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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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梅多斯?我倒认识一个叫比利·梅多斯的人,在锡那罗亚[7],不过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坎皮恩说。

“噢,我觉得那不可能是一个人,”伊泽特停顿了一下,回答说。“比利可以算得上是个世袭贵族。他是赛马场上的梅多斯勋爵。他还是‘春笋庄园’的主人呢,你不记得了吗?”

快吃晚饭了,他们梳洗了一下,喝了两杯果子酒。他们坐下来。哈钦森从来没有在一年中最好的季节造访过吉所罗,而且三个月来他没有见过一个白人。他希望利用这两个客人来访的机会好好乐一乐。他拿不出什么好酒,但他有很多威士忌,所以晚饭之后,他就捧出一瓶珍贵的法国廊酒。他们玩得很开心。他们笑着,不停地说着。伊泽特特别高兴。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喜欢哈钦森那样喜欢过一个人,他坚决要求他一旦有空就到吉所罗来。他们一定会盛宴招待。在谈话中,坎皮恩被伊泽特撇在了一边,伊泽特略微带着一点想制服坎皮恩的恶意,而哈钦森呢,出于羞涩,也就助成了他的目的;不一会儿,坎皮恩连打了好几个哈欠,于是表示自己想去睡觉了。哈钦森带他去了卧室,当他回来时,伊泽特对他说道:

“你还不太想睡吧?”

“才不想睡呢。我们再喝一杯吧。”

他们坐下来,又谈了起来。他们都有点儿醉了。过了一会儿,哈钦森告诉伊泽特,他跟一个马来姑娘住在一起,她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事先吩咐过他们,只要坎皮恩在这里,他们就不许出现。

“我想她现在已经睡了,”哈钦森说着,朝门那边瞥了一眼,伊泽特知道那扇门通往他的房间,“可是我早上起床,还是很想看见那两个小家伙。”

正说着,他们听见一声轻微的哭闹,哈钦森随口说了句“呵呵,那个小屁蛋醒了”,随即走过去,打开了门。过了一会儿,他抱着一个孩子出来了。身后跟着一个女人。

“他在长新牙呢,”哈钦森说。“所以比较闹腾。”

那个女人穿着一条纱笼和一件薄薄的白色外套,光着脚。她很年轻,长着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伊泽特跟她说话时,她报以灿烂而可人的微笑。她坐了下来,点了一支烟。伊泽特问了她一些日常家居的问题,她都毫不掩饰地回答,但也并不很热情。哈钦森问她是否要喝一点威士忌加苏打水,她说不要。当这两个男人又开始用英语交谈起来时,她静静地坐在一旁,坐在椅子里轻微地摇着,脑子里充满了一些恬静的、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的思想。

“这个姑娘不错,”哈钦森说道。“她照顾全家人,而且不惹麻烦。不过,生活在这种地方,也只能这么做了。”

“我自己是不会这么做的,”伊泽特说道。“归根到底,人总是要结婚的,可是要结婚的话,就会引出一大堆麻烦。”

“可是有谁愿意嫁过来呢?让白种女人过这种生活真是太惨了。即使给我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我也不会让一个白种女人在这儿生活。”

“当然,这是个人品味不同。我要是有孩子,我会让他们有一个白人母亲。”

哈钦森低下头,看着自己手臂里抱着的那个深色皮肤的小娃娃。他微微笑了笑。

“说起来也怪,你会喜欢上他们,”他说。“当他们成为你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即使他们流的是黑人的血也好像没什么关系了。”

那个女人朝这个孩子看了一眼,站起身,表示她想把孩子带回屋去睡觉。

“我觉得我们大家都该进屋了,”哈钦森说。“天知道现在已经几点了。”

伊泽特回到自己的屋里,拉开了遮帘;那个一直跟随着他的男仆哈桑,在临走之前把遮帘拉上了。他吹灭了蜡烛,免得招来蚊子,随后在窗前坐下,遥望着温柔的天空。刚才喝的威士忌,使他神志异常清醒,而且此刻他也不想上床睡觉。他脱下帆布裤,换上纱笼,点上了一支方头雪茄烟。他已经失去了耐性。哈钦森竟然用那种慈爱的眼光看着那个混血儿,这使他感到愤怒。

“他们没有权利得到这一切,”他自言自语道。“他们绝对没有机会。永远没有。”

他若有所思地来回抚摸着自己裸露而带毛的双腿。他微微颤抖了一下。尽管他已经竭尽全力锻炼自己的小腿肚子,但他的双腿还是像芦柴棒似的。他讨厌自己的双腿。一想起它们,他就觉得不是滋味。它们就像是土著人的腿一般。当然,这两条腿比较适合穿高统靴。想当年他穿制服的时候,还是挺英俊的。他身材高挑而魁梧,身高超过六英尺,长着一绺整齐的黑髭须和一头整齐的黑发。一双深色的眼睛漂亮而灵动。他长得好看,他自己也知道,而且他穿着得体:要显得自然就穿得随意一点,要显得正式就穿得山青水绿。他喜欢当兵,战争结束时没能留在部队里,至今还是他心头的痛。他的志向很简单。他希望能够年入两千,组织小型而精致的晚会,参加聚会,身穿制服。他向往伦敦。

当然,他的母亲住在伦敦,他的母亲限制了他的生活方式。他不知道,要是他能实现自己一直追求的目标,跟出身良好(有点儿钱)的姑娘订上婚,他的母亲会惊讶成什么样子。由于他的父亲已经死了好多年,在他职业生涯的后半部分,他又驻扎在偏远的马来诸州,伊泽特相当确信,在森布卢已经没有人知道他母亲的身世,但是他还是活得战战兢兢,生怕有人在伦敦遇上他母亲,会写信给这边的人说,他母亲是个混血儿。她曾经是个美人儿,当她嫁给伊泽特的父亲的时候,他父亲是一个替政府办事的工程师;但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满头灰发、肥胖的老妇人,成天坐在家里,只知道抽烟。伊泽特在他父亲死的那年才十二岁,当时他就会说马来语,而且说得比英语还要流利。一个姑妈主动替他支付了他的教育费,于是他母亲伊泽特太太就陪着自己的儿子来到英国。她习惯住在带装修、有家具的公寓里,她的房间里到处都挂着富有东方特色的幕帘,摆放着马来人特有的银器。她总是跟东家合不来,因为她会把烟头扔得满地都是。伊泽特讨厌她的交友方式:她会有一段时间跟他们要好得像什么似的,过一段时间就跟他们断绝一切来往;她会在家里大吵大闹,然后离家出走。她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电影,每天都要去一次电影院。在家里的时候,她披着一件陈旧而俗气的晨衣,可每当出门时,她儿子穿得衣冠楚楚的,而她却穿得花花绿绿的——那样子,噢,真叫邋遢——简直把她儿子的脸都丢尽了。伊泽特经常跟她吵架,她已经让他不耐烦了,而且为她感到羞耻;可在内心深处,伊泽特对她怀有一份温柔的深情;那几乎是他们之间的一根肉体的纽带,超乎一般母子之间常有的感情,所以尽管她的那些缺点令他愤怒,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跟她母亲在一起,他才会感到彻底的安心。

由于他父亲曾经在马来亚供职,加上他自己会说马来语(他母亲总是跟他说马来语),战争结束之后,他一时无事可做,于是想办法弄到个职位,为森布卢的苏丹效劳。他工作得很出色。他精于打猎,而且身体强壮,是个出色的打猎能手;在吉所罗他的别墅里,放着他在哈罗公学赢得的跑步和跳高比赛的奖杯,此后他还赢得过高尔夫和网球比赛的奖杯,他也一并放在那儿。由于他肚子里有一大堆笑话,朋友聚会总缺不了他这个角色,而他为人圆滑,什么事情都能摆得平。他原本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他生不逢时。他梦里都想要成为一个大众的宠儿,他有一个印象,而且此时此刻这个印象比往常更为强烈:他错过了成为大众宠儿的机会。他生怕在吉所罗那些平日里嘻嘻哈哈、称兄道弟的朋友会突然因为什么机缘,怀疑起他的身体里流着土著人的血。他深深地明白,一旦他们知道了真相会是什么结果。到那个时候,他们不会再说他是个快乐而友好的人,他们会说他太放肆,不懂规矩;他们会说他办事懒散、粗心,就像混血儿一样;要是他谈起跟一个白种女人结婚的事儿,他们会笑掉大牙的。噢,这太不公平了!那究竟有什么区别,他血管里那一滴土著人的血,就是因为这一点,人们可能在关键时刻,总是特别留意去发现那假想中的缺点。所有人都认为欧亚混血儿是不可靠的,他们迟早会令你失望;这一点他也知道,可现在他自问:人们总是觉得他们有缺点,或许他们就改掉那些缺点了呢。他们从来就没得到过机会,可怜的人哪!

一只雄鸡高亢地叫了起来。时间一定很晚了,他开始感觉到寒冷。他上了床。第二天早上,当哈桑把茶点给他端过来时,他的头痛得像裂开似的。他起床吃早点,但是他无法正面看着放在眼前的稀粥以及腌肉加鸡蛋。哈钦森也感觉不太舒服。

“我估计,我们是谈了一个通宵吧,”主人带着微笑说道,他想掩饰自己的一丝尴尬。

“我难受得要死,”伊泽特说道。

“我想,我就喝一些威士忌加苏打水,权当作早点吧,”哈钦森说。

伊泽特也没要什么别的东西,他看着坎皮恩带着健康的胃口吃着丰盛的食物,感到十分厌恶。坎皮恩跟他们开着玩笑。

“说真的,伊泽特,你的脸色不太好看呢,”他说。“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脸色呢。”

伊泽特脸红了。他那黑不溜秋的皮肤一直是他的敏感点。可他还是强迫自己快乐地大笑了一声。

“你知道,我有一个西班牙籍的外婆,”他回答说,“如果我头一天喝多了,这种颜色就会显露出来。我记得在哈罗公学的时候,我跟一个小子打架,我踢了他,因为他叫我杂种混血儿。”

“你的皮肤确实有点儿黑,”哈钦森说道。“难道马来人就没问过你,你有没有土著人的血统吗?”

“问过,那些都是混账问题。”

一艘小船载着他们的装备一大早就出发了,它要在他们前面赶到河口,告诉“苏丹艾哈迈德”号轮船的船长(如果他不巧提前到达的话),他们俩正在路上,马上就到。坎皮恩和伊泽特吃完午餐就得立刻动身,他们要赶在“涌潮”过去之前到达他们今晚过夜的地点。所谓“涌潮”是一种海潮,由于某种特别的原因,它冲向陆地,造成一些河流里波涛汹涌,他们俩这次要驶过的河流正好要发生一次涌潮。哈钦森前一天晚上就提醒过他们俩,而坎皮恩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件,显得兴趣盎然。

“这是婆罗洲最美的景观之一。值得一看,”哈钦森说道。

他跟他们俩讲述了土著人如何期待这一刻的到来,然后乘着波涛,站在它的浪尖上,以惊人的速度朝河流的上游漂去。他自己就曾经体验过一次。

“我后来再也没试过,”他说。“我被吓破了胆。”

“我倒想试它一试,”伊泽特说道。

“虽然这事儿很刺激,但我想说的是,你乘坐的是一只一碰就碎的独木舟,你知道,如果掌舵的土著人没有把握好时机,你就会被抛进那汹涌的激流之中,你生还的几率是万分之一……不不,我并不认为那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在我的一生中,我曾经渡过许多激流,”坎皮恩说道。

“激流算得了什么。等着瞧这次涌潮吧。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为可怕的事情。知道吗,每年都至少有十几个土著人淹死在那条河里?”

整个上午,他们基本上都在廊台上闲坐着;哈钦森带他们去参观了法院,然后有人送来了果子酒。他们喝了两三杯。伊泽特开始恢复常态,当午餐最后准备完毕之时,他发现自己胃口好起来了。哈钦森一直称道自己的马来咖喱特别好吃,当那些热气腾腾的可口饭菜端上桌子的时候,他们都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哈钦森硬要他们多喝点酒。

“接下去你们什么也不用干,只需要睡觉。为什么不喝个痛快呢?”

很快就要离开他们俩,他有些不忍心,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跟白人说过话了,能有这个机会真是太好了,所以他希望这顿饭能拖得长久一些。他劝他们多吃点儿。到了晚上,他们只能在连体农舍里吃那些难以下咽的饭菜,而且除了亚力酒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喝的。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坎皮恩提议了一两次说该动身了,可哈钦森正在兴头上,他向他担保说他们有的是时间,伊泽特也附和着,因为此时的他既开心又舒服。哈钦森让人去把那瓶珍贵的法国廊酒拿来。前一天晚上,他们在瓶口上开了个小洞;他们可以在临走之前把那瓶酒喝完。

最后,当他陪着他们俩走向河边的时候,他们都很兴奋,每个人的腿脚都有些不稳。在小船的中间部位,有一个用聂帕榈叶盖的遮棚,在遮棚底下,哈钦森早就铺好了一个坐垫。所有的船夫都是囚犯,他们刚从监狱里被押送出来,替白人划船,他们身穿破旧的纱笼,上面印着监狱的标记。他们手持船桨,等着他们上船。伊泽特和坎皮恩分别跟哈钦森握手道别,然后转身坐上了坐垫。船被推离了岸边。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浑浊的河流宽阔而平静,就像被打磨之后的铜器,在暑热之中闪闪发亮。在他们前面很远的地方,可以看见河岸上绿树繁茂,枝叶纷披。他们俩都感到困乏,可是伊泽特呢,尽管那份沉重感已经慢慢地爬上他的身体,他还是想再抵抗一会儿,在这个抵抗的过程中,他多少发现有点儿好奇和有趣,于是他决定在抽完那支方头雪茄烟之前,不会让自己睡着。终于,烟头烧到了他的手指,他把烟头扔进了河里。

“我可要美美地睡上一觉了,”他说道。

“那么涌潮来了怎么办?”坎皮恩问道。

“哦,那个没问题。我们不必担心。”

他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而且声音很响。他感觉到四肢重得像铅一样。有那么一刻,他意识到困乏是一种美妙的感觉,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突然间,他被惊醒了,坎皮恩在摇着他的身体。

“我说,那是什么?”

“你在说什么?”

他的语气颇有些被人打扰的意思,因为他依然睡意正浓,尽管如此,他还是顺着坎皮恩的手势望了过去。他什么也没听见,但是在很远的地方,他看见两三个带白色浪尖的波涛,一个连着一个。他们并没有显得十分惊恐。

“哦,我想那就是涌潮吧。”

“我们该怎么办?”坎皮恩大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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