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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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没能赶回来吃晚饭,”他说。“我去的那个村子,村长有很多事情要我处理。”

她发现盖伊的眼睛在扫视着房间,并且注意到她母亲的照片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了。

“都准备好了吗?”他问道。“我已经吩咐船夫,天亮时到门口等着。”

“我已经通知仆人,明早五点叫醒我。”

“我应该给你点儿钱。”他走到写字台前,开了张支票。他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现钞。“这些钱足够你用到新加坡,到了新加坡,你就可以兑换支票了。”

“谢谢。”

“要我送你到河口吗?”

“哦,不了,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在这儿分手吧。”

“那好。我想我该进去睡觉了。走了一整天,我都快累死了。”

他甚至没有碰一下她的手。他进到自己的房间。没过多久,多丽丝听见他重重地倒在床上。她坐了一会儿,最后环顾了一下这个曾经使她如此欢乐,也使她如此痛苦的房间。她深深地叹了口气,起身走进自己的房间。她把一切都收拾干净了,只留着一两件东西供晚上用的。

仆人叫醒他俩的时候,天色还是黑的。他们匆忙地穿好衣服,等他们洗漱完毕,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没多一会儿,他们就听见小船划到了孟加拉式平房下面的码头,仆人们随后就把她的行李抬了下去。他们虽然安排了早餐,但那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夜色渐渐散去,河水依然是黑魆魆的。天还没有大亮,但毕竟黑夜已经过去。寂静之中,码头上土著人说话的声音格外清晰。盖伊看了一眼妻子丝毫没动的餐盘。

“如果你吃完了,我们就下去吧。我想你该出发了。”

她没有回答。她从桌边站起来。她走回自己的卧室,看是否忘了什么东西,然后和盖伊并肩走下台阶。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将他们引到河边。码头上,土著的警卫队穿着干净整洁的制服,排成一列,当盖伊和多丽丝从他们跟前走过时,他们举枪表示致敬。多丽丝跨上船时,船夫伸手去扶她。她转身看着盖伊。她竭力想最后说一句安慰的话,再一次请他原谅,可她却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盖伊向她伸过手去。

“那,再见吧,祝你一路顺风。”

他们握了握手。

盖伊向船夫点了点头,小船离岸了。黎明在晨雾缭绕中沿着河流慢慢侵来,但是夜色依然潜伏在幽暗的丛林之中。盖伊站在码头上,直到小船消失在凌晨的阴影之中。他叹了口气,转身离去。警卫队再次向他举枪致敬时,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一回到孟加拉式平房,他便叫仆人过来。他走进房间,把属于多丽丝的东西全都挑了出来。

“把这些东西全都收起来,”他说。“留在这儿不好。”

然后,他坐在廊台上,看着白昼逐渐降临,它像一种苦涩而委屈的、无法抑制的悲哀。最后,他看了看手表。他该去办公室了。

下午,他没法睡觉,头痛得厉害,于是拿着猎枪到丛林里去转悠。他什么也没打着,他只是走着,想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日落时分,他回到家里,喝了两三杯酒,这就到了换衣服吃饭的时候了。这时候,穿衣打扮也没什么用了;随便一点反倒自在;他披上一件宽松的本地上衣,穿上一条纱笼。在多丽丝到来以前,他就习惯于这身装束。他打着赤脚。他慵懒地吃完晚饭。仆人把桌子收拾干净就回去了。他坐下来阅读《闲谈者》[1]杂志。孟加拉式平房里静悄悄的。他读不下去,任凭杂志掉落在膝盖上。他精疲力竭。他无法思考,脑子里是异样的空虚。这天晚上,那只壁虎叫个不停,它那沙哑而突然的叫声好像是在嘲笑他。你很难相信,这种在空气中回荡的声音竟然是从那么细小的喉咙里发出来的。突然,他听见有人在轻轻咳嗽。

“谁?”他大声叫道。

咳嗽声停了一下。他朝门口望去。那只壁虎发出粗厉的笑声。一个小男孩侧身走进来,站在门坎上。他是个混血儿,穿着破烂的背心和纱笼。他是盖伊的长子。

“你来干什么?”盖伊问。

男孩走到房间里面,在盖伊的脚边盘腿坐下来。

“谁叫你到这儿来的?”

“妈妈叫我来的。她问你是否需要什么?”

盖伊定睛望着男孩。男孩不再多说什么。他只是坐在那儿等着,两眼胆怯地望着地面。盖伊双手捂着脸,陷入痛苦的沉思。有什么用呢?一切都完了。完了!他屈服了。他往椅子背上一靠,深深地叹了口气。

“告诉你妈,把你们的东西收拾一下,她可以回来了。”

“什么时候?”孩子毫无表情地问。

在盖伊的那张滑稽的、长满粉刺的圆脸上,热泪滚滚地流下。

“今天晚上。”

* * *

[1] 《闲谈者》(Tatler),英国上流社会的生活杂志,最早由英国散文家理查德·斯梯尔创办于1709年,如今在其名下有众多而复杂的报刊分支机构。

胆怯

河面上,两艘普拉胡帆船正轻松地向下游划去。两艘船的间隔大约有几米的样子,第一艘船上坐着两个白人。经过七个星期的河上生活,他们高兴地得知,今晚他们就能在一个文明的房间里睡上一觉了。自从战争爆发以来,伊泽特就一直住在婆罗洲,迪雅克人的房子、迪雅克人的节日,对他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但是对于坎皮恩来说,虽然初到这个国家,一开始还有点儿新鲜感,但这会儿也渴望有椅子可以坐,有一张床可以睡了。迪雅克人十分好客,但要是住在他们那种房子里,很难说一定会很舒服,而且他们取悦客人的方式一成不变,很快就令人厌烦起来。每天晚上,当旅客们登上河岸,他们的头人就扯着一面旗帜,家族中较为重要的人物都到河边来迎接他们。有人把他们带到连体农舍[1]——这是一种用木桩搭建而成的农舍,整个村子的人都共用一个屋顶;要进入农舍,必须爬上一截树干,树干上胡乱砍出几个凹坑作为台阶——从农舍出来,就去看一批人敲锣打鼓,他们排成一条长队,沿着农舍来回行走。两侧是棕色的人群,他们都坐在自己的臀上,静静地盯着白人走过。地上铺开了干净的坐垫,客人们各自坐下。头人抓来一只活鸡,拎着它的双脚,在客人的头顶上兜上三圈,大声叫着神灵的名字,求它见证,嘴里还念着某种符咒。然后,有人拿来几个鸡蛋。接着是喝亚力酒[2]。一个女孩,一个非常害羞的小孩子,虽然是如花似玉的年龄,但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却颇有一些僧侣的意味,她将酒杯端到白人的嘴唇边上,直到酒杯里的酒全部喝干,然后就听见人们大声欢呼。男人们开始跳舞,一个紧接着一个,每个人都佩带着自己的盾牌和帕兰刀,在锣鼓声的伴奏下,踏着自己短促的舞步。就这样持续一段时间之后,旅客们被带到一个房间;那儿可以通向长长的平台,也就是村民们居家生活的地方。在那个房间里,旅客们发现,他们的晚饭早已经准备停当;女孩子们用中国汤匙给他们喂食。等他们都喝得有了三分醉意,他们就一起聊天,直到次日的凌晨。

然而现在,他们的旅行已经结束,正朝着海岸的方向赶路。他们是一大早出发的。开始时,河水很浅,它在带沙石的河床上清澈地流淌着;岸上的树枝伸到河面的上方,往上只能看见一长溜蓝色的天空;过了一会儿,河面变得开阔起来,船夫们不再用竹篙撑船,而是改用船桨划船了。那些树木、竹林,凤尾蕉像扎起来的一丛硕大的鸵鸟羽毛,有些树叶大如盖,有些树长着羽状叶子,酷似金合欢,而椰子树和槟榔树的白色树干高大而挺拔;河岸上的树林繁茂,在大面积疯狂地生长着。到处可以看到树木光秃秃的残骸,它们或被雷电击倒,或因年老而衰亡,裸露在那儿,狼藉一片,那种白色在这一大片青翠的背景映衬下,显得格外鲜活而生动。到处可以看到互争高下的森林之王,高大的树木耸立着,压倒了丛林中的普通树种。还有各种藤本植物;在树枝交汇的地方,聚成一簇的繁枝绿叶,或花儿绽放的藤蔓植物,掩映着向四周伸展的叶盖,就像一块薄纱,笼着新娘的面庞;有时候,它们像一个金碧辉煌的剑鞘,缠绕着高高的树干,在树枝和树枝之间挥舞着长长的会开花儿的手臂。它们渴望生长,在那份热烈的狂野之中,有一些震撼心灵的东西;它就像酒神的女祭司[3],恣意放纵,敢于在祭神的行列之中撒野。

日色西沉,酷热已不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坎皮恩看了看手腕上那只破旧的银色手表。他们不会需要很长时间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哈钦森那家伙怎么样啊?”他问道。

“我不认识他。但我相信他一定是个好人。”

哈钦森是当地的驻地长官,他们俩今晚就要在他家里过夜,他们已经派了一个迪雅克人划一只独木舟到他那儿去通报说,他们马上就到。

“哎,我希望他那儿会有一些威士忌。亚力酒我已经喝厌了,一辈子不想再喝了。”

坎皮恩是一名采矿工程师,当时马来苏丹去英格兰,途经新加坡的时候遇上了他。苏丹发现他闲着没事儿,就委派他到森布卢去,看他能不能发现什么有利可图的矿藏。他还给在吉所罗的那个名叫威利斯的驻地长官发出指示,关照要为他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后来威利斯把坎皮恩又托付给伊泽特来照顾,因为伊泽特会讲马来语和迪雅克语,跟土著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次是他们俩第三次进入内地,现在,坎皮恩正带着他的勘探报告回来。他们希望能够赶上“苏丹艾哈迈德”号轮船,它后天一大早就要离开河口,所以如果赶巧的话,当天下午他们就能到达吉所罗。对于回家这件事,他们俩都十分开心。回家以后可以打网球,打高尔夫,俱乐部里还有台球,食物也相对比较可口,过着文明的生活,非常惬意。伊泽特也很高兴,因为在那儿,他除了坎皮恩,还可以和更多的人交往。他斜着眼睛,看了看坎皮恩。坎皮恩个子不高,但头很大,已经谢顶,虽然他已经满五十了,但依然强壮而结实;他有一双蓝眼睛,目光敏捷,闪闪发亮,还长着一撮又短又硬的灰色髭须。在他那已经爆裂而且变色的牙齿之间,很少不叼着一把用欧石南制成的老式烟斗。他不干净也不整洁,他的卡其布短裤已经穿破,汗背心也撕烂了;这时,他正戴着一顶磨坏了的遮阳帽。他从十八岁就开始闯荡江湖,去过南非,去过中国,去过墨西哥。跟他相处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他很会讲故事,不管遇着谁,他都可以跟他不停地喝酒,喝个没完。他们俩相处得很好,但是伊泽特跟他在一起,还是觉得不自在。尽管他们俩在一起能说俏皮话,也能开怀大笑,一起喝酒喝到烂醉,但是伊泽特感觉他们之间并没有那种亲近感;他们俩的相处是热情而友好的,但他们俩的关系充其量不过是互相认识而已。伊泽特对自己给人的印象十分敏感,在坎皮恩的轻松活泼的外表底下,他感觉到一种阴冷;他那双闪闪发亮的蓝眼睛已经把他看透了;坎皮恩对他已经形成了一种看法,而伊泽特却无从知道这是怎样的看法,这一点使他隐隐地有些气恼。他感到愠怒,因为有可能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小男人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他渴望有人喜欢他,爱慕他。他希望成为大众的宠儿。他希望自己遇到的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爱上他,然后他可以拒绝他们,或者略微带一点倨傲的态度把自己的友情馈赠给他们。他想跟各种各样的人都混得很熟,可是他又害怕被人拒绝,因此而畏缩不前;有时候,他把自己的友情慷慨地施舍给别人,而对方却对他的热情感到诧异,这时,他心里会很不是滋味。

也许是阴错阳差吧,他从来没有见过哈钦森,虽然他对他的一切都很清楚,就像哈钦森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而且他们俩应该会有许多共同的话题。哈钦森上过温切斯特公学[4],伊泽特也很乐意告诉他,自己上过哈罗公学[5]。

普拉胡帆船在河湾处一转,突然,他们看见了一座孟加拉式平房,矗立在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山上。没过几分钟,他们见到了码头,码头上,在一小群土著人中间,一个身穿白衣服的人在向他们招手。

哈钦森是个高个子,身材肥胖,脸色红润。看他的外表,你会以为他是一个风趣而自信的人,但是很快你就会着实感到吃惊,因为你会发现他完全是另一种人,甚至有点儿害羞。他和他的客人们握手(这时,伊泽特和坎皮恩两人先后作了自我介绍),并把他们带到通往那座孟加拉式平房的小径上。这时,虽然他明显而急切地想表现得彬彬有礼,但是不难看出,他跟人说话都已经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了。他把他们俩带到外面的廊台上,他们发现,桌子上早就备好了杯子和威士忌加苏打水。于是他们都躺在长长的椅子上,尽情地享受起来。伊泽特察觉到哈钦森在陌生人面前有些许尴尬,心中一阵窃喜;他非常得意,禁不住话多了起来。他开始谈论起一些他们在吉所罗共同认识的熟人,而且很快就把他上过哈罗公学的经历巧妙地编织到谈话之中。

“您上过温切斯特公学,是吗?”他问道。

“是啊。”

“那我想您该认识乔治·帕克吧。他就在我的步兵团里。他也是温切斯特公学的。我敢说他比你还要年轻一些。”

伊泽特觉得,他们俩都上过这些特殊的学校,这件事情是他们之间的纽带,而且这样就把坎皮恩撇在了一边,因为坎皮恩显然不享有这份优势。他们喝了两三杯威士忌。还没到半个小时,伊泽特已经开始把主人唤作“哈奇”了[6]。他频繁地提到他在战争时期认识的那个朋友所在的那个“我的步兵团”,还提到他的那些军官们有多么了不起。他提到了两三个人的名字,可是哈钦森都没怎么听说过。所有那种类型的人物,坎皮恩是不太可能遇得上的,所以当他提到他自称认识的某个人时,他会对他报以一份冷漠,而并不感到有什么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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