,谢谢你。”房间里暗了下来,她说:“好多了。我想让现在看来像是晚上。我想让它是晚上,我不想要清晨。”

威士忌酒瓶里酒只剩下四分之一了——露茜从火光中看得出来——她不由分说又为自己倒了一大杯,确保自己会记住所有她打算跟费恩医生说的话。

“露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在这里躺一会儿,”安说。“我没有——我根本没睡好。”

“当然不会,”露茜对她说。“没事的,安。”房间里的静默似乎正适合,她自己也需要孤独与沉思。

往门口走时,她轻轻碰到了墙壁,只好靠墙站了几秒钟,免得摔倒;还算幸运,她在刚才脱衣服的地方找到了她的大衣。

安·布莱克的厨房门和露茜家之间的那段冰雪路大约五十码远,可是仿佛永远走不到头;甚至在走完这段路后,她还站了好一会儿,厌恶地盯着结了层冰的盘旋楼梯,风刀子似的割着她的脸。这根本不是什么该死的谈话间,从来就不是,除非你想来一场世上最无聊、最没意义的谈话。

她把衣服扔到客厅的一把椅子上,赶紧走进厨房,因为该是准备牛奶和三明治的时候了。她拿出装花生酱的罐子,四处摸索果冻罐,但是她才走上这几步,就得两手撑着倚在厨房台面上,垂下她的头。

可是还好,劳拉大了,她可以自己做三明治。只要她能站起来上楼去卧室,一切都会过去的。她走得很慢,扶着楼梯边的墙;然后她掀开床罩,和衣钻进被子里。那一刹,她希望迈克尔在这里,把她搂在怀里(“噢,天啊,你是个可爱的女孩”),可是那种情绪很快就过去了,知道自己现在独身,只让她觉得宁静。

一会儿工夫,她便睡得很熟,连劳拉回家后大叫“妈妈”也听不到——又叫了几声,没有回音后,孩子的声音里可能有点害怕——但是也没关系。如果劳拉想知道妈妈在哪里,她只要上楼来就行了。

“这个对‘枷锁’的恐惧,”费恩医生说,“并不少见。来这里的病人常常觉得自己依附于医生,这种依附感会表现为一种压迫感。这是种错觉,达文波特夫人。我并没有约束你,从任何意义上来说,我们在这里做的也没有约束你。”

“嗯,什么事情你都有个解释,是不是?”露茜说。“你们这些人老于世故,对不对?”

他看起来就像她是在开玩笑。“噢?”他说。

“好吧,当然。你们这一行不可信、不负责。当人们不知道该往何处去时,你们把他们吸到这里来,引诱他们把所有秘密告诉你们,直到他们暴露无遗——是的,让他们彻底无遮盖无防备,以致认为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真的。如果有人说‘等等——停下——我要离开这里’,你们就耸耸肩,抖掉一切,说这只是个错觉罢了。”

她差一点又站起来,再次走出办公室。这次可能不单只有纯粹的挑衅与骄傲——她甚至觉得有点傻,因为以前这样做过两次了——不过在回家的路上,她越来越觉得这次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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